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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暴雪災害應急預案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9W

第1篇:重大暴雪災害應急預案

重大暴雪災害應急預案

重大暴雪災害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重大暴雪災害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1章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高效有序地做好重大暴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輕暴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依靠科學。堅持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建立健全羣測羣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重大暴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

(3)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事發地縣、鎮兩級人民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牡丹江市行政區內出現的重大暴雪災害,根據重大暴雪災害的影響範圍、災害程度,啟動相應的縣(市、區)、市級應急預案,縣(市)、區負責本轄區內的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市負責全市的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及協調跨縣行政區劃的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

第2章 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2.1組織體系

突發暴雪災害發生後,超出事發地政府處置能力或出現嚴重損失和人員傷亡時,立即啟動本預案,併成立市重大暴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和部署暴雪災害的應急救援、搶險及善後工作,人員組成如下:

總 指 揮:市政府主管副市長

成 員:市政府祕書長,市農委、市委宣傳部、市氣象局、市水務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林業局、市商務局、市環保局、市交通局、市衞生局、市公安局、駐牡各通信公司、市建設局、牡機場公司、牡城投公司、市畜牧局、駐牡部隊、武警支隊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市政府祕書長作為總協調人,市氣象局局長協助開展工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氣象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市氣象局分管業務工作副局長擔任。

發生暴雪災害時,事發地縣(市)、區政府立即成立暴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2.2職責任務

市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牡丹江市重大暴雪災害應急救災工作;確定應急救災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有關部門和有關縣(市)、區對受災地區進行緊急援救;指導縣(市)、區重大暴雪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做好重大暴雪災害的應急救災工作;處理其他有關重大暴雪災害應急救災的重要工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市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災害發展趨勢,為市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承擔市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3章 暴雪災害監測預警機制

3.1監測體系建設

全市氣象部門測站稀少(目前只有7個測站),難以全面監測暴雪天氣,滿足不了我市防災減災的需求。牡丹江市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儘快建設加密氣象站,開展氣象監測業務與服務,形成覆蓋全區的暴雪監測體系。

3.2預測預警機制

市、縣氣象部門對監測、預測到的暴雪天氣,要嚴密監視天氣變化,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同時與省氣象台、有關台站進行會商。通過綜合分析監測得到的各類信息,對暴雪天氣的未來發展及可能影響進行預測分析,發佈暴雪預警,同時根據前期的氣候條件,提出防災建議。暴雪預警發出後,立即組織監測,提供預報、情報跟蹤服務,並隨時報告市政府應急辦,為市應急指揮部指揮抗災、救災提供重要氣象參考,同時向各有關縣(市)氣象局發佈指導預報。

3.3預警信息的製作和發佈

由市氣象台負責預警信息的製作,通過“12121”氣象熱線向公眾發佈,並根據需要由市政府應急辦協調,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發佈。

3.4監測行動

重大暴雪應急預案啟動後,事發地政府立即成立由多部門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進行應急監測、應急跟蹤服務,隨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為市應急指揮部指揮抗災、救災提供決策依據。

3.5暴雪災害速報制度

3.5.1速報原則

暴雪災害發生地的縣(市)、區和鄉(鎮)政府為信息上報的責任單位,要求情況準確,上報迅速,續報完整。

3.5.2速報程序及時限要求

(1)發生小型暴雪災害,所在鄉(鎮)政府應及時向縣政府和縣氣象局報告,由縣(市)政府向市政府和市氣象局報告。

(2)發生中型暴雪災害,所在縣(市)政府應在2小時內速報市政府和市氣象局,以後每12小時報告一次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調查結束。

(3)發生大型暴雪災害,所在縣(市)政府應在2小時內速報市政府和市氣象局,以後每12小時報告一次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調查結束。必要時可越級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3.5.3速報內容

負責報告的部門應根據已掌握的災情信息,儘可能詳細地説明暴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和失蹤人員、直接經濟損失和發展趨勢等,同時向主管部門提出應採取的對策和應急措施。

第4章 暴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暴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大型、中型、小型暴雪災害險情和暴雪災害災情三級:

4.1小型暴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的暴雪災害險情為小型暴雪災害險情。

未發生人員死亡或因災死亡1人,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暴雪災害災情為小型暴雪災害災情。

4.2中型暴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暴雪災害險情為中型暴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和失蹤1人以上,5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50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較大的暴雪災害災情為中型暴雪災害災情。

4.3大型暴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的暴雪災害險情為大型暴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和失蹤5人以上(含5人),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社會影響嚴重的暴雪災害災情,為大型暴雪災害災情。

第5章 暴雪災害應急響應

暴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暴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

5.1各等級暴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

當暴雪災害發生後,事發地政府和市、縣氣象局要迅速確定暴雪災害等級,立即分級啟動《暴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同時實行暴雪災害速報制度,向市政府和市氣象部門報告,並做好跟蹤監測和防治應急工作。

(1)發生小型暴雪災害險情和小型暴雪災害災情的縣(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由本縣(市)重大暴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農委、建設、交通、水務、民政、氣象、畜牧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必要時,市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縣(市)人民政府做好暴雪災害應急工作。

(2)發生中型暴雪災害險情和中型暴雪災害災情的縣(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

在市政府的領導下,由市重大暴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農委、建設、交通、水務、民政、氣象、畜牧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3)發生大型暴雪災害險情和大型暴雪災害災情的縣(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及時上報省政府及省氣象部門。

暴雪災害應急調查報告的內容包括:搶險救災工作;基本災情;發展趨勢;已採取的防範對策和措施;今後的防治工作建議。

5.2應急通訊

市、縣(市)兩級暴雪災害防治指揮部門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建立指揮部與應急單位負責人間的不間斷通訊聯絡。

暴雪災害發生後,事發地政府應及時向總指揮和指揮部成員彙報,並立即啟動突發事件通訊保障方案,確保事發地與市應急指揮部和市應急委的有線、無線通訊聯繫暢通,保證圖像、監控系統的信號實時傳輸。

5.3安全防護

暴雪災害發生後,應急指揮部要儘快組織搶險救援人員奔赴現場。搶險救援人員包括:搶救災民、醫療救護、消防、搶修生命線工程和重大工程等人員。根據應急指揮部安排部署,鄉(鎮)村幹部組織災害危及區或可能危及區的羣眾疏散撤離,緊急避難所一般設置在鄉(鎮)、村的學校和辦公室,同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民政、公安、衞生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做好災區的社會治安、醫療防疫、物資供應等具體工作。

5.5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由市重大暴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依據災害地點、等級等具體情況,請示市政府後,明確動員範圍,包括動員機關幹部、周邊羣眾、武警、部隊等人員參與搶險救援工作。

5.6應急結束

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專家對災害地進行詳細評估,形成評估報告,確保險情已經解除後,由市應急指揮部公開發布信息,撤離搶險救援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宣佈應急狀態解除。

第6章 部門職責

6.1緊急搶險救災

暴雪災害發生後,由市應急指揮部根據災害等級報請市政府後,啟動本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各部門的職責和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駐牡解放軍部隊、武警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部隊趕赴災區,搶救被圍困人員,進行工程搶險。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調動公安消防部隊,協助市政府動員受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疏散,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對被壓埋人員進行搶救;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災害進行搶險,消除隱患。

市農委負責指導農村抗災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應急救援人員、應急物資、疏散羣眾的運輸保障工作;負責封閉主要公路、橋樑等交通設施。

市建設局、市水務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電業局、市城投公司負責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發生的災害隱患,保護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設施免遭損壞;組織搶修受損壞的供水、供電、供氣等設施,保證正常運行。

市旅遊局負責旅遊服務設施的保護和排險,組織修復被毀壞的旅遊基礎設施和旅遊服務設施。

市教育局負責修復受損毀校舍或應急調配教學資源,妥善解決災區學生的就學問題。

市政排水總公司負責城區的排水工作,以防內澇成災。

6.2應急調查

暴雪災害發生後,事發地政府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奔赴現場,開展搶險救災及調查工作,形成應急調查報告,報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

6.3醫療救護和衞生防疫

暴雪災害發生後,應急指揮部請示市政府按災害的級別啟動相應的救護和醫療預案,以保證在緊急情況下醫療救護和傳染病控制等工作有序進行。

6.4主要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市民政局負責向災民提供救援,並做好災民的安置工作;市交通局、市電業局、市城投公司、市通信公司等部門負責災區的交通、通訊、供電、供水問題等的搶險恢復工作,保證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市衞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負責災區的醫療救護、藥品供應和衞生防疫等工作;市公安局、武警支隊負責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交通秩序和重要場所、救災物資的安全保衞工作;市財政局負責防治應急與救災補助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防治應急與救災補助資金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市農業局、市畜牧局負責動物疫病的防止、控制和撲滅工作,防止和控制動物疫病的暴發流行。

第7章 應急保障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為確保應急期間信息暢通,在應急狀態下,由市政府啟動《重大突發事件信息保障預案》。

7.2應急隊伍、資金、物資和裝備保障

7.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暴雪災害發生後,災害現場所需的推土機、清雪機、剷車、運輸車等應急設備的供應與存放位置由市建設局、市交通局負責。

7.2.2應急隊伍、物資、資金保障

按照屬地為主的原則,應急搶險隊伍、人員及後勤保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在超出事發地政府承受能力時,可報請市應急委和市政府批准,由市應急指揮部依據災害地點、等級等具體情況,動員機關幹部、周邊羣眾、武警、部隊等人員參與搶險救援工作。

市民政局、商務局落實和安排救災物資的採購、儲備、管理,確保災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救災所需要的資金,由市政府統一安排,在應急資金中調撥,具體工作由市財政局負責。

7.3重大暴雪災害預報方法技術研究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和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對重大暴雪災害預報預警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的工作力度和投資。

7.4宣傳與培訓

加強公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對廣大幹部和羣眾進行多層次多方位的暴雪災害防治知識教育,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7.5信息發佈

在出現暴雪災害的情況下,由應急指揮部根據災害的具體情況上報市政府,由市政府決定,在一定範圍內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進行災害報道。以利於搶險救援、減少恐慌、保持社會穩定等積極導向作為新聞報道的發佈原則,新聞報道的審查、發佈時機、方式、內容、途徑等均由應急指揮部負責向市政府請示後執行。

7.6監督檢查

市氣象局會同有關部門對上述各項暴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進行有效的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暴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實踐的經驗和教訓。

市政府負責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落實相關責任。

第8章 預案管理與更新

8.1預案管理

各縣(市)政府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暴雪災害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8.2預案更新

本預案由市氣象局負責制定,並依據變化後的情況適時進行修訂,報市應急委審定後發佈執行。

第9章 責任與獎勵

對及時發現暴雪災害發生並及時上報有關信息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在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員,由市政府進行表彰獎勵,對擅離職守、隱瞞災情、謊報災情導致發生重大傷亡和財產損失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第10章 附則

10.1名詞術語的定義與説明

暴雪的定義:24小時降雪量大於等於10毫米為暴雪。

測站的定義:專指牡丹江市氣象部門所屬的觀測站,現有7個:牡丹江市氣象局觀測站、林口、穆稜、綏芬河、東寧、海林、寧安縣(市)氣象局。

10.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氣象局負責解釋。

10.3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第2篇:重大暴雪災害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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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暴雪災害應急預案

氣象災害預警:各級氣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監測或判定出某一區域即將發生或正在發生某種氣象災害,為避免其影響,氣象部門利用廣播、電視、短信、網絡等各種手段和途徑發出氣象災害警報,提醒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採取對應防禦措施的過程。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保證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重大暴雪災害的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者避免重大暴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構建小康黑河、和諧黑河提供氣象保障。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國氣象局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黑龍江省重大暴雪災害應急預案》、《黑河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暴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3.2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部門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實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

1.3.3堅持科技先導的原則。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做到及時發現、及時預警、及時響應、及時處置。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黑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重大暴雪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救災等應急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不再單獨成立重大暴雪災害應急指揮部,由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各地要參照市級設置建立相應的本級指揮體系。

2.1.1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及中、省、市直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副祕書長和市氣象局局長任副指揮長。

重大暴雪災害發生後,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在事發地設立重大暴雪災害現場應急指揮部。

2.1.2市氣象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氣象局主管業務副局長擔任。

2.1.3成員單位

市發改委、農委、氣象局、教育局、公安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交通局、水務局、林業局、衞生局、廣播電視局、環保局、民政局、黑河日報社、黑河無線電管理處、中國移動黑河分公司、中國聯通黑河分公司、黑河通信分公司、黑河電信分公司。

2.2部門主要職責

2.2.1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對重大暴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和救災等應急工作的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

2.2.2應急辦公室職責

負責傳達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工作指令;具體協調處理在實施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會商重大暴雪災害發生髮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制定重大暴雪災害防禦方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完成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成員單位職責

(1)市氣象局:負責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警報的發佈,並及時有效地提供氣象服務信息;為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啟動和終止重大暴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以專報的形式,及時向成員單位通報情況;負責重大暴雪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2)市發改委:負責協調災後基礎設施重建工作。

(3)市水務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江河、水庫等水文與受災信息。

(4)市農委: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農業生產、農田與農户受災信息;負責組織生產自救與抗災工作。

(5)市林業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森林(草原)信息和受災信息。

(6)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環境地質災害等氣象次生、衍生災害信息;負責組織地質災害的抗災搶險工作。

(7)市環保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環境與污染信息;負責組織環境污染事件的搶險工作。

(8)市民政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災情信息;負責迅速調撥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羣眾的基本生活;積極引導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參與社會救助。

(9)市教育局:負責組織災害發生時學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對學生進行防災減災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10)市公安局:負責組織事發地公安機關協助做好災區社會治安和安全保衞工作,保證應急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11)市財政局:負責重大暴雪災害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12)市建設局:負責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和工程設計施工等管理工作。

(13)市交通局:負責保障各級氣象台站氣象服務和移動氣象台站現場服務人員、設備運輸以及救災工作的交通道路暢通;及時搶修被毀壞的交通道路和設施。

(14)市衞生局:負責組織調度衞生技術力量,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防疫工作,防止災區疫情、疾病的發生、傳播、蔓延。

(15)市廣播電視局、黑河日報社: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報紙、廣播電台、電視台)及時播發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警報等信息,遇有突發重大暴雪災害,及時插播預警信息;做好有關廣播電視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工作。

(16)黑河無線電管理處、中國移動黑河分公司、中國聯通黑河分公司、黑河通信分公司、黑河電信分公司:負責組織協調並儘快恢復被毀壞的通信設施,保證各種重大暴雪災害信息傳遞、報送和救災工作的通信線路暢通。

2.3應急指揮場所

2.3.1基本指揮場所

基本指揮所設在市氣象局。在市氣象台建立指揮系統,通過氣象通信網絡指揮全市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

2.3.2機動指揮場所

機動指揮所設在氣象災害應急指揮車(移動氣象台)上。在災害發生地,通過車載指揮系統進行現場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的指揮。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重大暴雪災害預警信息來源

3.1.1各級氣象局歸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暴雪災害監測、信息收集、預報預警和評估等工作,其所屬氣象台站具體承擔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任務。3.1.2重大暴雪災害發生後,知情單位或個人應及時通過氣象災害報警電話等多種途徑向當地氣象部門報告有關重大暴雪災害信息。

3.2預警預防行動

3.2.1各級氣象局根據重大暴雪災害監測、預報、警報信息,對可能發生重大暴雪災害的情況,立即進行監測和預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並上報本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3.2.2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對重大暴雪災害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達到預警啟動級別的,發佈啟動預警命令,並向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

3.2.3成員單位應按照各自職責分別做好啟動應急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3.2.4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應按照暴雪預警信號及防禦指南(見附件)和應急預案的要求,積極採取措施防禦和避免重大暴雪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

3.2.5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應根據需要進行檢查、督促、指導,確保預案的順利實施。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重大暴雪災害預警支持系統建設,保證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1)建立和完善以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監測、氣象信息傳輸、氣象預報分析處理和重大暴雪災害預警信息發佈為主體的氣象災害預警系統,提高重大暴雪災害預警能力。

(2)建立重大暴雪災害信息綜合收集評估系統,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建立和完善重大暴雪災害防災減災綜合信息平台,實現重大暴雪災害信息資源共享。

3.3.2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門重大暴雪災害應急處置系統。

3.4預警級別及發佈

3.4.1本預案中預警啟動級別按照重大暴雪災害的影響範圍、重大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3.4.2IV級預警。市內氣象台站預報預警1個縣(市)區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一般(見7.4.2“災害性天氣強度標準”)以上的暴雪災害性天氣過程;或已經(可能)造成XXX人以下受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XXX萬元以下;或其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IV級預警時,對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的重大暴雪災害。由事發地的縣(市)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Ⅳ級預警,並隨時向市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預案的應急響應情況。

3.4.3Ⅲ級預警。市內氣象台站預報預警1個縣(市)區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較大(見7.4.2“災害性天氣強度標準”)以上的暴雪災害性天氣過程;或2個以上縣(市)區發生或可能發生達到啟動Ⅳ級預警標準的重大暴雪災害的;或已經(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傷亡總數XXX人以上XXX人以下,或者接經濟損失XXX萬元以上1XXX萬元以下;或其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Ⅲ級預警時,可能造成較大危害和社會影響的特別重大暴雪災害。由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Ⅲ級預警,並隨時向省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預案的應急響應情況。

3.4.4Ⅱ級預警。市內氣象台站預報預警1個縣(市)區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見7.4.2“災害性天氣強度標準”)的暴雪災害性天氣過程;或3個以上縣(市)區發生或可能發生達到啟動Ⅲ級預警標準的重大暴雪災害的;或已經(可能)造成死亡3人以上XXX人以下,或者傷亡總數XXX人以上XXX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XXX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其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Ⅱ級預警時,可能發生極大的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過程,並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和社會影響,由省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Ⅱ級預警,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執行上級應急指令。

3.4.5I級預警。市內氣象台站預報預警1個縣(市)區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特別重大(見7.4.2“災害性天氣強度標準”)暴雪災害性天氣過程;或3個以上縣(市)區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達到啟動Ⅱ級預警標準重大暴雪災害的;或已經(可能)造成死亡XXX人以上,或者傷亡總數XXX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或其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I級預警時,可能發生特別重大危害的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過程。國務院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辦公室決定啟動I級預警,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執行上級應急指令。

4應急響應

4.1氣象部門的應急響應

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啟動預警後,同級氣象部門應當按照以下程序做好應急響應:

4.1.1IV級響應

縣(市)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發布IV級預警後,縣(市)區氣象局應當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縣(市)區氣象局應主動加強與市氣象局所屬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並根據省、市氣象台發佈的指導預報產品,做好重大暴雪災害的跟蹤服務工作;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各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縣(市)區氣象局應及時向縣(市)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和市氣象局報告重大暴雪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縣(市)區氣象局應及時將本地重大暴雪災害信息向上下游縣(市)氣象局通報。

4.1.2Ⅲ級響應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發布Ⅲ級預警後,市、縣(市)區氣象局應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市氣象局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全程跟蹤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市氣象局應主動加強與省氣象局所屬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並根據省氣象台發佈的指導預報產品,做好重大暴雪災害的跟蹤預報預警服務工作;

市氣象局應及時向市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和省氣象局報告重大暴雪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災害發生後,市氣象局應迅速調派應急隊伍,進入抗災現場,做好相關的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現場氣象服務等工作;

市氣象局應及時將本地重大暴雪災害信息向上下游市(地)氣象局通報。

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暴雪災害的縣(市)區氣象局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災害發生地縣(市)區氣象局應及時將本地重大暴雪災害信息向上下游縣(市)氣象局通報。

4.1.3Ⅱ級響應

省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發布Ⅱ級預警後,市氣象局和有關縣(市)區氣象局應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暴雪災害的市、縣(市)區氣象部門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市、縣(市)區氣象部門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市、發生地的縣(市)區氣象部門應及時將本地重大暴雪災害信息向上下游市(地)、縣(市)區氣象部門通報。

4.1.4I級響應

國務院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發佈I級預警後,在省應急辦的指導下,市、縣(市)區氣象局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市、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暴雪災害的縣(市)區氣象局及其所屬業務單位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市、縣(市)區氣象局所屬各業務單位各業務崗位應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市、發生地的縣(市)區氣象局應及時將本地重大暴雪災害信息向上下游市(地)、縣(市)區氣象局通報。

4.1.5各級氣象台站應按照有關發佈規定及時通過廣播、電視、手機短信、電話、網絡等方式向社會發布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息。

4.2成員單位的應急響應

4.2.1IV級響應

事發地的縣(市)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縣(市)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相應的應急響應工作。

4.2.2Ⅲ級響應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相應的應急響應工作。

4.2.3Ⅱ級響應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相應的應急響應工作。

4.2.4I級響應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相應的應急響應工作。

4.3信息共享和處理

4.3.1重大暴雪災害的監測、預報、服務、災情等信息實行分級上報,由各級氣象部門歸口管理,實現共享。

4.3.2重大暴雪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4.4應急通信方式

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並將值班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向同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

4.5災害評估

4.5.1重大暴雪災害發生地的縣(市)區以上氣象局負責組織重大暴雪災害評估。

4.5.2跨縣(市)區行政區域的重大暴雪災害評估由市氣象局負責或者由其指定的單位負責。

4.5.3重大暴雪災害評估結果及時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氣象局。

4.5.4重大暴雪災害評估結果可作為氣象災害救助、賠償的依據。

4.6新聞發佈

4.6.1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要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將重大暴雪災害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監測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及時、準確向社會公佈。

4.6.2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應根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通報及時報道。向社會公眾報道或發佈的重大暴雪災害預警信息,必須是來源於統一發布的信息。

4.7應急終止

4.7.1I級應急響應的終止,由發佈啟動I級預警的國務院應急辦公室根據重大暴雪災害天氣發生、發展趨勢和災情發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應急響應。

4.7.2其他級別應急響應的終止,由發佈啟動預警的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根據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趨勢信息和災情發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應急響應。應急響應決定終止,應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4.7.3應急響應終止後,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應發佈結束應急狀態的公告。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5.1.1重大暴雪災害發生後,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應組織民政等有關部門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依法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5.1.2衞生部門應做好重大暴雪災害現場消毒與疫情監控的組織和指導工作。

5.1.3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應組織相關部門及時調查、統計重大暴雪災害事件的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重大暴雪災害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並按規定向社會公佈。

5.1.4氣象部門組織專家對重大暴雪災害成因進行分析總結,並報本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5.2災害保險

5.2.1氣象部門應為保險機構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提供準確的災情信息證明。

5.2.2保險監管機構應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工作。

6應急保障

6.1指揮系統保障

基本指揮所通過可視化電視會商系統實現實時指揮和調度。

6.2資金保障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根據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重大暴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6.3通信保障

6.3.1以國家氣象通信網為主體,無線傳輸方式作為備份,及時接收各類氣象資料,確保預報、警報、天氣實況和災情的傳輸。

6.3.2應急救援現場應與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保持通信暢通,配備現場緊急通信系統,為現場重大暴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協助現場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

6.4裝備保障

6.4.1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重大暴雪災害應急救援和減災等方面的專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儲備,應組織建設應急指揮車和應急流動氣象台。

6.4.2氣象部門應加強重大暴雪災害應急裝備的儲備,包括氣象儀器備份、維修維護設備、災情收集設備和人工影響天氣裝備等。

6.5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建立應急處置隊伍。應急處置隊伍應由大氣綜合監測人員、天氣分析預報服務人員、氣象通信人員、設備維護和保障人員、後勤保障人員、宣傳人員等構成。

6.6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建立本部門的專家諮詢機構,為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並指導對社會公眾開展重大暴雪災害應急知識的教育和應急技能培訓。

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應依託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氣象災害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重大暴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災減災的技術研究,做好重大暴雪災害應急技術儲備。6.7宣傳、培訓和演習

6.7.1各級人民政府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眾宣傳暴雪預警信號及防禦指南的相關知識。

6.7.2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有組織、有計劃地對本單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並定期組織應急演習。

7附則

7.1術語説明

氣象災害預警:各級氣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監測或判定出某一區域即將發生或正在發生某種氣象災害,為避免其影響,氣象部門利用廣播、電視、短信、網絡等各種手段和途徑發出氣象災害警報,提醒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採取對應防禦措施的過程。

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各級氣象部門通過媒體傳播給社會公眾防禦氣象災害的符號語言。通常由符號、顏色和對應的防禦指南組成,符號表示氣象災害種類,顏色表示氣象災害的強度級別,一般按4個級別發佈預警信號,並按氣象災害重大程度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對應的防禦指南明確了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應採取的防範措施。

本預案有關量級的表述中,“以上”均含本級別在內。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1)對在重大暴雪災害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在重大暴雪災害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認烈士。

(3)對因參與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7.2.2責任追究

(1)各級氣象部門及有關氣象工作人員由於玩忽職守,導致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第四十條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2)發生重大暴雪災害後,有

關部門謊報災情或者知情不報,或者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干涉災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其改正,給予行政處分;情節重大的,對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7.3預案管理

7.3.1本預案將根據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實際需要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7.3.2各地應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暴雪災害應急預案,並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7.3.3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按照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應急預案》實施。

7.4制定與解釋

7.4.1本預案由市氣象局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制定,並負責解釋。

7.4.2按照災害性天氣強度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市氣象局依據中國氣象局《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試行辦法》,並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黑河市災害性天氣強度標準,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災害性天氣強度與預警信號強度相對應關係為:

一般(Ⅳ級):藍色預警信號

較大(Ⅲ級):黃色預警信號

重大(Ⅱ級):橙色預警信號

特別重大(Ⅰ級):紅色預警信號

7.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8附件

暴雪預警信號及防禦指南

暴雪預警信號分四級,分別以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暴雪藍色預警信號

圖標:

含義:24小時降雪量≥7.5mm,瞬時風力≥4~5級。或者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

防禦指南:

1、相關部門做好清雪準備;

2、交通部門做好預防道路阻塞;

3、蔬菜棚室做好防護工作。

(二)暴雪黃色預警信號

圖標:

含義:24小時降雪量≥10mm,瞬時風力≥4~5級。或者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

防禦指南:

1、相關部門做好清雪準備;

2、交通部門做好預防道路阻塞;

3、蔬菜棚室做好防護工作。

(三)暴雪橙色預警信號

圖標:

含義:24小時降雪量≥15mm,瞬時風力≥4~5級。或者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

防禦指南:

1、必要時關閉道路交通;

2、相關應急處置部門隨時準備啟動應急方案;

3、做好對牧區的救災救濟工作;

其他同暴雪黃色預警信號。

(四)暴雪紅色預警信號

圖標:

含義:24小時降雪量≥20mm,瞬時風力≥4~5級。或者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

防禦指南:

1、必要時關閉道路交通;

2、相關應急處置部門隨時準備啟動應急方案;

3、做好對牧區的救災救濟工作;

其他同暴雪黃色預警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