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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細則精品多篇

欄目: 組織人事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46W

安徽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細則精品多篇

章 附則 篇一

第四十四條 本條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沿革 篇二

1949~1989年,幹部人事制度的發展大體分為三個階段。

1、1949~1953年沿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由中共中央及各級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管理的幹部制度。此後,在學習蘇聯幹部管理辦法的基礎上,結合中國國情,建立了在中共中央及各級黨委組織部統一領導、統一管理下的分部、分級管理的幹部制度。

2、1966年5月~1976年10月的““””期間,幹部制度受到嚴重破壞和損失。建國後17年的幹部工作被否定,各項幹部制度被廢止,給幹部管理造成了嚴重混亂。

3、1976年10月以後,幹部制度進入改革和逐步完善的階段。首先恢復建立了各級、各部門的幹部管理機構,接着在幹部管理、選拔、任用、考核、獎懲、離休、退休、培訓、工資、迴避制度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改革,逐步實行幹部管理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現代化。初步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幹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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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崗位設置 篇三

第五條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

第六條 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

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準和任職條件。

第七條 事業單位擬訂崗位設置方案,應當報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章 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

第八條 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第九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第十條 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二)在本單位公佈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

第十一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