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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打卡考勤制度的規定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3.13W

員工打卡考勤制度的規定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一)

為了規範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後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後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

四、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後,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許可長時間離崗、脱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五、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六、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七、打卡時間以考勤鍾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打卡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務必在當天交由直接領導籤卡確認(逾期無效),籤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籤卡10元/次。

十、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能夠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籤卡證明。

十一、事假務必在前一天下班前書面申請並獲得批准,未獲得批准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三、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30天提出申請,不足申請天數自行離職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四、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並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十五、本規定自公佈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二)

公司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為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補充,特制定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員:在公司辦公室正式上班的員工,上、下班一律要求進行打卡考勤。

2.打卡時間:。上班時間開始後6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打卡要求:除雙方當事人當月全勤獎,並通報批評一次。

4.其它狀況: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務必事先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示,並事後填寫好公出單,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交行政部簽字核實。

5.獎罰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對員工的打卡狀況進行統計,根據打卡考勤結果進行獎罰。並全年存檔備查,作為其它福利發放的參考依據。

1)全月無遲到、早退及曠工狀況,全勤獎100元隨當月工資一齊發放。

2)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獎10元,第二次扣20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曠工半天處理。

3)員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為忘打卡者),同時有相關人員證明,視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視為遲到一次。

4)員工凡在工作日無假條、又不打卡的均計為曠工。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6.執行時間:本制度執行時間從2006年5月1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訂調整,以公司另行通知為準。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三)

指紋打卡考勤制度(行管版)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制度,嚴肅工作紀律,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的實際狀況,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範圍

公司行管員工

3.管理規定

3.1工作制度3.1.1工作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注:冬季時間另行調整。

3.1.2公司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員工都務必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3.1.3打卡次數1日4次;打卡時間(夏季)如下:

上午:8:00之前;12:00-13:29下午:13:30-14:00;18:00之後3.1.4讀卡失敗或無效打卡時,要在當日填寫《補籤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否則公司不予承認。

3.2請假3.2.1請假程序

員工申領並事先填寫《請假申請表》,經相關權限領導簽字後報人力資源部存檔。

3.2.2注意事項

所有請假務必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待相應審批權限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特殊狀況來不及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的,也務必在當天空上班之前電話給相應審批權限領導請假,上班後立即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者予以辭退。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等。因公外出須事先申請,如因特殊狀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到崗當日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2天以上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請假務必由本人親自辦理相關手續,信息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2.3請假的核定權限

3.3銷假

3.4.1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第一時間內到人力資源部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做任何修改。

3.4缺勤規定

3.5.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後/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如遲到/早退超過1小時的按曠工處理,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超過半天的按一天。

3.5臨時外出

3.6.1因故臨時外出,30分鐘之內的須報直接領導批准,30分鐘以上者需填《外出登記表》,經分管副總批准後方可離崗。如需補卡的需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補籤手續。

4.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本制度自2015年4月18日起實施

5.相關表樣

5.1《請假申請表》5.2《未打卡補籤申請表》5.3《外出登記表》5.4《外勤登記表》

個人請假單

注:員工申領《請假單》,經相關權限領導簽字後報人力資源部存檔,如先休後補辦手續者,經查處一律按曠工處理。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四)

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

1)行政辦公室: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澳門豆撈:上午(白班)10:00-13:30下午16:00-20:30

(晚班)16:00-0:00

3)澳門豆撈後廚:上午(白班)9:00-13:30下午16:00-20:30

(晚班)16:00-0:00

4)中餐廳:上午9:30-13:30下午16:30-20:30

客房前台:(早班)8:00-18:00(晚班)18:00-8:00

房務中心:領班:(早班)7:30-16:00(中班)15:00-23:30

服務員:8:00-16:30

文員:7:00-15:30

二、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定:

1.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2.酒店每一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3.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需經主管經理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三、員工考勤刷卡規定:

(1)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間不得超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罰款20元。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實者可准予補辦請假。)

(2)員工未到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扣除當天工資。

(3)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籤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狀況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准的上班證明,但仍應處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狀況説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後,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酒店貫徹執行,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間出勤。主管違規缺勤,隱瞞員工缺勤狀況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處罰。

(6)保安人員認真執行並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人次經濟處罰(罰款對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給予100元罰款並停崗處理。

(7)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四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8)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9)本規定自2014年3月起施行。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五)

公司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為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補充,特制定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員:在公司辦公室正式上班的員工,上、下班一律要求進行打卡考勤。

2.打卡時間:。上班時間開始後6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打卡要求:除雙方當事人當月全勤獎,並通報批評一次。

4.其它狀況: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務必事先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示,並事後填寫好公出單,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交行政部簽字核實。

5.獎罰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對員工的打卡狀況進行統計,根據打卡考勤結果進行獎罰。並全年存檔備查,作為其它福利發放的參考依據。

1)全月無遲到、早退及曠工狀況,全勤獎100元隨當月工資一齊發放。

2)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獎10元,第二次扣20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曠工半天處理。

3)員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為忘打卡者),同時有相關人員證明,視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視為遲到一次。

4)員工凡在工作日無假條、又不打卡的均計為曠工。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6.執行時間:本制度執行時間從2014年11月10日起執行,如有修訂調整,以公司另行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