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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多篇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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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多篇通用多篇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 篇一

近年來,中央和地方不斷加大對“三農”的扶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規以保障農民收入快速健康發展。然而,從現實情況看,農民收入依然增長緩慢,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僅沒有縮小反而進一步加大,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面臨嚴峻的挑戰。作為一個農村人,我不禁要問:到底是哪些因素導致農民增收困難,該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帶着這樣的疑問,我利用假期時間對自己所在縣農民增收問題做了一次深入調查,以期為本地農民增收困難問題的解決提供合理化建議,幫助當地羣眾解決實際問題。

一、調查對象與調查方法

選取惠民縣有代表性的部分村莊進行調查,採用入户走訪、實地 調查等方式,同時,充分發揮同學、親戚優勢利用電話、短信獲取了大量有價值的信息。在調查結果的基礎上,結合相關資料完成此報告。

二、調查結果與分析

1、農村剩餘勞動力增加,就業困難。就業是民生之本,是解決農民增收的根本條件。然而,從調查情況看,我縣農民就業問題嚴峻,出現了大量剩餘勞動力,並且,隨着農業產業化進程和土地規模經營的推進、農業科技水平的逐步推廣和提高,農村勞動力的過剩程度必然會進一步增加,相應的需要更多的勞動崗位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就業問題。然而,我縣鄉鎮企業的發展處於起步階段,吸納勞動力的能力較低,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就業問題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2、農民素質偏低,與農業現代化不相適應。在農民素質方面,我主要調查了以下四點:一是農民的受教育程度。調查結果顯示,我縣農民平均受教育年限為5.8年,國中、國小文化程度佔90%以上,高中文化程度只佔7.8%。二是農民的科技素質。調查結果顯示,我縣農民農業科技素質不高,進行農業活動大多依靠傳統經驗,接觸過現代農業科技知識的不足15%。三是思想觀念。我縣農民思想觀念保守,缺乏進取精神,很多農民表示只要能夠吃飽穿暖就別無所求,因此,很多農民僅依靠傳統的種植業維持生計。四是農民對農業政策的關注力度。調查結果顯示,有70.13%的農民從未關注過三農政策,33.7%的農民不知道三農指哪幾方面,63.64%的農民僅靠聽説獲取農業政策信息。從這四方面來看,我縣農民的整體素質偏低,成為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的一大障礙。

3、生產力低下,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矛盾凸現。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我國已有30多年的歷史,在改革初期,它的確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隨着生產力的發展,它的消極作用已開始顯現。精細的生產模式不能形成規模,農業機械化和先進生產技術推廣緩慢,且農產品批量小、質量差,無力面對市場競爭。單家獨户的生產模式不僅效率低下,還將大批勞動力禁錮在農業上,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因此,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也逐漸成為農民增收的一大障礙。

4、村官選舉問題重重,村委服務不到位。在調查村官選舉這個問題時,我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在經濟發達、鄉鎮企業較多的村莊,村幹部成了美差,有人為了當上村幹部,花費鉅額資金送禮,有的甚至打起了“選票價格戰”,一張選票從100到1000不等,有的候選人一次竟花費幾十萬甚至上百萬。與此相反,在經濟落後、沒有鄉鎮企業的村莊,村幹部選舉卻很少有人問津,當選者多為年齡較大、無力從事其他職業的人。不難想象,在這兩種情況下組織起來的村委會其服務意識和帶動能力是怎樣的。素質偏低的村委會成員導致村委會發揮不了應有的職能,使其在引導種植結構、引導推進產業化經營、引導推進農業科技進步、引導加快勞動力轉移等方面都顯得力不從心,這也是農民增收困難的一個重要因素。

5、城鄉教育差距繼續擴大,留守兒童教育受制約。我縣由於經濟發展水平低,當地教育發展受限,突出表現在教師工資上,根據調查,我縣國中、國小教師平均工資分別為17400元和14650元。較低的工資水平致使大量優秀教師流失,導致農村教育質量下降。同時,隨着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增加,出現了大量的留守兒童,由於其父母常年在外,對他們的輔導、教育乏力,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像心理髮育不健全、學習成績下降等。城鄉教育的巨大差距,是農民在“起步”方面就比城鎮居民差。

6、社會保障措施不力,致貧因素增加。由於政府對農業和農村投入不足,農民生產和生活保障能力差,致使農業基礎設施薄弱,抵禦自然災害能力差,農民在住房、醫療等方面承受着巨大的壓力。此外,國家出台的一些保障措施由於缺乏有效的監督,在執行中出現了一系列問題,農民實際收益不大,像農村合作醫療,僅從定點醫療機構的藥價看,同一品牌和劑量的常用藥,從定點醫療機構購買的,藥價即使扣除報銷部分,往往比從藥店購買的還貴,因而其最大受益者並非農民,而是醫院。

7、農民工地位低,基本權益得不到保障。由於城鄉差別,農民工在與城鎮居民的崗位競爭中多處於弱勢,因而農民工多從事髒、累、差且收入低的工作,無固定住房,子女教育無着落,個人生活不方便以及無權享有城市居民的醫療、養老保險等保障,而且工作很不穩定,甚至不能按時足額領取基本的低收入工資。

三、對策與建議

從上述可以看出,農民收入增長緩慢是多種因素合力作用的結果,要增加農民收入,就必須多管齊下,切實解決上述問題。

1、立足農業特色,發展鄉鎮企業,推動城鎮化進程。針對農村剩餘勞動力增加、就業困難這個問題,我認為應立足農業特色,靠發展農業和相關產業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根據各鄉鎮的農業特色,建立與其相關的鄉鎮企業,例如在大年陳鄉建立水果加工企業,在何坊鄉建立蔬菜加工企業,在石廟鎮建立桑蠶加工企業。通過鄉鎮企業的發展,加快城鎮化步伐,創造有效的就業崗位,將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到非農領域。

2、整合社會力量,從多方面提高農民素質。一是要大力發展農村科技教育事業,積極開展農業知識的科普宣傳,發放一些農業科普書籍,定期組織專家進行農業科技知識講座,加強對農民的科技培訓,提高農民的科技素質。二是出台一系列優惠政策,吸引一大批大中專畢業生等高素質人才回鄉任職,使之成為現代農業知識的傳播者。三是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加大投資力度,加強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健全農村宣傳文化陣地。

3、提高勞動生產率,推進農業集約化經營。在土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將土地集中到種田能手手中進行規模經營,將解放出來的勞動力轉移到鄉鎮企業和其他非農領域。同時,農業部門加強對集約化經營的技術、資金、信息、機械、市場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廣大規模機械化作業,提高勞動生產率,節約成本,提高產品質量,增強抗風險能力,從而增加收入。

4、推進鄉村民主建設,切實提高村幹部素質。對於村幹部選舉中出現的不同問題,應採取不同的方式解決,對於出現“賄選”現象的村莊,可以在村內設置觀察員,監督村裏的選舉行為,同時加強鄉(鎮)政府的行政干預,嚴厲打擊“賄選”行為。而對經濟落後地區的村莊,政府應加大對其民主建設的投入力度,出台一系列優惠政策,吸引一批有知識、有才能的人蔘加選舉。通過上述措施,切實選出高素質的村幹部,使其真正發揮帶動農民致富的作用。

5、加大師資力度,提高農村教育水平。政府應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資力度,改善農村的教學環境,出台優惠政策吸引優秀教師前來任教,提高教學質量。同時,應加強對留守兒童的關注力度,使之健康成長。

6、加大投入力度,規範制度體系。政府應加大投入力度,每年從財政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保障農民生產和生活,減輕農民住房、醫療等方面的壓力,增強農民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同時,規範制度體系,確保國家各項政策的嚴格執行,使農民真正從中受益。

7、多管齊下,切實提高農民工地位。政府應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法規,切實保護農民工的權益,拿出一定資金用於解決農民工的住房、子女、教育、醫療、保險等,幫助農民工解決後顧之憂。同時,嚴厲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確保農民工勞有所得。 施,切實選出高素質的村幹部,使其真正發揮帶動農民致富的作用。

5、加大師資力度,提高農村教育水平。政府應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資力度,改善農村的教學環境,出台優惠政策吸引優秀教師前來任教,提高教學質量。同時,應加強對留守兒童的關注力度,使之健康成長。

6、加大投入力度,規範制度體系。政府應加大投入力度,每年從財政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保障農民生產和生活,減輕農民住房、醫療等方面的壓力,增強農民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同時,規範制度體系,確保國家各項政策的嚴格執行,使農民真正從中受益。

7、多管齊下,切實提高農民工地位。政府應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法規,切實保護農民工的權益,拿出一定資金用於解決農民工的住房、子女、教育、醫療、保險等,幫助農民工解決後顧之憂。同時,嚴厲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確保農民工勞有所得。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 篇二

國家統計局29日發佈的《XX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顯示,根據抽樣調查結果,去年全國農民工總量為27395萬人,比上年增加501萬人,增長1.9%,其中外出農民工16821萬人、本地農民工10574萬人,分別增長1.3%和2.8%。

統計顯示,XX年以來我國農民工總量增速持續回落。XX年、XX年、XX年和XX年農民工總量增速分別比上年回落1、0.5、1.5和0.5個百分點。

以下為詳細內容:

一、農民工規模

(一)農民工總量繼續增加

根據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結果,XX年全國農民工總量為27395萬人,比上年增加501萬人,增長1.9%。其中,外出農民工16821萬人,比上年增加211萬人,增長1.3%;本地農民工10574萬人,增加290萬人,增長2.8%。

(二)農民工總量增速繼續回落

XX年以來農民工總量增速持續回落(詳見下圖)。XX年、XX年、XX年和XX年農民工總量增速分別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個百分點。XX年、XX年、XX年和XX年外出農民工人數增速分別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個百分點。近三年本地農民工人數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長速度快於外出農民工增長速度。

(三)西部地區農民工數量增長快於其他地區

按輸出地分,東部地區農民工10664萬人,比上年增加210萬人,增長2.0%,東部地區農民工佔農民工總量的38.9%;中部地區農民工9446萬人,比上年增加111萬人,增長1.2%,中部地區農民工佔農民工總量的34.5%;西部地區農民工7285萬人,比上年增加180萬人,增長2.5%,西部地區農民工佔農民工總量的26.6%。西部地區農民工增長速度分別比東部、中部地區高出0.5和1.3個百分點。

二、農民工基本特徵

(一)六成以上為男性農民工

在全部農民工中,男性佔67.0%,女性佔33.0%。其中,外出農民工中男性佔69.0%,女性佔31.0%;本地農民工中男性佔65.1%,女性佔34.9%。

(二)年輕農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年齡段看,農民工以青壯年為主,16-20歲佔3.5%, 21-30歲佔30.2%,31-40歲佔22.8%,41-50歲佔26.4%,50歲以上的農民工佔17.1%。調查資料顯示,40歲以下農民工所佔比重繼續下降,由XX年的65.9%下降到XX年的56.5%,農民工平均年齡也由35.5歲上升到38.3歲。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增加

高中及以上農民工佔23.8%,比上年提高1個百分點。其中,外出農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佔26%,比上年提高1.6個百分點,本地農民工高中及以上的佔21.4%,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

(四)接受技能培訓的比例提高

接受過技能培訓的農民工佔34.8%,比上年提高2.1個百分點。其中,接受非農業職業技能培訓的佔32%,比上年提高1.1個百分點;接受過農業技能培訓的佔9.5%,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農業和非農業職業技能培訓都參加過的佔6.8%,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分性別看,男性農民工接受過農業和非農業職業技能培訓的佔36.4%,女性佔31.4%。分年齡看,各年齡段農民工接受培訓比例均有提高。

三、農民工流向分佈

(一)西部地區吸納能力繼續增強

在全部農民工中,16425萬人在東部地區務工,比上年增加251萬人,增長1.6%;5793萬人在中部地區務工,比上年增加93萬人,增長1.6%;5105萬人在西部地區務工,比上年增加154萬人,增長3.1%。在西部地區務工農民工增速較快,主要由於就近就地轉移加快。與上年相比,西部地區本地農民工增長了4.1%。

(二)跨省流動農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農民工中,跨省流動農民工7867萬人,比上年增加129萬人,增長1.7%,佔外出農民工總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分區域看,東部地區外出農民工18.3%跨省流動,比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中部地區外出農民工62.8%跨省流動,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西部地區外出農民工53.9%跨省流動,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

(三)流入地級以上城市的農民工比重繼續上升

在外出農民工中,流入地級以上城市的農民工10885萬人,佔64.7%,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其中,8.1%流入直轄市,比上年下降0.4個百分點;22.4%流入省會城市,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34.2%流入地級市,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跨省流動農民工77%流入地級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省內流動農民工53.9%流入地級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個百分點。

四、農民工就業

(一)農民工在第三產業從業的比重提高

農民工在第二產業中從業的比重為56.6%,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農民工在第三產業從業的比重為42.9%,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其中,從事批發和零售業的農民工比重為11.4%,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從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的農民工比重為6.5%,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從事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比重為6.0%,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

(二)中西部地區第三產業從業比重提高明顯

中部地區從事第三產業的比重提高,主要是從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比重提高。其中,從事批發和零售業的農民工佔13.2%,從事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佔6.5%,分別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西部地區第三產業比重提高,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比重提高。其中,從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的農民工佔8.7%,從事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佔8.3%,分別比上年提高0.5和0.2個百分點。

(三)自營方式就業的農民工比重提高

XX年,受僱就業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為83%,自營就業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為17%,自營就業農民工比重較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

五、農民工收入

(一)各行業農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長

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長9.8%。分行業看,各行業農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長,增長較快的是製造業、建築業與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二)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收入增長較快

分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長10.2%;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長9%;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長9.6%。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別比在中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高1.2和0.6個百分點。

六、外出農民工消費和居住

(一)農民工在外務工生活消費支出增長

外出農民工月均生活消費支出人均944元,比上年增加52元,增長5.8%。外出農民工月均居住支出人均445元,比上年減少1.8%,居住支出佔生活消費支出的比重為47.1%,比上年下降3.6個百分點。

(二)工地工棚和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農民工比重下降

外出農民工中,在單位宿舍居住的佔28.3%,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在工地工棚和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佔17.2%,比上年下降0.5個百分點;租賃住房的佔36.9%,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鄉外從業回家居住的農民工佔13.3%,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在務工地自購房的農民工佔1%,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自購房農民工比例提高,主要是在小城鎮自購住房的農民工增加。在自購房農民工中,在小城鎮購房的農民工佔49.1%,比上年提高2.7個百分點。

(三)從僱主或單位得到住房補貼的農民工增加

外出農民工中,從僱主或單位得到免費住宿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為46.8%,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從僱主或單位得到住房補貼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為8.6%,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不提供住宿也沒有住房補貼的比重為44.6%,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

七、農民工權益保障

(一)超時勞動和簽訂勞動合同情況變化不明顯

外出農民工年從業時間平均為10個月,月從業時間平均為25.3天,日從業時間平均為8.8個小時,較上年變化不大。日從業時間超過8小時的農民工佔40.8%,較上年略有下降,但周從業時間超過44小時的農民工佔85.4%,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

XX年與僱主或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農民工比重為38%,與上年基本一致。

(二)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有所下降

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為0.8%,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分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為0.5%,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其中東部地區本地農民工被拖欠工資比重下降0.7個百分點;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為1.2%,與上年持平;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為1.1%,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

從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幾個行業看,建築業仍是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多發地,批發和零售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上升。建築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為1.4%,比上年下降0.4個百分點。製造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下降0.3個百分點,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下降0.4個百分點,住宿和餐飲業下降0.3個百分點。批發和零售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比上年上升0.2個百分點。

(三)工資拖欠額上升較多

XX年,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資為9511元,比上年增加1392元,增長17.1%。其中,被拖欠工資的外出農民工人均被拖欠10613元,比上年增加1529元,增長16.8%;被拖欠工資的本地農民工人均被拖欠8148元,比上年增加1050元,增長14.8%。

(四)參加“五險一金”的農民工比例提高

農民工 “五險一金”的參保率分別為:工傷保險26.2%、醫療保險17.6%、養老保險16.7%、失業保險10.5%、生育保險7.8%、住房公積金5.5%,比上年分別提高1.2、0.5、0.5、0.7、0.6和0.5個百分點。外出農民工和本地農民工“五險一金”的參保率均有提高。外出農民工在工傷、醫療、住房公積金方面的參保率高於本地農民工,在養老、失業和生育方面的參保率低於本地農民工。

(五)東部地區參保率最好,中西部地區參保率提高較快

分區域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五險一金”參保率分別為:工傷保險29.8%、醫療保險20.4%、養老保險20.0%、失業保險12.4%、生育保險9.1%、住房公積金6.0%,均好於中西部地區。但在中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五險一金”的參保率提高較快。

(六)製造業參保率最高,建築業參保率最低

分行業看,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幾個行業中,製造業農民工“五險一金”參保率分別為:工傷保險34.2%、醫療保險22.1%、養老保險21.4%、失業保險13.1%、生育保險9.3%、住房公積金5.3%,分別是參保率最低的建築業農民工的:工傷保險2.3倍、醫療保險4.1倍、養老保險5.5倍、失業保險6.2倍、生育保險7.9倍、住房公積金5.9倍,從事不同行業農民工參保率差距明顯。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 篇三

關於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的研究報告 全國總工會新生代農民工問題課題組 農民工是改革開放進程中成長起來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是我國現代產業工人的主體和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近年來,農民工中的新生代羣體越來越受到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XX年中央一號文件《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着力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為認真研究新生代農民工問題,併為解決好他們的實際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全國總工會成立了由中國工運研究所、全國總工會研究室、基層組織建設部、保障工作部等部門參加的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研究課題組。今年3月至5月,課題組先後赴遼寧、廣東、福建、山東、四川等省的10餘個城市,就新生代農民工問題進行深入調研,並在廣泛收集文獻資料的基礎上,形成此研究報告。

在本報告中,新生代農民工係指:出生於20世紀80年代以後,年齡在16歲以上,在異地以非農就業為主的農業户籍人口。本報告所用數據資料,大部分來自國家各部委公佈的統計數據,另有一部分來自當前關於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研究的調查數據。

一、新生代農民工概況與基本特徵

(一)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是傳統農民工問題的延續和發展 農民工問題是我國城鎮化、工業化和城鄉二元經濟社會結構下,政治、經濟、社會體制等多種因素的綜合性產物,是與農民工現象相伴生並不斷凸顯的社會問題。新生代農民工是在改革開放下成長起來的新一代羣體,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是傳統農民工問題在新階段的延續、體現和發展。隨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程度的不斷提高,他們的就業和生活環境相對傳統農民工有了很大改善,對工作和生活有更高的、不同的要求;但在城鄉二元社會體制沒有徹底打破之前,在勞動力市場供大於求的就業結構下,他們與傳統農民工有着類似的社會境遇,面臨一些共同的基本社會問題。總之,這個羣體的出現對我們解決農民工問題提出了與時俱進的新要求。

(二)新生代農民工的概況

1、新生代農民工佔外出農民工的六成以上,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日益發揮主力軍的作用。

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XX年,全國農民工總量為2.3億人,外出農民工數量為1.5億人,其中,16歲-30歲的佔61.6%1.據此推算,XX年外出新生代農民工數量在8900萬左右,如果將8445萬就地轉移農民工中的新生代羣體考慮進來,我國現階段新生代農民工總數約在1億人左右。這表明,新生代農民工在我國2.3億(XX年為2.25億)職工中,已經佔將近一半,他們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日益發揮主力軍的作用。

2、平均年齡23歲左右,初次外出務工歲數基本上為國中剛畢業年齡。

根據當前三項規模相對較大的新生代農民工調查數據(一項為中國人民大學XX年對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1595名新生代農民工的調查,一項為珠三角新生代農民工的調查數據,另一項為全國總工會研究室XX年組織對千家已建工會企業的問卷調查),新生代農民工的平均年齡為23歲左右,這要求我們在認識新生代農民工時,必須關注與其所處特定年齡階段相關的一系列特徵和問題。 同時,新生代農民工的初次外出務工年齡更低,基本上是一離開中學校門就開始外出務工。一項調查顯示,在珠三角,傳統農民工初次外出務工的平均年齡為26歲,而在新生代農民工中,80後平均為18歲,90後平均只有16歲2.16歲、18歲的年齡,基本上意味着新生代農民工一離開國中或高門就走上了外出務工的道路,也意味着與傳統農民工相比,他們普遍缺少離開校門後從事農業生產勞動的經歷。

3、近80%的人未婚。

據全國總工會研究室XX年的調查,新生代農民工中的已婚者僅佔20%左右。國務院研究室XX年發佈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顯示,當時農民工中80%以上的人已婚。數據對比顯示,新生代農民工主要是一個未婚羣體,這意味着,這一羣體要在外出務工期間解決從戀愛、結婚、生育到子女上學等一系列人生問題,這與外出期間80%已成家的傳統農民工相比,存在很大差別,這是我們考察新生代農民工問題不可忽略的方面。

4、受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水平相對傳統農民工有所提高。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XX年,在新生代外出農民工中接受過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30歲以下各年齡組均在26%以上;年齡在21-25歲之間的達到31.1%,高出農民工總體平均水平7.6個百分點3 。而XX年進行的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數據顯示,在外出從業勞動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僅佔10%。同時,新生代農民工中接受過職業培訓的人員比例達到36.9%,高出傳統農民工14個百分點4.數據對比説明,儘管新生代農民工仍以國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為主、職業技能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但是,相對傳統農民工,他們的文化和職業教育水平已有較大提高。

5、在製造業、服務業中的就業比重有所上升,在建築業中的就業比重有所下降。

新生代農民工就業的行業分佈呈現明顯的“兩升一降”特徵,即在製造業、服務業中的比重呈上升趨勢,在建築業中呈下降趨勢。《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顯示,XX年農民工在製造業、服務業和建築業中的比重分別為33.3%、21.7%和22.9%;而國家統計局XX年數據顯示,外出農民工中從事製造業、服務業、建築業的比重分別為39.1%、25.5%和17.3%5.數據對比可以發現:5年間,製造業和服務業分別上升了5.8和2.6個百分點,建築業則下降了5.6個百分點。這説明,相對於傳統農民工,新生代農民工顯露出了行業傾向性,開始偏向於勞動環境和就業條件更好的行業。

6、成長經歷開始趨同於城市同齡人。

從成長經歷來看,新生代農民工沒有經歷過父輩那樣從農村到城市的變化過程,與城市同齡人更為趨同。很多新生代農民工自小就跟隨父母移居城市,或是在農村國中(高中)一畢業就到城市“謀出路”,因此他們對城市生活環境比對農村生活環境更熟悉、更適應;即使出生、成長在農村,他們在務工前也同城市裏的同齡人一樣,大多數時間在學校讀書,不熟悉農業生產。據統計,89.4%的新生代農民工基本不會農活,37.9%的新生代農民工從來沒有務工經驗。而且,許多新生代農民工出生在城市,在農村沒有土地等生產資料。據安徽阜陽市統計,該市無地農民工佔外出農民工的26.3%。隨着城鎮化進程的推進,這一羣體勢必將越來越大。此外,新生代農民工大多隻有一、兩個兄弟姊妹,“較之父輩,生活是優越的,沒有捱過餓,沒有受過凍,温飽問題在他們頭腦裏沒有什麼概念”,“忍耐力和吃苦精神遠不及父輩”這一點與城市同齡職工也頗為相似。

(三)新生代農民工的四大特徵:時代性、發展性、雙重性和邊緣性 新生代農民工作為農民工中的新生羣體,一方面,因其與傳統農民工同處城鄉二元經濟社會結構中,面臨共同的社會境遇,自然潛移默化了這一羣體共有的一些特徵。另一方面,又因其出生成長於改革開放、社會加速轉型的時代背景下,而明顯帶有不同於傳統農民工的時代烙印,同時,他們所處的特殊人口年齡階段又使其身上呈現出同齡青年共有的人格特徵。概括地説,新生代農民工身上呈現出四大羣體性特徵——時代性、發展性、雙重性和邊緣性。

時代性的體現:新生代農民工處在體制變革和社會轉型的新階段,物質生活的逐漸豐富使他們的需要層次由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他們更多地把進城務工看做謀求發展的途徑,不僅注重工資待遇,而且也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和權利的實現;大眾傳媒和通信技術的進步使他們能夠更迅捷地接受現代文明的薰陶,形成多元的價值觀與開放式的新思維,成為城市文明、城市生活方式的嚮往者、接受者和傳播者。

發展性的體現:新生代農民工年齡大多20歲出頭,其思維、心智正處於不斷髮展、變化的階段,因此外出務工觀念亦處於不斷髮展、變化中,對許多問題的認識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他們絕大多數未婚,即將面臨着結婚、生子和子女教育等問題,也必然要承接許多可以預見及難以預見的人生經歷和變化;他們大多剛從校門走出3-5年,雖然滿腔熱情、滿懷理想,但是,職業經歷剛剛開始,職業道路尚處於起點階段,在職業發展上也存在較大的變數。

雙重性的體現:他們處於由農村人向城市人過渡的過程之中,同時兼有工人和農民的雙重身份。從謀生手段來看,靠務工為生,重視勞動關係、工作環境,看重勞動付出與勞動報酬的對等,關注工作條件的改善和工資水平的提高,具有明顯的工人特徵;但是受二元體制的限制,他們的制度身份仍舊是農民,作為農民的後代,也不可避免地保留着一部分農民的特質。 邊緣性的體現:新生代農民工生活在城市,心理預期高於父輩、耐受能力卻低於父輩,對農業生產活動不熟悉,在傳統鄉土社會中處於邊緣位置;同時,受城鄉二元結構的限制與自身文化、技能的制約,在城市中難以獲取穩定、高收入的工作,也很難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會,位於城市的底層,因此,在城鄉兩端都處於某種邊緣化狀態。

二、新生代農民工的觀念轉變

新生代農民工與傳統農民工在觀念上存在一些明顯差異,概括起來,集中體現為“六個轉變”。

(一)外出就業動機從“改善生活”向“ 體驗生活、追求夢想”轉變 傳統農民工外出就業的主要目的是“掙票子、蓋房子、娶妻子、生孩子”,總之,是為了改善比較饑饉的生活狀態。而正值青春年華、職業道路剛剛開始的新生代農民工,外出就業的動機帶有明顯的年齡階段性特徵,用實地調研中一個26歲新生代農民工的話説,就是“體驗生活、實現夢想”。

一項調查也證明了上述觀點。關於外出就業的目的,選擇“出來掙錢”的,上世紀60年代出生的農民工佔76.2%,70年代出生的佔34.9%,80年代出生的只佔18.2%。同時,在80年代出生的農民工中,選擇“剛畢業,出來鍛鍊自己”、“想到外面玩玩”、“學一門技術”,以及“在家鄉沒意思”的人高達71.4%。

(二)對勞動權益的訴求,從單純要求實現基本勞動權益向追求體面勞動和發展機會轉變 上世紀80年代,農民工剛剛在我國大規模出現時,他們外出就業的目的相對單純——掙錢,因而對勞動權益的訴求也相對較低,甚至認為只要能夠按時足額領到勞動報酬,社會保障和職業健康等其他勞動權益可有可無。而對於新生代農民工而言,就業背景、家庭環境和個人文化技能水平的不同,為他們外出就業創造了相對寬鬆的環境,他們對勞動權益的訴求向更高層次發展。用他們的話來説,那種工資不高、吃住不包、合同不籤、保險不上、發展(機會)不大的單位,只有傻瓜才去。他們就業選擇不僅看重硬件——工資,更看中軟件——福利待遇、工廠環境、企業聲望乃至發展機會等。新生代農民工對勞動權益相對較高的主觀訴求,既體現為當所在單位與自己的訴求存在一定差距時“用腳投票”催發的高跳槽率上,又表現為對就業行業、就業崗位和單位正規程度的更高要求上。

(三)對職業角色的認同由農民向工人轉變,對職業發展的定位由亦工亦農向非農就業轉變 新生代農民工所走的從校門到廠門的短暫歷程、從學生到工人的角色轉換,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們在情感上疏離農村,從職業角色上認同實際職業身份而非户籍身份,從職業發展定位上傾向於非農職業。一項調查顯示,對於職業身份,在新生代農民工中,認為自己是“農民”的只有32.3%,比傳統農民工低22.5個百分點,認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佔32.3%,高出傳統農民工10.3個百分點;而在上世紀90年代出生的農民工中,這一差異更加明顯,認為自己是“農民”的僅佔11.3%,這一比例幾乎是傳統農民工的五分之一,認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佔34.5%,這一比例是傳統農民工的2倍多。另據一項調查,關於“未來發展的打算”,選擇“回家鄉務農”的,在新生代農民工中只有1.4%,而在當前仍舊外出就業的傳統農民工中這一比重為11%;打算“做小生意或創辦企業”的,新生代農民工中有27%,幾乎高出傳統農民工10個百分點;打算“繼續打工”的,新老兩代農民工均佔到一半以上。

(四)對務工城市的心態,從過客心理向期盼在務工地長期穩定生活轉變 傳統農民工近似於候鳥的打工方式和亦工亦農經歷造就了他們城市過客心理。據1999年清華大學對農民工家庭的一項調查,89.7%的農民工表示將來一定會回到家鄉定居,只有10.3%的人表示不回到家鄉定居9.其他學者根據歷年來農村外出流動人口數據估算的結果也大致如此,即在傳統農民工中,大約有10%左右的人逐漸在城市沉澱了下來10.然而,據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發佈的新生代農民工研究報告,在新生代農民工中,有55.9%的人準備將來“在打工的城市買房定居”,遠遠高於17.6%的農業流動人口整體水平。數據對比説明,相對傳統農民工,新生代農民工希望在務工地長期穩定生活的願望更加強烈。

(五)維權意識日益增強,維權方式由被動表達向積極主張轉變 傳統農民工自我維權意識較弱,維權能力不高,權利被侵犯時往往採取忍氣吞聲或被動懇求的方式解決。而新生代農民工比上一代有更強的平等意識和維權意識,對獲得平等的就業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教育和發展權、政治參與權、話語表達權,以及基本公共服務權等方面,都比父輩有更高的期待,並表現出維權態度由被動表達向積極主張轉變。據一項調查,當權益受到侵害時,新生代農民工中因為怕被報復而不向有關部門投訴的只有6.5%,僅是傳統農民工的一半;採取投訴行為時,以集體投訴方式進行的(幾個人一起去投訴),新生代農民工為45.5%,高出傳統農民工17.6個百分點11.

(六)對外出生活的追求,從忽略向期盼精神、情感生活需求得到更好地滿足轉變 不同年齡階段的人口有不同的生活及精神需求。傳統農民工外出務工時年齡較大,大多已婚,他們為了實現掙錢的目標,大多不得不對情感精神生活採取忽略或無所謂的態度。而新生代農民工平均年齡為23歲左右,初次務工的年齡不足18歲,正處於婚戀期、思想彷徨期和情感高依賴期,他們更渴望在外出就業的同時,愛情能夠有所收穫,思想可以交流,困擾能夠傾訴。據國家統計局的調研報告,XX年,在租賃房和自有房中居住的農民工只有20.1%;而當前在新生代農民工中,住在租賃房和自買房中的比例已經上升到37.7%,這從另一個方面説明他們對精神、情感和家庭歸宿的更強需求。

三、新生代農民工面臨的主要問題

新生代農民工作為農民工的一部分,與傳統農民工面臨着一些共同的問題,比如:工資拖欠、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社會保障水平較低、職業健康安全保障不足等基本勞動權益保障問題。同時,由於具有不同於傳統農民工的新特徵和新訴求,新生代面臨的問題又有其特殊性。

(一)工資收入水平較低、務工地房價居高不下,是阻礙其在務工地城期穩定就業、生活的最大障礙 據公安部XX年的調查,按照自身收入水平,有74.1%的農民工願意承受的`購房單價在3000元/平方米以內,有19%願意承受3001-4000元之間的單價,願意承受4000元以上的只有6.9%。然而,據調研,3000元/平方米的房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區的縣市及以下城鎮,在農民工集中流入的東部沿海地區,即便是小城鎮的房價也遠遠超過了3000元/平方米。例如,東莞市當前的房價已經接近6000元/平方米,即使房價相對較低的沙田鎮和常平鎮,房價也在3500元/平方米以上,大多數建制鎮的均價在5000元/平方米以上。對比農民工所能承受的房價與現在農民工流入集中地的房價,可以推斷,如果按照當前的新生代農民工收入水平,假定他們的工資增速能夠趕上房價的漲速(目前來看這一假定基本上不成立),按照商品價購房,新生代農民工中最終能夠實現在務工地城市購房定居夢想的比例也不會超過10%。

(二)新生代農民工的教育程度和職業技能水平滯後於城市勞動力市場的需求,是阻礙其在城期穩定就業的關鍵性問題 據中國勞動力市場網發佈的信息,XX年城市勞動力市場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勞動力需求佔總需求的60.2%,對國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勞動力的需求僅佔39.8%。然而,據當前已有的調查數據綜合判斷,當前在新生代農民工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三成左右。同時,城市勞動力市場中需求量最大的是受過專門職業教育、具有一定專業技能的中專、職高和技校水平的勞動力,這部分佔總需求的56.6%,而在新生代農民工中這部分人只有二成左右。也就是説,在知識和技能逐漸代替簡單體力勞動作為勞動力市場選擇標準的背景下,如果新生代農民工的教育和技能水平不能獲得比勞動力市場需求更快的發展,按照他們目前的技能水平估算,只有大約三成的人能夠在城期穩定就業。

(三)受户籍制度制約,以隨遷子女教育和社會保障為主的基本公共需求難以滿足,是影響其在城期穩定就業和生活的現實性、緊迫性問題 新生代農民工基於自身閲歷和切身體驗,對子女受教育的期望都非常高。他們中越來越多的人正是為了讓子女能夠在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而選擇在務工地就業和定居。據中國流動人口監測報告,XX年農村流動人口子女中,70.2%隨同父母流動,只有29.8%留守農村。然而,農民工隨遷子女入學難問題仍相當突出,據教育部XX年發佈的一項研究報告:農民工隨遷子女在公辦國小就讀的比例,北京為63%,上海為49%,廣州僅為34.6%。學齡兒童中未上學的比例,北京為3.81%,上海為3.56%,廣州高達7.19%。農民工子女半數以上都有轉學經歷,在轉學3次及以上的比例中,大城市最高,中等城市最少。一些城市公辦學校還存在收取借讀費和贊助費等行為,而大城市最突出。隨着新生代農民工年齡的增長,他們中越來越多的人將步入育齡階段,與此相伴,隨遷子女教育問題,也必將越來越成為他們在務工地穩定就業、生活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性、緊迫性問題。 國際社會的成功經驗表明,社會保障替代土地保障,是農民實現從農村遷移到城市、從農業轉向非農業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基本條件。對於新生代農民工而言,要想實現在務工地城期穩定就業、生活的目標,必須至少享有三個層次的社會保障:其一為解決年老和疾病時後顧之憂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其二為解決失業後暫時生活困難的失業保險;其三為防範淪入貧困境地的最後一張保障網——最低生活保障。然而,據調查,目前新生代農民工中,享有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的比例分別為21.3%、34.8%和8.5%,且不説企業的繳費標準大多以各地的繳費下線為準,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對象為當地城市户籍人口,農民工基本上沒有享受該項保障的權利。顯然,目前新生代農民工實際享有的社會保障水平,與他們企盼在務工地城市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訴求之間,距離還相當懸殊。

(四)職業選擇迷茫、職業規劃欠缺、學習培訓的需求難以有效實現,是阻礙其實現職業夢想不可忽視的因素 新生代農民工大多剛邁出中學校門,他們帶着對傳媒中、社會上成功人士的羨慕和崇拜,期盼通過自身的努力實現美好的夢想。但是,他們的心智發展尚未成熟、思想尚未穩定、身份認同尚不清晰,面對鋪天蓋地、瞬息萬變的信息和複雜的社會環境,確定具體職業發展目標的能力仍舊不足;加上家庭小型化帶來的更低挫折耐受力,他們制定及實施職業規劃的能力更低。同時,他們繼續學習的願望非常強烈,據調查,69.7%的人表示迫切需要了解專業技能知識,54.7%的人表示需要學習法律知識,47.8%的人表示希望提升文化知識,但是,由於閒暇時間較少、下班時間較晚、學習培訓機構距離較遠等因素,導致他們能夠便捷、安全、有效接受專業學習培訓的渠道嚴重匱乏。在上述因素下,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發展目標、就業單位頻繁變換,學習培訓的專業技能缺少可持續性或者不適應市場需求。這既浪費了他們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又不利於其人力資本的積累和企業用工的穩定。

(五)情感、精神的強烈需求不能很好地滿足,是困擾他們的首要心理問題,也是在現實生活中最少得到關注的深層問題 新生代農民工正處在交友、戀愛、結婚的黃金期。同時,他們剛走出校門,仍處於“半成人”階段,對思想溝通和情感交流的需求更強。由於上班時間長、接觸面較窄、工資收入低、就業行業農民工男女比例失調(建築業和製造業男性多、服務業女性多),這就使他們普遍面臨想交友沒時間、想戀愛沒人選、想傾訴沒對象的困境,再加上企業管理和文化建設的不足,以及社會人文關懷的欠缺,婚戀和精神情感成為困擾他們的首要心理問題。據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調查,“感情孤獨”已成為新生代農民工面臨的主要困惑,在北京建築業接受調查的農民工,超過七成將“感情孤獨”作為困難的首選。在實地調研中,透過一些新生代農民工略帶羞澀的話語,常讓我們感到其內心閃爍的隱痛和不安。

(六)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欠薪時有發生、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發生率高等勞動權益受損問題,是其亟須解決的突出問題 共同的經濟社會環境,同樣的農民工身份,差距不大的人力資本狀況,使新生代農民工在基本勞動權益實現上與傳統農民工相比雖然有所提高,但是總體境況相似,仍舊普遍面臨着一些共同的、亟待解決的基本問題。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欠薪時有發生、職業衞生健康保障不夠等方面。據一項在廣東的調查,XX年,新生代農民工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只有61.6%;遭遇工資拖欠的人所佔比例為7.1%;人均拖欠工資1538.8元,差不多相當於人均1.5個月的工資。另據國家人口計生委發佈的XX年流動人口監測報告,60%的農業流動人口就業於工作條件差、職業病發生率高和工傷事故頻發的低薪、高危行業。同時,據調查,新生代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時,僅有60%的用人單位為其支付醫療費用。其中,服務業最差,這一比例只有47.3%12.

四、對策與建議

黨和政府對農民工問題始終高度重視,近年來出台了《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農民工工作取得了重要進展。隨着我國進入加快城鄉統籌發展、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新階段,隨着農民工羣體內部出現明顯的結構性變化——新生代農民工已經成為農民工的主體並必將成為產業工人的主體,該羣體具有一些不同於傳統農民工的新特徵、新訴求和新問題,這些訴求和問題的積累已經開始顯露出對我國政治社會穩定、經濟可持續發展、農民工家庭幸福及其個人發展的負面影響。這就使有針對性地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成為國家發展中事關大局的緊迫問題。

由於我國城鄉二元社會結構的長期性、城鎮化的過程性、市場經濟的趨利性和社會利益結構的凝固性,使得農民工問題十分複雜。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既涉及農民工的共性問題,又有其羣體特殊性。問題的解決既要着眼全局和長遠,着力完善制度和體制、機制,大力提高已有政策、措施的效力和效率,促進問題的根本解決;又要從新生代農民工羣體的特殊性出發,以促進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為目標,以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最關鍵的環節——就業培訓、住房、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為重點,以素質門檻、學歷門檻、技能門檻、人力資本積累門檻、社會保險繳納門檻和穩定居住門檻等為主要標準擴大户籍改革的口子,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力爭儘快取得新進展。

(一)以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為重點,將解決農民工問題納入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之中,納入常住地公共預算之中 要以貫徹中央《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為契機,以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作為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的戰略目標,將解決農民工問題納入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各級政府應以常住人口為基礎,把農民工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發展目標、細化階段任務、保障資源和措施、落實領導和機構分工、完善人員配備。中央政府各相關部門應重點就新生代農民工最需要的職業教育培訓、子女教育、住房改善、社會保障、户籍改革和城市公共服務中心建設等方面,制定專項規劃,並督促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地方專項規劃。力爭到“xx”期末使目前已有及新增的“兩後生”(指國中、高中畢業後未考取大中專院校,又不願意復讀的學生)80%以上能免費接受一次職業教育,已經進入勞動力市場的農民工80%以上接受初、中級職業技能培訓;確保各地90%以上的農民工子女,能夠進入公辦學校和政府委託的普通民辦學校接受免費義務教育。力爭農民工工傷保險實現全覆蓋,醫療保險達到60%以上,養老保險達到50%以上。解決至少20%的外來農民工進城落户問題。力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所有城市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和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所有城鎮建立農民工就業-服務-維權-傳染病預防一體化的公共服務中心。

建立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土地、公共設施、預算等公共資源的制度,將農民工納入常住地公共預算,並逐漸加大對農民工公共預算的存量和增量投入。建立農民工服務和管理工作的經費保障機制,各級財政應將涉及農民工的就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障、子女教育、計劃生育、權益維護、治安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等有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提交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並確保用於農民工的預算在存量和增量上逐年科學、合理地增長。將農民工納入政府公共服務體系,使之享受與城鎮職工同城化待遇,逐步實現公共服務統一政策、統一制度、統一管理和統一服務。多渠道多形式提供農民工居住場所,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農民工公寓,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設置夫妻房,探索建立農民工住房公積金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將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逐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深入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落實以輸入地為主和以公辦中國小為主的政策,加快將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公共教育體系,納入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權益的落實。開展做文明新市民活動,引導新生代農民工按照現代城市文明要求規範自身行為,提高文化素質,促進精神文明建設

(二)通過試行新生代農民工城鎮落户制度,加快推進城鎮化建設 户籍問題是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市的一大瓶頸。中央明確提出統籌城鄉發展的戰略決策,要求把解決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在城鎮就業和落户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這為我們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問題尤其是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指明瞭方向。各地應積極、穩妥地創新和推進户籍制度改革,對在中小城市、小城鎮實現穩定就業創業而又放棄農村責任地的農民工,取消准入門檻;在穩定就業前提下,農民工有條件進行投資或有不低於城市人均住房面積的住房,或單位提供相應面積廉租公寓的,准許轉入城鎮户口;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積極研究放寬新生代農民工進城落户的相關政策,採取積分制落户辦法,將教育、技術資格、工齡、社保繳納年限等作為積分內容,優先考慮將農民工勞模、農民工高級技能人才、農民工人大代表等農民工優秀分子轉變為市民。可考慮通過穩定居住、社會保險交納、學歷和職業技術、突出貢獻、人力資本積累等標準,力爭每年解決3%的外來農民工——即300萬人進城落户問題,以使符合條件的農民工能夠轉入當地城市户口,享有與當地市民平等的待遇。當前的過渡措施是:一是逐步剝離附加在户口上的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社會福利,引導人口有序遷徙流動和就業。二是普遍推廣居住證制度,進一步清理取消歧視性規定。三是大力發展縣域經濟,改善縣城和中心鎮的就業創業條件和人居環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綜合承載能力,促進農民工及其家屬向小城鎮聚集。通過不懈地努力,力爭到“xx”期末,我國城鎮化率達到50%。

(三)加強對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落實和監管,加大維護新生代農民工勞動經濟權益的力度 進一步完善立法和政策,為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創造法制環境和制度保障。針對新生代農民工文化、職業技能的不足,研究建立農村中等職業教育免費教育制度、農村新成長勞動力免費勞動預備培訓制度,創新農民工培訓機制,鼓勵和支持企業開展針對性上崗技術培訓;針對惡意欠薪行為,修改《刑法》,設立“惡意欠薪罪”;針對隨遷子女高中階段教育困境,研究制定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方案;針對公共服務享有和傳染病預防的薄弱環節,研究制定農民工城市公共服務中心指導意見等。

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積極指導新生代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規範企業經濟性裁員。以中小勞動密集型企業、城鄉接合部和鄉鎮企業為重點,開展打擊非法用工專項行動,督促企業依法規範用工。促進建立農民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推動農民工與企業其他職工同工同酬。督促企業改善管理,強化科學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理念,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使廣大職工實現體面勞動。以貫徹落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為契機,努力提高新生代農民工基本社會保險的參保率。加強農民工職業病防治和職業健康保護,搞好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嚴格執行高危行業農民工持證上崗制度,依法保障農民工職業衞生和生產安全。

(四)大力提高農民工的社會政治地位,加強對新生代農民工的人文關懷 加大對農民工的輿論宣傳,宣傳黨和國家關於農民工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及農民工所作的重大貢獻,引導用工單位認真履行社會責任,進一步營造關心、尊重和愛護農民工的良好社會氛圍。暢通農民工利益訴求渠道,保障農民工參與管理社會事務的民主政治權利。貫徹落實修改後的《選舉法》有關城鄉居民選舉“同票同權”的規定,制定相關措施切實保障農民工的選舉權。逐步提高農民工尤其是新生代農民工在各級黨代會、人大和工會代表大會及企業職代會中的比例,增加其參政議政、權益表達、參與決策管理的渠道和機會。注重在優秀農民工中發展黨員,逐年增加新生代農民工在勞動模範、高級技工技師以及有其他突出貢獻者中的比例。

積極組織適合新生代農民工特點的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豐富其業餘生活。要深入細緻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培訓工作,幫助新生代農民工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技術技能素質,加強企業文化、職工文化建設,開展喜聞樂見、豐富多彩的業餘文化活動,滿足他們的精神文化需求。注意加強青年職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的心理疏導和行為矯正服務,加大對他們心理健康的關注和投入,開展社會關懷活動,幫助他們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調適,緩解心理壓力,提高耐挫能力,樹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關心新生代農民工的戀愛婚姻問題,為他們組織開展交友聯誼活動,為解決婚姻問題創造條件。

(五)進一步探索新生代農民工維權工作的新機制、新方法,形成社會化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黨政主導、工會運作、相關部門協作的社會化維權工作體制,賦予工會更多的資源和手段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探索促進新生代農民工工作的新機制、新方法。按照促進科學發展的要求,建立農民工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和激勵約束機制,把農民工就業培訓、收入增長、居住、就醫、子女入學和社會保障等基本生活條件改善,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鼓勵各地根據實情、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嘗試新生代農民工就業培訓教育、住房改善、户籍制度改革、隨遷子女高中階段教育的新機制和新方法。加強農民工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推進農民工工作在相關機構和地方的常規化和規範化。完善農民工信息統計監測調查制度和農民工信息網絡建設,提高農民工就業管理和服務的網絡化程度,實現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地區之間農民工工作機構的協作機制,使之在勞務對接、權益維護、信息溝通等方面更好地發揮作用。同時,借鑑國外解決類似“農民工”和移民問題的有益經驗,為創新我國新生代農民工工作提供參考。

(六)各級工會要進一步加大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力度,增強對新生代農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要以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對象,創新農民工組織形式和入會方式,通過源頭入會、勞務市場入會、先入會再組織成建制勞務輸出、加強勞務派遣工入會等措施,推進工會組建和發展會員工作。加強農民工會籍管理,推廣完善農民工“一次入會、持證接轉、全國通用、進出登記”的工會會員會籍管理制度,健全城鄉一體的農民工流動會員管理服務工作制度。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工會組織建設,大力推進區域性、行業性基層工會聯合會建設,聘用社會化、職業化工會工作者,充分發揮基層工會聯合會在組織農民工加入工會中的重要作用,擴大對農民工的覆蓋率。進一步推行和探索會員優惠辦法,拓寬優惠渠道,體現會員與非會員的區別,增強工會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農民工自願入會的積極性。

加強源頭參與機制建設,積極參與《勞務派遣規定》、《企業工資條例》、《企業民主管理條例》等涉及農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制定,積極反映新生代農民工利益訴求,提出政策主張,為黨和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考。進一步推進《勞動合同法》等相關勞動法律和制度的貫徹落實,督促相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專項檢查。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開展覆蓋農民工的職代會、工資集體協商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工作,保障包括新生代農民工在內的廣大職工民主權利、工資分配和獲取勞動報酬的權益。有針對性地做好新生代農民工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其依靠工會組織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推廣培訓-就業-維權“三位一體”工作模式,積極開展政策諮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小額貸款擔保、跟蹤扶持等農民工就業服務。繼續推動“千萬農民工援助行動”、“家政工程”、法律援助等活動的實施,發揮工會“職工就業培訓基地”、“農民工技能培訓基地”的示範作用,開展有工會特點、符合市場需求和新生代農民工要求的培訓,着力提高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技能水平。支持企業開展崗位培訓,推動落實企業組織農民工培訓的資金補貼政策。加強輸出地和輸入地工會的信息交流和勞務對接。積極開展建設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努力提高新生代農民工的勞動技能和綜合素質,培養造就高素質的現代產業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