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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心得體會(共6篇)

欄目: 專題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9.04K

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心得體會1

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心得體會(共6篇)

——遵守黨規黨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新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該部法律將黨的紀律要求中與公職人員相關的內容轉化為公職人員的法律義務,同時該部法律對政務處分的依據、程序作了詳細規定,是一部規範公職人員的政務工作活動、完善國家監察制度的重要法律,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制度成果。通過剛才的學習,心中有一種感覺,作為一名資源規劃的幹部,就是手裏拿着雙刃劍,站在懸崖邊上揮舞,如果心中沒有對這份公職人員的職責敬畏之心,很有可能被這把劍所傷從而摔下懸崖,深陷黨紀國法的深淵成為囚徒。

所謂敬畏,敬者是尊敬,畏者是害怕。沒有對黨紀國法的尊敬,必然會產生特權思想,驕橫之氣。沒有對黨紀國法的害怕,必然會產生僥倖心理,邪惡之念。久而久之,就會變得肆無忌憚,欲所欲為,無法無天。造成在以後的工作中,想説什麼説什麼,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這樣遲早會把自己送進黨紀國法的囚牢裏。

作為一名資源規劃幹部,學習黨紀國法,就是為了明確自己的身份,加強宗旨教育、提升負責意識,強化擔當精神,法律是底線,應當牢牢記在腦子裏,融合到自己的靈魂中,做到不違法不犯法,不鬆底線。當今社會形勢錯綜複雜,誘惑形形色色,稍有不慎就會被糖衣炮彈所擊中,所以我們最主要的還是要強化敬畏之心。

通過學習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我深有感觸,要把自己放在國法中,不斷學習貫徹黨紀國法,堅決不踩“紅線”,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和生活,珍惜公職人員身份,維護黨的形象,永葆工作激情,強化法律意識,踐行正能量。

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心得體會2

《中華民共和國公職員政務處分法》已由中華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20年6月20日通過,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政務處分法強化對公職員的管理監督,使政務處分匹配黨紀處分、銜接刑事處罰,構築起懲戒公職員違法行為的嚴密法網。

健身我們要明確健身哪些部位,健身多久比較有效果,怎麼健身比較合理等問題,而公職員政務處分法對公職員依據哪些行為確定處分等級、影響期多久、事件調查定性程序和原則等做了詳細規定,也是為建設公道正派的公職員隊伍保駕護航。

“練哪裏”,明確政務處分對象和行為。健身,我們要先考慮清楚,這次健身是要練哪個部位。而公職員處分法也需要明確政務處分對象和處分行為,如公職員包括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員、國有企業管理員等6類員;政務處分有6種,其中可以從輕或減輕給予政務處分的有7種情形,應當從重給予政務處分的有7種情形等。處分對象和處分行為就是政務處分法的基礎和根本,正是因為明確了“力的作用點”,才能將作用力變得有效。

“練多久”,確定政務處分時間和目的。健身,我們需要考慮的問題是要練成什麼樣,要練多久能達到預期的效果。而政務處分法也是一樣,政務處分目的並不是要單純處分,而是以懲戒的形式進行教育。處分以違法違規嚴重程度確定影響期就是以嚴重性和危害性來進行不同程度的教化,如警告處分為6個月、記過處分為12個月等。以目標為導向,以處分行為和處分時間為主要手段,保障對公職員進行更積極、更有效的教化。

“怎麼練”,嚴格政務處分程序和要求。健身,我們要了解清楚健身方法,如何合理健身才能達到良好的健身效果。而政務處分法中也明晰了政務處分原則和程序,並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員明確了工作紀律和要求。如堅持黨管幹部原則,集體討論決定;監察機關及其工作員不得違反規定處置問題線索、違反規定處置涉案財物等11類行為。嚴格處分程序,並細化處分流程才能讓違法違規行為“無縫可鑽”,強調監察機關及其工作員紀律要求才能讓執法“公平公正”,從而切實做到真管、真查、真處分,建設出作風優良、敢打硬仗、能打勝仗的公職員隊伍。

落其實者思其樹,飲其流者懷其源。公職員政務處分法,一方面是為了加強公職員管理,進行定期“敲打”和肅清“毒瘤”,另一方面是為了保護公職員的合法權益。就如健身的過程是痛苦和勞累的,但是目的是為了你身體變得更健康,身形變得更優美。

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心得體會3

6月20日,十三屆全國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民共和國公職員政務處分法》(以下簡稱政務處分法),強化對公職員的管理監督,對處分誰、誰來處分、處分什麼、怎樣處分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着力推進政務處分的規範化、法治化,構築起懲戒公職員違法行為的嚴密法網,對建設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公職員隊伍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處分對象“全面覆蓋”。政務處分法採取“集成方法”,將散見於不同法律法規中的處分依據統一起來,把黨政機關公務員、執法員、事業單位員、國企管理員以及村幹部等各類行使公權力的公職員,納入政務處分的適用範圍,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公職員政務處分體系,對有違法行為公職員的懲戒實現全覆蓋。通過把所有公職員全面納入政務處分的範圍,消除死角和盲區,做到公權力行使到哪裏,法律監督就跟蹤到哪裏,政務處分就覆蓋到哪裏,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治吏向縱深發展,讓公職員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中成為中堅力量,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重要作用。

處分情形“事由法定”。政務處分法堅持事由法定的原則,對現有關於處分的法律法規進行了歸納整理,着力對各類公職員科學、統一地設置處分的情形。參考黨紀處分條例的處分幅度,根據行為的輕重程度規定相應的處分檔次,同時明確從重、從輕或減輕、免予處分等規則,為實施政務處分提供法律依據。作為對違法公職員的懲戒措施,政務處分法將黨的紀律要求中與公職員相關的內容轉化為公職員的法律義務,體現紀法貫通,着力解決以往對一些公職員的違規違法行為“多頭管、管不了”的現象,使政務處分匹配黨紀處分、銜接刑事處罰,發揮黨紀和法律的協同作用,從而推動黨內監督和國家機關監督有效銜接。

處分主體“雙輪並行”。政務處分法規定,監察機關和公職員的任免機關、單位都可以對公職員實行政務處分。一方面,監察機關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加強對公職員的監督,依法給予違法的公職員政務處分。另一方面,任免機關、單位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加強對公職員的教育、管理、監督,依法給予違法的公職員處分。為明確監察機關和任免機關、單位明晰兩類處分主體的職能定位,政務處分法對兩類主體各自發揮的作用和應承擔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從而督促兩類主體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更好地依法履行相應職責,形成教育公職員的合力,切實提高監督管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處分程序“權威規範”。政務處分法本着“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的要求,對調查取證、作出處分決定、處分決定宣佈等程序作出詳細規定,確保政務處分的原則不放鬆、標準不降低、結果不偏離。為保障公職員的合法權益,政務處分法對複審、複核後需撤銷或變更原政務處分決定的情形進行明確,對處分決定被撤銷的公職員的補救途徑提出操作辦法,既維護法律實施的權威性和政務處分的嚴肅性,又充分體現對公職員權的尊重。通過規範操作流程,注重實事求是,做到寬嚴相濟,確保政務處分在法治軌道上操作規範、運行有序。

法律的生命在於執行,處分的目的在於教育。只有嚴格執行政務處分法,遵循政務處分的標準尺度,規範政務處分的操作流程,才能真正發揮政務處分法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引導公職員樹立和強化依法用權意識,激勵公職員在依法行使職權中盡職履責為民造福。

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心得體會4

敢於直面問題、勇於修正錯誤是我們黨的顯著特點和優勢。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關鍵是要有正視問題的自覺和刀刃向內的勇氣,要堅持問題導向,真刀真槍解決問題。我們黨為何能夠永葆生命力和戰鬥力?就在於我們黨敢於發現問題,勇於直面問題,勤於解決問題。只有深入羣眾聽意見,打開大門受監督,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漸,防患於未然,使我黨永葆青春活力。

要常打思想“免疫針”。通過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理解其核心要義、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真正做到消化與吸收,才能推動新思想往心裏走、往深裏悟、往實裏做。同時我們要深刻認識到學習理論絕非易事,需要我們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作為黨員幹部要做到認認真真學、原原本本讀、仔仔細細悟,帶頭學習新理論新思想,保持思想上的與時俱進,學會深入理解、深入思考,努力做到走在前、做表率,實現“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的目標。

要築牢制度“防火牆”。俗話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矩就是規章制度,是我們應該遵守的用來規範行為的規則、條文,是各項事業成功的重要保證。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抓緊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機制,讓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小到家庭,大到國家,都必須要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只有這樣,才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要強化監督“緊箍咒”。近期出台的《中華民共和國公職員政務處分法》是規範監察機關政務處分活動、完善國家監察制度的一部重要法律,是繼監察法之後,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這部法律的出台完善了黨和國家監督體系。通過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員監督的全覆蓋,保證了國家機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通過對全體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的監督全覆蓋,保證了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不動搖。只有建立健全權力監督體制機制,明確權力監督責任,推進幹部監督工作常態化,堅持在日常考察中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及時抓早抓小,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才能實現從嚴治黨治吏的目標。

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心得體會5

近日,通過學習,我對《公職員政務處分法》的內容有了深入的瞭解,對我在今後的工作、生活中,如何規範自身的行為,如何行使公權力有了更深的認識。

一要樹立責任意識。每一位國家公職員,都肩負着國家的重託,我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保持一種積極進取、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對工作不推諉,知難而進,變壓力為動力,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審計監督職責,做到盡職履責,勇於擔當。審計要敢於揭示問題,敢於動真碰硬,敢於講真話、報實情,強化追責問責。

二要強化紀律意識。要增強組織觀念、紀律觀念,在工作中,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上級各項決策上來。正確處理好個與集體的關係,在安排部署工作、實施重大審計項目、推進審計信息化建設等方面,自覺做到個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

三要增強廉政意識。審計員在監督別的同時更要約束自己,嚴格執行各項紀律規定,樹立文明審計理念,切實把各項紀律要求轉化為自己的基本遵循和自覺行動。要堅守思想防線,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生觀、價值觀和榮辱觀。既要依法審計、嚴格監督,又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自戴“緊箍咒”,自設“高壓線”,做到警鐘長鳴、防微杜漸。在任何時候、任何環境,都踐行審計職業道德操守,做一個思想堅定、道德高尚、作風正派、工作紮實、紀律嚴明的審計員。

四要加強學習意識。審計範圍廣,對於審計員的知識性、專業性和綜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應對審計職能轉變的新形勢,審計員必須保持積極向上的工作態度,勇於接受挑戰,不斷進行知識更新,掌握審計發展的動態,努力提高自己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執行能力。要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完善知識結構,掌握現代化審計手段,踏踏實實地向書本學習,認認真真地向實踐學習,做到幹一行愛一行。

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心得體會6

近日,認真學習了《中華民共和國公職員政務處分法》,全部內容共七章六十八條,對公職員的各種情形的違法行為及其適用的政務處分、處分程序、法律責任等方面用法律的形式進行了固定。

十八大以來,反腐力度加強,“老虎”要打、“蒼蠅”也要拍,體現了黨中央依法治國的決心。此次《中華民共和國公職員政務處分法》出台,是對公職員政務活動的進一步規範,明確了政務活動違法的界限,為公職員行使公權力設定了“紅線”。十八大報告指出黨執政面臨脱離羣眾等四大危險,究其原因是公務員行使公權力的過程中擺特權思想,服務意識淡薄,出現“門難進、事難辦”等嚴重脱離羣眾的行為,嚴重影響了黨的執政形象和與民的魚水關係。

新時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改頭換面出現,“四風”也有所抬頭,如何有效地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員進行監督,促進公職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堅持道德操守,是作風建設的當務之急。《中華民共和國公職員政務處分法》的出台就是落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的體現,也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

“路漫漫其修遠兮”,從嚴治黨、反腐敗鬥爭永遠在路上,只有不斷完善法律體系建設,並堅持依法治國,才能取得反腐敗鬥爭的決定性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