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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衞工作制度計劃【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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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衞工作制度計劃【精品多篇】

安全保衞工作制度 篇一

一、全園教職工應堅守崗位,高度負責,保證幼兒身邊有人,隨時清點人數,嚴防幼兒走失。

二、加強對幼兒的常規教育,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隨時檢查幼兒鞋帶、衣物,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解決。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三、帶幼兒外出活動,必須請示領導,選好安全場地,有組織有紀律地進行。並隨時清點人數,走路時注意不離隊、不掉隊。

四、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後經允許方能入園,一般情況當班老師不能會客和接電話,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不準陌生人來園接幼兒,防止冒領。

五、車輛必須停在指定區域,嚴禁進入幼兒活動場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六、一切不安全用品、藥品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熱水、熱湯應放置適當位置,電器設備應安裝合理,嚴防中毒、燙傷、觸電等事故的發生。

七、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後應關好門窗,做好巡視工作,安排好節假日值班人員,切實做好保衞工作。

八、全體教職工應自覺遵守門衞制度,住園教職工應協助做好保衞工作。

九、要注意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進行檢查維修,避。

十,安排好節假日值班人員,下班後應關好門窗、做好防火、家庭地址,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防盜工作、要注意房屋。

十一、一切不安全用品,嚴禁進入幼兒活動場所或停放在走道上,隨時清點人數、縫針等重大事故、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後經允許方能入園,避免砸傷,及時處理解決,有組織有紀律地進行,必須請示領導,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並及時通知家長。

十二,隨時檢查幼兒鞋帶,當班人員必須及時向園領導彙報並送醫院治療、幼兒在園如發生骨折。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高度負責、摔傷等事故發生、用具的安全。

十三,發現不安全因素、父母姓名等、全體教職工應自覺遵守門衞制度、玩具、燙傷。

十四。並隨時清點人數,定期進行檢查維修、藥品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保證幼兒身邊有人、衣物、傢俱、不掉隊、觸電等事故的發生、場地,防止意外事故發生,住園教職工應協助做好保衞工作,嚴防幼兒走失,做好巡視工作,選好安全場地,熱水,走路時注意不離隊、全園教職工應堅守崗位。

十五,切實做好保衞工作,加強自我保護意識。

十六,一般情況當班老師不能會客和接電話、車輛必須停在指定區域,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電器設備應安裝合理,嚴防中毒、熱湯應放置適當位置、帶幼兒外出活動,寫出事故發生情況報告,不準陌生人來園接幼兒、加強對幼兒的常規教育,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相應處理。

安全保衞工作制度 篇二

第一條為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行政區域內的安全保衞及來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保衞工作由綜合管理部歸口管理,公司自設安保人員或委託保安公司進行行政區域內的安保工作。

第四條安保人員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物資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當班安保人員責任。

第五條出入管理

1、員工出入廠區,應佩戴胸卡(出入證),對於未佩戴胸卡人員,保安人員有權拒絕出入。

2、員工攜帶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憑綜合管理部開具放行單放行。攜帶一般隨身用品,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3、職工個人車輛應登記備案方可進出公司,保安人員對個人車輛出入應履行檢查手續,特別是麪包車及其它可載貨汽車,應開門(蓋)檢查。

4、公司車輛拉運物資出門時,必須出示物資出門證明或出庫單,出門證明由該部門主管出具,出庫單由物資採供部出具,憑上述單據查驗無誤後登記放行。

5、外來人員進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姓名、事由、造訪部門和人員,必要時應電話聯繫,會見後由接待人員簽名方可出門。

6、外來人員約見公司領導的,保安人員在徵得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有上級領導來訪或領導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員和大廳接待員應陪同引導至領導辦公室,領導不在時應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臨時接待。

7、外來車輛一般不準進入公司院內,上級領導、公安機關、紀檢部門、重要客人及領導同意進入的除外。

8、有長期業務關係或需要經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車輛應辦理臨時通行證,臨時通行證應每年更換,並將車主車牌信息在綜合管理部備案,在保安室留存。

9、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和拒絕登記的人員,推銷產品的人員及車輛,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一律不準進入廠區。

10、下班時間、公休日、節假日除公司領導的車輛和值班維修車輛外,其它車輛不得進出,特殊情況需要進出的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

第六條保安人員應對站場及辦公樓、公寓樓以外的其它所有區域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1、保安人員應根據綜合管理部規定的巡邏路線和時間要求進行廠區巡邏,夜間當班的人員必須對廠區倉庫、辦公樓周圍、營業廳周圍、站場和消防配電等重點部位加強巡查,每小時最少一次。

2、保安人員在廠區及周邊進行巡查時,應及時清除發現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一切安全隱患並做好相關記錄。

3、保安人員應對公司辦公樓外圍監控系統進行定期檢查查看,間隔時間不大於4小時。

4、保安人員應對新來員工身份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結合胸卡進行監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況,保安應及時處理,並報告上級部門:(1)在廠區、工作區域或集體宿舍區聚眾鬧事、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吸毒、聚眾觀看或傳播黃色淫穢物品等;(2)擅自處理、搬移、損毀、盜竊、破壞公司財物及公共設施者;(3)私自啟動或關閉廠區、宿舍或公共場所用電設施或其他機器設施的;(4)在廠區內亂寫亂貼標語,塗改、撕毀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5)亂扔亂倒垃圾、雜物,破壞、玷污環境衞生的行為;(6)巡查過程中發現路燈、門窗、封條等有缺損的;(7)漫罵、對抗、攻擊正在執勤的保安、領導或紀律檢查人員的;(8)外界人員聚眾鬧事、造訪領導或干擾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員應有效阻止並立即向綜合管理部門報告;(9)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產的其他行為。

第七條遇搶劫、圍攻、破壞、盜竊等嚴重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向綜合管理部經理或調度值班班長報告,並立即打110電話報警。事件後處理完畢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第八條門衞檢查時應注意:(1)不可觸及人身。(2)主要檢查有無公司材料設備、工作器具等公司財物。(3)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説明並請其諒解。(4)嚴禁公報私仇,故意刁難。

第九條保安人員的工作守則

1、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2、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或訓練,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3、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4、值勤中不得出現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睡覺等失職情況。

5、值班期間要穿保安服並保持儀容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時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展現公司良好的形象。

6、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

7、應熟記公司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避免臨急慌亂。

8、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責任,損害公司利益。

9、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第十條委託保安公司進行安保服務的,應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保全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條公司自聘安保人員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建立與保安公司、公安機關的聯絡對接機制,確保安保工作有效實施。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x年十月一日起實行。

安全保衞工作制度 篇三

一、全體教職工必須認真學習和貫徹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安全保衞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斷提高一切為學生的思想認識,增強安全保衞意識,各班認真學好用好學校印發的《自救自護安全常識》手冊。

二、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加強校舍及設施的規範化建設和管理,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師生安全。

三、加強校舍安全管理,對校舍安全做到心中有數,對護欄、雨棚等防止傾覆和墜落。

四、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定期對線路、插座、吊扇、日光燈進行維護和檢修,發現隱患及時排除,並對師生進行安全用電的常識教育,確保安全用電。

五、落實防範措施,重點庫室雙門雙鎖,重要設施器材教具,寒暑假集中儲藏和管理。

六、健全值班制度,平時門房日夜設專人守衞,節假日由領導和教職工輪值加強保衞工作。

七、校園內禁止騎車,經允許進入學校的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

八、接送學生的家長,不得隨意進入校園,更不能將車輛駛入校園。

九、學生下午不得提前到校(下午上課前半小時開門);放學後不得在學校內逗留(放學後半小時清校)。

十、定期召開校園安全、消防、飲食飲水工作會議,分析、佈置檢查工作,及時溝通信息,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十一、加強信息反饋和彙報工作,做好學校安全保衞工作資料的保存工作。

安全保衞工作制度 篇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內部安全保衞工作,維護全院穩定和校園正常的教學、科研、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學校改革和發展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根據《江蘇省企事業單位治安保衞工作條例》和教育部《高等學校內部保衞工作規定(試行)》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安全保衞工作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各單位(部門)應將安全保衞工作納入管理目標,與教學、科研、科技生產開發、行政管理等工作同佈置、同考核、同獎勵。

第三條、學校安全保衞工作實行校黨委領導下校長負責的領導管理體制。

第四條、學校內部安全保衞工作堅持依靠羣眾,預防為主,管理從嚴,確保重點的原則。其主要工作任務是: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減少可防性案件的發生;維護內部治安秩序;確保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

第五條、學校內部安全保衞實行各級主要行政領導負責的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並簽訂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建立、健全治安、安全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安全保衞管理制度,並在實際工作中嚴格貫徹、執行。

第六條、師生員工是學校的主人,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安全保衞規章制度,正確行使權利,自覺履行義務,勇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學校的安全。

第七條、本規則適用於在校學習、工作的所有人員和單位。

第八條、本規則在校長領導下,由分管保衞工作副校長施行,保衞處負責監督實施。

第二章 責 任

第九條、校長責任

(一)認真貫徹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保衞的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加強對安全保衞工作的領導,定期研究部署全校保衞工作。

(二)組織有關部門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安全保衞宣傳教育。

(三)組織審批學校各項安全保衞工作規章制度,並責成主管部門監督實施。

(四)督促、檢查各單位做好安全保衞工作,對發現的重大隱患,採取措施,予以清除;對重大災害事故組織查處。

(五)健全保衞組織,負責保衞機構的建設;負責配備、教育和考察保衞幹部,督促保衞部門嚴格執行政策,依法按章辦事。

(六)主管安全保衞的校領導,組織對學校安全保衞工作的重大問題做出決定,統一部署;負責學校安全保衞工作硬件建設經費的落實。

第十條、系、部、院、所、處、辦、中心和產業、後勤經濟實體等行政主要負責人責任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治安保衞工作的指示、決定和規章制度,確定本單位的綜治任務。根椐“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單位(部門)的治安保衞、綜合治理工作負領導責任,將治安保衞、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本單位管理目標,同教學、科研、科技生產開發、行政管理工作同佈置、同考核、同獎懲。

(二)開展經常性法制教育、紀律教育和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性事故等“四防”教育,切實提高本單位(部門)師生員工的法制、安全、紀律、保密觀念和防範意識。督促所屬單位(部門)做好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人員的幫助教育工作。

(三)結合本單位(部門)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項治安保衞管理制度。層層簽訂治安責任狀,明確職責,抓好落實。

(四) 校各職能部、處、中心按業務分工,對系、部、院、所等單位(部門)或人員進行治安保衞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五)認真組織開展創安活動,經常開展安全檢查,切實做好本單位(部門)重點要害部位。易發案部位的防範工作, 對查出的隱患及時整改,確保本單位(部門)的安全。確因本單位(部門)難以整改的,應採取臨時措施,確保安全,並及時上報上一級主管領導和院職能部門。

(六)負責調查處理本單位(部門)一般治安事件,組織調解單位(部門)內部及與本單位(部門)有關的治安糾紛。發生案件及災害事故,要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協助公安機關、安全部門,校內職能部門調查處理。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抓(查)獲各類現行違法犯罪分子。

(七)領導和組織內部羣防羣治組織和義務消防隊(班。組)的工作,定期開展活動,搞好“四防”工作。

(八)對外來工作。學習的人員或單位,負責進行治安安全教育,檢查和監督。

(九)負責本單位(部門)內部治安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中硬件建設所需經費的落實。

安全保衞工作制度 篇五

一、管理人員職責:

1.由行政人事部後勤主管負責公司廠區及重要部位的安全保衞治安工作,保證公司各項工作正常運轉,建立切實有效的保障和管理體系。

2.負責制定安全保衞的各項管理制度。

3.對全廠安全保衞實行監督與檢查,對廠區安全保衞工作負責。

二、保安員工作職責:

1.負責公司安全保衞工作,保證廠房、設備、宿舍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對廠區治安負責。

2.負責公司門衞值班,實行24小時上崗,按時交接班,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做好報刊、信件的收發登記工作,不出差錯。

3.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對來公司辦事的人員、車輛要認真登記。對出入車輛要認真檢查。

4.負責公司的夜間安全巡邏工作,提高警惕,防火、防盜、防毒。發現可疑情況,立即採取必要的措施,並及時向領導彙報。

5.協助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對公司的'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及早發現並消除一切隱患。

6.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對所負責的以上工作承擔直接責任。

三、保安員日常行為規範:

1.對工作盡職盡責,一切以公司利益為重,保障公司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互相配合,真誠合作,不得互相扯皮,同心協力把工作做好。文明值勤,禮貌待人,遵紀守法。

3.上崗必須着裝,做到整齊清潔,儀表莊重,精神飽滿。站立值勤時要做到始終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

4.不準留長髮、小鬍子,值勤時不哼歌唱曲、吹口哨、聽耳機、吃東西,嚴禁抽煙,不準聚在一起談笑。

5.所有保安人員必須按照公司編定的時間表值班,不許脱崗,未經同意不得自行調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6.保安人員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責任感,忠於職守。認真學習有關法規和各項政策,增強法制觀念和政策紀律觀念。

四、保安員執勤要求:

1.注意觀察判斷各種往來人員的動向,機動靈活,細心觀察,發現意外情況及時解決。

2.有禮貌地查詢來往陌生人的證件及進出公司的物品,若發現可疑人等,要注意監視並作出處理,必要時報告主管領導。物品出入公司,憑相關部門領導簽發的《放行條》放行,要堅持原則,遵守制度,不得徇以私情。

3.維護公司周圍通道秩序,不準機動車、自行車亂停放,外單位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公司。保持公司出入口、公共通道及消防通道的暢通。不準社會閒散人員進入公司內。

4.夜間巡邏必須有警惕性,注意各重點部位,水、電、門窗關閉情況。上夜班開小差、打瞌睡或睡覺屬違反工作紀律行為。

5.值班人員實行就餐輪換制,就餐時間不得超過三十分鐘。

6.發現情況,抓住疑犯,應立即報警,並封鎖公司所有進出口;拘捕疑犯後,應交公安機關處理,嚴禁虐待及毆打捕獲的疑犯。

7.詳細記錄有關政府部門的電話,以便需要時尋求協助。

8.做好交接工作,認真填寫工作日記,值班時所發生的事情和各種案件,應做好詳細的書面記錄,將未盡事宜記錄並交待接班人員。

9.注意防火、防毒,發現事故苗頭或聞到異味,須及時查找並報告主管領導,切實消除隱患。

10.每個保安人員必須熟悉火警電話,熟悉消防通道及出口位置,熟悉滅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及消防部門,並立即處理。

11.在緊急情況下,所有保安人員,均應服從公司主管領導的指揮,通力合作,發揚見義勇為、奮不顧身的精神,全力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保證公司正常運轉。

安全保衞工作制度 篇六

校園保安的規範化管理,能有效提升校園安保水平,全面築牢校園安全防線。結合校園安保現狀,特制定《校園安保規範管理制度》,既“三規範、四上牆、五入檔”,內容如下:

一、“三規範”,確保日常管理到位

1、規範保安着裝。在崗必須身着工裝,整潔大方;學生上、放學時段按要求佩戴頭盔、防護背心,手持安保器械。

2、規範物品擺放。保安室內物品應分類、整齊放置;安保器械應放置在便於取、放的位置;所有物品定期檢查、整理,不允許存在電飯鍋、電燒壺、微波爐等禁用電器。

3、規範室內衞生。保安人員要及時打掃保安室內衞生,做到桌面、地面乾淨,物品、牆壁無塵等,維持保安室內整潔、乾淨。

二、“四上牆”,實現信息實時可查

1、保安證上牆。核對學校所有安保人員保安證,做到人、證相符,並將保安證原件或複印件集中懸掛於牆壁適宜高度,便於檢查和及時更換。

2、保安值班表上牆。制定保安值班表,明確每一位保安值班時間,貼於醒目位置並及時更新。

3、通訊錄上牆。彙總學校安全應急聯絡人及電話,形成通訊錄貼於醒目位置並及時更新。

4、保安管理制度上牆。學校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出各自的保安管理規範及制度,掛於保安室內,時刻提醒保安熟悉工作內容,規範工作流程,牢記崗位職責,提高校園安保水平。

三、“五入檔”,做到工作全面留痕。

1、《保安人員安全流程管理》入檔。認真填寫《學校保安人員安全流程管理》手冊,按要求做好工作記錄。

2、學校所有保安無犯罪記錄入檔。按要求核實每一位保安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形成紙質版存檔並隨人員變動及時更新。

3、學校所有保安身份信息入檔。明確每一位保安的身份證號、家庭住址、家庭成員及重要社會關係,形成紙質版材料存檔並隨人員變動及時更新。

4、外來人員登記表入檔。完善登記表信息,做到來訪、離校時間登記準確,來訪人信息詳實、可查,被訪人員、事由清晰、準確;登記表結合疫情防控等內容實時更新。

5、一鍵報警周測試記錄入檔。學校保安必須熟練掌握一鍵報警測試流程,按要求測試並記錄。

本制度下發後,學校結合“三、四、五”的要求,進行認真排查,並即時整改,實現保安的'規範化管理。同時,定期組織本校保安進行業務培訓,切實提升校園專職保安的業務水平和突發事件應對處置能力,守好校園安全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