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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4.22K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一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二

1、認真做好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識,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木工間、宿舍、倉庫及易燃易爆等場所不準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不準在場內吸煙;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用電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防止電氣是火。

3、電焊、氣割及生產用火時,必須遵守防火安全間距的規定,遠離易燃和可燃物,落實防範措施,動火前,必須按級別履行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違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將工作場所的創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須及時處理掉,並堆放到安全地點,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須按規定嚴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後應切斷電源閘刀。

5、有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工作場所的防火安全,對不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整改,服從管理和監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對無視規章制度,不採取措施整改或違章造成後果的將視情節對當事人及項目部做出處罰,知道清退,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積極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嚴格各項規章制度。

8、對油庫、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電工間及明火使用場所等重點防火部位,設立必要的消防設施,制定章約、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發生火警、火災應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9、加強各種滅火器材的管理,根據各種滅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並及時換藥,做到全面有效。

10、現場臨時設施搭建應合理佈局,對油庫、油漆庫、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倉庫和部位、車輛加油等都必須遠離明火,嚴謹吸煙,宿舍內禁止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禁止擅自私下裝拆電氣裝置。

11、健全義務消防組織,負責一定的業務指導和有條件進行消防訓練,提高消防知識和實際消防工作能力。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三

(一)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要按照《消防法》第14條的規定,督促落實汽車維修企業,認真履行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加強自身消防監督管理,抓緊制定規章制度,明確、細化和規範具體責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單位的經營管理之中,提高自身預防火災能力。

(二)各類車間設置宜設置應不低於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物內。

嚴格按照《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廠設計防火規範》要求進行防火設計、施工到竣工消防驗收,保留必要的防火間距,根據需要設置門、防火牆、窗通風孔、機械排風系統和採取防火分隔措施等,嚴格消防審核、消防驗收,把好源頭關。

(三)按行業標準配置防爆電氣設備,規範敷設室內電線。

特別是甲、乙類物品運輸車修理車間以及修理廠內的噴漆間、電瓶間、乙炔間等室內的電氣設備均應按國家標準《爆炸和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的規定執行。

根據場所配置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落實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具體應參照修車庫滅火器配備數量標準配置,修理廠從業人員應建立培訓制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否則用人單位不得采用。

(四)、對車間設置有職工宿舍、廚房的修理廠強行遷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築物內,不行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公安消防部門一經發現應責令強行遷出,減少火災隱患。對於存在火災隱患拒絕整改,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條例》的規定嚴格處罰。

(五)各職能部門加強協作,緊密配合,進一步完善消防監督。

公安消防機構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遵循防火客觀規律,督促、指導好基層派出所對此類場所的三級消防監督管理,明確三級管理責任和單位,防止失控漏管,協調好本轄區內職能部門對此工作配合管理,如修理廠主管行業部門應按行業標準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應吊銷其修理資格證。

消防安全不合格,工商部門不發給工商營業執照等,治安部門在核發特行許可時應由消防部門對修理廠安全問題出具消防合格意見書。

只有通過緊密配合,協作管理,才能保證維修企業安全健康的發展。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四

為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和崗位安全責任,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工作日程;

二、經常組織職工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有關消防工作文件,加強消防法規和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培訓消防骨幹,總結、交流消防工作經驗

三、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嚴格執行人走燈滅;工作人員應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切斷電燈、電水壺等電器設備的電源;

四、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改進意見;

五、發現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解決,並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整改意見;

六、發現着火時應及時撲救,立即報警,並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反映着火前後情況;

七、發生火災時,積極組織職工撲救,協助公安機關、保衞部門查清火災的原因。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篇五

1、厂部設安全委員會,車間設安全小組,班組設安全員。負責各職權範圍內的防火工作。

2、負責企業的消防工作,認真執行上級有關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規定,組織員工制定防火公約。經常對員工進行防火教育,定期佈置、檢查。

3、設廠義務消防隊,在廠安全委員會和廠辦公室的領導和具體指揮下,開展消防活動。定期組織學習消防業務知識和進行滅火訓練,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4、貫徹“預防為主,防泊結合”的方針、教育員工自覺遵守消防工作。

5、定期保養、維修和檢查各類消防器材,進行消防檢查,保證消防器材時刻處於良好戰備狀態。

6、負責瞭解事故發生的原因及火災原因。積極向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情況,對肇事者提出處理建議。

7、對消防工:作業中有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根據情況予以慶彰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或損失者,給予嚴肅處理。

8、在生產區嚴禁吸煙,嚴禁亂動消防設施、違者按廠規處理。—旦發生火災應及時組織撲救,並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