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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質量氣象現代化建設先行試點建設和方案編制指導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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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質量氣象現代化建設先行試點建設和方案編制指導性意見

高質量氣象現代化建設先行試點建設和方案編制指導性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國氣象局關於開展高質量氣象現代化建設先行試點工作的通知》(中氣函〔2021〕年95號)精神,指導各地編制試點方案和開展先行試點建設工作(以下簡稱試點工作),參照《高質量推進氣象現代化建設行動計劃(2021-2023年)》和全國氣象發展“十四五”規劃,提出如下意見:

一、 總體要求

(一)試點建設要求

開展試點工作是全面推進高質量氣象現代化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要緊緊圍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氣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圍繞“監測精密、預報精準、服務精細”的戰略任務,圍繞氣象服務“生命安全、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保障能力提升,按照中國氣象局的統一部署,有序、穩步推進。試點工作要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堅持效益優先。要聚焦高質量發展內涵,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避免低水平、低效益、重複的、不可持續的建設,通過補短板、強弱項、挖潛力、增優勢,推進氣象業務資源整合、流程再造,實現數據收集、存儲、加工分析和應用服務的高度集約。

堅持系統觀念。依據氣象現代化建設評估結果,着力化解氣象現代化建設中面臨的突出矛盾和潛在風險,統籌兼顧各項業務服務“上下游、左右岸”均衡發展,實現觀測、預報、服務的良性互動,業務建設與運行保障有效銜接,增強氣象現代化建設的整體性、系統性和協同性。

堅持改革創新。優化完善業務運行和管理機制,進一步激發業務服務創新活力,着力解決服務供給能力不強、區域發展不平衡等問題,通過變中求新、變中求進、變中突破,推動氣象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堅持共享共建。發揮氣象部門雙重管理體制優勢,爭取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政策、項目和資金支持,圍繞高質量氣象現代化建設目標,通過項目帶動發展、合作融入發展、改革促進發展,形成若干可複製可推廣的工作措施與經驗

(二)方案編制要求

要根據高質量氣象現代化建設要求,結合氣象現代化建設指標,積極發揮主體作用,編制切實可行的試點工作方案,紮實推進高質量氣象現代化建設。

1.強化特色。要圍繞本地資源稟賦、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氣象服務需求的特點,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通過試點工作,全面提升適應本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氣象服務能力和保障水平,為推動氣象事業高質量發展和氣象強國建設發揮引領作用。

2.突出重點。要明確試點建設工作基礎、總體思路、預期目標、主要任務和分工、保障措施等內容,與“十四五”氣象事業發展規劃和氣象現代化指標體系有效銜接,重點突出,不必面面俱到。

3.問題導向。要在提升氣象現代化能力和水平的基礎上,着力解決氣象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問題和難題,尤其是在機制和制度方面,力爭有所創新有所突破。

4.格式統一。要按照統一下發的試點方案編寫體例組織方案編寫,文字要力求精煉,工作基礎和目標要“用數字説話”,問題和舉措要具有針對性,以推動試點工作更好實施。

二、 試點領域和主要方向

(一)氣象服務方面

1.推動政府主導建立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應急聯動機制。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建立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具有政府法規約束性的部門聯動響應機制,協助各相關領域修訂完善災害性天氣應急響應預案,特別是建立停工停課、應急聯動、社會全方位響應和參與等應對氣象災害的機制體制。建立完善面向當地黨委政府及重點防禦指揮部門的“叫應”制度。加強預警信息發佈手段建設,實現基於氣象災害影響區域的預警信息全網精準發佈。強化公眾天氣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統一發布制度,推動媒體規範傳播氣象信息。

2.提升公共氣象服務能力和水平。推進氣象服務數字化智能化,在氣象服務中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建立氣象服務產品自動化加工製作和按需自動推送分發系統;在全國形成“雲+端”氣象服務格局,構建“智能預報+服務”體系;發展基於場景定製、用户需求自動感知的公眾氣象服務;突出以用户為中心,開發數字氣象服務插件或影響預報數字地圖,打造“氣象+”服務共生體。將氣象服務納入各級政府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制定標準並動態調整。

3.拓展專業氣象服務領域。建立與政府、行業及社會企業的溝通聯繫及合作機制,推動資源共享共用,將智慧氣象服務融入生態文明、軍民融合、一帶一路、防災減災等國家戰略,融入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政府建設,大力推進氣象服務產品融入行業生產、運維、調度過程,實現智慧氣象服務的融合發展。做好鄉村振興氣象服務,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特色農業產業發展。搭建氣象服務眾創平台,實現創新資源開放與共享、創新成果轉化和應用

(二)綜合觀測方面

1.推動地方政府建立統籌規劃、共享共建氣象觀測站網的機制。探索將本行政區內各部門各行業和社會力量規劃建設的觀測系統納入綜合氣象觀測業務的總體佈局,實現氣象觀測設施共建、資料共享共用,避免低水平重複建設。

2.推動建立多源數據融合應用和智慧協同觀測業務。優化以數據為主線的集約化、智能應用業務流程,加強觀測數據的細分析、深挖掘、精加工,促進觀測數據價值的充分發揮和數據質量的提升。通過試點示範,探索實現指定區域、指定氣象目標的動態跟蹤和協同觀測能力

3.推動觀測站網建設和維持保障協調發展。嚴格執行觀測業務裝備許可准入管理。實現觀測裝備全壽命週期管理,按“誰建設,誰維持”的原則,探索形成觀測裝備建設、更新升級和運行保障的良性發展機制。

(三)預報預測方面

1.建立健全基於上級指導的無縫隙網格化預報預測業務產品體系。完善以國家級數值預報產品和預測產品為指導的無縫細網格化預報預測業務產品體系。開展0-12小時內逐10分鐘滾動更新1公里分辨率的短臨預報業務,有條件的大城市開展時空分辨率更精細的短臨預報業務。

2.深化災害性天氣預警和氣象風險預警業務。深化天氣實況監測分析業務。依託網格化監測與預報業務產品,深化以鄉鎮(街道)為單元的突發強對流天氣滾動預警業務。修訂完善災害性天氣預警標準。深化氣象監測預報與水文、地質、環境等多領域跨學科融合,耦合氣象致災因子、孕災環境、承災體脆弱性等,完善城市內澇、地質災害等氣象風險預警業務。

3.推進新業態預報業務技術體制改革。建立高效集約的預報業務佈局流程,基本氣象要素技術研發和產品製作向國家級和省級集約,產品應用檢驗和氣象服務向市、縣級下沉,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由國、省、市、縣四級實時協同實施。加快研究型業務實施,預報員班下科研有相應的時間保障和項目支持;開展研究型業務成果技術培訓,促進成果快速輻射推廣應用。以預報客觀精細精準為導向,實施預報預測業務產品全流程檢驗,省級重點考核1-3天內逐3小時、24小時內逐小時客觀方法預報和氣象災害預警,縣級開展預警信號有效性考核。

(四)信息支撐方面

1.探索建立健全數據安全體系,推動數據安全有序合規流動。探索建立完善氣象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和全面加強氣象數據安全的有效措施。探索氣象信息共享平台以及相關的體制機制建設,實現海洋、水文、生態環境等地球環境數據的收集共享應用。推動數據的安全有序開放共享,提供權威、安全、可靠、高質量的對外數據服務。

2.統籌集約業務系統。強化氣象大數據雲平台、氣象綜合業務實時監控系統等集約化支撐平台建設,開展業務系統“雲化”改造和“雲原生”建設,推進觀測、預報、服務、政務等各領域業務系統的無縫銜接和高效協同。強化安全防護技術和措施落地,優化內外網分區劃域,構建整體防禦、智能防控的網絡安全防護體系。

3.探索建立完善氣象數據業務體系,提升數據支撐能力。建立完善包括數據採集、傳輸、存儲、質控、產品研製與內部共享服務等的數據業務體系,不斷豐富地球系統多圈層數據種類,提升氣象數據質量,提高數據加工分析能力,為氣象業務提供有力數據支撐。

(五)科技創新和應對氣候變化方面

1.推動科技創新。聚焦全國性或區域性核心關鍵技術難題,試點探索省(區、市)氣象局與地方政府或行業對象共同建設新型研究機構、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台,在科技經費、人才引進等方面得到地方政府支持開展與地方科技部門或相關企業聯合攻關行動,以爭取地方財政科研投入為主,盤活自有資源為輔,並探索引入企業、社會資金等,聯合設立科研項目,解決地方政府或企業、社會急需的關鍵技術,實施科研經費倍增計劃。

2.開展科研院所改革。通過優化省級業務流程和充分利用智能化技術,重構優化崗位職責,推動業務值班人員向科研院所逐步轉移,壯大科技創新隊伍體量。“八所”所在省(區、市)探索建立氣象核心業務技術或優勢特色研究領域的區域協同創新團隊,以推動研究型業務的發展和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

3.應對氣候變化。爭取成為地方雙碳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參與編制碳達峯三年行動方案並明確任務。將氣象部門相關工作納入地方“十四五”或中長期應對氣候變化有關發展規劃,推動氣候變化工作納入地方考核探索建立氣候變化省部級實驗室或跨領域、跨部門合作平台在氣候變化領域形成示範經驗和技術規範,建成一支穩定的氣候變化特色創新團隊。

(六)氣象事業綜合保障方面

1.全面提升氣象人才隊伍素質。建立完善氣象部門黨管幹部、黨管人才機制;創新年輕幹部、青年人才培養方式,加大年輕幹部、青年人才培養使用力度,探索建立幹部人才規劃落實預警機制;完善人才引進方式,集聚海內外優秀高層次人才,聚焦區域、省級關鍵核心業務問題,集中開展攻關,利用創新團隊、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平台,帶動人才隊伍發展;適應研究型業務發展需要,創新業務培訓、崗位設置,積極探索人才隊伍轉型發展;針對基層氣象部門普遍存在的進人難、留人難問題,探索事業留人和感情留人方面有效管用措施,加強與高校合作方面出實招,拓寬人才引進培養渠道,吸引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氣象部門就業,在“三區三州”氣象部門開展專業技術職務“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試點。根據中國氣象局統一安排,開展省及省以下氣象事業單位改革,優化完善省及省以下氣象事業單位佈局結構。

2.完善雙重計劃體制和相適應的財務渠道。將氣象事業發展相關任務、政策措施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其相關規劃,聯合地方政府印發氣象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並落實項目建設投資。完善氣象部門財政保障政策,按照“中央政策中央保、地方政策地方保”的原則,執行屬地標準的工資項目及相應繳存項目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建立地方財政對氣象職工有關補貼、福利待遇等同城同待遇的屬地化保障責任,建立穩定的財政保障機制。落實為當地經濟建設服務的氣象業務項目所需基建投資和相應維持經費,保障地方氣象事業高質量發展。

3.增強氣象法治保障。強化立法、普法工作。結合地方特點和需要,積極爭取地方立法資源,進一步細化完善預報預警發佈、災害應急聯動、數據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氣象工作職能得到強化。探索建立有本地特色或可複製推廣的氣象法治宣傳示範點和品牌。推進全面、依法履職。日常行政管理範圍覆蓋災害防禦、預報發佈、資料共享、行業管理等重要法定職責,履職方式和舉措有創新、有突破、有成效。氣象行政執法和檢查工作相關保障到位,與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形成常態化機制,探索將氣象納入地方綜合執法體系,在日常執法監管工作中廣泛、有效應用信用監管、大數據技術等創新手段和方法。加強標準化支撐。加強標準制定、實施、監督、反饋、改進的閉環管理,多渠道爭取標準化工作經費保障,激勵多領域、高層次業務科技人才參與標準化工作,在跨行業、跨部門標準化技術協作和資源共享等方面,探索形成創新性、可借鑑的長效機制或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