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職工津補貼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48W

職工津補貼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職工津補貼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職工提供一個競爭有序、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充分評估職工貢獻和作用,正向引導職工更好的完成本職工作,並進行正向激勵,提升職工薪資水平和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工。

第三章:考核原則

第三條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三公”原則。要求考核者對所有考核對象一視同仁、對事不對人。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建立科學的考核要素體系與考核標準。

第四條堅持全方位考核的原則。採取自我鑑定、上下級之間考評、考核領導小組考核相結合的多層次考核方法,使所有層次職工均能行使民主監督權力。

第五條堅持責、權、利三者相結合的原則。

第六條堅持實行考核定期化、制度化的原則。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條考核目的:

1、確定職工崗位津補貼、獎金、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據;

2、確定職工職務晉升、崗位調配的重要依據;

3、鞭策後進、激勵先進;

4、增強職工溝通、強化團隊精神和提升企業競爭能力。

第五章:考核領導機構

第八條公司成立職工津補貼績效考核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考核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職工津補貼績效考核的組織管理工作,公司經理任考核領導小組組長,小組成員由公司相關領導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九條公司各項目部同時成立(設)績效考核小組(對合作方的考核),在公司考核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考核工作。

第六章:考核分類

第十條職工津補貼績效考核共分三類。即:部門負責人級職工績效考核、專業(技術)管理職工績效考核、普通職工績效考核。

第十一條部門負責人級職工是指項目領導班子成員及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級職工。

第十二條專業(技術)管理職工是指公司各項目部門負責人及在公司本部專業崗位履行業務(技術)管理職能的職工(安全、質量、財務、預算、後勤等崗位)。

第十三條普通職工是指在公司本部和在項目部的職工(實習生、臨時工等)。

第七章:考核時間

第十四條定期考核分為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兩種。

第十五條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可對專項崗位(事件)進行不定期考核。

第八章:考核形式和方法

第十六條考核形式:

1、職工本人自評;

2、上、下級考評;

3、考核領導小組考評。

第十七條考評主要依據:

1、職工日常工作表現;

2、職工任期內出勤檔案和獎懲記錄;

3、信函、電話徵求外部(業主、甲方)評議,主要對項目領導班子成員及項目部門負責人的考核;

4、根據不同考核對象,逐個對考核對象進行綜合全面評議。

第九章考核職責分工

第十八條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職工績效考核職責分工如下:

1、公司領導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考核;

2、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項目領導班子成員的績效考核由職工自評後,公司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考核;

3、專業(技術)管理職工及普通職工的績效考核由職工自評、部門考評後由職工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考核;

4、在涉及到考核領導小組成員的考核時,當事人應予以迴避;

5、公司考核評領導小組有權對職工績效考評結果進行復核。

第十章:考核內容

第十九條根據公司管理實際及發展需要,並結合崗位職責,對不同層次職工分別確定考評要素,引進權重。一般每個要素按優劣程度劃分四個等級(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每個等級對應一個考評分數(實行百分制)。

第二十條考評重點從“德、能、勤、績”四個考核要素入手,在此基礎上結合工作崗位、專業知識、完成工作效果和工作環境等考核要素進行。

第二十一條部門負責人級職工考核標準詳見附件1《部門負責人級職工考核表》;

第二十二條專業(技術)管理級職工考核標準詳見附2《專業(技術)管理級職工考核表》;

第二十三條普通職工考核標準詳見附件3《普通職工考核表》。

第十一章:考核結果評定

第二十四條 各層次職工考核結果共分四個等級,即:優秀(合計總分在91-100分之間);良好(合計總分在71-90分之間);基本稱職(合計總分在61-70分之間);不稱職(合計總分在60分以下者)。

第二十五條 考核結果為優秀的職工,考核當季或考核當年津補貼按高一個檔次發放(最高不高於部門負責人、項目部經理或實際負責人的津補貼);考核結果為良好的職工,考核當季或當年津補貼按所在部門定崗津補貼或所在項目擔任的崗位津補貼發放;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的職工,考核當季或當年津補貼按駐外機構津補貼最低數或按駐項目津補貼工勤崗位發放;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職工,考核當季或當年津補貼不予發放。

第十二章:考核程序

第二十五條公司考核領導小組根據當年職工績效考核工作計劃或工作需要,下發職工績效考核通知,明確考核對象、時間、地點。

第二十六條被考核職工認真全面撰寫任期內小結,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同級職工準備公司考核領導小組考評、諮詢材料。

第二十七條公司考核領導小組或項目考核小組分別按照職責分工和本辦法第六章考核形式和方法,對考核對象進行靈活考評,對各項考核要素進行量化打分。

第二十八條考核領導小組在彙總考核對象的考評總分後,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將考評結果反饋至考核對象,對持不同意見的考核對象,可報公司考核領導小組最終審定。

第二十九條考核結束後,考核對象部門負責人應及時與考核對象進行座談,對其提出改進工作績效辦法。

第三十條考核結果一式二份,一份存放於公司檔案室,一份由個人保存。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同時適用對同類、同級職工的聘任和離崗、

離任考核。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公司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部門負責人級職工考核表》;

附件2:《專業(技術)管理級職工考核表》;

附件3:《普通職工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