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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安全保衞保衞制度(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69W

醫院安全保衞保衞制度(通用多篇)

安全保衞制度 篇一

為加強機關內部管理,確保區四大家機關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內部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四大家機關安全保衞工作包括區委、人大、政府、政協機關、家屬院、車庫及公私財物的安全防範。

二、機關安全管理本着分級管理、逐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防範,嚴格管理,方便工作,主動服務。

三、四大家辦公室為安全保衞工作日常管理職能部門,負有對機關安全保衞工作的檢查、監督、指導職責,機關各單位均須予以配合和支持。

四、機關內保人員實行全員聘任制,簽訂聘任合同,明確工作職責;機關內部各單位要明確分管安全保衞工作的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

五、實行機關安全保衞工作責任制。因工作失職引發事故,要嚴肅追究內保人員、具體工作人員、科室負責人、單位分管領導、四大家辦公室分管領導的責任。

六、加強門衞管理。門衞工作人員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就餐或臨時離崗要實行倒班,嚴禁斷崗、脱崗;來人來訪必須進行登記,經電話聯繫准許後方可讓其入內;下班後大門要及時落鎖,閒雜人員一律禁止入內。

七、加強車輛管理。機關駕駛員要為公務用車提供安全、高效、優質服務,做到車輛淨潔、車況完好、行車安全,嚴禁酒後駕車,嚴禁車內存放鑰匙和貴重物品,外出執行公務要確保停車安全,車輛返回後要及時入庫。機關院內車輛要憑證出入,非四大家機關和鄉鎮局委的車輛一律不準停在機關院內,出租車不準進入機關和家屬院。公務車輛要購置完備的保險手續,有存放的車庫,暫時沒有車庫的車輛要在機關辦公院內停放並加防盜鎖。

八、加強值班工作。四大家機關實行輪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嚴禁擅自離崗,值班過程中發生的重要、緊急情況要及時妥善處理,及時報告。

九、各單位要經常加強安全、保衞、保密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全體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和安全保衞制度。

十、切實落實“防火、防盜、防破壞、防其它治安災害事故”的安全防範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對重點部門、要害部位要嚴格管理,落實責任,完善“人防、技防、設施防”措施,確保安全。

十一、嚴禁亂拉亂接電源,嚴禁將易燃、易爆品、劇毒品和槍、支彈、藥帶入機關大院。如有發現,及時報告辦公室負責同志妥善處置。

十二、各單位應建立財務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實財會工作人員安全保衞責任制,完善財務室安全防範措施,按照有關規定存放現金、各類票證和印鑑。

十三、加強機密文件資料和貴重物品的保管和管理,以防泄密和失竊。

十四、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經常維護保養,並教育機關工作人員正確使用。

十五、增加安全保衞工作的投入,重要部門要配備防盜門和必要的防盜器具。

十六、各單位臨時借用人員、聘用的臨時工、農民工、外來施工人員名單要報保衞部門登記備案,領取臨時出入證。

十七、單位內部如發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須保護現場,及時向保衞部門報案,並積極協助公安、保衞部門依法查處。

十八、各單位對安全保衞工作要做到月自查、季彙報、年總結,發現不安全因素和隱患要及時整改。

銀行安全保衞工作制度 篇二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全省農村信用社安全保衞工作,保障農村信用社員工人身和資金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保衞工作應堅持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安全保衞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搶劫、防盜竊、防詐騙、防破壞、防涉槍、防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等,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農村信用社員工人身和資金財產安全。

第四條安全保衞工作是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年度綜合目標管理,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層層落實的安全保衞工作責任制管理辦法。在單位評定綜合性榮譽稱號以及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安全責任人評先、晉職、晉級中,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五條省聯社、市、州辦事處(含××、××市聯社)、各縣(市、區)聯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簡稱縣級聯社,要設立與業務發展相適應的保衞部門,縣級聯社單設保衞部門(人員不足的縣級聯社要力爭在兩年內完善機構設置),配置配強所需人員,配備統一服裝及必要的交通、通訊工具和現場勘察器材,確保安全保衞工作順利開展。

保衞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政審,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高度的工作責任心。保衞部門負責人變動須徵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變動。

第六條凡涉及詐騙,盜竊,搶劫,涉槍案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金融詐騙、盜竊、搶劫、涉槍案件報告辦法》(銀合發〔2000〕65號)規定及時上報上級保衞部門。

銀行安全保衞工作制度

第七條省聯社、各辦事處(含××、××市聯社)主要領導是安全保衞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領導部署本單位和所轄農村信用社的安全保衞工作。其基本職責是:

(一)領導全轄、本級單位的安全保衞工作,及時貫徹落實上級保衞部門和公安機關有關要求,結合本單位和轄內農村信用社的實際研究部署安全保衞工作;

(二)制定安全保衞工作管理目標,與本單位各部]司負責人、下一級農村信用社管理部門的主要領導簽訂安全保衞工作責任書;

(三)加強保衞隊伍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和業務建設,定期聽取保衞部門的工作彙報,認真分析本系統、本單位安全保衞工作現狀,及時研究保衞部門的建議;解決保衞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四)組織有關部門搞好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五)組織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職業道德和法紀教育;督促有關部門對要害崗位工作人員加強管理,決定安全保衞工作的獎懲事項;

(六)認真落實領導帶班查崗制度。

第八條縣級聯社的分管領導對本單位和轄內農村信用社的安全防範工作負責。具體職責是:

(一)負責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衞工作責任制,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監控機制,組織制定防範措施;

(二)及時瞭解和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對違規違紀行為及時採取措施進行制止並進行處罰;

(三)對本級單位和轄內農村信用社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事故應及時報告,組織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偵破;

(四)負責對保衞部門人員的管理,組織防搶防暴防火預案演練,解決保衞部門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第九條農村信用社各營業網點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保衞工作負責。具體職責是:

(一)及時貫徹落實縣級聯社關於安全保衞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意識和防範知識教育,組織防搶防暴防火預案演練,提高員工預防暴力侵害的能力;

(二)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和當地治安狀況,完善安全防範措施,與當地公安機關、鄰近單位簽訂治安聯防協議書;

(三)檢查本單位員工在營業、守庫、押運期間執行規章制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整改;

(四)及時掌握本單位員工的思想動態,對個別員工的反常表現,做到早發現、導教育、平控制、早解決,並及時向縣級聯社報告。

第十條崗位工作人員對本崗位安全負責。工作人員要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執行有關業務管理和安全保衞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條農村信用社各級保衞部門是所屬系統安全保衞工作的職能部門;在本級單位領導和上級保衞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接受當地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指導。其主要職責分別是:

一、省聯社及各市、州辦事處保衞部門工作職責:

(一)統一協調、規劃本系統所屬單位安全保衞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和公安部門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制定安全保衞工作任務,制定安全保衞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落實;

(二)督促有關部門又如言用社職工進行安全保衞、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強要害崗位人員的管理,決定安全保衞工作的獎懲事項;

(三)加強保衞隊伍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業務建設。定期聽取保衞部門的工作彙報,認真分析本系統安全保衞工作現狀,解決保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檢查考核。檢查考核安全保衞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組織有關部門落實整改隱患措施。

二、××、××市聯社保衞部門工作職責:

(一)負責組織指導轄內單位的安全保衞工作;貫徹落實上級保衞部門和公安機關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訂安全保衞工作實施細則;

(二)研究部署轄內安全保衞工作,落實安全保衞工作管理目標,負責同轄內各縣級聯社簽訂安全保衞目標責任書;

(三)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保衞人員管理和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業務建設;檢查安全保衞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嚴格考核責任制落實情況;

(四)負責監督指導轄內安全防護設施建設、管理及維護工作。

(五)依據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對違反安全保衞工作的規章制度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經濟處罰及提出行政處分建議;

(六)負責組織指導轄內員工在營業、守庫、押運期間搞好防系演練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三、各縣級聯社保衞部門工作職責:

(一)定期向領導請示、彙報工作,按要求向上級保衞部門報告工作,對本級單位、轄內農村信用社安全保衞工作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設;

(二)指導和監督檢查轄內農村信用社的安全保衞工作;

(三)組織實施各項安全保衞制度的貫徹落實;

(四)協助配合治安刑事案件和災害事故的調查和管理,組織轄內守押人員完成金庫守衞和運鈔押運工作;

(五)負責保衞人員的管理、培訓工作,槍支、彈藥的管理工作,安全防範設施的建設、管埋及維護工作;

(六)依據有關規定,對違反安全保衞規章制度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經濟處罰,提出行政處分建議;

(七)配合人事部門定期對保衞人員進行審查,發現不稱職人員,及時向領導提出調整建議;

(八)會同單位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教育,開展防搶防暴防火預案演練,增強防範意識,提高防範技能;

(九)負責內部安全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本單位領導和上級保衞部門及當地公安機關交辦的有關事項。

銀行安全保衞工作制度第三章營業場所的安全保衞

第十二條營業場所(合聯社營業部,基層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儲蓄所等)的安全保衞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GA38-N04)(以下簡稱新標準),實施按風險等級防護。

安全保衞制度 篇三

(一)學校安全保衞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安全保衞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校長是學校安全保衞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承擔學校安全工作的全部責任。

(二)實行安全保衞工作崗位責任制。將安全目標、安全責任、安全措施落實到年級、班級、和個人,明確分工,細化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三)學校每週要對安全保衞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認真排查安全隱患,及時堵塞弄清。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影響學校安全的每一個問題都能得以及時、徹底解決。

(四)切實加強對校園、教職工和學生宿舍等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衞制度。節假日、週日、飯間和夜間要安排專人值班,具體負責安全保衞工作。

(五)積極參加公安部門、教委組織的各項活動,並配合公安部門加大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力度,堅決打擊不法分子對學校的騷擾和侵害,維護學校正常工作秩序。

(六)加強食堂安全保衞和管理,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倉庫和操作間。

(七)門衞工作人員要嚴守崗位,晝夜值班,大門隨時關閉,外來人員實行登記制度,未經學校批准,任何人不得進入校園從事一切活動,若遇重大問題應立即報告當地派處所。

(八)安全保衞工作納入學校督導評估範圍,對安全保衞工作存在的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

(九)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失職、瀆職而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師生傷亡的,要堅決查處,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及有關領導的行政和法律責任,根據情節輕重程度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安全保衞制度 篇四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衞工作的規定。嚴格履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文明建設目標管理責任書。

二、廠機關及各生產車間都要成立治安保衞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安全保衞制度的實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衞值班制度。節假日安全保衞值班由保衞科負責,從機關科室抽調人員;各生產車間自行安排人員值班,名單報保衞科。值班人員要按值班規定做好工作。廠門衞值班人員和摩托車看護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值班人員因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經常開展“四防”教育,認真落實有關制度和措施,經常進行治安、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堵塞漏洞,消除隱患,維護良好的內部秩序。

五、厂部不定期召開綜合治理、安全保衞工作會議,傳達落實上級的工作部署。各生產車間每月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召開一次安全保衞例會,學習有關法律和政策,總結前期安全保衞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安全保衞工作。

六、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1、各科室、各生產車間的領導要教育本單位幹部職工及家屬和來客充分認識防火防盜的重要性,嚴格遵守制度,如有違犯,造成火災或被盜者,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者的責任。

2、厂部配備的消防工具和器材,要存放在指定地點,並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不得挪做它用;室內電源電路未經電管人員允許不準隨意改動。

3、各科室、各生產車間及各工作面的負責人,下班前要對自己所負責辦公場所、工作面的安全防火進行一次檢查,做到電器斷電、閉燈、關窗、鎖門;對當日使用過的精密儀器、貴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資料等進行清點,並妥善保管,以防被盜。對不經常使用的工具、物品等也要定期查看。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報廠保衞科。各工作場所要做到人離門鎖、燈關,防止發生火災和被盜。

4、財務工作人員對現金、票證、有價證券的保管,都必須按銀行和公安部門的規定執行。經常檢查金庫、房門、窗的防盜設施狀況。

七、嚴禁私自攜帶設備材料外出,因生產需要的設備材料往外運時,必須有中層以上領導簽字。攜帶人員必須在門崗辦理有關手續,將領導簽字留門衞作存根,否則門衞有權給予扣留,如擅自放行將追究門衞責任。

八、全廠幹部職工應提高安全防範意識,隨時關注可疑人員,做到羣防羣管。如發現可疑情況或被盜案件,要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和保衞科報告,積極協助公安保衞部門工作。

九、建立來客登記制度。

1、凡來廠招待所登記住宿的外來人員,應按行業規定進行登記;嚴禁在招待所內進行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

2、各種推銷人員、收廢品人員以及社會閒散人員不得進入廠區。

十、全廠幹部職工、家屬及來客要尊重、配合門衞人員,主動出示證件,接受門衞檢查。

十一、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由廠保衞科負責解釋。

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篇五

為切實加強辦公大樓的安全保衞工作,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製本制度。

第一條、每逢節假日、休息日安排機關幹部值班。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做好值班登記,熱情接待來人來訪,及時處理相關突發事件。

第二條、各領導、各科室下班時,注意檢查關閉照明、飲水機等有電源的辦公設備和用品,防止引發火災,杜絕安全隱患。各領導、各科室要在離開辦公室時關好窗,鎖好門,防止盜竊事件發生。門衞安保人員每晚9:00檢查辦公樓安全情況後,鎖好辦公樓防盜門,防止夜間盜竊事件發生。

第三條、門衞安保人員負責辦公大樓24小時安全保衞工作,做好外來人員登記和詢問工作,禁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小賣小販、閒雜無關人員入內。

第四條、門衞安保人員負責對外來人員攜公物外出盤問檢查,查驗有關科室證明後方可放行。否則,暫扣公物報局辦公室處理。

第五條、門衞安保人員負責監督節假日、休息日及夜間車輛外出返回登記工作。不允許外單位車輛在機關大院內停放過夜。

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篇六

一、管理人員職責:

1、由行政人事部後勤主管負責公司廠區及重要部位的安全保衞治安工作,保證公司各項工作正常運轉,建立切實有效的保障和管理體系。

2、負責制定安全保衞的各項管理制度。

3、對全廠安全保衞實行監督與檢查,對廠區安全保衞工作負責。

二、保安員工作職責:

1、負責公司安全保衞工作,保證廠房、設備、宿舍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對廠區治安負責。

2、負責公司門衞值班,實行24小時上崗,按時交接班,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做好報刊、信件的收發登記工作,不出差錯。

3、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對來公司辦事的人員、車輛要認真登記。對出入車輛要認真檢查。

4、負責公司的夜間安全巡邏工作,提高警惕,防火、防盜、防毒。發現可疑情況,立即採取必要的措施,並及時向領導彙報。

5、協助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對公司的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及早發現並消除一切隱患。

6、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對所負責的以上工作承擔直接責任。

三、保安員日常行為規範:

1、對工作盡職盡責,一切以公司利益為重,保障公司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互相配合,真誠合作,不得互相扯皮,同心協力把工作做好。文明值勤,禮貌待人,遵紀守法。

3、上崗必須着裝,做到整齊清潔,儀表莊重,精神飽滿。站立值勤時要做到始終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

4、不準留長髮、小鬍子,值勤時不哼歌唱曲、吹口哨、聽耳機、吃東西,嚴禁抽煙,不準聚在一起談笑。

5、所有保安人員必須按照公司編定的時間表值班,不許脱崗,未經同意不得自行調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6、保安人員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責任感,忠於職守。認真學習有關法規和各項政策,增強法制觀念和政策紀律觀念。

四、保安員執勤要求:

1、注意觀察判斷各種往來人員的動向,機動靈活,細心觀察,發現意外情況及時解決。

2、有禮貌地查詢來往陌生人的證件及進出公司的物品,若發現可疑人等,要注意監視並作出處理,必要時報告主管領導。物品出入公司,憑相關部門領導簽發的《放行條》放行,要堅持原則,遵守制度,不得徇以私情。

3、維護公司周圍通道秩序,不準機動車、自行車亂停放,外單位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公司。保持公司出入口、公共通道及消防通道的暢通。不準社會閒散人員進入公司內。

4、夜間巡邏必須有警惕性,注意各重點部位,水、電、門窗關閉情況。上夜班開小差、打瞌睡或睡覺屬違反工作紀律行為。

5、值班人員實行就餐輪換制,就餐時間不得超過三十分鐘。

6、發現情況,抓住疑犯,應立即報警,並封鎖公司所有進出口;拘捕疑犯後,應交公安機關處理,嚴禁虐待及毆打捕獲的疑犯。

7、詳細記錄有關政府部門的電話,以便需要時尋求協助。

8、做好交接工作,認真填寫工作日記,值班時所發生的事情和各種案件,應做好詳細的書面記錄,將未盡事宜記錄並交待接班人員。

9、注意防火、防毒,發現事故苗頭或聞到異味,須及時查找並報告主管領導,切實消除隱患。

10、每個保安人員必須熟悉火警電話,熟悉消防通道及出口位置,熟悉滅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及消防部門,並立即處理。

11、在緊急情況下,所有保安人員,均應服從公司主管領導的指揮,通力合作,發揚見義勇為、奮不顧身的精神,全力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保證公司正常運轉。

安全保衞制度 篇七

1、倉庫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安全保衞人員每日定時巡查,白天2小時一次,夜裏1小時一次,下班前對庫區進行全面的安全巡視,檢查倉庫安全狀況,並做好《倉庫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問題據實上報,並採取措施。

2、加強對庫區內門、窗、鎖的管理,每天上班前、下班後進行檢查,出現問題向有關部門彙報處理。

3、倉庫應安裝監控系統,條件允許時可與“110”聯網,切實發揮其防火防盜的作用。安全員負責每日定時檢查、維護設備、電源線路,確保設備正常使用。

4、倉庫門衞認真履行職責,嚴格物資出入庫登記檢查,認真填寫《倉庫外來人員、車輛出入庫登記表》,非倉庫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庫區。

5、車輛進出庫區,由倉庫門衞在《倉庫外來人員、車輛出入庫登記表》上進行登記,經允許進入庫區的外來工作人員及車輛,除在規定的作業區內不得隨意在其它庫區活動。

6、物資出庫必須接受倉庫門衞的檢查,驗證出庫手續無誤後方可放行,發現異常情況立即上報。

7、節假日期間,倉庫必須留有管理人員值班,加強巡視。

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篇八

安全保衞工作科在政教處領導之下開展工作。在分管校長領導下,政教處主任、副主任有權決定工作人員的聘任和解聘,有權決定工作人員的校內職級評定、優劣等級評價,工作人員應無條件接受並努力做好主任、副主任安排的一切工作。

一、安全保衞工作科主要職責

1、安全保衞工作科科長全面負責本科工作的安排、協調、督促、檢查和落實,做好工作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培養自身及工作人員的職業素養和道德情操,指導工作人員的工作方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2、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保衞制度,並堅決貫徹執行。

3、負責檢查記錄學生出入校門情況。進校門必須佩帶校徽或《自律手冊》,出校門必須持規範的請假條,對於遲到者應查驗身份並做好記錄,凡無任何證明者一律不予放行,有特殊情況者應通過電話向班主任詢問並做記錄後方可放行。

4、負責管理檢查記錄校園紀律。凡課間 、上學、放學期間,門口留1人值班,另2人到校園巡邏,發現違紀情況(如:追逐打鬧、玩球、騎車、破壞公物等)應立即予以糾正並作好記錄,嚴重者叫到保衞科處理並與班主任或級部主任取得聯繫。發現的問題應於當天報政教處公佈。

5、負責違紀事件的調查並有初步處理意見,形成書面材料後報政教處審批。

6、負責校園安全保障。夜間保證有3人值班,每兩小時巡邏一次,發現不關燈、不關門窗及其他違紀事件,應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作好記錄,第二天予以公佈或通知班主任;嚴重情況應立即報政教處或分管校長處理。對於校內貨物出門,需查驗貨物品類、驗明出門證明並做好記錄。

7、負責外來人員的盤查登記工作。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允許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凡有公事、參觀或找人的,應首先通過電話詢問接待部門或接待人,徵得同意後,先辦理登記手續,並讓外來人員持出入憑條進入,出門時應收回由責任部門或責任人簽字後的出入憑條。

8、負責來訪家長的接待工作。除學校放假領導同意外,一律不允許家長進入校園,凡家長給學生送東西者,應一律安排在家長接待室等候或將物品放在接待室但一定作好登記,學生領物品時應讓學生簽字;屬於來找班主任座談的家長,應電話通知班主任到接待室接待。

9、負責外來車輛的盤查登記工作。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允許外來車輛進入校園,允許進入校園的車輛出校門時應予以檢查或由接待部門同意後放行。下列情況應區別對待:①上級領導來校視察工作,應在第一時間電話通知辦公室或接待部門;②緊急用車應有用車部門事先通知方可放行;③校內食堂、門市部進貨車輛應辦理出入證,證上應貼照片、寫清車型、車號、有效期、接受單位等,並要求一律熄火後進入;④外單位車輛一律不允許進入校園。

10、負責自行車管理工作。自行車區域劃分,車牌發放,每天三次檢查有無違規擺放的自行車,對未上鎖和違規擺放的自行車進行扣留或扣分。

11、嚴格執行門前“三包”規定,保持校門內外整潔、暢通,嚴禁在校門兩側設攤,及時清理校門內外的違規停車。

12、負責學校的消防工作,及時檢查和維護消防設備,積極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經常性地開展消防演練;確實做到防火、防盜、防爆,經常和上級有關部門聯繫,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13、負責教學樓、辦公樓的開門、關門,鎖門前要細緻檢查各樓層各教室,保證門關、窗關、電關、人空,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做好登記和彙報工作。

14、安排專人負責學校教職工及家屬、子女的户籍工作。

15、健全工作台帳,記錄工作情況,定時向政教處彙報。

16、做好政教處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保衞工作科工作紀律

1、全體人員要遵守“合作、公正、友善、誠信”的工作信條,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求實務實”的工作精神和“奉獻敬業”的工作態度。

2、全體人員要以服務為宗旨,尊重服務對象,既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又要熱情和藹、耐心周到,做到不徇私、不發火、不違規操作,樹立良好的值班形象。

3、當班期間,嚴守崗位,着裝整齊(着制服),站姿坐姿端正,語言文明,服務規範到位,嚴格執行保衞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填寫值班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4、全體人員要樹立大局意識,尊重領導,遵守校規,服從安排,勤懇工作。

5、全體人員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班,嚴格履行上下班交接手續。

6、有病有事要做到請假並填寫請假單,半天之內要經科長批准,一天之內要經主任批准,三天之內要經分管校長批准,三天以上要經校長批准。

7、實行24小時輪班制,科長按學校規定的時間正常上班,其他人員分三組輪班,每組設一名組長,因病因事需換班者必須經科長批准。

8、值班期間嚴禁出現空崗、睡崗現象,凡出現空崗、睡崗及其他管理責任事故的,應追究值班人員責任並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9、值班期間嚴禁值班人員或其他人員在保衞科酗酒、打牌、打麻將等,否則將追究值班人員責任並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三、安全保衞工作科考核辦法

1、堅持過程考核與終結考核相結合、部門考核與服務對象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2、考核內容:

(1)個人修養:(10分)包括政治思想、精神境界、品德素質等。

(2)工作態度:(30分)包括敬業精神、服務與服從意識等。

(3)工作水平:(30分)包括方式方法、有無工作事故等。

(4)考勤:(30分)遲到、早退一次扣2分,曠工一個值班日(24小時)扣10分(不足12小時扣5分,超過12小時扣10分);曠會及缺席學校或部門組織的其他集體活動一次扣5分;請事假一天扣5分;請病假者需出示醫院或衞生室證明,否則按事假對待每天扣5分;30分扣完為止。

3、考核形式:

(1)考評小組由政教處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保衞科負責人、級部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

(2)考核成績:主要考核個人修養、工作態度、工作水平三項,滿分70分,佔總成績的70%。

(2)出勤考核:由科室負責人記錄考勤,每月向主任彙報一次,滿分30分。

(3)政教處每週至少應對保衞科全方位不定期抽查一次,抽查結果作為獎懲和考核依據。

(5)考核成績=考評小組考核成績+考勤成績

(6)工作考核每月進行一次,安排在下一個月的1—3號進行。

4、職級工資發放辦法:

(1)每月考核成績和工作責任事故為發放工資的主要依據。

①月考核成績在95分以上,並且無責任失誤,職級工資全額發放,可由處室負責人向學校建議增加一級浮動職級;

②月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工資全額發放;

③月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下的,每缺10分(不足10分的按10分計)扣機動工資10元;

④出現工作責任事故從結構工資中另行扣除。

(4)出現下列工作責任事故,從結構工資中直接扣除:

出勤:遲到、早退: 扣5元

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按曠工論處,扣20元

會議:遲到、早退: 扣5元

曠會: 扣10元

工作失職:

①遲到學生未登記入校: 1元/每人/每值班人員

②上學期間學生離校不查假條、不登記:1元/每人/每值班人員

③經允許入校的外來人員未登記: 1元/每人/每值班人員

④未經允許入校的外來人員: 5元/每人/每值班人員

⑤儀容不整、語言不文明: 5元/每人次

⑥門前“三包”落實不到位的: 扣10元/每人次

⑦值班室雜亂不潔、校門內外地面不潔 扣10元/每人次

⑧社會車輛、推銷商、小商販、收購雜物者,未經主管部門批准進入校園的,發現一次扣值班人員10元,

⑨外來人員造成不良影響或發生事故的,視情況分別扣值班人員和科長50—100元

⑩空崗、睡崗、酗酒、打牌、打麻將等違規事件的,每次扣科長工資20元,扣值班人員40元

11、對職責範圍內的校園違紀現象視而不見(如校內騎車、亂放自行車、學校內外周邊打架鬥毆等)或管理失當者,每次扣值班人員10元

12、凡屬學校財產未經主管部門開具出門證明而私自放行的,每次扣值班人員10元,造成學校損失的視情況分別扣值班人員和科長50—100元

13、工作記錄、台帳不健全的,扣科長工資20元

14、不能按時開關樓門、自行車棚者,扣值班人員10元/每人

15、不能按標準檢查自行車排放、及時上報者,扣值班人員5元/次

16、校內發現亂放車輛,扣1元/車/每人

17、在車棚丟失自行車,扣值班人員20元/人

18、出現其他工作失誤,將視情節扣款;對學校造成嚴重影響者,加重處罰

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篇九

為保障遊客的安全,使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明確職責並能形成統一協作,高效運轉,做好預防措施,杜絕重大意外事件的發生,有條不紊地開展好各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景區安保管理體系,健全景區各項安保制度,確保遊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二、建立健全和實施各項應急預案,做好各項預案的演練、演習工作。

三、做好各重點部門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水上安全、山林防火制度、措施的有效落實和實施。

四、負責服務區的值勤巡查和停車場安全管理的工作。

五、落實各保安崗位、各安全員的管理制度。

六、安全員崗位管理規定

(一)熟悉景區治安崗位職責、任務、工作要求,掌握小區內的保安工作規律及特點,加強重點崗位(如財務、水上安全、護林防火等)的安全防範。

(二)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遇事彙報。

(三)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做到依法辦事。

(四)熟悉本崗位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五)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發現可疑的人、事、物,預防治安案件的發生。

(六)積極配合衞生、綠化、維修等其它服務,制止違章行為,防止破壞,不能制止解決的問題向值班室或主管領導報告。

(七)廉潔奉公,堅守原則,是非分明,敢於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

(八)不得在景區內介紹或從事任何商業活動,不得接受遊客的贈與。

(九)注意觀察來往人員的情況及其攜帶的物品,發現可疑人員要選擇適當的位置加以監視並及時報告。

(十)驅趕景區範圍內踐踏草地、亂散發廣告、撿垃圾等違章人員。

(十一)要按點、按時、按線路認真仔細的巡邏,加強治安管理工作,保安人員要做好來訪記錄。景區內實行24小時警戒,保安員要着裝整齊統一,舉止大方,文明禮貌,並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七、保安崗位交接班管理規定

(一)按時交接班,接班保安員應提前到達崗位,如接班人員未到,當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二)接班時要詳細瞭解上一班的值勤情況和當班應注意的事項。

(三)向下班移交值班記錄本,交接人員應在值班記錄本上簽字。

(四)接班人員應將上一班交下的值班裝備查點清楚,並在值班記錄本上註明交接情況。

八、巡邏員崗位管理規定

(一)治安巡邏員必須加強責任心,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按責任區域分工,認真負責地履行職責。

(二)治安巡邏員因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撤離工作崗位或不按規定巡邏而造成的被盜案件、破壞事故、火災事故等各種隱患,按損失價值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三)治安巡邏員發現盜竊、破壞及各種事故隱患不抓獲,不上報,不排除而貽誤時機造成損失的,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解除勞動合同。

(四)治安巡邏員如有內外勾結監守自盜者按其盜竊價值的雙倍罰款,解除勞動合同,交公安部門處理。

(五)安巡邏員在巡邏執勤時發現犯罪分子並將其抓獲或排除大的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者,給景區或遊客避免造成較大損失的,景區給予一定的獎勵。

安保部經理職責:

一、負責景區消防、安全、保衞工作,保證景區財產和遊客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維護消防設備設施的完好,健全消防安全治安保衞制度,落實防範應急措施,保障遊客的財產及生命安全。

三、疏理景區外道路環境、保證道路通暢。

四、有積極的應急求援措施,對突發事件有應變能力。

五、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及時發現處理事故隱患,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逐級上報,一旦發生事故,負責組織拯救現場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

六、負責停車場車輛停放的安全管理。

七、負責提交安全管理書面工作意見,主要包括針對景區的安全狀況提出防範措施,隱患整改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經費開支計劃。

八、協助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培訓、教育工作。

九、負責協調完善各應急預案的演練實施工作。

安全保衞制度 篇十

為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強化安全意識,進一步加強學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和師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要充分重視安全工作,強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採取切實可行措施,狠抓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建立“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制,把工作落實到人、具體到人。

3、建立保安定時巡邏制度,安全保衞晚上對校園巡邏一次。

4、要養成節約用電的意識,天黑打開照明燈、天亮關閉的照明燈。

5、安全保衞人員有權對帶出校門的實物進行查詢,有些物件帶出校門需出具當事人簽字的出入證明,否則不予放行。

6、要注視學生進校門,嚴禁有人進校滋擾,對無理取鬧與違反規定的人和事,不聽勸告和制止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7、安全保衞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性、警惕性,堅守崗位,對不執行本制度者,要追究其責任,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8、要落實好值班責任制,堅持24小時值班,組織夜間巡邏,堅決杜絕各類安全事故和失竊案件的發生。

9、要嚴格執行學校安全保衞工作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要及時處理並逐級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