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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員請假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3.2W

公司人員請假制度【精品多篇】

章 請假規定 篇一

一、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並於事後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二、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

三、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一)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部門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並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二)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辦公室核准,三天以上由辦公室審批,並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三)高級管理人員請假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四、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五、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級職員請假,均須在辦公室備案,並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公司員工請假制度範本2015-11-18 19:39 | #3樓

第一條 請假程序

1、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辦公室備案。

2、較長假期(5天以上)須交接手頭工作,要副廠長以上級別書面同意,確保工作連續性。

3、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並交接工作。

4、備案制度

公司領導層幹部無論因公私請假,均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各管理層無論因公或因私請假,獲批准後,均需備案。

第二條 各種假別及規定

1、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一次最長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

(2)事假不發放事假期間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例如:一位員工3月份請事假x天,當月實發工資總額為=月工資總額-(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27*x)。

(3)員工班前患急症或特急事情,應委託他人及時向所在部門領導代請假,並於回來上班8小時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否則按按曠工處理。

2、婚假、喪假

(1)一般婚假:3天。均需一次連續休完假。

(2)喪假,(僅指三代以內直系親屬過世的情況),按以往公司習俗規定,回來上班8小時內,需到公司辦公室簽字備案。

3、公司各種假別的工資算法:

(1)事假: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2)婚假:發放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

(3)喪假:(前三天發放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之後請假的天數只計基本工資)。

第四條 公司請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當面或以書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級領導報知,並於事後回廠上班的'8小時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均以曠工論處,相應扣減當月工資。

3、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1)車間管理級以下人員,假期2天內由部門主管核准,2-10天以內由廠長審批,送辦公室備案。

(2)車間管理級以上人員、安全員,技術骨幹等公司規定請假要向廠長報告的人員,請假2天內由廠長核准,3天以上由總經理核准審批,送辦公室備案。

(3)副廠長級以上管理人員請假1天超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4、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5、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各級職員請假,均須在辦公室備案,並記錄請假人聯絡方式,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8、本公司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9、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10、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11、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12、緊急請病假/事假必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30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辦公室。

13、請病假者需提供醫院開具的有效病情證明單,請事假者需填寫事假申請單送交所在部門審核。有特殊情況需及時聯繫説明並補假。病情證明單、事假申請單原件交人力資源科備案;

14、員工如赴外地出差須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表》報上級領導批准,並將《出差申請表》交辦公室備案,作為考勤的有效附件;

15、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鈎,與分配掛鈎,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第五條 附 則

1、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補充。

2、本制度頒佈之日起執行。

章 請假標準 篇二

一、公司請假標準見下:

(一)事假:除規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資一倍扣除;

(二)病假:按鎮人民醫院以上證明書每天補貼10元,最長為3個月,並取消工資及各種補貼、全勤獎;

(三)工傷假:按鎮人民醫院以上證明書及部門證明人經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全額發放工資但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醫藥費全額報銷,如個人行為造成將另行處理,特殊情況由勞動管理部門仲裁;

(四)婚假:憑結婚證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五)喪假3天(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章 總 則 篇三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章 請假程序 篇四

一、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辦公室備案。

二、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三、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四、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並交接工作。

企業請假管理制度 篇五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公司的請假制度,特制定此 規範。

第二條 本規範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臨時工、合同制員工以及處於試用期 內的員工。

分 則:

第三條 公司員工請假,需向相關領導和部門遞交書面申請,如實填寫《請假條》, 並在綜合部進行備案,否則請假不做生效;員工假期滿後,須到綜合部銷假,否則做曠工處理。

第四條 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人 員要承擔相應的後果。

第五條 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急原 因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聯繫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後補辦請假手續。

第六條 員工請假2天以內經部門主管(車間主任)批准同意;請假3天以上部 門主管(車間主任)同意後,需經綜合部批准;請假7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准。批准同意後,請假員工持《請假條》到綜合部備案,否則請假不做生效。

第七條 因特殊情況需請假的,應經部門主管(車間主任)批准和綜合部同意, 否則做曠工處理。

第八條 部門主管(車間主任)請假,須經總經理批准,包綜合部備案。

第九條 員工確因生病不能堅持工作,請病假3天以上的,應提交醫院出具的病 曆本或病假證明,病假期限屆滿時,員工應返崗。

第十條 女,年滿20週歲;男,年滿22週歲結婚的,給予婚假3天,請假超過 3天的部門,工資不予計發;婚假到崗後需提供結婚證原件,發證日期需是婚假前後一個月內。

第十一條 直系親屬喪亡,可以按規定請喪假3天。

第十二條 請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獎,2天以上扣除當月全勤獎120元, 婚假、喪假3天以內全勤獎照常計發。

第十三條 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超過請假期限不到崗的,一律作曠工處理,曠工 1天,當月全請獎不予計發,另扣發工資50元/天。

第十四條 為統籌生產計劃,公司不允許員工在一年之內請假超過15天(產 假和工傷除外),對於請假超過15天的員工,公司可以按實際超過天數扣發15元/天工資。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規範制度未盡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關制度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例執行。

第十六條 本規範制度的。解釋、修訂權歸綜合部所有。

第十七條 本規範制度由公佈之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