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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優選(範例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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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優選(範例8則)

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優選(範例8則) 由本站會員“mote1”整理投稿精心推薦,小編希望對你的學習工作能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目錄】

篇1:洪澇災害應急預案篇2:洪澇災害應急預案篇3:洪澇災害應急預案篇4:洪澇災害應急預案篇5:洪澇災害應急預案篇6:洪澇災害應急預案篇7:洪澇災害應急預案篇8: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正文】

篇1: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為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洪澇災害的危害,指導災後衞生防疫應急處置工作,防範各類災後易發生傳染病的流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本方案的指導思想是,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信息暢通、反應及時的原則,保證在洪澇災害後,能夠及時調動應急資源,有效地實施預防、控制措施,及時控制災後易發傳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災區羣眾的身體健康,實現災後無疫情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機構

縣衞生局成立“洪澇災害疫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對洪澇災害救災防病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一指揮,根據災情和疫情,組織調度醫療衞生力量,深入洪澇災區防病治病和進行技術指導。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為組長,流行病、傳染病、消殺滅、監測、檢驗等專業技術人員為成員的疾病防控工作組,負責指導災區衞生防疫,並協助開展疫情監測、飲用水監測及消毒處理、健康教育、外環境消殺滅等疫病防控工作。

縣衞生監督所成立由大隊長為組長的衞生監督工作組,負責對災區食品衞生、飲用水衞生等開展監督檢查。

各鎮鄉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成立由一把手為組長,單位業務骨幹為成員的抗洪救災應急工作組,負責對轄區內災區現場開展醫療、飲用水消毒、疫情監測、健康宣傳、外環境消毒等衞生防疫工作及對災區食品衞生、飲用水衞生等開展監督檢查。並隨時待命,等候調遣。

三、應急準備

各醫療衞生機構要制定和完善本單位《抗洪救災疫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預案要科學、合理,具有實際操作性。各醫療衞生機構要對專業人員和應急隊伍開展抗洪救災疫病防控技術方案培訓和演練,提高實戰本事。縣疾控中心要儲備必須量的消殺藥械、藥品,以備應急所需。

四、應急響應

一旦發生洪澇災害,所在地鄉鎮(中心)衞生院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深入災區現場開展救災防病疫病防控工作,並將受災情景報告縣衞生局抗洪救災疫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縣衞生局抗洪救災疫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立即啟動《新津縣洪澇災害衞生應急預案》,並依據本工作方案調派縣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應急隊伍,落實各項衞生防疫措施,領導開展各項醫療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強疫情報告,確保信息暢通。縣衞生局、縣疾控中心、各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實行疫情、行政雙值班制度,確保疫情報告渠道暢通。受災地區在救災防病特殊時期對甲乙類傳染病和食物中毒實行疫情每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每日報告單位一把手負責審核,並簽字留底,保證數據真實準確,堅決杜絕漏報、遲報、不報。

(二)作好疫情監測。縣疾控中心派專業人員深入災區開展疫情監測工作,在重災區建立疫情監測點,主動搜索疫情,加強霍亂、傷寒、痢疾等腸道傳染病以及出血熱、鈎端螺旋體病、瘧疾、乙腦等蟲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傳染病的監測,分析疫情發展趨勢,提出有針對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早控制。

(三)加強消毒、管好飲用水。開展飲用水消毒管理,重點抓好水源保護和飲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發生。異常要加強縣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來水廠兩個集中供水點的監督監測檢查,加大水源保護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應急水源,同時加大監測頻率,每2小時監測一次,加大淨水劑和消毒劑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廠被淹,洪水退後要進行組織對飲用水水源對徹底清理,並檢修供水設施,全面消毒,經水質檢測合格後方可供水,確保供水安全。

對分散式供水(自備水源)的,免費發放飲用水消毒藥劑,把飲用水消毒措施落實到每家每户,強化淨化消毒處理,保證分散式供水的安全衞生。

(四)加強監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縣衞生監督所要在災區開展食品衞生監督檢查,加強團體食堂和災區供應食品、食具監管,異常要加強對熟食和滷菜的監督檢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學品污染食物,堅決取締無證食品生產經營,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五)消滅蚊蠅鼠害。環境消毒、滅“四害”工作實行轄區負責制,各鎮鄉動員抗震救災消殺滅隊伍,按“一村一人一機”原則落實消毒、殺蟲人員及設備,組織實施環境消毒、滅“四害”。對水淹地區和居民住宅、廁所、垃圾點、臨時住所等地全面實施藥物噴灑消毒和衞生處理。在洪水消退後,應重點做好蚊蠅孽生地的處理,在人羣居住較集中地區和被垃圾、糞便污染嚴重的地區,重點進行藥物噴灑處理,消滅蚊蠅,並開展滅鼠工作。

(六)開展羣眾性健康教育活動。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等媒體,經過信息、傳單、通告等方式,廣泛開展災後防病知識宣傳,重點宣傳環境衞生、飲水飲食衞生的重要性和飲用水消毒、環境消毒等具體方法,促使羣眾自覺提高自我保健意識和自我防病本事,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

(七)醫療救治見《績溪縣抗洪救災醫療救治工作預案》。

五、結束響應

根據洪澇災害後疫情往往滯後於災情的特點,受災地區救災防病工作各項應急措施要在災後持續一段時期。所有工作結束後,受災地區要對本次救災防病應急工作進行系統地總結、分析、評估。並將報告上報縣衞生局和本級政府。

篇2: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做好洪澇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澇災害防禦本事和公共管理水平,使洪澇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救災工作有序、高效、科學地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由本站網友投稿]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自治區範圍內突發性洪澇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洪澇災害包括:江河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颱風暴潮引起的洪澇災害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等次生衍生災害。

1。4 工作原則

1。4。1 堅持以人為本、科學防洪。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防災減災為中心,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應對洪澇災害,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不斷提高洪澇災害防禦本事和救助水平。

1。4。2 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防汛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

1。4。3 堅持以防為主、防抗結合。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 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統籌防汛抗旱工作,在確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

1。4。5 堅持依法防災、羣眾參與。堅持依法防汛抗洪,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依法保護水資源,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自治區防汛指揮機構--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自治區防指)。市、縣級人民政府應設立防汛指揮機構。有關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防汛工作機構,負責本單位的防汛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1 自治區防指

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全區的防汛工作,其辦事機構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防辦)設在自治區水利廳。

2。1。1 組成

自治區防指指揮長由自治區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主席擔任,廣西軍區副司令員、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祕書長和自治區水利廳廳長任副指揮長,自治區水利廳1 名副廳長任祕書長,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委、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建設廳、交通廳、農業廳、衞生廳、廣電局、信息產業局、水文水資源局以及自治區氣象局、自治區通信管理局、廣西海事局、廣西軍區、武警廣西總隊、空軍南寧指揮所、廣西電網公司、柳州鐵路局、廣西紅十字會等單位各1 名負責人為自治區防指成員。

2。1。2 職責

貫徹實施有關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自治區防汛法規、規章和制度,組織制訂大江大河防禦洪水方案;執行國家防總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命令,及時提出防汛工作具體部署,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工作;及時掌握全區汛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災減災措施;統一審核、發佈汛情、工情、災情信息;統一調控和調度全區水利、水電工程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各地防汛職責制落實情景,組織開展防汛安全檢查;組織調配全區防汛物資和隊伍;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1。3 成員單位職責

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正確把握全區防汛工作的宣傳導向,及時協調、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宣傳工作。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防汛規劃制訂和防汛設施建設工作,及時下達防洪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計劃,並協調防洪工程建設所需資金的籌措。

自治區經委:負責組織協調抗洪搶險所需緊急調用物資的調運,並負責經委系統防洪救災的協調指導。

自治區公安廳:負責維護防汛搶險治安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管理以及安全保衞工作,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破壞防汛設施的犯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防汛抗洪引發的羣體性治安事件。在緊急防汛期,協助組織撤離被洪水圍困的羣眾,必要時對防

汛部門確定的搶險路段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防汛搶險人員和救災物資運輸車輛優先通行。

自治區民政廳:負責組織、協調全區洪澇災害的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災情,與自治區防辦共同發佈災情及救災信息;組織、協調災區救災和災民生活救助;管理、分配中央和自治區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自治區財政廳:負責籌集和安排抗洪搶險、水毀水利工程修復資金,及時會同自治區水利廳制定特大防汛經費分配方案,及時下到達各受災地區並做好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負責因強降雨引發的重大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勘查和預防工作(水庫庫區地質災害的監測、勘察和預防工作,由水庫主管部門負責)。在緊急防汛期,協調解決採取緊急措施所需的取土佔地問題。

自治區建設廳:負責城市排澇網絡建設與管理,協助水利部門編制城鎮防洪排澇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

自治區交通廳:負責所轄水運和公路交通設施的防洪安全,確保道路暢通;督促公路(橋樑)、水運工程建設項目業主做好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門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護。協調組織運力,優先運送防汛搶險、防疫人員和物資、設備;為緊急搶險和撤離人員及時組織所需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

自治區水利廳:負責全區防洪排澇工程的行業管理。負責檢查、監督河海堤防、水庫、閘壩、水電站等各類防洪工程和行洪河道的安全運行情景,擔負防洪、興利調度;制定並監督實施防汛措施以及工程防汛歲修、應急處理和水毀修復計劃。

自治區農業廳:及時收集、整理和報告洪澇災害中農業受災情景,指導農業防汛救災工作,負責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自治區衞生廳:負責洪澇災區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護和飲水、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災害發生後,及時向自治區防指供給災區疫情與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衞生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工作,加強災區飲用水和食品衞生監督,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自治區廣電局:負責按照自治區防指要求及時組織指導廣播電台、電視台對防汛搶險、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向公眾發佈雨情、汛情、災情等信息,跟蹤報道防汛搶險和救災活動,宣傳防汛搶險、抗災自救知識。

自治區信息產業局:優先指配防汛無線電通信頻率,組織無線電干擾排查工作。

廣西水文水資源局:及時向自治區防指及有關成員單位供給雨情、水情報告和洪水預報。

自治區氣象局:負責天氣氣候監測和預測預報工作。對天氣形勢作出監測、分析和預測,在汛期及時對重要天氣形勢和災害性天氣作出滾動預報,並向自治區防指及有關成員單位供給天氣監測和預報信息。

自治區通信管理局:負責做好汛期公用通信網防汛通信保障工作,督促、檢查、協調區內電信運營企業做好公共通信設施的防洪建設和維護。

廣西海事局:加強通航秩序和通航環境管理,負責管轄區範圍內的禁航區、航道(路)、交通管制區、航外錨地和安全作業區等水域的劃定和監督管理,維護水上交通秩序,發佈航行警(通)告;負責航海保障工作,管理管轄範圍內無線電導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組織、協調和指導所轄範圍內的水上搜尋救助。

廣西軍區:負責組織指揮所屬部隊、民兵和預備役部隊,協調駐桂友鄰部隊,執行抗洪搶險、營救羣眾、轉移物資的急、難、險、重任務。

武警廣西總隊:負責組織武警部隊實施抗洪搶險,參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助當地人民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羣眾。

空軍南寧指揮所:負責空軍部隊參與抗洪搶險救災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

廣西電網公司:做好所轄供電區域受災地區供電工作,優先安排防汛搶險緊急用電,負責本系統水電工程防洪安全調度工作。

柳州鐵路局:負責所轄鐵路運輸的防洪安全,確保行車安全和運輸暢通。組織實施鐵路防洪工程和設施的建設與維護,負責本系統防洪安全調度工作。組織運送防汛搶險和衞生防疫人員、物資及設備。

廣西紅十字會:參與災區救災和傷員救治工作,參與國內外救災捐贈款物的接收、發放和管理。

2。1。4 自治區防辦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國家防總的決定、調度命令以及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指示;負責自治區防指日常工作,督促檢查防汛措施的落實;組織制訂區內主要江河防洪預案、重要水利工程洪水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實施防汛職責制,參

與組織抗洪搶險工作並進行業務技術指導;負責防汛通訊及調度現代化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汛物資計劃儲備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經費的分配使用計劃並監督實施;及時準確掌握汛情、災情和水利工程的運行狀況,必要時發佈雨水情信息、水情預報和汛情公報;提出全區防汛部署和決策提議,供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防指決策;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防汛重大事故

2。2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

有防汛任務的市、縣兩級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指揮機構,在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工作。市、縣級防汛指揮機構由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2。3 其他防汛指揮機構

在汛期,水利部門所屬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施工單位以及水文部門等,要成立相應的專業防汛抗災組織,負責本單位的防汛抗災工作;有防汛任務的重大水利水電工程、大中型企業根據需要成立防汛工作機構。針對重大突發事件,能夠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理工作。

3 洪澇災害分級

按照災害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洪澇災害從輕到重依次分為4 級:一般(iv 級)、較大(iii 級)、重大(ii 級)和特大(i級)。

一般洪澇災害:沿江鄉村區域發生一般洪水;5 級堤防工程、一般海堤工程發生決口或出現重大險情;一般小型水庫發生垮壩或出現對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響的重大險情;洪水造成二級公路通行中斷,24 小時無法恢復通行。

較大洪澇災害:沿江一般城鎮區域發生較大洪水;4 級堤防工程、重要海堤工程發生決口或出現重大險情;重要小型水庫發生垮壩或出現對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響的重大險情;洪水造成一級公路通行中斷,24 小時無法恢復通行。

重大洪澇災害:沿江中等城市區域發生大洪水;3 級堤防工程發生決口或出現重大險情;一般大中型水庫發生垮壩,或大中型水庫出現對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響的重大險情;洪水造成鐵路幹線、國家高速公路網和一般航道通行中斷,24 小時無法恢復通行。

特大洪澇災害:沿江重要城市區域發生特大洪水;2 級以上堤防工程發生決口;重要大中型水庫發生垮壩;洪水造成鐵路繁忙幹線、國家高速公路網和主要航道中斷,48 小時無法恢復通行。

4 預防和預警機制

4。1 預防預警信息

4。1。1 氣象水文海洋信息

1。各級氣象、水文、海洋部門應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有關防汛指揮機構。

2。各級氣象、水文、海洋部門應當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儘可能延長預見期,對重大氣象、水文災害作出評估,及時報同級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揮機構。

3。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洪澇災害時,當地防汛指揮機構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河發生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1 小時內報到自治區防指,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30 分鐘內報到自治區防指,為防汛指揮機構適時指揮決策供給依據。

4。l。2 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1)當江河出現超警戒水位洪水時,各級堤防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並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景、出險情景和防守情景,在每日8 時前報上級工程管理部門和同級防汛指揮機構,並抄報自治區防指;自治區防指應在每日9 時前將出險情景和防守情景報告國家防總。發生重大險情時,有關工程管理單位、工程防汛指揮機構和工程所在市的防汛指揮機構應在險情發生後立即報告自治區防指,並在2 小時內將初步核實的險情報到自治區防指。

(2)當堤防和閘壩、泵站等穿堤建築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可能決口時,工程管理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並在第一時光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發出預警,同時向上級堤防管理部門和同級防汛指揮機構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職責人、技術職責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景,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以及供給搶險物資和搶險隊伍支持。

2。水庫工程信息。

(1)當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輸水管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並按照有管轄權的防汛指揮機構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各類水庫發生重大險情

,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逐級上報自治區防指,其中:大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2 小時內將初步核實的險情報自治區防指,小型水庫應在1 小時內將初步核實的險情向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3 小時內報自治區防指。

(2)當水庫發生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根據防洪搶險預案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職責人、技術職責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景,以進一步採取相應措施。當水庫發生危及大壩安全的重大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光向下游地區發出預警,並按防洪搶險預案果斷處置,以確保大壩安全。

(3)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可能潰壩時,應提早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為羣眾安全轉移爭取時光。

4。1。3 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光、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民政部門應及時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洪澇受災情景,防汛指揮機構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景,並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對重特大災情,民政部門應在災害發生後2 小時內將初步情景報到自治區防指,並對實時災情進行核實後及時報告詳細災情,為抗災救災供給準確依據。

3。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4。2 預防預警行動

4。2。1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澇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指揮機構,落實防汛職責人、防汛搶險隊伍和山洪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的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在有堤防防護的大中城市及時做好封閉穿越堤防的輸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的各種準備,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江河、水庫和城市防洪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和山區防禦山洪災害預案。研究制訂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對江河堤防險工險段及水庫病險部位,要同時制訂工程搶險方案,並由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批。

5。防汛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資料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職責、限時整改。

4。2。2 江河洪水預警行動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各級水文部門應按照《水文情報預報規範》的要求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景和洪水走勢,為預警供給依據。凡需涉外通報上下游汛情的,按照水文部門的規範程序執行。

2。當主要江河發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由自治區防指或自治區防指授權有關地級市防汛指揮機構向社會公佈有關汛情、工情、災情以及搶險情景等;發生超標準洪水時,市或縣(市、區)防汛指揮機構可依法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供給基本依據。緊急情景下,水文部門每小時預報一次水情。

4。2。3 漬澇災害預警行動

我區鬱江、潯江、南流江、欽江等流域和沿海地區以及桂西巖溶盆地的低窪區為漬澇易發地區。有關市、縣(市、區)防汛指揮機構應根據降雨情景和水情預報,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並向社會發布。必要時,及時通知低窪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人員和財產。

4。2。4 山洪災害預警行動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山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水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密切聯繫,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佈預報警報。

2。凡有山洪災害的地方,應由防汛指揮機構組織國土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防禦預案,繪製區域內山洪災害風險圖,劃分並確定區域內易發山洪災害的地點及範圍,制訂人員和財產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每個鄉

(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告本地防汛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4。2。5 颱風暴潮引發的洪澇災害預警行動

根據颱風暴潮預警信息,自治區防指應及時通知可能受颱風暴潮影響地區的防汛指揮機構加強值班,及時發佈有關信息,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4。3 預警支持系統

4。3。1 洪水風險圖

1。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製本地區的城市(鎮)洪水風險圖、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和水庫洪水風險圖。

2。防汛指揮機構應以各類洪水風險圖作為抗洪搶險救災、羣眾安全轉移安置決策的技術依據。

4。3。2 防禦洪水方案

1。防汛指揮機構應根據需要,編制和修訂江河防禦洪水方案,主動應對江河洪水。

2。防汛指揮機構應根據新的情景,修訂和完善洪水調度方案。

3。江河、水庫和城市的防禦洪水方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製訂、報批和備案。

4。經審批的防洪預案和調度方案,均具有權威性和法規效力,必須堅決執行。

5 應急響應

5。1 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5。1。1 按洪澇災害嚴重程度和緊急程度,應急響應行動從高到低依次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

5。1。2 進入汛期,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實行24 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並根據不一樣情景啟動相關應急程序。

5。1。3 自治區防指負責紅水河、黔江、潯江、桂江、鬱江、柳江、南流江等主要江河的防洪調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機構負責;必要時,跨市的水利、防洪工程由自治區防指視情景直接調度。自治區防指各成員單位應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並及時報告有關工作情景。

5。1。4 洪澇災害發生後,由各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5。1。5 洪澇災害發生後,由當地防汛指揮機構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情景。造成較多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或重大影響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並同時抄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任何個人發現堤防、水庫發生險情時,必須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5。1。6 對跨區域發生或可能影響鄰近行政區域的洪澇災害,在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的同時,應及時向受影響地區的防汛指揮機構通報情景。

5。1。7 因洪澇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陸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當地防汛指揮機構應立即報告同級人民政府,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處置,並及時向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

5。2 ⅰ級應急響應

5。2。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景之一者,啟動ⅰ級響應:

1。發生流域性特大洪水;

2。多條主要江河同時發生大洪水;

3。某個重點防洪市(縣)發生特大洪水或數個重點防洪市(縣)同時發生大洪水;

4。重要河段堤防發生決口;

5。大中型水庫垮壩或數座大中型水庫同時出現重大險情;

6。颱風在我區登陸。

5。2。2 ⅰ級響應行動

1。自治區防指。

(1)宣佈相關區域進入緊急防汛期。

(2)自治區防指指揮長主持召開有自治區防指成員、區直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會商會,作出防汛應急工作部署,同時將有關情景上報國務院、自治區黨委和國家防總,並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聽取彙報並作出部署。

(3)視情景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前線指揮部,現場組織指揮防汛搶險工作。

(4)自治區防指負責人在自治區防汛指揮中心指揮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並在12 小時內派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

(5)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汛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根據需要隨時在廣西電視台等新聞媒體滾動發佈汛情,報道汛情及抗洪搶險情景;做好江河、水庫洪水調度;緊急調配防汛搶險物資。

2。自治區防指成員單位。

自治區氣象、水文部門加強對天氣和水情的預測預報,必要時實行每

小時一次滾動預報。

自治區水利廳派出工作組到一線協助做好水庫、堤防等工程的安全度汛和應急搶險等工作。

自治區財政廳及時安排搶險救災資金。

自治區交通廳及鐵路、民航部門為防汛物資運輸供給運輸保障。

自治區民政廳及時組織救助受災羣眾。

自治區衞生廳及時派出醫療衞生專業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以及衞生防疫工作。

自治區防指其它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3。相關市、縣(市、區)防汛指揮機構。

先期啟動本級洪澇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本地區的抗洪搶險和救災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的相關規定行使職權。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機構指揮長主持會商會,動員部署防汛工作;有關職責人上崗到位,靠前指揮;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組織強化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時控制險情;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密切關注汛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受災地區各級防汛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工作,或駐點幫忙重災區做好防汛工作,防汛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災救災工作。密切堅持與自治區防指的溝通,及時上報信息和工作情景。

5。3 ⅱ級應急響應

5。3。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景之一者,啟動ⅱ級響應:

1。某條主要江河發生大洪水或數條主要江河同時發生較大洪水;

2。某個重點防洪市(縣)發生大洪水或數個重點防洪市(縣)同時發生較大洪水;

3。某座大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或數座中型水庫同時發生重大險情;

4。風力8 級以上的強熱帶風暴或颱風正面襲擊我區,或受颱風影響併發生較大洪水。

5。3。2 ii 級響應行動

1。自治區防指。

(1)自治區防指指揮長主持召開有自治區防指成員參加的會商會,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防汛工作的指導,同時將有關情景上報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家防總。情景嚴重時,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聽取彙報並作出部署。

(2)自治區防指負責人在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中心指揮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加強值班力量,密切監視汛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預測預報,按照權限做好水利、防洪工程調度。

(3)自治區防指在24 小時內派出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汛工作。

(4)根據需要在廣西電視台等新聞媒體及時發佈汛情通報。

2。自治區防指成員單位。

自治區水利廳派出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工作。

自治區財政廳及時安排搶險救災應急資金。

自治區民政廳及時組織救助災民。

自治區衞生廳派出醫療和防疫隊伍赴一線協助開展防病治病工作。

自治區防指其它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3。相關市、縣(市、區)防汛指揮機構。

先期啟動本級洪澇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本地區的抗洪搶險和救災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的相關規定行使職權,根據情景可依法宣佈本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期。指揮長主持會商會,具體安排防汛工作;有關職責人上崗到位,靠前指揮;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密切關注汛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

受災地區各級防汛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工作,防汛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災救災工作。密切與自治區防指的聯繫,及時上報災害信息和搶險救災情景。

5。4 ⅲ級應急響應

5。4。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景之一者,啟動ⅲ級響應:

1。數條主要江河同時發生一般洪水且發生重大險情,或某條主要江河發生較大洪水,或主要江河的重要支流堤防發生決口漫溢;

2。某個重點防洪市(縣)發生較大洪水或數個重點防洪市(縣)同時發生一般洪水;

3。小(一)型水庫垮壩,或某座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或某座大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水位洪水,或數座中型水庫同時發生超設計水位洪水;

4。熱帶風暴正面

襲擊我區或強熱帶風暴嚴重影響我區併發生較大洪水。

5。4。2 ⅲ級響應行動

1。自治區防指副指揮長或祕書長主持召開有自治區防指有關成員參加的會商會,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密切監視汛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預測預報,加強防汛工作的指導,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同時將有關情景及時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家防總。自治區防辦在24 小時內派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工作,根據需要在廣西電視台等新聞媒體發佈汛情通報。自治區財政廳及時安排搶險救災應急資金,自治區防指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2。相關市、縣(市、區)防汛指揮機構按照本級應急預案和自治區防指要求做好處置工作。由防汛指揮機構指揮長主持會商會,具體安排防汛工作;有關職責人上崗到位,靠前指揮;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防汛搶險,派出專家組到一線具體幫忙防汛工作,並將防汛工作情景上報當地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和自治區防指。市、縣(市、區)防汛指揮機構在當地電視台等媒體發佈汛情通報,民政部門及時救助災民,衞生部門組織醫療隊赴一線開展衞生防疫工作,其它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相關工作。

5。5 ⅳ級應急響應

5。5。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景之一者,啟動ⅳ級響應:

1。某條主要江河發生一般洪水,或某條主要江河發生低於警戒水位洪水且發生重大險情,或某條主要江河重要支流、某條中型江河河道堤防發生重大險情;

2。某個重點防洪市(縣)發生一般洪水;

3。小(二)型水庫垮壩,或數座小型水庫同時發生重大險情;

4。熱帶風暴嚴重影響我區併發生較大洪水。

5。5。2 ⅳ級響應行動

1。自治區防指祕書長或自治區防辦主任主持召開有自治區防指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蔘加的會商會,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情的監視,做好汛情預測預報,加強對防汛工作的指導,將有關情景及時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防指正、副指揮長,並通報自治區防指成員單位。

2。相關市、縣(市、區)防汛指揮機構按照本級洪澇災害應急預案和上級防汛指揮機構的要求做好處置工作。由防汛指揮機構負責人主持會商會,具體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預案採取相應防守措施,派出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工作,並將防汛工作情景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自治區防指。

5。6 不一樣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5。6。1 江河洪水

1。當江河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時,當地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批准的防洪預案和防汛職責制的要求,組織專業和羣眾防汛隊伍巡堤查險,嚴密佈防,必要時動用部隊參加重要堤段、重點工程的防守或突擊搶險。

2。當江河洪水位繼續上漲,危及重點保護對象時,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任務的部門、單位,應根據江河水情和洪水預報,按照規定的權限和防禦洪水方案、洪水調度方案,適時調度運用防洪工程,調節水庫攔洪錯峯,開啟節制閘泄洪,啟動泵站搶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礙物、臨時搶護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本事等。

3。在緊急情景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宣佈本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期,並行使相關職權,在確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採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搶險的順利實施。

5。6。2 漬澇災害

1。當出現漬澇災害時,當地防汛指揮機構應科學調度水利工程和移動排澇設備,開展自排和抽排,儘快排出澇水,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2。在江河防汛形勢緊張時,要正確處理排澇與防洪的關係,避免因排澇而增加防汛的壓力。

5。6。3 山洪災害

1。山洪災害應急處理由當地防汛指揮機構負責,水利、國土資源、氣象、民政、建設、環保等各有關部門應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2。當山洪災害易發區預報降雨量到達臨界雨量,或者雨量觀測點降雨量到達必須數量、觀測山體發生變形有滑動趨勢時,由當地防汛指揮機構或國土資源部門及時發出警報。當地人民政府應對是否緊急轉移羣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應立即通知相關鄉(鎮)或村、組按預案組織人員和財產安全撤離。

3。轉移受威脅地區的羣眾,應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則進行,先人員後財產,先老幼病殘人員後其它人員,先轉移危險區人員和警戒區人員,防止出現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發生。

4。當

發生山洪災害時,當地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水利、國土資源、氣象、民政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山洪災害造成更大損失。

5。發生山洪災害後,若導致人員傷亡,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救,必要時向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和上一級人民政府請求救援。

5。6。4 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

1。當出現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前期徵兆時,防汛職責單位要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儘可能控制險情,並及時向下遊發出警報。紅水河、黔江、潯江、桂江、鬱江、柳江、南流江堤防及其重要支流堤防決口、水閘垮塌和水庫垮壩等事件應立即報告自治區防指,其中幹流堤防決口、水閘垮塌和大型水庫垮壩應由自治區防指立即報告國家防總辦公室。

2。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的應急處理,由當地防汛指揮機構負責,首先應迅速組織受影響羣眾轉移,並視情景組織搶築二道防線,控制洪水影響範圍,儘可能減少災害損失。

3。當地防汛指揮機構視情景在適當時機組織實施堤防堵口,調度有關水利工程,為實施堤防堵口創造條件,並應明確堵口、搶護的行政、技術職責人,啟動堵口、搶護應急預案,及時調集人力、物力迅速實施堵口、搶護。上級防汛指揮機構的負責人應立即帶領專家趕赴現場指導。

5。6。5 強降雨引發的地質災害

由強降雨、山洪災害引發的地質災害,按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處置。

5。6。6 颱風暴潮引發的洪澇災害

颱風暴潮引發的江河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按前述響應措施分別處置。

5。7 信息報送和處理

5。7。1 汛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信息實行逐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

5。7。2 防汛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景,同時抓緊了解情景,隨後補報詳情。

5。7。3 屬一般性汛情、工情、險情、災情,按分管權限,分別報送本級防汛指揮機構辦公室負責處理,由本級防汛指揮機構辦公室向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辦公室報告;對重大險情、災情,經本級防汛指揮機構負責人審批後,可越級上報,但必須同時抄報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

5。7。4 凡經本級或上級防汛指揮機構採用和發佈的洪澇災害、工程搶險等方面的信息,當地防汛指揮機構應立即調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5。7。5 自治區防辦接到異常重大、重大的汛情、險情、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家防總,並及時續報。

5。8 搶險救援

5。8。1 洪澇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的處置,應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由相應的防汛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單位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5。8。2 出現洪澇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後,事發地的防汛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的具體情景,及時啟動本級的應急預案,採取緊急處置措施,迅速組織開展現場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5。8。3 根據險情和事發地防汛指揮機構的請求,自治區防指供給搶險物資、人員和技術支援,必要時按程序協調部隊參與搶險救援。

5。9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5。9。1 各級人民政府應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使用。

5。9。2 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防汛指揮機構視情景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採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5。9。3 出現洪澇災害後,事發地人民政府應及時做好羣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5。9。4 事發地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及時發佈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

5。9。5 對轉移的羣眾,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供給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羣眾,保證基本生活。

5。9。6 出現洪澇災害後,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組織衞生部門加強對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小分隊,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事發地人民政府可緊急動員當地醫療機構在現場設立緊急

救護所。

5。10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5。10。1 出現洪澇災害後,事發地防汛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5。10。2 必要時可經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進取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景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11 新聞發佈

5。11。1 全區汛情及防汛動態等信息,由自治區防指統一審核和發佈;涉及洪澇災情的,由自治區防辦會同自治區民政廳審核和發佈。

5。11。2 各市、縣(市、區)的汛情及防汛動態等信息,由同級防汛指揮機構審核和發佈;涉及洪澇災情的,由同級防汛指揮機構辦公室會同民政主管部門審核和發佈。

5。12 應急結束

5。12。1 當洪水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或險情基本消除時,防汛指揮機構可視汛情,宣佈解除相應的應急響應。

5。12。2 依照有關規定徵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結束後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他處理。

5。12。3 應急響應工作結束後,防汛指揮機構應協助當地人民政府恢復當地的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儘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 任何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暢通的職責。

6。l。2 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堤防及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6。l。3 發生洪澇災害後,通信部門應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供給通信保障。

6。l。4 在緊急情景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信息等手段發佈信息,通知羣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安全。

6。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歷史上的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當發生新的險情後,應派工程技術人- 34 - 員趕赴現場,研究除險方案,並由防汛行政首長或工程防汛安全職責人負責組織實施。

2。防汛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防汛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6。2。2 應急隊伍保障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

2。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羣眾搶險隊伍、部隊搶險隊伍和地方專業搶險隊伍。羣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供給勞動力,部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地方專業搶險隊伍除全力參加搶險外,還擔負技術指導任務。

自治區防辦組建自治區防汛機動搶險總隊,下設具有不一樣業務特長的支隊,作為自治區級專業搶險隊伍。各市根據情景,組建市級防汛搶險專業隊伍。

3。 防汛機動搶險隊的調動:自治區防汛機動搶險總隊下設的各支隊,由自治區防汛辦負責調動。需要其它市防汛指揮機構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支持時,由需要調動搶險隊的市防汛指揮機構向自治區防辦提出調動申請,自治區防辦協調調動。

4。 部隊參加搶險的調動: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自治區防指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部隊參加的,由自治區防指根據需要向廣西軍區或武警廣西總隊提出申請,由部隊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部隊參加的,應經過同級防汛指揮機構部隊成員單位提出申請,由部隊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緊急情景下,部隊可邊行動邊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6。2。3 供電保障

供電企業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4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救災物資運輸以及大洪水時用於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海事部門負責大洪水時通航和渡口的安全,公安部門負責保障抗洪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車輛無障礙通行。

6。2。5 醫療保障

醫療衞生防疫部門主要負責洪澇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

衞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6。2。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洪澇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時的戒嚴、警衞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7 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1)防汛指揮機構、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它單位應儲備防汛搶險物資。

(2)自治區防辦儲備的防汛物資,重點支持遭受嚴重洪澇災害地區防汛搶險救生物資的應急需要。

2。物資調撥。

(1)自治區級防汛物資的調撥:由自治區防指根據需要直接調用,或由市防汛指揮機構向自治區防辦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調用。

自治區防指直接調用的防汛物資,由自治區財政負責安排專項經費補充;市防汛指揮機構申請調用的,由市防汛指揮機構負責補充。

(2)當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抗洪搶險需要時,應及時聯繫緊急調運,必要時可向社會公開徵集。

6。2。8 資金保障

1。自治區財政根據洪澇災害程度、水毀工程情景,安排資金用於防汛設施的修復補助。

2。自治區財政設立專項防汛歲修資金或搶險救災應急資金,專項用於大中型水利、防洪工程以及其他規定的水利工程的維護和建設。

6。2。9 社會動員保障

1。在汛期,各級人民政府應根據洪澇災害的發展,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2。各級防汛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6。3 技術保障

6。3。1 自治區防指要依託國家防汛指揮系統,建設全區防汛指揮系統,並與國家防總、流域機構和全區14 個市防汛指揮機構互聯互通,提高防汛調度指揮決策水平。

6。3。2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建立專家庫,當發生洪澇災害時,由防汛指揮機構統一調度,派出專家組,指導防汛抗災工作。

6。4 宣傳、培訓和演練

6。4。1 公眾信息公佈

1。汛情、工情、災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經本級防汛指揮機構負責人審批後,可經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2。主要江河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並呈上漲趨勢;或出現跨市的大範圍嚴重洪澇災害,並呈發展趨勢;或出現其它在全區有重要影響的汛情,由自治區防指統一發布。其他汛情按管理權限,由當地防汛指揮機構發佈。

6。4。2 培訓

1。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防汛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防汛人員培訓。自治區防指負責自治區、市、縣(市、區)防汛指揮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幹和防汛機動搶險隊負責人的培訓。

2。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3。部隊的培訓工作由部隊根據需要統一安排,自治區和有關部門應給予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6。4。3 演練

1。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定期舉行不一樣類型的應急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及應急響應本事。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根據業務特點和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每年有針對性地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3。自治區防指一般每2~3 年組織舉行一次多個部門聯合進行的抗洪搶險演習。

7 善後工作

洪澇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7。1 救災

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人民政府應負責災害救助工作。民政部門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羣眾,做好受災羣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羣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飯吃、有乾淨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切實解決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問題。衞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2 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景,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3 水毀工程修復

7。3。1 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的水毀工程,應儘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

7。3。2 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農田水利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4 災後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儘快組織災後重建、恢復生產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景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5 防汛工作評價

ⅰ、ⅱ級響應結束後,自治區防指應對本次防汛處置工作進行定性、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汲取教訓,構成評估報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

8 附則

8。1 名詞術語定義

8。1。1 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徵信息,經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後可能淹沒的範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一樣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8。l。2 防禦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 40 - 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禦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山洪災害、颱風暴潮引發的洪澇災害等方案的統稱。

8。1。3 一般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5~10 年一遇的洪水。

8。1。4 較大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10~20 年一遇的洪水。

8。1。5 大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20~50 年一遇的洪水。

8。1。6 特大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大於50 年一遇的洪水。

8。1。7 洪澇災害:因降雨、潰壩及風暴潮造成的洪水、漬澇災害和由暴雨造成的山洪、泥石流等災害。

8。1。8 全區37 個重點防洪市(縣):南寧、柳州、桂林、梧州、貴港、玉林、來賓、賀州、崇左、百色、河池、欽州、北海、防城港、平南、桂平、蒼梧、藤縣、龍州、寧明、扶綏、邕寧、橫縣、武宣、象州、融水、融安、柳城、平樂、靈川、全州、昭平、北流、容縣、博白、宜州、合浦。

8。1。9 緊急防汛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的規定,當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庫水位接近設計洪水位,或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颱風、風暴潮、災害性強降水來臨時,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能夠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發佈汛情公告,並同時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在緊急防汛期,防汛指揮機構在其管轄範圍內能夠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行使緊急處置權、調用權和決定交通管制。對不服從緊急處置和調用的,防汛指揮機構能夠強制實施。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 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自治區防辦負責管理,並負責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

一般情景下每5 年對本預案評審一次,遇特殊情景可及時修訂,由自治區防辦召集有關部門、各市防汛指揮機構專家評審,並視情景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各市防汛指揮機構根據本預案制定相關江河、地區和重點工程的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8。3 獎勵與職責追究

對防汛搶險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範、先進團體和個人,由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水利廳聯合表彰;對防汛搶險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對防汛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職責,並予以處罰。

8。4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8。5 預案實施時光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篇3: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後面還有多篇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洪澇災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為提高洪澇抗災救災工作水平和應急反應本事,及時、妥善處置因暴雨、洪水、颱風、乾旱等自然災害造成的重大緊急情景,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廣東省重大洪澇台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急處置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和適用範圍

(一)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按照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快速高效的原則,預防和減輕洪澇台旱災害造成的損失,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台旱災害的預防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洪澇台旱災害重大緊急情景的處置依法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市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稱市防指)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主對轄區內的災害進行處置。市級各有關部門進取支持和指導、督促各地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台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作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洪澇台旱災害緊急情景,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因暴雨、洪澇、颱風、乾旱等造成的大範圍汛情、旱情和水利工程險情的處置。

二、重大緊急情景的確定

根據我市實際,按照對經濟社會的影響程度,將洪澇台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劃分為重大、特大兩個等級。

(一)重大災情、險情

當出現下列情景之一時,為重大災情、險情:

1。實況24 小時內境內平均降雨量≥100 毫米或過程平均雨量≥200 毫米,並且市氣象部門預報未來24 小時仍有暴雨以上量級的降雨。

2。青陽匯、乍浦、平湖水文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證水位,並預報將超過保證水位。

3。市氣象部門預報台風或強熱帶風暴(10 級<最大風力<12 級),將嚴重影響我市沿海地區。

4。7~10 月份各地連續乾旱天數在50~ 70 天(連旱天數指期間日降雨量小於30 毫米或連續3 天累計降雨量小於60 毫米的乾旱天氣持續天數);或人畜飲水困難百分率大於40%。

5。海塘、圩區堤防、閘站出現重大險情,並危及公共安全。

6。市級以上重點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風力等嚴重影響,險情危及公共安全。

7。其它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局部汛情、旱情。

(二)特大災情、險情

當出現下列情景之一時,為特大災情、險情:

1。全市24 小時內實況平均降雨量≥200 毫米或過程平均雨量>300 毫米,並且市氣象部門預報未來24 小時仍有暴雨以上量級降雨。

2。全市水位普遍超過保證水位並繼續上漲,預報將接近或超過歷史最高水位。

3。市氣象部門預報台風將嚴重影響我市沿海(最大風力>12 級),我市沿海正處於大潮汛,將出現風、潮、浪三碰頭。

4。海塘、圩區堤防、閘站出現特大險情,並將嚴重危及公共安全。

5。7~10 月份連續乾旱天數在70 天以上;或人畜飲水困難百分率大於60% 。

三、重大災情、險情處置

(一)組織機構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市防指負責全市洪澇台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處置的指揮、協調、指導和監督。各鎮、街道防汛防旱領導小組在當地政府、辦事處和市防指的領導下,負責本轄區洪澇台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處置。市防指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進取支持、指導各地災情、險情處置工作的開展。

(二)基本程序

1。市氣象、水文部門及時供給天氣、水情預測、預報,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稱市防辦)及時掌握汛情、旱情的變化趨勢,組織有關部門會商,提來源置提議。

2。當到達或即將到達重大災情、險情標準時,市防辦立即向市防指指揮、副指揮報告,並由指揮決定啟動重大災害處置工作預案。

3。預案啟動後,市防指指揮到崗指揮,副指揮按分工進入各自崗位。

4。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防指報告,並向市防指成員單位和有關鎮、街道防汛防旱領導小組通報有關情景。必要時,向社會公眾發佈有關信息和防範措施。

5。市防指立即組織有關部門進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颱風、乾旱等可能帶來的影響或危害,提來源置意見。

6。市防指及時召開防指成員單位緊急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提議市委、市政府召開緊急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各防指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迅即開展搶險救災;必要時,市防指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幫忙災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7。洪澇台旱災害過後和水利工程險情消除後,市防指派出工作組赴現場調查災情,慰問災民,指導生產自救工作。同時,對防災救災工作進行總結,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防指報告。

(三)部門職責

預案啟動後,市防指統一指揮市防指成員單位協助各鎮、街道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市防辦及時掌握分析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險情和災情,提出洪澇台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處置提議,並向市防指領導報告;及時傳達市防指各項指令,並按指令對有關防洪、抗旱工程進行調度,協調聯絡各成員單位和各鎮、街道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和抗旱救災工作;督查、反饋市防指各項決定和命令執行情景,及時通報各地抗洪搶險救災的動態;災後迅速開展總結、評價等有關工作。

市防指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市人武部:負責組織指揮預備役部隊、民兵參加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協助地方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羣眾。做好駐平部隊參加抗洪搶險救災和抗旱的協調工作;遇有特殊情景向嘉興軍分區、嘉興武警支隊申請派遣救災支援部隊。

2。市水利局:承擔市防辦日常工作;及時供給實時雨情、水情和水文預報;負責水利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水利工程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負責圩區等水利工程的防洪調度;負責抗旱水資源的應急調配。

3。市氣象局:負責暴雨、熱帶氣旋(颱風)、乾旱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及時供給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參加防汛抗旱會商;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必要時,供給現場跟蹤服務。

4。市安監局:負責監督防颱期間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市重大危險源企業單位的防颱工作,加強重要工程設施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5。市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抗洪搶險救災、抗旱救災和災後重建物資的應急調撥供應;組織協調災後重建中的基礎設施恢復;負責災區市場商品價格監控。

6。市經貿局:負責協調企業防汛抗旱工作,確保企業防汛防旱搶險救災和恢復生產的安全工作;負責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組織協調受災企業災後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實施對災區的交通管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協助組織羣眾撤離和轉移。

8。市民政局:及時組織協調對災區的救助和救濟工作,負責救災捐贈工作;指導災區做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做好災後重建工作;供給水旱災情信息。

9。市財政局:及時籌集和撥付市級防汛抗旱專項資金,做好防汛搶險、抗旱救災資金使用的監督;進取向省財政爭取資金支持。

10。市供電局:負責防汛搶險、抗旱救災的用電需要;及時加固搶修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供給電力系統災害損失情景。

11。市建設規劃局:負責監督指導全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房屋和建築工地等防風、防洪工作;負責市區建成區範圍基礎設施、房屋和建築工地等防風、防洪工作;負責做好市區道路、社區積水、危舊房屋搶修等搶險救災工作;供給城市水旱災害災情信息。

12。市交通局:負責監督指導水運和公路交通設施安全管理和搶險救災工作;做好內河航運船隻的安全管理和搜救工作,根據市防指指令依法實施內陸水上交通管制,協調做好船隻人員的安全轉移工作;組織搶險救災所需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負責做好災毀交通設施的搶修和障礙物的清理;供給交通系統水旱災害災情信息。

13。市農經局:負責監督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後農業救災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負責市級抗災種子應急調用安排;參加災情調查和核災;掌握全市農業災情信息;負責通知、監督沿海漁船回港避風,確保船隻人員安全。

14。市衞生局:負責監督指導災區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組織落實救災醫療隊,實施救災防病預案,預防疾病流行。

15。市糧食局:負責糧庫防洪保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救濟糧的發放和糧食調運工作。

16。市電信局:及時加固搶修通訊設施,確保通訊暢通;供給通訊設施災情信息。

17。市教育局:負責所屬學校的安全防範工作,做好全市各類學校的危房加固及災區學校學生安全轉移工作;協助安置其他轉移人員。

18。市城管局: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確保在災害發生時人民羣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不受干擾;組織、協助做好市政公共設施的搶修和維護。

19。市廣播電視台:把握新聞導向,及時向公眾發佈氣象、汛情、旱情信息,以及防災搶險的有關決策和部署,做好防災搶險工作的宣傳報道。

20。市人保公司:進取開展防洪防颱保險工作,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居民的受災損失理賠工作。

四、特大災情、險情處置

(一)組織機構

市委、市政府加強對市防指的領導,主要領導到崗指揮,其它市領導實行分工負責制,統一指揮、協調全市各地各項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在市政府的授權下,市防指依法宣佈全市進入緊急防汛期(防旱期)。建立統一的防汛(台、旱)指揮部指揮機構,市長為總指揮,分管副市長為常務指揮,其它防指副指揮為副指揮。市職能部門組成如下機構:

1。緊急指揮部辦公室:由市委辦牽頭,市府辦、市防辦等組成,市發改局、經貿局派人員協助。

2。氣象、水文監測和工程調度組:由市水利局牽頭,市氣象局、市水文部門組成。

3。搶險救災組:由市人武部牽頭,市公安局、經貿局、規劃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農經局等組成。

4。電力、通訊保障組:由市供電局、電信局等組成。

5。資金物資保障組:由市發改局、財政局牽頭,市民政局、經貿局、水利局、規劃建設局、交通局、糧食局、供銷總社等組成。

6。生活安置和醫療衞生組:由市民政局、衞生局牽頭,市經貿局、糧食局、農經局、教育局、環保局等組成。

7。治安保衞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經貿局、交通局等組成。

8。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廣播電視台、報社等組成。

9。生產自救組:由市委辦、市府辦、經貿局、農經局及市政府有關部門組成。

(二)基本程序

1。市氣象、水文部門及時供給天氣、水情預測、預報,市防指及時掌握汛情、旱情的變化趨勢,組織有關部門會商,提來源置提議。當到達或即將到達特大汛情、旱情標準時,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並由市委、市政府決定啟動特大災害處置工作預案。

2。預案啟動後,市委、市政府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發佈緊急抗洪搶險或抗旱動員令,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或抗旱期,動員全市軍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搶險、抗台抗旱工作。

3。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到崗指揮,其他領導分工負責,進一步加強市防指機構,成立各工作組,統一指揮、協調全市各地各項搶險、救災工作。

4。各工作組按照各自的職責迅速組織實施各項救災工作,及時彙報各地災情和災區的搶險、救災進展情景。

5。以市政府名義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災情和救災情景,申請救災資金和物資支持。

6。市政府視災情發展情景進一步研究部署搶險救災、生產恢復和災民救助工作。

7。市政府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指導救災和生產自救工作。

(三)部門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緊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工作組按照各自職責,全力指導、協助各鎮、街道做好以下工作:

1。緊急指揮部辦公室:掌握、收集和彙總有關汛情、旱情、災情,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報告,並及時傳達市委、市政府領導的有關指示;與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應急機構堅持聯繫,指揮和協調其他應急工作組的工作;及時向上級黨委、政府上報災情;審查災情和救災搶險新聞,組織救災新聞發佈會。

2。氣象、水文監測和工程調度組:加強對天氣、雨情、水情的監測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供給實時天氣、雨水情信息和天氣、水文預報;提出防洪工程調度意見並按指揮部指令及時進行調度;組織實施抗旱應急水資源調配和人工增雨;加強對災情的監測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彙報監測情景,並及時作出轉移人員的具體方案。

3。搶險救災組:迅速調集當地駐軍、武警、公安、預備役、民兵和工程技術人員,指導、協助當地鎮、街道解救和轉移危險地區羣眾;組織力量對被破壞的各類防洪水利工程、公路、橋樑、市政等重要設施進行搶險和搶修;組織對石化、化工等危險品生產、儲運單位及其它企業進行嚴格檢查,制定緊急處置或防禦措施,並加強監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災害發生;組織實施抗旱應急供水方案。

4。電力、通訊保障組:負責組織力量搶修和恢復被破壞的電力、通訊設施;保障電力供應和通訊暢通。

5。資金物資保障組:向省和有關機構申請應急搶險救災經費和物資的計劃;做好本市搶險救災資金和物資的緊急籌集、分配和撥付。

6。生活安置和醫療衞生組:指導、協助當地鎮、街道迅速設置避護場所,安置、慰問災民,負責困難災民的吃、穿、住等生活救助;提出救災的物資計劃,制定救災標準、設置救災物資供應點,發放救災款物;組織指導救災捐贈;迅速組織醫療、防疫急救隊伍進入災區,組建災區臨時治療點,搶救、轉運傷員;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及空氣中有毒、有害氣體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並向受災人員供給精神、心理衞生方面的幫忙。

7。治安保衞組: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加強對黨政機關、金融單位、儲備倉庫、救災物品集散地、監獄等重要目標的警戒;實施陸上和水上交通管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優先保證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8。宣傳報道組:宣傳報道抗災救災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向公眾公佈災情等有關情景;宣傳相應的防災減災知識,安定民眾;宣傳救災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蹟,促進互助互濟。

9。生產自救組:制定災後重建計劃,協調落實資金和物資,指導各地恢復被毀壞的各項基礎設施,開展生產自救,保障災區羣眾生活生產需要,儘快恢復人民羣眾正常生活秩序。

五、附則

(一)市級各有關部門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落實相關人員及應急資金、物資,並報市防指。

(二)本預案由市水利局適時進行修訂並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篇4: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為提高抗洪搶險的應急處置本事,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緊急搶險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 社會 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適應於全街道範圍內洪澇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二、洪澇災情發生後,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做出如下反應:

(一)立即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揮、副指揮彙報洪澇災情發生的時光、地點及發展的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二)儘快提出水災發生地的羣眾撤離的時光、地點、範圍、路線,上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揮、有關副指揮,並密切監視洪澇災情的發展趨勢,不定時地發佈洪澇預報、警報、緊急警報和汛情公報;

(三)儘快將洪澇災情通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有關成員單位,各單位應按規定的職責,做好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

(四)開啟一切通訊 、傳輸、遙控遙測設備,千方百計堅持與險情、災情發生地和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街道黨政辦公室、各社區 、各單位的通訊聯繫暢通,及時下達有關人力、物力及洪澇調度命令;

(五)立即組織有關部門、社區和單位進行搶險,進一步蒐集更為詳細的險情、災情情景,及時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和街道辦事處報告險情、災情情景。

三、洪澇災情發生後,各社區和有關單位應立即按照既定的崗位職責,實施搶險救災工作,保證與街道辦事處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聯絡暢通。受災情景和救災進展情景要及時上報街道辦事處和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

四、洪澇災情發生後,防汛抗旱指揮部按照上級防指和街道辦事處的指示,統一指揮全街道的洪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發佈洪水通告,部署、協調、監督和檢查辦事處各部門、各社區、各有關單位的救災工作;通報情景,調派力量搶險救災;協調跨社區的救災工作,解決救災工作中的有關問題。指揮部下設機構及職責如下:

(一)防汛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向指揮部提出工作方案;檢查指揮部各項決策的落實情景;全面瞭解綜合水情、救災情景;負責向城陽區政府報告水情和災情;起草文稿;負責宣傳報道的統一組織管理 ;協調解決有關部門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及通信 聯絡工作。

(二)水情及洪澇調度組:街道黨政辦公室牽頭,組織街道農業 服務 中心參加,街道黨政辦公室負責人任辦公室組長,辦公地點設在黨政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街道防汛重大事件的協調工作,發佈洪澇預報、警報、緊急警報、汛情公報和氣象預報;負責蓄滯洪區的洪澇調度,採取蓄洪、分洪、滯洪措施;負責組織河道工程搶險的有關具體工作。

(三)災情調查組:由街道經貿辦牽頭,組織經管統計 服務中心、企業服務中心招商部參加。街道經貿辦負責人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辦公地點設在街道經貿辦,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對災情進行快速調查、評估、統計上報。

(四)工程搶險組:由街道城建 辦牽頭,市政公路 管理服務中心、武裝部、聯通營銷 部、供電所、郵政支局參加。街道城建辦副主任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辦公地點設在街道城建辦。主要職責是:負責對水利 、交通 、供電、通信、給排水 等重點工程設施進行緊急搶修。

(五)物資調運組:由街道審計 所牽頭,組織税收 代徵處、社區居委會參加,街道審計所所長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辦公地點設在街道審計所。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搶險救災物資調撥和運輸工作;管理援助物資的儲運和分配。

(六)災民生活安置組:由街道社會事務辦牽頭,組織園林 環衞服務中心、計劃 生育服務中心、安監 辦、食安辦、動物防疫監督站、工商 、教委參加。社會事務辦副主任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辦公地點設在街道社會事務辦,其主要職責是:發佈災情消息;理解救災物資;監督食品 流通;轉移安置受災羣眾,解決吃、穿、住問題;協助做好搶險、醫治轉移傷病員及人、畜屍體處理事宜。

(七)治安保衞組:由街道綜治辦牽頭,組織城管中隊、派出所、邊防所、交警中隊、交通管理所參加。綜治辦負責人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辦公地點設在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災區的社會治安、交通安全 管理,發佈臨時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通告;保衞黨政領導機關等要害部門和重要器材物資;嚴厲打擊各種擾亂社會治安秩序、趁災打劫等不法分子。

(八)醫療救護組:由勞動 保障服務中心牽頭,組織規劃部、城陽二醫部門、衞生 監督與疾病防控工作站參加。勞動保障服務中心主任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辦公地點設在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其主要職責是:組織醫療、防疫機構人員進入災區;設立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醫治傷員;做好災區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組織運轉傷員;採購、儲運、調配藥品等。

(九)財務 組:由街道財政 所牽頭。街道財政所所長任組長,辦公地點設在街道財政所。其主要職責是:籌集和解決抗洪救災經費;統一管理上級和外援救災經費,負責向上級申請救災經費;統一安排解決搶險救災指揮部及所屬辦事機構的辦公經費,負責搶險救災物資的採購。

(十)宣傳組:由宣傳科牽頭。組織科教文衞服務中心、工商聯、科協參加,由宣傳科職責人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辦公地點設在宣傳科。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向社會報道雨情、水情和災情;宣傳報道抗洪救災中的先進事蹟等。

各社區、各單位都要建立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和辦事機構,負責組織指揮本社區、本單位的搶險救災工作。

五、在搶險救災中應採取的緊急措施和遵循的原則:

(一)災情一旦發生,各社區和各有關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既定的部門崗位職責立即展開搶險救災工作。街道搶險救災指揮部及所屬機構的各成員,要立即趕赴工作崗位開展工作。各社區、各單位要全力以赴、協同合作、奮力搶險救災。

(二)洪澇災情發生後,首要職責是搶救受災羣眾,保護國家財產和重要器材物資,就地、就近組織自救互救。

(三)洪澇災情發生後,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要繼續履行防汛調度指揮職責,為避免災情的進一步擴大和引發新的洪澇災害,在組織水利工程搶險、堵複決口的同時,繼續做好洪澇調度,採取一切蓄洪、滯洪、分洪措施,調蓄錯峯,必要時應犧牲局部,保全整體,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

(四)為確保搶險救災工作指揮無誤,要建立社區、單位、街道逐級上報制度。報告的主要資料是:受災範圍、人員傷亡、房屋倒塌以及鐵路 、公路、橋樑、電力 通信等設施毀壞情景等。在通訊聯繫中斷或遇有障礙時,要派人直接報告。

六、緊急搶險救災基本結束後,各社區和各有關單位都要抓緊恢復生產和羣眾的日常生活;要爭取國家和上級對口部門及非災區的經濟、物資援助;要迅速恢復供水、供電、供氣、交通運輸、郵電 通訊等生活、生產設施;迅速組織糧食 和副食品供應;安排好災民的衣、食、住,保證災民生活安定;要組織農村勞動力開展生產自救,彌補災害損失;要繼續做好衞生防疫工作;學校恢復上課,各社區黨支部、居委會正常工作。

七、對在搶險救災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個人,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給予表彰獎勵。對未按要求參加搶險救災,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職責人員的職責;構成犯罪的,由司法 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篇5: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1。總則

1。1目的

為有效地開展洪澇災害發生時醫療緊急救援和災後疾病控制,把洪澇災害給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維護正常的社會軼序,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經過宣傳教育,增強全縣人民自救和災後疾病防範的意識;堅持不懈地做好應急準備工作,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對我縣可能發生的洪澇災害做到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1。2。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縣衞生行政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確定的職責對本轄區內的洪澇災害應急處理工作實施統一指揮,各醫療衞生機構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應急工作,並理解上級政府和衞生行政部門的領導。

1。2。3科學決策,分類指導

制定洪澇災害應急技術方案,建立完善調研論證制度,科學指導洪澇災害的應急處理工作;開展處理洪澇災害的相關培訓,為應急處理供給技術保障。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

《全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由洪澇災害引發的嚴重損害社會公眾生命安全與健康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不明原因疾病、食品中毒、飲用水污染及人員傷亡的應急處理工作。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處理指揮機構與職責

我縣洪澇災害衞生應急處理指揮機構為縣級。

2。1。1縣洪澇災害衞生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縣衞生行政部門成立縣防洪衞生應急領導小組,由縣衞生局辦公室、醫政股、計財股、公共股及有關醫療衞生單位組成,縣衞生局局長擔任組長,發生較重、嚴重洪澇災害後,在縣防洪指揮部領導下,負責全縣防洪衞生應急處理的統一決策、統一領導和統一指揮。

縣防洪衞生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工作需要設立辦公室,從有關科室抽調人員組成,分管應急工作的副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公室負責洪澇災害應急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收集洪澇災害發生、發展及災害防病、醫療救護、衞生執法監督等有關信息,掌握動態,實時分析,為領導決策供給依據;組織專家制定應急策略和預防控制措施,開展效果評估;組織實施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對落實情景進行督查;統一調配應急資源,及時協調解決衞生應急工作中的問題。

縣防洪衞生應急領導小組設醫療急救、疾病防治、物資保障、健康宣傳、安全督查工作等五個工作組。各組按照以下職責分工開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醫療救治組:有醫政股牽頭。負責組織、指揮醫療單位開展現場醫療救援。

疾病防治組:由公衞股牽頭。負責組織實施洪澇災害之後的疾病預防與控制,包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監測與評估等,根據洪澇災害發展形勢和預防控制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調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的提議。

物資保障組:由計財股牽頭。負責應急物資調度,設備的採購,保證供應。

健康宣傳組:由辦公室牽頭。負責組織開展健康宣傳。

安全督查組:由局紀檢室協助。負責對有關單位落實應急措施和人員的自身防護與安全措施的情景進行督查,及時發現應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並予以糾正。對違規和瀆職行為進行處理。

2。2洪澇災害衞生應急管理機構與職責

縣衞生行政部門設立洪澇災害衞生應急辦公室,負責全縣洪澇災害衞生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組織開展洪澇災害事件發生後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組織公共衞生和醫療救護與專業人員進行有關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對災後易發生的霍亂、痢疾、傷寒、甲肝、鈎體等傳染病做好防治工作。

3。應急響應

3。1洪澇災害衞生應急處理的分級

根據洪澇災害危害程度、波及範圍、發生時光、發生場所等因素,並參照《全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將洪澇災害劃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兩級。根據災害發展情景,應對災害的分級適時進行調整。

3。1。2一般洪澇災害(Ⅳ級)

洪澇災害在我縣區域內發生,出現洪水上漲,低窪地方積水;

自備水源受污染,整個自來水管網未受影響;出現人員受傷,未見死亡;防洪指揮部認定的一般洪澇災害。

3。1。3較重洪澇災害(Ⅲ級)

洪澇災害在我縣區域內發生,出現洪水上漲,街道積水;人們生活用水受到污染;出現人員傷亡;防洪指揮部認定的較重洪澇災害。

3。2分級響應

洪澇災害在我縣區域內發生,立即啟動本預案。縣衞生行政部門應立即組織專家進行調查確認,作出分級的初步確定,根據洪澇災害嚴重程度作出分級響應。

3。2。1一般洪澇災害(Ⅳ級)的應急響應

一般洪澇災害有縣衞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對災情進行綜合評估,迅速組織開展現場醫療急救工作,並按照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衞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提出下一步疾病防控、衞生執法、健康教育的提議。

3。2。3較重洪澇災害(Ⅲ級)的應急響應

如果初步確定為較重洪澇災害,由市衞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調查確認,對事件進行綜合評估,迅速組織市和縣衞生醫療急救隊伍趕災區開展急救工作。組織專家和專業人員趕災區指導疾病防控、衞生執法、健康教育工作。

3。3信息共享和處理

3。3。1防洪報告

洪澇災害發生後,縣衞生行政部門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加強信息報送。

3。3。1。1職責報告單位和職責報告人

洪澇災害的職責報告單位包括:各級各類醫療衞生機構; 縣衞生行政部門;

職責報告人包括:執行職務的醫護人員(包括鄉村醫生、個體開業醫生)、疾病預防控制人員。縣衞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及值班人員。

3。3。1。2報告時限、程序和方式

洪澇災害一旦發生,應當在2小時內向縣衞生行政部門報告。街道信息報告的衞生行政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上一級衞生行政部門報告,並立即組織作出適時應急響應。

報告方式包括:口頭報告、電話或傳真報告、網絡報告、書面報告。

3。3。1。3報告資料

報告內包括災情、人員傷亡情景、疫情、食品中毒、飲用水污染狀況、醫療需求。

報告分首次報告、階段報告、總結報告。

3。3。2新聞報道與健康教育

應急響應期間,與洪澇災害應急處理工作有關的新聞由具有新聞發言人資格的單位發佈。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向廣大市民宣傳防洪救災中湧現出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蹟,洪澇災害中的自救互救知識,提高羣眾自我保護本事。

開展洪澇災害期間的家康教育,提高人民羣眾的防病知識和防病意識,減少疾病的發生。

4。保障措施

4。1技術保障

4。1。1應急醫療救治體系

按照統一規劃,整合我縣的醫療救治資源,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醫療救治信息體統、醫療救治隊伍和醫療救治機構在內的洪澇災害醫療救治體系。

4。1。1。2應急專業隊伍建設

縣衞生行政部門建立防洪應急處理醫療救治隊伍,應急隊伍按照就近原則進行分組,並配置相應的裝備。

4。1。1。3應急醫療救治隊伍分組名單(見附件一)

4。1。2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縣衞生局公衞股科負責對全縣災後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災後防病工作。做到人員、經費、物資、藥品四落實。

4。1。2。2疾病預防與控制工作重點(見附件二)

4。1。3執法監督體系

縣衞生監督所負責洪澇災害期間及其災後的食品、飲用水衞生監督執法。洪澇災害發生,立即組織人員深入受災現場,加強監督執法,對受到污染的食品、飲用水進行分類和及時採取控制措施,切實加強食品的管理,避免因食品原因引起中毒和誘發疾病。

4。2通訊保障

建立涉及洪澇災害衞生應急處理的所有機構和人員的通訊錄,如有變動,隨時更新。有關機構及人員應保證通訊暢通。

“120”醫療急救電話及全縣急救網絡無線集羣系統正常運轉,堅持統一受理、統一協調、統一組織、統一指揮,按照就急、就地、就近、專科優勢調度的原則,及時、準確地處理好災害事故醫療救援的呼救。

4。3物資保障

縣衞生行政部門加強對衞生應急調度準備工作,保證應急第一時光的供應。

5。洪澇災害衞生應急預案的制定

本預案根據開展洪來災害的衞生應急實踐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

5。1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衞生局負責制定與解釋。

5。2預案實施時光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篇6: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為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洪澇災害可能導致的傳染病疫情、水污染和食物中毒等事件的發生和蔓延,進一步指導、規範和做好我市洪澇災害衞生防病工作,確保災區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技術方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範圍內發生洪澇災害及其衍生災害導致的疾病發生、流行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保障

為保證抗洪救災工作有序運行,中心成立洪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建應急處置專業組。

(一)洪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 員:xxx 、xxx 、xxx

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協調、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洪澇災害事件的級別或事件發生態勢、洪澇災害事件的性質及應急處理的需要,確定各專業組成員構成,部署應急處置工作。中心各科室在應急領導小組協調指揮下,做好洪澇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二)洪澇災害應急處置專業組

1。信息綜合組

組 長:xxx

成 員:xxx 、xxx 、xxx

職 責:負責收集各專業組的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報告,包括對全市範圍內洪澇災害事件的動態、採取的措施、預測事件變化的趨勢、各專業組工作動態等。

2。疫情報告組

組 長:xxx

成 員:xxx 、xxx 、xxx

職 責:負責及時向閬中市衞生局和南充市疾控中心報告洪澇災害事件信息;負責網絡直報和審核工作;負責每日對網絡報告的洪澇災害事件進行動態監控,保證我市傳染病報告管理信息系統及洪澇災害事件報告網絡暢通。

3。流調處置組

組 長:xxx

成 員:xxx 、xxx 、xxx

職 責:負責對洪澇災害事件現場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核實因災引發的傳染病疫情和其它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查明災害事件發生的原因,提出衞生處置意見,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進一步擴大。

4。消毒殺害組

組 長:xxx

成 員:xxx 、xxx 、xxx

職 責:在受災地或因災引發傳染病的地方開展和指導消、殺、滅工作,嚴防傳染病擴散蔓延。

5。採樣檢驗組:

組 長:xxx

成 員:xxx 、xxx 、xxx

職 責:負責採樣用品的準備、現場採樣和實驗室檢測等工作,查找病原體、中毒物質或其他致病源。如當地無法開展相關檢測時,應及時將採集的標本送上級疾控機構檢測。

6。健教宣傳組:

組 長:xxx

成 員:xxx 、xxx 、xxx

職 責:負責做好宣傳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公眾健康教育,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本事,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引導社會公眾正確對待洪澇災害事件,消除公眾恐慌,維護社會穩定,以利於事件的控制;適時編制防治工作簡報,宣傳洪澇災害事件防制工作動態。

7。後勤保障組:

組 長:xxx

成 員:xxx 、xxx 、xxx

職 責:主要負責洪澇災害事件控制所需的應急設施、設備、藥品、檢驗試劑、現場工作人員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儲備和調撥工作,供給運輸工具保障,以適應事件處置的需要。

三、分級響應

當我市發生洪澇災害事件時,按照閬中市委、市政府和市衞生局的統一部署,根據災情、傷情、病情、疫情等相關信息,將救災防病工作分為常態、預警狀態和應急狀態。

(一)常態

全市未發生洪澇災害,但在每年汛期到來之前或根據氣象等部門預報可能發生洪澇災害時,進入常態管理。常態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組建好應急專業隊伍。各應急專業隊伍分別由中心從事流行病學調查、消毒處理、現場處置、實驗室檢測的專業人員組成,堅持人員穩定,加強業務知識培訓,提高應急處置本事。

2。做好洪澇災害應對準備工作。落實救災防病和應急處置所需的藥品、器械、免疫製品、快速檢測試劑、衞生防護用品和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等應急物資。

(二)預警狀態

發生洪澇災害時,無異常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發生,進入預警狀態。預警狀態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消殺、消毒工作。一旦發生洪澇災害,立即調派衞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趕赴受災現場,指導開展環境衞生消殺、消毒工作,防止疾病媒介生物孳生,加強水源監測和消毒工作。

2。加強相關信息的收集、報告和通報。加強與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和聯繫,及時瞭解相關災情信息;建立與民政部門的溝通機制,及時掌握災情動態和應急響應進程;加強災區疾病監測和疫情報告;啟動疾病監測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及時經過“國家救災防病報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的監測和報告,並應及時將衞生應急工作情景以書面形式報告市衞生局;網絡遭到破壞或沒有條件的地方應利用傳真、電話等方式迅速報告。

3。加強疫情監測和預警。重點加強對鼠疫、霍亂、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鈎體病、乙腦、急性眼結膜炎、皮膚感染症、感染性腹瀉、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其他要求監測的疾病進行監測。疾控中心要根據監測和分析結果及時做出預警範圍和預警病種,並上報市衞生局。

4。開展衞生宣傳,普及衞生防病知識。大力開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報刊、手機、電視等新聞媒體普及衞生防病知識,促進羣眾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增強對傳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防範意識和應對本事。

5。進取開展防範工作,嚴格控制羣體性聚餐,加強農藥、鼠藥等化學毒品的管理,防止各類中毒事件的發生;根據實際情景,採取預防性免疫接種措施,防止傳染病流行和蔓延。

(三)應急狀態

發生洪澇災害,傳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報告人數有明顯升高,進入應急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制。

1。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調查,對災害進行衞生學評估,預測可能發生的疫情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採取預防措施;抓好水源保護和飲水消毒,指導檢查災區飲水消毒措施落實情景,劃定臨時飲水水源區域,並做好水源保護工作,確保水源和飲用水的衞生質量,教育動員羣眾喝開水。

2。大力開展愛國衞生運動,搞好環境衞生,指導羣眾重點做好災民居住場所的消毒,及時清除、處理垃圾、糞便。對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場所要及時作好消毒和衞生處理。指導開展滅蚊滅鼠工作。

3。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和傳播媒介,做好相關衞生防病宣傳教育工作。與廣電等宣傳部門密切配合,有針對性的開展自救、互救及衞生防病科普知識宣傳。

4。根據受災地區可能發生的疾病風險,對高危人羣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接種,開展適宜的應急服藥工作。及時開展周邊地區重點傳染病的監測,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疫情監測,防止疫情擴散。發生傳染病疫情後,做好疫情調查與處理工作,必要時對發生傳染病的區域提出劃定疫點疫區和實施管制的提議。

5。對臨時安置點加強對衞生防疫工作,指導臨時廁所的設置和建立,開展環境消殺滅和衞生宣教工作。必要時組織開展受災羣眾心理干預。

(四)應急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經洪澇災害衞生應急專家諮詢組評估,災害所引發的衞生隱患基本消除,由啟動響應的上級部門決定終止響應。同時,組織開展災後衞生評價,繼續做好災後防病工作,迅速恢復和重建疾病監測系統,指導受災地區做好災民回遷前的衞生學評價和環境清理,開展愛國衞生運動,加強對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的公共衞生監測和指導等工作,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

篇7: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為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洪澇災害的危害,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提高我縣衞生系統洪澇災害事故應急反應本事和醫療救援工作水平,保障全縣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衞生部《災害事故醫療救援工作管理辦法》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縣衞生局成立“洪澇災害醫療救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洪澇災害救災防病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一指揮。各級醫療機構組建醫療救援隊,隨時等候調遣。

二、現場救援工作

一旦發生災害事故,“洪澇災害醫療救治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災情確定需要抽調的醫療救援隊伍。被抽調的醫療救援隊伍應立即趕赴現場,並理解統一指揮和調遣,進取開展救援工作。

現場救援中,要遵照先救命後治傷,先治重傷後治輕傷的原則,依據受害者傷勢按輕、中、重、死亡進行分類,同時,應將經治傷員的血型、傷情、急救處置、注意事項等逐一填寫傷員情景單,並置於傷員衣袋內。

傷員需要轉移的,由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調度。傷員轉移應根據傷情分類和就近的原則分流。任何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診、推諉傷員。

三、培訓

各級醫療機構要制定和落實醫療救援人員培訓計劃,重點掌握檢傷分類、徒手復甦、骨折固定、止血、氣管切開、清創、縫合、飲用水消毒等基本技能,並定期模擬練習,到達適應救援實際需要。

篇8: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1。1 編制目的

做好洪澇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澇災害防禦本事和公共管理水平,使洪澇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救災工作有序、高效、科學地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xx壯族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自治區範圍內突發性洪澇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洪澇災害包括:江河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颱風暴潮引起的洪澇災害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等次生衍生災害。

1。4 工作原則

1。4。1 堅持以人為本、科學防洪。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防災減災為中心,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應對洪澇災害,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不斷提高洪澇災害防禦本事和救助水平。

1。4。2 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防汛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

1。4。3 堅持以防為主、防抗結合。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 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統籌防汛抗旱工作,在確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

1。4。5 堅持依法防災、羣眾參與。堅持依法防汛抗洪,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依法保護水資源,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自治區防汛指揮機構--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自治區防指)。市、縣級人民政府應設立防汛指揮機構。有關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防汛工作機構,負責本單位的防汛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1 自治區防指

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全區的防汛工作,其辦事機構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防辦)設在自治區水利廳。

2。1。1 組成

自治區防指指揮長由自治區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主席擔任,xx軍區副司令員、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祕書長和自治區水利廳廳長任副指揮長,自治區水利廳1 名副廳長任祕書長,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委、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建設廳、交通廳、農業廳、衞生廳、廣電局、信息產業局、水文水資源局以及自治區氣象局、自治區通信管理局、xx海事局、xx軍區、武警xx總隊、空軍南寧指揮所、xx電網公司、柳州鐵路局、xx紅十字會等單位各1 名負責人為自治區防指成員。

2。1。2 職責

貫徹實施有關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自治區防汛法規、規章和制度,組織制訂大江大河防禦洪水方案;執行國家防總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命令,及時提出防汛工作具體部署,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工作;及時掌握全區汛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災減災措施;統一審核、發佈汛情、工情、災情信息;統一調控和調度全區水利、水電工程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各地防汛職責制落實情景,組織開展防汛安全檢查;組織調配全區防汛物資和隊伍;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1。3 成員單位職責

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正確把握全區防汛工作的宣傳導向,及時協調、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宣傳工作。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防汛規劃制訂和防汛設施建設工作,及時下達防洪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計劃,並協調防洪工程建設所需資金的籌措。

自治區經委:負責組織協調抗洪搶險所需緊急調用物資的調運,並負責經委系統防洪救災的協調指導。

自治區公安廳:負責維護防汛搶險治安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管理以及安全保衞工作,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破壞防汛設施的犯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防汛抗洪引發的羣體性治安事件。在緊急防汛期,協助組織撤離被洪水圍困的羣眾,必要時對防汛部門確定的搶險路段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防汛搶險人員和救災物資運輸車輛優先通行。

自治區民政廳:負責組織、協調全區洪澇災害的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災情,與自治區防辦共同發佈災情及救災信息;組織、協調災區救災和災民生活救助;管理、分配中央和自治區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自治區財政廳:負責籌集和安排抗洪搶險、水毀水利工程修復資金,及時會同自治區水利廳制定特大防汛經費分配方案,及時下到達各受災地區並做好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負責因強降雨引發的重大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勘查和預防工作(水庫庫區地質災害的監測、勘察和預防工作,由水庫主管部門負責)。在緊急防汛期,協調解決採取緊急措施所需的取土佔地問題。

自治區建設廳:負責城市排澇網絡建設與管理,協助水利部門編制城鎮防洪排澇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

自治區交通廳:負責所轄水運和公路交通設施的防洪安全,確保道路暢通;督促公路(橋樑)、水運工程建設項目業主做好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門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護。協調組織運力,優先運送防汛搶險、防疫人員和物資、設備;為緊急搶險和撤離人員及時組織所需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

自治區水利廳:負責全區防洪排澇工程的行業管理。負責檢查、監督河海堤防、水庫、閘壩、水電站等各類防洪工程和行洪河道的安全運行情景,擔負防洪、興利調度;制定並監督實施防汛措施以及工程防汛歲修、應急處理和水毀修復計劃。

自治區農業廳:及時收集、整理和報告洪澇災害中農業受災情景,指導農業防汛救災工作,負責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自治區衞生廳:負責洪澇災區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護和飲水、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災害發生後,及時向自治區防指供給災區疫情與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衞生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工作,加強災區飲用水和食品衞生監督,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自治區廣電局:負責按照自治區防指要求及時組織指導廣播電台、電視台對防汛搶險、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向公眾發佈雨情、汛情、災情等信息,跟蹤報道防汛搶險和救災活動,宣傳防汛搶險、抗災自救知識。

自治區信息產業局:優先指配防汛無線電通信頻率,組織無線電干擾排查工作。

xx水文水資源局:及時向自治區防指及有關成員單位供給雨情、水情報告和洪水預報。

自治區氣象局:負責天氣氣候監測和預測預報工作。對天氣形勢作出監測、分析和預測,在汛期及時對重要天氣形勢和災害性天氣作出滾動預報,並向自治區防指及有關成員單位供給天氣監測和預報信息。

自治區通信管理局:負責做好汛期公用通信網防汛通信保障工作,督促、檢查、協調區內電信運營企業做好公共通信設施的防洪建設和維護。

xx海事局:加強通航秩序和通航環境管理,負責管轄區範圍內的禁航區、航道(路)、交通管制區、航外錨地和安全作業區等水域的劃定和監督管理,維護水上交通秩序,發佈航行警(通)告;負責航海保障工作,管理管轄範圍內無線電導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組織、協調和指導所轄範圍內的水上搜尋救助。

xx軍區:負責組織指揮所屬部隊、民兵和預備役部隊,協調駐桂友鄰部隊,執行抗洪搶險、營救羣眾、轉移物資的急、難、險、重任務。

武警xx總隊:負責組織武警部隊實施抗洪搶險,參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助當地人民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羣眾。

空軍南寧指揮所:負責空軍部隊參與抗洪搶險救災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

xx電網公司:做好所轄供電區域受災地區供電工作,優先安排防汛搶險緊急用電,負責本系統水電工程防洪安全調度工作。

柳州鐵路局:負責所轄鐵路運輸的防洪安全,確保行車安全和運輸暢通。組織實施鐵路防洪工程和設施的建設與維護,負責本系統防洪安全調度工作。組織運送防汛搶險和衞生防疫人員、物資及設備。

xx紅十字會:參與災區救災和傷員救治工作,參與國內外救災捐贈款物的接收、發放和管理。

2。1。4 自治區防辦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國家防總的決定、調度命令以及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指示;負責自治區防指日常工作,督促檢查防汛措施的落實;組織制訂區內主要江河防洪預案、重要水利工程洪水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實施防汛職責制,參與組織抗洪搶險工作並進行業務技術指導;負責防汛通訊及調度現代化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汛物資計劃儲備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經費的分配使用計劃並監督實施;及時準確掌握汛情、災情和水利工程的運行狀況,必要時發佈雨水情信息、水情預報和汛情公報;提出全區防汛部署和決策提議,供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防指決策;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防汛重大事故。

2。2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

有防汛任務的市、縣兩級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指揮機構,在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工作。市、縣級防汛指揮機構由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2。3 其他防汛指揮機構

在汛期,水利部門所屬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施工單位以及水文部門等,要成立相應的專業防汛抗災組織,負責本單位的防汛抗災工作;有防汛任務的重大水利水電工程、大中型企業根據需要成立防汛工作機構。針對重大突發事件,能夠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理工作。

3 洪澇災害分級

按照災害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洪澇災害從輕到重依次分為4 級:一般(IV 級)、較大(III 級)、重大(II 級)和特大(I級)。

一般洪澇災害:沿江鄉村區域發生一般洪水;5 級堤防工程、一般海堤工程發生決口或出現重大險情;一般小型水庫發生垮壩或出現對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響的重大險情;洪水造成二級公路通行中斷,24 小時無法恢復通行。

較大洪澇災害:沿江一般城鎮區域發生較大洪水;4 級堤防工程、重要海堤工程發生決口或出現重大險情;重要小型水庫發生垮壩或出現對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響的重大險情;洪水造成一級公路通行中斷,24 小時無法恢復通行。

重大洪澇災害:沿江中等城市區域發生大洪水;3 級堤防工程發生決口或出現重大險情;一般大中型水庫發生垮壩,或大中型水庫出現對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響的重大險情;洪水造成鐵路幹線、國家高速公路網和一般航道通行中斷,24 小時無法恢復通行。

特大洪澇災害:沿江重要城市區域發生特大洪水;2 級以上堤防工程發生決口;重要大中型水庫發生垮壩;洪水造成鐵路繁忙幹線、國家高速公路網和主要航道中斷,48 小時無法恢復通行。

4 預防和預警機制

4。1 預防預警信息

4。1。1 氣象水文海洋信息

1。各級氣象、水文、海洋部門應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有關防汛指揮機構。

2。各級氣象、水文、海洋部門應當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儘可能延長預見期,對重大氣象、水文災害作出評估,及時報同級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揮機構。

3。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洪澇災害時,當地防汛指揮機構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河發生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1 小時內報到自治區防指,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30 分鐘內報到自治區防指,為防汛指揮機構適時指揮決策供給依據。

4。l。2 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1)當江河出現超警戒水位洪水時,各級堤防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並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景、出險情景和防守情景,在每日8 時前報上級工程管理部門和同級防汛指揮機構,並抄報自治區防指;自治區防指應在每日9 時前將出險情景和防守情景報告國家防總。發生重大險情時,有關工程管理單位、工程防汛指揮機構和工程所在市的防汛指揮機構應在險情發生後立即報告自治區防指,並在2 小時內將初步核實的險情報到自治區防指。

(2)當堤防和閘壩、泵站等穿堤建築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可能決口時,工程管理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並在第一時光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發出預警,同時向上級堤防管理部門和同級防汛指揮機構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職責人、技術職責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景,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以及供給搶險物資和搶險隊伍支持。

2。水庫工程信息。

(1)當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輸水管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並按照有管轄權的防汛指揮機構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各類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逐級上報自治區防指,其中:大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2 小時內將初步核實的險情報自治區防指,小型水庫應在1 小時內將初步核實的險情向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3 小時內報自治區防指。

(2)當水庫發生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根據防洪搶險預案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職責人、技術職責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景,以進一步採取相應措施。當水庫發生危及大壩安全的重大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光向下游地區發出預警,並按防洪搶險預案果斷處置,以確保大壩安全。

(3)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可能潰壩時,應提早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為羣眾安全轉移爭取時光。

4。1。3 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光、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民政部門應及時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洪澇受災情景,防汛指揮機構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景,並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對重特大災情,民政部門應在災害發生後2 小時內將初步情景報到自治區防指,並對實時災情進行核實後及時報告詳細災情,為抗災救災供給準確依據。

3。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4。2 預防預警行動

4。2。1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澇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指揮機構,落實防汛職責人、防汛搶險隊伍和山洪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的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在有堤防防護的大中城市及時做好封閉穿越堤防的輸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的各種準備,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江河、水庫和城市防洪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和山區防禦山洪災害預案。研究制訂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對江河堤防險工險段及水庫病險部位,要同時制訂工程搶險方案,並由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批。

5。防汛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資料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職責、限時整改。

4。2。2 江河洪水預警行動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各級水文部門應按照《水文情報預報規範》的要求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景和洪水走勢,為預警供給依據。凡需涉外通報上下游汛情的,按照水文部門的規範程序執行。

2。當主要江河發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由自治區防指或自治區防指授權有關地級市防汛指揮機構向社會公佈有關汛情、工情、災情以及搶險情景等;發生超標準洪水時,市或縣(市、區)防汛指揮機構可依法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供給基本依據。緊急情景下,水文部門每小時預報一次水情。

4。2。3 漬澇災害預警行動

我區鬱江、潯江、南流江、欽江等流域和沿海地區以及桂西巖溶盆地的低窪區為漬澇易發地區。有關市、縣(市、區)防汛指揮機構應根據降雨情景和水情預報,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並向社會發布。必要時,及時通知低窪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人員和財產。

4。2。4 山洪災害預警行動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山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水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密切聯繫,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佈預報警報。

2。凡有山洪災害的地方,應由防汛指揮機構組織國土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防禦預案,繪製區域內山洪災害風險圖,劃分並確定區域內易發山洪災害的地點及範圍,制訂人員和財產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告本地防汛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4。2。5 颱風暴潮引發的洪澇災害預警行動

根據颱風暴潮預警信息,自治區防指應及時通知可能受颱風暴潮影響地區的防汛指揮機構加強值班,及時發佈有關信息,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4。3 預警支持系統

4。3。1 洪水風險圖

1。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製本地區的城市(鎮)洪水風險圖、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和水庫洪水風險圖。

2。防汛指揮機構應以各類洪水風險圖作為抗洪搶險救災、羣眾安全轉移安置決策的技術依據。

4。3。2 防禦洪水方案

1。防汛指揮機構應根據需要,編制和修訂江河防禦洪水方案,主動應對江河洪水。

2。防汛指揮機構應根據新的情景,修訂和完善洪水調度方案。

3。江河、水庫和城市的防禦洪水方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xx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製訂、報批和備案。

4。經審批的防洪預案和調度方案,均具有權威性和法規效力,必須堅決執行。

5 應急響應

5。1 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5。1。1 按洪澇災害嚴重程度和緊急程度,應急響應行動從高到低依次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

5。1。2 進入汛期,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實行24 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並根據不一樣情景啟動相關應急程序。

5。1。3 自治區防指負責紅水河、黔江、潯江、桂江、鬱江、柳江、南流江等主要江河的防洪調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機構負責;必要時,跨市的水利、防洪工程由自治區防指視情景直接調度。自治區防指各成員單位應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並及時報告有關工作情景。

5。1。4 洪澇災害發生後,由各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5。1。5 洪澇災害發生後,由當地防汛指揮機構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情景。造成較多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或重大影響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並同時抄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任何個人發現堤防、水庫發生險情時,必須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5。1。6 對跨區域發生或可能影響鄰近行政區域的洪澇災害,在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的同時,應及時向受影響地區的防汛指揮機構通報情景。

5。1。7 因洪澇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陸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當地防汛指揮機構應立即報告同級人民政府,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處置,並及時向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

5。2 Ⅰ級應急響應

5。2。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景之一者,啟動Ⅰ級響應:

1。發生流域性特大洪水;

2。多條主要江河同時發生大洪水;

3。某個重點防洪市(縣)發生特大洪水或數個重點防洪市(縣)同時發生大洪水;

4。重要河段堤防發生決口;

5。大中型水庫垮壩或數座大中型水庫同時出現重大險情;

6。颱風在我區登陸。

5。2。2 Ⅰ級響應行動

1。自治區防指。

(1)宣佈相關區域進入緊急防汛期。

(2)自治區防指指揮長主持召開有自治區防指成員、區直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會商會,作出防汛應急工作部署,同時將有關情景上報國務院、自治區黨委和國家防總,並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聽取彙報並作出部署。

(3)視情景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前線指揮部,現場組織指揮防汛搶險工作。

(4)自治區防指負責人在自治區防汛指揮中心指揮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並在12 小時內派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

(5)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汛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根據需要隨時在xx電視台等新聞媒體滾動發佈汛情,報道汛情及抗洪搶險情景;做好江河、水庫洪水調度;緊急調配防汛搶險物資。

2。自治區防指成員單位。

自治區氣象、水文部門加強對天氣和水情的預測預報,必要時實行每小時一次滾動預報。

自治區水利廳派出工作組到一線協助做好水庫、堤防等工程的安全度汛和應急搶險等工作。

自治區財政廳及時安排搶險救災資金。

自治區交通廳及鐵路、民航部門為防汛物資運輸供給運輸保障。

自治區民政廳及時組織救助受災羣眾。

自治區衞生廳及時派出醫療衞生專業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以及衞生防疫工作。

自治區防指其它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3。相關市、縣(市、區)防汛指揮機構。

先期啟動本級洪澇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本地區的抗洪搶險和救災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xx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的相關規定行使職權。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機構指揮長主持會商會,動員部署防汛工作;有關職責人上崗到位,靠前指揮;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組織強化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時控制險情;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密切關注汛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受災地區各級防汛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工作,或駐點幫忙重災區做好防汛工作,防汛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災救災工作。密切堅持與自治區防指的溝通,及時上報信息和工作情景。

5。3 Ⅱ級應急響應

5。3。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景之一者,啟動Ⅱ級響應:

1。某條主要江河發生大洪水或數條主要江河同時發生較大洪水;

2。某個重點防洪市(縣)發生大洪水或數個重點防洪市(縣)同時發生較大洪水;

3。某座大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或數座中型水庫同時發生重大險情;

4。風力8 級以上的強熱帶風暴或颱風正面襲擊我區,或受颱風影響併發生較大洪水。

5。3。2 II 級響應行動

1。自治區防指。

(1)自治區防指指揮長主持召開有自治區防指成員參加的會商會,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防汛工作的指導,同時將有關情景上報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家防總。情景嚴重時,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聽取彙報並作出部署。

(2)自治區防指負責人在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中心指揮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加強值班力量,密切監視汛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預測預報,按照權限做好水利、防洪工程調度。

(3)自治區防指在24 小時內派出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汛工作。

(4)根據需要在xx電視台等新聞媒體及時發佈汛情通報。

2。自治區防指成員單位。

自治區水利廳派出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工作。

自治區財政廳及時安排搶險救災應急資金。

自治區民政廳及時組織救助災民。

自治區衞生廳派出醫療和防疫隊伍赴一線協助開展防病治病工作。

自治區防指其它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3。相關市、縣(市、區)防汛指揮機構。

先期啟動本級洪澇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本地區的抗洪搶險和救災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xx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的相關規定行使職權,根據情景可依法宣佈本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期。指揮長主持會商會,具體安排防汛工作;有關職責人上崗到位,靠前指揮;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密切關注汛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

受災地區各級防汛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工作,防汛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災救災工作。密切與自治區防指的聯繫,及時上報災害信息和搶險救災情景。

5。4 Ⅲ級應急響應

5。4。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景之一者,啟動Ⅲ級響應:

1。數條主要江河同時發生一般洪水且發生重大險情,或某條主要江河發生較大洪水,或主要江河的重要支流堤防發生決口漫溢;

2。某個重點防洪市(縣)發生較大洪水或數個重點防洪市(縣)同時發生一般洪水;

3。小(一)型水庫垮壩,或某座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或某座大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水位洪水,或數座中型水庫同時發生超設計水位洪水;

4。熱帶風暴正面襲擊我區或強熱帶風暴嚴重影響我區併發生較大洪水。

5。4。2 Ⅲ級響應行動

1。自治區防指副指揮長或祕書長主持召開有自治區防指有關成員參加的會商會,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密切監視汛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預測預報,加強防汛工作的指導,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同時將有關情景及時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家防總。自治區防辦在24 小時內派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工作,根據需要在xx電視台等新聞媒體發佈汛情通報。自治區財政廳及時安排搶險救災應急資金,自治區防指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2。相關市、縣(市、區)防汛指揮機構按照本級應急預案和自治區防指要求做好處置工作。由防汛指揮機構指揮長主持會商會,具體安排防汛工作;有關職責人上崗到位,靠前指揮;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防汛搶險,派出專家組到一線具體幫忙防汛工作,並將防汛工作情景上報當地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和自治區防指。市、縣(市、區)防汛指揮機構在當地電視台等媒體發佈汛情通報,民政部門及時救助災民,衞生部門組織醫療隊赴一線開展衞生防疫工作,其它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相關工作。

5。5 Ⅳ級應急響應

5。5。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景之一者,啟動Ⅳ級響應:

1。某條主要江河發生一般洪水,或某條主要江河發生低於警戒水位洪水且發生重大險情,或某條主要江河重要支流、某條中型江河河道堤防發生重大險情;

2。某個重點防洪市(縣)發生一般洪水;

3。小(二)型水庫垮壩,或數座小型水庫同時發生重大險情;

4。熱帶風暴嚴重影響我區併發生較大洪水。

5。5。2 Ⅳ級響應行動

1。自治區防指祕書長或自治區防辦主任主持召開有自治區防指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蔘加的會商會,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情的監視,做好汛情預測預報,加強對防汛工作的指導,將有關情景及時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防指正、副指揮長,並通報自治區防指成員單位。

2。相關市、縣(市、區)防汛指揮機構按照本級洪澇災害應急預案和上級防汛指揮機構的要求做好處置工作。由防汛指揮機構負責人主持會商會,具體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預案採取相應防守措施,派出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工作,並將防汛工作情景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自治區防指。

5。6 不一樣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5。6。1 江河洪水

1。當江河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時,當地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批准的防洪預案和防汛職責制的要求,組織專業和羣眾防汛隊伍巡堤查險,嚴密佈防,必要時動用部隊參加重要堤段、重點工程的防守或突擊搶險。

2。當江河洪水位繼續上漲,危及重點保護對象時,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任務的部門、單位,應根據江河水情和洪水預報,按照規定的權限和防禦洪水方案、洪水調度方案,適時調度運用防洪工程,調節水庫攔洪錯峯,開啟節制閘泄洪,啟動泵站搶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礙物、臨時搶護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本事等。

3。在緊急情景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xx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宣佈本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期,並行使相關職權,在確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採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搶險的順利實施。

5。6。2 漬澇災害

1。當出現漬澇災害時,當地防汛指揮機構應科學調度水利工程和移動排澇設備,開展自排和抽排,儘快排出澇水,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2。在江河防汛形勢緊張時,要正確處理排澇與防洪的關係,避免因排澇而增加防汛的壓力。

5。6。3 山洪災害

1。山洪災害應急處理由當地防汛指揮機構負責,水利、國土資源、氣象、民政、建設、環保等各有關部門應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2。當山洪災害易發區預報降雨量到達臨界雨量,或者雨量觀測點降雨量到達必須數量、觀測山體發生變形有滑動趨勢時,由當地防汛指揮機構或國土資源部門及時發出警報。當地人民政府應對是否緊急轉移羣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應立即通知相關鄉(鎮)或村、組按預案組織人員和財產安全撤離。

3。轉移受威脅地區的羣眾,應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則進行,先人員後財產,先老幼病殘人員後其它人員,先轉移危險區人員和警戒區人員,防止出現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發生。

4。當發生山洪災害時,當地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水利、國土資源、氣象、民政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山洪災害造成更大損失。

5。發生山洪災害後,若導致人員傷亡,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救,必要時向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和上一級人民政府請求救援。

5。6。4 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

1。當出現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前期徵兆時,防汛職責單位要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儘可能控制險情,並及時向下遊發出警報。紅水河、黔江、潯江、桂江、鬱江、柳江、南流江堤防及其重要支流堤防決口、水閘垮塌和水庫垮壩等事件應立即報告自治區防指,其中幹流堤防決口、水閘垮塌和大型水庫垮壩應由自治區防指立即報告國家防總辦公室。

2。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的應急處理,由當地防汛指揮機構負責,首先應迅速組織受影響羣眾轉移,並視情景組織搶築二道防線,控制洪水影響範圍,儘可能減少災害損失。

3。當地防汛指揮機構視情景在適當時機組織實施堤防堵口,調度有關水利工程,為實施堤防堵口創造條件,並應明確堵口、搶護的行政、技術職責人,啟動堵口、搶護應急預案,及時調集人力、物力迅速實施堵口、搶護。上級防汛指揮機構的負責人應立即帶領專家趕赴現場指導。

5。6。5 強降雨引發的地質災害

由強降雨、山洪災害引發的地質災害,按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處置。

5。6。6 颱風暴潮引發的洪澇災害

颱風暴潮引發的江河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按前述響應措施分別處置。

5。7 信息報送和處理

5。7。1 汛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信息實行逐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

5。7。2 防汛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景,同時抓緊了解情景,隨後補報詳情。

5。7。3 屬一般性汛情、工情、險情、災情,按分管權限,分別報送本級防汛指揮機構辦公室負責處理,由本級防汛指揮機構辦公室向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辦公室報告;對重大險情、災情,經本級防汛指揮機構負責人審批後,可越級上報,但必須同時抄報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

5。7。4 凡經本級或上級防汛指揮機構採用和發佈的洪澇災害、工程搶險等方面的信息,當地防汛指揮機構應立即調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5。7。5 自治區防辦接到異常重大、重大的汛情、險情、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家防總,並及時續報。

5。8 搶險救援

5。8。1 洪澇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的處置,應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由相應的防汛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單位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5。8。2 出現洪澇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後,事發地的防汛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的具體情景,及時啟動本級的應急預案,採取緊急處置措施,迅速組織開展現場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5。8。3 根據險情和事發地防汛指揮機構的請求,自治區防指供給搶險物資、人員和技術支援,必要時按程序協調部隊參與搶險救援。

5。9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5。9。1 各級人民政府應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使用。

5。9。2 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防汛指揮機構視情景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採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5。9。3 出現洪澇災害後,事發地人民政府應及時做好羣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5。9。4 事發地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及時發佈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

5。9。5 對轉移的羣眾,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供給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羣眾,保證基本生活。

5。9。6 出現洪澇災害後,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組織衞生部門加強對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小分隊,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事發地人民政府可緊急動員當地醫療機構在現場設立緊急救護所。

5。10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5。10。1 出現洪澇災害後,事發地防汛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5。10。2 必要時可經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進取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景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11 新聞發佈

5。11。1 全區汛情及防汛動態等信息,由自治區防指統一審核和發佈;涉及洪澇災情的,由自治區防辦會同自治區民政廳審核和發佈。

5。11。2 各市、縣(市、區)的汛情及防汛動態等信息,由同級防汛指揮機構審核和發佈;涉及洪澇災情的,由同級防汛指揮機構辦公室會同民政主管部門審核和發佈。

5。12 應急結束

5。12。1 當洪水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或險情基本消除時,防汛指揮機構可視汛情,宣佈解除相應的應急響應。

5。12。2 依照有關規定徵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結束後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他處理。

5。12。3 應急響應工作結束後,防汛指揮機構應協助當地人民政府恢復當地的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儘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 任何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暢通的職責。

6。l。2 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堤防及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6。l。3 發生洪澇災害後,通信部門應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供給通信保障。

6。l。4 在緊急情景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信息等手段發佈信息,通知羣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安全。

6。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歷史上的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當發生新的險情後,應派工程技術人- 34 - 員趕赴現場,研究除險方案,並由防汛行政首長或工程防汛安全職責人負責組織實施。

2。防汛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防汛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6。2。2 應急隊伍保障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

2。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羣眾搶險隊伍、部隊搶險隊伍和地方專業搶險隊伍。羣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供給勞動力,部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地方專業搶險隊伍除全力參加搶險外,還擔負技術指導任務。

自治區防辦組建自治區防汛機動搶險總隊,下設具有不一樣業務特長的支隊,作為自治區級專業搶險隊伍。各市根據情景,組建市級防汛搶險專業隊伍。

3。 防汛機動搶險隊的調動:自治區防汛機動搶險總隊下設的各支隊,由自治區防汛辦負責調動。需要其它市防汛指揮機構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支持時,由需要調動搶險隊的市防汛指揮機構向自治區防辦提出調動申請,自治區防辦協調調動。

4。 部隊參加搶險的調動: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自治區防指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部隊參加的,由自治區防指根據需要向xx軍區或武警xx總隊提出申請,由部隊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部隊參加的,應經過同級防汛指揮機構部隊成員單位提出申請,由部隊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緊急情景下,部隊可邊行動邊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6。2。3 供電保障

供電企業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4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救災物資運輸以及大洪水時用於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海事部門負責大洪水時通航和渡口的安全,公安部門負責保障抗洪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車輛無障礙通行。

6。2。5 醫療保障

醫療衞生防疫部門主要負責洪澇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衞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6。2。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洪澇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時的戒嚴、警衞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7 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1)防汛指揮機構、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它單位應儲備防汛搶險物資。

(2)自治區防辦儲備的防汛物資,重點支持遭受嚴重洪澇災害地區防汛搶險救生物資的應急需要。

2。物資調撥。

(1)自治區級防汛物資的調撥:由自治區防指根據需要直接調用,或由市防汛指揮機構向自治區防辦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調用。

自治區防指直接調用的防汛物資,由自治區財政負責安排專項經費補充;市防汛指揮機構申請調用的,由市防汛指揮機構負責補充。

(2)當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抗洪搶險需要時,應及時聯繫緊急調運,必要時可向社會公開徵集。

6。2。8 資金保障

1。自治區財政根據洪澇災害程度、水毀工程情景,安排資金用於防汛設施的修復補助。

2。自治區財政設立專項防汛歲修資金或搶險救災應急資金,專項用於大中型水利、防洪工程以及其他規定的水利工程的維護和建設。

6。2。9 社會動員保障

1。在汛期,各級人民政府應根據洪澇災害的發展,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2。各級防汛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6。3 技術保障

6。3。1 自治區防指要依託國家防汛指揮系統,建設全區防汛指揮系統,並與國家防總、流域機構和全區14 個市防汛指揮機構互聯互通,提高防汛調度指揮決策水平。

6。3。2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建立專家庫,當發生洪澇災害時,由防汛指揮機構統一調度,派出專家組,指導防汛抗災工作。

6。4 宣傳、培訓和演練

6。4。1 公眾信息公佈

1。汛情、工情、災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經本級防汛指揮機構負責人審批後,可經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2。主要江河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並呈上漲趨勢;或出現跨市的大範圍嚴重洪澇災害,並呈發展趨勢;或出現其它在全區有重要影響的汛情,由自治區防指統一發布。其他汛情按管理權限,由當地防汛指揮機構發佈。

6。4。2 培訓

1。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防汛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防汛人員培訓。自治區防指負責自治區、市、縣(市、區)防汛指揮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幹和防汛機動搶險隊負責人的培訓。

2。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3。部隊的培訓工作由部隊根據需要統一安排,自治區和有關部門應給予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6。4。3 演練

1。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定期舉行不一樣類型的應急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及應急響應本事。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根據業務特點和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每年有針對性地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3。自治區防指一般每2~3 年組織舉行一次多個部門聯合進行的抗洪搶險演習。

7 善後工作

洪澇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7。1 救災

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人民政府應負責災害救助工作。民政部門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羣眾,做好受災羣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羣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飯吃、有乾淨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切實解決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問題。衞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2 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景,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3 水毀工程修復

7。3。1 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的水毀工程,應儘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

7。3。2 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農田水利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4 災後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儘快組織災後重建、恢復生產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景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5 防汛工作評價

Ⅰ、Ⅱ級響應結束後,自治區防指應對本次防汛處置工作進行定性、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汲取教訓,構成評估報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

8 附則

8。1 名詞術語定義

8。1。1 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徵信息,經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後可能淹沒的範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一樣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8。l。2 防禦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 40 - 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禦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山洪災害、颱風暴潮引發的洪澇災害等方案的統稱。

8。1。3 一般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5~10 年一遇的洪水。

8。1。4 較大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10~20 年一遇的洪水。

8。1。5 大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20~50 年一遇的洪水。

8。1。6 特大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大於50 年一遇的洪水。

8。1。7 洪澇災害:因降雨、潰壩及風暴潮造成的洪水、漬澇災害和由暴雨造成的山洪、泥石流等災害。

8。1。8 全區37 個重點防洪市(縣):南寧、柳州、桂林、梧州、貴港、玉林、來賓、賀州、崇左、百色、河池、欽州、北海、防城港、平南、桂平、蒼梧、藤縣、龍州、寧明、扶綏、邕寧、橫縣、武宣、象州、融水、融安、柳城、平樂、靈川、全州、昭平、北流、容縣、博白、宜州、合浦。

8。1。9 緊急防汛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xx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的規定,當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庫水位接近設計洪水位,或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颱風、風暴潮、災害性強降水來臨時,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能夠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發佈汛情公告,並同時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在緊急防汛期,防汛指揮機構在其管轄範圍內能夠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行使緊急處置權、調用權和決定交通管制。對不服從緊急處置和調用的,防汛指揮機構能夠強制實施。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 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自治區防辦負責管理,並負責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

一般情景下每5 年對本預案評審一次,遇特殊情景可及時修訂,由自治區防辦召集有關部門、各市防汛指揮機構專家評審,並視情景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各市防汛指揮機構根據本預案制定相關江河、地區和重點工程的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8。3 獎勵與職責追究

對防汛搶險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範、先進團體和個人,由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水利廳聯合表彰;對防汛搶險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對防汛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xx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職責,並予以處罰。

8。4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8。5 預案實施時光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小編簡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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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價】

作者文章的文筆一直是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