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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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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7篇)

篇1: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一、倉庫是商品和物資保管存放重地,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倉庫。

二、因業務、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並要有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倉。凡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三、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揹包、手提袋等物進倉。

四、倉庫範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準會客,其他部門員工更不準圍聚閒聊,不準帶親友到倉庫範圍參觀。

五、倉庫範圍不得生火,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批准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七、任何人員,除驗收需要外,不準把倉庫商品物資試用試看。

八、倉庫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並接受保安部的檢查、監督。

篇2: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保管員每天上下班前,要檢查庫房、庫區周圍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不能處理的及時向生產副經理彙報。

2、庫房內嚴禁明火和吸煙,庫房內除照明燈外,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工具,不準加設臨時線路,離開庫房時要關閉電源,保管員要做好對入庫人員的宣傳教育和監督。

3、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設專庫單獨存放並嚴格出入庫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保管員應對庫房內的消防設施進行保養和維護,不能隨意挪動,消防通道內不得堆放成品/半成品/包裝物/雜物等,要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對在庫區內的不安全作業行為有權進行制止。

5、保管員對庫存物品妥善進行保管,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庫房,保管員離開庫房時要鎖好門,切斷電源,防止意外發生。

6、庫房內的成品/半成品/包裝物等,劃定合格、不合格、待檢區域,按品種、規格、整潔有序,定量堆放,並做好標識。庫房要保持清潔、整齊、通風、透氣、防潮。

7、出入庫要建立台帳,定期對庫存進行盤點,保持賬物相符,貯存的成品/半成品/包裝等如發現缺失或破損要做好記錄,並上報生產副經理。

8、外來車輛進入庫房裝卸貨,必須遵守公司的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在庫房內減速慢行,隨車人員遵守相關的庫房管理制度。

9、庫房如發生意外事故應及時上報公司相關領導,必要時報警。

篇3: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倉庫物資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由倉儲部負責制定、解釋,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二章倉庫安全保障措施

第四條倉庫安全保衞工作是倉庫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要求採取一切措施,提高警惕,防止事故的發生,保衞倉庫及儲存物資的安全。倉庫中必須安裝防盜監視、自動報警設備。倉庫應設置專門的安全人員,由其全面負責倉庫的保衞工作。

第五條設立安全保衞機構。

(1)倉庫的保衞工作是倉庫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關係到整個倉庫人員、財產及物資的安全。為了有效實施倉庫的保衞工作,企業應當根據倉庫規模的大小、倉庫作業的特點、所儲存物資的重要程度,成立專門的保衞組織,全面負責倉庫的保衞工作。

(2)倉庫安全保衞組織的工作應該在本公司行政部的領導下進行,業務上受公安機關和上級保衞部門的雙重領導。

第六條明確工作職責。安全保衞工作的主要內容是嚴防破壞盜竊事故,預防災害性事故的發生,維護倉庫內部的治安秩序,保證倉庫及庫存物資的安全。具體來説,倉庫保衞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做好警衞及保衞工作。

(1)做好警衞工作。倉庫安全管理員要負責倉庫日常的警戒,做好倉庫的守衞工作。

①守衞倉庫大門,掌握出入庫人員的情況,並對出入庫人員進行登記。

②阻止非倉庫人員進入倉庫,嚴禁火種、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被帶進倉庫。

③核對出庫憑證,檢查出庫商品與出庫憑證是否相符,並做好相應記錄。

④日夜輪流守衞倉庫,防範破壞活動,確保倉庫的安全。

(2)做好保衞工作。倉庫安全管理員還要做好倉庫的防災工作,預防並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①對倉庫中的設施、人員及存儲商品的安全負責任,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保倉庫的安全。

②負責在本倉庫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倉庫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③全面落實防颱風、防汛、防暑降温、防寒防凍等工作,以保障倉庫及存儲物資的安全。

④配合消防部門進行消防訓練和消防安全競賽。

⑤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和公安機關交辦的各項治安保衞工作。

⑥定期對倉庫的安全工作進行總結,提出改進意見。

第七條倉庫安全管理員應遵守崗位職責,堅守崗位,文明上崗。

(1)遵守崗位規範。安全管理員要嚴格遵守崗位規範,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①遵守作息時間。一是倉庫安全管理員必須嚴格遵守倉庫保衞制度,堅守崗位,工作時間不得隨意離開倉庫。有事外出時,必須請假並獲得批准。二是為保證安全管理員的休息,倉庫可設立專供安全管理員休息的保衞室,並採用三班輪休的方法。

②遵守檢查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員應熟悉倉庫的工作人員、證件和出庫手續,並嚴格按照制度進行各項檢查。一是對外來人員、車輛進行登記,對商品出庫憑證及出庫商品進行詳細核對。二是對倉庫安全進行定期檢查,並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③保護倉庫安全。倉庫安全管理員還要熟悉倉庫附近的社會情況和地形,當發現不法分子行竊、破壞時,應堅決制止,並及時報警抓捕。

(2)做到文明上崗。安全管理員除了要履行自己的主要職責外,還要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員的文明崗位規範。

①安全管理員當班必須着裝整齊、統一標識、儀容整潔、堅守崗位。

②安全管理員當班必須熱情服務、舉止文明、禮貌待人、語言規範。

③安全管理員要文明站崗執勤,及時指揮車輛、人員的進出,保持倉庫通道暢通,停車擺放整齊。

④安全管理員必須保持保衞室的清潔。

⑤保衞室不得兼作其他場所,不得放置無關物資,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衞室內閒談。

第三章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第八條安全管理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倉儲部安全保衞的各項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防火、防盜、防汛、防工傷事故等工作。

第九條本着“誰主管誰負責,宣傳教育在前”的原則,堅持部門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組織,做到制度上牆、責任到人,逐級把關,不留死角。

第十條庫區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私自挪用。

第十一條非倉庫管理相關人員未經允許一律不得進入庫房,對不聽勸阻者,記下工牌號碼,上報有關部門,按過失處理。

第十二條各種危險品及易燃品、易爆品等嚴禁進入庫區。

第十三條倉庫區域內嚴禁煙火和明火作業,確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按安全保衞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做好來賓登記工作,嚴禁夜間留宿。特殊情況須報公司行政部保衞科備案。

第十五條倉庫管理員下班前要關閉水、暖、電源的開關,鎖好門窗,消除一切安全隱患,上班後如發現庫房內有被盜跡象,要保護現場,並儘快通知相關部門。

篇4: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全面加強公司各倉庫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和相關安全條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請各部門嚴格執行,確保安全生產。

一、倉庫安全責任

1、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3、倉庫物品應當分類,嚴格按照“五距”(燈距、堆距、行距、柱距、牆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貨物,嚴禁堵塞消防門及消防器材。

庫房五距是指:

1)頂距:距離樓頂或橫樑50釐米;

2)燈距:防爆燈頭距離貨物50釐米;

3)牆距:外牆50釐米,內牆30釐米;

4)柱距:留10—20釐米;

5)垛距:留10釐米。易燃物品還應留出防火距離。

4、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5、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電器設備的周圍和主線槽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0。5米。

6、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等家用電器。

7、倉庫應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8、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確保消防器材有效。

9、落實倉庫温度、電源安全管理責任和24小時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10、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方案,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米,垛與牆問距不小於0.5米,垛與樑、柱間距不小於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米。

12、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人。

13、庫區範圍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14、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私自挪用。

二、倉儲部門經理安全責任

1、倉儲部門經理是倉庫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經營管理的倉庫安全生產負責,重點加強倉庫消防安全、貨物安全、貨物裝卸安全管理,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2、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範。

3、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完成公司下達的安全目標。

4、認真落實倉庫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倉庫消防安全、防汛、防盜等工作,嚴禁在倉庫儲存限類貨物。

5、做好員工安全培訓,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加強安全生產教育與宣傳,強化員工安全意識。

6、每月進行一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檢查重點包括:倉庫結構安全及衞生狀況、庫區消防安全、庫區安全用電情況、叉車安全技術、現場作業規範等,發現隱患及時落實整改。

7、認真落實責任區的安全器材配備及檢查,確保消防系統正常運作。嚴禁煙火,安全用電,禁止堵塞消防通道。

8、落實公司叉車使用、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叉車等裝卸設備的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確保車容車貌、安全技術良好。

9、制定並落實叉車裝卸和貨物撤運操作流程,確保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確保裝卸作業安全。

10、要求員工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定,實行電梯安全使用監督制度,避免電梯超載、撞擊。

11、落實進出倉庫車輛的捆綁、苫蓋和其他安全規範監督。

三、倉庫管理員安全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及財產安全。

2、倉管員是所在庫區的防火責任人,消防管理及消防防範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禁止在庫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做好庫區周圍的禁煙和防火管理,負責每月定期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進行維護檢查,並認真填寫《消防器材檢查卡》。

3、庫區範圍嚴禁明火作業,如特殊情況需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申請,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准,並採取有效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4、必須按“五距”要求安全堆放貨物,按規定留出安全通道,嚴禁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貨物,對超限貨物設置圍欄,並做好安全標識。

5、按規定做好安全隱患巡查工作,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隱患,並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6、確保安全用電,離開倉庫時必須關閉庫區內照明設施,庫區內嚴禁使用生活電器設備。杜絕在倉庫私自亂拉電線和安裝照明設備,對於外來客户因工作需要臨時拉線用電時,需報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准,並確保用電安全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7、認真落實現場安全操作流程,做好現場安全生產監督,及時制止並報告違章作業行為。

8、不得隨意帶人進入倉庫,對需進入倉庫辦理業務的外來人員要實行登記制度,並要求來訪人員不得明火、不得隨意走動、不得攀爬登高。

9、如公司範圍發生火災或受颱風暴雨襲擊,應按照公司應急預案要求和統一部署,採取防範措施,積極參加抗災搶險,確保人員、財產安全。

10、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報告,並保護事故現場,積極配合相關調查處理工作。

四、倉庫防火管理規定

1、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防火安全作為倉庫管理工作的首要工作,自覺執行“四抓”即:抓隱患、抓苗頭、抓措施、抓效果。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庫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率區域內嚴禁吸煙。(吸煙管理規定詳見附件4)

3、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加熱器具,不準超負荷用電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每年至少兩次對庫房內燈具、電線等設備進行檢查。禁止亂拉臨時線,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可能虧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線路。

5、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

6、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範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7、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採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安全與保障部檢修。

8、下班時做到人走燈滅、關窗、鎖門。

9、在遇有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採取滅火行動,並按上級指令疏散人員,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

10、每月檢責任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在消防卡進行登記,對不合格的滅火器及時報告更換,確保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清潔、完好。

11、倉庫內嚴禁點燃明火和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須經公司安全主任同意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五、貨物安全管理規定

1、貨物必須按照“五距原則”堆放,並按貨物包裝提示安全堆碼,貨物擺放要分類、整齊、穩定、限高。

2、對包裝材料穩定性較差的貨物、包裝有鋒利菱角的貨物、疊層且偏高的貨物要設圍欄,警示標牌。

3、禁止貨物堵塞消防設施及消防通道。

4、切實做好庫區內的防盜工作,確保倉庫門窗緊固有效,杜絕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對進入倉庫操作人員或其他檢查人員採取登記制度,倉管人員離開倉庫時必須鎖上倉庫大門,倉庫大門不準隨便交與他人保管。

5、在雨季和颱風季節到來前,檢查倉庫大門、窗户是否緊固,牆體、屋頂是否有穿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庫區內準備好繩子、蓬布等防風、防汛工具,同時,要密切注意天氣預報,如有颱風來襲,安排人員巡邏值班,發生險情隨時報告並組織搶險,確保庫內人員、財產安全。

六、貨物裝卸安全規定

(一)叉車司機安全職責

1、遵守國家相關安全法規、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社會公德,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持證上崗,自覺遵守操作流程,防止發生裝卸安全責任事故。

2、愛崗敬業,不斷學習,提高叉車操作技能。愛護設備,做好叉車的日常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做好作業前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叉車安全技術隱患。杜絕叉車帶病作業。

3、文明裝卸,愛護貨物,確保裝卸作業安全。

4、杜絕發生因車輛停放不穩定而盲目作業引發的安全事故。

5、杜絕叉載超高、超寬、超長貨物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

6、杜絕發生盲目操作而撞擊損壞電梯安全責任事故。

7、嚴禁把叉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車輛,杜絕用叉車搭載如何員,不得擅自使用又車設備。

8、嚴禁酒後駕駛叉車,杜絕疲勞作業。

9、嚴格遵守庫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公司應急救援行動。

(二)叉車作業規範

1、叉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並獲得叉車操作資格,並通過體檢和視力測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過程要確保“三不傷害”。

2、做好出車前安全檢查,檢查項目包括叉車剎車系統、方向系統、輪胎、叉臂平衡、燈光、升降及門架是否正常,如有缺陷禁止僥倖作業。

3、嚴禁酒後駕駛叉車,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行為。

4、杜絕利用叉車設備載運任何人員,杜絕用叉車門架載運貨物,不準用單一叉臂撬載貨物,不能把叉車交給無操作資格的人員操作。

5、作業前必須根據貨物包裝規格調整叉臂長度、寬度,並確認叉臂平衡固定。

6、作業前確認車輛停靠穩定、車輪有三角墊、貨物包裝正常穩定,方可進行裝卸作業。

7、控制安全行駛速度,空車行駛不準超10公里,/每小時;叉載貨物行駛速度不超5公里,每小時,行駛過程應抬高叉背離地面20—30公分,叉臂後傾15度。

8、在出入庫門、通道反交叉口時,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通過”原則,在作業區門口放置安全提示牌,並減速慢行,鳴笛警示。

9、在進出倉庫門和案裝箱箱門及其它狹窄地帶作業時,應注意避免碰掛周邊設施及人員。叉載貨物進入電梯要注意觀察,不得撞擊電梯,不得在地面和電梯內調整貨物位置。

10、在坡道上行使時,上坡載貨時需要叉車正向行駛,下坡應倒車行駛,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杜絕在坡道臨時停放叉車。

11、杜絕叉載超高貨物,裝載貨物影響視線時,應倒車運行或專人指揮引導。

七、進出庫區人員及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1、庫區保安人員對來訪人員、車輛進行登記審核,確認有正常來訪目的且無攜帶危險物品後方可放行;對離開庫區的人員、車輛要核查驗放,對提貨車輛憑出門條核對驗放。(倉庫車輛、人員出入庫登記表詳見附件5)

2、保安人員弓導外來車輛有序進入庫區,監督外來車輛慢速行駛。

3、要求提交貨車輛在制定地方安全停放車輛,嚴禁堵塞消防通道,確保道路暢通。

4、保安員及倉庫管理人員要加強對提交或司機的管理,要求司機對停妥車輛熄火,嚴禁司機在庫區範圍隨便走動,嚴禁司機在車底休息,防止司機在庫區抽煙,隨意大小便、亂丟垃圾,對違反上述規定者,給與批評教育和警告,對情節嚴重的給於500元罰款,並報告公司與對方單位進行交涉。

5、加強庫區範圍消防管理工作,嚴禁任何單位或人員攜帶或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物流基地;嚴禁任何人員在禁煙區吸煙,庫區範圍嚴禁生火或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須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同意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可作業。

6、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定期檢查庫區範圍的電線路,嚴防因水浸,去噬,自然老化等,反時更換老化電路、開關;嚴禁在物流基地超負荷用電,杜絕在倉庫違規使用電烙鐵、電熨斗、電飯煲等高功率電器。

7、加強安全宣傳與教育,不斷完善消防安全警示標誌。

篇5: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倉庫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並要有倉庫人員陪同。嚴禁獨自進倉。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後,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倉庫內不準會客,不準帶人到倉庫範圍參觀。

4、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5、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試用試看倉庫商品物資。

6、倉庫範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進倉。

8、倉庫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並做好防火工作。

篇6: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加強倉庫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倉庫運營管理相關人、財、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中國XX通信集團SS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屬各倉庫(以下簡稱“倉庫”)的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三、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分為省、市二級,省公司採購物流中心負責省級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並對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則負責其所屬的市級各倉庫(含縣、區分倉)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

第三章管理原則

四、各級物流管理人員必須樹立“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總體觀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管理工作。

五、各級物流管理部門必須根據職責分工,按照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員、物品出入登記管理;做好消防及治安防範管理;做好燃氣及相關設施、發電機油庫、各類配電用房、高壓鍋爐、氣體防護區、危廢品(如廢舊蓄電池等)存放區等各類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防護準備和引導;做好食品衞生安全管理,預防食物中毒等情況;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準備。

六、各級倉庫必須設置安全管理員。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學習各項安全防範規定,組織開展日常應急預案演練,熟悉各項應急準備方案。

七、如通過外包方式由合作方開展倉庫各項管理的,應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關安全協議,明確合同雙方安全工作職責。

以下按照不同專業和內容,分章節對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規定。

第四章庫區人員、物品出入管理

八、倉庫工作人員憑有效工作證件進出。

九、各級倉庫對提貨、送貨、來訪人員以及各種車輛實行出入證准入和放行條管理制度,出入證和放行條由各級倉庫發放。

十、倉庫出入證和放行條必須專人(車)專用,一人一證(條)、一車一證(條)。

十一、提貨、送貨、來訪人員需憑有效證件,在倉庫設置的傳達室或登記處進行登記,領取出入證後方可進入倉庫庫區。離開倉庫時須登記離開時間,並交還出入證後方可離開。

十二、放行條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開具,並在倉庫現場備案。放行條須填寫具體清晰的放行物資內容,並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加蓋公章。

十三、提貨、送貨人在庫區等候提貨、送貨時,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庫區,如因故需進入倉庫庫區,需經倉庫現場主管批准且在庫區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庫區。

十四、非提貨的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庫區,需經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倉管主管批准且在庫區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庫區。

十五、所有車輛進入倉庫時,如車內已載有貨物並需攜帶出去的,須自覺在傳達室處詳細登記攜帶貨物的詳細情況,以便門崗進行查驗。車輛離倉庫門口時須接受門崗的開廂登車檢查。

十六、凡有車輛出庫,不管有無攜帶倉庫內倉儲物資離開的,須憑倉庫出具的放行條進行核對,核對無誤並記錄離開時間後方能放行。

十七、辦公、來訪自行車、摩托車、小汽車只可停放在庫區指定的停放區域,禁止進入庫區。

第五章庫區安全及消防管理

倉庫必須遵循明確的安全及防火規定,具體如下:

十八、倉庫的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安全及防火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須張貼於倉庫明顯位置。

二十、自建或租賃倉庫必須至少符合丙二類消防等級安全要求,並按照有關規範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

二十一、消防值班室須滿足每班2人的值班規定,並實現7*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必須持證(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頒發建(構)築物消防員證)上崗。

二十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作業人員在庫區內必須身穿工作服,所有進出倉庫存儲區的人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在物資堆放較高及多層貨架區域(托盤散件物資需用打包膜纏繞後才能上架)必須配戴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頭盔。

二十三、倉庫管理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管理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儲存物質的性質,參加過消防業務知識培訓,做到“四知”,知物資性能、知滅火方法、知物資養護、知物資管理制度。

二十四、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五要”、“五不準”。

五要:

1、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

2、倉庫電源要裝分閘,電源開關要裝在庫外;

3、電線要穿管、敷設;

4、下班要切斷電源;

5、對電器設備(空調、配電箱、應急燈、抽風換氣設備、電動閘門以及各類開關電源等)要經常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保養;電工必須持證(相應高、低壓電工證)上崗。

五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使用碘鎢燈或大於60瓦的燈泡,在儲存易燃、可燃物資或建築耐火等級在三級以下的倉庫內使用日光燈;

2、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3、不準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4、不準在倉庫內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5、不準在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安裝普通電器設備。

二十五、制定防火應急預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消防演練,培訓員工逃生、自救和滅火技能。

二十六、必須配備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並放置在明顯且使用方便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嚴禁堆放其他物品,並須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整可用。

二十七、貫徹執行《XX通信集團SS公司消防設施維護實施細則》,做好消防設備日常維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並登記備案;維保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任何時候消防設備、設施都是完好、有效運作。

二十八、倉庫物質的存放應做到按類別整齊、規則,堅決執行“六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吸煙及使用明火;

2、不準隨意進行動火作業;

3、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設備;

4、不準在庫內住宿和讓無關人員進入;

5、不準將性質相牴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準堵塞庫內的消防通道。

二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分別存放在專用區域中,不得隨意亂放,存放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險性並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各類廢舊蓄電池必須劃定專區集中保存。廢舊蓄電池必須正放,不能疊放,做好防短路、防滲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陽光暴曬。各類廢舊蓄電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場或半封閉臨時建築內。

三十一、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在庫內吸煙及動用明火,倉庫內應設立禁火和逃生標誌;庫區因施工需動用明火時,須到物流管理部門辦理臨時施工審批手續,並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離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有專人監護,做好各種防護措施,施工期間要及時清理現場。

第六章庫區治安防範管理

三十二、倉庫必須有明確的庫區治安防範管理規定,規定具體如下:倉庫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治安防範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治安防範的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日常治安防範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倉庫須根據環境安裝必要的安全防範設施,如監控攝像頭、紅外報警等裝置,監控錄像保存時限必須滿足一個月內可查閲要求。

三十四、倉庫管理人員要做好對庫區內門、窗、鎖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員下班後,應將鑰匙交到專職值班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可以是倉庫主管或者倉管人員,需7*24小時值班)。

三十五、倉庫要做好庫區安全防範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並登記備案;安全防範設施的維護保養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安保實施運轉正常。

三十六、倉庫必須制定治安防範應急預案,發生治安防範事件時按預案處理,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七章各類應急預案管理

三十七、倉庫要根據相關預測做好颱風、暴雨等自然災害的監控和應急工作,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八、倉庫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周邊環境及形勢的評估,制定具體防恐應急預案並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九、倉庫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檢查情況要向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進行彙報;每半年至少組織和參與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四十、倉庫如發生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並根據相關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處理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八章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四十一、庫區內貨物運輸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發前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貨物裝卸要確保人員人身安全,嚴格按規定裝卸,嚴禁超載。對易燃、易爆產品須按規定做好防護措施,確保運輸途中安全。

四十二、庫區電梯應按設計標準使用和維護,使用單位應按時對電梯設備進行維護、保養,並嚴格按時聘請勞動安全技術部門對電梯進行安全檢測。

四十三、叉車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操作證上崗,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則,加強對叉車日常維保和操作前檢查,叉車維護、保養及檢查情況要登記備查。

第九章食品衞生安全管理規定

為支持倉庫園區開展連續生產工作,倉庫園區可根據情況設置合理生活配套設施,如食堂、餐廳等。如相關生活配套設施日常運營屬於物流部門負責管理,則相關設施除應嚴格執行前述各項安全規定外,還應嚴格執行相關食品衞生安全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四十四、做好預防食物中毒等食品衞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工作期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種廚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並標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種物品不得隨意亂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類置放,有咳嗽、腹瀉、發燒、嘔吐等疾病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離開食堂工作崗位,防止傳染、中毒。飯食需留樣存放冰櫃保存三天。

四十五、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廚房等重要部位須安裝攝像裝置。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規定放置,燃氣管道、用具須安裝泄漏報警裝置並配置足夠消防器材(面積在100平米內配置泡沫滅火氣瓶3個,每增50平方米配置多1個)。

四十六、食堂工作人員離開廚房前,必須將廚房內各種食品放置好,關好門窗,並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爐灶煤氣等設施。

四十七、應制定食品中毒應急預案,一但發生食品中毒事件須及時採取各項搶救措施。

第十章信息安全管理

四十八、各級系統操作人員應按權限進行操作,並保護好各自賬號,嚴禁賬號外借和公用。

四十九、嚴禁使用系統或設備等進行與物流管理無關的活動。

五十、倉庫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人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人員)嚴禁私自下載、留存、篡改、買賣、交換與倉庫生產運營有關信息。

五十一、對離職、離崗人員要及時進行權限調整或刪除。

第十一章安全培訓和檔案歸檔管理

五十二、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XXSS公司安全培訓管理辦法規定,結合專業特點有針對性地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每年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培訓教育結束後要本人簽名確認。

五十三、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本制度及相關法規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門、班組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應急演練等有關工作檔案並進行歸檔,對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簽到、圖片、總結等資料也需妥善歸檔。

第十二章附則

五十四、本制度的解釋權屬省公司採購物流中心。

五十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篇7: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內所有倉庫安全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職責

3.1 財務部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負主要責任。

3.2 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3.3 倉庫辦公室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的自檢和執行。

3.4 總經理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督,負第一責任。

5 工作程序和要求

5.1倉庫安全管理原則

倉庫管理“六要”“六不準”

5.1.1六要:

a) 倉庫內堆放物品與牆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 倉庫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 倉庫內要保持乾爽、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 倉庫外要保持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 倉庫內電源距物品要有不少於1米;

f) 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5.1.2六不準:

a) 倉庫內不準吸煙;

b) 倉庫內不準設灶;

c) 倉庫內不準點蠟燭;

d) 倉庫內不準亂接電線;

e) 倉庫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

5.2倉庫物資安全管理

5.2.1 倉庫應設專職倉庫安全員,負責倉庫物資安全的日常管理,並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勞動保護政策。

5.2.2 倉庫使用專用系統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標識卡、台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台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5.2.3 對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並分類標識管理、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5.2.4 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分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區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5.2.5 對輔助材料、零部件,在製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執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5.2.6 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後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

5.2.7 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倉庫負責人反映。

5.2.8 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5.3倉庫設施、設備的管理

5.3.1 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5.3.2 倉庫設施、設備設有專人管理,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提請公司行政部報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後,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5.3.3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5.3.4 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5.4倉庫消防安全的管理

5.4.1 倉庫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2 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5.4.3 倉庫管理部門協助倉庫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倉庫員工消防意識。

5.4.4 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牴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5.4.5 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5.4.6 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誌,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5.4.7 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並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5.4.8 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5.4.9 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於取用的地點,並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並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5.4.10 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5.4.11 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並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後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5.5倉庫安全培訓、生產及檢查的管理

5.5.1 安全培訓的管理

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 (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 教育培訓後,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對從事電氣、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篇8: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倉庫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進生產發展,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公司財產物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辦法及注意事項,並會正確地使用本倉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條 倉庫負責人應經常向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三條 各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

第四條 庫內存放的產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產品日期分別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

第五條 庫內產品不得擅自堆積太高,應規定庫內安全容量。

第六條 庫內應保持良好通風,必要時可安裝通風設備。

第七條 同一庫內不得亂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響的產品,應放置性質相同的產品。

第八條 各庫的照明系統,須按時聯繫有關部門及時作好技術檢查,檢修,以免失效。

第九條 倉庫用的一切防火設備要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其數量按規定配備。

第十條 倉庫內部和周圍,嚴禁煙火。

第十一條 倉庫保管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要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狀發生,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以便追查處理。

第十二條 倉庫周圍和內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積存,以免引起火災。

第十三條 外來人員未經倉庫主管領導批准不得擅自進入倉庫,安全檢查人員憑證件可進入檢查。

第十四條 處罰

(1)對本規定執行不力的當班人員、管理人員分別處100元、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200-1000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2)對違反規定,在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並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篇9: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材料倉安全管理

(1)倉管人員應嚴格執行物資管理各項制度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自然災害事故“四防”工作。

(2)倉庫範圍內嚴禁煙火,不準攜帶火種進倉。

(3)物資出入應做到存量、帳、物卡、資金“四對口”,庫內必須整齊、清潔。

(4)班前班上要做到勤檢查,離開倉庫時要關鎖門、窗,切斷電源。

2、備品、備件倉安全管理

(1)備品、備件倉內,嚴禁煙火。

(2)倉內的備品、備件應按不同類別分開存放,特別是不同化學性質的物品不能混合存放。少量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應分倉或分區單獨存放。

(3)倉庫內不準閒雜人員進入。

(4)員工領取勞動保護用品持單交倉管員領取,不得進入倉內。

(5)倉內要注意通風良好,温度不宜超過30℃。

3、儲罐區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室內儲存必須通風良好,室內温度不宜超過30℃,室內必須有乾濕計、温度計,隨時測量室內濕度和温度。

(2)露天貯罐夏天要有降温措施,地面温度太高,要定時噴淋。

(3)遠離火種、熱源、倉儲區及工作現場嚴禁煙火。

(4)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採用防爆電器,開關設在倉外。

(5)保持容器密封,桶裝堆垛不宜過大,應留牆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檢查走道。

(6)人員在倉內應注意穿戴防護用品。

(7)儲罐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並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

(8)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工作人員嚴禁穿釘鞋上班。

(9)按照防雷規定倉儲區每年要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檢測,不合格的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10)灌裝或卸車時應注意流速,流速不應超過3m/s,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

篇10: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

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內所有倉庫安全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 職責

3.1 財務部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負主要責任。

3.2 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3.3 倉庫辦公室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的自檢和執行。

3.4 總經理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督,負第一責任。

4 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倉庫安全管理原則 倉庫管理“六要”“六不準”

4.1.1六要:

a) 倉庫內堆放物品與牆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 倉庫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 倉庫內要保持乾爽、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 倉庫外要保持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 倉庫內電源距物品要有不少於1米; f) 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4.1.2六不準: a) 倉庫內不準吸煙; b) 倉庫內不準設灶; c) 倉庫內不準點蠟燭; d) 倉庫內不準亂接電線; e) 倉庫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f) 倉庫內不準無關人員出入。

4.2倉庫物資安全管理

4.2.1 倉庫應設專職倉庫安全員,負責倉庫物資安全的日常管理,並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勞動保護政策。

4.2.2 倉庫使用專用系統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標識卡、台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台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4.2.3 對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並分類標識管理、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4.2.4 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分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區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4.2.5 對輔助材料、零部件,在製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執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4.2.6 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後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

4.2.7 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倉庫負責人反映。

4.2.8 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4.3倉庫設施、設備的管理

4.3.1 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4.3.2 倉庫設施、設備設有專人管理,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提請公司行政部報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後,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4.3.3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4.3.4 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4.4倉庫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 倉庫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2 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4.4.3 倉庫管理部門協助倉庫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倉庫員工消防意識。

4.4.4 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牴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4.4.5 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4.4.6 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誌,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4.4.7 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並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4.4.8 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4.4.9 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於取用的地點,並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並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4.4.10 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4.4.11 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並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後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5倉庫安全培訓、生產及檢查的管理

4.5.1 安全培訓的管理

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 (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 教育培訓後,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對從事電氣、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篇11: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倉庫管理制度是指對倉庫各方面的流程操作、作業要求、注意細節、7S管理、獎懲規定、其他管理要求等進行明確的規定,給出工作的方向和目標,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且在廣的範疇內是由一系列其他流程文件和管理規定形成的,例如“倉庫安全作業指導書”“倉庫日常作業管理流程”“倉庫單據及帳務處理流程”“倉庫盤點管理流程”等等。

一、物資的驗收入庫倉庫管理制度

1、物資到公司後庫管員依據清單上所列的名稱、數量進行核對、清點,經使用部門或請購人員及檢驗人員對質量檢驗合格後,方可入庫。

2、對入庫物資核對、清點後,庫管員及時填寫入庫單,經使用人、貨管科主管簽字後,庫管員、財務科各持一聯做帳,採購人員持一聯做請款報銷憑證。

3、庫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可拒絕驗收或入庫。

a)未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准的採購。

b)與合同計劃或請購單不相符的採購物資。

c)與要求不符合的採購物資。

4、因生產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庫的物資,庫管員要到現場核對驗收,並及時補填“入庫單”。

二、物資保管倉庫管理制度

1、物資入庫後,需按不同類別、性能、特點和用途分類分區碼放,做到“二齊、三清、四號定位”。

a)二齊:物資擺放整齊、庫容乾淨整齊。

b)三清:材料清、數量清、規格標識清。

c)四號定位:按區、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庫管員對常用或每日有變動的物資要隨時盤點,若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並更正

3、庫存信息及時呈報。須對數量、文字、表格仔細核對,確保報表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三、物資的領發倉庫管理制度

1、庫管員憑領料人的領料單如實領發,若領料單上主管或總經理未簽字、字據不清或被塗改的,庫管員有權拒絕發放物資。

2、庫管員根據進貨時間必須遵守“先進先出”的倉庫管理制度原則。

3、領料人員所需物資無庫存,庫管員應及時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寫請購單,經總經理批准後交採購人員及時採購。

4、任何人不辦理領料手續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庫內拿走物資,不得在貨架或貨位中亂翻亂動,庫管員有權制止和糾正其行為。

5、以舊換新的物資一律交舊領新;領用的各種工具均要上工具卡,並由領用人和總經理簽字。

四、物資退庫倉庫管理制度

1、由於生產計劃更改引起領用的物資剩餘時,應及時退庫並辦理退庫手續。

2、廢品物資退庫,庫管員根據“廢品損失報告單”進行查驗後,入庫並做好記錄和標識。

倉庫管理制度小結:

1、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週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着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週轉。

2、倉庫設置要根據工廠生產需要和廠房設備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內部要加強經濟責任制,進行科學分工,形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務上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一、庫房管理目的:

(一)倉庫標準化管理,保證材料及產品在存儲期間的質量。

(二)及時為生產提供優質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時為銷售部門提供合格優質的產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時記錄出入庫情況,定期與財務部彙報數據。

(五)出入庫管理辦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個大項分類管理。

1、塑料件;

2、橡膠件;

3、標準件;

4、電子件;

5、電機;

6、軟化劑;

7、外加工;

8、包裝物;

9、產成品;

二、原材料入庫。

外購原材料到貨後,庫房管理員應按實際情況填寫《入庫單》,並仔細核對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核對無誤後入庫。

三、產成品入庫。

(一)經品質部驗收合格並填寫《檢驗移交單》後入庫。

(二)對需要質量驗收的原材料。

四、入庫時先標識。

(一)待驗品,按規定及時通知質檢部門進行驗收,經認定合格的原材料放入指定合格品區域。判定不合格則標識“不合格品”標識,隔離堆放。

(二)在驗收過程中發現數量、規格型號、顏色、質量及單據等不符合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反映,以便及時查清、解決問題,必要時通告對方。

五、對臨時寄存在庫房的貨品,必要時劃出區域,隔離存放,做好“待處理品”標識。

六、對退貨產品的處理應按《退貨單》進行清點和出入帳,並查明退貨原因。對退貨屬返修產品,需報生產部與供應部,由生產開具《返修產品領料單》進行返修;對退貨屬報廢產品由品質部驗收簽字後入廢品庫,並報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報耗。

七、對於不合格品、生產過程中合理消耗產生的廢品需入廢品庫,經品質部和生產相關責任人簽字後方可入庫。廢品庫需明確劃分。

八、入庫物資的堆放必須符合先進先出的原則。

九、入庫物資應及時入庫。

十、原材料的出庫與發放:

(一)凡屬產品配套原料,由生產部出具生產通知單和生產領料清單。由倉庫保管員進行分解消化,車間專人來領取原材料,嚴格按《生產領料清單》的規格、型號、數量等發放。

(二)用於生產過程中造成報廢或損失而需進行補料,則需由生產部開出《補料單》後方可發放。

(三)非生產所用的物資發放,需嚴格審批手續、必要時需務副總經理批准,憑《領料單》發放。

(四)物資(包括成品)的發放力求先進先出,具體按倉庫物資先進先出執行規範進行操作。當面點清數量,核對規格名稱,並及時登記處入帳(手工及電腦帳),做到帳、物相一致,帳、帳相符。

(五)廢品庫內物資由生產部負責處理,並保留處理清單。並負責組織出庫,倉庫人員嚴格清點數量,出庫時開具產品出庫單,並及時登記入帳。

十一、物資貯存與防護

(一)物資定期盤點數量,確認庫存的餘缺情況,上報相關部門,並有財務部進行抽查。

(二)倉庫應編制平面定置圖,將物資合理佈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裝破損,妥善保管,杜絕積壓,反對浪費,及時提供相關信息。

(三)倉庫做到通風、乾燥、清潔、安全,防塵和避光防止產品損壞變質。儲存易燃物品的庫房還應做到密封、並遠離火源、熱源。

(四)有色金屬上貨架,保持通風,非金屬及電器材料,應分品種、規格、型號存放,擺設合理。

(五)做好物資的標識管理,包括產品標識及監視和測量狀態標識,嚴防誤用。

(六)對有貯存期限要求的物資,按時檢查庫存情況,以便及時發現變質苗頭。對超期物資標誌待處理標識及時開具送驗單交品質部重新驗證,驗證符合要求的標誌合格品可繼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標誌“不合格品”識移交廢品庫。並作好記錄。

(七)對於長期庫存(既超過質保期限經質檢部合格的庫存物資)在電腦帳及手工帳中做好標並及時及通知財務部。

(八)非工藝損耗或其他原因而產生的材料多餘,倉庫必須及時配合車間做好退料工作,退料需查清餘料原因,核對材料的應餘數,及時辦理退料手續及入帳。

(九)對於殘餘的原材料或不滿包裝的材料根據實際包裝情況,進行封口或封箱處理。

十二、應急情況處理

(一)遇到緊急情況如失火及突發性天災時應及時聯絡值班領導,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

(二)滅火使用泡沫及乾粉滅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滅火器)。

十三、庫房管理規定

(一)公司各類庫房由指定專人負責。

(二)採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核查,如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庫房管理人員應向交貨人提出並通知有關負責人。

(三)庫房物品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帳卡。

(四)嚴格管理賬單資料,所有賬冊、賬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四)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

(五)庫房物資未經允許不得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外借手續。

(六)每月需對庫房進行盤點、整理,對帳實不符及時上報,不得隱瞞。

(七)嚴格按照公司管理規定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八)庫房管理要做到清潔整齊、碼放安全、防火防盜。

(九)庫房內嚴禁吸煙,禁上明火,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防鼠,相關管理制度張貼於明顯位置,禁煙、禁火標識應設置於庫房大門外。

(十)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丟失、損壞,物品管理人員應承擔不低於物品價值20%的經濟損失。

十四、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標題:倉庫管理制度範本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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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回目錄倉庫管理規章制度

歌德 | 2015-01-21 09:24

倉庫管理規章制度

1、倉庫管理的分類:

酒店倉庫管理總的來説有:餐飲部的鮮貨倉、乾貨倉、蔬菜倉、肉食倉、冰果倉、煙酒、飲品倉,商場部的百貨倉、工藝品倉、煙酒倉、食品倉、山貨倉,動力部的油庫、石油氣庫,建築,裝修材料倉,管家部的清潔劑、液、粉、潔具倉,綠化部的花盆、花泥、種子、肥料、殺蟲藥劑倉,機械、汽車零配倉,陶瓷小貨倉,傢俱設備倉等等。

2、物品驗收:

(1)倉管員對採購員購回的物品無論多少、大小等都要進行驗收,並做到:

①發票與實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不相符時不驗收;

②發票上的數量與實物數量不相符,但名稱、規格、型號相符可按實際驗收;

③對購進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鮮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對購進品已損壞的不驗收。

(2)驗收後,要根據發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稱、規格、型號、單價、單位、數量和金額填寫驗收單,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留倉庫記賬,一份交採購員報銷,一份交材料會計。

3、入庫存放:

(1)驗收後的物資,除直撥的外,一律要進倉保管;

(2)進倉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條理、注意整齊美觀,不能擠壓的物品要平放在層架上。

(4)凡庫存物品,要逐項建立登記卡片,物品進倉時在卡片上按數加上,發出時按數減出),結出餘數;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保管與抽查:

(1)對庫存物品要勤於檢查,防蟲蛀、鼠咬,防黴爛變質,將物資的損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倉管員要經常對所管物資進行抽查,檢查實物與卡片或記賬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時查對;

②材料會計或有關倉庫管理制度人員也要經常對倉庫物資進行抽查,檢查是否賬卡相符、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5、領發物資

(1)領用物品計劃或報告:

①凡領用物品,根據倉庫管理制度規定須提前做計劃,報庫存部門準備;

②倉管員將報來的計劃按每天發貨的順序編排好,做好目錄,準備好物品,以便取貨人領取;

(2)發貨與領貨

①各部門各單位的領貨一般要求專人負責;

②領料員要填好領料單(含日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用途等)並簽名,倉管員憑單發貨;

③領料單一式三份,領料單位自留一份,單位負責人憑單驗收;倉管員一份,憑單入賬;材料會計一份,憑單記明細賬;

④發貨時倉管員要注意物品先進的先發、後進的後發。

(3)貨物計價:

①貨物一般按進價發出,若同一種商品有不同的進價,一般按平均價發出。

②需調出酒店倉庫管理制度以外的單位的物資,一般按原進價或平均價加手續費和管理費調出。板凳回目錄家電企業倉庫管理制度範本

歌德 | 2015-01-21 09:25

家電企業倉庫管理制度範本

(一)總則

1、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週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着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倉管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週轉。

2、倉管主要是根據工廠生產需要和廠房設備條件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內部要加強經濟責任制,進行科學分工,形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務上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二)物資驗收入庫存

3、物資入庫存,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按物資交接本上的要求籤字,應當認識簽收是經濟責任的轉移。

4、物資入庫存,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5、材料驗收合格,保管員憑發票所開列的名稱、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鋼材應塗色標誌,入庫存單各欄應填寫清楚,並隨同託收單交財務科記賬。

6、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嚴禁投產使用。如工作馬虎,混入生產,保管員應負失職的責任。

7、驗收中發現的總是要及時通知科長和經辦人處理。託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到消除懸事掛賬。

(三)物資的儲存保管

8、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並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週轉量小的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格的次序排列編號,上架的以分類四號定位編號。

9、物資堆放的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

10、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材料以及設備、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堅決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不得采取“發生盈時多送,虧時剋扣”的違紀做法。

11、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達到“十不”要求,務使國家財產不發生保管責任損失。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迴旋餘地。

12、保管物資,未經科長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總成物資,一律不準折件零發,特殊情況應經科長批准。

13、倉庫要嚴格保衞制度,禁止非本庫存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保衞科批准。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四)物資發放

14、按“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材料。發料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黴變、大料小用、優料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15、領料單應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圖號、零件名稱或材料用途,核算員和領料人簽字。屬計劃內的材料應有材料計劃;屬限額供料的材料應符合限額供料制度;屬規定審批的材料應有審批人簽字。同時,超費用領料人未辦手續,不得發料。

16、調撥材料,保管員要審查單價、貨款總金額並蓋有財務科收款章時方可發料。發現價格不符或貨款少收等,應立即通知開票人更正後發貨。

17、對於專項申請用料,除計劃採購員留作備用的數量外,均應由申請單位領用。常備用料,凡屬可以分割折另的,本着節約的原則,都應折另供應,不準一次性發料。

18、發料必須與領料人和接料車間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

19、所有發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五)其他有關事項

20、記帳要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託收、月報及時。

21、允許範圍內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損耗所引起的盤盈盤虧,每月都可以上報,以便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22、創造五好倉庫是每個保管員努力的方向,每月對倉庫進行一次檢查,以促進創五好倉庫的開展。

23、保管員調動工作,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證,要列出清單三份,寫明情況,雙方簽字,科領導見證,雙方各執一份,報科存檔一份,事後發生糾葛,仍由原移交人負責賠償。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原價賠償外,還要給紀律處分。

24、庫存盈虧反映出保管員的工作質量,力求做到不出現差錯。

職務分析樣本—後勤服務類—倉庫保管員崗位職責

1、在部長領導下,負責倉庫的物料保管、驗收、入庫、出庫等工作。

2、提出倉庫管理運行及維護改造計劃、支出預算計劃,在批准後貫徹執行。

3、嚴格執行公司倉庫保管制度及其細則規定,防止收發貨物差錯出現。入庫要及時登帳,手續檢驗不合要求不準入庫;出庫時手續不全不發貨,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領導籤批。

4、負責倉庫區域內的治安、防盜、消防工作,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對意外事件及時處置。

5、合理安排物料在倉庫內的存放次序,按物料種類、規格、等級分區堆碼,不得混和亂堆,保持庫區的整潔。

6、負責將物料的存貯環境調節到最適條件,經常關注温度、濕度、通風、鼠害、蟲害、腐蝕等因素,並採取相應措施。

7、負責定期對倉庫物料盤點清倉,做到帳、物、卡三者相符,協助物料主管做好盤點、盤虧的處理及調帳工作。

8、負責倉庫管理中的入出庫單、驗收單等原始資料、帳冊的收集、整理和建檔工作,及時編制相關的統計報表,逐步應用計算機管理倉庫工作。

9、做到以公司利益為重,愛護公司財產,不得監守自盜。

10、完成採購部部長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4樓回目錄倉庫管理制度範本

歌德 | 2015-01-21 09:25

倉庫管理制度範本

1、目的

本制度對於倉庫的收、發、存、管作了規定,以確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庫、不發出,儲存時不變質、不損壞、不丟失。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原料庫和成品庫及待處理品庫的管理。

3、職責

3、1原料倉管員負責原材料、外協品、半成品的收、發、管工作。

3、2成品倉管員負責成品的收、發、管工作以及被退回的貨物的前期驗收。

3、3待處理品倉管員負責待處理品的收、發、管工作。

4、入庫管理

4、1原材料、外協品、半成品的入庫

4、1、1原材料、外協品到公司後,由倉管員指定放置於倉庫待驗區內,大宗的貨物可以直接放在倉庫合格區內(左棧板上碼垛存放),但應做出“待驗”標識。然後,倉管員按《過程和產品的監視和測齲,孝序》的規定進行到貨驗證和報驗。驗證的內容包括:品名、型號規格、生產廠家、生產日期或批號、保質期、數量、包裝狀況和合格證明等。經驗證合格的,倉管員提交《採購收料通知》報質管部檢驗;經驗證不合格的,通知採購部進行交涉或辦理退貨。

4、1、2庫管員接到質管部檢驗結論為“合格”的檢驗報告後,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並將待驗區內的貨物轉移到庫內合格區存放,已放在倉庫合格區的待驗品,應將“待驗”標識取下;接到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檢驗報告時,應按規定做出不合格標識,等待不合格品審理。接到《不合格品評審表》後按處置結論執行。

4、1、3採購部打印“採購收料通知單”交生產部庫管員作為收貨入庫憑證。

4、1、4半成品經檢驗合格後,檢驗結論為“合格”的產品生產部打印入庫單到半成品庫辦理半成品入庫手續。倉管員應核對豐成品的品名、型號、數量、批號、生產日期,確認無誤後方可入庫。

4、2成品入庫

4、2、1檢驗結論為“合格”的產品,生產部打印《入庫單)到成品庫辦理成品入庫手續,在辦理入庫時,倉管員應檢查、核對產品的品名、型號、數量等標識是否正確、規範以及外包裝是否乾淨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庫。

4、2、2成品入庫後應放置於倉庫合格區內。

4、3待處理品入庫

4、3、1成品庫倉管員負責退貨和超過保質期滯銷產品入庫工作;生產部負責半成品和準成品待處理入庫前期工作;庫管員應檢查核對產品的品名、型號、數量、批號等是否屬實,對入庫單進行審核。

4、3、2產品入庫後,倉管員應及時審核,在賬上記錄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批號、生產日期、數量、保質期和入庫日期以及注意事項。並對《產品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規定做出標示。

4、3、3未經檢驗和試驗或經檢驗和試驗認為不含格的產品不得入庫。

4、3、4倉管員應妥善保序入庫產品的有關質量記錄(驗證記錄、原始質量證明、檢驗報告單等),每月將這些質量記錄按時間順序和產品的類別整理裝訂成冊、編號序檔並妥善保管。

5、儲存管理

5、1儲存產品的場地或庫房應地面平整,便於通風換氣,有防鼠、防蟲設施,以防止庫存產品損壞或變質。

5、2合理有效地利用庫房空間,劃分碼放區城。庫存產品應分類、分區存放,每批產品在明顯的位置做出產品標識,防止錯用、錯發。具體要求如下:

5、2、1庫存產品標識包括產品名稱或代號、型號、規格、批號、入庫日保質期,由倉管員用掛標牌的方法做出。若產品外包裝已有上述標識的,僅掛產品型號的標識牌即可。

5、2、2庫存產品存放應做到“三齊”“五距”:堆放齊、碼垛齊、排列齊。離燈、離柱、離牆大於50釐米,並與屋頂保持一定距離;垛與垛之間應有適當間隔。

5、2、3成品按型號、批號碼放,高度不得超過6層。

5、2、4原材料存放按屬性分類(防止串味),整齊碼放,紙箱包裝碼放高度不得超過規定層數;袋包裝和桶包裝碼放高度不宜過高,以防損壞產品。

5、2、5放置於貨架上的產品,要按上輕下重的原則放置,以保持貨架穩固。

5、2、6有冷藏、冷凍儲藏要求的原料、半成品均按要求儲藏於冰箱、冰櫃、冷庫或有空調的庫房。

6、發放管理規定

6、1生產部生產人員憑《配料單》和《領料單》到原料庫領取原材料或半成品。

6、2原料庫庫員每天按《配料單》每罐原料的實際數量備料、發放。

6、3在備料時,如果發現計劃數量和實際發放數量不符時,庫管員應在《配料單》備註欄中填寫每罐實際發放的數量。

6、4實行批次管理的原料,倉管員每天備料、發料時在《配料單》上填寫該原料的批號,以達到可追溯的目的。

6、5技術部開發人員憑經部門經理審批的《出庫單》到原料庫領取原材料或半成品。

6、6提取成品時必須有營業部打印的《出庫單》和《調撥單》。

6、7原料庫和成品庫的倉管員憑經審批的《領料單》或《出庫單》、《發貨單》發放原材料、半成品或鹹品,發放時應做到。

6、7、1認真核對《領料單》或《出庫單》、《發貨單》的各項內容,凡填寫不齊全、字跡不清晰、審批手續不完備的不得發放;

6、7、2發放時,應認真核對實物的品名、型號和數量,符合領料或出庫憑證要求的才能發放。

6、7、3發放完畢,倉管員應對《領料單》或《出庫單》、《發貨單》進行審核,《配料單》交會計部,單據應妥善保管。

6、7、4發放時,若產品標識破損、字跡不清,應重新作出標識後發放。

6、7、5同一規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應按“先進後出”的原則進行發放。

7、倉庫內部管理

7、1抽查

7、1、1成品庫的主管部門應對倉庫進行不定期的抽查,檢查賬、物、卡相符狀況,存放情況、標識情況。

7、1、2原料庫主管應抽查物料的倉儲情況、環境條件、有無錯放、混料及超期儲存、變質、損壞等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2倉管員應經常對庫存產品進行檢查和維護,發現變質、發黴或標識脱落等現象應及時向直接上級報告,及時處理。對有保質期的產品要防止失效。發放距保質期不到(含)一個月的原料前應報驗,檢驗合格後才能發放。距保質期不到(含)三個月的成品一般不發放(顧客同意的除外),但應及時報驗,根據了驗結果進行處理。若超過保質期,應及時報驗,並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規定處理。

7、3倉庫人員應進行經常性動態盤點,做到日清日結,保持賬、物相符,年中和年末應配合財務部搞好盤點工作。

7、4倉庫做到通風、防潮、清潔,無蒼蠅、老鼠。冷藏、冷凍庫温度應控制在規定範圍。倉庫內嚴禁煙火,不允許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危險庫除外),並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允許佔壓。

7、5對有毒有害及帶有腐蝕性的物品應分別儲存,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7、6退庫的成品應按品種、型號分別碼放並予以標示,經質管部檢驗為合格的辦理入庫,並儘快發出。經檢驗為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評審處置意見辦理,並作出待處理標識。

7、7成品庫另劃待處理品區,存放退貨並予以標示,同時配合有關部門按程序做好退貨處理工作。

7、8原料庫根據生產計劃,做好查料、備料工作,嚴格按領料制度發放原料。根據生產計劃和庫存填報採購申請計劃,保證生產需要。

7、9對於噴粉產品要嚴格按照產品的儲序條件儲存,經常檢查並通風,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直接上級並與技術部聯繫,做到及時處理。

7、10凡打開包裝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都應重新包裝,保證密封,不允許敞開存放。沒有標識的應做出標示。

7、11成品庫負責樣品的包裝、發放。樣品包裝上應有標識,標識內容包括:品名、型號和生產日期。樣品應在生產後的三個月內發放。若要將超過三個月的產品做樣品發放,應報驗,經檢驗合格後才能做樣品發放。

7、12安全事項

7、12、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7、12、2下班檢查是否已鎖門、拉閘、斷電及是否序在其他不安全隱患。

篇12: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安全管理,保護公司的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 公司所屬倉庫包括A、B棟成品倉、WP事業部工具室小倉庫、化學品倉、調漆室、管料倉、皮膜藥水倉、避震系統與複合材料冰庫、成品倉庫。本制度不適用於液化石油氣站、氧氣、氬氣槽罐、柴油儲罐。

第四條 危險(化學)品和易製毒化學品除遵守本制度外,應同時遵守公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和《易製毒化學品管理制度》。

第二章 倉庫管理人員職責

第五條 認真執行物資出入庫登記制度。

第六條 倉庫保管人員要及時登記各類物資明細帳,做到日清月結,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第七條 對於採購人員購入的物資材料,庫管人員要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品名、規格、型號及外包裝是否完好無損(除原材料由品保單位驗收、勞保用品由安全主任驗收的除外);核對送貨單與ERP採購單是否相符。

第八條 根據各種物資的不同種類及其特性,結合倉庫條件,保證倉庫物資定置擺放,合理有序,保證物資的進出和盤存方便。

第九條 對於目前使用的油漆、溶劑、表面處理藥品、液壓油等油品,應按照已經劃分的專庫分開儲存,專人管理,設置的安全標誌不得移除。如有增加使用化學品,必須先在公司安全辦備案,方可採購入庫。

第十條 庫管人員每天上下班前都要做到“三檢查”,如有異常情況,要立即上報主管和相關部門。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拉閘、斷電及不安全隱患。

(3)檢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單獨存儲、妥善保管。

第十一條 每天檢查滅火器等滅火器材是否有效,通風、温度等設備是否有效,參數是否超標等。

第三章 物資儲存保管安全規定

第十二條 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合理有效使用倉庫面積,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週轉量小的用貨架存放。

第十三條 在物資堆放上本着“安全可靠、作業方便、通風良好”的原則,合理安排垛位和規定的距離(燈距、堆距、行距、柱距、牆距)。

第十四條 對於A、B棟成品倉、管料倉,每垛佔地面積不應大於200平方米、垛與牆與柱的距離不應小於0.5米、垛與垛的距離不應小於1.5米、主通道的距離不應小於3米、跺與燈的距離不應小於1.5米。

第十五條 對於化學品倉的塗料與溶劑、皮膜藥品,儲存的容量不宜過多,桶裝的不得疊放,袋裝的粉狀化學品疊放高度不宜超過1米,並且所有化學品都要有相應材質的第二容器。通道的距離不能小於1.5米,化學品與燈的距離不能小於2米。

第十六條 對於避震系統與復材事業部貨倉,貨架與貨架之間的通道不能小於1.5米。

第十七條 甲、乙類貨物和化學性質相互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貨物,應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貨物的品名、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十八條 庫存物資在裝卸、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使用容器裝的各類化學品,容器蓋必須要密封,並且保證物資完好無損。

第十九條 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安全保管。防患內容包括:防火、防盜、防潮、防鏽、防腐、防黴、防鼠、防塵、防爆、防靜電。

第二十條 倉庫物品發生被盜後,倉庫管理人員應及時報告並注意保護現場,協助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 對於化學品倉、皮膜水處理藥品倉、工具倉,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確保倉庫安全。

第二十二條 倉庫的環境衞生要每日打掃並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業完畢要即時清理現場,保持庫容整潔。

第四章 出庫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 辦理出庫時要認真審核“領料單”,核查出庫手續是否齊全,嚴格依據所列數量、種類、型號辦理出貨或發料,並籤核有關單據。發現數量或種類、型號有誤時,要立即報告主管或者拒發,更正後再發貨或發料。

第二十四條 對於手續不全的提貨、領料事項,保管人員有權拒絕發貨,並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

第二十五條 對於具有“有效期”的化學品,應堅持“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定發放”的原則,包裝破損的化學品不能發放使用。

第五章 倉庫防火管理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倉庫防火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適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器設計規範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

第二十八條 倉庫電線應地下敷設,已經架空敷設的其垂直下方與儲存貨物水平距離不小於1.5米,化學品倉不小於2米。

第二十九條 倉庫應採用國家主管部門認可的帶防護裝置的照明燈具,並應設置在主要通道上方。甲、乙、丙類倉庫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第三十條 倉庫敷設的配電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難燃材料管保護。

第三十一條 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熱杯等電熱器具。

第三十二條 倉庫應按 《建築防雷設計規範》設置避雷裝置,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三十三條 倉庫應設置明顯防火標誌,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四條 倉庫內嚴禁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須嚴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填寫《動火作業審批表》經審批,並報備安全辦公室。

第三十五條 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必須放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位置,周圍1米內不得堆放貨物和雜物。

第三十六條 嚴禁在倉庫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處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條 裝卸易燃液體貨物時,操作人員應嚴禁使用易產火花的工具, 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採取消除靜電措施。

第三十八條 甲、乙類貨物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貨物變質、分解等情況,應及時妥善處置,防止跑、冒、滴、漏。

第三十九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物品,不應露天存放,應儲存在安裝有自動控温排風設施的倉庫內。

第四十條 倉庫不得搭建臨時建築物。甲、乙類貨物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它庫房必須設辦公室時,經消防監督機構批准,可以貼臨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其門窗得直通庫外。

第四十一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必須以《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為原則,同步規劃、設計消防設施項目,並經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負責專項驗收;末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十二條 倉庫管理員必須熟悉儲存貨物的性質、分類、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四十三條 倉庫新職工必須經過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崗前培訓。

第四十四條 倉庫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並定期進行消防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易燃易爆貨物倉庫,應設專(兼)職防火安全員,負責防火工作。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篇13: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嚴格倉庫物資的保管制度,加強對庫存物資的防火、防盜、防汛、防潮、防腐爛、變質等管理工作,使庫存物資達到佈局合理,存放整齊,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遵守物資入庫驗收制度,對入庫的物資要按名稱、規格、數量、質量做到認真檢查。

二、嚴格物資保管制度,對庫存物資做到佈局合理,存放整齊,要達到標記明確、對號入庫、擺設分層碼垛、整潔美觀,對易燃、易爆、易潮、易腐蝕及劇毒危險物品應存放專用倉庫中或隔離存放,定期檢查,做到勤檢查、勤整理、勤清點、勤保養。

三、存放爆炸物品的倉庫不得同時存放性質相牴觸的爆炸物品和其他物品,並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數量。

四、存放爆炸物品的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油燈、蠟燈和其他明火照明,不準把火種、易燃物品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和鐵器帶人倉庫,嚴禁在倉庫內住宿、開會或加工火藥,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收存和發放爆炸物品必須建立嚴格的收發登記制度。

五、對倉庫內存放化學危險品應遵守以下規定:

1、倉庫與四周建築物必須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不準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2、倉庫內嚴禁煙火,並禁止攜帶火種和發生火花的行為。在明顯的地點應有警告標誌。

3、加強貨物入庫驗收和平時的檢查制度,裝卸、搬運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時應輕拿輕放,防止劇烈震動、撞擊和重壓,確保化學危險品的儲存安全。

篇14: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倉庫由貯存物品的庫房、運輸傳送設施(如吊車、電梯、滑梯等)、出入庫房的輸送管道和設備以及消防設施、管理用房等組成。

倉庫按所貯存物品的形態可分為貯存固體物品的、液體物品的、氣體物品的和粉狀物品的倉庫;按貯存物品的性質可分為貯存原材料的、半成品的和成品的倉庫;按建築形式可分為單層倉庫、多層倉庫、圓筒形倉庫。

倉庫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一旦發生火災往往損失大、影響廣,因此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定要重視,千萬不能疏忽大意。

一、倉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組織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領導中確定一名為防火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2.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6.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築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時,應向公安消防機構申請進行消防驗收,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專職消防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徵求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的意見。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倉庫應當建立並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二、倉庫儲存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m2,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m,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m,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m。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並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

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築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温措施。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

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其門窗直通庫外。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佈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徵得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温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乾燥的場所儲存,並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温度。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採暖時,應當採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於0.3m。

三、倉庫裝卸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並不得在庫區清爐。

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修理。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築和構築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的防火負責人批准,裝卸作業結束後立即拆除。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

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採取防靜電的措施。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採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進行。

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四、倉庫電氣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温照明燈具。

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温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於0.5m。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難燃硬塑料管保護。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單獨安裝電閘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倉庫的電氣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

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氣操作規程。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規範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並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五、倉庫火源管理措施

庫區應當設置醒目的禁火標誌。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柴、打火機等。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

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在庫區內使用火爐取暖,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准。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安全規定審批,並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庫區以及周圍50m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六、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處寒冷地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對消防設施、器材採取防凍措施。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範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處嚴禁堆放物品。

篇15: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物品驗收

(1)倉管員對採購員購回的物品無論多少、大小等都要進行驗收,並做到:

①發票與實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不相符時不驗收;

②發票上的數量與實物數量不相符,但名稱、規格、型號相符科按實際驗收;

③對購進的食品原材料做到不鮮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對購進的物品已損壞的不驗收。

2、入庫存放

⑴驗收後的物資,除直撥的外,一律要進倉保管;

⑵進倉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⑶堆放要有條理、注意整齊美觀,不能擠壓的物品要平放在層架上;

⑷凡庫存物品,要逐項建立登記卡片,物品進倉時在卡片上按數加上,發出時按數減出,結出餘數;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3、保管與抽查

⑴對庫存物品要勤於檢查,防蟲蛀、鼠咬,防黴爛變質,將物資的損耗率降到最底限度。

⑵材料會計或有關管理人員也要經常對倉庫物資進行抽查,檢查是否帳卡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4、領發物資

1.領用物品計劃或報告:

①凡領用物品,根據規定必須提前做計劃,報庫存部門準備;

②倉管員將報來的計劃按每天發貨的順序編排好,做好目錄,準備好物品,以便取貨人領取。

2.發貨與領貨

①各部門各單位的領貨一般要求專人負責;

②領料員要填好領料單(含日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用途等)並簽名,倉管員憑單發貨;

③領料單一式三份,領料單位自留一份,單位負責人憑單驗收;倉管員一份,憑單入帳;材料會計一份,憑單記明細帳;

④發貨時倉管員要注意物品先進的先發、後進的後發;

3.貨物計價

①貨物一般按進價發出,若同一種商品有不同的進價,一般按平均價發出;

②需調出以外的單位的物資,一般按原進價或平均價家手續費和管理費調出

5、盤點

5.1倉庫物資要求每月月中小盤點,月底大盤點,半年和年終徹底盤點;

5.2將盤點結果列明細表報財務部審核;

5.3盤點期間停止發貨

6、記帳

6.1設立帳薄和登記帳,帳薄要整齊、全面、一目瞭然;

6.2帳薄要分類設置,物資要分品種、型號、規格等設立帳户;

6.3記帳時要先審核發票和驗收單,無誤後在入帳,發現有差錯時及時解決,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帳;

6.4審核驗收單、領料單要手續完善後才能入帳,否則要退回倉官員補齊手續後才能入帳;

6.5發出的物資用加權平均發計價,月終出現的發貨計價差額分品種列表一式三份,記帳員、部門、財務部各一份;

6.6直撥物資的收發,同其他入庫物資一樣入帳;

6.7調出本企業的物資所用的管理費、手續費,不得用來衝減材料成本,應由財務部衝減費用;

6.8進口物資要按發票的數量、金額、税金、檢疫費等如實折為單價人民幣入帳,發出時按加權平均發計價;

6.9對於發票、税單、檢疫費等尚未到的進口物資,於月底估價發放,待發票、税單、檢疫費等收到、衝減估價後,在按實入帳,並調整暫估價,報財務部材料會計調整三級帳;

6.10月底按時將材料會計報表連同驗收單、領料單等報送財務部材料會計;

6.11與倉管員校對事物帳,每月與財務部材料會計對帳,保證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7、建立檔案制度

7.1倉庫檔案應有驗收單、領料單和實物帳薄;

7.2材料會計的檔案有驗收單、領料單、材料明細帳和材料會計報表

倉庫物資管理細則

篇16: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一、倉庫日常管理

1、倉庫保管員必須合理設置各類物資和產品的明細賬簿和台賬。原材料倉庫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原材料的性質、用途、類型分明別類建立相應的明細賬、卡片;半成品、產成品應按照類型及規格型號設立明細賬、卡片;財務部門與倉庫所建賬簿及順序編號必須互相統一,相互一致。

2、做好各類物料和產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倉庫保管員必須對各類庫存物資定期進行檢查盤點,並做到賬、物、卡三者一致。對重要防汛工具,如柴油發電機組、電機、割草機等,倉庫保管員必須定期進行核對並記錄,如有變動及時向財務部門反映,以便及時調整。

3、各單位必須根椐防汛任務及倉庫庫存情況合理確定採購數量,並嚴格控制各類物資的庫存量,有條件單位逐步實行零庫存;倉庫保管員必須定期進行各類存貨的分類整理,對存放期限較長,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貨,要按月編制報表,報送分管領導及財務人員,財務物資部門對本單位的各類不良存貨必須提出處理意見並及時加以處理。

二、入庫管理

1、物料進倉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憑送貨單、檢驗合格單辦理入庫手續;如屬回用物資應憑回用單辦理入庫手續,拒絕不合格或手續不齊全的物資入庫,杜絕只見發票不見實物或邊辦理入庫邊辦理出庫的現象。

2、入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查點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合格證件等項目,如發現物資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一律作待檢物資處理放在待檢區域內,經檢驗不合格的物資一律退回,放在暫放區域,同時必須在短期內通知經辦人員負責處理。

3、入庫物資在未收到相應發票前,倉管員必須建立貨到票未到材料明細賬,並根據檢驗單等有效單據及時填開貨到票未到收料單,在收到發票後,沖銷原貨到票未到收料單,並開具材料票到收料單,月底將貨到票未到材料清單上報財務。

4、收料單的填開必須正確完整,供應單位名稱應填寫全稱並與發票單位一致,如屬票到抵衝的,應在備註欄中註明原入庫時間。收料單上必須有保管員及經手人簽字,並且字跡清楚。

三、出庫管理

1、各類材料的發出,原則上採用先進先出法。根據工程技術人員制定的施工計劃,做到限額發放。

2,領料人員必須持有主管領導鑑字的領料單,方可領取。領料員和倉庫保管員應核對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狀況,核對正確後方可發料;倉管員應開具領料單,經領料人簽字,登記入卡、入帳。

四、報表及其他管理

1、倉庫保管員在月末結賬前要與財務部門做好物料進出的銜接工作,各相關部門的計算口徑應保持一致,以保障防汛物資核算的正確性。

2、必須正確及時報送規定的各類報表,收付存報表、材料耗用匯總表、積壓物資報表等,並確保其正確無誤。

3、庫存物資清查盤點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進行相應處理。如屬短缺及需報廢處理的,必須按審批程序經領導審核批准後才可進行處理,否則一律不準自行調整。發現物料失少或質量上的問題(如超期、受潮、生鏽、老化、變質或損壞等),應及時用書面的形式向有關部門彙報

五、保管員工作職責

1、保管員必須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公私分明。努力學習、鑽研業務知識,做到四懂二會:懂品名、規格、型號、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識,懂業務手續,懂消耗規律;會保管維護,會利廢節約代用。

2、準確地做好材料進出倉庫的帳務工作和各種報表。

3、嚴格按照材料的驗收要求做好材料驗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堅決不予驗收。

4、認真做好倉庫材料的分類擺放和保管工作。

5、認真做好倉庫安全防範及倉庫衞生工作。

6、保管員必須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及時準確地記好物資賬目,隨時反映庫存變化情況,在規定時間內辦好核算、結賬和有關報表。

篇17: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為落實倉庫安全工作,制訂以下制度:

2、危化品儲存安排要按其性質,分區、分類、分庫儲存。嚴禁互為禁忌的危化品混存。

3、儲存量及儲存安排應按GB15603—1995的規定。

4、危化品入庫後應按養護制度認真養護。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阻聚劑)短缺等情況,應及時處理。

5、庫房温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6、外來人員進入庫區前必須交出所帶火種,嚴禁把火種帶入庫區。提貨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倉庫內,由倉庫發貨員負責發貨。

7、進入庫內的運輸車輛必須經檢驗合格,並有防火裝置。入庫應登記,出門時需經核對後放行。

8、人員、貨物出入庫,應嚴格遵守出入庫制度。

9、本庫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防火制度,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10、根據儲存的危化品特性和倉庫條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滅火劑,以及火災監測、報警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