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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欄目: 鄉鎮街道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87W

鎮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鄉鎮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1.總則

1.1 目的

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供保障。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辦法》、《國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2009—2020年)》、《陝西省氣象條例》、《陝西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漢中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漢中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管理辦法》、《xxxxx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xxx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範圍內暴雨、暴雪、寒潮、大霧、大風、低温、高温、乾旱、雷電、冰雹、霜凍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範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的洪澇、乾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1.4 災害分級

氣象災害按影響種類、區域、程度以及危害程度等,分為特別重大氣象災害(Ⅰ級)、重大氣象災害(Ⅱ級)、較大氣象災害(Ⅲ級)和一般氣象災害(Ⅳ級)四級。相關標準之一達到即為達到該等級的級別。

1.4.1特別重大氣象災害

(1)暴雨、暴雪、乾旱等災害性天氣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產生生活秩序受到特別嚴重影響,或造成特別嚴重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2)本鎮範圍內將出現極端天氣氣候事件或極強災害性天氣過程,並會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1.4.2重大氣象災害

(1)暴雨、暴雪、大風、高温、冰凍、乾旱等災害性天氣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生產生活秩序受到嚴重影響,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2)本鎮範圍內將出現較強災害性天氣過程,並會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1.4.3較大氣象災害

(1)暴雨、暴雪、大風、低温、高温、冰凍、大霧、乾旱等災害性天氣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生產生活秩序受到較大影響,或造成較重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2)本鎮範圍內將出現明顯災害性天氣過程,並會造成較大人員傷亡和較重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1.4.4一般氣象災害

(1)暴雨、暴雪、低温、大霧、霾、乾旱等災害性天氣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生產生活秩序受到一定影響,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2)本鎮範圍內將出現明顯災害性天氣過程,並會造成一定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1.5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禦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依法規範、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範應對工作。加強各縣(區)、各部門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並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使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範有序、運轉協調。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實施分級管理。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

鎮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2.1 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xxxxx鎮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鎮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趙志剛。

副指揮:周  濤(鎮政府副鎮長)

成  員:朱鎖鎖(鎮人大主席)

陳海彥(鎮黨委副書記)

楊豔霞(鎮組織委員)

潘  毅(鎮紀委書記)

李  歡(鎮政府副鎮長)

黃新雲(鎮武裝部長)

馬志鵬(鎮維穩辦主任、司法所所長)

高建平(鎮食藥所所長)

各村(居)支部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政務大廳,由周濤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康偉負責日常事務

2.1.2鎮指揮部職責

在鎮黨委、鎮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

(1)啟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為鎮政府提供防災減災決策依據和建議

(2)負責氣象災害應急體系與設施建設,組織災害性天氣氣候監測、預報、預警及有關信息的收集和傳播。

(3)負責調集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技術裝備等資源,協調解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有關問題。

(4)指導和督促各村、單位開展相應工作。

(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1.3成員單位職責

按照分工,各成員單位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氣象災害防禦和應急處置工作,並確定應急工作聯絡員,及時向鎮指揮部上報應急處置工作動態和災情信息。

(1)鎮氣象工作站:參與鎮鎮府氣象防災減災決策,發佈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開展氣象防災減災服務,承擔鎮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2)鎮農經辦: 配合協調各村、企業防禦和抗擊氣象災害工作,負責對全鎮水利設施進行有效的監管,儘可能將損害降到最低程度;負責農業防禦氣象災害和災後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鎮級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做好抗災救災柴油安排;負責農業災情調查核實。

(3)鄉企辦:組織搶修被氣象災害損壞的自來水管道設施,保障自來水的供應;指導受災地區做好災後房屋和基礎設施的修復等工作。

(4)民政辦:統一審核發佈氣象災害災情和救助工作;組織、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指導災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綜治辦:協助做好氣象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救助轉移危險地區的羣眾、參加重要設施的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

(6)橫縣河派出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防禦氣象災害物資和破壞防災減災工程設施的違法行為;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氣象災害引發的羣體性治安事件;負責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防禦氣象災害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羣眾撤離和轉移;協助提供部分道路實景信息。

(7)財政所:負責防禦氣象災害和救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並監督使用。

(8)橫縣河國土資源所:負責提供氣象災害時的地質實況,地質災害監測等相關資料信息;組織應急調查和應急監測工作,並對氣象災害造成的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建議;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實施必要的應急防治工作,減緩和派出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

(9)電信所: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做好防禦氣象災害通信保障和相關信息傳遞工作;及時指揮、協調相關電信運營企業調配應急機動通信設施,保障應急指揮通信的暢通。

(10)供電所:負責保障應急重點部門用電的供應;及時組織電力受損線路的搶修,保障電網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電力供應。

(11)衞生院: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衞生監督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提供氣象災區疫情和防治意見,組織醫療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工作;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12)教育組:負責全鎮各類學校防禦氣象災害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13)廣播電視站:根據指揮部辦公室提供的氣象災害情況,及時向公眾發佈氣象、災情信息,做好防禦氣象工作的宣傳報道。

2.2 日常辦事機構

鎮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機構。

主要職責:

(1)承擔鎮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氣象災害防禦的日常工作

(2)組織編制全鎮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3)負責傳達鎮指揮部工作指令,即使掌握氣象災害及應急工作動態,編印相關應急簡報。

(4)組織、協調各村、單位共同做好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5)負責氣象災害信息收集、分析、評估、鑑定、審核和上報工作。

(6)鎮指揮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項。

3.監測預警

3.1 災害普查

建立以村為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

3.2 預警信息發佈

3.2.1發佈制度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佈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製作並按《漢中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規定》執行,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製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氣象此生、衍生災害的預警信息,可以由有關監測部門會同氣象部門聯合發佈。

3.2.2發佈內容

根據氣象災害的種類、影響程度、影響時間和發展態勢,適時發佈氣象災害性天氣消息、警報、緊急警報及預警信號。按照氣象災害分級標準,鎮指揮部綜合預評估分析確定預警級別。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3.2.3發佈途徑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體、應急廣播系統、移動通信羣發系統、無線電數據系統、中國氣象頻道等多種手段互補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佈系統,發佈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同時,廣播、電視、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等相關媒體以及一切可能的傳播手段及時、準確向社會公眾發佈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涉及可能引發次生、衍生災害的預警信息通過有關信息共享平台向相關部門發佈。

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重要道路和易受氣象災害影響的橋樑、涵洞、彎道、坡路等重點路段,以及各村、山區等建立起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佈與傳播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由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3預警準備

各村、各部門要認真研究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有關責任人員應立即上崗到位,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本村、本單位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做好起動應急相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3.4預警知識宣傳教育

各村和相關部門應做好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應急處置

4.1 信息報告

鎮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防禦以及損失等情況,在2小時內向鎮指揮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及較大突發事件信息,鎮政府向縣政府報告,必要時向市政府、省政府報告。

4.2 應急啟動

按氣象災害程度和範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啟動響應。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 災害且分別發佈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起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4.3 分級響應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分級響應”的原則,根據氣象災害的種類、級別和危害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

4.3.1一般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

發生一般氣象災害,鎮指揮部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1)鎮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主持召開會議,動員部署防範和應對氣象災害工作。確定防禦目標和重點,根據需要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組織指揮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

(2)鎮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掌握災害天氣發展趨勢、災害影響動態、搶險救災情況等;做好災情彙總、核查和信息上報。

(3)災害發生時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議,根據上級指揮部要求,動員部署氣象災害防範和應對工作。及時發佈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預報、預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加強電網、通信、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災害天氣圍困的羣眾。及時將氣象災害情況報縣指揮部辦公室。

4.3.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氣象災害應急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氣象災害,鎮指揮部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並向縣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提出支援請求。

4.4 分部門響應

當氣象災害發生時,根據災害所造成的影響和災害類別,相關部門牽頭實施相應的應急響應行動。

4.5 分災種響應

當啟動應急響應後,各村和單位要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針對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影響程度,採取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新聞媒體按要求隨時播報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應急處置相關措施。

4.5.1暴雨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暴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南,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

農辦負責組織指導抗洪搶險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工作。做好農業生產監測預警、落實防禦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

民政辦負責受災羣眾的緊急轉移安置並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組根據防禦指引、提示,通知幼兒園和中國小做好停課準備。

供電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交通中隊對積水地區實行交通引導或管制。

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在空曠地方的户外作業。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災害發生後,民政、城建、農業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4.4.2暴雪、低温、冰凍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低温、雪災、道路結冰等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

交警中隊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提示車輛防凍、積雪路段減速慢行;加強交通秩序維護,注意指揮、疏導行駛車輛;必要時,實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積雪情況,及時組織力量或採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掃和積雪融化工作。

教育組提示學校做好防雪、除雪準備,停止室外教學活動,保護已經抵達學校的學生安全。

農辦組織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主做好防雪、防凍等有效防禦措施。

民政辦根據需要開放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排受災羣眾生活。

供電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城建部門加強危房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動員或組織撤離可能因雪壓倒塌的房屋內的人員。

媒體應及時傳播氣象局發佈的有關天氣預報信息。

4.5.3寒潮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寒潮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瞭解寒潮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民政辦採取防寒措施,開放避寒場所,實施應急防寒保障,特別是貧困户以及流浪人員等採取緊急防寒防凍應對措施。

企業、農業、林業等部門指導果農、菜農和水產養殖業主採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風措施,做好牲畜、家禽的防寒保暖工作,以及樹木、花卉等防寒防凍。

衞生院採取措施,加強低温寒潮相關疾病防禦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醫療救治工作。

媒體應及時傳播寒潮預警信號。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4.5.4高温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高温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瞭解高温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供電部門注意高温期間的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保證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户用電,根據高温期間電力安全生產情況和電力供需情況,制訂拉閘限電方案,必要時依據方案執行拉閘限電措施;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

水利等部門做好用水安排,協調上游水源,保證羣眾生活生產用水。

建築、户外施工單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業人員的防暑工作,必要時調整作息時間,或採取停止作業措施。

公安部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車輛減速,防止因高温產生爆胎等事故

衞生院採取積極應對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高温中暑事件。

農業、林業部門指導緊急預防高温對農、林、畜牧、水產養殖業的影響。

各單位加強本責任範圍內檢查,停止集體露天活動;提醒羣眾儘量減少户外活動和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減少使用電器。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4.5.4乾旱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乾旱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瞭解乾旱影響,進行綜合分析;適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減輕乾旱影響。

農業、林業部門指導農牧户、林業生產單位採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乾旱影響;加強監控,做好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和撲救準備工作。

水利部門加強旱情、墒情監測分析,合理調度水源,組織實施抗旱減災等方面的工作。

衞生部門採取措施,防範和應對旱災導致的食品和飲用水衞生安全問題所引發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民政部門採取應急措施,做好救災人員和物資準備,並負責因旱缺水缺糧羣眾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4.5.5雷電、冰雹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雷雨大風、冰雹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災害發生後,有關防雷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做好雷擊災情的應急處置、分析評估工作,併為其他部門處置雷電災害提供技術指導。

城建部門提醒、督促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户外作業。

供電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農業部門針對農業生產做好監測預警、落實防禦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

各單位加強本責任範圍內檢查,停止集體露天活動;提醒羣眾儘量減少户外活動和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減少使用電器。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4.5.6大霧、霾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大霧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瞭解大霧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供電部門加強電網運營監控,採取措施儘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因設備污閃造成的影響。

交通部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4.6 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部門按照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並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4.7 社會動員

氣象災害事件發生時,各村可根據氣象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範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氣象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後,各村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4.8 信息公佈

氣象災害的信息公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佈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佈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佈、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

信息公佈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4.9 應急終止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後,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氣象部門發佈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信息,鎮指揮部視情況宣佈終止應急響應。

5 後期處置

5.1 調查評估

災害結束後,鎮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災情核定由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開展。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應報送上級人民政府。特別重大災害的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應逐級上報。

5.2 徵用補償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因救災需要臨時徵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應依法給予補償或作其他處理。

5.3 保險理賠

鼓勵通過保險形式提高氣象災害防禦和災後自救能力。氣象部門應無償為保險理賠等活動提供氣象證明材料或者組織有關專家對氣象災害進行調查鑑定,提供氣象災害調查鑑定報告。保險部門應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5.4 恢復重建

鎮指揮部制定恢復重建計劃,儘快組織修復被破壞的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及交通、水利、供電、通信、供排水、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通信保障,及時採取措施恢復遭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施,確保災區通信暢通。

6.2 交通運輸保障

綜合辦會同有關單位保障人員轉移以及救災人員、物資運輸和車輛調配。

6.3 資金保障

財政部門負責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和抗災救災資金保障。

6.4 物質保障

各村、有關單位,特別是水利、民政、農業、衞生等部門要加強並督促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和搶險救災的專用物料、器材、裝備、工具等的儲備,加強生活、醫療、防護用品類救災的儲備,加強農業救災物資、生產資料的儲備。

6.5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加強災區和社會治安管理,做好重點部位的警衞和人員聚集場所秩序維護,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

6.6 避災場所保障

民政、城建等有關部門確定本鎮各地的避災(避險)場所,設立標誌,確保防災避災的人員轉移安置需要。必要時,可依法徵用學校及社會公共場所,用於人員轉移安置。

6.7 電力保障

供電部門負責落實抗災救災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7. 監督管理

7.1 宣傳、培訓和演練

(1)各村、有關單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多種媒體,對社會公眾開展氣象災害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教育,提高全社會的氣象放在減災能力。

(2)各村及有關單位要把氣象災害、預警知識、應急處置知識以及工作管理、救援人員上崗和其他常規性培訓工作,納入總體防災、減災、應急處置的培訓內容,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各方面的培訓,提高相關應急人員的素質。

7.2獎懲

對在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於玩忽職守、處置不力,或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等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8 附則

8.1 名詞術語

氣象災害是指由於暴雨、暴雪、冰凍、霜凍、低温、大霧、龍捲風、大風、沙塵暴、灰霾、高温、乾旱、雷電、冰雹等天氣氣候事件影響,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涉及公共安全的災害。

8.2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9 附件

9.1.1 Ⅰ級預警

(1)暴雨:過去48小時持續出現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或過去24小時出現日雨量超過250毫米的降雨,且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出現100毫米以上降雨。

(2)暴雪:過去24小時出現25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

(3)乾旱:大部分出現氣象乾旱特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9.1.2 Ⅱ級預警

(1)暴雨:過去48小時持續出現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或過去24小時出現日雨量超過250毫米的降雨,且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責任區域將出現250毫米以上降雨。

(2)暴雪:過去24小時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責任區域出現15毫米以上降雪。

(3)大風:預計未來48小時責任區域沿海將出現平均風力10級以上(含10級)或陣風12級以上(含12級)大風天氣,內陸將出現平均風力8級以上(含8級)或陣風10級以上(含10級)大風天氣。

(4)高温:過去48小時持續出現最高氣温達38℃及以上,且有3個以上自動站達40℃及以上高温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將持續出現最高氣温為38℃及以上,且有成片40℃及以上的高温天氣。

(5)道路結冰:過去48小時責任區域已出現對交通有很大影響的道路結冰,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出現道路結冰。

(6)乾旱:大部分地區出現氣象乾旱重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9.1.3  III級預警

(1)暴雨:過去24小時出現100毫米以上降雨,且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將出現100毫米以上降雨,且有單點超過250毫米的降雨。

(2)暴雪:過去24小時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

(3)大風:預計未來48小時責任區域沿海將出現平均風力9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大風天氣,內陸將出現平均風力7級以上(含7級)或陣風9級以上(含9級)大風天氣。

(4)低温:過去72小時出現平均氣温或最低氣温較常年同期(最新氣候平均值)偏低5℃以上的持續低温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地區平均氣温或最低氣温偏低5℃以上(11月值翌年3月)。

(5)高温:過去48小時持續出現最高氣温達38℃及以上,預計未來48小時仍將持續出現38℃及以上高温天氣。

(6)道路結冰:預計未來48小時將出現對交通又很大影響的道路結冰;或者過去24小時內已出現並可能持續。

(7)大霧:預計未來24小時大部分地區將出現能見度小於500米的霧,且有成片的能見度小於20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

(8)乾旱:大部分地區出現氣象乾旱中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9.1.4  IV級預警

(1)暴雨:預計未來24小時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陣雨,且有單點超過100毫米的降雨;或者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

(2)暴雪:預計未來24小時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且有單點超過10毫米的降雪。

(3)低温:過去24小時平均氣温或最低氣温較常年同期(最新氣候平均值)偏低5℃以上的持續低温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平均氣温或最低氣温持續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

(4)大霧:預計未來24小時大部分地區(按照分級發佈標準)將出現能見度小於1000米的霧,且有成片的能見度小於50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

(5)霾:預計未來24小時將出現能見度小於3000米的霾。

(6)乾旱:部分地區出現氣象乾旱中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