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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投資管理辦法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46W

***公司投資管理辦法

國有企業投資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投資管理,規範投資管理程序,有效控制投資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投資管理委員會是公司投資活動的非常設決策機構。公司規劃部是公司投資管理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也是公司投資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投資、無形資產投資和長期投資。投資管理的方式通過投資項目管理方式進行。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及所屬經營單位投資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  投資管理的任務、原則和內容

第五條  投資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確保投資項目的投入產出效益,保證公司中長期戰略目標的順利實現。

第六條  投資項目管理的總原則是規範、透明、歸口集中管理,並根據項目單位(實施投資項目的主體)的性質進行分類管理。其中:

對公司機關職能部門、公司直屬企業、區域性派出機構以及新事業的投資項目(以下簡稱直屬單位投資項目),實行集中管理;

對於控股、共同控制以及參股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的投資項目,通過合資公司董事會進行決策管理,同時通過調研、股東直接磋商、派出高管人員內部協商等方式,介入重大項目的立項階段管理以加強事前管理。

對於上市公司的投資項目按《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管理。

第七條  投資項目可分為對內投資和對外投資。對內投資項目是指不涉及項目單位以外的投資項目,其主要形式有新建、擴建和改建;對外投資項目是指將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投入到項目單位外的投資,包括組建合資經營(合作)企業,兼併重組、收購以及證券投資等。

第八條  根據投資管理的需要,規劃部對投資項目從項目立項到竣工驗收進行全過程管理。

投資管理主要內容:

1、投資項目的立項管理(包括政府報批、項目核准(備案)報告的審批以及合資經營(合作)、兼併重組、收購等對外投資項目合同和章程的審批);

2、投資項目年度計劃管理;

3、投資項目實施過程管理;

4、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管理;

5、投資項目的後評價管理。

第九條  規劃部負責受理和組織審議項目單位所有投資項目(包括信息、技術引進、研發等投資)。

第三章  直屬單位投資項目管理流程

第十條  直屬單位投資項目管理流程主要包括立項申請、立項審批、投資計劃、項目實施和竣工驗收等階段。具體工作流程見附件1。

第十一條  投資項目的立項申請

1、項目單位以投資項目核准(備案)報告的形式提出立項申請。

2、項目核准(備案)報告是項目單位對項目進行了可行性研究後編制的文件,是對項目在技術、工程和經濟上是否合理可行進行全面細緻的分析、論證,進行多方案比較後確定項目投資的最優方案。

3、項目核准(備案)報告是選擇和評審項目的主要依據,由項目單位自行組織編制,報規劃部。

第十二條  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批

1、規劃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或專家,從投資項目與公司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的符合性、投資方案的合理性、投資項目的收益性等方面對核准(備案)報告進行評審。

2、500萬元以下的對內投資項目,規劃部組織審議並經分管規劃投資的副總裁批准後,規劃部下達批覆文件,並納入公司中期事業計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

3、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對內投資項目,由規劃部審議後上報投資管理委員會決策。投資管理委員會決策後,由規劃部下達批覆文件,並納入中期事業計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

4、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對內投資項目,經規劃部、投資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報總經理辦公會決策。總經理辦公會決策後,由規劃部下達批覆文件,並納入中期事業計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

5、所有對外投資項目,經規劃部、投資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報總經理辦公會決策。總經理辦公會決策後,由規劃部下達批覆文件,並納入中期事業計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

對外投資項目還需增加以下流程:

--投資各方簽訂合作意向書。根據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項目單位有對外投資意向的,可先行開展項目前期研究;根據前期研究的有關情況,向規劃部部提出項目意向,經審核同意,可與投資合作者簽署合資(作)意向書;

--對外投資項目的核準(備案)報告經批准後,項目單位會同投資合作者,聯合草擬合同文本及合資公司章程,並呈報規劃部。規劃部組織相關部門對合同文本及章程進行評審,會籤《公司合資(作)項目合同審定表》,並呈報主管規劃的副總裁批准。

--合資公司的成立。合同、章程通過審查後,由投資各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生效,其中中外合資企業的合同及章程由規劃部組織向相關政府部門報批後生效。

6、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核准或備案的項目,由規劃部負責組織報批.

第十三條  年度投資計劃

1、項目單位根據已經批准立項的投資項目,編制年度投資需求計劃,報規劃部。

2、規劃部會同計劃財務部,根據投資項目需求、公司資金來源、中期事業計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等因素進行綜合平衡,形成公司年度投資計劃預算,提交投資管理委員會審定。

3、經投資管理委員會批准後,規劃部下達年度投資計劃。計劃財務部根據投資計劃撥付資金。

第十四條  投資項目的實施

1、投資項目的實施由項目單位自主組織,並接受公司的監督管理。

2、投資項目方案的設計變更。在不影響項目的設計綱領、建設目標,不突破批准總概算的原則下,項目的局部調整,項目單位須提出書面報告,闡明原因,呈報規劃部,經審定後,由規劃部批准。

3、按照國家法律和公司有關規定必須經過招投標的建築安裝工程以及設備採購,必須進行招投標。

4、公司審計部門可獨立組織對項目單位的投資項目進行專業審計,並通報審計結果。根據需要,規劃部可組織公司審計、計劃財務等有關部門對投資項目的實施進行稽查監督。

5、每月28日之前,項目單位必須按時向公司計財部按項目報送投資統計月報(報表格式見附件3),計財部彙總後報規劃部,由規劃部向投資管理委員會通報項目進展情況。

6、投資項目實行項目責任人制度。由規劃部組織簽訂項目責任書。

第十五條  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及後評價

項目竣工後,由項目單位提出申請,規劃部組織公司有關部門對項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轉入固定資產(詳見竣工驗收管理辦法)。

根據需要,規劃部選擇部分重大項目開展項目後評價(詳見項目後評價管理辦法)。

第四章 合資公司的投資項目管理流程

第十六條  對於合資公司的投資項目,通過董事會進行決策管理,同時通過調研、股東直接磋商、派出高管人員內部協商等方式,介入重大項目的立項階段管理以加強事前管理。其中:

控股(控股和相對控股)公司強調公司意見的主導性;

共同控制公司需保證公司相應的話語權;

參股公司需確保公司相應的知情權、管理權。

第十七條  重大投資項目特指合資公司的中長期事業計劃投資總額度的確定,增加新品種及生產能力的擴大,發動機、車身、橋和變速箱等涉及整車認定範圍的關鍵總成的投資項目,投資總額2000萬元以上的投資項目,兼併重組等資本支出項目以及根據合資合同章程約定需上董事會進行決策的投資項目。

第十八條  合資公司投資項目管理包括項目立項、項目實施和竣工驗收等階段。具體工作流程見附件2。

第十九條  項目立項階段

1、調研。規劃部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合資公司的重點投資項目進行調研。

2、聽證會(立標會等)。規劃部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在合資公司編制年度預算前一月,對合資公司將納入年度預算的重點投資項目進行審議,主要審議合資公司投資與東風公司戰略發展和中長期規劃的符合性、投資項目方案的合理性和收益性。

3、規劃部將審議意見向投資管理委員會報告,1億元以下投資項目由投資管理委員會決策,1億元以上(含1億元)項目由總經理辦公會決策。

4、規劃部負責彙總整理總經理辦公會、規劃投資委員會的決策意見,並通過各種方式將公司決策意見傳達到合資公司:

通過合資公司股東之間直接磋商表達公司決策意見;

以正式書面文件發送至合資公司相關部門,表達公司決策意見;

以正式書面文件發送至合資公司相關的派出高管,由派出高管通過合資公司內部投資管理程序表達公司決策意見。

5、合資公司派出高管須將合資公司執行情況反饋至規劃部。

規劃部對合資公司派出高管反饋的信息進行分析,報投資管理委員會決策。

規劃部負責彙總整理投資管理委員會的決議,以紀要形式發送相關合資公司的每位董事,合資公司董事通過董事會表達公司意志、貫徹公司投資管理委員會決策意見。

第二十條  項目的實施

1、合資公司投資項目的實施由合資公司自主實施。

2、每月28日之前,合資公司必須按時向公司計財部按項目報送投資統計月報(報表格式見附件3),計財部彙總後報規劃部,由規劃部向投資管理委員會通報項目進展情況。

第二十一條  竣工驗收及後評價

合資公司竣工驗收由合資公司自主實施,報規劃部備案。

根據需要,規劃部和合資公司有選擇的對重大項目共同開展後評價工作。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規劃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條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