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公司的用人原則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第3條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使用,保證動態平衡。
第4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平、公正,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個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個員工的工作業績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並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5條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從事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1)依據公司業務實際需要,研究組織職責及權限劃分方案及其改進方案。
(2)負責制定公司人力資源戰略規劃,配合公司經營目標,根據人力分析及人力預測的結果,制定人力資源發展計劃。
(3)設計、推行、改進、監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業流程,並確保其有效實施。
(4)建立廣泛、暢通的人才輸入渠道,儲備人才。
(5)建立和維繫良好、穩定的勞動用工關係,促進企業與個人的共同發展
(6)致力於人力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和利用,強化人力資本的增值。
(7)創造良好的人才成長環境,建立不同時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及暢通的人才選拔渠道。
(8)致力於組織隊伍建設,建立一支具有奉獻精神的,精幹團結的核心骨幹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確保人力資源工作符合公司發展方針並日趨科學化、規範化。
(10)負責公司定崗定編、調整工作崗位及內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錄用政策並組織實施。
(12)管理公司勞動用工合同、員工人事檔案。
(13)負責員工異動的管理工作。
(14)負責員工考勤、人事任免及獎懲工作。
(15)制定員工的薪資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訓制度,組織開展員工的教育培訓。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員工的考評,重點是員工的績效考評。
(18)負責公司與外部組織或機構的人事協調工作。
(19)指導、協助各部門,做好人事服務工作。
(20)其他相關工作。
第6條公司實行全面人力資源管理,各部門須由第一負責人主管本部門人力資源工作,有義務提高員工工作能力,創造良好條件,發掘員工潛力,同時配合人力資源部傳達、宣傳人力資源政策,貫徹執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饋信息。
第三章員工及編制
第7條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試用、臨時、兼職人員,均為公司員工。公司將員工劃分為管理人員、技術開發人員、市場營銷人員、一般行政人員、工人及其他人員五大類別。公司員工的基本行為規範包括:
(1)熱愛祖國,熱愛公司。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認同公司文化,與公司同舟共濟,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
(4)勤奮、敬業、忠誠。
(5)嚴守公司祕密。
(6)保證公司財產安全。
第8條人力資源部須就各項工作職責的任務以及工作人員的條件等進行分析研究,製作“職務説明書”,作為員工聘用、管理、考評的依據。
第9條公司實行定員定崗定編管理,在保證經營運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條根據編制,本公司應定期召開人力檢查會,就現有人員工作能力、流動率、缺勤情況及應儲備人力與需求人力進行正確、客觀的檢查及建議,作為人力資源部制定人力計劃和開發人力來源的依據。
第11條各部門如需增補人員,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並填寫《人員增補申請單》,交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12條人力資源部受理人員增補申請時,應審查所申請人員是否為編制內需求,其職位、薪資預算是否在控制之內,增補時機是否恰當。審核通過後提出正確的擬辦建議,呈總經理審批。
第四章招聘管理
第13條公司將招聘劃分為計劃內招聘、計劃外招聘、公司戰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進人才。(1)計劃內招聘須經用人部門的上一級領導批准,人力資源部依據人員編制計劃實施控制。
(2)計劃外招聘由董事長審批。
(3)公司戰略性招聘實行專項報批,由總經理提出申請,報經董事長審批。
第14條計劃內招聘程序為:
(1)用人部門填寫《員工招聘計劃書》及《職務説明書》,並提供筆試考卷(針對需要筆試的招聘),報上一級領導審批通過後,在招聘開始前3日,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決定招聘方式,併發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門依據求職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篩選,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4)用人部門主持進行面試,人力資源部或公司領導視需要情況參加。
(5)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組織筆試。
(6)面試後3日內(需筆試的`為筆試後3日內),用人部門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面試評價表或筆試結論。人力資源部收到後,實施終審,終審有權否決。
(7)人力資源部向終審合格的人才發出錄用通知書。
(8)員工報到入職。
(9)員工背景調查。
第15條計劃外招聘程序:計劃外招聘首先經董事長批准,然後履行計劃內招聘程序。
第16條戰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資源部根據總經理提供的經董事長批准的招聘計劃,組成招聘小組。
(2)招聘小組對人才進行初步選擇。
(3)用人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面試、筆試。
(4)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終審,終審合格者發出錄用通知書。
(5)員工報到入職。
(6)員工背景調查。
第17條特殊渠道引進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進人才,限於高級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為:
(1)各類渠道直接向董事長推薦人才,或者由人力資源部委託獵頭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資源部組成招聘小組,由董事長親自主持初試。
(3)素質測試。
(4)招聘小組綜合評定,必要時聘請人力資源專家協助。
(5)錄用。
(6)人力資源部為人才辦理入職手續。
第18條經核定錄取人員,報到時須攜帶下列資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證複印件;
(3)體檢表;
(4)畢業證書複印件;
(5)學歷證書複印件。
第19條人力資源部應引導新入職人員依程序辦理下列工作:
(1)領取員工手冊及工作卡;
(2)領取考勤卡並向其説明使用方法;
(3)領制服及制服卡;
(4)領儲物櫃鎖匙;
(5)如有需要,填寫“住宿申請單”;
(6)登記參加勞保及參加工會;
(7)視情況引導其參觀及安排職前訓練有關準備工作。
第20條公司實行員工擔保制度,新進人員報到工作後,應進行第一次對保,以後每年度視有無必要複核一次,並予記錄。對保分親自對保及通信對保兩種。被保人如無故離職,導致移交不清,本公司應發“保證責任催告函”,並作好採取司法處理的準備。
第21條人事部依據報到程序辦理以下事項:
(1)填寫“人員報到記錄簿”,登記“人員狀況表。”
(2)登記對保名冊,安排對保。
(3)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薪酬核定。
(4)收齊報到應繳資料連同甄選名單建立個人資料檔案,編號列管。
第22條人才試用規定:
(1)除特殊渠道引進的人才外,其餘人員試用上崗前,均須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用人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對新進人員進行上崗指導。
(3)新員工試用期為3~6個月。特殊人才經董事長批准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
第23條正式聘用規定:
(1)試用期滿,直接主管部門嚴格對照《職務説明書》的任職資格,如實填寫《試用員工評定表》並提出意見,意見包括:同意轉正、予以辭退、延長試用期。
(2)人力資源部審查,決定是否採納直接主管部門的意見。
(3)凡需延長試用期限,其直接主管與中層管理人員應詳細述説原因。不能勝任者予以辭退,試用期事假達5天者予以辭退,病假達6天者予以辭退或延長試用期,存在遲到、早退達三次或曠工記錄者予以辭退。
(4)試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單位離職證明後,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定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滿,按雙向選擇續簽合同,續簽合同的合同期限見“第五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五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24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都必須按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第25條勞動合同簽訂規定:
(1)試用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試用協議》,用以明確試用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2)臨時或兼職員工與公司簽訂《臨時(兼職)勞動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
(3)試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員工在接到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後5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內簽訂勞動合同,應及時説明理由,否則視為自動延長試用期。
第26條勞動合同期限規定:
(1)公司高層領導職務15年。
(2)中級管理崗位職務10年。
(3)中級以下管理崗位職務5年,一般技術人員3年,一般行政人員和工人為1年。
(4)正式員工如不願按要求的年限簽訂勞動合同,可與公司協商勞動合同年限,協商年限須人力資源總監批准。
第27條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28條員工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書面聲明無原單位或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第29條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並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願,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接到通知3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籤且未作説明,即視為自動待崗。
第30條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繫到新工作部門的,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願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亦應終止。
第31條人力資源部於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32條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33條員工在試用期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非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辦理離職手續。
第34條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辦完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前應堅持本崗位工作,不得在外應聘、兼職和就業。
第六章員工檔案管理
第35條員工檔案包括:
(1)員工求職資料;
(2)職位申請登記表、應聘人員面試評價表、試用員工登記表、新員工聲明、試用合同;
(3)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外語等級證書、各種資料證以及其他相關證件的複印件;
(4)員工檔案照片;
(5)員工轉正申請表、員工履歷表、聲明、勞動合同;
(6)員工異動申請表、異動交接手續;
(7)其他反映員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條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統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送交人力資源部保管;駐外機構在當地招聘的人員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並將所聘人員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彙總後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37條人力資源部對收集的歸檔材料按規定進行整理、裝訂並按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為確保檔案准確,每半年對內部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同時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當年離職員工檔案,並將離職員工檔案移交公司檔案館保存。
第38條查閲、借閲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級及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的檔案。查閲、借閲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閲(借閲)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查閲、借閲檔案者負有保密義務和保管責任。
第七章幹部任命制度
第39條公司設有行政管理職務、市場管理職務、技術管理職務,每一位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規劃發展方向。
第40條擔任管理職務的人員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1)誠實正直,堅持原則,廉潔奉公,一切從公司利益出發,不循私情。
(2)經測試證明思維能力、領導能力、監控能力、組織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識超前。
(3)具備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高層管理人員需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中層管理人員需5年以上工作經驗,中層以下管理人員需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上一年度目標任務完成,績效明顯,證明具備較強的管理能力。
第41條幹部任命規定:
(1)董事、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2)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3)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命;
(4)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任命;
(5)其餘管理職務由分管總監(副總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後,由人力資源頒發任命書。
第8章員工異動管理
第42條員工異動包括:調動、待崗、休長假、辭職、辭退、資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條出現員工異動,原工作部門應監督其及時辦理異動手續,若因部門管理不善,離職人員帶走公司財物和技術祕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第44條員工異動的主管部門是人力資源部,其他部門無權對員工異動作出批准決定。凡未經人力資源部認可的私自異動均為無效異動,當事人將受到相應處罰。
第45條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的部門變動,調動方式包括兩種:
(1)新工作部門因工作需要,經與擬調動員工原部門領導協商同意的員工調動;
(2)員工認為現工作崗位不適合,經與新工作部門聯繫,並得到原工作部門同意的員工調動。
第46條員工內部調動須經原工作部門領導及上一級領導和新工作部門領導及上一級領導簽字同意,公司人力資源總監批准,在辦理完異動交接手續後方可到新工作部門上崗。
第47條員工內部調動程序為:
(1)員工調出、調入部門協商調動事宜;
(2)調動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異動申請表》和《員工交接手續登記表》;
(3)調動員工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4)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報人力資源部批准;
(6)調動員工到新工作部門工作。
第48條員工外調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員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協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員工資格,但由新公司發放其薪資並解決福利。
(1)員工的外調由公司安排,員工無權主動提出外調。
(2)員工外調須經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經人力資源總監批准和總經理批准,並辦理異動交接手續。
(3)員工外調,公司將與員工新公司簽訂《員工租借協議》。
(4)外調員工外調期滿回公司,應由外調單位出具外調期間工作評價,作為員工考評檔案存檔。
(5)外調員工必須嚴格保守公司祕密,不得損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條員工待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員工不適合現任工作崗位,被用人部門退回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適合工作者;
(2)部門人員精簡,被用人部門退回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適合工作者;
(3)接到續簽合同,逾期未籤,且未説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離職者;
(4)主動申請待崗獲批准者。
第50條待崗程序為:
(1)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2)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待崗手續。
(3)待崗。
第51條待崗期間只發放最低生活費,按當地政府規定標準發放,待崗者待崗期間不享受福利。
第52條待崗者如果在待崗期間另謀職業,須先按辭職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否則視為違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第53條待崗期限為3個月,若待崗期滿未能聯繫到接收單位,按員工辭退辦理,特殊情況經人力資源總監批准者可延長待崗時間,但當法律規定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具備時,應當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第54條公司正式員工因各種原因較長一段時間不能正常工作,經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內的員工資格,當原因消除時允許該員工再次上班,此為休長假。
第55條休長假辦理程序為:
(1)休長假員工提前5個工作日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
(2)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3)人力資源部和總經理批准。
(4)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簽訂合同期內休假協議。
(6)休假。
第56條休長假者不連續計算工齡,再次上班時視為試用新員工。
第57條休長假期間不發放工資、津貼,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條辭職是指員工因本人原因離開公司而與公司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辭職辦理程序為:
(1)辭職員工提前30天(試用期員工可以不提前)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
(2)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3)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4)人力資源部批准。
(5)員工離職。
第59條員工辭職手續辦理完,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第60條員工辭職必須辦理辭職手續,對未提出辭職申請或辦理正常辭職手續即離開公司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
(1)對自動離職者,公司將作除名處理。
(2)員工自動離職後,其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在2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遞交員工異動説明,異動説明應經部門領導簽字,並寫明員工離崗時間。
(3)員工自動離職,其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在2日內到財務、物資、金融等職能部門查清該員工是否有財、物問題,如有問題應及時報行政部,由行政部轉法律顧問。
第61條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將被公司辭退: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不能勝任應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
(5)待崗達3個月仍無用人部門接收;
(6)1年內兩次待崗;
(7)《勞動合同》期滿,用人部門不同意續簽合同。
此外,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瀕臨破產,需裁減人員時,公司可辭退員工。
第62條辭退員工程序如下:
(1)部門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並出具辭退員工事實依據。
(2)部門上一級領導審批同意。
(3)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4)人力資源部批准。
(5)辭退。
第63條中級管理人員辭退,最終審批權屬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辭退,最終審批權屬董事長。
第64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對員工實行資遣:
(1)公司歇業或轉讓;
(2)公司嚴重虧損或業務緊縮;
(3)因不可抗力暫停營業一個月以上;
(4)業務性質發生重大變化而原有員工不再適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條資遣費標準如下:
(1)有效工作時間在一年以內者,發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2)有效工作時間一年以上三年以內者,發放相當於三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3)有效工作時間三年以上的,在發放相當於三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的同時,每增加一年,增發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第66條資遣順序為:首先是在職期間有違紀行為並受到處罰者,其次是工作績效差者,再次是工齡相對較短者,最後是職務低於他人者。
第67條員工在收到資遣通知後,應於一周內辦理離職手續,逾期作辭退處理且不發放資遣費。
第68條當公司再次招聘時,被資遣人員可以優先錄用,並且可以連續計算以前工齡。但再遇資遣,只按新工作年限發放資遣費。
第69條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公司將予以除名:
(1)自動離職,未按公司規定辦理相關辭職手續;
(2)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天或連續曠工3天;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
(4)違抗命令或玩忽職守,情節重大;
(5)聚眾曠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工作和生產秩序;
(6)盜用公司印信,或塗改文件者,或者偽造證件;
(7)年終考核不合格,經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職;
(9)利用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技術與經濟商貿活動;
(10)泄露公司重大機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犯有嚴重經濟問題,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
(12)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其他行為。
第70條對擬除名的員工,由相關部門提出書面報告,人力資源部核實,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人力資源部發出除名通報。
第9章考勤制度
第71條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為:
10月1日~4月30日實行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實行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
第72條病假規定:
(1)請病假須持市級以上醫院休假證明。
(2)中級管理人員及以下職位人員,休病假審批權限為:2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總監)批准,3~5天由總經理總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長批准。
(3)高層領導休病假審批權限為:5天以內須經董事長辦公室審批,5天以上須經董事長審批。
(4)對於公司正式員工,休病假1個月以內,按70%發放工資,1~3個月以內,按50%發放工資;
超過3個月以上不發工資。
第73條事假規定:
(1)請事假須提前1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1天之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之內由公司分管副總(總監)批准,4~7天由總經理批准,7天以上由董事長,獲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事假無薪。
(3)試用期員工請事假,應延長試用期。
第74條婚假規定:
(1)達到法定婚齡的員工(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3天。
(2)達到法定晚婚年齡的員工(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7天。
(3)婚假須至少提前1周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條產假規定: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享受產假。
(2)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期間,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檢查假,該假為有薪假。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產假為90天,持醫院證明的難產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產假15天。
(4)產假結束後需續假的,按事假處理。
(5)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或死產的憑醫院證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發放工資。
(6)妻子分娩,男員工可享受5天護理假,護理假無薪。
(7)產假、護理假均須提前一個星期憑生育指標和結婚證申請。
(8)產假、護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條喪假規定:員工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憑親屬死亡證明覆印件或病危通知書休假5天,該假為有薪假。
第77條年休假規定:
(1)工齡1年以上的中級以上管理人員,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齡1年以上的中級以下管理人員,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個星期申請,上級負責人批准後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為有薪假。
第78條遲到、早退規定:
(1)上班推遲到崗30分鐘以內為遲到;
(2)提前離崗30分鐘以內為早退。
第79條曠工規定:
(1)曠工最小計量單位為半天。
(2)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
(3)無故不到崗,或者不請假不到崗,或者未獲准假不到崗為曠工。
第80條考勤執行
(1)考勤統一由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執行。
(2)員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請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須按時統計,遲報、錯報、不報將對考勤員實施處罰。
(2)考勤由稽查部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弄虛作假者重處。
第81條考勤處罰:
考勤處罰按下表執行:
第10章員工培訓
第82條公司員工培訓的種類包括:新員工培訓、試用轉正培訓、轉崗晉級培訓、在職培訓和特殊專項崗位培訓。
第83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計劃的制定。
(1)於每年12月底之前,根據公司次年總體經濟目標,結合培訓需求調查,制定培訓目標和計劃,報人力資源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各部門應於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訓需求,報人力資源部。
(3)培訓計劃的內容包括:培訓種類;培訓對象和培訓目標;培訓的時間和地點;培訓內容形式;培訓教師及培訓教材;培訓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協助部門和負責人;費用預算;培訓考核及效果評估。
第84條新員工培訓規定:
(1)新員工在上崗前,一律參加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的新員工培訓。
(2)新員工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經營理念、公司發展歷史及現狀、行業狀況、公司組織機構、各部門的功能和業務範圍、規章制度、員工行為規範。
(3)新員工培訓原則上每月組織一期。人力資源部在培訓前3日嚮應參加培訓的新員工所屬部門發出培訓通知。接到通知後,原則上應組織全部新員工參加,如果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培訓,應在收到通知後24小時內向人力資源部遞交由部門領導批准的報告,經人力資源部審核以後,參加下一期培訓。
(4)新員工培訓由內部管理人員擔任講師。
(5)新員工培訓每期時間為一個星期,採用講座、參觀、軍訓三種方式。
(6)新員工培訓材料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授課教師提供的教案及培訓錄音整理稿編制。
(7)新員工培訓結束後,實行統一考試,考試不合格,予以辭退。
(8)人力資源部設計《培訓評估表》,於培訓結束時交由培訓學員填寫。人力資源部彙總後對本期培訓效果作出評估,包括對培訓教師、培訓內容、培訓形式及技巧和培訓實施等各方面評估。
(9)新員工培訓合格是轉正的重要條件之一,未參加培訓的新員工不予轉正。
第85條在職培訓的規定:
(1)在職培訓不定期,原則上將時間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體員工每年均須參加培訓,並且不低於30課時,培訓考試成績將作為考評依據。
(3)在職培訓方式包括:聘請業內資深人士到公司授課;參加學術交流、專家講座;現場參觀考察、交流、研討;網絡遠程教學;到同類領先企業研修。
(4)在職培訓內容:
1)管理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市場及技術發展趨勢、企業發展案例、企業文件和法規的深入領會及理解、企業管理現狀與市場戰略、社交、公關、禮儀等。
2)技術研發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技術發展動態及趨勢、新技術發展及運用情況、語言能力的強化、企業文化等。
3)金融、財務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金融法規、財政法規、税務法規、工商管理法規、金融新運作方式及管理法規、市場發展動態與財務的融合、企業文化在財務運作中的實際應用等。
4)市場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市場發展動態趨勢、市場運作經驗及教訓、市場行為學、營銷學、政府行為學、公共關係、宣傳、廣告、傳媒、企業文化戰略、CIS應用等。
(5)後勤服務類職員培訓內容:後勤服務與市場的關係、後勤服務與管理的關係、倉儲及採供管理、後勤服務與財務的關係、企業文化在後勤服務中的實際運用等。
(6)行政助理類職員培訓內容:現代祕書學、公關、禮儀、社交、協調訓練、電腦及網絡技能培訓、文字處理技能、藝術教育和形體訓練、企業文化與個人的工作關係。
第86條試用轉正培訓、轉崗晉級培訓和特殊專項崗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需要組織實施。
第11章員工考評
第87條員工考評的目的包括:
(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地分析和評價公司員工的素質、能力及工作實績,適時向領導提供真實可靠的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相關數據。
(2)通過考評正確實施獎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全面提升員工績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續高速發展。
第88條員工考評結構:公司員工考評由業績考評、能力考評和態度考評三方面構成。
第89條員工考評原則包括:
(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原則。統一考評標準及程序,科學制定考評表及指標,多渠道收集考評信息,及時處理考評投訴。
(2)絕對性評價原則。以事實為依據,按照職務職能標準對員工的工作行為進行評價,而非人與人之間的相對評價。
(3)分析性評價原則。按事先確定的考評要素及重點逐條進行觀察、判斷、分析和評價,而非對人進行總體評價。
第90條考評層次規定:
(1)高層管理者由董事會考評。
(2)中層及以下人員實行三方考評,三方成績彙總為考評最終成績。此處“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級、直接下級、服務部門,三方所佔權重為30%、30%、40%。
第93條績效考評的程序
(1)考評開始日10天前,人力資源部做好考評準備工作,併成立考評小組,專門組織考評工作的開展。
(2)考評開始日5天前,下達考評通知,要求各部門做好考評準備。
(3)考評實施。
(4)人力資源部審核、整理、複核考評表,計算考評成績,填寫績效考評成績統計表,編制並上報績效考評綜合報告。
第94條考評結果的保管與查閲:
(1)績效考評成績統計表、素質考評成績統計表以及專項考評資料存入員工檔案。
(2)員工履行查閲手續後,可以查閲本人的考評成績。
(3)考評成績的查閲按人事檔案查閲有關規定執行。
第95條考評申訴規定:
(1)被考評者若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疑問或有不同意見,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訴。
(2)人力資源部必須在接到申訴後一週內聽取有關考評者的意見,擬定申訴處理意見經各方協商後通知申訴員工。員工若依然有異議,可以越級申訴。
第12章工資及福利
第96條公司薪酬管理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1)保證生活、安定員工的原則。
(2)有利於能力開發原則。
(3)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係原則。
(4)工資增長率低於勞動生產增長率,工資增長率低於利潤增長率的原則。
(5)綜合核定原則,即員工薪酬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第97條公司實行年薪制與月薪制並存的工資體制。
(1)公司中層以上管理者實行年薪制,其餘人員實行月薪制。
(2)年薪分為5個檔次15個等級(如下表),根據員工實際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具體人員的年薪標準。
(3)享受年薪制的員工,年薪的60%按月發放,其餘40%在年終時根據目標完成情況核算發放。
(4)享受年薪的員工均須每年與公司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責任,作為年終考核和發放年薪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98條在實行月薪制的員工中,又分計件工資、提成工資和結構工資。
(1)生產一線人員實行計件工資。
(2)營銷一線人員實行提成工資。
(3)其餘人員實行結構工資。
第99條實行計件工資的生產一線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件薪構成。
(1)基本工資根據生產人員技術、資歷、工齡等由人力資源部確定,分為6個級次:
(2)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3)件薪按公司《定額手冊》規定的具體標準執行,定額手冊由技術開發部會同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制定和修訂。
第100條實行提成工資的營銷一線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提成構成。
(1)基本工資根據營銷人員能力、資歷、業績等由人力資源部和營銷部確定,分為6個級次:
(2)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3)銷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營銷管理手冊》執行,該標準由營銷部會同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制定和修訂。
第101條實行結構工資的員工,工資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
(1)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依據崗位要求、工作量和難易程度、員工能力和素質、員工前期業績,對每一位員工實行定級,共分為9級,如下表:
(2)員工根據不同級次,享受不同的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
(3)對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4)績效工資根據考核情況發放,最低可以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條實行月薪的員工享受半年獎(每半年發放一次),半年獎金額最低為0元,最高為該員工前6個月平均月收入的兩倍,具體金額根據半年考核確定。
第103條月薪以及年薪按月發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銀行轉賬方式發放。
第104條工資實行保密發放。
第105條薪資崗位職員須負責工資明細表和總額表的製作、報批、統計、彙總,並於次月初將工資發放總表分別報財務部,同時負有保密的責任,若薪資崗位工作失誤造成泄密事件,將對其嚴懲直至除名。
第106條工資薪酬實行統一管理,駐外機構人員工資統一由總部核定、發放(每月6日通過銀行轉賬到員工工資卡上)。
第107條人力資源部在發放工資時,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項目的詳細説明,若員工當月工資有誤,可到人力資源部查詢。
第108條凡公司正式員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勞動保護、培訓、住房補貼、健康檢查、社會統籌保險、傷殘傷亡撫卹。
第109條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訓、健康檢查按公司制度執行外,其餘均按照國家和地方法規定標準執行。
第13章附則
第110條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111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9
1、每月20日前完成公司勞資報表,遲報一天罰款五元;
2、每月10日前辦理好退休送報手續,漏報一人罰款十元;
3、每月5日前審查完成各部門車間考勤表,遲一天罰款五元;
4、每月8日前審核完成車間計件工資表並送財務,遲一天罰款五元;
5、每月養老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6、每月醫保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7、每月住房公積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機數據統計,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9、每月30日前完成計件車間工資核算,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0、每月8日前將公司內工資異動單送財務,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1、按照年度計劃進行培訓,全年少一次罰款二十元;
12、每年3月前完成養老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3、每年3月前完成醫保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4、每年3月前完成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5、每年3月前完成工傷保險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6、在公司招聘員工中,按時辦理試用和轉正手續,未按時辦理一人次罰款二十元;
17、年終未制訂下年度工作計劃,罰款一百元;
18、年終未按規定時間上報社保局和統計局的《勞資報表》,罰款一百元;
19、未按規定完成gmp檔案的整理,罰款五十元;
20、發揚團隊精神,積極做好部門間的協作工作,在協作工作中因我方原因造成失誤,每次罰款五十至二百元。
以上部份工作需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才能完成,否則其責任由相關部門承擔。
公司人力資源部
xxxx年xx月xx日
為了加強學校人力資源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根據教學和服務需要,擬訂用人計劃,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按照“公開、公正、公平、擇優錄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由校辦具體負責。其中,招聘老師由教務處組織考試和考核並提出聘任意見。其他人員由分管副校長提出聘用計劃,辦公室組織考察,根據考察結果提出聘用意見。所有待聘人員,必須由董事長確認簽字。人員一經錄用,在一週內由辦公室負責與聘用人員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一個月後進行綜合考核,符合條件的轉為合同制職工管理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學校將根據職工個人表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錶現突出的,勞動合同時間可定為長期或無固定期限。
二、招聘教師時,應將其能否勝任班主任工作作為第一條件。既能勝任班主任工作,又能上講台授課的,可以錄用。不能勝任班主任工作的不予錄用。對安排班主任工作而不幹的,或者目前已在班主任崗位而不願意乾的教職工,學校將停止安排其它工作。
三、學校根據每學期的課時量,可以酌情聘請兼職教師。兼職教師的課時工資根據其試講情況及面談情況而定。
四、對與學校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教職工,學校都將為其購買
社會保險。
五、每月25日由校辦牽頭,各業務科室配合,按制度規定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本人工資掛鈎,學校將在次月15日前將上月工資發放到位。
六、學校將按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申報、辦理社會保險。按公積金管理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費業務。個人承擔部分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七、嚴格執行《勞動合同》。由於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所有聘用人員提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只能在寒暑假提出,以便學校進行統籌安排。聘用人員提前單方面解除合同視為違約,學校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賠償學校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學校出資送出去培訓的教職工,應與學校簽訂培訓合同,約定服務期限。被培訓人員若違約,應負賠償責任。學校鼓勵教師自學成才,並根據其表現給予適當的獎勵。
八、所有聘用人員因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批准後的三天內將工作進行徹底移交,歸還所有領用、借用物品,結清在財務的借款手續,填寫《離職人員工作移交清單》和《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經董事長批准後方可離校。其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在三個月後方可領取,以防止由於人員流動給學校帶來損失。
九、學校要客觀公正地對待幹部職工在工作中的成敗得失,實事求是地將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人員推薦到領導崗位和教學管理崗位上來。
十、凡違反上述規定給單位或職工帶來損失的賠償其損失,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國家《勞動法》及公司有關規定,為保證員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管理辦法,本辦法適用範圍為:公司全體管理層、作業層執行五天半工作日的員工。請各部門遵照執行。
一、加班時間
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半工作日。
工作日19點至次日早7點、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值班,均屬加班範疇。
二、加班管理
1、工作日19點至各分公司制定的晚間前台值班截止時間,一般管理人員、作業層員工值班均可申報加班或予以同等換休時間。前台值班截止時間後,遇有業主、公區報修需要工作所計時間可填報加班,其餘時間不予計算加班,可安排適當時間換休。
2、公休日值班原則上不予申報加班,但應安排員工在一週內給予同等時間的倒休。
3、國家法定節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3天、十一3天)員工值班均可申報加班。
4、因員工本人原因,在工作時間未完成工作任務,領導責令其加班完成的工作時間不得申報加班。
5、執行倒班或實行四班三運轉工時制的員工不得申報加班。
6、因公出差期間佔用公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員工不予確認加班。
7、未申報、補報加班手續而發生的超時加班不予申報加班。
8、專職司機的加班
a)、正常工作時間以外早七點前、晚七點後出車,可申報加班。
b)、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出車需經所在單位領導籤認,公司行政部核審後,可申報加班。
9、員工每月加班累計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10、操作層部分員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崗位有:消除中控值班、變配電值班、空調運行值班、公共秩序維護、環境衞生維護、電梯運行及維護、工程維修。以一年為週期計算工作時間。加班時間以年休假的方式補休,以確保員工的身體健康和工作任務完成,累計加班時間超過年休假的,按加班計算。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
三、加班申報
1、各分公司在每月上報考勤的'同時上報下月員工值班安排表。
2、各部門經理要認真審核本單位每月《加班彙總審批表》。合理安排員工倒休與輪班,保證員工有充足的休息時間。每月《加班彙總審批表》隨考勤表一同於每月20日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對虛報加班的行為的責任人,一經確認公司將給予責任人嚴肅處理。
一、目的
為規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流程,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人員。
三、工作職責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編制、修訂,全體員工需遵照執行。
四、工作程序
本制度規範了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基本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人員定編、招聘、錄用、試用與轉正、內部異動、離職管理。
(一)人員定編
1、每年年末由人力資源部在充分了解公司次年年度經營目標的基礎上,與公司總經理、分公司總經理及各分管副總共同溝通修訂公司組織架構圖及崗位配置情況。
2、人力資源部根據溝通後的公司組織架構圖及崗位配置情況編制《人員編制表》(附件1),經各分公司總經理、分管副總審核後,報行政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二)招聘
1、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人員編制情況及實際工作需要編制《年度招聘計劃表》《附件2》,報行政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後執行。人力資源部依據《年度招聘計劃表》開展工作,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微調。
2、每月月底前,負責招聘人員根據《年度招聘計劃表》並結合各部門實際人員需求制定次月《月度招聘計劃表》《附件3》,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分管副總審批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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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當各部門的人員需求超出編制時,需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提交《人員擴編申請表》(附件
4),依次報分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行政副總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後轉人力資源部實施招聘。
4、人力資源部根據對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選擇相應的招聘渠道,收集應聘人員資料,經初步篩選後,向用人部門推薦。
5、用人部門對人力資源部推薦的候選人進行刷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然後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面試。
6、面試人員來司後先填寫一份《應聘登記表》(附件5),填寫完畢後由招聘人員安排相關領導進行面試。面試結束後,由面試官根據具體面試情況填寫《面試評價表》(附件6)。
7、候選人面試通過,確定錄用後,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人員具體入職時間、入職時需要提供的相關資料及其他相關信息,並將人員入職信息告知行政部、用人部門及相關部門,提醒相關部門做好新員工入職準備工作。
(三)錄用
1、新員工入職時應向公司提交以下資料:
1.1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1.2學歷證、學位證複印件各一份
1.3原公司離職證明
1.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張
1.5體檢證明(生產管理人員、車間工人、品控人員提供)
1.6其他相關證書或資料複印件一份
2、新員工入職當天應提供以上所有證件的原件以供查驗,人力資源部應仔細核查所提供的資料是否真實。員工提供虛假個人資料的行為屬於嚴重違紀,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該員工的
勞動關係。
3、新員工入職當天還需要填寫或簽署以下文件:
3.1填寫《員工檔案表》(附件7);
3.2簽訂勞動合同;
3.3簽署員工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書(根據需要)。
4、以上手續辦理完畢後,由人力資源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表》(附件8),並依據入職表中所列事項帶領新員工辦理其他入職事宜。
5、人力資源部在引導員工入職後,建立員工在公司的人事檔案,更新公司員工花名冊。
6、人力資源部將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司介紹、規章制度、產品知識以及消防安全知識等。
(四)試用與轉正
1、新員工加入公司之後,將經過公司規定的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起始時間自員工入職之日起計算。試用期原則上為3個月,有特殊約定的依據特殊約定。
2、在試用期內,如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有權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勞動者如認為不能適應崗位工作,亦可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公司,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係。
3、新員工於試用期結束前七個工作日內,填寫《新員工轉正申請表》(附件9)提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依據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對於審批未通過的,由人力資源部與相關領導溝通最終處理意見(延長試用期或解除勞動關係),並將最終意見反饋給轉正申請人。
(五)內部異動
1、公司為培養或提升員工工作能力,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進行輪崗,同時,公司也可依據生產經營業務需要,將員工調往不同部門工作,無正當理由員工不得拒絕。公司安排崗位調動的,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工作調動審批表》(附件10),報相關領導簽字,手續簽批完後,
通知被調動人員進行工作交接,被調動人員根據《工作移交清單》(附件11)進行工作交接,交接完畢後至新部門報到。
2、員工如因個人原因申請工作調動的,應由員工本人提交書面《工作調動申請表》(附件
12),被批准調動的員工,根據《工作移交清單》辦理完工作交接,交接完畢後至新部門報到。
3、公司內部異動人員,以每月15日為限,凡15日前(含)調動的,其考勤及工資歸入新部門,15日後調動的,其考勤和工資仍歸在原部門。
(六)離職管理
1、員工因個人原因主動要求辭職的,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表》(附件13);試用期結束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表》。
2、《離職申請表》審批後,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離職工作交接單》(附件14),並按交接要求至各部門辦理工作交接手續,負責交接的工作人員需認真核對接收材料,接收清楚後方可在《離職工作交接單》上簽字確認,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交接手續負最終責任。
3、對於部分崗位,如財務人員、採購人員、倉庫管理員等與公司財、物直接接觸的崗位人員離職時需進行離職審計,具體審計工作由財務部負責,審計無問題的正常離職,審計出現問題的,離職員工需將問題處理完畢後方可離職。
4、員工離職未結算的工資及相關費用在員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時予以確認,並於正常工資或費用發放日發放。
5、員工因各種原因被動離職的,離職程序依據主動離職程序辦理。
五、附則
(一)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最終解釋權歸京味福江蘇有限公司。
(二)本制度自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附件1:《人員編制表》
附件2:《年度招聘計劃》
附件3:《月度招聘計劃》
附件4:《人員擴編申請表》
附件5:《應聘登記表》
附件6:《面試評價表》
附件7:《員工檔案表》
附件8:《新員工入職表》
附件9:《新員工轉正申請表》
附件10:《工作調動審批表》
附件11:《工作移交清單》
附件12:《工作調動申請表》
附件13:《離職申請表》
附件14:《離職工作交接單》
為了規範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工作,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的內、外部環境,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有效進行人力資源預測、投資和控制,並在此基礎上制定組織架構、崗位編制、人員配置、招聘、入職培訓、崗位培訓、績效評價、薪酬分配、職業發展、控制人員流失率、人力資源投資方面的人力資源管理方案的全局性的計劃,以確保公司在需要的時間和需要的崗位上獲得各種各樣適合的人才,以保證公司戰略發展目標的實現。
(一)確保公司在生存發展過程中對人力資源的需求,得到並保持一定數量具備特定技能、知識結構和能
(二)在預測公司末來發展的條件下,有計劃地逐步調整人員的分佈狀況,把人工成本控制在合理的支付範圍內;
(三)大力加強員工崗位知識、技能和素質培訓,加大內部人才開發力度,有助於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建設一支訓練有素、運作靈活的員工隊伍,增強公司適應未知環境的能力;
(四)進一步完善公司的組織架構,確定和區分每個職能部門的權責,預測公司潛在人員過剩或人力不足的問題,能夠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五)減少公司關鍵崗位及關鍵技術環節對外部招聘的依賴性;
(六)充分考慮員工福利,做好員工激勵工作,建立內部升遷制度,做好員工職業生涯規劃,培養僱員主人翁精神和獻身精神,增強企業凝聚力。
人力資源部是人力資源規劃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他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的人力資源規劃工作。
(一)負責制定、修改人力資源規劃制度,負責人力資源規劃的總體編制制度工作;
(三)負責開發人力資源規劃工具和方法,並且對公司各部門提供人力資源規劃指導;
(四)年初編制《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報各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
(五)將審批通過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作為重要機密文件存檔。
(一)需要人力資源規劃專員提供真實詳細的歷史和預測數據;
(二)及時配合人力資源部完成本部門需求的申報工作。
(一)人力資源規劃應根據公司內外部環境的變化而經常調整;
(三)人力資源具體規劃措施的靈活性及規劃操作的動態監控。
人力資源規劃應充分考慮公司內外部環境因素以及這些因素的變化趨勢。
(二)戰略目標適應人力資源規劃應當同公司的戰略發展目標相適應,確保二者相互協調。
(一)人力資源規劃工作應有效保證對公司人力資源的提供;
人力資源規劃要反映出人力資源的結構,使各類不同人才恰當地結合起來,優勢互補,實現組織的系統性功能。
中、長期內不同職務、部門或工作類型的人員的分佈狀況。
包括人員升職政策、升職時間、輪換工作的崗位情況、人員情況、輪換時間。
個人及部門的績效標準、衡量方法、薪酬結構、工資總額、工資關係、福利以及績效與薪酬的對應關係等。
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人力資源需求預測→人力資源供給預測→確定人員供需平衡政策→人力資源方案討論與制定→編制人力資源規劃書
(一)收集整理數據。分公司人力資源處在正式制定人力資源規劃前,必須向各職能部門索要各類數據
(如小表所示)。人力資源規劃專員負責從數據中提煉出所有與人力資源規劃有關的數據信息,並且整理編報,為有效的人力資源規劃提供基本數據;
(二)人力資源部在獲取以上數據的基礎上,組織內部討論,將人力資源規劃分為環境層次、數量層次、部門層次,每一個層次設定一個標準,再由這些不同的標準衍生出不同的人力資源規劃活動計劃;
(三)人力資源部應制定《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工作進度計劃》,報請各職能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負責人、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向公司全體員工公佈;
(四)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經營戰略計劃和目標要求以及《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工作進度計劃》,下發人力資源職能水平調查表、各部門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在限定工作日內由各部門職員填寫後收回;
(五)人力資源部在收集完畢所有數據之後,安排專職人員對以上數據進行描述、統計並分析,製作《年度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報告》,由審核小組完成環境分析的審核工作。
公司人力資源環境分析審核小組成員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環境分析專員、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構成;
(六)人力資源部應將審核無誤的《年度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報告》報請公司高級管理層審核批准後方可使用;
(七)在人力資源環境分析進行期間,各職能部門應該根據部門的業務需要和實際情況,在人力資源規劃活動中及時全面地向人力資源部提出與人力資源有關的信息數據。人力資源環境分析工作人員應該認真吸收接納各職能部門傳遞的環境信息。
(一)《年度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報告》,經公司高級管理層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規劃專員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的需求和提供的情況,結合公司戰略發展方向、公司年度計劃、各部門經營計劃,運用各種預測工具,對公司整體人力資源的需求情況進行科學的趨勢預測與分析。
管理人員判斷方法,即企業各級管理人員根據自己的經驗和自覺,自下而上確定末來所需人員。具體方法為:根據業務增減,職能部門領導提出人員需求量→報上級領導進行估算平衡→領導層決策。
經驗預測法也稱比率分析法,即根據以往的經驗對人力資源需求進行預測。具體的方法是根據企業的經營計劃及勞動定額或每個人的生產能力、銷售能力、管理能力的等進行預測。由於不同人的經驗會有差別,不同員工的能力也有差別,特別是在管理人員及銷售人員當中,他們在能力、業績上的差別更大。所以,若採用這種方法預測需求時,要注意經驗的積累和預測的準確度。
德爾菲法是指專家們對影響組織某一領域發展(如組織將來對勞動力的需求)達到一致意見的結構化方法。該方法的目標是通過綜合專家們各自的意見來預測某一領域的發展趨勢。具體來説,由人力資源部作為中間人,將第一輪預測中專家們各自單獨提出的意見集中起來並加以歸納後反饋給他們,然後重複這一循環,使專家們有機會修改他們的預測並説明修改原因。一般情況下重複3-5次之後,專家們的意見即趨於一致。
這裏説的專家,可以來自一線的管理人員,也可以是高層經理。即可以來自企業內部,也可是外請的。專家的選擇基於他們對影響企業內部因素的瞭解程度。例如,在估計將來企業對勞動力的需求時,企業可以選擇在計劃、人事、市場、生產和銷售部門任職的管理者作為專家。要使該方法奏效,應掌握以下技巧。
第一,要給專家提供相關的歷史資料以及有關的統計分析結果,使其能做出判斷。例如,人員的安排情況和生產趨勢的資料。
第二,不要過分詢問人員需求的總的絕對數字,而應關心可能需要增加人員的百分比,或者某些關鍵人員(如部門經理或工程師)的預計增加數,詢問的問題要讓專家能夠回答。
第三,允許專家粗估數字而不要求精確,但要讓他們説明預測數字的可信度。
第四,使過程儘可能簡化,特別是不要詢問那些與預測無關的問題。
第五,對人員的定義和分類,在職務名稱、部門名稱上要統一,保證所有專家能從同一角度理解這些分類和定義。
趨勢分析法是一種定量分析方法,其基本思路是,確定組織中哪一種因素與勞動數量和結構的關係最密切,然後找出這一因素隨聘用人數而變化的趨勢,由此推斷末來的人力資源需求。
確定適當的與聘用人數有關的組織因素→繪製組織因素與勞動力數量關係圖→計算每人每年的平均產量(勞動生產率)→確定勞動生產率趨勢並調整→對預測年度情況進行預測。選擇與勞動力數量有關的組織因素是需求預測的'關鍵一步。這個因素至少應滿足兩個條件:第一,組織因素應與組織的基本特性直接相關;第二,所選因素的變化必須與所需人員變化成比例。根據這兩個條件,對學校來説,適當的組織因素可能是學生的錄取數;對醫院來説,可能是病人的人數;對鋼鐵企業來説,則可能是鋼產量。有了與聘用人數有關的組織因素和勞動生產率,我們就能夠估計出勞動力的需求數量。例如,某醫院預計每天將接受150個住院病人,而每個護士護理10個病人,那麼,該醫院對護士的需求量就是45人。在運用趨勢分析法預測時,可以完全根據經驗估計,也可以利用計算機進行迴歸分析。所謂迴歸分析,就是利用歷史數據找出某一個或幾個組織因素與人力資源需求量的關係,並將這一關係用一個數學模型表示出來,藉助這個數學模型,就可推測末來人力資源的需求。但此過程比較複雜,需要藉助計算機來進行。
(三)人力資源需求預測的步驟。人力資源需求預測步驟如右圖所示。
(四)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規劃專員對公司人力資源情況進行趨勢預測統計分析之後,製作《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趨勢預測報告》,報請公司領導審核、批准。
(一)人力資源供給預測的主要內容包括內部人員擁有量預測和外部供給量預測。內部人員擁有量預測,即根據現在人力資源及其末來變動情況,預測出規劃期內各時間點上的人員擁有量。外部供給量預測,即確定在規劃期內各時間點上可以從企業外部獲得的各類人員的數量。由於外部人力資源的供給存在較高的不確定性,所以外部供給量的預測應側重於關鍵人員,如各類高級人員、技術骨幹人員等。
(三)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規劃專員對公司人力資源情況可進行趨勢預測進行分析之後,製作《年度人力資源供給趨勢預測報告》,並上報公司領導審核、批准。
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批准《年度人力資源供給趨勢預測報告》以及《人力資源規劃供給趨勢報告》之後,有公司人力資源部組建“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衡決策工作組”。
(一)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衡決策工作成員由公司高層、各職能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構成;
(二)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衡決策工作組的會議包括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會、人力資源規劃供需預測報告會和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供需決策會。
(三)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規劃專員對公司人力資源情況可進行趨勢預測進行分析之後,製作《年度人力資源供給趨勢預測報告》,並上報公司領導審核、批准。
(一)人力資源部在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衡決策工作組定下工作日程後,指定專門人員完成會議決策信息整理工作,並且制定《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制定時間安排計劃》;
(二)人力資源部召開制定人力資源規劃的專項工作會議。
(一)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彙總全部人力資源規劃局具體項目計劃,編輯《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報經人力資源部全體員工核對,報經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議評定,交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通過,報請公司總經理批准。
(二)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內部員工溝通活動,保障全體員工知曉人力資源規劃的內容,以期保障人力資源規劃實施的順利進行。
(三)人力資源負責應該將《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作為重要機密文檔存檔。嚴格控制節約程序並將《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的管理納入公司有關商業機密和經營管理重要文件的管理制度。
(一)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彙總全部人力資源規劃局具體項目計劃,編輯《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報經人力資源部全體員工核對,報經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議評定,交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通過,報請公司總經理批准。
(二)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內部員工溝通活動,保障全體員工知曉人力資源規劃的內容,以期保障人力資源規劃實施的順利進行。
(三)人力資源負責應該將《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作為重要機密文檔存檔。嚴格控制節約程序並將《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的管理納入公司有關商業機密和經營管理重要文件的管理制度。
1、目的
本程序規定了對從事質量活動的有關的人員進行能力識別,並對其提出分層次的錄用與培訓要求,從而不斷提高人員素質,促進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持續地運行。
2、適用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公司對從事質量活動的管理,執行驗證和特殊工作人員的能力的要求識別及人員的錄用、培訓、考核的控制。
3、職責與權限
3.1、管理部
負責對從事質量活動的人員進行能力識別,對人力資源進行控制,會同品管部、生產部、市場部等有關部門商討培訓和確定培訓的`要求,彙總《年度培訓計劃》並按其組織實施。
3.2、各職能部門
負責編制本部門員工《崗位描述書》和新員工入職要求,並根據需要提出招聘申請與《年度培訓計劃》,品管部、市場部、生產部等相關部門負責有關知識講課,並參加考核工作。
3.3、總經理
負責審定各部門經理的《崗位描述書》,審批職工入職要求、《年度人員培訓計劃》以及審批《招聘申請表》,並監督實施。
4、工作程序
4.1、管理部負責人力資源的控制。
4.2、崗位能力的識別
4.2.1、總經理審定各部門經理的入職要求。
4.2.2、各部門經理制定本部門各類人員的入職要求,並根據工作崗位和任職條件填寫《招聘申請表》,包括年齡、性別、學歷、工作簡歷等,經總經理審批,作為錄用職工的依據。
4.2.3、人員錄用由總經理批准後,管理部實施招聘工作,招聘時統一發放《招聘登記表》,並交下述材料:
a)學歷、職稱證明、b)個人簡歷、c)身份證複印件
4.2.4、管理部審閲《招聘登記表》後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面試,合格者由管理部發放《員工登記表》進行登記,新進員工必須培訓。
4.3、培訓計劃制定、審批與實施
4.3.1、各個部門根據需求於每年末或年初會同管理部按本公司實際情況和職工素質等編制《年度培訓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由管理部實施。
4.3.2、管理部根據《年度培訓計劃》會同品管部、市場部等商討培訓考試、考核具體工作。
4.3.3、公司舉辦的各類培訓班主要以公司主管、外訓合格人員、在公司已獲上崗證的特殊專業人員為講師,必要時聘請外部專家授課或選派人員到外培訓。
4.4、培訓對象和內容
4.4.1、管理人員
以質量管理基本知識、iso9000族標準,本公司的質量手冊和相關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為教材,組織學習,使之懂得本公司質量體系的結構和各要素的基本要求,並掌握本公司的相關質量體系程序運行管理中所需的方法和管理技能。
4.4.2、作業人員
對執行人員(從事執行的技術人員、轉崗人員、新進人員)培訓質量活動所需的方法和技能,以公司質量體系程序文件規範和作業指導書為教材,技術人員逐步開展統計技術運用的基礎知識培訓,以適應公司生產之需。對新進人員培訓以公司簡介、經營理念、質量方針、目標、規章制度等為教材。通過培訓,使他們樹立質量意識,法規意識和完成本職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
4.4.3、檢驗人員
培訓重點是完成任務所需的測試和檢驗的方法、技能,以相關質量體系文件、規範、標準等為教材。
4.4.4、特殊崗位人員
a、內審員、駕駛員等按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規定派出外訓。
b、關鍵工序人員培訓,以作業指導書為主要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優化人力資源結構,體現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實現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自董事長以下各級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員工,分為正式員工、試用員工。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職務任免、人事變動、出差、離職、考勤、績效考核、獎懲、薪資、福利待遇、員工培訓、人事檔案管理及其它有關人力資源管理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均按本制度辦理。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報次年度人員需求計劃。人力資源部彙總編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計劃,報總裁申批。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包括招聘、錄用、報到和試用四個環節。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招聘堅持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控制編制、先內後外的原則;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八條本公司聘用員工參照應聘人員既往工作表現,遵循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能適合於職務或工作的原則。
第九條對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各部門至少提前一週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人員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員各額條件以及聘用期限,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人力資源部進行綜合平衡後報董事長審批後自行實施。
第十條招聘計劃經董事長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門完成招聘人員的筆試、初試工作、填寫《招聘表》,經初步篩選,再協助用人部門經理、負責人進行復試,後進行招聘總結,根據《面試綜合評分》,報用人部門經理審檢後呈報董事長批准,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部門及錄用人員。
第十一條錄用人員接到通知後,次日到公司報到。錄用人員在人力資源咳嗽幣領下,辦理入職手續,其中報到必須提交如下證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張。
2、身份證複印件1份。(原件當面交驗後退還本人)
3、學歷證書及證書複印件1份。(如上)
第十三條新進人員的試用期依據簽訂勞動合同年限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滿轉正需經過考核。依據考核結果給出試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錄用為公司正式員工,不合格者予以辦理辭退手續,表現優秀者可經部門同意,報分管領導,經總經理批准後提前轉正。用人部門須填《新員工試用期鑑定表》,錄用員工需填寫《轉正申請表》,經批准後方可轉正。
第十四條新進人員於試用期間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適合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依據考核結果給予辭退。
第十五條新入職員工薪資依據試用期標準支付,試用期間工資金額為轉正後薪資的80%。
第十六條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停止試用的,其薪酬按公司與試用員工的《試用期合同》執行。
第三章職務任免
第十七條本公司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擔任相關職務:
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品德良好、能力突出、業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2、部門經理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工作表現和成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3、中級以下人員,除司機、保安外,均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其自身條件符合所任職務、所在崗們的要求。
第十八條公司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高層管理者,以及各職能部門經理由董事長直接聘任。各職能部門副經理以下人員由分管公司根據用人計劃要求及結合實際業務開展需要,報董事長批准,由人力資源備案。
第十九條公司員工職務任免經核定由人力資源部以文件形式,發文通知各職能部門。
第四章人事變動
第二十條公司基於工作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工作或服務地點,被調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及推諉。
第二十一條被調員工接到《調令》後,需在2個工作日內辦妥移交手續。人力資源關於《調令》一試3份交於被調員工的原部門,即將調入部門,及財務部各1份,並附《回執》存檔。
第五章離職
第二十二條員工離職包括辭退、開除、辭職、退休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公司對違紀員工,經勸告、教育、訓誡、而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利。對於工作中的失誤,部門可視情節嚴重依據《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給予處分。第二十四條公司對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一年記過3次的;
2、連續曠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貽誤重大事項,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4、品德不端、行為不檢,屢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職者;
6、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條公司按相關規定辭退員工時,應提前通知被辭退人員,由其直屬領導向員工出具《離職表》,按規定辦理手續。
第二十六條公司員工因個人提出辭職的,應首先向主管領導申請,經批准後,出具局面辭職申請書,向人力資源申請《離職表》,由直接主管領導簽發意見,部門經理審核同意,董事長署名後由人力資源部門等相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並在2個工作日內辦完手續。
第二十七條公司員工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出辭職申請,必須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順利交接。
第六章考勤
第二十八條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章績效考核
第二十九條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為月考核,每個月25號進行考核,具體參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公司員工依據各部門績效考核表,經分管公司領導簽字轉呈董事長批覆後,由人力資源部彙總整理,行政職能部門員工先個人評定,再由部門負責人評定,最終由績效考核小組,共同評定,得出結果。人力資源部負責彙總整理、存檔,並交於財務部一份,列入當月工資績效考核成績。
第三十一條考核小組人員應嚴守祕密,不得營私舞弊。
第八章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條為了保障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福利、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員工提供良好的節假日福利,特制定員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本着公平、公開的原則,所有正式員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項福利。第三十四條公司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公司員工提供有法定節假日的11天帶薪假期。
第三十五條公司女職工在婦女節(3月8日)當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條公司在傳統節日向每位員工發放價值不等的實物,如湯元、粽子、月餅等。
第三十七條社會保險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為每們正式員工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第三十八條健康體檢
公司每年4-5月份為所有正式員工安排一次體檢活動。
第九章員工培訓
第三十九條公司員工培訓根據《培訓管理制度》及培訓流程嚴格執行。
第十章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公司人事檔案管理歸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四十一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員工人事檔案的立卷、歸檔、補充、借閲、管理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