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軍事化管理細則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集團正規化建設,保證集團高度集中統一,高效率做好工作,高質量完成任務,集團實行軍事化管理,走軍民融合式發展之路。做到令行禁止,獎懲分明,不斷提高團隊凝聚力和戰鬥力保證集團健康快速發展,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集團所屬單位及全體員工均應遵守本細則。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三條集團軍事化管理工作,在主席團的領導下,由主管副主席負全責,軍事化管理委員會組織實施。
集團辦公廳負責總部機關的軍事化管理工作。
各公司總經理是本公司軍事化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
其它單位按照屬地管理要求一把手是本單位軍事化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
第三章職責
第四條軍事化管理委員會職責:
一、制定和完善軍事化管理規章制度,檢查、指導、督促、落實集團公司各項制度貫徹執行情況;
二、進行軍事化管理教育,抓好軍事化管理“七化”要求落實,培養軍人作風,不斷提高正規化管理水平,不斷增強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三、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按照“四個一流”的標準和全軍一面旗幟的目標,不斷加強集團民兵預備役和武裝部建設;
四、按照組織落實,政治落實,軍事落實的要求,以民兵預備役訓練大綱為依據,積極協調配合上級主管部門抓好兵員整組、基礎設施建設和民兵預備役政治教育,軍事基礎科目訓練等;
五、按照上級的指示要求,重點抓好應急分隊建設,保證平時拉得出,戰時用得上。
第五條負責軍事化管理工作的各級領導職責
一、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不斷提高政策和法律觀念;
二、認真學習軍事化管理細則,堅決執行集團軍事化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認真學習國防知識,增強國防觀念,培養軍人作風,自覺遵守組織紀律;
四、加強管理教育,提高思想認識,做到嚴格管理與思想疏導相結合,嚴格管理與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相結合;
五、積極參加軍政訓練,不斷提高軍政素質,保證完成上級賦予的急、難、險、重任務。
第六條一般員工職責
一、服從領導,認真執行指示命令,堅決完成上級賦予的各項任務;
二、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熟練掌握業務技能,不斷提高綜合素質,即能主動配合協調工作,又能獨立完成工作任務;
三、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兢兢業業,不怕苦,不怕累,勇於奉獻;
四、搞好內外團結,強化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五、嚴格執行軍事化管理制度,積極參加軍政訓練,努力培養軍人作風,不斷提高軍政素質和執行能力。
第四章制度與規定
第一節制度
第七條早操制度
早操是員工必須參加的一項基本活動,對培養員工良好的軍姿、嚴整的軍容、過硬的作風、嚴格的紀律性和協調一致的動作,促進集團“五化”建設,增強凝聚力,提高競爭力和戰鬥力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加強集團公司組織紀律性的重要活動。
(一)早操。每週一至五出早操,主要進行點名,檢查人數、着裝,爾後由值班員帶隊出操。早操採取呼點姓名登記的方法,呼點姓名時應立正答“到”而後自行稍息。
(二)早操內容。
1.隊列訓練;
2.體能訓練;
3.廣播體操;
4.軍體拳等。
(三)早操程序。
1.公司員工按規定時間起牀後,集合、檢查着裝、進行點名;
2.組織隊列、體能等內容訓練;
3.合唱預備役之歌,誦讀主席的“十三句話”(每天誦讀三句);
4.傳達上級指示,部署當天工作,提出要求;
5.整理內務,打掃室內外衞生。
(四)因出公差、事假、病假等情況應提前向本單位領導報告。輕微病號和45至49歲人員參加早操點名,可不參加體能訓練;病假有醫院證明的不超過兩週,超過兩週的勸其回家治療休養。
(五)每週六、週日不出操,整理內務、清掃室內外環境衞生。
第八條內務衞生制度
內務整齊、清潔、有序,體現了員工規範的生活秩序和文明程度,有利於集團公司的作風培養和員工的良好習慣的養成。對內務設置總的要求是:因地制宜、整齊劃一、方便衞生、符合衞生要求。
(一)內務衞生要求:
1.被子疊放整齊、鋪面平整、乾淨;
2.牀下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3.牙缸、牙具、毛巾、肥皂盒、洗臉盆擺放統一、有序;
4.地面無痰跡、明亮、乾淨;
5.屋內不準亂掛衣物、牆上不準亂貼字畫;
6.每週六早晨檢查內務及室內外環境衞生。
(二)深入開展愛國衞生活動,搞好衞生設施建設和管理,防止疾病發生和傳播。室內外衞生應當劃區分工負責,每日清掃,每週進行大掃除。
室內保持整齊清潔,空氣新鮮,無蜘蛛網,無污跡,無煙頭,無積塵。及時消滅蚊子、蒼蠅、老鼠、蟑螂。
室外道路平整,溝渠暢通,無積水,無蚊蠅孳生地。有定點的密閉式垃圾收容設施,做到垃圾不亂倒、不暴露、定期處理。
(三)集團每名員工要養成有良好的衞生習慣,做到飯前便後洗手,不吃(喝)不潔淨的食物(水),不暴飲暴食;勤洗澡,勤理髮,勤剪指甲,勤洗曬衣服被褥;不隨地吐痰和便溺,不亂扔果皮、煙頭、紙屑等廢棄物;保持室內和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提倡戒煙。
(四)新培訓或調入的員工,必須進行體格檢查。老員工原則上每年要進行一次體檢。
第九條 請銷假制度
(一)公休日、因病、因事外出等必須請假、銷假。公休日不休息的公司每人每月正常休假為四天。請假按照批准權限審批;
(二)准假權限:一般員工、業務主管、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請假由總經理批准;各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公司總經理請假由分管副主席、主席團成員批准;各副主席和主席團成員請假報主席批准。每天業餘時間外出自由活動要求有兩人以上,由本單位直接領導批准;
(三)假期結束後要及時銷假。
第十條值班制度
各單位要建立值班員制度,每天指定一人值班,其主要職責:
(一)按集團一日作息制度要求,督促、檢查、抓好落實
(二)負責早操點名、檢查儀容、着裝;
(三)負責早操帶隊出操、組織訓練;
(四)維護每天內務衞生,組織每週六衞生檢查,登記並講評檢查情況。
第十一條 會議制度
會議制度主要是指各級行政例會。主要包括:主席團、各委員會、各公司、事故大隊、培訓中心、後勤管理處等召開的會議。
(一)主席團行政會議
主席團行政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根據需要隨即召開,由主席團領導主持,參加會議的人員由主席團主席根據會議內容和要求確定。
(二)辦公廳會議
辦公廳例會由辦公廳主任或副主任主持,集團總部機關人員參加,每月一次或隨機召開。內容是總結講評集團總部機關管理及思想工作情況,提出要求等;
(三)各委員會、各公司、事故大隊、培訓中心、後勤處、
上述單位每週召開一次會議(通常在週末召開),根據需要可隨即召開。會議由主任、總經理、大隊長、主持,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個人簡要彙報工作、學習、執行指示命令等工作情況,分析、研究和講評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總結經驗教訓,檢查上級指示落實情況,明確下一步的工作任務,提出要求等。
第十二條學習制度
為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培養員工開拓創新精神,集團建立學習制度。學習方法採取集體組織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形式。
(一)每週六組織學習,每次兩小時;
(二)學習計劃由各單位結合集團指示要求,工作任務、員工素質、以及本單位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的制定學習計劃;
(三)學習內容:
1.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集團年度工作報告,工作指示,規章制度等;
2.國防教育知識,民兵預備役常識,政治教育材料和時事政策;
3.各委員會業務政策及規定等;
4.其它相關內容。
(四)學習方法:集體學習、個人自學;
(五)每人每週學習筆記不少於200字,學習筆記內容:學習集團年度工作報告心得體會,對自己人生有啟發激勵作用的文章、名言警句等,要求書寫認真、字跡清楚,工整。
第十三條登記制度
(一)要事日誌登記本(含綜合情況);
(二)文件收發登記本;
(三)會議記錄本;
(四)印章使用登記本;
(五)出車情況登記本(隨車攜帶,每次登記);
(六)個人學習筆記本(要與工作筆記本分開使用)。
第十四條彙報制度
實行領導彙報制度是使集團主席及時掌握情況從而實施正確指導工作的基本制度。
(一)主席團副主席、主席團成員、各公司總經理、事故大隊長、培訓中心主任、後勤管理處主任、員工,按集團規定時間通過網上向集團作戰指揮中心彙報工作;
(二)根據上級指示要求隨機進行彙報
(三)集團各公司每月五日十七時前將本公司上月的軍事化管理情況以文字和表格形式上報軍事化管理委員會。傳至軍事化管理委員會郵箱。
第十五條請示報告制度
請示報告是保證集團公司正常工作的重要制度,是保持集團公司集中統一的主要措施,也是集團公司組織性、紀律性的充分體現。
(一)請示
對本單位無權或者無力解決的問題應當及時向上級請示。“無權”和“無力”是確定下級是否需要向上級請示的標準。“無權”,是指本級職權以外,未經批准不得處理的問題。“無力”是指本級有權處理,但缺乏必要條件,需上級給予幫助或進一步明確答覆的問題。請示根據集團的要求和規定的書面格式逐級上報,即使在特殊情況下的越級請示,也應及時向直接上級報告。請示要實事求是,不得誇大事實或弄虛作假。
(二)批覆
凡是下級上報的請示,上級機關應當認真負責,及時送達有關領導,給予批覆。並將批覆情況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和人員,以便正常工作。重要請示隨報隨批隨傳達,不得推諉、扯皮。
(三)報告
下級要主動向上級報告情況,使上級及時瞭解下級情況,實施正確指導,同時可得到上級的指示和幫助,從而避免失誤;發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況要立即報告;執行任務時要及時報告任務進展和完成情況,不得延誤時間或隱情不報。
第二節規定
第十六條主席團領導外出規定
(一)主席團副主席、成員外出工作,要報經主席批准。須提前填寫《集團領導外出工作登記表》,詳細填寫外出工作的時間、地點、隨行人員,外出原因及主要工作任務;
(二)領導成員外出工作要少帶祕書人員,儘量避免車輛浪費;
(三)外出工作具體內容,要以文字形式向主席彙報。寫清分包公司的情況,存在哪些主要問題,解決了那些重點問題,要詳細進行彙報;
(四)各公司協調工作,由分包領導牽頭負責,涉及到那條線的問題,由分包領導主動與主管領導溝通,協商處理,不能互相推諉和扯皮;
(五)在京工作的各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公司經理因公外出,需主管副主席、成員批准。
第十七條執行命令規定
主席團形成決議或上級下達命令,執行者不要問為什麼,要想方設法、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務,做到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邊執行邊理解,在執行中理解。
第十八條司機管理規定
(一)集團總部機關司機平時由辦公廳負責管理,外出時由主管領導負責管理,各公司司機要指定專人管理。司機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不準私自出車,嚴禁酒後開車;
(四)為乘車人服務好;
(五)按規定填寫出車登記情況。
第十九工作規定
(一)工作中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
(二)遵守工作紀律。工作時間不準閒聊、閒逛,不準利用電腦進行網上聊天、看視頻、聽音樂、玩遊戲,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按規定着裝,儀容儀表整潔。
第二十條服務禮儀規定
(一)講話文明禮貌和藹,略帶微笑;
(二)上級領導來辦公室或辦公區,下級要立即起立,主動問候。如:“主席好”;
(三)站姿端正、精神狀態良好;
(四)接待來訪客人舉止端莊,熱情周到;
(五)打、接電話要熱情、用語文明禮貌。
第二十一條關於做好客户、經銷商來訪工作時的要求
(一)客户和經銷商來公司時要主動迎接、熱情服務;
(二)迎接時要使用文明禮貌用語,如:“歡迎光臨”、“請進”、“請坐”、“請喝茶”、“對我們的服務請多提寶貴意見”、“歡迎下次再來”等等;
(三)在公司會議室或經理辦公室,請客户或經銷商觀看集團攝製的錄像光盤《吉運魂》;
(四)看完錄像後,可進一步介紹集團情況,然後進行業務洽談;
(五)客户、經銷商離開公司時,公司領導或其他業務人員要將客户、經銷商送出門外,並使用禮貌用語:“歡迎下次再來”。
第二十二條着裝、儀容規定
着裝,是每個員工依照吉運集團公司統一發放穿着的新式制服,佩帶肩章、領花、胸牌和臂章等。儀容是每個員工的儀表和風度。員工制式化的着裝和特有的儀容是集團公司實施標準化管理,培養良好的員工作風和集團公司獲得精神動力的重要途徑,也是集團公司正規化建設的重要方面。
(一)凡辦公、集會、早操等時機場合,均着吉運集團公司統一發放的新式制服和制式皮鞋,佩帶肩章、領花、胸牌和臂章;
(二)人員單獨外出一律着便服;
(三)保持衣着嚴整。着制服時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和卷褲腿等,內衣下襬不得外露。除工作需要外不準穿拖鞋、赤腳和赤腳穿鞋;
(四)每個員工要保持儀容整潔,頭髮長短適宜,髮型不亂,不準紋身。女員工佩帶飾物時應採取自然裝飾,以整潔、自然為標準,顯示出員工嚴整、求實的作風。
第二十三條集體活動時的有關規定
凡開會、組織學習、各種訓練等集體活動時,所有人員一律關閉手機,專心志致,保持肅靜,不準隨意講話,交頭接耳。
第二十四條同事之間要相互尊重,不得説粗話、髒話、謾罵、給別人取綽號等不文明行為。
第二十五條 伙食管理規定
各公司要製作一塊展板,具體規格是:長1.49米;寬1.20米。展板具體內容是:
(一)伙食管理五項制度
1.食譜制度;
2.伙食賬目公佈制度;
3.食堂購物登記制度;
4.食堂管委會制度;
5.飲食衞生制度。
(二)食堂衞生制度
1.講究個人衞生,防止傳染病發生;
2.廚房、食堂要有防蠅和洗手設備;
3.實行分菜、分筷和分勺制,餐具每次消毒或用水沖洗。自用、自管;
4.炊事員工作前要洗手,工作前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配餐時要戴口罩;
5.不買、不吃黴爛變質的食物,剩飯剩菜要妥善管理,吃前要充分加熱;
6.生熟食品要分別存放,切生、熟食的刀、板要分開。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一節獎勵
第二十六條 獎勵的目的。獎勵的目的在於維護紀律,鼓勵先進,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發揚爭先創優意識,保證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二十七條獎勵的原則
(一)嚴格標準,按績施獎;
(二)發揚民主,貫徹羣眾路線;
(三)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
(四)實績突出的給與現金重獎。
第二十八條獎勵的項目
(一)口頭表揚;
(二)通報表揚;
(三)物質獎勵;
(四)現金獎勵。
第二十九條獎勵的權限和時機
(一)口頭表揚。主要用於平時公司每天的工作講評,或者當天完成某項工作比較好的同志進行口頭表揚。一般由各公司經理(單位主官)或具體主管的責任人實施;
(二)通報表揚。主要用於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階段性工作完成好的公司和經理,一般由各委員會及以上領導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實施;
(三)物質獎勵。主要用於年度被評為優秀經理或優秀員工。由集團給予精神獎勵的同時給予物質獎勵,獎勵比例一般控制在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或由主席團研究決定;
(四)現金獎勵。對完成單項工作成績非常突出,或給集團發展提出好的建議,而且促進了集團發展的,取得經濟效益突出的。由集團領導、各委員會或公司經理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現金獎勵。
第三十條獎勵具體內容:
(一)參加重大活動表現突出;
(二)內務衞生表現好;
(三)辦公秩序好;
(四)行車安全無事故,一年以上;
(五)單位安全工作好;
(六)早操活動堅持經常;
(七)服從命令執行指示堅決;
(八)禮節禮貌好;
(九)見義勇為、助人為樂;
(十)受到地方和部隊通報表彰;
(十一)完成任務堅決。
第二節處罰
第三十一條處罰的目的。在於嚴明紀律,教育違紀者和單位,加強集中統一,鞏固和提高團隊精神。
第三十二條處罰的原則
(一)教育在先原則;
(二)按級處罰原則;
(三)處罰公開原則。
第三十三條處罰項目
(一)批評教育;
(二)書面檢查;
(三)罰款100元至5000元(特殊情況除外);
(四)培訓中心接受教育;
(五)調離工作崗位;
(六)降職;
(七)解聘。
第三十四條處罰權限
(一)領導幹部(包括:各公司辦公室主任以上領導)、調離、降職、解聘,由集團董事局主席團研究決定;
(二)員工、業務主管,補訓、調離、降職、解聘,由主管副主席、主席團成員批准,對第一項有建議權;
(三)員工、業務主管,補訓、罰款、批評教育、書面檢查由辦公廳或各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五條處罰具體項目
(一)不按時起牀,無故不出操。每次罰款100元;
(二)不按規定着裝,罰款100元;
(三)內務不符合標準,個人物品放置無序。罰款100元;
(四)在大廳或開放式辦公區域內抽煙罰款100元;
(五)酗酒滋事。(1)書面檢查、罰款200至500元;(2)造成嚴重後果的除名;
(六)不假外出。每次罰款100元;
(七)犯自由主義影響團結或鬧不團結。(1)批評教育,書面檢查;(2)屢教不改的降職或除名;
(八)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玩遊戲、看視頻、聽歌曲等。罰款100元;
(九)上下班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0元;
(十)會議遲到。罰款100元;
(十一)無故不參加會議或集體活動,每次罰款100元;
(十二)會議中手機鈴響罰款100元;
(十三)曠工半天罰款100元;曠工一天以上每天罰款200元;曠工三天以上,可視為自行離職;
(十四)司機私自出車,每次罰款200元;
(十五)司機飲酒開車(1)每次罰款500元;(2)造成嚴重後果的調離工作崗位或除名;
(十六)不執行指示命令(1)罰款100至500元;(2)降職;(3)除名;
(十七)各級領導和員工不假外出,罰款100至500元;
(十八)各級領導不按規定寫出文字工作報告,罰款500元;
(十九)不按規定時間彙報工作情況的(向集團作戰指揮中心),罰款500元;
(二十)各公司不按規定時間(每月五日前)向軍事化管理委員會彙報軍事化管理情況的,總經理罰款200元,直接責任人罰款200;
(二十一)彙報情況不屬實的罰款直接責任人200元;
(二十二)領導在自己管轄的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問題,包括要求不嚴,管理鬆散;嚴重不團結;不按集團各項規章制度執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等問題。(1)罰款200至1000元;(2)降職;
(二十三)道德品質差、影響集團形象、破壞集團聲譽等,視情給予教育、罰款、降職直至除名。性質特別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十四)屢犯者加倍處罰。各公司的罰款,由各公司財務登記管理,作為公司的獎勵基金使用;集團給予的處罰罰款交集團財務登記管理,財務部門給出收據。
第六章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細則由軍事化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同時原來下發的《軍事化管理的制度、規定、處罰細則原則及權限》即行廢止。
第七章附 錄
附錄一 作息時間表
附錄二 早操領頌通知以及內容
吉運集團軍事化管理委員會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錄一
作息時間表
1.起牀:6:00 至6:10(5月1日-10月31日)
6:30至6:40(11月1日-4月30日)
2.早操:6:10至6:50(5月1日-10月31日)
6:40至6:50(11月1日-4月30日)
3.整理內務、洗漱:6:50至7:20
4.早飯:7:20至7:50
5.辦公準備:7:50至8:00
6.辦公:8:00至12:00
7.午飯:12:00至12:30
8.午休:12:30至14:20(5月1日-10月31日)
12:30至13:50(11月1日-4月30日)
9.辦公準備:14:20至14:30(5月1日-10月31日)
13:50至14:00(11月1日-4月30日)
10.辦公:14:30至18:30 (5月1日-10月31日)
14:00至18:00 (11月1日-4月30日)
11.晚飯:18:30至19:00(5月1日-10月31日)
18:00至18:30(11月1日-4月30日)
12.晚點名:21:30至21:45(5月1日-10月31日)
21:00至21:15(11月1日-4月30日)
13.準備就寢:21:45至22:00(5月1日-10月31日)
21:15至21:30(11月1日-4月30日)
14.熄燈:22:00(5月1日-10月31日)
21:30(11月1日-4月30日)
(以上作息時間如有變化,由集團辦公廳另行通知)
説明:每週晚點名不少於一次,休息日和節假日必須點名,每次點名時間不超過二十分鐘;點名通常以公司為單位列隊進行;點名內容:清點人數;傳達上級命令、指示;講評學習、訓練、工作情況;表揚好人好事,部署次日或下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