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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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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考勤打卡制度 篇一

為了規範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後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後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

四、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後,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許可長時間離崗、脱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五、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六、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七、打卡時間以考勤鍾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打卡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務必在當天交由直接領導籤卡確認(逾期無效),籤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本站 …,籤卡10元/次。

十、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能夠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籤卡證明。

十一、事假務必在前一天下班前書面申請並獲得批准,未獲得批准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三、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30天提出申請,不足申請天數自行離職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四、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並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十五、本規定自公佈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考勤規章管理制度 篇二

1.目的

為實現公司規範化管理,明確工作紀律,提高全員勞動生產率,實現公司“十二五”經濟發展目標,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3.工作制度

3.1正常工作時間

下午:14:00-18:00(17點50分至18點整理內務、打掃衞生)

3.2公司根據工作、安全、文明建設、文化建設以及上級部門要求的工作內容的需要,所作出的時間安排,與當月績效、年度獎勵掛鈎。

3.3考勤方式

3.3.1指紋機考勤

一日四次,早上上班一次、下班一次;下午上班一次、下班一次。

3.3.2查崗考勤

上班期間實行不定時查崗,根據《上班中途查崗簽到表》記錄查崗情況。

3.4指紋機考勤時間:

3.4.1上午:

7點50分開始考勤,7點50分至8點00分(含8點)指紋考勤者為正常考勤,超過8點(不含8點)到8點05分期間指紋考勤者為遲到,超過8點05分指紋考勤者考勤無效;

3.4.2下午:

13點50分開始考勤,13點50分至14點00分(含14點)指紋考勤者為正常考勤,超過14點(不含14點)到14點05分期間指紋考勤者為遲到,超過14點05分指紋考勤者考勤無效;

17點50分至18點10分指紋考勤者為正常考勤,未至17點50分指紋考勤者為早退,超過18點10分指紋考勤者考勤無效。

3.5因公外出

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的,外出前必須在《公出記錄表》上註明公出時間、地點、公出人員、事由,返回後填寫返回時間。如遇特殊情況公出未按時填寫《公出記錄表》的,公出人員須電話報XX部核實後填寫公出記錄。XX部每月負責統計彙總《部門人員公出統計報表》,由公司經理審批後,次月2日前上報XX公司人力資源部。

3.6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打卡的員工,上班前(或下班後)要根據考勤機考勤時間到XX公司人力資源部填寫《考勤表》。

3.7由於工作地點分散,員工不能正常參與公司指紋考勤的(倉庫、駐外機構等)人員,將不參加指紋考勤人員名單,報分管領導審批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不參加公司指紋考勤人員的考勤由本公司負責,考勤表由公司經理簽字後於次月2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

4.考勤違紀界定

考勤違紀分為:遲到,早退,脱崗,曠工,上班時間玩遊戲,上班期間打麻將等與工作無關的事項。部門員工考勤違紀與個人績效和部門績效工資掛鈎。管理程序如下:

4.1遲到

當月遲到一次的員工取消當月考勤工資,並扣工資100元,以次計算。全年累計遲到達5次的,扣當事人全年獎金的50%;超過5次(不含5次),每增加一次的,增扣當事人全年獎金10%,以此累計,全年累計遲到達10次的,不再計發當事人獎金。

4.2早退

早退按脱崗論處。因有急事離開工資崗位的,由公司經理批條,不計處罰。講假話哄領導批條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4.3脱崗

上班期間中途查崗,非因公不在崗的,按脱崗處理。

本部門員工當月累計脱崗次數達到2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在此基礎上每增加一次的,每次增加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以此類推。

4.4曠工

職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而缺勤者為曠工。每曠工半天為一次,曠工壹天為兩次,發生一次曠工的員工,取消當月考勤工資,並扣當月效益日工資的150%,以次計算,以此累計。全年中發生兩次曠工的,並處予取消全年獎金50%;全年中發生三次曠工的,取消全年獎金。

部門人員當月累計曠工次數達到一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當月累計次數達到二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4%,以此類推。

4.5上班時間玩遊戲、上網聊天以及其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的。

發現第一次扣當事人當月工資200元,發現第二次扣當事人當月工資的400元,以此類推,累計計算。

部門人員當月發生一次上班時間玩遊戲、上網聊天以及其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當月累計發生二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4%,以此類推。

4.6上班期間打麻將

發現一次上班期間打麻將者,扣當事人當月工資500元,發現第二次者扣當事人當月工資1000元,以此類推,累計計算。除經濟處罰外,將按有關規定給予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關係。

部門人員當月發生一次上班打麻將或打牌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10%;當月累計發生二次的,扣除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50%。

5.請假制度

有事請假應該於當天將請假條交公司經理,凡發生以下假項者不享有當月考勤工資。

5.1病假

請假一天扣當月效益日工資的50%,以此累計。請病假要有公司認可的公立醫院出具的證明。

5.2事假

請假一天者扣當月效益日工資的100%,以此累計。計發獎金時,按天扣發100元/天。

5.3產假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沒有績效工資,可享受《婦女權益保護法》待遇及相關規定待遇。

5.4探親假、婚假、喪假、年假

員工在探親假、婚假、喪假、年假期間沒有績效工資,可享受相關規定待遇。

6.批假權限

6.1病假、事假:

3天以內由公司經理批准;3天以上經公司經理簽註意見,報XX總公司分管領導批准。請假手續按考勤要求送人力資源部。

6.2其它假項由公司經理簽署意見後報XX總公司分管領導審批,按考勤要求送人力資源部。

6.3所有假項都必須由本人書面書寫請假條,並按上述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前辦理文字請假手續的,須經公司經理同意,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審批手續方為有效假項;未按上述程序辦理請假的視為曠工。

7.加班

鼓勵員工在規定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部門,需填寫加班申請表報XX總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後報總經理審批。國家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經XX總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後執行,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按崗位工資計算。

8.考勤統記

xx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於次月6日前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9.本制度由xx公司負責解釋。

考勤規章管理制度 篇三

為配合學校全員聘用合同制的實施,加強依法治校,現將有關教職工考勤特作如下規定:

一、上、下班制度

1、上、下班時間:上午8:00~11:36,下午12:30~4:00。

2、教職工應按時上班,教職工在上班時間應堅守崗位,因工作等原因需離校的,應向教導處登記,以便聯繫。

二、請假制度

1、教職工請假需要事先提出申請,辦好手續,得到批准後方可休假。一般情況下,不得用電話、口頭請假或有他人代遞假條,否則以礦工論處(特殊情況除外)。

2、病假:病假一律憑醫院疾病證明書審批;急診就醫,應有急診病假證明書。凡需請病假者,本人或家屬應 及時報告學校,並持有關病歷等證明到學校辦理手續。

3、事假:有事必須向校長室請假(遇政治學習需徵得書記的同意),經批准並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校。未事先請假或未經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作礦工處理。

4、產假:憑醫院有關證明,按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天數執行。哺乳期內的教師上班後給予每天一小時的哺乳假(規定時間)至孩子滿一歲止。

5、婚假:達到法定年齡結婚者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婚假增加7天。

6、喪假:直系親屬及岳父母或公婆可享受喪假3天。

7、調休:凡需要調休者,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調休。調休1小時起調,以整小時結算。教師調休由本人安排課務,如課務不能安排則按事假處理。政治學習除公出外,一般不予調休,且需徵得書記批准。

8、開會、進修:外出開會、進修一律見會議通知單,到教導處登記後,方可離校。教師應準時參加進修活動,按時參加各類會議。凡無故缺席者作礦工處理。

9、看病:

(1)除特殊情況外,上午十點後或下午三點後教工可外出就醫,但不享受堅守崗位獎勵。

(2)外出看病需到教導處登記。凡借看病為由離校幹私事者作礦工處理。

10、節假日值班:不遲到、不早退,事先請假需經總務負責人同意。

三、其他若干規定

1、孕婦孕期照顧有關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量較大、孕期反應嚴重、身體健康不佳者(需醫院證明),可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根據孕婦的實際情況,酌情給予一定的照顧。在照顧期間因不滿工作量,將酌情扣除當月結構工資或年終獎勵。對處於經期女教工給予每月一次2小時以內的照顧,由年級組長負責考勤記錄。

2、礦工:凡無特殊原因,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假期期滿未及時辦理續假手續的均作礦工論處,按學校獎金分配條例扣發當月工資和獎金,情節嚴重者將給予行政處分。連續15天或一年內累計30天的根據聘用合同的有關規定處理。

3、凡經學校或教育局批准調動的教職工,應及時想所調單位報到。

四、考核辦法

考勤由年級組長和教導處進行二級管理。凡違反上述規定者將按學校內部管理方案的有關條文扣罰獎金或工資。對嚴重違紀、不遵守規章制度且屢教不改者,除加強教育、幫助、促其改正外,還將視其情節給予行政處分,並在各類獎項和有關考評中作相應處理。

上下班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四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時間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為2:00至6:00。每週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綜合辦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3、公司每天綜合辦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負責領導,由其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4、所有人中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6、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7、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全勤獎。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

9、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准。工作緊急無法辦手續者,須經負責人批准,凡過期或末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發全勤獎,並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並核准後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事後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後准予補假。

4、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於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籤核後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

5、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准權限

1、1-3天由直屬核准。

2、4-6天由經理核准。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准,轉交門衞,由門衞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並於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並依元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准,轉交門衞,由門衞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並於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其他零星事務,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於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准免於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准者。

3、因故請假,經核准者。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時至12時整。

下午:自14時至17時整。

上述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各地區特殊情形呈總經理調整,但每日實際上班時數不得少於7小時。

第四條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後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員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於卡片上核准簽註外,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七條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於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並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員工屬第二類遲到者,於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除呈報有關部門主管外,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的1%,充為福利金。

第九條員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於卡片上核准簽註外,視為早退,上項簽註必須於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註為限。

第十條員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曠職一天論,並按 其情節酌以懲處:

1、委託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2、有塗改情況者;

3、故意毀損出勤卡者;

4、偽造出勤卡者;

如有第1項的情形發生,代打者

1、車間人員全勤獎:標準為每人30元/月,由公司承擔。具體根據員工本人在當月是否滿勤予以計算(正常調休除外)。如公司放假,則當月均無滿勤。

2、如由於公司原因,造成生產車間員工、計時人員停工停產或非正常放假的,則統一按每人25元/天的標準給予補貼。

3、每月總工價的3.5%作為組長的職務補貼與考核工資(各佔其中的50%),同時結合其本人出勤比例及每月的綜合考核結果予以計算。如上述兩項未獲得全額的,其差額部分則流入員工薪資的計算範圍之列。

4、每月總工價的1%,作為副組長的職務補貼,同時結合其本人出勤比例計算。如未獲得全額的,其實際差額部分則流入員工薪資的計算範圍之列。

5、個人獎金部分:【每月總工價-每月總工價×4.5%】×10%×個人獎金係數

(注:即每月總工價×9.55%×個人獎金係數)

(1)由組長、副組長根據本組人員的出勤、工作表現等狀況予以評出副組長及組員的個人獎金係數;再由生產部複評或更正,行政參與審核把關。

(2)為適當均衡獎金額度,故要求初評和確認時,應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

(3)因組長已享受考核工資,故不參與該獎金係數的評定和具體分配。

6、本組所有人員的基本工資計算:

每天計算出當日總工價,再減去每日提留的上述3~5條款的應分配部分,即為每日餘額;然後則根據本組人員在當日的出勤時數,進行計算每人的基本日工資;當月結束後,方最終彙總出基本月工資。

7、如因本組組長請長假不在職期間,而由副組長負責日常工作的,則按相應的比例劃到副組長的補貼中。

8、員工的基本工資、獎金係數與金額、全勤獎及特殊崗位補貼,組長、副組長人員的職務補貼或考核工資等各項明細,均在本人的當月工資單中給予分別單獨列出,以提高薪資計算的透明度,從而達到一目瞭然的效果。

9、中途離職的人員,則不享受當月全勤獎、獎金或職務補貼、考核工資等。

10、車間人員日常違規、違紀的處罰金額,予以納入生產活動基金庫;行政審核後,由財務單獨劃出,並負責掛帳保管,以作為本車間優秀員工獎金和活動組織開展的專項支出費用,其不足部分由公司承擔。

注:因工作失職或失誤等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處罰款項,則不予納入該基金庫。

11、車間季度優秀員工的評選和獎金額度(一般在100~200元之間),則逐級上報,經行政審核確認後予以發文表彰通報,再以紅包獎勵形式統一發放。

考勤打卡制度 篇五

一、為規範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給大家培養一個良好的工作習慣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考勤規定

1、指紋簽到記錄是核算基本工資的唯一依據,無記錄者不計算工資。

2、所有在職人員實行指紋機簽到考勤,時間以指紋機時間為準。

3、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後打卡均屬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離開均屬早退。遲到早退處罰標準:在5分鐘之內(含5分鐘)每次處罰5元,在6分鐘----10分鐘之間(含10分鐘)每次處罰10元,在11分鐘----30分鐘之間(含30分鐘)每次處罰20元,30分鐘以上者處罰50元。一月內遲到早退合計超過2次者(含2次)除相應的處罰外並取消當月全勤獎。

4、除正常休假外,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兩次指紋簽到,缺一不可。

5、關於在本單位內部工作性質流動的人員遵循你去那上班你的簽到考勤就在那,有指紋機的進行指紋簽到無指紋機的進行書面簽到,月底由各部門彙總到財務作為工資核算的唯一依據。

6、除正常休假外,因故未能進行指紋簽到按此程序執行:當事人簽寫書面説明→部門負責人簽字→項目總監簽字→當事人保存→月未交財務。店長、經理、部長、項目總監本人的未簽到説明在上級簽字後必須要有總經理的簽字,方可有效。

此制度至20xx-9-1日起執行,與以前制度有衝突的均以此制度為準!

考勤打卡制度 篇六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自7月1日開始,公司實行考勤機打卡(考勤機安放於公司大門口保安室內)制度,具體如下:

1、打卡對象公司除董事長及常務副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打卡。特殊員工不打考勤須經常務副總裁或董事長的書面批准。

2、打卡時間及類別:

正常班(9:30———20:00)

3、相應處罰員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雙方均處罰款40元/次,班組長負有連帶責任罰款30元/次,部門負責人負有管理責任罰款20元/次。人事部每月不定期派人檢查是否有代打卡現象。

4、其他説明

1)員工忘記打卡時,應在當日填寫《考勤異動單》

(附後)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交由人事部。

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未辦理卡不在其內)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2)若外勤需填寫《考勤異動單》,並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交由人事部。

3)生產及相關人員(農業花卉部及項目部)考勤暫以手工考勤和打卡考勤結合來計算。月初將上月手工考勤(由被考勤者簽字確認)、請假單、加班單等一併交到人事部,辦公室人員只以打卡考勤計算。月初將上月請假單、異動單一併交到人事部。

4)未辦理考勤卡的人員,各部門統計填寫《考勤異動單》,至考勤卡辦好為止。

5)其他異動出勤,請以《考勤異動單》記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