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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68W

第1篇: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範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1 總則

1.1目的

為了建立健全突發沙塵暴災害的監測、預報、預防和災後救援的組織管理和緊急處置機制,及時、有效地應對和防範突發重大沙塵暴災害,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以保障沙塵暴高發區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生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為出發點,積極做好監測、預報和預防工作。

1.3.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國務院的領導下,國家林業局會同國務院相關部門制定和實施本預案,領導和指導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沙塵暴災害的應對和防範要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主要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1.3.3加強協調,整合資源。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各部門現有資源,實現資源和信息共享。

1.3.4平戰結合,快速反應。經常性地做好應對重大災害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常抓不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重大沙塵暴災害、需要國家林業局協助地方政府指導救災的應急響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啟動本預案:

(一)發生特大沙塵暴災害(I級)時;

(二)發生重大沙塵暴災害(II級),且根據國務院指示,需要國家林業局協助指導救災時;

(三)發生重大沙塵暴災害(II級),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請求,需要國家林業局協助指導救災時。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2.1.1國家林業局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國家林業局主要負責人

副組長:國家林業局分管副局長

成 員:國家林業局辦公室、治沙、計資、機關服務、宣傳等司局負責人。

國家林業局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是重大沙塵暴災害的應急指揮中心。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建立和完善國家林業局重大沙塵暴災害的應急機制,組織制定和完善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負責沙塵暴災害應急的重大問題的研究、決策、指揮和協調,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它任務等。

2.1.2國家林業局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國家林業局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國家林業局治沙辦),由荒漠化管理中心主任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國家林業局各相關司局和局調查規劃院、局西北調查規劃院的副司長(副院長)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是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和執行機構,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1.3赴現場工作組

國家林業局重大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或其辦公室應在特大沙塵暴災害發生後派出赴現場工作組。赴現場工作組由國家林業局有關司局和直屬單位等人員組成。

2.1.4專家諮詢組

國家林業局已經成立了防治荒漠化高級專家顧問組,具體負責對荒漠化防治工作的諮詢、技術指導和決策論證。在處置重、特大突發沙塵暴災害中,要更加重視併發揮專家諮詢組的作用。

2.2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其職責

突發沙塵暴災害是一種涉及多部門、多行業的自然災害,在國務院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國務院林業、氣象、農業、環保、民政、衞生、交通、民航、鐵道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各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2.1氣象局。負責沙塵暴天氣的監測、預報工作,在發現沙塵暴災害徵兆時,要及時作出預報,並向國務院相關部門提供監測信息,為防災抗災和災害應急作好服務。

2.2.2農業部。指導農牧業生產災前預防,災後自救工作,幫助災區恢復農牧業生產。

2.2.3環保總局。負責監測沙塵暴發生時的大氣環境質量狀況,並向國務院相關部門提供監測信息,為災害應急提供服務。

2.2.4民政部。負責組織抗災救災,參與災情調查,組織、管理和發放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中國國際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工作。

2.2.5衞生部。在災害造成人員傷亡時,負責協調落實救災醫療物品,協助解決醫療資源,防止災區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

2.2.6交通部。負責做好交通運輸防災減災對策預案,協調落實救災交通車輛。

2.2.7 民航總局。組織制訂民航運輸的防災減災應急預案,保證沙塵暴災害天氣狀況下的民航運輸安全。

2.2.8 鐵道部。組織制訂鐵路運輸的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保證沙塵暴災害天氣狀況下的鐵路運輸安全。

2.3 地方應急組織領導機構

省、地、縣各級人民政府應成立專門的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 成員由林業、氣象、環保、民政、農業、衞生、交通等相關部門組成。制訂本轄區內的突發沙塵暴災害的應急預案,負責組織落實本轄區內的災前預防、災後救援和生產恢復工作,並及時向上一級政府報告沙塵暴發生時間、持續時間、影響範圍、造成危害以及災後救援和生產恢復等情況。

3 預警和監測機制

3.1預警預報

3.1.1每年年初,由國家林業局、中國氣象局聯合邀請專家對當年春季沙塵暴災害狀況進行預測和分析,提出當年沙塵暴災害趨勢。

3.1.2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的原則,積極協調中國氣象局做好中短期沙塵暴的分析和預測,及時作出沙塵暴災害預警預報,包括沙塵暴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強度、移動路徑、影響區域等。

3.1.3國家氣象局應利用氣象衞星和地面氣象站點,加強對沙塵暴的監測,掌握沙塵暴發生源地、強度、路徑、影響範圍,及時為國務院相關部門提供沙塵暴情況及相關資料。

3.2 預警支持系統

3.2.1定期開展全國沙化土地監測工作,提高監測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長動態變化和植被狀況等相關信息,建立並完善全國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統。

3.2.2收集並建立我國沙區社會經濟狀況數據庫,為沙塵暴災害評估提供服務。

3.2.3利用衞星遙感等高新技術手段,結合地面監測站點調查、觀察資料,建立沙塵暴災害監測、預警系統。

3.2.4加強沙塵暴災害信息共享平台建設。

4 應急響應

4.1沙塵暴災害分級

按照突發沙塵暴災害的嚴重性和危害程度,將突發沙塵暴災害分為4級。

4.1.1 特大沙塵暴災害(I級):影響重要城市或較大區域,造成人員死亡10人以上,或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

4.1.2 重大沙塵暴災害(II級):影響重要城市或較大區域,造成人員死亡5-10人,或經濟損失1000萬元至5000萬元,或造成機場、國家高速公路路網線路連續封閉12小時以上。

4.1.3 較大沙塵暴災害(III級):造成人員死亡5人以下,或經濟損失500--1000萬元,或造成機場、國家高速公路路網線路封閉的.。

4.1.4一般沙塵暴災害(IV級):對人畜、農作物、經濟林木影響不大,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下。

4.2分級響應機制

針對突發沙塵暴災害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別啟動不同級別的預案。

4.2.1當發生特大沙塵暴災害(I級)後,立即啟動國家、省、市和縣四級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4.2.2當發生重大沙塵暴災害(II級)後,啟動省、市和縣三級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必要時,啟動國家級應急預案。

4.2.3當發生較大或一般沙塵暴災害(III級或IV級)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決定啟動省以下人民政府沙塵暴應急預案。

4.3險情響應措施

當氣象部門作出強、特強沙塵暴預警後,省級以下人民政府要及時作出響應,抓緊做好防災工作,以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及財產的安全。

4.3.1省級以下人民政府險情響應措施氣象部門作出強、特強沙塵暴災害預警後,主要受影響區域的地(市)、縣級人民政府應迅速作出反應,通過各種渠道發佈沙塵暴消息,做到家喻户曉。要部署機關、廠礦、學校和廣大人民羣眾,採取有效措施,做好人畜防災減災工作,要將危險地帶的人民羣眾和重要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沙塵暴發生前人員不要外出,牲畜入圈。同時,做好啟動突發沙塵暴災害應急方案的各項準備。

4.3.2省級人民政府險情響應措施省級人民政府在接到強、特強沙塵暴預警後,應加強組織領導,做好災害應急準備,督促氣象部門要加強對沙塵暴災害的監測和預報,對沙塵暴災害發生地點、範圍、強度、移動路徑的變化要及時作出預報;組織有關部門如交通、民航、農業等,做好強、特強沙塵暴災害的防範工作;積極落實好防範措施以及資金和應急物資的籌備和調配。

4.4災害應急措施

4.4.1省級以下人民政府災害應急措施災

害發生後,按照應急預案和相關要求,落實救災措施和責任,認真做好災後救援和重建工作,並立即將沙塵暴情況及其災害報告上級人民政府,向沙塵暴移動的下游地(市)、縣通報。接到通報的地(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立即採取預防措施。

4.4.2省級人民政府災害應急措施

發生重、特大沙塵暴災害後,立即組成救災指揮部,認真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生命和財產損失,做好輿論導向,維護災區社會穩定,並立即將沙塵暴情況及其災害報國家林業局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沙塵暴移動的下游省區市通報。接到通報的省區市應立即組織相關地區做好預防工作。

4.4.3 國家林業局應急措施 國家林業局重大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特大沙塵暴災害信息後,經國家林業局負責人批准,啟動重大沙塵暴應急預案,相應的應急領導小組立即轉為應急指揮部,統一負責國家林業局處置特大沙塵暴災害的指揮、協調工作,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一)會同國務院相關部門詳細瞭解特大沙塵暴災害發生地點、範圍、強度、災害損失狀況等情況;

(二)應急指揮部召開全體成員會議,對應急預案啟動進行部署,並組成赴現場工作組。

(三)赴現場工作組應於12小時內出發趕赴災區,協助當地政府指導搶險救災工作,檢查督促突發災害應急措施的落實,慰問受災羣眾,並對當地沙塵暴災害情況進行調研,掌握災情,分析原因。

(四)現場處置應按照統一領導、處置果斷,依法辦事、積極穩妥,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要求進行。

4.5信息共享和處理

4.5.1建立沙塵暴災害信息報告制度。各級突發沙塵暴災害應急日常管理辦公室都要指定專人負責沙塵暴災害信息的收集和上報。

4.5.2突發沙塵暴災害信息實行逐級報告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在沙塵暴災害發生後要及時將涉及本部門的沙塵暴災害及其造成的損失情況報告本級沙塵暴災害應急日常管理辦公室,日常管理辦公室彙總後向本級應急領導小組和上級日常管理辦公室報告。

4.5.3信息報告時限要求。各有關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沙塵暴災害應急日常管理辦公室要在各地沙塵暴發生2小時內將沙塵暴強度、影響範圍報告國家林業局,屬於重、特大沙塵暴災害的,應在結束後2個小時內,將沙塵暴災害狀況初步信息上報國家林業局。在沙塵暴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將沙塵暴造成的災害損失情況報國家林業局。

4.5.4國家林業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各地特大沙塵暴災害初步信息報告,經彙總和處理後,及時報告國務院,並向國務院有關部門通報。

4.6通訊聯絡 在特大沙塵暴災害處置過程中,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赴地方工作組和專家諮詢組之間都要建立沙塵暴災害應急聯絡渠道,保持通訊暢通。

4.7指揮和協調

沙塵暴災害的預防和控制主要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的,由林、農(牧)、氣象、交通、民政、財政、衞生等部門參加的領導小組。

4.8沙塵暴災情的調查分析與後果評估 在特大沙塵暴災害結束後,國家林業局組織專家和相關部門人員,對沙塵暴災害及其所造成的損失進行全面調查,對災害及救災情況進行評估,提出災後重建對策措施。

4.9新聞發佈

4.9.1國家林業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制定特大沙塵暴災害新聞發佈工作方案,確定發佈內容,並確定專人負責。

4.9.2沙塵暴災害情況要向新聞界發佈。發佈的內容包括沙塵暴強度、影響範圍、危害情況和處理結果等。

4.10應急結束程序

對於特大沙塵暴災害結束後,由國家林業局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宣佈。

5 保障措施

5.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地應充分利用社會基礎通信設施,建立健全應急信息通信保障體系,保證和維護信息通訊渠道的通暢,保證防災信息能夠及時上通下達。

5.2沙化基礎信息保障

做好全國沙化土地監測工作,進一步完善國家、省、市和縣四級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統,並掌握主要沙區的社會經濟狀況。

5.3荒漠化監測體系保障

完善全國荒漠化監測體系,特別是縣級監測機構和站點建設,提高裝備水平,逐步形成一個佈局合理,設備先進,反應靈敏的全國荒漠化監測體系。

5.4資金保障

處置突發沙塵暴災害所需財政經費,按《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

5.5技術儲備與保障

將依託現有的防治荒漠化高級專家顧問組,組成相應的沙塵暴災害專家諮詢組,為沙塵暴災害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各級林業部門要增加配備沙塵暴災害的預防、預警、應急和處置的裝備,保證在發生重、特大災害時能夠作出迅速反應。

5.6宣傳培訓保障

5.6.1宣傳教育。利用現有的宣傳媒體,積極開展《防沙治沙法》和沙塵暴災害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人民羣眾沙塵暴災害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和互救的常識。

5.6.2 培訓。定期組織對各級地方政府主管領導、地方各級沙塵暴災害應急管理人員、沙塵暴災害監測和信息管理人員等進行培訓,使之掌握防沙治沙、沙塵暴災害的有關專門知識,促進有效溝通,提高防控沙塵暴災害的效率和效果。

6 附則

6.1名詞術語的定義和説明

6.1.1沙塵暴:是指強風將地面大量塵沙吹起,使空氣變得混濁,水平能見度小於1公里的天氣現象。

6.2預案管理和更新

將根據預案實施情況,邀請有關專家和基層省區同志對預案實施效果、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評價,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並經專家論證後報國務院備案。

6.3獎勵與責任

對在防禦突發沙塵暴災害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文件等的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於在突發沙塵暴災害中,由於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人民財產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6.4預案制定與解釋機關 本預案由國家林業局制訂並負責解釋。

6.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2篇: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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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自治州突發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等綜合天氣災害的預測、預報、預防和災後救援的組織管理,建立和完善緊急處置機制,及時、有效地應對和防範突發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

那一世小説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突發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三)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積極預防。以保障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等高發地區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公共防護意識。積極做好監測、預報、預防、應急處置和評估總結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大風、降温及沙塵暴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州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分級管理,分級響應。通過層層建立應急指揮領導機構,編制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處置責任制。

加強協調,整合資源。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各部門現有資源,實現資源和信息共享。

平戰結合,快速反應。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常抓不懈,不打無準備之仗,迅速、及時、有效地應對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應對州區域發生的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等綜合天氣災害。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啟動本預案:

發生特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紅色預警級別(ⅰ級)時;

發生重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橙色預警級別(ⅱ級)時;

發生較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黃色預警級別(ⅲ級)時;

發生一般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藍色預警級別(級),應受災縣市的請求,需要州協助指導救災時。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自治州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州人民政府分管農業工作的副州長。

副總指揮:州人民政府協助主管副州長工作的副祕書長,州農業局局長、林業局局長、畜牧獸醫局局長、氣象局局長。

成員單位:州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氣象局、發改委、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衞生局、交通局、環保局、建設局、水利局、新疆機場(集團)公司庫爾勒機場、烏魯木齊鐵路局

南疆鐵路辦事處等單位組成。

應急指揮部職責:負責貫徹落實州委、州人民政府有關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建立和完善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的應急機制,負責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處置過程中重大問題的研究、決策、指揮和協調;負責組織和協調各應急單位的應急行動。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州農業局,辦公室主任由州人民政府協助主管農業副州長工作的副祕書長兼任,州農業局局長兼任常務副主任,州氣象局、畜牧獸醫局、林業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具體負責貫徹落實州委、州人民政府有關重大突發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負責編制和修訂重大突發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負責應急信息的收集、處理、通報以及具體的對外聯繫、協調;負責組織開展對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狀況的調查、分析和評估;建立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資料庫,研製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大風、降温及沙塵暴風險評估系統、災害應急響應網絡指揮系統、災害損失評價系統,完成應急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自治州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州農業局負責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狀況的調查、評估;指導農業生產災前預防、災後自救,幫助災區恢復農業生產、提供相關信息;協助相關技術部門和專家參與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的調查分析和後果評價;調研災害形成的原因,提出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預防和治理的對策、建議。

州氣象局負責大風、降温及沙塵暴天氣的監測、預報;在發現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徵兆時,及時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出預報,並向州人民政府提供監測信息;做好州域內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的管理,為防災抗災和災害應急做好服務;參與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狀況的調查、評估。

州林業局參與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狀況的調查、

離魂記 黃巾力士 未來軍醫 步步生蓮 一劍驚仙 重生之官道

評估;負責指導林果業生產災前預防,災後自救,幫助災區恢復林果業生產,提供相關信息;組織開展野生動物的資源調查和觀測,組織專家分析和提出有關野生動物的分佈、活動範圍和遷徙動態趨勢等預警信息。

州發改委根據處置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負責協調相關項目建設;不斷完善州、縣市應急信息通信保障體系、沙化土地信息管理那一世小説網 系統、荒漠化監測體系建設。

州財政局參與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狀況的調查、評估,根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及時籌措和撥付救災資金。

州公安局負責協調災區公安機關維護災區社會治安、交通秩序,必要時安排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採取交通管制等措施;統籌做好防火和滅火各項準備工作。

州民政局負責組織抗災救災;參與災情調查,組織、管理和發放救災款物;報送自然災害情況,及時提供相關信息;制定和實施災民生活救濟方案,確定救濟對象,監督和檢查救濟款物的管理使用情況。

州交通局負責組織交通系統配合做好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可能引發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

州衞生局當災害造成人員傷亡時,迅速組織應急醫療衞生救援隊伍和衞生防疫人員,開展醫療救治、協調落實各項醫療救治措施,並做好災區衞生防疫工作,防止災區疫情、疾病的傳播和蔓延;負責對災區飲用水源、食品和公共場所的衞生安全。

州畜牧獸醫局參與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狀況的調查、評估,負責指導牧業生產災前預防、災後自救和幫助災區恢復牧業生產;根據預防控制工作需要,發佈和授權發佈引發的重大動物疫情信息,依法提出對有關區域實施封鎖等建議;緊急組織調撥疫苗、消毒藥品等應急防疫物資。

州水利局負責災區恢復水利設施建設,及時安排受損工程的修復和加固計劃。

州環保局負責監測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發生時的大氣環境質量狀況、污染控制、及時提供監測信息。

州建設局組織發生或可能發生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地區進行危房檢查、房屋鑑定,指導羣眾安全轉移,對建築施工工地進行現場指導、監察和管理。

新疆機場(集團)公司庫爾勒機場組織制訂民航運輸的防災減災應急預案,保證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天氣狀況下的民航運輸安全,及時提供相關信息。

烏魯木齊鐵路局南疆鐵路辦事處組織制訂鐵路運輸的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保證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天氣狀況下的鐵路運輸安全,及時提供相關信息。

、赴現場工作組。應急指揮部或其辦公室應在重、特大或較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發生後派出赴現場工作組。現場工作組由指揮部領導帶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其職責是:瞭解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及損失情況,協助縣市應急領導機構做好災情監測、分析和救援工作;瞭解救援各項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時將瞭解到的情況嚮應急指揮部報告,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專家諮詢組。在重、特大或較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發生後,應派出專家諮詢組。專家諮詢組由成員單位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組成。其職責是通過對突發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情開展調查、分析和評價,提出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形成的原因、預防和治理的對策、建議。

(二)各級應急組織領導機構

各縣市應成立相應的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指揮領導機構,制訂本區域內突發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的應急預案,負責組織落實災前預防、災後救援和生產恢復工作,並及時向州人民政府報告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發生的時間、持續時間、影響範圍、造成危害、災後救援和生產恢復等情況。

三、預警和監測機制

(一)預警預報

每年年初,由州農業局、林業局、氣象局,聯合邀請有關專家對當年春季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等災害進行預測和分析,提出當年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趨勢,報州人民政府,為領導決策和防災減災服務。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的原則,由州氣象局做好中短期大風、降温、沙塵暴的分析和預測,及時做出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預警預報,包括大風、降温及沙塵暴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強度、移動路徑、影響區域等。

州氣象局應利用多普勒天氣雷達、衞星搖桿探測系統區域氣象站和地面氣象站點加強對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的監測,掌握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發生源地、強度、路徑、影響範圍,及時提供大風、降温及沙塵暴情況及其相關資料,為應急決策服務。

(二)預警支持系統

州農業局、林業局要根據各自業務,定期開展沙化土地監測工作,提高監測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長動態變化和植被狀況等相關信息,建立並完善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統特別是沙塵源區的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統,根據需要提取不同區域的沙化土地、植被等信息,為沙塵暴預測、分析、預警提供基礎數據。

收集並建立沙區社會經濟狀況數據庫為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評估提供服務。

利用衞星遙感、雷達探測等高新技術手段,結合地面監測站點調查、觀察資料,形成一個迅捷、高效、實時的州級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監測、預警系統。

加強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信息共享平台建設,建立現代化的決策指揮網絡體系,實現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決策和指揮信息的快速傳遞和反饋。

四、應急響應

(一)沙塵暴災害分級

按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的嚴重性和危害程度將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分為四級。

特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紅色預警(級):影響重要城市或較大區域,造成人員死亡人以上,或經濟損失萬元以上。

重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橙色預警(級):影響重要城市或較大區域,造成人員死亡人,或經濟損失萬元至萬元,或造成機場臨時關閉、高速公路路網線路連續封閉及鐵路停運小時以上。

較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黃色預警(級):造成人員死亡人以下,或經濟損失萬元,或造成機場臨時關閉、高速公路路網線路封閉及鐵路停運的。

一般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藍色預警級:對人畜、農作物、經濟林木影響不大,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下。

(二)分級響應機制

針對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別啟動不同級別的預案。

當發生特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ⅰ級)或重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ⅱ級)後,立即啟動州、縣市兩級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州人民政府和州農業局及相關部門分別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農業廳及相關部門統一口徑報告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有關情況。

當發生較大或一般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ⅲ級或ⅳ級)後,立即啟動縣市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並向自治州大風、降温及沙塵暴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報告當地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有關情況。自治州大風、降温及沙塵暴應急指揮部根據涉及縣市範圍情況,決定啟動州級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三)險情響應措施

當州氣象部門做出重、特大或較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預警後,州應急指揮部、各有關縣市應急指揮機構要及時做出響應並抓緊做好防災工作安排部署,以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及財產的安全。

州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險情響應措施。自治州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重、特大或較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預警後,組織召開緊急協調會,做好災害應急準備。督促氣象部門要加強對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的監測和預報。氣象部門對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發生地點、範圍、強度、移動路徑的變化要及時做出預報。組織交通、民航、鐵路、農業、林業、畜牧獸醫、水利等有關部門,做好重特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的防範工作;積極落實好防範措施以及資金和應急物資的籌備和調配。

有關縣市應急指揮領導機構辦公室險情響應措施。氣象部門做出重、特大或較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預警後,主要受影響區域的縣市級應急指揮機構應迅速做出反應,通過各種渠道發佈大風、降温及沙塵暴消息,做到家喻户曉。部署鄉鎮場、機關、廠礦、學校和廣大人民羣眾,採取有效措施,做好人畜防災減災工作,要將危險地帶的人民羣眾和重要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發生前人員不要外出,牲畜入圈;必要時安排本地交通部門及時封閉高速公路或採取限速及限流措施,並在災後儘快清掃路面,保證行車安全,及時開放交通。同時,做好啟動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災害應急措施

州應急指揮部災害應急措施。發生重、特大或較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後,立即組織做好救援指揮、協調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生命和財產損失,正確引導輿論導向,維護災區社會穩定,並立即將大風、降温及沙塵暴情況及災害情況報州人民政府,同時向大風、降温、沙塵暴移動的下游區域通報情況。具體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召集有關部門詳細瞭解重、特大或較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發生地點、範圍、強度、災害損失等情況,經審核和彙總後及時向州人民政府報告。

(2)應急指揮部召開全體成員會議,對應急預案啟動進行部署,並組成赴現場工作組;必要時,邀請自治區農業廳及相關廳局派人蔘加。

(3)赴現場工作組應在小時內趕赴災區,協助當地政府指導搶險救災工作,檢查督促突發災害應急措施的落實,慰問受災羣眾,並對當地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情況進行調研,瞭解災情,分析原因。在到達現場後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災情。

(4)現場處置應按照統一領導、處置果斷,依法辦事、積極穩妥,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要求進行。

有關縣市應急指揮領導機構災害應急措施。災害發生後,有關縣市應急指揮機構應按照州、縣市兩級應急預案和相關要求,落實救災措施和責任,認真做好災後救援和重建工作,並立即將大風、降温及沙塵暴情況及災害情況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同時向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移動的下游縣市通報。接到通報的縣市應立即採取預防措施。

(五)信息共享和處理

建立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信息報告制度。州、縣市兩級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指揮機構都要指定專人負責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信息的收集和上報。

突發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信息實行逐級報告制度。縣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在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發生後要及時將涉及本部門的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及其造成的損失情況報告本級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彙總後,報當地人民政府,同時報上級應急指揮領導機構。

信息報告時限要求。各有關縣市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指揮領導機構要在當地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發生小時內和結束後個工作日內分別將大風、降温及沙塵暴強度、影響範圍和受災後的具體救援等信息情況上報州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州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各地重、特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初步信息報告,經審核和彙總後,及時向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區農業廳報告,並向區、州相關部門進行情況通報。

州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氣象局等部門要加強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信息基礎平台建設,實現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信息資源共享,為領導決策和各部門的防災減災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資料。

(六)通訊聯絡

在重、特大或較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處置過程中,各地、各部門、赴地方工作組和專家諮詢組之間都要建立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聯絡渠道,保持通訊暢通。要明確主要聯絡人員、專用電話和備用電話。

(七)指揮和協調

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的預防和控制主要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和完善政府統一領導,農、林、牧、水利、氣象、交通、民政、發改委、財政、公安、建設和衞生等部門參加的指揮領導機構。

(八)沙塵暴災情的調查分析與後果評估

重、特大或較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結束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和相關部門人員,對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及其所造成的損失進行全面調查,對救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提出災後重建對策措施和總結工作。

(九)新聞發佈

自治州應急指揮部按照《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制定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新聞發佈工作方案,確定發佈內容,並確定專人負責。

新聞發佈要把握時機,真實準確,注重實效。發佈的內容包括大風、降温及沙塵暴強度、影響範圍、危害情況和處理結果等。

(十)應急結束程序

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結束後,由自治州大風、降温及沙塵暴應急指揮領導機構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宣佈。

五、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充分利用社會基礎通信設施,建立健全州、縣市兩級應急信息通信保障體系,要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和衞星通訊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應急指揮機構與有關部門及現場工作組之間的聯絡暢通,保證防災信息能夠及時上通下達,要建立和落實備用通訊系統。

(二)沙化監測體系基礎信息保障

抓緊做好全州沙化土地監測工作,進一步完善州、縣市兩級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統,並掌握主要沙區的社會經濟狀況,為大風、降温及沙塵暴中短期預測提供基礎數據,為防災減災提供服務。

(三)荒漠化監測體系保障

荒漠化監測體系建設是瞭解和掌握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信息的基礎性工作,要抓緊完善州、縣市兩級荒漠化監測體系特別是縣級監測機構和站點建設,提高裝備水平,逐步形成一個佈局合理、設備先進、反應靈敏的全州荒漠化監測體系,保證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信息的迅捷、真實和可靠。

(四)資金保障

處置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所需財政經費,按《自治州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各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提供處置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所需財政經費。

(五)技術儲備與保障

應急指揮領導機構組織相關的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專家諮詢組,為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各級農業、林業部門要配備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的預防、預警、應急和處置的裝備,保證在發生重、特大或較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時能夠做出迅速反應。要應用已經建立的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監測與災情評估系統,加強與氣象等部門的技術合作,共同開展大風、降温及沙塵暴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為推進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防治工作做好服務。

(六)宣傳培訓保障

宣傳教育。州農業、林業部門要充分利用現有的宣傳媒體,積極開展《防沙治沙法》和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人民羣眾對沙塵暴災害的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的常識。

培訓。定期組織對各級政府主管領導,各級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應急管理人員,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監測和信息管理人員等進行培訓,使之掌握防沙治沙、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的有關專門知識,促進有效溝通,提高防控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的效率和效果。

預案演練。定期組織有關領導和相關部門應急管理工作人員,按照預案規定的程序與內容,實地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確保各類人員熟練掌握防災減災技能,達到相關部門各司其責,密切協同,步調一致,減少損失。

(七)獎勵與責任

對在防禦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文件的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於在大風、降温及沙塵暴災害中,由於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人民財產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附則

(一)名詞術語沙

塵暴:是指強風將地面大量塵沙吹起,使空氣變得混濁,水平能見度小於公里的天氣現象。

(二)預案管理、更新和解釋

各級應急指揮領導機構要根據預案實施情況,邀請有關專家和州、縣市相關人員對預案實施效果、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評價,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修訂預案,報州人民政府批准。本預案由自治州大風、降温及沙塵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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