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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的報告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02W

社會保障的報告多篇

【第1篇】失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的調查與思考工作報告

改革開放的實踐證明,農民只有循序從土地剝離出來,才能提高生活質量,才能加快現代化的步伐。黨的十六大提出,解決“三農”問題必須統籌城鄉社會經濟發展。“城鄉統籌”就是要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提高農業的競爭力,為農村經濟發展開拓新的空間,為農民增收開闢新的途徑。要做到這些,就必須創造條件,讓更多的農民離開土地,從而在工業化、城市化的牽引下完成人口與資源的優化組合。因此,部分農民失地不僅是歷史發展的必然,也是時代進步的需要。合理地離開土地,不僅符合政府的願望,也是多數農民的願望和要求。城市化有利於農民富裕,而不是造成大批農民失地失業;有利於縮小城鄉差距,而不是擴大社會不公。但在具體操作中也應認識到,農民失去土地之時,便是政府引導農民建立長久生活基礎的“歷史性時刻”。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大量土地被徵用後必須做好補償工作。更要考慮到失地農民今後的經濟來源和生活保障問題。為此,我們做了失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的專題調研。

一、基本情況

(一)農村分佈和農民收入情況。到2003年底,奎文區共有人口33.9萬人,城鎮人口27.4萬人,農村人口6.5萬人。其中,城中無地村15個,人均0.2畝以下的村11個,0.2畝至0.5畝的村14個,0.5畝至1畝的村12個,1畝以上的村13個。鋼廠工業園區共有12個村,6652人,勞動力3463人,人均耕地面積均在1.4畝以上。2003年全區農村經濟收入32.5億元,其中來自一產的3.9億元,佔11.8%;來自二產的18.1億元,佔55.7%;來自三產的10.5億元,佔32.5%。全區農民人均收入3878元,其中工資性收入1774元,佔45.7%;經營性收入1467元,佔37.8%;農業收入636元,佔16.5%。農民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村22個,最多的為濰州路街道楊家村,人均5371元;在3000元以下的14個村,最少的為鋼廠工業園孫家村,人均2700元。

(二)農村勞動力就業現狀。近年來,我區把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和農民就業通盤考慮,城鄉統籌,優劣互補,在做好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職工再就業工作的同時,把街道企業、村辦企業、個體私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作為吸納農民就業的主渠道,不斷開發就業崗位,加強進城農民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就業能力,從而形成了城鄉一體,工農一體的大就業格局,促進了全區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開展,保持了就業局勢穩定。

到2003年底,全區共有城鎮從業人口89935人,農村勞動力34101人,其中,年齡在20歲以下的佔28%,20—40歲的佔32%,40—60歲的佔40%。從事傳統農業的0.77萬人,佔23.3%;在企業打工的1.28萬人,佔38.8%;從事個體私營經濟的0.78萬人,佔23.6%;無業的0.44萬人,佔13.3%。無地村中,從村集體積累、村辦企業效益等方面綜合看,就業情況可分為三個層面。

第一層面。部分近郊村、城中村的村辦集體企業效益比較好,村中80%—90%左右的農村勞動力在本村企業工作,其餘外出打工或在本村自謀職業。這些村就業問題解決得比較好,基本上無農村勞動力失業問題,生活安寧,社會穩定。如廣文街道李家村,廿裏堡街道南屯、廿裏堡村,大虞街道東莊村等。廣文街道李家村發揮集體經濟優勢,對自願參與本村企業就工的村民實現全部就業。南屯村依託金寶集團公司安置本村1300名村民,佔全村勞動力的73.7%。大虞街道東莊村結合舊村改造,騰出黃金地段聯合開發建設了早春園市場和沿街商業房,提供就業崗位300多個。據統計,全區在本村就工的農民達5980人,佔全部勞動力的18%。

第二層面。部分近郊村,村辦企業少,農村勞動力只有30%左右在村辦企業工作,其他在外打工或自謀職業,大部分家庭比較富裕,就業壓力不大。

第三層面。大部分遠郊村、小部分近郊村無村辦企業或村辦企業效益不佳,部分農村勞動力外出打工或自謀職業,還有部分無業,就業壓力大。如廣文街道東上虞村、廿裏堡街道範家村、大虞街道劉家村等。

(三)失地農民生活保障情況。失地農民的生活保障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參加農村養老保險。按照“政府引導、羣眾自願”的原則,根據各村實際情況,分類指導,採取不同的投保辦法,對村集體經濟條件好的村,象廿裏堡街道北王村,採取村集體投保,村民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時,由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放養老金;對村集體經濟比較好的村,如北苑街道沙窩村、丁家,濰州路街道丁家道口村等,採取農民個人繳費與村集體補助相結合的辦法,由村裏統一組織為適齡農民辦理;對部分村集體經濟收入減少、村民收入較好的村,如櫻桃園街道西櫻、櫻南村,組織村民自己投保。目前,全區共有3979名農民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佔農村人口的6.4%,其中無地農民2100人左右。二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近年來,立足區情實際,我們積極爭取上級政策支持,在深入宣傳發動的基礎上,逐步將街村企業職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提高了社會保險對農民合同制工人的保障作用。同時,與經貿局、外經貿局聯合下發了《奎文區個體私營企業參加社會保險辦法》和《外商投資企業參加社會保險辦法》,努力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做好應保盡保。到目前農民合同制工人蔘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數已經達到3711人。三是依靠村集體發放福利和老年生活補助金等方式解決。村裏發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主要依靠土地補償金和村辦集體企業收入。同就業情況相同,根據土地補償金多少和企業效益好差,發放福利待遇也分三個層面。第一層面。土地補償金多或村辦企業效益好的,對農民的生活保障待遇就高。大虞街道東莊村對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的村民實行了退休,每人每月發放150元生活費,節日期間發放麪粉、食油等生活補助品,並且對村民住房及水、電、暖等進行一定數額的補助。第二層面。村集體企業效益一般或有部分集體積累,也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廣文街道中上虞村,每月給村民發100元生活補助費,一年發兩次麪粉。第三層面。村集體企業效益差或沒有企業,集體資金積累又不多,大部分村民基本上沒有福利和補助金,只給年滿60歲以上的老年人每月發放30元左右的生活補助費,由於資金有限,這部分資金積累一旦用完,則60歲以上老人的保障也無着落。

二、存在的問題

調查中我們發現,農民在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後,在其自身觀念以及與其相聯繫的隨之而來的就業、保障等問題逐漸成為社會關注焦點,這是一個全新的問題,也是解決農民轉市民的關鍵。從目前情況看,失地農村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一)思想觀念沒有根本轉變。一方面,就業觀念差。農民失去土地後,其生活習慣、思想觀念還停留在農民原有的層次上,仍存在只要有土地就有飯吃,就有保障,失去了土地就等於失去了生存的權利,只能依靠政府、依靠村裏補助救濟,認為就業仍然是村和集體的事,通過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和通過其它途徑實現就業的意識較差。對參加社會保險沒有充分的認識,這些問題在經濟條件差的村表現的尤為突出。另一方面,社會保障觀念淡薄。在調查中,有50%以上村民對到了不能工作的年齡將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問題的回答是:到時候再説吧,先把眼前的吃飯、孩子上學問題解決了就行。有些村領導希望能有一個比較好的保障方法來保障村民今後的生活問題,但沒有達成村與村民的共識。

(二)社會保險開展難度大,覆蓋面窄。從調查情況看,全區無地或少地村的社會保障當前主要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保障覆蓋面窄。目前我區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民佔適齡投保人員的比例不足四分之一,全區大多數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問題沒有解決。二是保障數額偏低。目前我區已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村大多數參保農民都存在繳費基數低,保障數額偏少的問題,尚達不到解決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目前我區大多數村已無土地,但這部分村的村民多數還沒有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三是生活補助少。由於村集體企業少或效益不佳,許多村資金積累不多,僅靠有限集體積累來對村民或僅對60歲以上老人進行生活補助,且補助額度偏低。四是失業農民依然存在。農村無地後,青壯勞動力外出打工,但有相當一部分中老年村民無業在家,僅依靠村積累或土地補償金進行生活補助也難以維持長久。

由於上述現實問題的存在,加上我區8個街道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各街道的村經濟發展也不一樣,對農村社會保障帶來了一定困難。如廣文街道東上虞村負債大於資產,村裏也沒有集體企業,村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和做小生意維持生活。如果參加農村社會保險,集體難以承擔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還有的村村民有願望、集體也有願望,如廣文街道中上虞村,村集體有部分積累,但是不願一下子拿出很多的資金為村民繳納保險費。村民的經濟水平也不一樣,有的農民從事個體經營,經濟收入較高,不在乎參不參加保險,甚至不願參加。有的經濟條件相對較差,僅能保障基本生活和子女上學,也無力參加保險,造成了兩極分化的問題。

(三)就業安置困難。 從我區目前的產業結構來看,有三分之一的農村勞動力處於就業不充分狀態,加上今後平均每年新增農村勞動力,就業壓力將不斷增大。從無業農民情況看,失地的中老年農民失業比率比較高。具體分析:一是企業提供的再就業崗位有限,安置大齡下崗職工十分困難,再要安排失地農民的就業更難。二是受下崗職工和外地來的打工者的衝擊,就業崗位競爭越來越激烈,加上無地農民對工作挑肥揀瘦,這與外地農民工“肯吃苦、低報酬”的優勢形成鮮明對比。三是農民素質低,尤其中老年農民素質更低,找到合適的就業崗位更難。由於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術難度較大,再就業困難重重。四是部分村辦企業效益不佳,也使失地農民減少了就業機會。五是失地農民中“弱勢羣體”就業難尤為突出。這不僅包括身體上有缺陷的殘疾人和體弱多病者,還包括40歲以上的婦女,50歲以上男子農民。這些人有土地補償金,生活還能勉強維持,一旦補償金用完了,生活將無着落。

(四)社會不安定因素多。失地農民中的青壯年由於無事可幹,出去打工又怕累,又嫌報酬低,加上有一定補貼,就是在村裏閒逛。他們因為年輕往往覺着生活無聊,於是或結夥鬧事,或坑蒙拐騙幹起違法勾當。此外,因土地出讓或補償金問題處理不妥而引起村民集體上訪因素增多。這些都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

三、對策建議

解決失地農民問題必須綜合考慮,統籌兼顧,既要有利於推進農村工業化和城鄉一體化,又要從保障農民的生活需要出發。研究解決徵地費用偏低、就業困難等問題,還要從保障農民長遠利益出發,探索制定深化體制改革的政策,從根本上解決失地農民的生活和出路問題,以維護社會穩定。

【第2篇】失地農民和就業社會保障的調查與思考工作報告

改革開放的實踐證明,農民只有循序從土地剝離出來,才能提高生活質量,才能加快現代化的步伐。黨的xx大提出,解決“三農”問題必須統籌城鄉社會經濟發展。“城鄉統籌”就是要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提高農業的競爭力,為農村經濟發展開拓新的空間,為農民增收開闢新的途徑。要做到這些,就必須創造條件,讓更多的農民離開土地,從而在工業化、城市化的牽引下完成人口與資源的優化組合。因此,部分農民失地不僅是歷史發展的必然,也是時代進步的需要。合理地離開土地,不僅符合政府的願望,也是多數農民的願望和要求。城市化有利於農民富裕,而不是造成大批農民失地失業;有利於縮小城鄉差距,而不是擴大社會不公。但在具體操作中也應認識到,農民失去土地之時,便是政府引導農民建立長久生活基礎的“歷史性時刻”。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大量土地被徵用後必須做好補償工作。更要考慮到失地農民今後的經濟來源和生活保障問題。為此,我們做了失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的專題調研。

一、基本情況

(一)農村分佈和農民收入情況。到2022年底,奎文區共有人口33.9萬人,城鎮人口27.4萬人,農村人口6.5萬人。其中,城中無地村15個,人均0.2畝以下的村11個,0.2畝至0.5畝的村14個,0.5畝至1畝的村12個,1畝以上的村13個。鋼廠工業園區共有12個村,6652人,勞動力3463人,人均耕地面積均在1.4畝以上。2022年全區農村經濟收入32.5億元,其中來自一產的3.9億元,佔11.8%;來自二產的18.1億元,佔55.7%;來自三產的10.5億元,佔32.5%。全區農民人均收入3878元,其中工資性收入1774元,佔45.7%;經營性收入1467元,佔37.8%;農業收入636元,佔16.5%。農民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村22個,最多的為濰州路街道楊家村,人均5371元;在3000元以下的14個村,最少的為鋼廠工業園孫家村,人均2700元。

(二)農村勞動力就業現狀。近年來,我區把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和農民就業通盤考慮,城鄉統籌,優劣互補,在做好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職工再就業工作的同時,把街道企業、村辦企業、個體私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作為吸納農民就業的主渠道,不斷開發就業崗位,加強進城農民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就業能力,從而形成了城鄉一體,工農一體的大就業格局,促進了全區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開展,保持了就業局勢穩定。

到2022年底,全區共有城鎮從業人口89935人,農村勞動力34101人,其中,年齡在20歲以下的佔28%,20—40歲的佔32%,40—60歲的佔40%。從事傳統農業的0.77萬人,佔23.3%;在企業打工的1.28萬人,佔38.8%;從事個體私營經濟的0.78萬人,佔23.6%;無業的0.44萬人,佔13.3%。無地村中,從村集體積累、村辦企業效益等方面綜合看,就業情況可分為三個層面。

第一層面。部分近郊村、城中村的村辦集體企業效益比較好,村中80%—90%左右的農村勞動力在本村企業工作,其餘外出打工或在本村自謀職業。這些村就業問題解決得比較好,基本上無農村勞動力失業問題,生活安寧,社會穩定。如廣文街道李家村,廿裏堡街道南屯、廿裏堡村,大虞街道東莊村等。廣文街道李家村發揮集體經濟優勢,對自願參與本村企業就工的村民實現全部就業。南屯村依託金寶集團公司安置本村1300名村民,佔全村勞動力的73.7%。大虞街道東莊村結合舊村改造,騰出黃金地段聯合開發建設了早春園市場和沿街商業房,提供就業崗位300多個。據統計,全區在本村就工的農民達5980人,佔全部勞動力的18%。

第二層面。部分近郊村,村辦企業少,農村勞動力只有30%左右在村辦企業工作,其他在外打工或自謀職業,大部分家庭比較富裕,就業壓力不大。

第三層面。大部分遠郊村、小部分近郊村無村辦企業或村辦企業效益不佳,部分農村勞動力外出打工或自謀職業,還有部分無業,就業壓力大。如廣文街道東上虞村、廿裏堡街道範家村、大虞街道劉家村等。

(三)失地農民生活保障情況。失地農民的生活保障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參加農村養老保險。按照“政府引導、羣眾自願”的原則,根據各村實際情況,分類指導,採取不同的投保辦法,對村集體經濟條件好的村,象廿裏堡街道北王村,採取村集體投保,村民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時,由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放養老金;對村集體經濟比較好的村,如北苑街道沙窩村、丁家,濰州路街道丁家道口村等,採取農民個人繳費與村集體補助相結合的辦法,由村裏統一組織為適齡農民辦理;對部分村集體經濟收入減少、村民收入較好的村,如櫻桃園街道西櫻、櫻南村,組織村民自己投保。目前,全區共有3979名農民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佔農村人口的6.4%,其中無地農民2100人左右。二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近年來,立足區情實際,我們積極爭取上級政策支持,在深入宣傳發動的基礎上,逐步將街村企業職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提高了社會保險對農民合同制工人的保障作用。同時,與經貿局、外經貿局聯合下發了《奎文區個體私營企業參加社會保險辦法》和《外商投資企業參加社會保險辦法》,努力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做好應保盡保。到目前農民合同制工人蔘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數已經達到

3711人。三是依靠村集體發放福利和老年生活補助金等方式解決。村裏發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主要依靠土地補償金和村辦集體企業收入。同就業情況相同,根據土地補償金多少和企業效益好差,發放福利待遇也分三個層面。第一層面。土地補償金多或村辦企業效益好的,對農民的生活保障待遇就高。大虞街道東莊村對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的村民實行了退休,每人每月發放150元生活費,節日期間發放麪粉、食油等生活補助品,並且對村民住房及水、電、暖等進行一定數額的補助。第二層面。村集體企業效益一般或有部分集體積累,也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廣文街道中上虞村,每月給村民發100元生活補助費,一年發兩次麪粉。第三層面。村集體企業效益差或沒有企業,集體資金積累又不多,大部分村民基本上沒有福利和補助金,只給年滿60歲以上的老年人每月發放30元左右的生活補助費,由於資金有限,這部分資金積累一旦用完,則60歲以上老人的保障也無着落。

二、存在的問題

調查中我們發現,農民在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後,在其自身觀念以及與其相聯繫的隨之而來的就業、保障等問題逐漸成為社會關注焦點,這是一個全新的問題,也是解決農民轉市民的關鍵。從目前情況看,失地農村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一)思想觀念沒有根本轉變。一方面,就業觀念差。農民失去土地後,其生活習慣、思想觀念還停留在農民原有的層次上,仍存在只要有土地就有飯吃,就有保障,失去了土地就等於失去了生存的權利,只能依靠政府、依靠村裏補助救濟,認為就業仍然是村和集體的事,通過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和通過其它途徑實現就業的意識較差。對參加社會保險沒有充分的認識,這些問題在經濟條件差的村表現的尤為突出。另一方面,社會保障觀念淡薄。在調查中,有50%以上村民對到了不能工作的年齡將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問題的回答是:到時候再説吧,先把眼前的吃飯、孩子上學問題解決了就行。有些村領導希望能有一個比較好的保障方法來保障村民今後的生活問題,但沒有達成村與村民的共識。

(二)社會保險開展難度大,覆蓋面窄。從調查情況看,全區無地或少地村的社會保障當前主要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保障覆蓋面窄。目前我區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民佔適齡投保人員的比例不足四分之一,全區大多數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問題沒有解決。二是保障數額偏低。目前我區已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村大多數參保農民都存在繳費基數低,保障數額偏少的問題,尚達不到解決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目前我區大多數村已無土地,但這部分村的村民多數還沒有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三是生活補助少。由於村集體企業少或效益不佳,許多村資金積累不多,僅靠有限集體積累來對村民或僅對60歲以上老人進行生活補助,且補助額度偏低。四是失業農民依然存在。農村無地後,青壯勞動力外出打工,但有相當一部分中老年村民無業在家,僅依靠村積累或土地補償金進行生活補助也難以維持長久。

由於上述現實問題的存在,加上我區8個街道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各街道的村經濟發展也不一樣,對農村社會保障帶來了一定困難。如廣文街道東上虞村負債大於資產,村裏也沒有集體企業,村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和做小生意維持生活。如果參加農村社會保險,集體難以承擔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還有的村村民有願望、集體也有願望,如廣文街道中上虞村,村集體有部分積累,但是不願一下子拿出很多的資金為村民繳納保險費。村民的經濟水平也不一樣,有的農民從事個體經營,經濟收入較高,不在乎參不參加保險,甚至不願參加。有的經濟條件相對較差,僅能保障基本生活和子女上學,也無力參加保險,造成了兩極分化的問題。

(三)就業安置困難。 從我區目前的產業結構來看,有三分之一的農村勞動力處於就業不充分狀態,加上今後平均每年新增農村勞動力,就業壓力將不斷增大。從無業農民情況看,失地的中老年農民失業比率比較高。具體分析:一是企業提供的再就業崗位有限,安置大齡下崗職工十分困難,再要安排失地農民的就業更難。二是受下崗職工和外地來的打工者的衝擊,就業崗位競爭越來越激烈,加上無地農民對工作挑肥揀瘦,這與外地農民工“肯吃苦、低報酬”的優勢形成鮮明對比。三是農民素質低,尤其中老年農民素質更低,找到合適的就業崗位更難。由於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術難度較大,再就業困難重重。四是部分村辦企業效益不佳,也使失地農民減少了就業機會。五是失地農民中“弱勢羣體”就業難尤為突出。這不僅包括身體上有缺陷的殘疾人和體弱多病者,還包括40歲以上的婦女,50歲以上男子農民。這些人有土地補償金,生活還能勉強維持,一旦補償金用完了,生活將無着落。

(四)社會不安定因素多。失地農民中的青壯年由於無事可幹,出去打工又怕累,又嫌報酬低,加上有一定補貼,就是在村裏閒逛。他們因為年輕往往覺着生活無聊,於是或結夥鬧事,或坑蒙拐騙幹起違法勾當。此外,因土地出讓或補償金問題處理不妥而引起村民集體上訪因素增多。這些都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

三、對策建議

解決失地農民問題必須綜合考慮,統籌兼顧,既要有利於推進農村工業化和城鄉一體化,又要從保障農民的生活需要出發。研究解決徵地費用偏低、就業困難等問題,還要從保障農民長遠利益出發,探索制定深化體制改革的政策,從根本上解決失地農民的生活和出路問題,以維護社會穩定。

第一,建立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既要有別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其它社會保險,又要考慮能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其它社會保險相銜接。

(一)保障對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對象,為被徵地時的在冊農業人口,具體保障人員,經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村民大會討論,由街道核准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確定,並予以公示。

(二)保障形式。根據不同的年齡段,實行不同的基本生活保障,保障的重點是勞動年齡段內和勞動年齡段以上人員。

1.對徵地時已經是勞動年齡段以上的人員(男60週歲、女55週歲以上),直接實行養老保障,並建立個人專户與社會統籌相結合的制度。個人專户由集體和個人繳費組成,記賬利率按實際收益率或不低於一年期銀行同期利率確定(下同)。政府出資部分不記入個人專户,進入社會統籌賬户以作調劑之用。繳費標準根據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標準、全省平均預期壽命和我區的具體保障水平(含增長幅度等因素)等綜合確定,一次性繳足(或不分年齡實行相同的繳費標準,或區別年齡分檔繳納)。保障對象享受的待遇應與繳費水平掛鈎,與經濟發展和承受能力相適應,原則上要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或比照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確定。保障對象去世後,其個人專户中的本息餘額可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繼承。

2.對徵地時屬於勞動年齡段內的人員(16週歲以上,男60週歲以下、女55週歲以下人員),按實際測算標準(或不分年齡實行相同的繳費標準,或區別年齡分檔繳納)一次性繳足基本生活保障費用,為其建立個人專户。個人專户由集體和個人繳納的費用組成,政府出資部分也一併記入(記販利率同上)。在其未就業時,可從徵地調節資金中發放不超過兩年的生活補助費,也可從徵地安置補助費留存中解決;補助期滿後仍未就業並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納入城市低保;就業後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個人專户儲存額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政策規定進行銜接和折算;就業後失業的,將其納入失業保險渠道,不再享受生活費補助;因年齡偏大或其它原因不能就業的人員,在到達養老年齡時,可享受與勞動年齡段以上人員相同的養老保障待遇,其個人專户亦與之相銜接。繳費對象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後開始領取養老金;繳費對象未達到領取年齡死亡後,其個人專户中本息可依法繼承。

3.對徵地時未達到勞動年齡段的人員(16週歲以下),按徵地補償規定一次性發給徵地安置補助費。當他們到達就業年齡或學習畢業後,即作為城鎮新生勞動力,參加相關的社會保障。

4、與現行農村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對已經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失地農民,原個人帳户保持不變,到達領取年齡後其相應的養老金領取額,可與參加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的領取額合併,統一發放。建立失地農民基本保障制度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原個人帳户保持不變,達到領取年齡後,分別領取養老金。

(三)資金籌集。建立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關鍵是要落實保障資金。本着“羣眾能接受,政府能承受”的原則,採取“三個一點”的辦法,即“政府出一點、集體補一點、個人繳一點”予以籌集。其府出資部分不低於保障資金總額的30%,從土地出讓金收入中列支;集體承擔部分不低於保障資金總額的40%,從土地補償費中列支;個人承擔部分從徵地安置補助費中抵交。同時,按照以上“三個一點”籌集的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總額的5%,在土地出讓金中提取建立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風險準備金,以應對未來的支付風險。上述四部分資金,由國土資源部門在徵地費用撥付過程中負責統一辦理,及時足額轉入財政局開設的社保基金專户中,並抄送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以確保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費在規定時間內全額到位。

(四)資金管理。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含風險準備金)實行收支兩條線和財政專户管理,單獨建賬,專款專用,不得轉借、挪用或截留、擠佔。要建立健全基金監督和管理機制,確保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安全運營和實現保值增值。

第二,妥善解決失地農民的就業問題。在失地農民羣體中,勞動年齡段內的人員佔大多數,做好就業安置工作是解決他們生產、生活出路的根本保證,也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前提條件。要以提高農民素質為總抓手,不斷加快農民市民化進程,實行“雙向選擇”的辦法,由村辦集體企業安置就業,大力發展民營經濟,鼓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

(一)加快經濟發展,增強經濟實力。推進農民市民化,城鄉一體化,必須創造大量的就業崗位。就業的基礎是發展經濟,只有經濟發展了,經濟實力增強了,才能為失地農民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使他們安居樂業。

1.要大力發展中小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等勞動密集型企業。實踐證明,中小企業在解決勞動力就業方面有着較大的優勢,在資本積累階段,尤其需要使用大量低成本的農村勞動力。因此,要繼續依託失地勞動力所在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藉助徵地補償中村集體留存部分,憑藉有利的區位優勢,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和發展適度規模的勞動密集型企業。

4050人員,並同時享受國有、縣以上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政策;鼓勵支持失地農民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對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的農民參照下崗失業職工的辦法,發放《再就業優惠證》,享受與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下崗失業職工同等的再就業優惠政策。同時,享受新辦企業和小額貸款擔保的優惠政策。

(四)健全完善三級就業服務網絡。進一步完善區、街、村(居)三級就業服務網絡,為農民提供及時的、有價值的就業信息,併為他們提供免費的中介服務。在條件較好且閒散勞動力多的村定期舉辦勞動力市場,免費進行職業介紹。積極組織勞務輸出,實現異地就業。設立專門的就業服務熱線和網絡,為勞動力提供及時、便捷的服務。

總之,在對被徵地農民的就業和保障問題上要通盤考慮,做好就業和社會保障的有機結合,雙管齊下,全方位保障失地農民的利益,使農村經濟儘快融入市場經濟發展的良性軌道,加快城市化進程的步伐。

【第3篇】社會保障的述職報告

我於20xx年xx月調到業務室,負責全縣離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工作以來,在局領導的指導下,按照崗位職責做了自己應該作的工作。現在向領導和同志們作如下彙報:

1、核對、更正各企業離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分系統、按單位重新整理,編排了離退休人員工資發放表。每月及時打工資發放表,做好了確保及時足額發放離退休費的基礎工作。

2、熱情接待來訪諮詢的離退休人員,不厭其煩的解答和處理存在的各種問題,讓每一位來訪的離退休人員都能滿意而歸。

3、協助辦公室編輯每月一期的社保信息,提供了發放的各項所需數據,保證了社保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4、及時打印各項文件資料,協助電腦房其他同事的工作,協助處理企業職工社保資料的管理和查詢。

5、在xx月份開展的驗證工作中,我更是加班加點、勤勤勉勉、任勞任怨地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各項任務。克服重重困難,既做好了前期繁瑣複雜的準備工作,又在後期的掃尾工作中表現突出。堅決做到了不錯發也不漏發每一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保證每一位驗證的離退休人員及領到工資。

我任職以來,盡職盡責地做了一些應該做的工作,這是在局領導的關心,全局同志們的支持配合下共同完成的,我認為自己是稱職的。

在這一年的實際工作中,我對本職工作有了一定的心得和經驗,無論是在電腦操作技能方面,還是在業務知識的熟悉程度上,都有很大的提高,相信憑藉自己的實力和經驗,一定能把明年的發放工作做得更好。如果明年繼續負責這項工作,我將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翁全心全意為離退休人員服務做為工作的立足之本,一如繼往地發揮自己的工作熱情,以優異的成績迎接新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