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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工商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欄目: 工商質監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69W

全省工商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全省工商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確保全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晉安辦發[2018〕41號)要求,結合工商系統職責和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全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視電話會議的部署,依據《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充分發揮工商職能作用,規範電動自行車市場銷售秩序,加大消費維權工作力度,促進全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綜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不斷完善經營主體資格,規範市場經營行為。嚴厲查處無照經營、銷售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虛假宣傳、商標侵權、不正當竟爭等違法行為。大力開展消費教育及消費引導,曝光違法經營案件,提升廣大消費者消費意識和維權意識,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三、治理重點和重點檢查內容 

依據工商職責,工商部門負責檢查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行為。包括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重點檢查以下六項內容:

一是銷售單位相關證明是否齊全;

二是銷售的產品是否有產品質量合格證;

三是是否明確標有廠家名稱、地址;

四是產品外觀質量是否存在明顯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項目,是否有銷售經我省抽檢判定不合格的電動車產品;

五是是否存在假冒他人註冊商標;

六是是否存在擅台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璜等相同或近似標識,或者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等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商品存在特定聯繫等行為。

四、治理時間

這次綜合治理工作從2018年5月開始至2018年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8年6月15日前)。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11月30日)。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工商部門依法負責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對本地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及倉庫開展摸底排查,並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佈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禁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組件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外地生產企業在本地銷售的,在查處的同時及時通報本地質量監管部門。

(三)總結考評階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 日)。各地要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宣傳綜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果,分析研判本轄區電動行車質量狀況,以點帶面,建立適合本轄區的監管長效機制,創新監管手段,提升監管執法效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對市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省政府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巡查及安全生產綜合督查檢查內容,各市要加強對本轄區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和督查,省局將適時對各地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專項治理工作不認真,治理指施落實不到位的,子以通報批評並責令繼續開展整治,必要時向當地政府進行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整治電動自行車市場經營秩序是工商機關的職責所在,事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務必把它當作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各地要按照省局的統一部署,把握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目的、重點、界限,以對消費者人身對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嚴密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要成立專門的領導機構,做好工作協調,制定落實措施等,認真履行好市場監督管理職責。

(二)加強學習,依法監管。要深入學習產品質量,消保維權等相關工商法律法規,學習電動自行車相關國家標準,切實掌握在流通領域開展對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和消費維權的新要求、新方法,掌握電動自行車的類型,結構、相關技術要求等,為綜合治理提供執法依據和技術支撐。依據工商職責,對列入重點檢查的六項內容,切實加大檢查力度,對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高度重視,嚴格按規定進行核查,有線索、證據的要依法立案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銷售行為,切實規範全省電動自行車經營行為。依法查處的生產經管者,要將處罰信息及時錄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施聯合懲戒。

(三)強化協作,形成合力。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綜合性工作,需要各有關聯能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各級工商機關要在當地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組織協調下,積極主動加強與公安、經信、住建、安監、質監,消防等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繫溝通,密切配合,必要時可以採取聯合檢查的方式進行排查。與此同時,要加強工商系統內部各職能科(股)室之間的工作協調機制,充分發揮消保、商標、經檢、監管、市場、網監,廣告等方面的職能,切實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地在綜合治理工作中,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宣傳違法銷售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教育廣大經營者守法經營,加大對消費者的警示教育,引導消費者提高安全意識,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要選擇一些典型案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充分利用報刊、電 視、電台等新聞媒體監督作用,邀請新聞記者跟蹤執法行動,積極宣傳工商部門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做法和成效,擴大社會影響,提高廣大消費者對“問題電動車”危害性認識,激發消費者參與監督意識。

(五)建立機制,及時報送。各地要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建立適合本轄區的監管長效機制,從6月份開始,每月20日報送當月工作小結和相關統計報表(附件1-3),每階段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報送階段性工作情況,重大行動、重要案(事)件要隨時報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