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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的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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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的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資金的管理制度 篇一

一、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責任單位:

責任人:承辦人(a角、b角)、分管副處長、處長、分管副校長、校長、校長辦公會成員。

二、權力行使依據

經費支出審批按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三、審批條件和標準

(一)第四條"各類專項資金在學院統一安排下,由財務處負責資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項目資金必須按來源渠道和建設項目分別設賬,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學校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擠佔。"

(二)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學院專項資金主要用於重點學科建設(包括平台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包括網絡建設、圖書信息建設)、基礎設施建設。"

(三)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七條"專項資金主要用於為完成該建設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支出。"

(四)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專項資金不得用於各種罰款、還貸、捐贈贊助、對外投資、發放各種勞務獎金以及與建設項目無關的其他開支。"

四、所需資料

(一)項目申請書;

(二)項目計劃任務書;

(三)黑河學院預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報告。

五、受理

專項資金支出受理時間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發佈時間確定。承辦人(a角、b角)對各部門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相關規定,予以受理,要求經辦人現場登記。材料不齊全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內容。不符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不予受理,並説明理由。

六、核准與決定

(一)受理後,承辦人(a角、b角)按要求審核申報材料後,報分管副處長;分管副處長同意後報處長審定,處長同意後報校長審定;

(二)承辦人(a角、b角)根據處長意見,確定專項經費支出日程,由分管副處長審核,處長審定,報請校長確定後,支付中心電話通知各部門經辦人。

七、審批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准的決定,並在7個工作日內召開校長辦公會組織審核,在審核後的一週內,正式通知各部門。

八、公開公示

本管理辦法在黑河學院印發的財務處工作管理條例中長期公佈,專項經費支出將在校內辦公網上長期公佈。

九、監督檢查

按照《黑河學院關於執行規範權力運行制度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執行。

十、責任追究

按照《黑河學院關於違反規範權力運行制度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執行。

資金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為加強公司資金管理的規範性、計劃性和有序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風險管控能力,特制訂本制度。

二、範圍:本制度適用本公司內部各部門所有的收付款,制度所指資金計劃包括年度資金計劃、月度資金計劃、周資金計劃。

三、計劃原則:量入為出、整體平衡,按時編制、嚴格執行,實事求是、不虛報。

四、計劃執行:

1、各部門是資金計劃的執行部門,每月末25日前各部門將下月資金收支計劃報財務部審核,財務部有權依據公司整體預算及資金情況對各部門資金計劃進行增減調整,經財務總監與總經理商討籤批後執行。

2、執行部門需在規定的時間上報資金計劃,年度計劃在年末12月10日前上報,月度計劃在月末25日前上報,周計劃在每週四前上報。

3、各部門資金計劃應建立在對部門工作合理預計的基礎上進行編報,資金計劃需按付(收)款先後順序、付(收)款項目依次填報。

4、資金計劃的調整:除發生不可抗力因素的情況下各部門資金計劃經總經理簽發後一般不允許隨意變更調整。

5、資金付款的執行:資金付款計劃按周執行,月度資金計劃需填寫本月第幾周支付,月度內當週未執行的'付款可以遞延到下週支付,但具體付款安排財務依據情況而定,當月未執行的付款不再遞延下月執行,各部門需在填報下月資金計劃時重新提交籤批,財務部根據付款計劃及時調度資金,資金付款申請單需註明資金計劃編號和項目名稱,財務部依據簽發執行的資金計劃執行付款,無計劃的資金付款財務不予支付。緊急情況下需將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依次經財務總監、總經理特批後方可執行。

五、資金計劃表填列格式詳見附表,本制度自簽發之日執行。

簽發人:

資金管理制度 篇三

1 總則

1.1 目的

為加強XXXX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貨幣資金的管理,規範資金運作,根據XX集團貨幣資金管理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 適用範圍

適用於XXXX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關於貨幣資金的各項管理。

1.3 引用標準

1) 國家頒佈的有關財務制度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3) XX集團貨幣資金管理規定

2 職責與權限

2.1 管理要求

合理調配資金,保證公司運作需求。公司職工的薪資發放工作。同政府相關部門財政業務上的聯繫與溝通。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保障公司合法經營。依據國家相關税收法規,準確、及時地申報、繳納各項税。公司同其他單位的往來業務結算。負責公司各項費用的報支工作。

2.2 管理原則

1) 堅持全面預算管理的原則;

2) 堅持制度化、程序化規範運作的原則;

3) 堅持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原則;

4) 堅持安全、高效、統一的原則。

3 管理內容與方法

對公司擁有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收支進行管理。

3.1 崗位設置

公司設置出納一名,出納是庫存現金的唯一合法保管人,嚴格執行不相容崗位分離原則。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對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人員實行定期崗位輪換制度,每兩年輪換一次。

3.2 現金管理

3.2.1原則上公司不允許現金(即庫存現金)開支,所有支付均通過銀行轉賬完成;必須現金開支的須經總會計師同意後方可支付。

3.2.2庫存現金餘額原則上不能超過5000元,超過限額部分必須當日下午四點以前繳存銀行;法定節假日和月底庫存現金必須清零,超過限額部分應當及時繳存銀行。

3.2.3現金收入,原則上應於當日送存銀行,不得賬 外保存現金。不準將公司收入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

3.2.4現金收入都應開具收款收據,辦妥收款手續後,應在收款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章”;開具收據流程為:出納收款簽名開收據→記賬人員簽字→財務主管簽字審核加蓋財務專用章,並撕扯下二三聯,其中第二聯交記賬會計,第三聯交繳款人→財務主管退還收據本給出納。

3.2.5現金收入必須經過驗鈔機檢測,防止假幣收入。

3.2.6不準從現金收入坐支現金,禁止白條抵庫、挪用現金。

3.2.7每天工作結束後,出納要對現金進行盤點,登記《現金收支及日盤點記錄表》,做到日清月結。發現賬面餘額與庫存數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3.2.8庫存現金必須放入保險櫃內,保險櫃內只能存放公司現金及銀行票據等,不得放入個人物品。

3.2.9出納於每月末最後一天進行現金盤點,由財務部主任進行監盤,並留存相關盤點記錄備查。財務部主任至少兩個月對庫存現金抽盤一次,同時留存相關盤點記錄備查。

3.2.10任何部門一律不準私設小金庫,現金收入必須交回財務部,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截留,自行處理。

3.3 銀行賬户管理

3.3.1公司為辦理結算業務、資金信貸和現金收付等業務可在相應金融機構開設基本賬户、一般存款賬户、零時驗資户和專用存款賬户。

3.3.2公司開立銀行賬户時,必須向上級單位提出書面開立銀行賬户申請,經上級單位財務部門批准後方可辦理開户手續,並登記銀行賬户信息管理表。

3.3.3禁止出租、出借銀行賬户。

3.3.4對於6個月以上未使用且無特定用途的銀行賬户應進行銷户清理。撤銷銀行賬户需經財務負責人審核、總會計師審批;撤銷銀行賬户前,出納應與開户銀行核實賬户餘額,並向銀行交回各種重要空白憑證及各類票據,方可辦理銷户手續。

3.4 銀行存款管理

3.4.1各部門經濟往來的所有款項收付,原則上均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3.4.2出納根據審核人員轉來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驗收,審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應立即辦理收、付款手續。

3.4.3出納辦理收款後,應立即在收款憑證上加蓋“銀行收訖”章,複核會計審核銀行付款票據無誤並加蓋銀行預留印鑑章之法人名章後,應立即在付款憑證上加蓋“銀行付訖”章。

3.4.4每月五日前,主管會計索取銀行對賬單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3.4.5財務部主任按月檢查銀行賬户的使用情況,核對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是否相符,保證銀行存款安全、完整,每季末向總會計師報送賬户餘額及使用情況。

3.5 銀行票據管理

3.5.1出納負責銀行票據的管理,並負責建立支票、匯票等銀行票據收、支、領登記簿。

3.5.2業務經辦人員在領取銀行支票時,必須按要求在“支票登記簿”上進行登記、簽字,並同時在支票存根上簽字。

3.5.3採用銀行匯票結算的,辦理匯票時,由出納親自去銀行辦理。銀行匯票辦妥後要進行登記,並由收票人攜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身份證及收據領取票據。

3.5.4需要辦理匯兑、銀行匯票結算業務的,業務經辦人員要將收款單位、開户銀行、賬號等事項在“費用報銷單”備註欄中填寫清楚。

3.5.5出納在簽發支票時,要按規定將各項目填列齊全,包括: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大小寫)、用途等項目。不得簽發空白支票或逾期支票。收款單位必須同發票註明收款單位相同。

3.5.6支票作廢時,需要換取支票的,將作廢支票交回,由原業務經辦人確認,經出納核實後,財務部主任簽字後,再簽發支票。

3.5.7加強銀行承兑匯票的統一管理,嚴禁商業匯票結算,違反規定一律以違紀處理。

3.6 網上銀行管理

3.6.1開通網銀電子支付業務,應當與銀行簽訂網上銀行操作協議,明確雙方在資金安全方面的責任與義務、交易範圍等。

3.6.2網銀電子密鑰應按職責權限,分別由出納、複核會計、財務負責人單獨妥善保存,每次付款後必須立即拔下,並對電腦系統進行清理。

3.6.3網銀電子支付應遵循嚴格的電子審批流程,即:會計制單→複核會計審核→財務負責人審批→出納填寫提交→主管會計複核→財務負責人審批→結束。

3.6.4網上銀行電腦和網銀電子密鑰應每4個月必須更改一次密碼;網銀電子密鑰每次移交後,應對密碼進行重新設定。

3.7 銀行預留印鑑管

3.7.1銀行預留印鑑實行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主任保管,法人名章由主管會計分開管理。

3.7.2使用銀行預留印鑑必須辦理用印登記審批手續,經辦人填寫《財務部用印登記薄》交由會計人員審核,最後由財務主管審批簽字後,方可蓋章。

3.7.3印鑑保管人工作調動或零時請假,應辦理印鑑交接手續,登記《印鑑交接登記簿》後方可離職或離開。

3.8 主要風險與關鍵控制

3.8.1主要風險

隨意開立賬户,坐支資金,發生資金保管安全風險,超權限對外擔保、對外借出款。

3.8.2關鍵控制

1)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 不得由一人辦理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3) 財務印鑑章應由會計和財務主管分開管理。

4) 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的所有全部印章。

5) 未經審批,嚴禁使用加蓋財務專用章和印鑑名章。

6) 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各單位應明確專人負責對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註銷等環節的管理,並專設登記賬薄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7) 餘額調節表必須由會計人員進行編制,相關聯的對賬單也必須由會計人員親自索取,嚴禁出納進行上述業務操作。

8) 網銀電子密匙個人操作密碼應不定期進行更換,防止被盜,造成資金損失和信息外漏。

9) 財務管理軟件個人操作密碼應不定期進行更換,以防財務數據外漏。

4 附則

4.1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4.2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附件:

1、現金盤點記錄表

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3、現金收支及日盤點記錄表

4、有價證券盤點表

有關企業資金的管理制度 篇四

(一)資金日常管理

1、資金定義:貨幣資金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停留於貨幣形態的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它貨幣資金。一切收支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公司的有關規定。

2、庫存現金的管理:原則上公司庫存現金餘額不得超過銀行核實庫存限額規定。現金的支出須符合現金使用範圍規定。出納人員須將公司庫存現金存放至公司保險櫃處,並妥善保管其密碼和鑰匙。每日需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並編制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財務經理應至少每月對庫存現金進行一次盤點抽查。

3、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的管理:遵照銀行相關規定進行管理,每日需編制銀行存款日記賬,按月取回各銀行對賬章,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與銀行對賬單作為會計檔案進行裝訂存檔保管。

(二)資金支出管理

1、財務部是貨幣資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饋的職能部門。其它職能部門凡涉及貨幣資金的收支信息,必須及時反饋到財務部。對外簽署的涉及款項收付的合同或協議,應向財務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據有關合同、協議辦理手續。無合同、協議的(或無有效合同、協議),財務部有權拒絕辦理。

2、資金支出必須依據審核完整無誤的單據中金額進行支付,嚴禁“無票”支出,嚴禁“白條”抵賬。

3、各項資金支出原則上需根據預算進行撥付。同時,各部門對於資金支出應提前與財務部進行申請(1萬元以內的資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請,3萬元以內的資金支付,需至少提前兩天申請,3萬元以上的資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請),以便財務部備款。

3、各類支出相關細則管理如下:

(1)、個人借款支出

a、公司員工因公幹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項,由申請人填寫借款單,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經理審核後由公司副總和公司總經理進行審批。出納人員根據上述審核完整無誤的單據,向借支人支付款項。

b、個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則上個人借款為1000元(含)以下,通過現金方式支付;個人借款為1000元以上,通過轉賬方式支付(轉入員工工資卡內)。

(2)、零星費用報銷支出

a、操作流程根據公司費用報銷制度執行,出納人員根據審核完整無誤的單據,進行款項支付。

b、零星費用報銷方式:原則上費用報銷為1000元(含)以下,通過現金方式支付;費用報銷金額為1000元以上,通過轉賬方式支付。

(3)、商品採購貨款和大額行政採購支出

a、由採購人員填寫採購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副總、總經理相關節點人員審核後,方可進行款項支付。

b、應依據我司與供應商合同約定進行付款,原則上此類款項必須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4)內部轉款及其他支出

我司向關聯單位轉款,必須依據董事長、總經理審核的轉款單,進行款項轉出。

(二)資金收入管理

1、公司銷售收入原則上通過轉賬方式收取,各部門應提前向財務部瞭解“轉入户”具體詳況。

2、對於少數客户以付現方式向我司支付貨款情況,應至少由一名業務部人員陪同行政部銷售後勤人員向其收取現金。銷售後勤人員收取現金後,應於一個工作日內交至財務部出納處,出納再向開具收款票據。對於個別客户需先行開具票據再付現情況下,由銷售後勤人員向財務部領取已開票據,再由銷售後勤人員持該票據去完成收款後,於一個工作日內將款項交至財務部出納處。

3、對於上述第“2”點關於收取客户現金情況重點説明如下要點:

a、至客户處收現,由銷售後勤人員收取(但應至少有一名業務人員陪同),銷售後勤人員對資金的安全性負責。

b、銷售後勤人員收現後,應於一個工作日內交至財務部出納處。

c、對於收取的款項,任何人員不得侵佔、挪用。

四、財務部出納人員每日向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報送資金日報表。

企業的資金管理規章制度 篇五

1、每次用款前要上交資金申請表及支票申請單,各部門簽字後才能付款,並且付款前必須提供發票,發票單位名稱必須與付款單位名稱一致。

2、股份制項目必須在簽完股份制協議後預先估計前期至少一個月內需先墊資的金額並在協議後的一個星期內所有股東按比例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項目上所有用款(包括備用金、工資、材料款等等)都應向公司申請並支付給項目部或相應的單位。

3、股份制項目部人員應記現金流水帳(包括所有現金支出)和項目總資金流水賬。以便於各股東及時瞭解資金動向等。

4、項目上的工資由項目提出計劃然後報至公司,有各相關部門簽字後公司統一發放。發放前各班組準備好工資單及借條!

5、項目上小額備用金應該先提出申請,然後有項目上專人保管。單據應該有相關經辦人,項目經理,各在現場的股東簽名才能支付!每月上報公司。

6、項目上的收入(押金、罰款以及廢品買賣)應開具收據,收據有公司提供並蓋公司章,辦理收入收據時至少有3人簽字(經辦人、材料經理、項目負責人),並且每月上繳公司併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