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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

欄目: 安全生產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85W

2020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

2020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根據國務院、省、市政府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濮陽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要求,按照縣委、縣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以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切實在轉變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紮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杜絕較大以上事故。

二、主要任務

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切實解決思想認知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實存在較大差距等突出問題;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黨委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將風險管控隱患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貫穿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始終,切實管控一批重大風險、消除一批重大隱患、懲治一批違法行為、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起以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為基礎的長效機制;大力推動科技創新,持續加強基礎建設,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一)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一是組織開展學習教育活動。集中組織觀看學習“生命重於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集中安排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組織安全監管人員和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開展輪訓;集中組織宣傳報道,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宣傳工作重點,部署開展經常性、系統性宣傳貫徹和主題宣講活動,在主要媒體開設專題專欄。二是組織開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三門峽“7·19”等典型事故教訓,以案説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組織開展事故警示教育。我們要結合實際製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製警示教育資料,開展警示教育展覽。三是組織開展對話談心活動。對各個經營用户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對話談心活動,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及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四是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和河南省實施細則,建立健全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履職檔案,實行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述職制度,加強安全生產履職考核和獎勵,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巡查、約談、掛牌督辦、重點管理等制度,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五是強化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建設。建立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加強重大工程和設施安全風險防控,強化規劃設計、建設施工、運營管理等各個環節的安全責任措施落實。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六是提升安全生產治理能力。着力提升監測預警能力、監管執法能力、決策指揮能力、應急協同能力、應急保障能力、輿情引導能力。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劃和標準導則,提升安全監管隊伍專業能力。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常態化機制,加強安全監管人才培養。

(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題。一是全面推進安全生產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2020年底,主要行業領域雙重預防體系建成。2021年底,各行業領域雙重預防體系全面建成並有效運行。2022年底,建成省市縣有效對接,標準化、智能化共同支撐的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體系。二是提高企業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的第一責任人法定責任,企業建立完善內部安全生產責任制監督考核制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2021年底前企業通過自身培養和市場化機制全部建立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團隊。三是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堅持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與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相結合,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四是通過社會化市場化機制推動責任落實。完善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承諾公告、舉報獎勵、績效考核和教育培訓等制度,建立健全企業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自覺接受監督。通過大力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加快建立保險機構廣泛參與的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

、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確消防安全工作責任;

2、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3、利用宣傳專欄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4、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5、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火災隱患整改率達到100%以上;

6、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安全教育培訓,使機關工作人員、圖書館、文化館、將軍渡紀念館和文化市場經營單位做到“四懂四會”; 四懂:懂本崗位生產過程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方法,懂疏散方法;四會: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四會組織人員逃生。

7、消防器材維修更換計劃: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修理;對於使用過的滅火器及時重裝。

、實施辦法

1、根據局消防安全工作要點,確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本着對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負責的態度,積極查處所有消防安全隱患,保障人員能在良好的環境中工作、生活;

2、認真學習執行局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應措施,明確責任,及時檢查總結;

3、利用多種形式和渠道,對各文化經營單位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加強防火教育;

4、定期檢查各類消防設施及器材,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5、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關鍵是要防範於未然,實行定期檢查和日常防範相結合的安全管理制度。

6、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不定期對辦公區等進行大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對較舊的電氣設備、電線、滅火設施等進行更換,杜絕隱患,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台帳資料,即消防安全工作計劃、消防安全工作會議記錄、消防安全工作檢查情況、消防安全工作整改情況、消防安全工作教育內容、消防安全工作有關文件和要求;

、考核和獎懲

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要走上考核和獎懲軌道。消防安全工作的履行情況,將作為對每個文化經營單位、幹部、職工績效的考核內容之一,對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考評,對模範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法失職者給予懲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安委會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加強動態檢查和過程監督,納入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和黨政領導幹部績效考核。縣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加強統籌協調,督促工作落實。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性,強化領導責任,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和工作專班,層層抓好落實,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二)強化督導督辦。實行月調度、季通報、年總結制度,及時掌握工作進展和任務完成情況。各有關部門要針對本行業領域實際,細化實化行業安全檢查重點內容和標準,列出檢查清單,加大明查暗訪、突擊抽查和隨機抽查力度。充分運用企業自查、專家診查、行業抽查、區域互查、執法檢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風險等級高、發生過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隱患、納入聯合懲戒對象等企業,確保專項整治全覆蓋。對重大隱患,實施集中交辦、掛牌督辦,堅持重患必停,嚴防漏管失控;對長期停產停工和已關閉取締的企業,加大巡查排查頻次,嚴厲打擊非法復工復產和死灰復燃;對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嚴格落實“四個一律”“五個一批”要求,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問題和嚴重違法行為,定期公開曝光,加強聯合懲戒,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提高企業違法成本。

(三)落實法規制度。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解決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以貫徹落實《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河南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辦法》為主線,強化監管執法,依法促使各類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建立安全生產公益訴訟制度,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建立企業生產經營責任全過程追溯制度,落實事故結案一年內整改評估公開和責任追究制度。

(四)強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產工作政策體系,積極爭取財政支持,強化財政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經費保障,優化支出結構,向重點行業領域風險防控、事故隱患消除工作傾斜。在高危行業領域全面實施安責險制度,推動保險機構落實事故預防技術規範,切實發揮參與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功能。

(五)改進監管方式。實施分級分類精準化執法、差異化管理,防止簡單化、“一刀切”。強化監管執法和跟蹤問效,深入開展“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異地交叉檢查,對重點問題、重大隱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徹底解決。2021年底前,全縣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實現執法過程全記錄。推行“互聯網+監管”,開展線上巡查和線下精準執法,提升監管執法實效。堅持服務型執法,組織專家組開展精準指導服務,實行遠程“會診”與上門服務相結合,幫助解決安全生產難題。督促企業自查自糾,對企業主動發現、自覺報告的問題隱患,重點實行跟蹤指導服務。鼓勵和引導廣大羣眾特別是企業職工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羣防羣治的良好局面。

(六)嚴格問效問責。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本系統專項整治落實情況的監督,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強督促檢查並將專項整治情況納入安全生產考核巡查內容。要建立和落實與紀檢監察機關安全生產違法違紀問題線索移交查辦工作機制,對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重大問題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堅決問責。對因整治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事故發生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