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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學校新生入學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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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寄宿學校新生入學協議書

寄宿學校新生入學協議書

甲方: 學生_______的法定代理人(家長)

家庭地址:

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

傳真電話:

e-mail:

乙方: ______寄宿學校

學校地址:

招辦電話:

學校傳真:

e-mail:

甲方為使子女接受優質教育,經考察決定將學生______就讀於乙方(______寄宿學校)。現甲乙雙方為了遵循教育規律,承擔共有的教育管理責任,體現協作育人之誠意,經商定達成如下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學生寄宿學校期間履行對學生進行嚴格教育管理的責任。乙方要以高度負責和敬業奉獻的精神讓學生在校期間得到安全、規範、科學、嚴格的教育訓練與生活管理,使學生各方面素質得到發展和提高。

二、乙方要高度重視學生的衞生防疫工作,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甲方要遵守乙方有關學生入學前必須體檢無肝炎等傳染性疾病和就讀期間發現傳染性疾病接受學校隔離生活與就餐的有關規定。

三、甲方要配合乙方為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條件和氛圍,遵守乙方制定執行的《______寄宿學校家長來賓接待制度》的規定,每學期按時交納學雜綜合費。

四、為了配合乙方對學生智力發展和素質教育的個案跟蹤課題研究,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學生入學前原就讀學校學生品行評定材料和學生素質發展的階段性課題研究成果和學生德育及各方面的相關研究性的記載資料。乙方必須繼續深入對學生智力發展和素質教育的個案跟蹤課題研究。

五、甲方必須始終配合乙方對學生進行全面正確的教育引導,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家長會等活動,並對學校及班主任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向學生表示不支持學校的態度。乙方要充分理解甲方並努力配合甲方提出合作教育學生的計劃和要求。

六、乙方為了激勵學生進步和提高學習成績,有自主辦學管理,並按照《______寄宿學校自礪獎學金評定條例》的規定每學年(或學期)對獎學金髮放對象和部分學生就讀班級進行有控制地的動態調整,甲方對此予以理解和支持。如果乙方上述具體行為不符合乙方自身的有關規定,而且不利於學生學習的穩定和成績的提高可提出相關處理建議,但乙方在經過研究不予採納的情況下,甲方最終應該服從乙方的處理決定。

七、若因乙方教育管理不當等原因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教育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實施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第九條的規定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甲方要教育學生遵守乙方校規,不得翻越學校院牆私自離校,若學生因此發生意外事故或者自殺、自傷以及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其它意外傷害事故,甲方應按照國家教育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實施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第十二、十三條的規定處理,不得向乙方提出缺乏法律依據的經濟和其它方面的要求。(備註:第十二條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1、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4、學生自殺、自傷的;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中發生意外傷害的;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第十三條 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九、學生在校期間若出現疾病和其它需要緊急救助情況,乙方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得此信息後應立即前往學校積極救助。如果情況緊急,甲方不能及時趕到學校,乙方出於人道主義考慮為甲方預先墊支了搶救、治療和住院等費用的,甲方在得知情況後,應該儘快將此費用如實歸還乙方。

十、甲方要實事求是地向社會宣傳介紹乙方的辦學情況,不得對乙方作出任何不符合事實的宣傳和評價,如果由此造成乙方不良影響,甲方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一、乙方同時招收走讀學生(不提供住宿設施),但是甲方必須為學生提供每天交通與校外往返過程中的安全保障。凡學生在校外往返途中發生意外財產與人身傷害事件,乙方可不承擔相關責任,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有關的賠償和其它要求。

十二、甲方必須配合乙方教育學生保管好自己的錢物,離校前要全部帶離學校。若非學校管理責任原因,因學生大意或者學生離校時將錢物遺留校內丟失錢物,乙方應該積極為甲方尋找,若缺乏線索尋找未果,乙方可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十三、乙方採取一定時間的試讀方式觀察激勵甲方插班生子女在就讀我校期間提高成績,並視學生試讀期間的情況決定是否將該生學籍轉入乙方。甲方對此予以理解和配合。

十四、乙方為照顧極少數甲方成績較差的插班生子女在就讀我校,可採取不傳入學籍借讀,畢業時甲方子女回原校考試的辦法進行。甲方對此予以理解和配合。

十五、甲方國中新生入學前應交納第一學期入學綜合費______元(其中含第一學期學雜綜合費______元和國中學籍保證金______元)。甲方應保證學生不同時具有雙重學籍,即在具有乙方學籍的情況下,決不同時在其它地區或學校保留學籍。乙方保證按照規定為甲方學生在就讀乙方期間辦理好有關學籍手續。

十六、如果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正式辦理學籍異動手續而單方將學生轉離乙方,乙方在聯繫協調無效的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註銷甲方學籍,並扣除學籍保證金______元。甲方對此予以認可並保證不提出異議。

十七、若甲方在學生就讀期間要求轉學離校時,乙方保證在扣除學生實際在校就讀時間內所消費的費用比例後,將學雜綜合費的全部餘額退還給甲方。

十八、乙方要高度重視學生的法制教育,培養學生的法制觀念。甲方要配合乙方教育學生遵紀守法,若乙方發現學生有下列違法行為並經過教育無悔改表現的,乙方可以將該生勸退離校,甲方對此應予以理解和配合:

(1) 帶有公安機關規定的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2) 攜帶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險物品進入校園,不聽勸阻;

(3) 私自留宿校外人員,造成不良後果;

(4) 私自翻越學校院牆;

(5) 毆打老師無認錯態度;

(6) 屢次偷盜公私錢物無悔改表現;

(7) 其它屬於犯罪的行為。

十九、甲方要積極主動地保持與乙方的聯繫和配合,甲方如果發生住址、單位、職業、家庭監護人、電話等聯繫方式等方面的變更應該及時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的教育與聯繫。乙方也要將學生在校期間的表現與變化情況即使告之甲方,並與甲方共同協商和確定學生的教育方案。

二十、如果因為甲方聯繫方式不真實準確或者發生變更而又未能及時通知乙方而發生乙方對學生特殊或者意外事件的處理不善,在乙方經過最大努力而最終仍然無法挽回有利局面出現不利於學生的嚴重結果時,乙方可以不直接承擔事故責任,甲方要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篇:寄宿學校新生入學協議書

寄宿學校新生入學協議書

甲方: 學生的法定代理人(家長)

家庭地址:

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傳真電話:

e-mail:

乙 方: 湖北華一寄宿學校(華中師範大學一附中主辦)

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經濟開發區梅南山

招辦電話: (027)87921650學校傳真: (027)87921631

e-mail:

甲方為使子女接受優質教育,經考察決定將學生就讀於乙方(湖北華一寄宿學校)。現甲乙雙方為了遵循教育規律,承擔共有的教育管理責任,體現協作育人之誠意,經商定達成如下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學生寄宿學校期間履行對學生進行嚴格教育管理的責任。乙方要以高度負責和敬業奉獻的精神讓學生在校期間得到安全、規範、科學、嚴格的教育訓練與生活管理,使學生各方面素質得到發展和提高。

二、乙方要高度重視學生的衞生防疫工作,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甲方要遵守乙方有關學生入學前必須體檢無肝炎等傳染性疾病和就讀期間發現傳染性疾病接受學校隔離生活與就餐的有關規定。

三、甲方要配合乙方為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條件和氛圍,遵守乙方制定執行的《湖北華一寄宿學校家長來賓接待制度》的規定,每學期按時交納學雜綜合費。

四、為了配合乙方對學生智力發展和素質教育的個案跟蹤課題研究,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學生入學前原就讀學校學生品行評定材料和學生素質發展的階段性課題研究成果和學生德育及各方面的相關研究性的記載資料。乙方必須繼續深入對學生智力發展和素質教育的個案跟蹤課題研究。

五、甲方必須始終配合乙方對學生進行全面正確的教育引導,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家長會等活動,並對學校及班主任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向學生表示不支持學校的態度。乙方要充分理解甲方並努力配合甲方提出合作教育學生的計劃和要求。

六、乙方為了激勵學生進步和提高學習成績,有自主辦學管理,並按照《湖北華一寄宿學校自礪獎學金評定條例》的規定每學年(或學期)對獎學金髮放對象和部分學生就讀班級進行有控制地的動態調整,甲方對此予以理解和支持。如果乙方上述具體行為不符合乙方自身的有關規定,而且不利於學生學習的穩定和成績的提高可提出相關處理建議,但乙方在經過研究不予採納的情況下,甲方最終應該服從乙方的處理決定。

七、若因乙方教育管理不當等原因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教育部2014年9月1日起實施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第九條的規定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甲方要教育學生遵守乙方校規,不得翻越學校院牆私自離校,若學生因此發生意外事故或者自殺、自傷以及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其它意外傷害事故,甲方應按照國家教育部2014年9月1日起實施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第十二、十三條的規定處理,不得向乙方提出缺乏法律依據的經濟和其它方面的要求。(備註:第十二條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1、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

的;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4、學生自殺、自傷的;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中發生意外傷害的;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第十三條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九、學生在校期間若出現疾病和其它需要緊急救助情況,乙方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得此信息後應立即前往學校積極救助。如果情況緊急,甲方不能及時趕到學校,乙方出於人道主義考慮為甲方預先墊支了搶救、治療和住院等費用的,甲方在得知情況後,應該儘快將此費用如實歸還乙方。

十、甲方要實事求是地向社會宣傳介紹乙方的辦學情況,不得對乙方作出任何不符合事實的宣傳和評價,如果由此造成乙方不良影響,甲方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一、乙方同時招收走讀學生(不提供住宿設施),但是甲方必須為學生提供每天交通與校外往返過程中的安全保障。凡學生在校外往返途中發生意外財產與人身傷害事件,乙方可不承擔相關責任,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有關的賠償和其它要求。

十二、甲方必須配合乙方教育學生保管好自己的錢物,離校前要全部帶離學校。若非學校管理責任原因,因學生大意或者學生離校時將錢物遺留校內丟失錢物,乙方應該積極為甲方尋找,若缺乏線索尋找未果,乙方可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十三、乙方採取一定時間的試讀方式觀察激勵甲方插班生子女在就讀我校期間提高成績,並視學生試讀期間的情況決定是否將該生學籍轉入乙方。甲方對此予以理解和配合。

十四、乙方為照顧極少數甲方成績較差的插班生子女在就讀我校,可採取不傳入學籍借讀,畢業時甲方子女回原校考試的辦法進行。甲方對此予以理解和配合。

十五、甲方國中新生入學前應交納第一學期入學綜合費10,000元(其中含第一學期學雜綜合費8,800元和國中學籍保證金1,200元)。甲方應保證學生不同時具有雙重學籍,即在具有乙方學籍的情況下,決不同時在其它地區或學校保留學籍。乙方保證按照規定為甲方學生在就讀乙方期間辦理好有關學籍手續。

十六、如果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正式辦理學籍異動手續而單方將學生轉離乙方,乙方在聯繫協調無效的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註銷甲方學籍,並扣除學籍保證金1,200元。甲方對此予以認可並保證不提出異議。

十七、若甲方在學生就讀期間要求轉學離校時,乙方保證在扣除學生實際在校就讀時間內所消費的費用比例後,將學雜綜合費的全部餘額退還給甲方。

十八、乙方要高度重視學生的法制教育,培養學生的法制觀念。甲方要配合乙方教育學生遵紀守法,若乙方發現學生有下列違法行為並經過教育無悔改表現的,乙方可以將該生勸退離校,甲方對此應予以理解和配合:

(1) 帶有公安機關規定的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2) 攜帶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險物品進入校園,不聽勸阻;

(3) 私自留宿校外人員,造成不良後果;

(4) 私自翻越學校院牆;

(5) 毆打老師無認錯態度;

(6) 屢次偷盜公私錢物無悔改表現;

(7) 其它屬於犯罪的行為。

十九、甲方要積極主動地保持與乙方的聯繫和配合,甲方如果發生住址、單位、職業、家庭監護人、電話等聯繫方式等方面的變更應該及時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的教育與聯繫。乙方也要將學生在校期間的表現與變化情況即使告之甲方,並與甲方共同協商和確定學生的教育方案。

二十、如果因為甲方聯繫方式不真實準確或者發生變更而又未能及時通知乙方而發生乙方對學生特殊或者意外事件的處理不善,在乙方經過最大努力而最終仍然無法挽回有利局面出現不利於學生的嚴重結果時,乙方可以不直接承擔事故責任,甲方要承擔相應責任。

廿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未盡事宜,由甲乙雙

方協商解決。

廿二、此協議一經簽定,雙方應嚴格遵守,如有單方違約,違約方應該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學生的法定代理人 乙方:湖北華一寄宿學校

(家長簽字蓋章):學校代表(簽字蓋章) :

200年月年 200 月 日 日

第三篇:新生入學安全協議書

新生入學安全協議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管理,構建安全、和諧、健康的校園環境。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我校結合實際,特制訂本安全協議書。

1. 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得因學生的入學而轉

移給學校。學校和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和學校都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應遵守《班級公約》,切實做到不翻門,不追逐嬉鬧,不騎在欄杆

上下滑,上下樓梯不得擁擠推搡等。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色情書刊及錄像,不進入各類娛樂場所,不打架鬥毆,有事向老師報告,同學之前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老師,通過正常渠道解決, 嚴禁私下解決,更不能糾集他人打架或以其他方式解決。因第三人原因導致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存在過錯的, 按期過錯的大小確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如果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學生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 學校嚴禁學生玩火, 玩電,玩水,玩甩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

事方負責,如果老師明知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4.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不準出校門, 若確實有事需外出者, 經家長或值班老師同意批

準後,方可外出,外出時還應簽名請假,不請假外出者,學校除了教育外還要警告處分, 而由此造成的意外傷害一律自負。日常上課期間, 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 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 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 , 學校不承擔責任。

5. 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使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

造成傷害的, 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放學後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6. 如若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

無缺陷,學校或老師履行了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但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必然發生,此時學校不承擔責任。

7. 安全事故發生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和解的,或經協商,調

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新生入學收退費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及關於《印發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特制訂東營市民辦學校新生入學收退費協議書,協議條款如下:

1. 學校嚴格執行東營市教育局,財政局,物價局等有關部門關於民辦學校收費的文

件規定,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並收取各項學習費用,學

校實行____________收費制度,收取的費用統一開具專用票據,不得另行收取物

價部門未批准和未報備的費用, 不跨學年收費,不向學生收取“教育儲備金”、“贊助費”、“捐資助學費”、“集資費”等公示以外的其他項目費用。

2. 學生入學後必須按時註冊並交納各項費用,嚴格遵守教育部門規定的學籍管理制

度,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3. 學生因故轉學、退學、以及其他原因終止學習的,其入學時繳交的學費一律按課

時結算,剩餘學費按以下辦法清退:

交費後未入讀的,學費按收費標準的95%予以清退

繳費後已入讀的,但時間不超過一週的,學費按餘額的85%予以清退。

繳費後入讀超過半個月的,學費按餘額的65%予以清退。

繳費後入讀超過20天的(或入讀時間超過規定時間的三分之二的),學費不予以清退。

被開除學籍的,學費不予以清退。

4. 本校採取預收費制度,先交費,後排課。按________________收費,以所開票據

的時間為準,請假或缺課一週以內的不延長時間,一週以上的憑請假條順延。

5. 如遇學校調整收費項目和標準,學校按物價部門批准的起始時間執(請收藏好範文 網:)行新的收費規

定。

本協議一式貳份,學生監護人和學校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自離校之日起解除(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東營育英教育

監督電話

法人代表(加蓋公章)家長或監護人

年月日

第四篇:新生入學協議書2014

新生入學協議書

甲方(學校):息縣職業教育中心

乙方(學生):聯繫電話:

為了保障學生的權益,便於學校更好地做好教育教學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1、甲方為乙方提供規範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為乙方接受知識和技能教育提供保障。

2、乙方經慎重選擇,決定到甲方接受教育,自願報名入學,承諾退學不退費。

3、在學習期間,甲方為乙方申請、發放免學費資金、國家助學金和其他資助資金。

4、乙方合格畢業頒發大、中專或職業高中畢業證,考核鑑定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等。

5、甲方堅持學歷+技能,保證學生升學或就業,對身體健康、學業合格的就業類學生或升學不理想學生推薦安置工作,並負責跟蹤服務三年。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監護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新生入學就業協議書

新生入學就業協議書

甲方:廣州市xxxxxxx職業學校乙方(學生):

為適應社會對中高級實用型職業技能人才的需求,我校面向全國招收身體健康、無不良惡習的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開展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為使學生在校期間順利完成學業,畢業後愉快走上工作崗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乙方自願報讀甲方專業方向學習,學制三年 ,學習期結束,乙方經考試、實訓合格畢業後,甲方根據乙方自身條件和學習結果負責推薦就業。

一、 甲方權利和責任

1、負責按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教學大綱頒佈的教學計劃對乙方進行教育培訓,除乙方自動棄學,傷病輟學,違紀停學外,督促學生修完學業,經考試合格按規定發給全國通用的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畢業證書,以及全國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技術等級或職業資格證書(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2、甲方在乙方職業品德良好,擇業觀念正確,職業技能考核合格、獲得雙證(學歷畢業證和職業資格證)、身體健康、遵紀守法、操行表現合格,無任何不良違規記錄的前提下,甲方負責為乙方推薦就業。

3、除乙方自動放棄推薦或達不到崗位要求又拒絕甲方合理推薦外,根據 “優生先推,公平競爭”的原則,凡合格畢業生在畢業後半年內確因甲方原因未能推薦就業者,由甲方退賠乙方培訓費。

4、乙方學習期間,甲方對具備條件、有取得大專或大學本科學歷證書願望和能力的學生提供進一步學習的機會和條件,幫助經考試合格者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對應專業的大專或大學學歷證書(學習等相關費用另付)。

二、 乙方權利和責任

1、努力學習,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刻苦鑽研,熟練掌握相關職業工作技能,按要求進行在校課堂學習和定崗實習、實訓,達到相應的考核標準獲得相應的畢業證書(結業證書)和 技術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乙方未獲得兩種證書,甲方不予推薦就業。

2、乙方在校學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校規校紀,甲方將定期依據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對乙方進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分低於60分者甲方不予推薦就業。

3、乙方在簽定合同後,非甲方違約的任何原因單方要求中止合同;或因乙方嚴重違紀被開除,勸退以及私自離校者,甲方不退任何費用,且本合同自行中止。

4、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薦過程中,應堅持社會需要第一,個人自願第二的原則,根據自身條件積極配合。凡因乙方達不到崗位要求,又拒絕合理推薦或接受推薦後自行離職由乙方自行負責。

5、學生在畢業前半年到一年的時間進入指定的廠(公司)實習,實習期滿,學生根據實習的廠方(公司)當時用工情況,可選擇與廠方 (公司)簽定用工合同。

6、乙方應及時按要求交納學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就業安置時發生的辦證、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三、此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因政策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除外。

四、此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代表:

聯繫電話:020-8703 3797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單位蓋章

2014年月日

201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