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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86W

燃氣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燃氣使用管理制度 篇一

1、可燃氣體報警系統由安全環保部歸口管理。

2、各安裝可燃氣體報警系統的相關部門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可燃氣體探頭損壞,不得擅自拆卸、移動、遮擋可燃氣體探頭。

3、可燃氣體報警系統的維護保養由安全環保部委託給有資質的。專業單位進行。

4、可燃氣體報警儀探頭每年應標定一次,系統每月檢查維護一次,確保監測準確度。

5、監控室值班人員當班期間時應至少檢查一次可燃氣體報警儀控制器是否工作正常,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向安全環保部辦公室報告。

6、禁止非授權人員(包括值班人員)隨意擅動報警器控制面板進行參數設置,開啟控制箱箱蓋。

7、控制室值班人員發現報警器參數設置有誤時,及時向安全環保部辦公室報告,由專門人員進行參數調整。

8、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清楚各報警顯示器所對應的現場監測點位置。

9、當控制器有報警信號發出時,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現場安全巡視人員或相關人員到報警點查看,第一時間消除隱患。

10、當隱患消除後,值班人員應報告安全環保部辦公室,由專門人員進行復位操作。

11、經現場查看,若確係報警器誤動作,值班人員應報告安全環保部辦公室,由專門人員進行復位操作。

12、報警器的每次報警,值班人員均必須在值班記錄中進行記錄,記錄內容包括:報警時間、報警原因、處置情況、處置人等內容。

1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燃氣使用管理制度 篇二

根據省、市安全用電、用水、用氣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小區的具體情況,對小區供電、供水、供氣管理規定如下:

一、凡屬管理處管轄範圍內的供電、供水系統(即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向本小區供電、供水總表以內的)一律由管理處管理;由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供電、供水部門管理;管道燃氣系統由市燃氣公司負責管理,其它單位未經許可不得介入。

二、業主(住户)出門前應將電器、燃氣和水擎閥門(開關),避免發生事故

三、小區電、水、氣管線均經科學設計、精心安裝,業主(住户)不可隨意更改。如確需改動,請報告管理處並僱專業人員完成。

四、業主(住户)如需要增加用電容量,必須先向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由管理處或有關部門審查並確認符合增容要求的,經批准後方可增容,但必須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每增容1kw(或者説kva、5a),收增容費600元,凡不足1kw(或1kva、5a)計算,餘此類推。

(2)電度表每增容一級的,其電錶計算基數按20度/月的`倍數遞增計收電費,凡不足20度/月按20度/月計收,餘此類推。

(3)業主(住)如需另拉電纜,電線或更換電錶的,該工程費包括材料費均由業主(住户)負責。

五、已獲批准增容的業主(住户)連續3個月達不到增容要求的用電負荷,將取消其增容資格,其繳納的費用不退還。

六、每單元設計最大功率為4kw,請業主(住户)累計電器功率,勿超過最大限量,否則,不可同時使用所有電器。

七、有以下現象有均屬偷電、偷水、偷氣行為。管理處將按下列規定處理:

(1)私自增加電氣容量,且造成電氣線路故障的,作每增容1kw(1kva)罰款300元-800元外,必須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並要重新辦理申請增容手續。

(2)私自裝表、接電、接水、接通燃氣或繞表接電、接水、接通燃氣者,除當場停用,按電器容量全負荷和入住時間追計電、水、燃氣費外,並處以1000元-2000元罰款。

(3)私自啟用電錶、水錶、燃氣表的封印或改動電力運行迴路,影響準確計量的,除按用量負荷和入住時間追計電、水、燃氣費外,每次還將罰款1000元-2000元。

(4)私自啟用電錶、水錶、燃氣表,不管停用時間長短,除按用電容量和入住時間追計電、水、燃氣費外,還處以其10倍的罰款。

(5)擅自改動上下水、燃氣管道,電氣線路(包括通迅、有線電視系統)者,除應按實際情況糾正外,每項罰款500元-1000元。

八、業主(住户)違反安全用電、用水、用氣規定,拒絕管理處機電維修人員檢查、不採納安全用電、用水、用氣意見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響供電、供水、供氣系統或對其他業主(住户)造成損失的,除按實際情況賠償損失外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燃氣使用管理制度 篇三

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1、為了加強食堂的安全用電管理,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2、各食堂負責人對安全用電負有直接管理的責任。

3、各食堂的電氣設備、電路的拆裝、檢查、維修必須由電工進行。嚴禁食堂、個人私拉亂接和超負荷運行。

4、各食堂的所有電氣設備都必須裝有漏電保護裝置。防止由漏電引起的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

5、凡對原有電路、設施改造或新增電器、電路等設施,實行申報、審批手續,須經學校批准後方可實施。

6、在日常工作中要按各類電器、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在清洗機械設備前(如肉絲、肉片、肉漿機等)應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清洗;在搞衞生、沖洗環境時要注意避讓電線、插座、電動機及其他電器設備、設施,防止漏電或損壞。

7、食堂電氣工作人員,在帶電操作時要注意自身安全,要認真查驗所使用的工具,人體與周圍物件及地面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帶電作業時間不宜過長。日常工作要按電工操作規程進行。

9、對違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的食堂或個人,學校簽發安全檢查整改通知書,限期按要求整改。

10、違反本規定引發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食堂或個人將擔負應有的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

燃氣安全管理規定:

1、為了加強食堂、餐廳燃氣管理,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所稱燃氣,是指煤氣、液化氣、氣化柴油、天燃氣等燃料。

3、食堂使用燃氣設備,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高度重視燃氣安全工作。炊事人員必須經培訓後方能上崗操作,其他人員嚴禁使用燃氣設備。

4、食堂使用燃氣設備必須用專人管理(一般為安全員),做到主任把關、專人負責、人人重視、嚴加防範,防止事故的發生。

5、凡使用燃氣的場所,必須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並做到勤於保養器材,定時更換藥劑。

6、用氣人員應嚴格按照規定操作,點火做到火等氣,使用時做到人不離,停用時做到隨手關閥;平時注意對灶具設備和管道的檢查和保養,發現故障要及時上報,嚴禁自行拆卸。

7、安全員上班開總閥前應檢查設備是否完好,管道有無氣體泄漏,下班前應檢查閥門是否關閉,平時應檢查場所是否通風。

8、發生火災事故,食堂主任應果斷採取措施。首先切斷電源,關閉氣源,組織搶救,同時打電話向119報警,並及時報告各中心,保護好現場。

9、各食堂應節約用氣,對用氣統計要積累資料,分析用氣情況,採取措施,減少損耗。

燃氣使用管理制度 篇四

為確保食堂燃氣使用安全,根據管理條例要求和使用規範,特別制定食堂燃氣使用管理制度:

1、加強食堂燃氣管理的領導,成立燃氣安全檢查小組,隨時不定期檢查,並作登記。

2、食堂工作人員要高度重視安全使用燃氣的重要性,強化責任意識。

3、非食堂人員不得開關燃氣閥門。

4、食堂燃氣由專人負責開關閥門,開燃氣前必須檢查燃氣管道再開燃氣閥門,不用時、下班前必須關閉燃氣閥門 ,做到責任到人。

5、負責開關燃氣責任人一定要嚴格把關並做好登記記錄工作。

6、嚴格按照要求,做到通風良好,並有滅火設備裝置。

燃氣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一、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相關部門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三、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負責人、維修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六、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八、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科室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十、場所內嚴禁吸煙並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燃氣管理制度 篇六

一、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相關部門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三、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負責人、維修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六、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八、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科室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十、場所內嚴禁吸煙並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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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5月15日

燃氣管理制度 篇七

1、接到公司技術安全部下發的技術資料,及時進行整理、裝訂、歸檔,並及時提供給基層部門進行熟悉,做好詳細的記錄。

2、查借閲檔案資料必須進行登記,並按時督促歸還。

3、查借閲檔案者要愛護案卷,不得將案卷拆毀、塗改、污染。

4、借出或還回案卷時,必須嚴格履行登記、註銷和檢查手續,當面點清,如發現差錯,及時追查責任,並採取補救措施。

燃氣使用管理制度 篇八

1、廚房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學習,掌握安全操作氣灶的基本知識。

2、每次操作前應檢查灶具的完好情況。檢查灶具是否有漏氣情況,如發現漏氣不準進行操作,不準開啟電器開關,應及時報修。

3、員工進入廚房前應打開防爆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於室內的天然氣。

4、點火時,必須執行“火等氣”的原則,千萬不可“氣等火”,即先點燃火柴,再打開點火棒供氣開關,點燃點火棒後,將點棒靠近灶具燃燒器,最後打開燃燒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5、各種灶具開關,必須用手開閉,不準用其他器具敲擊開閉。

6、灶具每次用氣完畢後,要立即將供氣開關關閉,每餐結束後,值班人員要認真檢查各供氣開關是否關閉好,每天工作結束後要先關閉廚房總供氣閥門,再關閉各灶具閥門。

7、經常做好灶具的清潔保養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污,以便確保安全使用灶具。

8、無關人員不得動用灶具,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並及時關閉供氣總閥門。

9、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燃氣鍋爐交接班制度

1、接班司爐應提前15分鐘到崗,,並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如接班人員沒到崗,交接人員須堅守崗位,並報告有關領導,當鍋爐發生事故或正在處理,責任不清時,禁止交接。

2、交接班時,司爐人員應檢查鍋爐設備是否完好,電源、水、氣、汽管路及輔助設備是否完好可靠。雙方共同按巡迴檢查路線逐點逐項檢查。

3、交接人員必須按要求項目填寫好交接記錄,並做到認真、準確,記錄本要保持乾淨、整齊、無缺。交接者在交接紀錄中籤字後又發現了設備缺陷,應由接班者負責。

4、交接時要交接工具,交接運行情況並註冊在記錄本上,交接班時,鍋爐房衞生,鍋爐本體衞生及輔機衞生良好。

5、每天的記錄表上要註明用氣數量,交接雙方做到交的徹底,接的清楚認真,高度負責,一絲不苟。

6、水處理人員在交接班前對水處理設備和化學儀器,藥品進行全面檢查,設備正常,各項軟化水指標合格,化驗儀器,玻璃儀器,藥品齊全完好,記錄填寫正確,合格後方能簽字交接班。

7、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設備運行,水質化驗和鍋爐排污等方面有無異常問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交接人員不準離開工作崗位。

8、接班人員按時到崗,交班時,如遇事故或重大異常現象,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後或異常現象排除後方可交接班。

燃氣鍋爐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1、為確保鍋爐安全運行,延長其使用壽命,必須堅持每天對鍋爐、管道和附屬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檢修。

2、鍋爐給水系統,逆止閥,平衡閥每月檢查清理一次,疏水裝置每兩個月清理一次,壓力錶應校驗和清理沖洗,每天應對壓力錶,温度表進行檢查。

3、發現鍋爐人孔、手孔、觀察孔漏水、漏氣,應及時緊固,損壞嚴重的應及時更換,更換時應將鍋爐水温度降低在60℃左右進行。

4、安全閥每月必須人工手動抬試一次,發現有不嚴密時,應多抬、快抬、速放。

5、每天應檢查水泵是否滲漏,所有閥門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現象,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

6、鍋爐運行時保持爐體清潔,無污垢,無滲漏,無鏽和外蝕,認真詳細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燃氣鍋爐運行記錄制度

1、每班必須填寫鍋爐運行,附屬設備,交接班、水處理,設備檢修保養和單位主管領導管理人員的檢查等各項記錄。

2、定時填寫鍋爐壓力、温度,燃氣數字,水位計水位,給水泵出口壓力,排煙温度是否正常,並記錄沖洗水位計和排污的時間和壓力等。

3、做好交接班記錄,對運行鍋爐情況做好記錄,對進行設備保養的同時填寫好各類設備的維修保養記錄。

4、水質化驗由化驗員認真填寫軟化水,給水及鍋爐的監測數據,填寫好每天的化驗報告等。

5、做好領導檢查或外來人員參觀時接待情況的記錄。

6、發生事故時,應及時處理並及時填寫事故處理記錄,發現問題時,應及時處理,並向上級領導彙報。

7、按規定時間認真填寫各種記錄並向接班人員交清本班運行期間所存在的問題和有關注意事項。

鍋爐房安全和保衞制度

1、鍋爐及附屬設備應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未經登記、檢驗、有嚴重缺陷或“三無”產品,不準私自投入運行。

2、鍋爐房應繪製設備平面佈置圖和系統管網圖,並張貼上牆。

3、鍋爐房爐前、壓力錶、温度表、水泵、配電櫃、控制櫃、巡迴檢查走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4、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鍋爐房要做好分工,由專人負責本鍋爐房的安全保衞工作。

5、鍋爐房應地面平整,走道通暢,保持所有設備整齊清潔,不準在鍋爐房內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應合格有效,放在明顯處由專人管理,並定期檢查,保證其有效。

7、備品備件堆放整齊,不得存放與鍋爐設備無關的物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險品。

8、鍋爐房內嚴禁吸煙、使用打火機等產生明火的。行為。運行期間要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報告制度,經批准後方可施工。

9、鍋爐房門前應註明“鍋爐房重地,閒人免進”的字樣。除主管部門人員外,其他人員聯繫工作時,須經當班負責人允許方可入內。運行期間,不準鎖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門。

10、外來人員未經主管領導批准不準進入鍋爐房。學習參觀人員須由有關人員陪同,進行登記,不準亂動閥門和運行操作設備,不經允許不得測繪、攝影、抄錄等。

11、外來人員在鍋爐房活動期間遇有特殊緊急情況,要聽從鍋爐值班人員的指揮。

燃氣鍋爐巡迴檢查制度

1、為保證鍋爐安全運行,確保設備完好率達到百分之百,以代班為主,每半小時對設備進行巡檢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一切人為或自然事故發生。

2、鍋爐設備及鍋爐附屬設備安全及天燃氣調壓站進行認真檢查。

3、對運行和轉動設備,鍋爐的分汽缸、給水裝置、疏水裝置及所有閥門、壓力裝置、調節裝置每小時檢查一次,發現異常增加檢查次數。

4、對鍋爐本體人孔、手孔、觀察孔進行檢查,,對轉動設備油位隨時檢查,,發現缺油及時加油。

5、每班必須按正常操作順序沖洗水位表兩次,防止產生假水位和玻璃板粘連污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彙報。

6、檢查水箱進水閥門開度是否適宜,温度是否正常,高低水位是否正確。

7、檢查鍋筒壓力與電控櫃,操作櫃多功能顯示裝置是否正常,指示是否一致,有無超前或滯後現象,並注意觀察電器設備的運轉情況,及電源電壓等,應維持在380V±5%範圍。

8、鍋爐運行中,應保持規定的正常壓力不得私自任意提高,嚴禁違章操作,檢查鍋爐房內所有照明是否完好,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9、巡迴檢查線路:鍋爐控制盤,燃燒器,鍋爐壓力,燃氣壓力,鍋爐水位,鍋爐給水泵,自動排污,定期排污,水箱水位、温度,分汽缸壓力,生水壓力,自動軟水器,鹽水罐,液位及鹽水濃度,水箱間軟化水水箱水位,天燃氣調壓站,天燃氣調壓器進出口壓力等。

10、班長要經常詢問巡迴檢查情況,察看巡迴檢查記錄,並可對其工作進行抽查,以保證巡迴檢查制度的實施。

燃氣鍋爐水質化驗制度

1、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持證上崗,做好軟水設備和水質化驗工作,嚴格執行國標GB1576-96低壓鍋爐水質處理標準,加強水質監督。鍋爐用水必須進行可靠的水處理,水質不合格,不準投入使用。

2、要按規定做好爐水的檢查,並注意按規定濃度補充水處理藥液。

3、分析化驗用的藥物應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藥劑要嚴格按規定保管使用。

4、鍋爐的水處理藥品要使用指定的藥品。

5、化驗室和水處理間應保持清潔衞生,做好水處理設備運行和水質化驗記錄,做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和食鹽的保管工作。

燃氣使用管理制度 篇十

一、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器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三、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

六、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電器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

八、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九、幼兒園內嚴禁吸煙並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禁煙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