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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31W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2022年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篇一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職工檔案管理,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提高科學管理水平,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企業職工檔案是企業勞動、組織、人事等部門在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選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職工個人經歷、政治思想、業務技術水平、工作表現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文件材料,是歷史地、全面地考察職工的依據,是國家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企業職工檔案工作,在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宏觀管理、組織協調下,由勞動主管部門領導與指導,實行分級管理,同時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

第二章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職工檔案由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管理。實行檔案綜合管理的企業單位,檔案綜合管理部門應設專人管理職工檔案。

第六條職工失蹤、逃亡、合理流動或出國不歸者,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也可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代為保管。

第七條職工死亡後,其檔案由原管理部門保存五年後,移交企業綜合檔案部門保存。對國家和企業有特殊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死亡以後,其檔案由企業綜合檔案部門按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

第八條企業職工檔案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保管職工檔案;

(二)收集、鑑別和整理職工檔案材料;

(三)辦理職工檔案的查閲、借閲和轉遞手續;

(四)登記職工工作變動情況;

(五)為有關部門提供職工情況;

(六)做好職工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七)定期向企業檔案室(館)移交檔案;

(八)辦理其它有關事項。

第三章檔案的內容

第九條企業職工檔案的內容和分類:

(一)履歷材料;

(二)自傳材料;

(三)鑑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評定崗位技能和學歷材料(包括學歷、學位、學績、培訓結業成績表和評定技能的考績、審批等材料);

(五)政審材料;

(六)參加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及民主黨派的材料;

(七)獎勵材料;

(八)處分材料;

(九)招用、勞動合同、調動、聘用、復員退伍、轉業、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出國、退休、退職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

第四章檔案的收集、保管和銷燬

第十條職工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對職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檔案的完整。

第十一條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鑑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歸檔。

第十二條企業職工檔案材料統一使用16開規格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墨水及複寫紙書寫。

第十三條按規定需要銷燬檔案材料時,必須經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

第十四條檔案卷皮、目錄和檔案袋的樣式、規格實行統一的製作標準(見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條嚴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檔案或利用檔案材料營私舞弊。對違反規定者,應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祕密法》的,要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職工檔案管理單位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盜等工作。

第五章檔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條因工作需要查閲和借用檔案,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查閲檔案應憑蓋有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章的介紹信。

(二)查閲、使用企業職工檔案的單位,應派可靠人員到保管單位查閲室查閲。

(三)檔案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借出查閲。如必須借出查閲時,應事先提交報告,説明理由,經企業或企業授權的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嚴格履行登記手續,並按期歸還。

(四)任何個人不得查閲或借用本人及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檔案。

(五)各單位應制定查閲檔案的制度。查閲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閲檔規定。嚴禁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查閲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佈檔案內容。對違反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六)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的,須請示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後才能複製辦理。

第六章檔案的轉遞

第十八條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1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職工被勞教、勞改,原所在單位今後還準備錄用的,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

第十九條轉遞檔案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二)對轉出的檔案,必須按統一規定的“企業職工檔案轉遞通知單”(見附件二)(附件略)的項目登記,並密封包裝。

(三)對轉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轉出。

(四)接收單位收到檔案經核對無誤後,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並將回執立即退回。逾期1個月轉出單位未收到回執應及時催問,以防丟失。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勞動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下達之日起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或細則。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篇二

公司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為激勵員工積極進取,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二、獎勵

(一)獎勵條件

1、模範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且成績突出的;

3、提出有效的技改項目、合理化建議,對於節約原材料有顯著成績的;

4、經營、管理有方,使公司取得良好社會和經濟效益的;

5、忠於職守,認真負責,態度積極,工作業績突出的;

6、其他事蹟突出的。

(二)獎勵種類

1、嘉獎:

1)在生產和工作中有良好行為的可以給予嘉獎。經部門經理申請並調查屬實,可報請總經理決定,予以即時嘉獎;

2)多次嘉獎的員工可以給予“優秀員工”稱號。

2、優秀員工:

1)在完成本職工作中,事業心強,敢於創新,遵章守紀;在生產、技改、安全、質量與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

2)每月(季)終,由公司組織、評選先進員工;對評比出的先進員工予以精神和物質獎勵。

(三)獎勵辦法

1、凡給予嘉獎者,發給獎金或獎品,並記入本人績效考核檔案;

2、獲得先進員工表彰的,發給獎金或獎品並在培訓學習、晉升晉級等方面給予以優先考慮;

3、根據獎勵種類,其獎金標準為:

嘉獎:xx

優秀員工:xx

此外,對提出合理化建議和生產、技術改進的獎勵,可以按貢獻按比例給予獎勵。

三、處罰

(一)處罰的條件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生命和財產遭受損失的;

4、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5、濫用職權,損公肥私,使企業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6、有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7、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二)懲處種類(行政處分)

1、警告對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較輕者:

1)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但未造成損失者;

2)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範,不聽勸阻造成輕微後果者;

3)不聽勸阻亂扔煙蒂、雜物,隨地吐痰,不遵守公共秩序者者;

4)在工作時間內飲用任何含酒精飲品後上班,影響較輕者;

5)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較輕者;

2、記過對於屢犯或較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損害公司利益者;

1)疏於職守,影響工作進度者;

2)未經公司許可,在工作時間內辦理私人事務者;

3)有損害公司利益行為者;

4)其他較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

5)已有警告記錄,又觸犯公司規定的;

3、開除對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並對公司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者,給予開除;

觸犯刑律被逮捕、判刑、勞動教養者一律開除。

1)連續曠工滿5天或當年度累計曠工滿15天者;

2)擅自塗改或藏匿財務報表、單據、賬目及其他欺騙公司行為者;

3)故意損壞公司財物或產品,或偷竊公司、員工錢物者;

4)在公司區域工作時間內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者;

5)仿用上級領導簽字或盜用印籤者;

6)已經有過處分又違反公司規定,應當處分者;

7)泄漏他人、公司或客户機密,提供任何協助於同業競爭者,造成公司經濟或名譽損失者;

8)因失職而使公司蒙受經濟損失者;

9)違反國家法律、法令而被公安、司法部門處罰者;

10)其他嚴重違反公司守則、公司規章制度和違法亂紀者。

4、懲處標準

1)因個人過失或怠工,影響工作質量或發生事故,給公司造成一般損失的(損失金額在500元以下的),給與警告處分並處以罰金xx元;

2)造成較嚴重損失的(損失金額在500元到1000元的以下的),給予記過處分並處以罰金xx元;

3)造成嚴重損失的(損失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予以開除並處以罰金xx元。

4)員工因違紀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損失賠償金(罰金)由公司在其工資中扣除。

四、本管理制度自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樹立公司整體形象,加強和規範企業管理行為,造就和培養一支紀律嚴明、素質過硬的員工隊伍,促進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凡公司從業人員的管理事項,除法規及公司其它規章制度另有規定外,均應遵守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三條聘用是公司根據生產、經營以及對相關專業人員的需用,而對外進行一種招聘的用工行為。

第四條公司聘用人員應按聘用程序審核、審查核定,合格後才可聘用。

第五條公司聘用人員,應辦理求職登記手續,並交齊如下資料:

1、身份證複印件;

2、學歷證明和職稱證明;

3、二寸免冠照片2張。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治審查不合格者;

2、受公安機關管制或在案被通緝者;

3、身份不清或無身份證明者;

4、未到法定工作年齡者(十六週歲);

5、患有精神病,傳染病或其他有重疾無法恢復健康者;

6、公司認為不宜聘用人員者。

第七條公司聘用人員應先經試用六個月(特聘人員除外),期滿經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並簽訂勞動合同。

第三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員工的權利:

1、享受法律賦予的公民權利;

2、享受公司規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的權利;

3、享受對公司發展提合理化建議和對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提意見的

權利;

4、參加公司組織的活動和了解公司公佈的信息權利;

5、對違法違紀的人或事進行制止和舉報的權利;

第九條員工的義務:

1、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充分發揮各自的聰明才智、盡心盡責地完成自己所承擔的工作,

為公司的發展貢獻力量;

3、自覺地維護公司的形象、信譽和利益。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

業、忠誠企業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進的良好氛圍與企業同發展共命運;

4、自覺遵守保密規定,不準泄露公司的機密和公司的信息;

5、發現事故隱患和發生意外情況,應立即報告公司有關部門,及

時採取必要的措施進行有效防止;

6、以公司利益為重,辦任何事情,都要牢記節約,杜絕浪費;

7、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相互幫助、相互配合、求同

存異、顧全大局,正確處理好集體與個人的關係。

第四章請假

第十條公假:

1、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參加的會議;

2、須應到政府有關部門急需辦理的事情;

第十一條事假、病假:

1、員工因事請假,須事前向所在班組車間(部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

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組長簽名,車間(部門)批准;三天以上(含

三天)由主管部門領導批准,報綜合辦公室備案。上班後應主動消假。

事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工資,事假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企業負責

介繳的社保費由本人自理。事假期間,不得搞第二職業和損害公司的

利益活動,一經發現均作曠工處理。

2、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應及時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組長簽名,車間(部門)核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門領導核准,報綜合辦公室備案。上班後應出示醫院證明,補辦病假手續,按權限審批進行消假。一個月內病假一到五天的(含五天)發給合同日工資的80%;六到十天的`(含十天)發給合同日工資的70%;十一天以上的發給合同日工資的65%;連續病假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發給合同工資60%;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以上,依據《勞動法》和按勞動合同第六條第三款規定辦理。員工病假期間,必須在家療養休息,不得搞第二職業和損害公司的利益活動,一經發現,均作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工傷假:

因公致傷、致殘者,憑醫院證明消假。員工工傷,須經所在班組、車間(部門)證明,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調查核實,方可作工傷處理,並逐級填寫工傷事故報告單及證明,工傷以一次性痊癒為止,工傷期間發給本人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工資。工傷療養期間,不得從事第二職業,一經發現取消工傷待遇。

第五章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公司執行每週四十小時工作制,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

第十四條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第十五條公司實行考勤制度,其考勤辦法:

1、上班前員工本人須在門衞考勤機內刷卡考勤,如因故忘記考勤,必須及時向考勤人員説明情況,否則作為遲到一次記錄;

2、員工必須本人考勤,不得叫別人代考勤,如有發現類似情況對舞弊行為者兩人均扣除一天工資;

3、考勤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不得徇私舞弊,如有發現扣除當天工資;

4、中途離廠,須憑中途離廠准假單,到考勤人員處刷卡後離廠,

並註明事因,否則作早退缺勤處理;

5、員工如遇遲到或早退必須補辦和辦理請假手續。遲到或早退每

次不足二小時的按二小時計算,超過二小時不足四小時的按四小時

計算,當月累計後作缺勤處理。

第十六條員工無故缺勤作曠工處理。當月曠工在二天以內按工資200%扣除,超過二天按300%扣除。

第十七條廠區內嚴禁吸遊煙和隨地大小便。

第十八條上班時間不得幹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時間不準喝酒(業務接待除外)。

第十九條工作時間不得看與工作業務無關的書籍等。

第二十條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開生產區域,不準串崗、脱崗、打磕睡、睡覺。

第二十一條上班時間佩帶胸卡,有規定的部門必須穿工作服或其他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工藝操作規程。

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所屬部門、班組負責人在其職權範圍內的工作調動和管理,不服從調動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門主要領導有權通知其待崗或下崗處理。

第六章文明生產、安全保衞

第二十四條按公司生產現場管理考評細則要求,搞好文明生產。做到工後場地清,地面無煙蒂、雜物,保持廠區、車間和生產班組現場,道路通道暢通無阻,搞好包乾區環境衞生和綠化。

第二十五條愛護公司財物,不準任意將公司的財物拿為己有或私吃公司產品、嚴禁偷盜、有意損壞和浪費公司財物。

第二十六條員工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尊重、互相幫助、文明禮貌。

第二十七條自覺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和信譽,上班和工作時間、不準穿拖鞋、不準赤腳、赤膊或穿着不整齊等不良行為。

第二十八條嚴格遵守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嚴禁惹事生非,無理取鬧,起鬨,散佈謠言、消極怠工,擾亂正

常生產工作秩序,嚴禁在廠區內賭博、鬥毆等違紀違法行為。

第三十條廠區內嚴禁騎自行車、助動車、摩托車,進出廠門應下車推行。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應自覺遵守門衞管理制度,攜帶各類物資、產品出廠時主動出具產品出廠證,不準帶小孩進入公司生產(工作)場地。

第三十二條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第三十三條入廠新工人及變換工種的人員,均應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後上崗,專業崗位或特殊工種應經專業培訓和考試合格,憑證上崗。

第三十四條認真執行消防管理細則,不得私自動用各種消防設施和器材、器具,禁煙區內嚴禁攜帶火種入內。

第三十五條安全用電,非電工人員不準亂接、拆裝電器,嚴禁使用非生產(工作)性電爐。

第三十六條保安人員有權在廠區範圍內進行檢查,發生治安案件,及時進行報告和查破,有關人員都應積極協助,對外來人員未經公司綜合辦公室同意批准不得擅自留宿。

第七章獎勵

第三十七條對於有下列表現和情形之一者予以獎勵:

1、在改革、改進生產工藝,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產品質量等方面有技術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後成效顯著者;

2、在節能降耗、節約原輔物料有具體成效者;

3、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員工人身安全和公司利益免受更大損失者;

4、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對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

維護社會治安中見義勇為,有顯著功績者;

5、維護公司信譽,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6、對在生產現場管理工作中,經考核評定表現突出成績顯著者;

7、模範執行公司規章制度,關心企業,勇挑重擔,出色完成本職工作者。

第八章處罰

第三十八條對於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5—100元經濟處罰:

1、廠區內吸遊煙、隨地大小便、騎自行車、助動車、摩托車、帶小孩進入工作(生產)場所,禁煙區內攜帶火種入內者;

2、上班不佩帶胸卡、工作時間幹私活、吃零食、看工作無關的書籍者;

3、上班和工作時間穿拖鞋、赤腳、赤膊者;

4、工作時間擅自離崗、脱崗、打磕睡、睡覺或不按規定要求穿戴工作服和勞動防護用品;

5、因責任性不強造成的長明燈、長流水、永動扇、下班後未關

庫門者;

6、私吃成品、半成品,破壞綠化,非生產性使用電爐者。

第三十九條凡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可依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作出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1、不服從正常的管理,毆打或侮辱管理人員者,或在工作期間發生

鬥毆、吵罵者;

2、故意損壞機器、工具、原材料、產品或公司內其他物品者;

3、故意泄露公司工藝、技術、業務上的祕密,使公司利益受損者;

4、利用取權營私舞弊,在承辦業務與事業中,向客户索取、收受回扣等影響公司生產或信譽,致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5、因工作疏忽,管理監督不力,造成產品質量或設備,安全等重大事故者;

6、借病、事假往他處工作者;

7、非法煽動罷工、怠工,影響生產秩序者;

8、竊取公司知識產權或侵佔、盜竊公司財物者;

9、連續曠工達三日或一年內曠工累計達十五日者;

10、上班酗酒、聚賭或傷風敗俗者;

11、非法攜帶或擁有危險品或違禁品(如槍支、彈藥、刀械、毒品等)進入公司者;

12、觸犯法律被司法機關處理者。

第九章其它

第四十條公司員工違反本制度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並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遺失、損失公司物品者,必須照價賠償。

第四十二條各職能部門和班組管理範圍與工作職責另附。

第四十三條各工種安全與工藝操作規程另附。

第四十四條未盡事宜,另作規定。

第四十五條本管理制度已經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後生效並從年月日起實施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管理條例的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為了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積極性,制定本制度。

二、獎勵方式:財年總結大會頒發獎勵證書及獎金,獲獎事蹟在企業內部網發佈。

三、評選時間:每財年結束後評選。

四、評選辦法:財年結束後,各部門按評選標準向公司經營委員會推薦參評部門或個人名單,並附事蹟材料。由公司經營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定,評選出財年先進部門和個人。

五、獎勵種類:

1、優秀團隊獎

2、優秀員工獎

3、敬業精神獎

4、最佳新人獎

5、優秀管理者獎

六、獎勵涉及對象:

1、參加優秀團隊評選的部門必須成立一年以上。

2、參加優秀員工和敬業精神獎評選的員工必須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3、參加最佳新人獎評選的員工須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新員工。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受過公司處分的員工,不能參與個人獎項的評選。

5、公司經營委員會成員不參與評選。

6、獎項可空缺。

七、評選標準:

1、優秀團隊評選標準:

1)團隊有較高的凝聚力和集體榮譽感,離職率低;

2)為團隊目標共同努力,使得部門全年業績突出;

3)保持良好的狀態和工作效率,即使在最艱苦的時期,也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4)有效的溝通和適當的授權意識,與各部門接口流暢,獲得用户和公司其他部門的認可及好評;

5)讓團隊中的每一個成員都能獲得快樂和成就感;

6)以公司發展為重,對公司業績負責;

7)整個團隊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

2、優秀員工評選標準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於公司;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

3)熟練掌握本崗位所需各項技能,求知慾強;

4)在完成本職工作中,勇於挑重擔,“打硬仗”,關鍵時刻敢於獨擋一面,績效突出;

5)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和團隊精神,團結同事,積極配合其他部門同事完成目標任務;

6)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吃苦耐勞,追求完美,經常受到同事或客户的好評。

3、敬業精神獎評選標準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於公司;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

3)具有良好的工作態度,在工作中吃苦耐勞,任勞任怨,鋭意進取;

4)具有較強的求知慾,積極主動學習新的知識技能以適應工作的需要,進步速度快;

5)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團結同事,橫向配合好;

6)具有感染力,在工作中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4、最佳新人獎評選標準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於公司;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

3)以較快的速度學習掌握本崗位所需知識技能,較快適應崗位需要;

4)具有較好精神面貌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勤奮、好學;

5)具有團隊精神,能團結同事,共同完成即定目標。

5、優秀管理者評選辦法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於公司;

2)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努力、認真、實事求是,遇事不推諉,具有責任感。

3)具備足以應付工作所需的知識和能力,能迅速有效的解決問題,工作業績突出。

4)具有較強的領導力,注重組織業績和團隊目標的實現,注重團隊建設和人才的培養。為人公正公平,獲得下屬充分尊敬和肯定。

5)具有較強的執行力,能根據所掌握的資源迅速準確的作出判斷和決策,並統籌安排一切資源來實現工作目標。

八、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篇五

1、請假和休假

(1)本公司員工實行每週5.5天工作制。作息時間有夏、冬季之分。

(2)聘用離退休人員每月累計工作20天,缺勤按平均月工資扣除。

(3)員工考勤實行工作量制,由行政人事部及部門經理負責考核。

(4)員工因病請假需有醫院證明,月內超過兩天者,從第三天起工資減半發放。

(5)員工有事請假者,應提前一天書面申報,部門經理審批交行政人事部備案,未經批准者視為曠工,無故曠工一日扣發三天基本工資。

(6)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本公司員工帶薪休假。

(7)享有婚、產假政策的員工,按國家及公司規定帶薪休假,因工作需要提前上班人員,按日工資補貼發放。

(8)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後,每年可享受12天公休假,並隨着工齡增加,每年遞增一天,但最多不超過20天。公休假年度內因工作緊張無法休假者,按日工資於年底補貼發放。

2、工資政策

公司工資實行基本工資(年薪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

3、用車制度

(1)杜絕公司員工用公車辦私事。

(2)各部門員工在市區辦事,在交通方便、無緊急事務之時,應搭乘公共汽車,公司不另行安排車輛。

(3)業務部由於陪同客户的需要,非工作時間用車的`,由業務部經理提出申請,經證實後,由行政人事部批准後方能出車。

(4)司機出車返回後,應在派車單上填寫行駛公里、出車費用,並由出車人證明後,司機憑車單報銷出車費用。

(5)司機應愛護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清潔,經常檢查車輛。司機於下班後,將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