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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管理的技巧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18W

人員管理的技巧精品多篇

人員管理制度 篇一

員工按規定時間出勤,並按以下規範約束自己的言行,以保證正常的營業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狀態:

1、員工早上見面後,應互道“早安”,遇到上司,應主動向上司問候“早安”。

2、打卡後立即到更衣室按規定更換好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並化好粧,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在營業現場裝扮儀容。

3、到崗位後應立即打掃衞生,清理物品,準備好工作中所需的用品。

4、不得拿私人物品到營業現場。

5、工作時間不得大聲喧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工作時間不得打私人電話,如有特殊情況應請報主管批示。

7、工作時間不得串崗,聚集聊天。

8、工作時間不得躺在美容牀,美髮椅上,應隨時保持端莊的儀表。

9、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會客請到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並向主管請假,不得擅自行施,嚴禁在工作管理現場或操作時間會客。

10、操作時不得與顧客以外的人員閒聊。

11、嚴禁營業時間私自外出或擅自享受任何服務。

12、因公事外出,必須換上自己的服裝,嚴禁穿工作服外出(如遇特殊情況,酌情處理。)

13、退勤及就餐時,請按指定員工通道出入。

14、在非當班時間到營業現場時不得與當班員工在營業現場閒聊。

15、請在指定飲水,不得將飲水杯帶入營業現場。營業結束時,按營業結束規範完成有關工作。

人員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制定目的

為客觀、全面地反映本社各部門及成員的工作情況,使記者社的制度完善規範,作到真正的有章可循,獎懲分明,保障檔案的安全保管和開發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檔案的意義

記者社檔案是記者社的組織幹部管理、教育、活動等工作開展所積累的文字及實物資料,為以後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是記者社至關重要的公共財產。

第三條 檔案內容

本制度包括總則、檔案分類制度、檔案管理制度、檔案借閲制度和附則五部分。

第二章 檔案分類制度

檔案按內容劃分為:部門檔案、人事檔案、活動檔案、會議檔案、財務檔案、外來資料檔案及記者社相關制度檔案。

第一條 部門檔案

(一) 檔案範圍

本檔案共五冊(包括社委人事檔案),並按部門劃分。包括各部門職能介紹、成員相關資料(簡介、個人獲獎情況説明等)、成員名單和通訊錄。

(二)檔案建立

1)本社成員的人事檔案由祕書部成員為其建立,其中的個人履歷等基礎資料由個人及部門填寫。

2)部門檔案是社委會對各部門日常工作的考核紀錄,作為先進評選、獎勵的主要依據。

第二條 人事檔案

(一)檔案範圍

包括記者社指導老師簡介,社委會簡介及各部門部長、副部長、成員名單。

(二)檔案建立

記者社指導老師、社委會檔案在每年換屆後由祕書部成員為其建立,其中的個人履歷等基礎資料由個人填寫。

第三條 活動檔案

(一)檔案範圍

檔案按內容劃分為:招新活動檔案、換屆活動檔案、外出聯誼交流活動檔案、評報活動檔案。各類檔案包括各相關活動的活動策劃書、活動通知、活動流程、發言稿、活動工作安排表、活動總結、活動成果等相關文件。

(二)檔案建立

1)記者社各部門在舉辦大型活動後的7天之內,需把本次活動的所有相關文件一併提交,由祕書部存檔。

2)舉辦大型活動時,攝影部要注意保存各種文字圖像資料,要及時採集活動圖片,及時將照片、相關宣傳稿件存檔,並在祕書部工作人員收集時及時提交。

第四條 會議檔案

(一) 檔案範圍

會議記錄本、部長例會流程、會議下發資料、發言稿、會議PPT、資料圖片。

(二) 檔案建立

1) 祕書部對每次學生會全體成員會議在會議記錄本上進行記錄,並於會後收集本次會議所有相關資料進行整理存檔。

2) 社委會例會資料由祕書長進行收集,月末交給檔案管理人員收集存檔。

第五條 財物檔案

(一) 檔案範圍

活動預算表、活動結算表、學生會財務帳目、發票、學生會集體獲得的獎品、紀念品、文具、展板、條幅、裝飾品等。

(二) 檔案建立

1)各部門舉辦活動前,根據活動計劃書,本着節約務實、具體詳盡的原則編制預算申請,然後交由社委會審核通過,再上報分管老師審核簽字。

2)發票填寫所購物品、時間要符合實際。背面註明經手人、所購具體物品及時間,做到詳實具體,以便登記入賬。最後主辦部門將預算申請和發票一併交祕書部報銷、存檔。

3)祕書部專門設立財務賬目本,每月應作賬目整理,並向社委會彙報批示,接受社委會監督。

4)祕書部為每一件辦公物品都建立檔案,詳細記錄其管理、使用情況。

第六條 外來資料檔案

(一) 檔案範圍

校各學生組織及外校組織的。通訊錄、報刊等外來資料。

(二) 檔案建立

祕書部每次領取資料後,進行資料整理,重要資料備份存檔。

第七條 記者社制度檔案

(一) 檔案範圍

CI系統、場地借用流程、物資借用辦法、值班制度等相關文檔。

(二) 檔案建立

1)記者社祕書部在學生會內部制度修訂後進行收集,並整理歸檔。

2)對於上級下發制度文檔進行復印下發各部門,並備份存檔。

第三章 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檔案管理人

1)檔案收集與管理總監督人為祕書。祕書部內委任檔案管-理-員,由檔案管-理-員對各個部門進行跟蹤負責。在活動頻繁時可適當在祕書部內成立檔案小組進行一對一跟蹤負責。

2)檔案管-理-員於各部門舉行大型活動後主動聯繫相關部門提交檔案所需文檔,並對檔案的收集進行監督。

3)各部門應確定一名委員作為檔案收集工作的聯繫人,負責收集活動的相關資料。重要文件(包括工作計劃、總結以及某些重要活動的文件資料),各部門信息員除了上交一份文字資料外,還應將文件用WORD形式存入磁盤上交或發到祕書部的郵箱中。

4)檔案管-理-員負責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保管和整理歸檔工作,保證歸檔文件材料完整、準確、系統。堅持平時整理,根據不同種類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徵,合理分類存放,便於利用和歸檔。管-理-員一學期須作一次檔案統計彙報工作,並將本學期的重要文件及活動照片統一錄入磁盤,以便保管及查閲。

5)歸檔做到排放合理,頁號編寫準確,案卷目錄清楚,案卷標題簡明扼要。按歸檔時間在檔案首頁檔案目錄中進行登記,方便檢索。

6)各部所需收集範圍具體請參見《校報學生記者社檔案》裏各部門業已歸檔的資料。除此之外,各部門還可以增加收集對學生會今後工作有參考利用價值的資料。另外,工作計劃書與各大型活動的工作總結也應在收集範圍之內。

第二條 歸檔時間

1)各部門的檔案收集工作的聯繫人,在活動結束後七天內把相關資料交給檔案管-理-員進行歸檔。

2)對於年度工作總結、各種年報、成員名冊,應於每個學期末進行歸檔。

3)每個學期末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歸檔,各部門要把上一年應歸檔而未歸檔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祕書部歸檔。

第三條 歸檔範圍

按各檔案的檔案範圍進行。

第四條 檔案格式

1)各部門上交歸檔文檔統一運用應屆學生會模板,並用A4紙打印後提交。

2)外來文檔原件歸檔。

3)每冊檔案首頁為檔案目錄,檔案本每頁張貼頁碼,並要求對更新的文檔內容在檔案目錄進行登記,方便檢索。

4)每冊檔案側面填寫檔案名稱、冊數。

第四章 檔案借閲制度

為了加強本單位檔案管理,搞好各門類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 記者社各部門借閲檔案,必須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並在檔案借閲登記表上進行登記,註明借閲人姓名、部門、聯繫方式、借閲內容,並記錄歸還時間,是否完整歸還等具體事項。特殊情況需借出的,需經檔案管理人批准,但借出時間不得超過一週,不得轉借他人。需繼續使用者要辦續借手續,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第二條 外單位來人查閲本單位檔案,需經祕書長簽字批准,方可查閲,不得抄錄或借出。

第三條 對於借閲、借用的檔案,未經允許不得圈畫、塗改、折卷、裁剪、撕毀、抽調、翻印、轉借、公開引用、增刪檔案中的任何材料及文件等。

第四條 如發現檔案錯漏請及時與檔案管理人員聯繫,由檔案管理人員核實後進行修正,不得私自修改。

第五條 對所有借檔案或經批准複印的材料要妥善保存。違反要及時追查,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 珍貴的實物檔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縮微膠片等檔案一律不借出。

第五章 附則

第一條 學生會每年換屆時,以往文件移交下屆成員作為參考,由祕書部成員接管檔案。

第二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第三條 其他未盡事宜由祕書部請示社委會後決定。

人員管理制度 篇三

一、對銷售部進行整體管理;

二、做好市場調查工作,提出改進銷售和開發新產品的建議;

三、制定、策劃所負責區域的月、季、年的銷售計劃和促銷方案;

四、負責開發新市場,並做好市場的佈局、造勢工作;

五、負責指導各區域銷售人員工作,處理銷售主管遇到的疑難問題並有權調整選擇區域銷售人員;

六、負責與企劃部聯繫,做好銷售人員的培訓工作;

七、有權調整各區域經銷商,做好客户原始檔案的初步建立工作;

八、負責制定各區域的銷售價格,在公司出廠價的基礎上有一定的價格浮動權;

九、密切和協調與經銷商的關係;

十、負責監督實施公司各種產品銷售工作;

十一、掌握客户的貨款結算情況,凡由於銷售代表原因導致經銷商延遲結款或違約不結貨款造成的一切損失,銷售部經理有權力追究具體銷售人員的責任;

十二、銷售部經理工作直接由總經理監督,並對總經理負責。

人員管理制度 篇四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衞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八、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淨,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九、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1、處理食物前;2、上廁所後;3、處理生食物後;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後;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後;6、處理動物或廢物後;7、觸摸耳朵、鼻子、頭髮、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後;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後。

十、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並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十一、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十二、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十三、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衞生要求。

人員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建設高素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促進公共服務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準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

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第三條: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條: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

第二章:崗位設置

第五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

第六條:事業單位根據職職責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

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職責務、工作標準和任職條件。

第七條:事業單位擬訂崗位設置方案,應當報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章: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

第八條: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可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第九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第十條: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二)在本單位公佈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

第十一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

第十三條: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第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能夠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一樣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能夠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能夠解除聘用合同。可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事業單位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合同人員的人事關係終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訓

第二十條: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職責務,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考核應當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和評價。

第二十一條: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結果能夠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聘期考核的結果能夠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

第二十二條:考核結果作為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第二十三條:事業單位應當根據不一樣崗位的要求,編制工作人員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分級分類培訓。

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所在單位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第二十四條:培訓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支。

第六章: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榮譽稱號。

第二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處分:

(一)損害國家聲譽和利益的;

(二)失職瀆職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

(五)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

(六)其他嚴重違反紀律的。

第二十九條: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

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6個月;記過,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24個月。

第三十條:給予工作人員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第三十一條:工作人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沒有再發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由處分決定單位解除處分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三十二條: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一樣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

第三十三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提高相適應。

第三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事業單位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條: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貼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

第八章:人事爭議處理

第三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發生人事爭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涉及本人的考核結果、處分決定等不服的,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複核、提出申訴。

第三十九條:負有事業單位聘用、考核、獎勵、處分、人事爭議處理等職責的人員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

(一)與本人有利害關係的;

(二)與本人近親屬有利害關係的;

(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第四十條: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能夠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投訴、舉報,有關部門和機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九章:法律職責

第四十一條:事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或者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職責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二條: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事處理違反本條例規定給當事人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

第四十三條: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條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人員管理制度 篇六

1.瓦斯斷電儀的傳感器必須每7天至少進行1次調校,誤差在規定的要求之內。瓦斯斷電儀每月至少調校1次。

2.維修後的瓦斯斷電儀的傳感器,要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定,併發給合格證後方可使用。

3.使用的瓦斯斷電儀的傳感器,每年至少進行1次檢定,檢定要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4.嚴禁在井下拆機帶電修理。

5.嚴禁非瓦斯斷電儀檢修工私自拆開修理、查看,儀器的保養、修理等工作,只有瓦斯斷電儀檢修工才能進行。

6.新儀器投入使用前,要先進行檢查、標定,確認符合要求以後,方可投入使用。

7.瓦斯斷電儀的供電電源接線,必須取自被控制開關的電源側。

8.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使用和維護,非工作人員不得亂動。

9.標準氣樣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規定要求。

10.備齊維修、安裝所用工具、儀器、儀表以及設備説明書和圖紙。

11.電網電壓必須與瓦斯斷電儀電源電壓相同,電網電壓波動不超過±15%。

12.備齊主機和附帶設備的連接線和維修中所需用的元器件。

13.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維修:儀器檢查→故障排除→修理→標定→登記備檢。

安裝:儀器檢查→登記→安裝→檢查質量→登記。

14.瓦斯斷電儀的調整(維修)、安裝

(1)對擬安裝(新購買或收回)的瓦斯斷電儀,應檢查其是否符合國標GB3836 ―1983 《爆炸性能環境用防爆電器設備》的要求。還應保證儀器外形應無嚴重損傷變形,觀察窗、指示燈罩應完整無缺,所有緊固件不得有鬆動和失落。

(2)按説明書連接好儀器的電源線、傳感器和斷電執行器線。

(3)接通電源,對照電路原理圖,測量電路中各點的電位,判斷故障點,排除故障。

(4)瓦斯斷電儀送電後,如無異常情況,調節傳感器上調零電位器,回到“0 ”位,預熱30分鐘,再繼續逐項檢查。

(5)調整“報警”點,可採用偏調法,具體操作如下:

①調節“調零”電位器,使指示值達到預設的報警點。

②調節“報警”電位器,使主機和聲光器報警,併發出紅色閃光信號和起伏的報警聲。

③調節“調零”電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反覆調整幾次,直到調準為止,返回“0 ”位。

(6)調整“斷電”點和檢查覆電功能,具體操作如下:

①調節“調零”電位器,使指示值達到預設斷電點,調節“斷電”電位器,使斷電燈亮(此時主機斷電接線柱用萬用表電阻檔測量常開點為“0 ”,常閉點為“∞”)。

②調節“調零”電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在低於報警點時,瓦斯斷電儀自動覆電,斷電燈熄滅。

(7)調整、維修完畢後,裝機預熱等待進行校驗。

(8)保險絲和元器件損壞時,必須用相同容量、型號的代換。

(9)更換黑白元件時,要更換相應的補償電阻。

(10)電烙鐵應有良好的接地性能,以防漏電損壞集成塊。

(11)主機屬礦用隔爆兼安全火花型,維修時需保護好防爆結合面。

15.瓦斯斷電儀的安裝

(1)將校驗完畢的瓦斯斷電儀裝車運至預定安裝地點、帶齊所需工具。

(2)瓦斯斷電儀的安裝可以參照“機電設備安裝工”的操作規程進行。

(3)瓦斯斷電儀的接線需要根據工作需要,參考接線圖進行連接。

(4)連接好以後,需進行一次工作測試,測試合格後,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6.瓦斯斷電儀的檢定應按國家計量JJG678 ―1996(催化燃燒式甲烷測定器檢定規程)的要求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定。具體操作如下:

(1)打開標準氣體瓶閥門,檢查瓶內氣體壓力及接頭氣密性。

(2)將被校驗瓦斯斷電儀調好機械零點,供電預熱30分鐘。

(3)旋下探頭的黑元件罩,裝上帶有氣嘴的密封氣罩。

(4)調整好瓦斯斷電儀電氣零點,按瓦斯斷電儀規定流量用1.0%中烷標準氣體校準3次,使儀器指示值與標準氣體濃度一致。

(5)依次用1.0%、3.0%甲烷標準氣體校驗儀器的基本誤差,應分別不超過±0.1%、±0.3%。

(6)用1.5%甲烷標準氣體校驗瓦斯斷電儀的報警、斷電誤差,不越過±0.1%。

(7)以上項目校驗完畢後,關閉各氣瓶閥門。

(8)待回零後停電,拆除瓦斯斷電儀所有連線,上好護蓋。

(9)校驗完畢後,填寫維修校驗記錄。

17.瓦斯斷電儀的檢定條件可以參照“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檢修工”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18.填寫瓦斯斷電儀安裝記錄,並填入監控設備佈置圖中。

19.做好交接班工作,瓦斯斷電儀台賬要清楚、實際。

人員管理制度 篇七

一、工作時間:

1、店面實行每週7天工作制,由店長安排員工班組!每月公休2日,各員工安排班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換班

2、店面營業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早上8點到17點,週六週日早上8點到17點半,大型活動期間除外

3、每天上班第一件事是開啟店面照臨燈,音樂,保證燈光的亮度與音樂的柔和度!各辦公設備的檢查,保證電話,電腦,傳真,打印機等正常使用,以及整個店鋪的清潔與衞生打掃工作

4、店面員工每週不得在週六,週日安排公休(特殊情況須報公司批准)

5、店面請假制度:店面員工如有請假,需提前一天書面請假條於門店店長,電話請假與臨時請假無效(特殊情況除外)

6、法度節假日不休息

二、考勤制度

1、早上8點進行上班報到!

2、早上10點以後報到,按曠工半天處理,扣發半天工資,納入團隊活動基金

3、17點前離開的,視為早退,發生一次扣除工資100元,納入團隊活動基金

4、每月遲到3次,視為事假1天,扣除1天的工資,納入團隊活動基金

5、無故缺崗或事先請假條的,視為曠工,曠工2天扣罰其當月3天工資!當月曠工3次,做自動離職處理

三、禮儀制度

1、員工必須穿着工作服上崗,並在正確位置佩帶LOGO

2、女員工上崗須化淡粧,不準濃粧豔抹,佩帶過多誇張飾品或塗抹過濃香水

3男女員工不準留過長頭髮,不許染怪異顏色

4、員工的坐立行走及其他肢體動作應符合店面接待禮儀要求,做到舉止得當,不得在顧客面前做不雅動作,更不允許交頭接耳,或者吃東西,如被發現,扣發100元,納入團隊活動基金

5、接待顧客的接聽電話時,必須使用禮貌用語: 1:“歡迎光臨豐勝高端防腐木”

2:“您請跟我來,由我來帶您來熟悉防腐木行業領導者--我們豐勝的產品”

3:“能否請您留下您的姓名與電話號碼,關注我們豐勝的微信二維碼,並有精美禮品送給您”

4、:“我們的工作有什麼不周之處,請您多提寶貴意見,好嗎”

5:“謝謝您的光臨,歡迎隨時同我們聯繫,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等敬詞與禮貌用語

6、向顧客介紹產品交談時,應注意談話技巧,不要隨意插話,避免與顧客爭辯,要隨時關注客户的話語導向及關注點

四、例會制度

1、每週一晚上5點全體員工召開周例會

2、會議內容:

(1)店鋪本週銷售情況總結及問題點

(2)員工在本週遇到的困難及解決方案【本站】

(3)制度下週工作目標,列出主要事件

五、衞生制度

1、店面各區域衞生由所有員工共同負責

2、早上上班後立即打掃衞生

3、衞生標準如下:

(1)門頭:保持清潔,無明顯污漬

(2)門前地面:無散置垃圾,煙蒂等

(3)室內地面,牆面:無明顯污跡,天花板等區域無蜘蛛網

(4)背景牆:無明顯水漬,字體無損壞

(5)地面:保持清潔,無污水漬,泥印

(6)迎賓鞋墊:保持乾燥不破損,無明顯泥漬

4、商品展示

(1)資料:彩頁擺放整齊,不雜亂無章,各系列產品擺

放對應彩頁

(2)商品展示:陳列整齊有序,無亂推亂放,燈光明亮

(3)商品標價籤整齊美觀漂亮

六、店面員工基本行為準則

(1)不串崗,不脱崗

(2)個人辦公用品,按規定擺放,不得隨意亂丟,每發現一次口頭警告,如屢教不改扣發工資50元

(3)員工必須穿着工作服上崗,衣領角佩戴好LOGO

(4)不得濃粧豔抹,佩戴誇張飾品與誇張髮型

(5)工作時間不得聚眾聊天,吃零食,玩遊戲,翻看報紙雜誌

(6)工作時間不得倚靠商品,或過分放鬆肢體

(7)工作時間不得長時間打私人電話,不得因私長時間會客

(8)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或言語攻擊顧客

(9)不得怠慢顧客或以消極冷淡態度對待顧客

(10)不得在展廳內遊戲或打鬧

(11)不得在上班時間與領導頂撞,與同時爭吵

(12)當顧客對公司未明文規定的銷售方案提出異議時,應請示上級,個人不得自作主張,一經發現,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個人負全部責任

人員管理制度 篇八

1、維護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

2、協助消防部門做好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協助業户做好防盜、防爆、防火、防災害事故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提出整改意見。

3、消防安全的制度建立、健全,並嚴格監督執行。

4、負責治安、消防安全宣傳工作,收集相關信息,組織物業公司內部員工進行治安、消防知識學習和消防演練。

5、負責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的監督檢查,確保消防設施處於良好備用狀態,通道暢通。

6、會同工程部及消防系統保養公司制定消防設施年度維修保養計劃並配合工程部及外判單位實施。

7、制定治安、消防應急處理方案、防範措施。

8、二次裝修的管理,督促施工方按《裝修管理規定》施工,對違章裝修予以處理、糾正違章行為。

9、出入小區訪客、車輛的登記(如檢查員工、裝修工人、探訪客、臨時僱工、外判商工作人員),對可疑人員、車輛、物品按規定進行檢查。

1) 憑物品出閘條核時帶出物品;

2) 檢查時按章行使權力(如先敬禮);

3) 外判工作人員在管理部沒人陪同進入業户家中維修時,陪同進屋。

10、發生各類案件或重大事故現向,有扭送犯罪分子到機關或監視盤查的權力,但沒有拘留、關押、罰款、審訊、審查、偵查和處理的權力;有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的權力,但沒有勘察現場的權力。

11、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有權勸阻、制止、批評、教育。

12、對可疑人員、鬼鬼祟祟的人員進行檢查、盤查(不得打罵和污辱人格)、監視,掌握事態發展,不輕易採取行動,以免打草驚蛇,並報當地部門處理。

13、遇到下列情況時,按培訓時要求採取正確的行動並向上級報告;發現工程、清潔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知會,通知工程人員、管理處人員,密切配合其他部門工作。

a) 暴力侵害事件

b) 鬥毆

c) 人身及其它騷擾事件

d) 火警

e) 災害性天氣

f) 水浸

g) 違章裝修

h) 設施損壞

i) 煤氣泄

j) 保安系統、可視對講等出現故障

k) 停水停電

l) 人員受傷

m) 燈泡壞了、缺損

n) 不乾淨的地方

o) 發黴、青苔

p) 設施的跑、冒、漏

q) 公共設施損壞

r) 其他緊急事件

14、對違反小區各項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勸阻、批評、教育、制止。

a) 噪音

b) 損壞公共設施、消防設施

c) 違章使用公共場地、佔用消防通道

d) 環境衞生管理(如亂扔垃圾)

e) 工作證、出入證、加班事務的清場

f) 治安、消防制度

人員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九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提高公司資產運營效益,促進公司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實現公司資產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應範圍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第三條高層管理者年薪制是高層管理者經營責任,經營難度,經營風險和經營業務,按年度確定和發放高層管理者工資收入的分配製度。

第四條高層管理人員年薪制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高層管理人員年薪收入與其經營責任,經營風險和經營業績緊密掛鈎。

(二)高層管理者收入與本企業職工工資收適當分離,建立利益制衡機制。

(三)正確處理高層管理者基本年薪與風險收入,近期收入中長期收益的關係。

(四)高層管理者年薪收入水平的確定應適應社會發展的總水平。

(五)高層管理者年薪收入應審計,考核,後兑現。

第二章年薪的構成及確定

第五條高層管理者年薪是由基本年薪和業績收入構成。

第六條高層管理者基本年薪主要根據公司經營規模,經營難度,行業特點等因素,並考慮本地區和本公司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

基本年薪

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七條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根據其經營實績確定贏利企業,虧損企業的考核指標計算方法有所區別。

對贏利企業,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的主要考核指標為淨資產增值率,淨資產收益率。完成規定的考核指標的,可以按以下規定執行:淨資產增值率每增加1個百分點,按基本年薪的10%左右計提業績收入;淨資產收益率每增加1個百分點,按基本年薪的15%左右計提業績收入;社會貢獻率每增加1個百分點,按基本年薪的5%左右計提業績收入;未完成規定考核指標的,應同比例計算負業績收入。

對虧損企業,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主要按減虧增盈指標考核,減少虧損的,可按減虧額的1-2%計提業績收入,增加虧損的,應同比例計算負業績收入。

名項考核指標基數一般以上年實際完成數為基數,並參考行業和區域內企業經濟效益水平、行業特點,公司所處生產發展同期等因素合理確定,考核基數一年一定。

第八條對董事長主要考核資產保值增長情況,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主要考核資產收益情況。

第九條建立高層管理者任期風險保證金制度,任期風險保證金,由高層管理者個人出資和從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中提取,第一年主要由個人出資,以後每年從業績收入提取50-60%的數額存入高層管理者任期專用帳户。

風險保證金由公司監事會和董事會負責管理,風險保證金用於抵補高層管理者以後年度可能出現的負業績收入。經營者調動,解聘或退休時,經離任審計後結算,風險保證金餘額連同利息一併退返。

第三章年薪的考核和兑現

第十條公司當年各項指標任務的完成情況,由股東大會在年底時進行嚴格考核,高層管理者的年薪收入應在三個月內確定並兑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