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紀 律
第四條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 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審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 請假制度
(一) 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 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 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 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 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 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 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 工作紀律
(一) 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 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衞。
(三) 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 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脱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閒聊;4、不準幹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 組織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 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 生產紀律
(一) 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 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 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衞
第十一條 安全、消防、保衞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質量
第十二條 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運行的有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 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 對來公司聯繫業務(工作)者,門衞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繫,經同意後填寫《來客登記》,並辦理貴賓證後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 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 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會客。
第六章 標誌牌管理
第十六條 員工標誌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條 如標誌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 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誌牌。
第十九條 不準借(借給)他人標誌牌。
第七章 獎 勵
第二十條 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 努力鑽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 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 通過各種形式勇於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 處 罰
第二十四條 “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 “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 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 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 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後,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並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 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 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並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自 20__年 1月 29日開始施行。以前公司公佈的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為了維持良好的生產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以下管理制度。
一、早會制度
1、員工每天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車間開早會,不得遲到、早退。
2、員工在開早會時須站立端正,認真聽主任或班長的講話,不得做一些與早會無關的事項。
3、各條線的班長每天上班必須提前20分鐘到達車間組織員工準時開早會。
4、各條線的班長在開早會時必須及時向員工傳達前天的工作情況以及當天的生產計劃,時間應控制在15分鐘。
5、班長開早會時講話應宏亮有力,多以激勵為主,不得隨意批評和責罵員工。
二、請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須親自處理,應在2小時前用書面的形式請假,經主任與相關領導簽字後,才屬請假生效,不可代請假或事後請假(如生病無法親自請假,事後必須交醫生證明方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2、杜絕非上班時間私下請假或批假。
3、員工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次,每天請假不得超過兩人。
4、員工請假核准權限:(同廠規一致)
(1)一天以內由班長批准;
(2)三天以內由車間主管批准;
(3)超過三天必須由生產部經理批准;
(4)連續請假按照累計天數依上述規定辦理。
三、車間衞生管理制度
1、車間工作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勤洗澡、換衣、理髮、不得留長指甲和塗指甲油。
2、進入車間必須穿戴工作服(無鈕釦,無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頭髮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須保持清潔且每天必須更換。
3、不得將生產無關的個人用品和飾品(如手錶,首飾等)帶入車間。
4 、進入車間應洗手消毒,工作過程中按規程洗手;車間內嚴禁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和生產無關的雜物。
5、車間內嚴禁飲食、吸煙和隨地吐痰。
6、未經允許非加工人員不得進入加工車間;經有關部門同意後,必須達到加工人員的要求後方可進入。
7、新參加工作的生產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並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生產人員患有有礙食品的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或手有外傷等情況,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加工崗位並妥善治療。
8、車間生產人員和進入車間的其他有關人員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洗手:
⑴、開始工作之前
⑵、上廁所以後
⑶、處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後
⑷、從事與生產無關的其他活動之後
⑸、在從事操作期間也應勤洗手
洗手消毒程序:
清水沖洗→洗手液搓洗→清水沖洗→消毒液浸泡20秒→清水沖洗→烘乾
9、生產車間內接觸食品的設備、工器具、操作枱必須採用無毒、無異味、耐腐蝕、易清洗的材料製作。表面應光滑、無凹坑、縫隙。車間內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車間內必須有用於工器具和固定設備消毒的設施,並保持齊全有效,設施本身及使用過程中不得對食品產生不良影響。
11、在工作前後及工作中必須按規定進行清潔、消毒(要有記錄)。所用的清潔消毒方法應有效又不影響食品的衞生。用化學方法進行消毒時,檢查消毒劑的配製記錄及使用條件,連續使用的消毒劑,定期檢查其濃度。用熱水消毒時,水温應達到80℃以上。
12、加工操作枱、機械設備、工器具應經常清洗,不得有鏽蝕,並保持清潔,經消毒處理後的設備、工器具、操作枱必須再用水徹底沖洗乾淨,除去殘留物後方可接觸產品。
13、生產車間和其它場所的廢棄物,必須隨時清除,並及時清理出廠,廢棄物存放的容器及場地應及時清洗消毒。
14、車間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須經健康檢查並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15、同一生產現場內不得同時生產兩種類別的產品,也不得同時加工影響車間衞生或產品質量的副產品。
16、車間內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將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裝填產品,任何時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誤入生產線造成質量事故。清洗車間時,必須移開或遮蔽好生產線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7、每天工作結束後(或必要時),必須徹底清洗加工場地的地面、牆壁、排水溝,必要時進行消毒。
18、生產車間和其他有關工作場地內應保持清潔,不得堆放雜物,地面不得出現大規模的積水現象,生產中的廢棄物應隨時清理和清除。
19、車間內的更衣室、掛靴間、洗手消毒間等,應經常進行清洗及消毒,保持其清潔。
20、車間周圍應定期或必要時進行除蟲滅害,以防止害蟲滋生,車間使用殺蟲劑時,不得污染食品,並儘量避免污染設備,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殺蟲劑後應徹底清洗乾淨,除去殘留藥劑。
21、廠房、設備、排水系統、廢物排放系統和其他機械設施,必須保持良好狀態。在正常情況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修。車間應做到整潔、空氣新鮮。無明顯水汽、積水。
01、生產化粧品OEM車間工作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勤洗澡、換衣、理髮、不得留長指甲和塗指甲油。
02、進入化粧品OEM車間必須穿戴工作服(無鈕釦,無口袋)、工作帽、工作鞋;頭髮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須保持清潔且每天必須更換了。
03、不得將生產無關的個人用品和飾品(如手錶,首飾等)帶入車間。
04、進入車間應洗手消毒,工作過程中按規程洗手;車間內嚴禁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和生產無關的雜物。
05、車間內嚴禁飲食、吸煙和隨地吐痰。
06、未經允許非加工人員不得進入加工車間;經有關部門同意後,必須達到加工人員的要求後方可進入。
07、新參加工作的生產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並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生產人員患有有礙食品的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或手有外傷等情況,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加工崗位並妥善治療。
08、車間生產人員和進入車間的其他有關人員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洗手:
⑴、開始工作之前
⑵、上廁所以後
⑶、處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後
⑷、從事與生產無關的其他活動之後
⑸、在從事操作期間也應勤洗手
09、生產車間內接觸半成品及原料的設備、工器具、操作枱必須採用無毒、無異味、耐腐蝕、易清洗的材料製作。表面應光滑、無凹坑、縫隙。車間內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在工作前後及工作中必須按規定進行清潔、消毒。所用的清潔消毒方法應有效又不影響料體的衞生。用化學方法進行消毒時,檢查消毒劑的配製記錄及使用條件,連續使用的消毒劑,定期檢查其濃度。用熱水消毒時,水温應達到80℃以上。
11、加工操作枱、機械設備、工器具應經常清洗,不得有鏽蝕,並保持清潔,經消毒處理後的設備、工器具、操作枱必須再用飲用水徹底沖洗乾淨,除去殘留物後方可接觸產品。
12、生產車間和其它場所的廢棄物,必須隨時清除,並及時清理出廠,廢棄物存放的容器及場地應及時清洗消毒。
13、車間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須經健康檢查並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14、同一生產現場內不得同時生產兩種類別的產品,也不得同時加工影響車間衞生或產品質量的副產品。
15、車間內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將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裝填產品,任何時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誤入生產線造成質量事故。清洗車間時,必須移開或遮蔽好生產線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6、每天工作結束後(或必要時),必須徹底清洗加工場地的地面、牆壁、排水溝,必要時進行消毒。
17、生產車間和其他有關工作場地內應保持清潔,不得堆放雜物,地面不得出現大規模的積水現象,生產中的廢棄物應隨時清理和清除。
18、車間內的更衣室、工間休息室等公共場所,應經常整理和清掃,及時進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潔。
19、生產車間周圍應定期或必要時進行除蟲滅害,以防止害蟲滋生,車間使用殺蟲劑時,不得污染化粧品,並儘量避免污染設備,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殺蟲劑後應徹底清洗乾淨,除去殘留藥劑。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不得爭先恐後,須排隊依次打卡,否則扣罰¥10元。
4、上班時,必須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閒聊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下班前,各小組搞好場地清潔後該返回工作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處打卡下班,不準大聲喧譁,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6、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個別人員加班,經該部門主管簽名確認方可。
7、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連續3個月都有遲到者,作開除處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9、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
10、缺勤時間,不計算工資。
11、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有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其工資不予發放。
12、各班、組長、主管辭職須由廠領導批准,確認其離開時間和處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各部門員工應相互配合,相互監督,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2、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3、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賠償。
4、在生產工作過程中,遇有問題是解決不了的,該請示主管,不得擅自處理,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會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5、如工作須當天完成,下班時還未完成者,該請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則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6、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是有薪假期。2、春節假期為7天(年七年級至年初七)。
3、日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3天(上七年級至年九年級),其餘不算工資。
4、月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7天(年七年級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數,則不計算工資。
5、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則計算加班工資。以上之管理規定,於即日起實施,監督者為人事部。如有未盡之事宜或有特殊情況,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1、生產車間(場所)地面清潔無油污,牆面無油漬、無明顯劃痕。廢油及油漆及時處理,嚴禁倒入下水道。廢油桶(壺)每日及時清除,不得留滯生產車間(場所)。
2、保持機、工具、工作台清潔,工具置於工具箱內,保持工具箱清潔無油污,工具按層擺放有序,工具箱內不得放置與維修無關的物品,下班後整理清潔工具箱,並按規定擺放整齊。工具使用後及時放於規定區域。
3、紙張、電動工具(手槍鑽、磨光機、外用磨等)、漆包線等使用後必須及時歸位。
4、氧氣、乙炔、煤氣等易燃品使用後必須及時關閉閥門,並固定好相應氣管。
5、電器設備(機牀、銑牀、動平衡、油泵壓機等)下班後必須關閉電源開關。
6、嚴禁各種浪費。紙張、竹籤等必須最大化利用。
7、自覺維護工作場所的清潔衞生,工作場所、宿舍需一天一小掃,一週一大掃;工作台每日打掃,確保場所整齊清潔。
8、上述凡違規者,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
勞動紀律規定
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違者處罰如下:遲到、早退一次罰款20元,月累計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加倍罰款。(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為遲到、早退)。
2、有事必須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日處罰100元。
3、無故曠工者,累計超過三天,示為自動離職。
4、上班時,不得無故離崗,否則按早退處理。
5、所有人員必須服從工作調度安排。
6、工作期間,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項。
餘姚市中譽電機廠
二〇xx年六月八日
一、基本素質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和藹,愛崗敬業,樂於奉獻,虛心學習,不斷進取,努力提高自素質和業務技能,富有積極的上進心和職業自豪感及奉獻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則將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的罰款。如有:
1、遲到10分鐘內按每分鐘1元計算,如超過10分鐘,視情節進行處理;
2、如早退5分鐘內按每分鐘5元計算,如超過5分鐘,視情節論處。
(二)員工因事請假4小時內由組長簽名,主管審批方可生效,如超過4小時需經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在2小時以內由主管簽名生效,超過2小時由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如超過3天者需總經理審批生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三)禁止電話請假或代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四)員工請病假超過8小時,則需要醫務機構出具建議休息和持有醫院電腦收費單方可獲得生效;
(五)員工若因病及特殊情況未來得及請假,需在二天內通知廠方並填寫請假單,如超過3天未通知者則按自動離廠及無薪處理。
三、工資待遇
(一)新員工經初步審定工資後試用期為1個月,1個月內廠方有權隨時解僱,工資視其技術水平及工作表現確定,一個月後屬合格員工,工資按初定工資給予;
(二)所有新進員工需連續在公司工作滿2個月後,在公司統一發放工資時方可領取第一個月工資(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號)。員工若中途請假5天以上者,公司將順延本人的工資發放時間;
(三)員工無請假、遲到、曠工及早退,可享受公司每月20—30元的全勤獎(未滿一個月的員工無全勤獎);
(四)如在公司連續服務3年以上的老員工,公司則根據其工作表現,參照工作業績,可考慮往後每年調整一次工資;
(五)所有管理及員工若在公司連續服務滿1年,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以後每月或獲得工齡獎20元;凡連續在公司服務滿2年以上的,同樣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每月可獲得工齡獎30元;
(六)生手、半生手員工工資在三個月以後可獲得晉升,晉升條件則根據其工作表現、技術水平等綜合評定,由組長、主管、廠長評定後交總經理簽名方可獲得晉升工資;
(七)員工若對工資發放額有疑問的,應在工資發放後二天內向財務部查詢,逾期者廠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辭職規定
(一)若需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經組長、主管簽名,廠長審批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准辭職的員工,廠方在一個月內招聘替補人員,如提前招到公司可安排提前離職,工資按正常發放領取;如在一個月內沒招到合適人員,公司則有權推遲離職期限,工資可考慮離職就領取;
(三)凡新進員工從本制度公佈之日起,可在做滿一年後隨時提出辭職申請;(具體程序按第一條、第二條執行);
(四)所有管理人員、生手員工進入公司後需做滿2年方可提出辭職申請,未滿2年時間提出辭職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離職,則視無薪離職。
五、處罰條例
(一)甲類過失(屬於重大過失,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罰款)
1、未經允許在廠區車間內拍照;2、飲酒或酗酒後回工廠上班,有粗暴語言及侮辱其他員工;3、威脅或散佈謠言損害他人或公司聲譽的;4、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及領導安排;5、辱罵管理人員及威脅管理人員的;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機械設備,消防設備的(除罰款外還需照價賠償);7、管理人員濫用權利或私泄報復者;8、除正常休息在廠內聚眾賭博;9、在廠區禁煙區吸煙,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工廠的;10、公司組織統一加班,私自下班者;11、公司在趕貨期間無故曠工者(除罰款外還需按曠一扣六處罰)。
(二)乙類過失(屬於輕微過失,每次至少處10元以上罰款)
1、不注意節約水電,不愛護機械設備、工具器材等公物;2、上班時間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辦其他事情的;3、工作時間吃零食的;4、工作
時間大聲説話者;5、工作效益欠佳,達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5、上班時間聊天,看書刊雜誌,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6、隨地吐痰,亂丟食物;7、未經批准打聽私人電話的;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輕微損失的;9、挑撥是非,亂傳閒話,影響團結,擾亂秩序的。
注:本處罰條例,如一旦有人被處罰,所有處罰金將在上月發工資時一併扣除,包括曠工處罰及觸犯廠規條例的各項處罰,任何人不得人任何異議。
六、獎勵條件(凡符合以下條件,可獲得50—1000元獎金)
1、對改進企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工作態度好,為企業創造良好聲譽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評選);
3、如有重大事故發生,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議提出,經採納實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節約,有明顯成績者;
6、敢於抵制不正之風,事蹟突出者。
注:獎勵審批權限,如一旦有人夠獎勵條件,由部門負責人提名,經主管廠長審核,呈報總經理批准方可獲得獎勵。
為了加強廠裏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團結奮鬥,更好更快地完成各項生產任務,全面提高職工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本着“積極肯幹,團結奮進”的精神,做到“以廠為家,以家為榮,榮辱與共”要時刻謹記“質量是企業生命的脈搏”發揮“廠衰我恥,廠興我榮”的崇高品質為安好的提高生產效率和工作質量,具體事項如下:
一、工作態度制度:端正思想,互幫互助,團結友愛作風正派,積極上進(如一項不合格,經批評教育不改者,堅決辭退)。
二、嚴格考勤制度:不遲到不早退,遵守紀律,不徇私舞弊,服從廠裏領導指揮,不得耽誤拖延廠長交辦的一切任務和工作指標。保質、保量按時交貨。(如有一項不合格扣罰100元至500元)。
三、印刷員制度:必須做的室內清潔;機器每天擦乾淨,無污跡、無空白、無缺頁現象。使用工具要保管好。節約油墨。(如一項不合格扣50元-100元)。
四、裝訂員制度:必須做到摺頁前先檢查頁子,保證沒有白頁、污跡、破損、漏碼現象。上皮刷膠前一定過好數量,不得多頁,少頁現象。工作時要細心、準確,杜決邊幹邊閒談、吃零食、工作馬馬虎虎麻痺大意。工具保護好,打捆機、繩子、膠盒、刷子,及時整理好,該刷的刷好,以備再用。如一項不合格扣(50元-200元)。
五、設計人員制度:設計人員必須做到熱情服務,耐心周到,對設計的版面要符合題材、具有創造力、想象力要超前,準確無誤,及時完成交辦的任務。
六、學員制度:掌握必須做到服從廠長師傅的派遣,掌握技術,學好手藝鑽研業務,勤奮上進,吃苦耐勞,具備大公無私的奉獻精神和敬業品質。
七、管理小組成員:
八、管理人員制度:
領導首先先要做到以身作則、積極主動、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對待同志一視同仁,不徇私舞弊。要時刻不忘抓技術、抓質量、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用。促進生產、抓效益,帶好頭,幹好活愛好家,當好企業的帶頭人。
愛崗就不下崗、敬業就不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