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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車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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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車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目的是為了加強中信物流飛馳有限公司運輸車輛及其分包商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徹實履行本公司向CSPC所做的承諾,嚴格執行CSPC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相關標準,以預防為主,持續提高道路運輸安全和服務質量。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中信物流飛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飛馳)及其分包商。

3、駕駛員管理

駕駛員是道路運輸活動的行為主體,其健康狀況、安全意識及駕駛技能等是導致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駕駛員管理是道路運輸管理中的最重要的部分;駕駛員應遵守交通法規、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確保行車安全。

3.1駕駛員的要求

無論是中信飛馳駕駛員還是其分包運輸公司駕駛員都要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能任職。

1)已上崗的,25歲以上,60歲以下;對新招聘的,25歲以上,45歲以下;

2)健康狀況良好,並適合駕駛。

3)對於所要求駕駛的車輛車型,具有有效證件(如駕駛證、危險作業從業資格證、汽車列車證等)。

4)國中文化程度及以上

5)良好的道德品質及職業素質

6)無重大責任事故記錄

7)駕駛經驗:

a)對於運輸非危險品,至少有駕駛拖掛車2年以上的經驗;

b)對於運輸危險品,至少有駕駛拖掛危險品罐車1年以上的經驗;

駕駛員個人檔案的建立:包括駕駛證、身份證、危險作業從業資格證、汽車列車操作證等複印件各一份,同時駕駛員還必須提供一份有效的身體健康體檢報告(不超過3個月),在正式上崗前報運輸部或HSE部存檔備案。

3.2駕駛員培訓

中信飛馳所有駕駛員(包括其分包公司)在上崗前都必須接受中信公司相關部門對其進行的培訓,培訓包括中信飛馳HSE管理手冊、產品安全培訓、個人防護及健康衞生以及駕駛車輛技巧和道路運輸安全等方面,只有通過培訓並且合格的駕駛員才能正式上崗;同時中信飛馳還將對駕駛員進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訓,但每季度至少有1次;各分包公司可以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由安全管理員或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增加相應的安全培訓,並保持培訓記錄,培訓記錄必須在完成培訓後2個工作日內交一份由中信飛馳HSE部門備案;具體的表格如:附件3培訓記錄表CITIC-HSE-YSB-003

3.2.1培訓內容有:

1)基礎培訓:

a)道路運輸安全法規;HSE管理體系;應急反應計劃及程序

2)產品安全培訓

a)產品的安全數據表(MSDS)如附件2;

3)個人防護及職業衞生知識

a)急救知識;防護用品的使用;酒精及藥物政策;疲勞管理以及相關的消防安全知識;

4)駕駛技巧培訓(邀請駕駛技術好的人員講述工作經驗)

3.3駕駛員安全週會和車隊安全會議

中信飛馳要求其車隊及其分包公司運輸車隊安全管理人員每週必須組織召開一次駕駛員安全例會,會議時間一般不要超過30分鐘,主要是以分享駕駛員個人經驗為主,特別是一些發生在車隊駕駛員身上的險兆事故;車隊安全會議一般是由中信飛馳(或其分包公司)運輸經理或由HSE部組織的會議(一月至少1次),主要是學習事故案例或安全法規,及本公司的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同時也對公司的安全目標及完成情況作出總結。附件4駕駛員(車隊)安全會議記錄表CITIC-HSE-YSB-001。

3.4駕駛時間

交通事故的一個重要因素是駕駛員疲勞駕駛。運輸管理人員有職責負責安排工作程序表,使得駕駛員不會超過規定的每日/每週上班時間,這包括駕駛和其他相關活動的工作。中信飛馳為了防止司機工作疲勞,從而降低工作中發生的風險,中信飛馳對司機的工作時間作了以下規定(各分包公司也應按如下工作時間執行):

a)司機最大的駕駛時間為: 10小時/人/天

b)司機最大的工作時間(包括:駕駛時間,非駕駛時間,短暫休息時間)為: 12小時/人/天

c)兩班之間的最小休息時間為: 10小時/人/天

d)最大的駕駛時間: 60小時/星期

e)司機最大的工作時間(包括:駕駛時間,非駕駛時間,短暫休息時間): 72小時/星期

f)最小的休息時間為: 34小時/星期

為了加強對駕駛員工作時間管理,及時瞭解駕駛員的身體狀況,每位駕駛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工作時間記錄表:它包括:1.工作或輪班開始和結束時間;2.駕駛開始和結束時間,和總的工作時間;3.駕駛員姓名;4.駕駛員每天工作時間。具體工作時間記錄表如附件5所示CITIC-HSE-YSB-002

3.5駕駛員駕駛車輛應注意事項

3.5.1駕駛員要堅決做到“一安、二嚴、三勤、四慢、五掌握”和“八不走”、“七注意”的規定。

a) “一安”就是嚴格遵守交通管理條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b) “二嚴”就是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c) “三勤”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維護。

d) “四慢”情況不明慢;視線不良慢;起步、會車、停車慢;通過交叉路口、狹路、橋樑、彎道、險坡、車站和繁華路段進慢。

e) “五掌握”掌握車輛技術狀況;掌握道路情況;掌握氣候變化情況;掌握貨物裝卸點;掌握車輛、行人動態。

3.5.2 “八不走”

a)貨物裝卸不符合規定、貨物裝載不勻時不走。

b)制動器作用不良、轉向器有故障時不走。

c)沒有方向指示燈、制動燈和夜間行駛無大小燈、尾燈或燈光不亮時不走。

d)車輛技術狀況不符合運行條件,輪胎氣壓不符合標準時不走。

e)車輛未領取安檢合格證或車輛證件不全不走。

f)大霧、大雨天氣五米以內視線不清,或大雨、大雪後道路泥濘溜滑,安全無保障時不走。

g)通過道路或鐵路交叉路口時未看清火車動向,通過漫水路和橋未判明水情深淺,遇到新路、險橋和便道未查明情況時不走。

h)開車前,駕駛員生病、身體不舒服或情緒不正常、精神不振作、精力不充沛等不宜駕駛車輛時不走。

3.5.3 “七注意”

a)注意瞭解當次裝卸貨地點,運距和裝載等情況,做好準備。

b)注意檢查貨物清單和裝載貨物是否相符及貨物裝載是否均勻,捆紮是否牢固。

c)注意瞭解車輛技術狀況,檢查主要安全部件。

d)注意檢查車門是否關好,車輛起步前檢查車輛周圍、車下有無人畜或其它障礙物。

e)注意保持車輛清潔和號牌字跡明顯,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票證等。

f)停車時,注意選好地形、拉好駐車制動,關好車門,並保管好未卸貨物。

g)嚴禁酒後開車,強行超車,盲目快車,人貨混裝。

4、運輸車輛管理

道路運輸安全操作的基礎就是首先要有符合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的車輛,並且通過採取適當的管理措施,使車輛隨時處於良好的安全運行技術狀態。中信飛馳HSE部要求對所有的車輛(自有的以及分包公司的)都應建立相應的車輛管理檔案,自有的車輛由運輸部負責,外協分公司的車輛由HSE部門保存檔案,檔案內容有:機動車行駛證、營運證、車輛檢驗合格證、車輛保險、養路費、營運費、車裝常壓容器使用證等複印件各一份以及車輛和駕駛員的合影照一張,對資料不全(或沒有檔案)的車輛一律不得參與中信飛馳的貨物運輸。

所有參與運輸車輛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運輸危險貨物的常壓罐體,應符合GB18564規定的要求;運輸危險貨物的壓力罐體,應符合GB150規定的要求;罐式集裝箱應符合GB/T16563的規定。

4.1車輛的保養、修理

a)中信飛馳將定期對運輸車輛進行保養,並保持各種詳細的記錄;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車輛運行記錄,維修記錄,檢測記錄,總成修理記錄等),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具體維修內容及記錄見運輸部相關資料。

b)對車輛進行動火、進入密閉容器、用電等危險作業實行安全許可證管理。

c)每部車輛必須配置乾粉滅火器,駕駛室內應配有1個至少2Kg的乾粉滅火器,危險品運輸車駕駛室外應配有2個至少4Kg的乾粉滅火器、錐形反光路障(至少3個)、三角警示牌(至少2個)、二個三角塊及相應的個人勞保用品(安全帽、安全鞋、安全手套、安全眼鏡、反光背心)以及常用的急救藥品(創可貼、消毒藥水、防暑藥、紗布、膠帶等)。

d)車輛在途中臨時停靠、過夜,必須安排人員看管;如是夜晚必須設置錐形反光路障、三角警示牌等相關措施;

e)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汽車罐車停放要求:

1)不得停靠在機關、學校、廠礦、橋樑、倉庫和人員稠密等地方;

2)停車位置應通風良好,停車地點附近不得有明火;

3)停車檢修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不得有明火作業;

4)裝有易燃易爆罐車在途中停車如果超過六小時,應按當地公安部門指定的安全地點或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中轉許可證》的專用停車場停放;

5)途中發生故障,維修時間長或故障程度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將汽車罐車轉移到安全場地,並由專人看管,方可進行維修;

6)重新動車前應對全車進行認真檢查,遇有異常情況應妥善處理,達到要求後方可動車;

7)停車時駕駛員和押運員不得同時離開車輛。途中停放時,司機和押運員不得同時遠離汽車罐車,必須留有人監看,停車要選擇10米內沒有明火和建築物的地方。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公司概況

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二零零陸年四月廿四日,註冊資金為50萬元,經營範圍是塑膠五金模具的技術開發、生產加工、銷售、上門維修,化工原料、化工產品購銷,國內貿易,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譚富華,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購置1輛廂式貨車,駕駛員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係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譚小軍,職務:經理 主要工作職責:

1、宣傳和貫徹政府分佈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並針對存在問題制度相應的防範措施。

(二)第二負責人 胡佳,職務主管,主要工作職責是:

1、佈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後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髮、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並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現場能力。

(三)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為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佈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 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

一、貨物裝載

(一)貨物要堆碼要整齊,捆紮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二)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三)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後,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紮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鬆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一)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二)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一)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二)當車輛停穩熄火後方可卸貨。

(三)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四)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後返回。

第四章 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駕駛員應訊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後果的搶救工作及進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後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它負責人做好善後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後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負責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等處理。

第五章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出車前和收車後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範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並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三、定時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四、定期抽檢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五、定期跟車送貨,瞭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第六章 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一)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二)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三)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瞭解情況。

(四)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後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一)將每輛車的信息登記在冊。

(二)定期做好車輛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操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固、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範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範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並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

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護一併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車輛作業項目和週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保障運輸安全,發揮車輛效能,促進節能減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道路運輸車輛包括道路旅客運輸車輛(以下簡稱客車)、道路普通貨物運輸車輛(以下簡稱貨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下簡稱危貨運輸車)。

本規定所稱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是指對道路運輸車輛在保證符合規定的技術條件和按要求進行維護、修理、綜合性能檢測方面所做的技術性管理。

第三條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應當堅持分類管理、預防為主、安全高效、節能環保的原則。

第四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是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對道路運輸車輛實行擇優選配、正確使用、週期維護、視情修理、定期檢測和適時更新,保證投入道路運輸經營的車輛符合技術要求。

第五條鼓勵道路運輸經營者使用安全、節能、環保型車輛,促進標準化車型推廣運用,加強科技應用,不斷提高車輛的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

第六條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監督。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具體實施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監督工作。

第二章車輛基本技術條件

第七條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下列技術要求:

(一)車輛的外廓尺寸、軸荷和最大允許總質量應當符合《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二)車輛的技術性能應當符合《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要求;

(三)車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應當符合《營運客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711)、《營運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719)的要求。

(四)車輛技術等級應當達到二級以上。危貨運輸車、國際道路運輸車輛、從事高速公路客運以及營運線路長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車,技術等級應當達到一級。技術等級評定方法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的要求;

(五)從事高速公路客運、包車客運、國際道路旅客運輸,以及營運線路長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車的類型等級應當達到中級以上。其類型劃分和等級評定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的要求;

(六)危貨運輸車應當符合《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的要求。

第八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從事道路運輸經營車輛的管理,對不符合本規定的車輛不得配發道路運輸證。

在對掛車配發道路運輸證和年度審驗時,應當查驗掛車是否具有有效行駛證件。

第九條禁止使用報廢、擅自改裝、拼裝、檢測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

第三章技術管理的一般要求

第十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認真履行車輛技術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車輛技術管理。

第十一條鼓勵道路運輸經營者設置相應的部門負責車輛技術管理工作,並根據車輛數量和經營類別配備車輛技術管理人員,對車輛實施有效的技術管理。

第十二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加強車輛維護、使用、安全和節能等方面的業務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能,確保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況。

第十三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根據有關道路運輸企業車輛技術管理標準,結合車輛技術狀況和運行條件,正確使用車輛。

鼓勵道路運輸經營者依據相關標準要求,制定車輛使用技術管理規範,科學設置車輛經濟、技術定額指標並定期考核,提升車輛技術管理水平。

第十四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制度,實行一車一檔。檔案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車輛基本信息,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客車類型等級評定或者年度類型等級評定複核、車輛維護和修理(含《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車輛主要零部件更換、車輛變更、行駛里程、對車輛造成損傷的交通事故等記錄。檔案內容應當準確、詳實。

車輛所有權轉移、轉籍時,車輛技術檔案應當隨車移交。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運用信息化技術做好道路運輸車輛技術檔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車輛維護與修理

第十五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建立車輛維護制度。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日常維護由駕駛員實施,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由道路運輸經營者組織實施,並做好記錄。

第十六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和車輛維修手冊、使用説明書等,結合車輛類別、車輛運行狀況、行駛里程、道路條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確定車輛維護週期,確保車輛正常維護。

車輛維護作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關於汽車維護的技術規範要求確定。道路運輸經營者可以對自有車輛進行二級維護作業,保證投入運營的車輛符合技術管理要求,無需進行二級維護竣工質量檢測。

道路運輸經營者不具備二級維護作業能力的,可以委託二類以上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進行二級維護作業。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完成二級維護作業後,應當向委託方出具二級維護出廠合格證。

第十七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遵循視情修理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對車輛進行及時修理。

第十八條道路運輸經營者用於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的專用車輛及罐式專用車輛(含罐式掛車),應當到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資質的企業進行維修。

前款規定專用車輛的牽引車和其他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由道路運輸經營者消除危險貨物的危害後,可以到具備一般車輛維修資質的企業進行維修。

第五章車輛檢測管理

第十九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定期到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對道路運輸車輛進行綜合性能檢測。

第二十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自道路運輸車輛首次取得《道路運輸證》當月起,按照下列週期和頻次,委託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

(一)客車、危貨運輸車自首次經國家機動車輛註冊登記主管部門登記註冊不滿60個月的,每12個月進行1次檢測和評定;超過60個月的,每6個月進行1次檢測和評定。

(二)其它運輸車輛自首次經國家機動車輛註冊登記主管部門登記註冊的,每12個月進行1次檢測和評定。

第二十一條客車、危貨運輸車的綜合性能檢測應當委託車籍所在地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

貨車的'綜合性能檢測可以委託運輸駐在地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

第二十二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選擇通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計量認證、取得計量認證證書並符合《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17993)等國家相關標準的檢測機構進行車輛的綜合性能檢測。

第二十三條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對新進入道路運輸市場車輛應當按照《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達標車型表》進行比對。對達標的新車和在用車輛,應當按照《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實施檢測和評定,出具全國統一式樣的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報告,評定車輛技術等級,並在報告單上標註。車籍所在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車輛技術等級在《道路運輸證》上標明。

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確保檢測和評定結果客觀、公正、準確,對檢測和評定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受其委託承擔客車類型等級評定工作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按照《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jt/t325)進行營運客車類型等級評定或者年度類型等級評定複核,出具統一式樣的客車類型等級評定報告。

第二十五條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建立車輛檢測檔案,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車www.本站baihuawen本站輛綜合性能檢測報告(含車輛基本信息、車輛技術等級)、客車類型等級評定記錄。

車輛檢測檔案保存期不少於兩年。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職責權限對道路運輸車輛的技術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對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予以配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二十七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車輛技術狀況納入道路運輸車輛年度審驗內容,查驗以下相應證明材料:

(一)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結論;

(二)客車類型等級評定證明。

第二十八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車輛管理檔案制度。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車輛基本情況,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客車類型等級評定或年度類型等級評定複核、車輛變更等記錄。

第二十九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運輸車輛的技術管理情況納入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和誠信管理體系。

第三十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積極推廣使用現代信息技術,逐步實現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信息資源共享。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規定,道路運輸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狀況未達到《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

(二)使用報廢、擅自改裝、拼裝、檢測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

(三)未按照規定的週期和頻次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的;

(四)未建立道路運輸車輛技術檔案或者檔案不符合規定的;

(五)未做好車輛維護記錄的。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規定,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予採信其檢測報告,並抄報同級質量技術監督主管部門處理。

(一)不按技術規範對道路運輸車輛進行檢測的;

(二)未經檢測出具道路運輸車輛檢測結果的;

(三)不如實出具檢測結果的。

第三十三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了職權、玩忽職守、徇私和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執法執勤用車管理制度辦法 篇四

根據中共莆田市委辦公室、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莆田市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莆委辦發〔2016〕8號)和《莆田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於加快推進市直機關車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公車改革過渡期間,我局無委託代管使用的機要通信應急用車輛、保留執法執勤用車10輛。現就我局加強執法執勤用車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法執勤用車配置

局機關2輛(其中1輛故障待報廢,停放在北高工商所院內)、執法大隊1輛、12315服務枱1輛、鎮海工商所1輛、拱辰工商所1輛、黃石工商所1輛、新度工商所1輛、西天尾工商所1輛、北高工商所1輛。

二、嚴格車輛使用範圍

1、主要用於保障一線執法執勤,還可用於保障綜合性執法和重大突發事件等應急用車需要。

2、機關內部管理和後勤等一般公務活動不得使用。

3、能否使用執法執勤用車,與使用人所在股室、單位以及人員崗位並無直接關係,應與所執行公務活動是否為執法執勤有直接聯繫。如在開展創城活動中,組織執法人員對街面廣告進行市場監管應視為執法執勤活動,可使用執法執勤用車;但如果是到區委參加創城活動部署會議等,均不能視為執法執勤活動,應不得使用執法執勤用車。

三、嚴格車輛使用審批

(一)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綜合服務平台用車

1、結合幹部出差審批管理,由用車股室、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附件一),經其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辦公室向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綜合服務平台申請用車。

2、中心城區內用車的需提前30分鐘預約,中心城區外市內用車需提前2小時預約,跨市用車需提前半天預約。

3、其他事項按照莆田市機關事務管理處《關於印發<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綜合服務平台須知>的通知》(莆市管〔2016〕51號)文件執行。

(二)執法執勤用車

1、局機關辦公室管理的執法執勤車輛,由用車股室、部門提出書面執法執勤用車申請(附件二),報其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辦公室根據分管領導意見作出派車安排。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派車單應隨車攜帶,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

2、工商所負責管理的執法執勤車輛,由工商所根據執法執勤工作的實際需要自行管理,用車人提出書面執法執勤用車申請(附件二),報其所領導審批同意後,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派車單應隨車攜帶,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

3、執法大隊負責管理的執法執勤車輛,由執法大隊根據執法執勤工作的實際需要自行管理,用車人提出書面執法執勤用車申請(附件二),報其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執法大隊負責人根據分管領導意見作出派車安排,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派車單應隨車攜帶,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

4.12315服務枱負責管理的執法執勤車輛,由12315服務枱根據執法執勤工作的實際需要自行管理,用車人提出書面執法執勤用車申請(附件二),報其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12315服務枱負責人根據分管領導意見作出派車安排,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派車單應隨車攜帶,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

5、跨轄區執法執勤的,除按照前款規定審批外,須報局主要領導批准。

6、外單位借用車輛一律由局主要領導批准。

7、根據執法執勤工作需要,區局辦公室可調用全局執法執勤車輛。(派車審批程序參照上述執行)

四、嚴格執法執勤車輛責任管理

1、辦公室、各工商所、執法大隊、12315服務枱分別對其所管理的執法執勤用車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2、對申請使用辦公室管理的執法執勤用車,申請股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要對執法執勤活動進行嚴格把關,不得將一般公務活動納入執法執勤活動範圍,嚴禁隨意擴大執法執勤活動界限。

3、對申請使用辦公室管理的執法執勤用車經書面申請、領導審批後用車期間,使用車輛股室、部門人員及負責人為車輛責任人。

五、嚴格車輛定點停放

1、區局機關、各直屬單位所有執法執勤用車全部定點停放在區工商局機關大院,各工商所所有執法執勤用車全部定點停放在各工商所院內(鎮海工商所執法執勤用車停放在局機關大院),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停放。機關駕駛員下班後,應將車輛所有鑰匙統一存放在局保安室車輛鑰匙保管箱,待次日上班取回使用;各工商所駕駛員下班後,應將車輛鑰匙交由所長(負責人)指定的保管人員處保管。

2、確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入庫停放的,駕駛員應提前報告辦公室,填寫公務車輛未入庫集中停放審批單(附件三),還應有用車人證明(如:車輛在外執法未按規定時間入庫的,“證明人意見”由其分管領導審核並簽署意見;車輛在維修場維修的,“證明人意見”由維修場確認並蓋章)。遇緊急任務未能及時入庫的,應電話報告辦公室主任備案。

六、嚴格車輛加油管理

1、區局所有執法執勤用車實行IC卡統一轉賬充值定點加油,由辦公室統一進行圈存,按月充值。加油IC卡實行一車一卡,按車號加油,加油IC卡由駕駛員負責保管,不準把卡借於他人使用。出差途中或因特殊、應急情況等需卡外臨時加油的,應提前向辦公室負責人報告並由車輛隨行人員證明方能報銷(原則上不做臨時加油)。

2、駕駛員將本車的IC加油卡轉於他車加油或將油料抽出作為他用等“偷油”行為,除按規定追回相應損失外,將按“偷油”金額的十倍進行罰款。情節嚴重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3、區局所有執法執勤用車一律實行公里油耗公示,駕駛人員必須在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行駛公里數和汽油使用量,送辦公室登記後統一公示。否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和補貼。

七、嚴格車輛維修管理

1、駕駛員應當愛護車輛,經常對車況進行檢查,確保行車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提出報修建議。車輛維修一律在區局確定的市直機關定點的廠家進行維修。

局機關車輛報修程序:由駕駛員提出申請,將維修廠維修預算單報辦公室提出初審意見,經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後,由辦公室車輛管理負責人通知維修廠進行車輛維修。車輛維修後,由駕駛員對維修情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經駕駛員經手,報辦公室主任、財裝核准後送局主要領導審批給予報銷維修費用,直接匯入維修廠指定賬户。

各工商所、直屬單位車輛報修程序:由駕駛員提出申請,將維修廠維修預算單報各工商所所長(負責人)、直屬單位負責人提出初審意見,經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後,由各工商所、直屬單位車輛管理負責人通知維修廠進行車輛維修。車輛維修後,由駕駛員對維修情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經駕駛員經手,報各工商所、直屬單位負責人、財裝核准後送局主要領導審批給予報銷維修費用,直接匯入維修廠指定賬户。

2、車輛維修期間,除辦公室統一調配行車或另行安排工作任務外,駕駛員應在修理廠跟蹤車輛修理進度和維修質量。

3、區局所有執法執勤用車,在應急情況或本市以外發生臨時故障需要維修的,駕駛員必須電話報告辦公室主任報經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方可進行維修,期間發生的維修費用報銷應由隨車人員證明方可報銷。

八、嚴格車輛督查管理

1、由局領導、辦公室、人教股、財裝、機關黨委等人員組成公務車輛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督查組,通過車輛定位GPS、查詢車輛充值加油明細、查詢車輛入庫登記、查詢財務等,對車輛使用報批情況、充值加油情況、入庫集中停放情況、定點維修情況、公里油耗情況、值班情況、駕駛員請銷假情況等進行不定期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責令相關人員進行整改,並啟動責任追究程序,給予行政處罰或經濟處罰,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2、區局所有執法執勤用車備用鑰匙應留在辦公室備案,以便公里油耗情況和安全情況督查,以及緊急情況應急處理。

九、嚴格規範報銷補貼

1、駕駛員出差補助應嚴格按照《市財政局印發<莆田市市直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規定>的通知》執行。

2、為避免重複報銷,駕駛員出差補助應由駕駛員根據派車單按月累計報銷,用車股室、部門不再將其作為出差人員同單報銷。局領導未帶分管股室、部門人員出差的,其出差補貼由駕駛員一併造冊報銷。

3、駕駛員出差補助應有辦公室車輛管理人證明方可報銷。

十、嚴格實行違規追究

1、車輛使用不按規定實行審批手續或車輛不按規定實行集中入庫停放的,視為擅自出車。擅自出車的駕駛員被局內部督查發現的當年度第一次給予通報批評,罰款800元;累計兩次給予罰款2000元;累計三次勞動派遣人員直接給予辭退,並取消當年度各項獎金。正式職工按規定啟動問責程序,給予嚴肅處理。被市紀委等部門發現並通報的,不論次數,勞動派遣人員一律給予辭退解聘,正式職工按規定給予處理。對擅自動用車輛造成車輛事故的,其車輛損壞的修理費用和事故責任一律由本人承擔;造成車輛丟失的,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造成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承擔。

2、車輛使用人應當嚴格按照行駛審批路線開展執法執勤活動。對用車人在用車途中擅自更改行駛路線的,駕駛員有權拒絕前往。對擅自改變行駛審批路線被市紀委等部門發現並通報的,勞動派遣人員一律給予辭退解聘,正式職工按規定給予處理,同時對車輛使用人(包括車輛使用申請股室、部門負責人和同行人員)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3、駕駛員違反規定不履行車輛報修程序或擅自到非定點維修廠進行維修的,其維修費用自理,財務不予報銷。

4、駕駛員應當認真遵守交通法規,切實維護和保養好車輛,嚴禁酒後駕車或開“英雄車”、“特權車”和“霸王車”,對違章駕駛、違章停放被處罰的一律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因執法等特殊公務酌情給予處理);對用車人要求在違停地點停靠的駕駛員有權拒絕停車;對不愛護車輛,主觀上造成車輛損壞的(經修理廠認定),視車輛損壞情況,除給予通報批評外,其維修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5、駕駛員不得擅自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未經領導批准擅自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的,一經發現,勞動派遣人員一律給予辭退解聘,正式職工按規定給予處理。造成事故或車輛損失的,其維修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局幹部職工未經批准擅自駕駛機要通信應急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除按規定給予處分外,造成事故或車輛損失的,其維修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6、上述涉及罰款或應承擔的維修費用一律在當事人工資、各類獎金或財務報銷款項中直接扣除。

本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執行,原有通知規定與此不一致的以此為準。今後政策另有調整的,將另行通知執行。

附件:

1、荔城區工商局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綜合服務平台用車申請表

2、荔城區工商局執法執勤用車申請表

3、荔城區工商局執法執勤用車未入庫集中停放審批單

執法執勤用車管理制度辦法 篇五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範化、秩序化,特制定此辦法。辦公室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生費用審核控制。

一、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並須提前半天交辦公室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情況除外)。

二、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到辦公室申請,登記後出車(特殊情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三、嚴格按規定時間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後及時通報辦公室,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四、辦公室在安排出車時儘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應該服從。

五、有駕駛執照的部門負責人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相應手續: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返回後應及時交還。

六、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情況由辦公室作適當及時調整。

七、車輛保養

1、駕駛員應及時保養、維護好車輛,並確保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情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辦公室,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2、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公司院內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反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3、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現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八、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

1、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規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管理辦法》進行報銷。

2、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申購單”經總經理審核,並報辦公室核准後,填寫“維修保養記錄表”,事後開票附申購單經辦公室初審,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象),司機必須立即打電話報告辦公室後,再進行維修。回公司後必須迅速補上相關手續。

3、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

4、公司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並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如發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開除處分。

5、出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如屬於公司方駕駛人員責任,除責任人必須承擔肇事責任並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駕駛人員將給予處分。

九、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按以上規定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 篇六

一、駕駛員管理制度

1、縣委辦公室駕駛員由行政管理科統一管理,統一調配。

2、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強化安全意識。隨領導出發時,在行車期間不準接打手機,確保行車安全。

3、駕駛員必須服從領導,遵守紀律,嚴格履行請銷假制度。因事、因病等原因一天內不能到崗者,要告知分管行政副主任或行政管理科。

4、駕駛員要遵守辦公室各項管理制度,工作日早8點前必須到崗,並做到24小時手機暢通,保證隨叫隨到。中午不準飲酒,有出車任務的,任何時間均不準飲酒。駕駛員不準擅自出車,不準轉借車輛,不準用公車參與婚喪嫁娶。凡未經分管行政副主任批准擅自出車、擅自轉借車輛所發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費用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5、辦公室駕駛員平時要注意言談舉止,樹立良好形象,提高服務水平。如果被所服務領導或有關人員反映車輛維修不及時、服務態度差、酗酒滋事、不服從組織安排者,半年內提出一次的給予説服教育,兩次的給予嚴厲批評,三次以上的調整工作崗位。

二、車輛管理制度

1、縣委辦公室車輛由分管行政的副主任和行政管理科統一管理、統一調度使用。行政管理科定期進行車況檢查,存在問題的車輛必須及時維修。

2、實行車輛經費包乾制度,每車每月2550元經費,包括各種油料費、小型修理費用(單件價格在500元以下的)、出車補助、過橋過路費、停車費。

3、每月底行政科車輛管理人員要及時進行車輛行駛里程統計。

4、要加強車輛的維修和保養,按規定在行駛5000—6000公里內必須進行機油及相關濾芯的更換,更換單件價格500元以上的配件或車輛需要大修時,必須經主任批准後再行維修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 篇七

一、學生營養餐運輸車輛嚴格按照市教委、市防疫站及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要求執行。

二、嚴格按照食品衞生法規定,食品運輸車輛做到專人專用運輸食品,嚴禁裝運非食品及有毒有害物質;避免食品與非食品,與易於吸附氣味的食品和有特別氣味的食品同時運輸。

三、食品車輛保持清潔衞生,堅持每天清洗消毒。

四、做好車輛的保養維修工作,保證送餐車狀況良好,選擇最佳路線,合理運行,縮短運輸時間。

五、運輸直接入口食品的車輛密閉防塵,運送散裝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清潔的容器盛放,餐盒要用密封清潔的保温箱盛裝。

六、裝卸押運食品,從業人員應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參加運輸工作。裝卸運輸食品過程中,不得品嚐食品,不得腳踏或坐在食品箱上,要講究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