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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3.25W

建築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建築管理制度 篇一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行安全一標否決權。

2、認真執行《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福建省建築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實施細則》等有關安全法規及標準。

3、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市安監站→公司安監站→分公司安監站→工地項目經理部(兼職安全員、工長、材料員)→班組長→工人。

4、建立各極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5、做好工人三級教育,安全技術交底,持證上崗等工作。

6、建立旬檢、月檢、不定期檢查、驗收制度。

7、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管理內業資料檔案。

8、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9、現場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義務消防隊,並執行值日值班制度,設兼職安全員一名,負責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0、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圍護設施保護制度,移交制度。

11、建立安全技術措施費專款專用制度。

12、嚴格執行獎罰分明。

建築管理制度 篇二

簽訂合同,應當加蓋單位的合同專用章。嚴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專用章。

1、各有關部門的合同專用章由信用(合同)管理機構統一歸口管理。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申請報告的`審批、合同專用章的登記、留樣、發放和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

2、合同專用章的刻制由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刻制合同專用章,凡需刻制合同專用章的部門,必須由申請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並由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同時按工作的實際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專用章刻制的數量、要求和樣章草圖,交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審查後統一辦理。

3、凡持有合同專用章的部門,應做到合法使用、專人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攜帶外出,應事先辦理借用手續,用後立即歸還。

4、合同專用章不得代用,混用。

5、凡遇合同專用章遺失,應立即向本部門領導報告,並將本部門批示意見送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備案,在當地市級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辦理相關證明材料。

6、凡遇合同專用章變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請程序與手續與新申請相同,原合同專用章交還信用(合同)管理機構統一處理。

建築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節 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1、員工來源面向全國,重點在深圳

2、招聘方式:

方式一: 各部門負責人向行政部提交職位空缺信息表→行政部向媒體發佈招聘信息→行政部跟進、初選並反饋給相關部門→部門初選→行政部約定面試時間→行政部、部門共同面試→部門定人選並通知行政部→行政部通知個人上班試用,並辦理試用手續;

方式二: 各部門自行選定的員工通知行政部→行政部通知個人上班試用,並辦理試用手續;

方式三: 個人自薦或公司員工推薦→行政部核實部門崗位空缺→行政部、部門共同面試→部門負責人定人選並通知行政部→行政部通知個人上班試用,並辦理試用手續;

3、招聘信息發佈渠道:

人才招聘網、公司網頁、報紙及電視廣告、人才市場招聘信息欄、其它

4、應聘人員通過電腦網絡、信函、傳真和現場投送等方式傳遞的應聘資料,由行政部負責收集整理,進行分類和初步甄選,交用人部門複選。

5、面試小組由行政部和用人部門共同組成,不得少於2人。

第二節 員工試用、轉正、調動、離職

一、試用:

1、面試合格後,由行政部統一安排員工入職時間及入職手續的辦理:員工上班第一天應填寫《聘用人員人事檔案表》,提交個人簡歷、學歷證明、資質證明、獎勵證明、近三個月體檢表等。對於資料提供不全者,行政部應負責跟進,督促其儘快辦理,對於有意拖延或拒絕辦理的,行政部應通知部門負責人並上報總經理,超過一個月未辦理手續的,行政部可以建議辭退;

2、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對於工作能力表現突出且無不良考勤記錄的員工,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但不少於一個月,由各部門負責人審批並報總經理審定後,交由行政部備案;對於不能勝任試用崗位,又無其它崗位可以調換的,或嚴重違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或人際關係較差且嚴重影響團隊合作的員工,予以辭退;

二、轉正:

試用期滿,由員工提出書面的轉正申請,經部門負責人、行政部審批並由總經理審定後,由行政部辦理轉正及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簽定手續;

三、户籍調動:

《員工勞動合同》簽定後,員工可申請户籍調動,填寫《户籍調動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批准、行政部同意、總經理審定後由行政部根據員工個人需要為其辦理應屆畢業生接收,或上集體户口,或人事檔案的調動等手續;凡要求户籍調動的員工需在申請之日起與公司簽定三年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未滿而離職(包括請辭、自動離職、開除)的員工需付清公司為其調入公司所支付的所有費用3000元(大寫:叁仟元)。三年合同期滿後,勞動合同的簽訂及離職手續與其他員工等同辦理。

四、離職:員工離職分為辭退、請辭、自動離職、開除四種

1、辭退: 下列情形予以辭退

①拒辦入職手續者;

②試用期內無法通過考核者;

③提供虛假證明者;

④員工無法適應崗位發展要求,又無其它崗位可選擇者;

⑤公司因經營情況不佳而裁員時;

⑥依據本制度其它條款予以辭退者;

部門負責人批准,由行政部提前30天書面向被辭退者提出;被辭退人可以選擇在這30天內繼續按考勤制度要求上班,然後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也可以選擇立即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合同期內的員工被辭退時,公司補償被辭退人自離職日開始一個月工資;

辭退程序:

行政部負責人將蓋有公章和總經理簽名的離職申請、審批、交接表'交於被辭退人→辦理崗位交接→辦公交接(辦公用品、固定資產、圖書歸還、鑰匙、證照印章、文件檔案、技術資料等)→到行政部核定工資(當月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另補發一個月工資)、獎金、保證金、公司代付的費用→到財務部辦理借款、報銷款、保證金的核定手續→到行政部辦理人事檔案註銷→到財務部領款→行政部辦理人事檔案調動手續(或有);

拒不依以上程序辦理的,財務部不與清算,且按曠工處理;

2、請辭:

合同期內的員工若欲終止合同,可以請辭,主辦、專業負責人以下級別須提前30天提出;主管、項目負責人以上級別須提前60天提出;部門經理、主任工程師以上級別須提前90天提出;流程如下:

填寫'離職申請、審批、交接表'→辦理崗位交接→辦公交接(辦公用品、固定資產、圖書歸還、鑰匙、證照印章、文件檔案、支票等)→到行政部核定工資(按實際工作天數)、獎金、保證金、公司代付的費用→到財務部辦理借款的、報銷款的核定手續→部門負責人、行政部、總經理審批→到行政部辦理人事檔案註銷→到財務部領款→行政部辦理人事檔案調動手續(或有);

拒不依以上程序辦理的,財務部不與清算,且按曠工處理;

3、自動離職:

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辭手續而拒不上班的。對於自動離職人員,公司有權不發當月工資及所有未發獎金、不退保證金、不辦理人事調動手續,並視公司損失情況決定是否採取民事或及刑事的法律措施,並且行政部發文通告、歸檔;

4、開除:

由於主觀故意或過失造成或即將造成公司經濟的、法律的、名譽的損失的員工,公司予以開除,公司不發當月工資及所有未發獎金、不退保證金、同時,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賠償或及刑事責任:

行政部發文通告→責令被開除人按請辭程序辦理辦公交接手續(工資、獎金、保證金凍結)→拒不辦理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三節 員工薪酬體系

暫無

第四節 員工績效考核、晉降級、獎懲制度

一、績效考核:

1、技術人員及技術管理人員

⑴ 每季度進行一次績效考核,根據每個項目完成情況,由項目負責人、室主任、部門負責人,在項目責任表後附加每個成員的項目考評,作為季度績效考核的依據;

⑵ 由室主任,部門負責人對各設計人員進行綜合考評;

⑶ 由部門負責人及技術委員會對室主作,主任工程師級別以上人員進行綜合考評。

年終績效考核根據每年元月初,由室主任以上技術管理人員提交年度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綜合考評依據;

2、行政、財務、營銷人員

⑴ 部門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在每季度第一個月提交季度工作計劃和每年元月提交年度工作計劃,作為季度綜合考評和年度綜合考評依據;

⑵ 季度獎發放前填寫各級人員季度考評,作為綜合考評依據;

⑶ 行政、財務、營銷負責人負責填寫主管以下人員考評,其本人及以上職別人員考評由董事會負責;

3、項目考評與季度考評為簡評,員工如出現較大過失可設定季度獎折減係數和行政處理意見;

4、綜合考評是員工年終獎、行政獎懲的重要依據,考評結果應確定年終獎折減係數和行政獎勵意見;

二、晉、降級

1、項目負責人及以下技術崗位晉、降級由部門負責人批准,行政部辦理,總經理審定;

2、主任工程師以上技術崗位晉、降級由部門負責人推薦、技術委員會批准,行政部辦理,總經理審定;

3、員工職稱評定由行政部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組織辦理;

4、其他行政與技術的管理崗位晉、降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三、獎勵、處罰

1、獎勵方式分為以下兩類:

⑴ 行政獎勵:通報表揚、提前轉正、晉級(行政或技術)、優秀員工獎等;

⑵ 經濟獎勵:發放獎金、物質獎勵、公費活動等(數量由部門或技術委員會批准);

2、處罰方式分為以下兩類:

⑴ 行政處罰: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降級、辭退或開除等;

⑵ 經濟處罰:罰款、賠償損失等(數量由部門或技術委員會批准);

3 、晉、降級程序

⑴ 提擬:部門負責人或技術委員會提出獎懲意向,負責填寫《員工獎懲申請表》表述獎懲理由及獎懲辦法;

⑵ 核准:由行政部核准;

⑶ 審定:由總經理審批;

⑷ 歸檔:所有獎懲情況必須歸入個人的人事檔案;

⑸ 執行:所有獎懲一經批准,必須在當天內執行,並在當月兑現,由行政部執行;

罰款收入用途:公司財務部為行政部單設員工福利改善基金,罰款所得撥入行政部員工福利彙總基金;

第五節 員工人事合同

一、合同簽定:

1、勞動合同訂立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2、試用員工需填寫'聘用人員人事檔案表';

3、試用期滿後,公司將與其簽定勞動合同;員工簽定的勞動合同以深圳市勞動局編制的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書'為藍本,根據崗位、職位的不同,合同中的第十一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應補充如下:

⑴ 室主任(主任工程師)以上級:① 合同一年一簽;

② 離職須提前3個月通知對方,且應按交接要求辦理;

部門主管以上級:① 合同一年一簽;

② 離職須提前2個月通知對方,且應按交接要求辦理;

部門主辦以下級:① 合同一年一簽;

② 離職須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且應按交接要求辦理;

應屆畢業生、調幹人員、入公司集體户口的員工:① 合同三年一簽;

② 請辭需付清公司為其調入公司而支付的所有費用;

⑵ 嚴格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執行;

⑶ 特殊崗位人員:

行政、財務、營銷部負責人、會計、出納、檔案員、設備主辦:

① 深户擔保; ② 保證金:3000元;

4、公司與員工雙方確認合同內容,並簽字蓋章後,合同即發生法律效力。《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5、公司與員工任何一方對合同內容有異議或補充的,應根據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進行協商,協商一致後訂立合同。

6、因雙方約定條件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履行合同。

7、勞動合同因員工離開公司而解除。

8、勞動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協商同意延續勞動關係的,可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期限為一年,續訂後的勞動合同,自原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9、人事關係在公司的員工,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須於十個工作日內將人事關係轉出。其中解除勞動合同後調出人事關係所發生的費用,由調出人承擔。

10、臨時合同:

包括臨時清潔工:需有擔保人;

獨立建築師合作協議:按協議條款執行;

營銷部工作室:按協議條款執行。

二、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行政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當地勞動管理部門申請仲裁。

三、人事檔案管理:

1、所有人事檔案由行政部指定檔案員負責保管;

2、行政部應在員工入職當天建立員工人事檔案;

3、人事檔案要求內容完整,真實全面反映員工個人情況和在公司的工作經歷,人事檔案資料必須使用藍(黑)鋼筆工整書寫;

4、人事檔案統一存放,按部門分類歸檔,做到第三人可查;

5、人事檔案由初始資料和後續資料兩部分組成:

⑴ 初始資料包括:聘用人員人事檔案表、個人簡歷、面試記錄、入職登記表、體驗表、擔保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及身份證的複印件等;

⑵ 後續資料包括:勞動合同書、員工轉正申請批准表、員工崗位調錶、獎懲記錄、晉降級證明、職稱評定資料、户籍調動資料、員工離職申請表、離職交接清單等;

6、人事檔案的調檔:只有部門負責人以上級人員方可調檔,調檔時間不超過24小時,由檔案員登記並負責及時歸檔;

建築管理制度 篇四

義務消防隊在項目部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消防隊員由各部門人員、勞務作業處及專業分包單位相關人員組成,其工作職責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令、法規、條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遵守紀律,團結互助,共同進步。

二、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每週對責任區域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巡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個人落實防火責任制及時消除各種火險隱患。

三、杜絕違章用電和違章用火,及時更換老化線路。

四、及時向安保部報告責任區域內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危險品的存放情況,保證各種危險品的存放符合防火要求。

五、承擔責任區域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維護和保養,根據責任區域的防火需要,隨時向安保部申報所需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材的種類和數量。

六、防火重點部位必須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

七、負責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防火滅火知識,使責任區域的`工作人員均能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 “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八、積極參加安保部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熟悉本項目的消防應急預案。

九、按規定應當履行的其它職責。

建築管理制度 篇五

1、發生火災,崗位責任人要立即報警,同時積極組織撲救,將火災撲滅在萌芽之中,不得隱報。

2、警衞人員從報警到調查處理火災事故結束,始終要保護好現場,待現場勘察結束後,經公安消防機構和保衞人員同意,才能組織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3、調查處理火災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總結教訓,落實防範措施,並根據事故情節,對有關責任者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追究有關人的刑事責任。

4、發生火災後,應將事故經過、損失和調查處理情況,在防火檔案中登記備案並寫出書面報告,呈報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

建築管理制度 篇六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在簽定工程經濟承包中有安全生產指標;制定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按國家要求配備一名安全員;對現場管理人員進行責任制考核。

2、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全年死亡事故為零;重傷事故為零;年一般事故不超過20%。)安全責任目標進行分解,按分解的責任進行考核。

3、根據工程施工的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方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其它方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批准;對專業性較強的項目,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認真落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中的各項措施,並走在施工進度的前面。

4、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全面、具體、有針對性的做好分部(分項)的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對專業性較強的分佈(分項)進行單項交底。

5、落實安全檢查制度。做好日常的`安全檢查和專項安全檢查,對存在的隱患應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做好檢查記錄,履行簽字手續。

6、落實安全教育制度。針對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安全教育;(高處作業、機械設備的運轉情況、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班組進行崗位安全教育。(操作規程、作業環境、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7、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上班前班組負責人應在佈置生產的同時交代安全工作,注意事項,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杜絕事故的發生。

8、凡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機構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取得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按期接受政府部門的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