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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公司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51W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建築企業的規章制度 篇一

一、門衞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加強工作責任心,不與無關人員聊天,不得擅自離崗,做好記錄。上班人員着裝整潔,準時上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二、值班人員要做到勤巡視,勤檢查,每夜不少於4~6次。節日期間更應重視加強巡檢。

三、值班室無關人員請免入室,外來人員和來客必須按規定登記。按要求做好三簿登記和保管工作。

四、料、具外出必須持有出門證,無出門證的警衞人員權扣留不準放行。

五、外來車輛進入施工現場,須經值班領導同意。外出車輛務必聽從指揮,沖洗乾淨後放可出入。

六、晚上十點關鎖大門,早上六點開啟大門。如有特殊情況,須向門衞講明原因,徵得同意後方可出入。

七、非機動車輛進入現場必須聽從指揮,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

八、非現場工作人員免進施工現場,入場者必須戴好安全帽。

九、嚴禁材料流失,防止失竊,一旦發現照價賠償且罰款,並開除出隊。

十、車輛進出工地,應報安全警鈴確保安全。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二

1 .認真學習國家物資政策、業務技術和倉庫管理的基本知識,提高政治、業務素質,管好倉庫所儲物資,為施工生產一線服務。

2 .嚴格遵守國家和單位的各項物資政策和紀律,嚴格執行倉庫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物資的進出庫手續。

3 .所有進出庫物資手續均按《庫存物資收、發料制度》實行。認真對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質量逐項核對,確認無誤後,與對方籤認交接。手續如出現差錯,保管員應負行政經濟責任。

4 .對其所管物資,要實行'四定位'、'五五化'和'五十擺放'等科學方法進行管理。按類分賬,新、舊、廢分堆,標誌鮮明,材質不混、名稱不錯、規格不串,做到對號人座,井然有序,庫房料架擺放縱橫成行,卡片懸掛成線,橫平豎直。庫內、庫區經常打掃,做到無垃圾、無雜草、無塵土,保持清潔衞生。

5 .應根據《材料技術管理》和《庫存物資維護保養制度》要求對其所管物資進行維護保養。

6 .在工作時間內必須要堅守崗位和'兩檢查'制度,即班前要對自己所管的庫房、庫區進行一次檢查,看有無異常情況;班後檢查一日工作完成情況,看有無差錯和不妥。特別是風雨天,要檢查上蓋下墊,門窗、燈、鎖及滅火器具等是否安全妥當。

( l )對設備部全部購入的零配件和其他物資負有按規範建賬驗收,銷賬和監督庫工保管、發放的責任,就本崗位工作直接對職能上級負責;

( 2 )對設備部庫存物資按規範保管、存放、保養、發放、辦理出人庫手續和簽證負責,對及時向計劃統計員提供真實、準確的庫存量負責;

( 3 )對購人物資嚴格按規範驗收,保證數量、質量合格並及時辦理人庫手續;

( 4 )對物資的按規範發放及回收負有監督責任,及時彙總上報物資消耗狀況;

( 5 )對規定應收回的廢件和貴金屬,有監督庫工以舊換新及時回收的權力;

( 6 )對物資因保管不善造成的丟失、損壞,倉庫管理員負有主要責任;

( 7 )有參與處理回收廢舊件及時上繳資金的權力。

7 .庫管員因事、病假離庫時,應清領導指定接替人代管,對所管物資及憑證要進行認真交接,回來後如發現差錯和事故,應及時向領導反映,查清責任,由交、接人員分別負責。

8 .要做好包裝容器及廢品的回收、上交工作,凡有押金的包裝容器都要進行回收,上交給有關部門。對施工單位退回的廢料及包裝品,予以妥善保管或進行利用。

9 .要隨時做好安全保衞、保密等工作,防止庫房失火、被盜、泄密等事故的發生。對人庫人員有進行宣傳、教育、監督的權利和義務,對違反規定而又不聽勸阻者,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 .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建築公司規章制度 篇三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規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行為,完善建築施工安全生產保證金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築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

第三條

根據本辦法,市建築工程管理局對依法取得建築施工許可的建築施工企業實施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並對企業在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過程中的違章、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市建築安全監察站受市建築工程管理局委託,具體負責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對建築施工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第四條

建築施工企業在進行工程施工安全報監和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的同時,必須與市建築安全監察站簽訂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明確工程施工所必須達到的安全生產目標和必須落實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

工程施工結束時,市建築安全監察站將根據工程開工時簽訂的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和平時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對建築施工企業在整個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產行為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進行考核。考核採用百分制計分形式,凡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額返還安全生產

保證金,並作為各項安全生產表彰的基本條件;凡考核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之間的,返還75%安全生產保證金;凡考核得分在70-80分(含70分)之間的,返還50%安全生產保證金;凡考核得分低於70分,將不返還安全生產保證金。

第六條

建築施工企業必須在工程施工結束前一週內向市建築安全監察站提交考核申請,否則,將視為考核不合格(得分低於70分)。

第七條

建築施工企業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規章制度,對不執行相關規定的違規違章行為,除按照《姜堰市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考核管理辦法》給予記分處罰外,同時還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處罰標準附後),經濟處罰款項直接從安全生產保證金返還款項中扣除。安全生產保證金返還款不夠處罰的,予以追繳。

第八條

市建築安全監察站在開展檢查時,應以加強和促進企業隱患整改,確保安全生產為目的,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對建築施工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市建築安全監察站在對建築施工企業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和對建築施工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進行處罰時,安全監督人員不得少於2人。市建築安全監察站工作

人員在進行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和違章、違規行為處罰中不得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否則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第十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姜堰市建築工程管理局負責解釋。

建築公司規章制度 篇四

1、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供給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繫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本事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必須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並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監理公司人員必須保證每日8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一天24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後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必須提交開工報告。

5、各施工單位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情景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必須在12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現場所有往來文件均以標準打印文本為準,並妥善保存。如非標準打印文本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職責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文件均應有簽收回執。

8、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後如有異議必須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並應嚴格按照文件內規定時限內執行完成。

9、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並得到甲方書面答覆後方可按書面決議執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牴觸或衝突,並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審核完善後方可執行。

11、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下發通知施工單位認可但不執行將給予500—20xx項。

工地現場會議管理制度

1、為了便於銜接,甲方實行現場周例會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臨時現場專題會,時間、地點由甲方屆時通知,施工單位參加人員必須是項目經理或項目執行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職責工長,所有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遲到者罰款50元人,缺席者罰款100元人。

2、與會人員手機均調為振動或關機,會場中手機不能發出聲響,不得在會議場中接聽手機,否則罰款50元人。

3、甲方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實行目標職責制,即每週例會時提出下週計劃(包括質量、進度、安全、禮貌施工),同時檢查本週計劃完成情景。配合協調情景、約定事項的執行情景、材料供應情景、違規通報、各種材料、設備準備、重大問題的論證解決等。

4、會議記錄由與會各方各自進行記錄整理,會議當日之內必須構成正式文本報甲方進行彙總整理。

5、若會議中有重要決議問題可單獨構成會議紀要,經各方負責人或代表簽字認可後即作為合同附件,產生與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進度嚴格按照合同工期執行:

1。1開工日期:單棟工期以甲方現場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1。2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竣工控制工期時,已充分研究:

A、可能出現的各種規模的下雨、大風、高低温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因素。

B、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單位必須在甲方總體工期控制節點前提下,於每月25日前報下月進度計劃,每週工地例會前報上週工作完成情景及下週工作計劃。所有報送的進度計劃文件必須由項目經理及職責工長簽字並加蓋項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剛性進度指標必須按時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

5、按照合同,以及雙方對工期控制節點的約定,乙方無正當理由使工期延誤將處於1000—5000天的罰款。

現場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統一設置配電房,並指定專職人員負責,任何人未經甲方項目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接近及開啟動用。

2、施工單位進入現場需根據自身用水用電量的大小自備水電錶,並準確記錄起始數字,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

3、臨時水電錶安裝位置應經甲方指定,不得隨意安裝。

4、水電線路的敷設應貼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範。

5、水電抄表應於每月25日完成並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簽字認可。

6、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按時向有關部門繳納費用。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自付。

對於違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條者,將酌情處以50—10000元的罰款。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遵照有利於國家,有利於社會,有利於企業,有利於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簡介

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財務部門職責

第三章

財務人員管理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六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七章

工程、設備管理

第八章

車輛、大型設備維修管理

第九章

費用管理

第十章

工資結構與資金管理

第十一章

借支、報銷管理

第十二章

社會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

第十三章

舉債、擔保

第十四章

審計

第十五章

附則

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管理制度《建築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築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細則遵照有利於國家,有利於社會,有利於企業,有利於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第二章

財務部門職責

第五條

嚴格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財務規章制度,認真、負責貫徹實施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六條

根據會計核算原則,組織好公司的財務核算,包括購進、存貨、往來、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短期、長期投資、費用工資、税金、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帳、記帳、算帳、結帳、對帳。

第七條

及時,完整,準確,真實編制月報和年報報表。

第八條

及時編制公司各門店,下屬分公司的經濟效益考核表,為計提工資和資金提供財務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