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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96W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為了加強工廠倉庫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安全,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工廠範圍內所有倉庫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管理規定

3.1所有倉庫,應設專(兼)職倉庫保管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

3.2所有物料,無論是新購入、領後收回,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

3.3庫房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

3.4庫房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3.5庫房內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必須經生產部安全管理者批准,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3.6庫房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庫管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3.7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3.8庫房內不準人員住宿、休息,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3.9物料的存放

3.9.1物品應分類存放,置放有序。應保持一定的通道(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米,垛與樑、柱間距不小於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米)。

3.9.2庫管員應根據物料説明書的要求,採取適當的保存措施,確保物料存儲環境(如温度、濕度等)符合規定。

3.9.3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並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3.9.4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3.10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3.11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3.12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庫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氧氣瓶必須專庫存放,嚴禁同爆炸物品、氧化劑、油脂、易燃物混存。

2)庫房內採用防爆燈,位置較高的應安裝避雷裝置。

3)氧氣瓶應設置欄杆或支架加以固定。

4)嚴禁日光曝曬,嚴禁滾動、撞擊和劇烈震動。

5)庫內要有明顯的`防火標誌,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

倉庫安全制度 篇三

1、酒店倉庫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人倉登記手續,並要有倉庫人員陪同。嚴禁獨自進倉。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後,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4、倉庫範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倉庫內將電線私拉亂接。

5、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倉庫內保證貨架與主通道有一定的'距離,貨物與牆、燈、房頂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6、倉庫內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電器設備,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應設防爆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有標籤並標明品名、規格、性能、進價。

7、倉庫的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及時維修。

8、物品入庫時要防止挾帶火種,潮濕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後,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物品堆積時間較長時要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熾熱產生自燃。

庫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火災、雷擊、盜竊、人為有意破壞及外部山場火災事故都有可能導致企業民爆倉庫發生爆炸事故。

一、造成火災,爆炸隱患的主要原因是:

1、貯存民爆物品時,安全距離不夠,或周圍居民生活區日漸迫近儲存倉庫,阻止無效,且居民使用明火。

2、建築物耐火等級低,消防設施不全。

3、防雷、避雷設施老化,陳舊、無力更新。

4、貯存民爆物品時,沒有使用防爆設備或防爆設備老化無力更新。

二、事故隱患整治與評估

單位一旦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予以處理,單位一時無法處置,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並申請對事故隱患進行初評估分級,切實做好事故隱患的整治,將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事故處理應急處理

單位一旦發生災難性事故,在發生事故後,企業應根據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要儘快組織搶救,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而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誌、拍照、攝像、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傷亡事故現場的情況,如無特殊原因,必須經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同意。

四、事故處理

根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1、企業及其主管部門執行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行政處分;

2、組織防範措施的實施;

3、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

五、做好事故結案材料的歸檔管理,對每起事故,必須建立詳細的、完整的事故檔案,並按規定進行系統整理和編目保管,為今後工作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