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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車輛出入管理制度辦法【精品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85W

公司車輛出入管理制度辦法【精品多篇】

公司車輛出入管理制度 篇一

1、公司和公司員工車輛

公司領導用車、公司班車、公司公務車免辦手續直接出入大門。

員工私用車輛(含轎車、麪包車、商務車)應到門衞登記備案,取得《車輛通行證》,

並按規定位置停放。

2、施工人員車輛及工程用車

施工人員車輛及工程用車(卡車等),由主管施工的管理人員到門衞辦理車輛出入手續,憑《臨時車輛通行證》出入施工現場。

施工用材料和設備運出,須憑《貨物進出單》等相關手續需施工方負責人簽字才可以放行。

3、其他外來車輛

特種車輛如警務、消防、急救、搶險車輛等緊急時可直接進入園區。

前來公司執行公務、商談業務、郵遞等辦事的臨時車輛,憑有效證件在門衞登記《車輛進出登記表》,經相關部門同意後允許出入公司,並在規定位置停放車輛。

固定業務單位往來頻繁的,憑證件可以辦理《臨時車輛通行證》。

提貨車輛及貨運人員在門衞登記後,經發貨方人員同意後進入園區。出門時,憑《貨物進出單》經門衞檢查符合要求才允許出門。

其它載貨車輛包括小型車輛,須憑貨物使用部門上級分管領導簽字的出門憑證才允許放行。

拉廢舊物資的車輛,出門時憑出門證明,需要時電話確認後,並經門衞檢查無誤才允許離開。

公司車輛出入管理制度 篇二

為了加強門衞出入車輛秩序管理,避免無關閒散人員隨意進入廠區影響正常的生產、辦公秩序,為公司生產經營創造穩定和諧、健康文明的發展環境,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加強各級領導檢查車輛管理。集團公司及各級領導到公司檢查指導工作,辦公室要提前電話通知門衞值勤人員做好接待勤務工作,沒有接到通知的門衞值勤人員要問明情況,及時與公司辦公室聯繫確認,並告知來檢領導及隨行車輛到公司辦公樓前停放。

二、加強業務客户來訪車輛管理。對於商談業務來訪需要進廠的客户,門衞值勤人員告知其聯繫部門電話號碼,讓客人用門衞室座機電話聯繫接待部門,同意接待的部門人員電話回覆門衞值勤人員,按規定進行登記後方可准許進入,所隨行車輛到供應部門及料場的停放在南門外停車場,到公司其它部門的一律停放在西門外或護衞大隊門前停車場。

三、加強供應採購物資運輸車輛管理。對於到公司供應部門運送採購物資的車輛,供應部門負責告知供貨單位提供物資名稱、數量清單存放門衞室備查,並提前將卸貨地點等有關事宜通知門衞值勤人員,送貨人員進行登記後放可進廠卸貨。門衞值勤人員要把進廠須知、廠區內禁煙規定及行駛路線等情況向送貨人員介紹清楚。

四、加強外來施工單位車輛管理。對於外來施工單位運送工具及檢修材料的車輛因工作確實需進廠的,由協調管理部門負責告知施工單位提供物資名稱、數量清單存放門衞室備查,並將施工有關事宜通知門衞值勤人員,進行登記後放可進廠施工,因施工需要在廠區內通行的車輛必須到公司保安部辦理廠區車輛通行證,其他非施工車輛一律不準進入廠區。

五、加強員工私家車輛停放管理。公司員工私家車要嚴格按照公司劃分的停車場所、停車位置規範停放;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一律停放在東華二路以西或者宿舍樓後車棚內;圈子村卸煤人員的摩托車、自行車一律停放在南門停車場;任何人嚴禁在上班期間移動車輛、刷車及從事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所有車輛禁止駛入生產區域(以東華二路為界)。

六、加強物資出門秩序管理 物資出門必須辦理物資出門證,無出門證的一律不準放行外出,嚴格執行出門證簽字制度,重要設備物資必須由總經理簽字;一般性物品由職能部門負責人簽字,並呈報公司分管領導簽字審核;門衞執勤人員對外出貨物要對照出門證及物資清單認真核對,檢查無誤後方可放行,並在出門證上簽字封存備查,對於證物不符,弄虛作假的一律不準放行。公司機關正常工作時間為物資出門時間。

七、加強門衞崗位執勤工作管理。門衞值勤人員工作要認真負責、大膽管理,忠於職守、盡職盡責,警容嚴整、禮貌待人,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自覺維護公司形象。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出入大門*本站 *一律下車推行,所有外出車輛一律停車自覺接受檢查,對於違反以上規定的對責任人視情節輕重處200元以上罰款。

公司車輛出入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的

*為維護公司安全,使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據員工守則及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所有進出公司人員、車輛、物品,均應遵守本制度。

二、職責

1、總務

*人員及車輛進出大門管理、檢查

*訪客及車輛能按照公司規定執行的監督

*告知訪客車輛停放地點及停放要求

2、被訪部門

*確保外來人員在訪問時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

*確保和要求外來車輛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駛

三、具體規定

1、人員出入管理

*所有進出公司人員應着裝整齊完整,公司人員自覺佩戴好廠牌;外部人員需按照門衞要求辦好手續後,自覺佩戴,方可出入公司。

*公司人員上班時間因公、因事外出,必須持部門領導簽字的出門證,方可出廠。

*所有郵寄、快遞人員進廠時,需出示收貨人員名單,由保安人員聯繫好人員及交貨地點後方可進入;由保安人員代收的,需做好登記後並轉發。

*外來人員進廠必需在門衞處登記,保衞人員應簡單交代公司有關規定後方可進入。如政府職能部門或找主要領導者,保衞人員需及時電話聯繫,經相關領導同意,方可進入。

*所有人員進入公司,要走人行道。

2、車輛出入管理

*所有公司及外來人員嚴禁在公司門口兩側停放車輛,應按照門衞指定區域或地點進行停放。

*所有進入公司車輛,必須在門衞進行登記,填寫好單位、車輛牌號、姓名、入廠時間及來廠目的。保衞人員及時檢查好人員、車輛是否帶有其他公司貨物或個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詳細記錄在登記本上,作為出廠核對證明用,同時交待好進廠注意事項及停放地點

*所有車輛必須按保衞人員指定的或規定的區域進行停放,未經允許,所有人員和車輛不準隨意走動和停放,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

*所有車輛進入公司,必須按照公司廠區行車路線行駛,車輛要走機動車道,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3、車輛停放區域劃分

*所有外來公司貨車一律停放在假山、旗杆兩側,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停放。

*所有來賓、來客及政府部門和個人私家車,一律停放在財務、採購、生產辦及倉儲運輸部門前,其它區域一律不準停放。

*所有一分部人員及木工房、工程部、技術研發、生產服務部等人員車輛,自行車一律放置在花園東、門口宣傳欄以北處;電動車、摩托車一律放置在公司大門口以北、技術研發沿街樓以南東牆處。

*所有二分部、三分部人員車輛,自行車停放在8車間車棚南側;電動車、摩托車停放在北側。

*所有財務、採購、外貿、生產辦、人力、物流、總務、公共關係部等人員車輛,自行車停放在門衞車棚以南至牆角處;電動車及摩托車停放在辦公室後車棚內。

4、其它説明

*所有出廠人員除上下班時間外,其他時間人員外出必須憑請假條、出門證、會客證或相關證明,經保衞人員查證後方可出廠,沒有證明者禁止出廠。

*所有車輛外出時,保衞人員必須認真做好檢查,核對相關手續,對出廠的貨車,必須憑蓋有客服發貨專用章、現金章和銷售專用章的貨物運輸憑證單,方可放行,缺少那一章也不予放行;

*對到公司送貨外出的。車輛,必須檢查是否帶有其他物品或退品,有物品的,必須憑經業務部門負責任人的簽字證明,方可放行;

*對出廠的設備維修加工、建築工程車輛,無論帶什麼物品,必須憑分管部門領到簽字的證明,方可出廠,沒有簽字證明者,一律不準放行;

*對來廠拉廢舊物品處理的車輛,必須持倉儲、採購、工程部門負責人簽字和財務的現金收據證明,方可放行;

*對出廠的外來業務洽談、參觀、來訪等按規定停靠在辦公室門前的車輛,酌情檢查放行。

四、其他未盡事宜由總務負責修訂解釋。

五、本規定自20**年1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