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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員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86W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人員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建設高素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促進公共服務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準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

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第三條: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條: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

第二章:崗位設置

第五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

第六條:事業單位根據職職責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

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職責務、工作標準和任職條件。

第七條:事業單位擬訂崗位設置方案,應當報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章: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

第八條: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可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第九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第十條: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二)在本單位公佈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

第十一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

第十三條: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第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能夠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一樣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能夠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能夠解除聘用合同。可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事業單位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合同人員的人事關係終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訓

第二十條: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職責務,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考核應當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和評價。

第二十一條: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結果能夠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聘期考核的結果能夠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

第二十二條:考核結果作為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第二十三條:事業單位應當根據不一樣崗位的要求,編制工作人員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分級分類培訓。

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所在單位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第二十四條:培訓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支。

第六章: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榮譽稱號。

第二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處分:

(一)損害國家聲譽和利益的;

(二)失職瀆職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

(五)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

(六)其他嚴重違反紀律的。

第二十九條: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

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6個月;記過,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24個月。

第三十條:給予工作人員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第三十一條:工作人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沒有再發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由處分決定單位解除處分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三十二條: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一樣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

第三十三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提高相適應。

第三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事業單位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條: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貼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

第八章:人事爭議處理

第三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發生人事爭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涉及本人的考核結果、處分決定等不服的,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複核、提出申訴。

第三十九條:負有事業單位聘用、考核、獎勵、處分、人事爭議處理等職責的人員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

(一)與本人有利害關係的;

(二)與本人近親屬有利害關係的;

(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第四十條: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能夠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投訴、舉報,有關部門和機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九章:法律職責

第四十一條:事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或者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職責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二條: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事處理違反本條例規定給當事人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

第四十三條: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條例自20xx年xx月xx1日起施行。

人員管理制度 篇二

1、凡屬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電氣焊工、登高架設工、塔吊起重工、信號工、急救人員、機械操作工等工種),必須按國家建設部規定要求持證上崗。

2、特種作業人員,除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外,還應接受特種作業人員的專門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嚴格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憑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由企業每年進行一次複審教育和參加體檢,由企業安全部門負責進行考核,自發證之日起定期到發證機關進行復審考核。

4、工種發生變化時,應經企業安全有關部門同意,進行備案,一般工種轉變為特殊工種時,應接受特殊工種安全技術教育,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要責任心強,熟悉本工種業務技術和本工種安全知識和檢查標準與操作規程,不冒險蠻幹,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保存好自己的上崗證件,如有丟失及時彙報。

7、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規章制度。

人員管理制度 篇三

1、嚴格執行某廠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領導下達的各項任務。

2、每天提前十分鐘點名,八點不到者按遲到處理,八點半不到者按曠工處理,有事提前請假,沒批准假不來按曠工處理。

3、為了確保電儀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使我廠電儀人員完全熟悉現場的電氣、儀表設備,瞭解我廠生產工藝和安全防護措施,確保人員健康、生產安全順利進行,特按片劃分責任區。

(1)劃分:

××、××、××責控制室DCS系統、辦公樓一樓配電室、閉路監控系統、消防和危險氣體報警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通訊系統範圍內所有設備的維護。

××、××、××負責壓縮配電室、合成車間所有電儀設備和自動化設備,包括所轄範圍內的PLC系統、監控探頭、消防和危險氣體探頭、通訊設備以及合成轄區內其他公共設備所配電儀設備。

××、××、××負責空分配電室、空分車間所有電儀設備和自動化設備,包括所轄範圍內的DCS、PLC系統、監控探頭、消防和危險氣體探頭、通訊設備以及空分轄區內其他公共設備所配電儀設備。

××、××、××負責203變電所、淨化車間所有電儀設備,包括所轄範圍內的監控探頭、通訊設備以及淨化轄區內其他公共設備所配電儀設備。

(2)責任

A ××、××為各責任區的。主要負責人。

B各責任區人員必須保證所轄範圍內所有電儀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

C各責任區人員必須熟悉所轄責任區內工藝流程、存在危險源類別、存在危險源性質和所需安全防護用品,熟悉所分責任區電氣、儀表設備的工作原理,提高自我保護和現場處理問題的能力。

D各責任區人員必須完善所轄範圍內的內業資料,資料必須與現場實際相符,包括(配電系統圖、電氣控制原理圖、儀表數據表、控制系統接線或原理圖、配電櫃枱帳、強檢設備台帳、聯鎖設備台帳、交接班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停送電工作票、外來人員記錄等)

E各責任區衞生,包括(配電室、責任區、氣體分析小屋、值班室、保温保護箱內、變配電箱內、變配電櫃內、DCS控制系統櫃內、PLC控制系統櫃內、操作箱櫃內、接線盒內、分線盒內、橋架內等)

F力保所轄防爆責任區內電儀設備失爆率為零

G負責責任區內設備的月度計劃、技改和其它有關工作。

注:××負責電儀人員管理、全廠高低壓電氣設備的管理、電氣計劃審核、電氣協調、電氣技術改造和電氣疑難問題的處理。××負責全廠DCS、PLC系統、網絡、通訊和儀表設備的管理、儀表計劃審核、儀表協調、儀表技術改造和儀表疑難問題的處理。

4、車間每月將按照《電儀人員管理和責任區劃分管理制度》和《電儀人員考核細則》對電儀人員進行月度考核,同時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底評比先進和管理崗位選拔的依據。

人員管理制度 篇四

1、上班遲到者,罰款10元/次,遲到半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罰款100元。

2、上班時間不佩戴工號牌,着裝不整齊,儀容儀表不達標者,罰款10元/次。

3、未及時、認真做好區域衞生及當前一切準備工作者,罰款10元/次。

4、操作間物品及用具擺放零亂,不整潔,罰款20元。

5、在上班時間內長時間打私人電話、看報、用手機聊QQ、辦私事者,罰款20元/次。

6、在營業場所內哼歌曲、吹口哨、高聲喧譁、談笑、大聲對話者,罰款20元/次。

7、上班時間偷懶、睡覺者,罰款20元/次。

8、上班時間在營業現場吃東西,罰款10元/次。

9、對客人品頭論足、指手畫腳者,罰款20元/次。

10、未經許可擅離職守者,罰款20元/次。

11、不服從安排、頂撞上司者,罰款50元/次。

12、在員工之間搬弄是非、拉幫結派、誹謗他人或散佈謠言而影響團結和有損公司形象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13、服務員未及時尋台者,罰款10元/次。

14、無成本意識,蓄意浪費或擅自亂用公司物品者,罰款20元/次。

15、客户經理上班時間隨意進操作間,未按規定時間站崗,罰款20元/次。

16、客户經理或其他人員幫助客人推選技師或亂安排點鐘者,罰款50元/次。

17、嚴禁無特殊情況下,不得進入收銀台,違者罰款20元/次。

18、在上班時間內,不得到收銀台亂用電腦,違者罰款20元/次。

19、收銀員在上班時間內,不得利用工作電腦上網、聊QQ、打遊戲,違者罰款20元/次。

人員管理制度 篇五

薪酬管理體系在設計的時候,必須要從兩個角度考慮:一是業務人員,二是非業務人員。業務部門是賺錢的部門,其餘的部門都是成本。因此,業務人員的薪酬設計是員工激勵中非常重要的部分,那怎樣設計業務人員的薪酬制度呢?

1、低底薪+高提成

“低”是指在本行業、本地區最低標準。“高”是指本地區、本行業最高。底薪很高,提成很低,他的焦點就在底薪部分。底薪很低,而提成很高,他焦點就是提成,他每天想的是:完成業績就有提成,完不成就沒有提成;完成得多,提成就高,完成得少,提成就少。“優秀的人才最優惠,平庸之人最昂貴。”總之,要讓業務人員的焦點集中在提成上。

2、階梯式升降

一成不變的工資提成制度不可能刺激業務人員拼命銷售。而要升降有序。“升”就要“越多越高”,“降”就要“越少越降”。此外,要制訂基本任務值。如以10萬元為準,往上的開始高,往下的開始降。很多業務人員缺少目標,甚至根本沒有想過這個月要創造多少成果,結果一遇到點困難就放棄。有了基本任務值,等於就是幫這些人制定了一個目標。

3、季度獎金

無論普通業務人員,還是部門領導,都需要經常給他們刺激,才能激勵他們更好的創造價值。季度獎金就是一個很好刺激方法,每過三個月就讓他們衝刺一下。怎樣設置季度獎金呢?一個季度是三個月,每個月都有固定的基本任務值,可以在三個月之後再設立一個基本任務值的超額部分。

假設基本任務值是5萬元,超過10萬元另有獎勵的話,當業務人員做到6萬元的時候,他會不會想辦法努力在剩餘的時間完成另外的4萬元?肯定會,要不然他會覺得這6萬元虧掉了。當然,這個超額部分還是由你自己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4、領導級差獎金

什麼是領導級差獎金?假設業務經理領導20個業務人員,這個月做了50萬元的業績,給他500元的獎金;如果做了100萬元,給他1500元的獎金;超過100萬元以上的部分,每增加20萬元再獎勵他500元。通過這樣的獎金模式,業務經理才會拼命幫助業務人員做業績,協助他成交,而且跟着業務人員一起跑,籤大單。

人員管理制度 篇六

一、項目主管工作職責:

1、在公司領導的領導下,負責學校物業服務的日常保潔管理工作的實施。

2、根據校園各時期的實際狀況,提出改進和提高物業服務工作水平的意見措施。

3、對公司和學校雙方負責和彙報工作,聽取學校的意見和要求,並在規定期限內改進工作。

4、負責召集各部門每月例會,檢查工作落實情況,佈置工作任務,協調關係,就物業服務執行中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若發生重大事件或超出崗位職責權限的應立即向公司和學校彙報。

5、進行巡視,對保潔的服務情況進行了解,每天檢查各個重點環節,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發生緊急事件時,立即組織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按應急方案制定的措施執行。對發生的緊急事件應在事後組織相關責任人員總結、學習,分析原因並寫出報告向公司和學校彙報。

7、統一協調本物業各員工的工作,並檢查其工作狀況和落實情況,負責對員工的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定。

8、負責參與、組織每季的物業管理質量大檢查及配合作好質量管理體系評審的有關工作。

9、負責項目部內外部的溝通和聯繫,及時處理本物業的相關投訴,並向當事人通報處理意見和結果。

二、保潔服務範圍工作細則1、保潔範圍:校領導室、會議室功能房、樓道、走廊、衞生間、操場等公共區域。

2、保潔工作要求:

對上述範圍進行清潔、保潔。不間斷巡掃,保持無果皮紙屑、無明顯痰跡、無污垢、無蜘蛛網,衞生間無尿垢、臭味、無垃圾堆放,無衞生死角。

A、每天對校領導室、會議室進行保潔;

B、做好會議室會前會後清潔衞生,並保潔;

C、樓道每天清掃,不定時進行巡查,保持無可視垃圾,樓梯扶手每週清洗一次,確保校園乾淨整潔;

D、衞生間、洗滌盆每節課上課後清洗一次,每週對衞生間用藥劑進行清洗一次,保持衞生間清潔無異味;

E、對操場每日清掃,不定時保潔,每週沖洗一次;

F、保持各樓層走廊乾淨整潔;

G、負責校園內垃圾的清理,日產日清,將垃圾送到垃圾庫傾倒;

H、服從管理、服從安排,完成學校和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服務人員違規處罰細則

(1)按時上下班制度

A、遲到5分鐘內處罰5元,10分鐘內罰15元,30分鐘內扣罰當天工資,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

B、中途脱崗發現一次扣罰10元,30分鐘內扣罰當月工資,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扣罰3天工資。

C、早退一次扣罰10元,早退30分鐘扣罰20元,1小時以上扣罰當天工

(2)不假不到崗位處罰每次25元,並按曠工處理扣罰三天工資,連續3天(含3天)扣罰當月工資,並辭退。

(3)上班偷工減料,不清掃到位留下死角,發現一次扣罰50元。

(4)辦公室組織檢查時,達不到標準、不乾淨、不徹底一次扣罰10元。

(5)保潔服務時由於個人原因損壞物品、公共設施照價賠償,扣罰10元。

(6)對業主、來訪人員的詢問、不耐心、用髒話發現一次扣罰50元。

(7)對客户投訴,經查實屬實者,按情節輕重處10元—100元罰款。

(8)向業主客户索要小費者,發現一次扣罰100元。

(9)員工辭職須提前15天書面告知公司辦公室,經同意後方能離崗,否則扣罰半月工資。

公司銷售人員管理制度 篇七

1、房地產銷售人員上下班實行簽到制,由現場銷售經理負責核實,作為考勤記錄。

2、因事、因病不到者,事先必須向銷售經理提交書面申請,事後必須銷假。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簽到或弄虛作假。

3、事假扣除50%當天工資,病假扣除當天工資的20%(病假需要有醫院的診斷書)。當月如果事假超過3日者,扣除其個人50%當月工資。

4、因工作需要不能簽到者,應提前向銷售經理報告,得到批准後按批准時間到崗簽到,不能提前報告者,應在事後主動向考勤負責人報告,經核實後由考勤負責人在簽到簿上如實登記。否則按遲到處理。

5、房地產銷售人員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由銷售副理按實際情況安排輪休。

6、遲於規定上班時間之後簽到者及為遲到,早退以是否按時離開工作地點為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並未請假者作曠工處理。

7、在一個月當中,遲到或早退者,發現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第三次扣30元,依次累計。

8、曠工一次者,扣除當月團體獎;曠工兩次者,扣除當月50%個人佣金及全部團獎;曠工三次和三次以上者,立即開除。

9、扣罰款作為突出貢獻獎勵基金。

10、對銷售冠軍實行團獎10%額外獎勵。

11、泄露公司和項目機密者予以解聘,並扣發全部工資及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