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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附屬幼兒園火災應急預案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14W

國小附屬幼兒園火災應急預案

國小附屬幼兒園火災應急預案

為了防止幼兒園火災的發生,確保在園師幼的生命安全,我園以對幼兒生命安全高度負責態度,提高對安全工作極端重要性的認識,採取強有力的措施,確保各項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實。為此,我園制訂以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教育辦的統一領導下,服從指揮,聽從安排,確保幼兒及教師的生命安全。本着及時有效、尊重科學、責任到人的原則,切實保護好師幼的生命安全,維護好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工作原則

按上級要求,落實安全責任制,責任到人,杜絕安全隱患,加強日常監控力度,做好安全疏散演習,確保安全。

三、工作目標

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對幼兒與教師的管理,提高全園師幼的安全防火意識和緊急逃生技能,確保師幼的生命安全。

四、組織機構

成立以園長親自掛帥的安全消防領導小組,負責全園的消防安全、安全疏散等各項工作的指揮與協調。

(一)領導人:況珊

(二)工作小組:安全部門

1.滅火行動小組:

組長:曹彩雲組員:李文科甘茂國任招才

主要職責:

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儘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2.疏散引導組:

組長:李高玻組員:現場任課教師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

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3.通訊聯絡組:

組長:任益萍組員:檀 青易月梅 黃利昕

主要職責:

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區教育局辦公室。

4.救護安全組:

組長:傅丹組員:鄧紅

主要職責:

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採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五、工作內容及要求

1.加強安全防範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園師幼的安全防範意識,通過一日活動、班會等多個時間段,利用專題講座、宣傳欄、橫幅等多種形式和手段,對幼兒及家長進行安全防範及緊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進一步落實安全防火目標責任制,細緻到幼兒園每一處開關、插銷、電閘都有專人負責,每一位教師都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擔的任務和職責。

3.處在失火現場的教職工,必須立即參與和組織力量搶救,指派人及時報警(報警聲以鐘聲為號),當班教師要引導幼兒疏散,疏散時要注意不要驚慌,有組織的疏散。火災撲滅後,要注意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情況。

4.逃生時為了防止火場濃煙嗆入,採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離的辦法。也可向頭部、身上澆冷水或用濕毛巾、濕棉被、濕毯子等將頭、身裹好,再衝出去。

疏散要求:

1.各班上課教師及主班,為各班應急指揮。迅速組織幼兒行動,有序離開教室到安全地帶:操場中間。

2.緊急疏散路線及順序見下面安排。但必須行動迅速、安靜、不慌張、有秩序、互相關愛。

3.集合地點:操場中央。

4.幼兒就餐期間遇到突發事件時,教師應迅速組織幼兒停止就餐,有秩序地分別離開教室並迅速地集中到操場中央。

5.門衞責任:

(1)迅速檢查幼兒園前、後門、東門開關是否暢順。

(2)及時開門讓師幼外出到安全地帶或外來救援人員進校。

(3)嚴防不法分子乘機進出幼兒園從事破壞活動。

6.保健教師責任:

(1)平時備好“應急藥箱”,定期檢查藥物。

(2)在突發事件中,協助總指揮工作,隨時治病救人。

預防措施:

1.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

根據消防知識及幼兒園要求,通過廣播、幼兒活動、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

2.加強幼兒園消防硬件建設

設置滅火器箱,配置ABC類乾粉滅火器,消防斧(消防水帶、水槍)等,幼兒園重點部位配置滅火器。

3.經常巡查,排除隱患。

對教室的電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電、用火安全情況經常進行巡查。

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由現場教師向園長或副園長報告,幼兒園領導立即指揮相關人員立即行動,到達預定地點。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迅速到現場和主控室進行指揮。

①切斷電源、廣播告知。(穩定情緒第一、沉着冷靜為要,防止引起全園恐慌)

②呼叫119、110,並根據實際情況呼叫120及鎮教管辦電話。

③打開大門。

④滅火行動組到位;撲滅初起火源,關閉門窗,控制火勢,為疏散爭取更多時間。

⑤疏散引導組到位;疏散線路原則上按幼兒出操線路,特殊情況疏散組可臨時根據火災發生的地點,做出果斷的疏散線路決定,並加以引導。

2.撤離順序:按發生火災地點,所在班級同層優先原則,先撤離所在班級幼兒,後撤離同層次幼兒(離火源近的班級先撤),再其他層次,這樣既確保重點,又便於撲救人員進出。如火災發生時,由帶班老師迅速指揮撤離,配班老師迅速配合組織撤離。

有關要求:

1.沉着冷靜指揮。組織人員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靜,指揮得當。各指揮疏散教師要識大體顧大局,嚴密控制下樓速度,以免造成樓道擠壓,防止幼兒因恐慌而跳樓情況發生,疏散組成員應最後撤離現場。

2.幼兒不得參與救火。幼兒疏散時必須服從教師安排,有序按計劃快步撤離,不得參與救火。

3.穩定幼兒情緒。無論幼兒園何處發生火災,疏散人員都應撤到幼兒園操場、幼兒撤離到安全地帶後,不得任意走動,更不得返回火災區。主班或指揮教師迅速清點幼兒人數,並向指揮教師彙報幼兒情況。如火災是發生在幼兒午睡時,教師應馬上叫醒幼兒迅速撤離現場,告訴幼兒不需要穿上衣物,為撤離火場爭取更多時間。

4.撲滅初起火災。滅火行動組在火災初起時,要就近起用滅火器,進行緊急撲救,盡最大努力撲滅初起火源或減弱火勢,或關閉門窗控制火勢漫延,為幼兒疏散爭取更多時間,在幼兒末完全撤離前又能確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離火災現場。

5.確保通信聯絡。在火災發生時,各組要確保通信聯絡,及時聯繫,把有關情況報告總指揮。

火災發生後,幼兒園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錦陽國小附屬幼兒園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