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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轉型改革後的税收徵管風險及對策(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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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增值税轉型改革後的税收徵管風險及對策(精選多篇)
第一篇:增值税轉型改革後的税收徵管風險及對策第二篇:增值税起徵點調高後個體税收徵管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第三篇:淺析税收徵管改革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第四篇:淺析税收徵管改革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第五篇:增值税轉型改革的税收經濟效應研討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增值税轉型改革後的税收徵管風險及對策

為執行積極的財政政策,日前,國務院決定自xx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推行增值税轉型改革,允許企業抵扣新購入設備所含的增值税,並把工業、商業小規模納税人的增值税徵收率統一調低至3%。這將明顯降低企業投資成本,進一步激發投資熱情,全面增強經濟發展後勁。但是就税收徵管而言,可能會出現一些新的涉税風險。筆者對此進行了初步

分析,以期更好地促進政策落實,減低相關風險。

一、税收管理風險點分析

風險點之一,增值税一般納税人企業將前期購入的固定資產在xx年1月1日以後索取增值税專用發票,進行抵扣。

可能採取的做法:一是將前期購入並且尚未索取發票的固定資產,在xx年1月1日以後索取增值税專用發票,抵扣税款;二是將xx年1月1日以前購入,已索取普通發票的固定資產,將普通發票退回銷售方,要求重新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進行抵扣;三是以假進貨退回的名義,請銷售方開具紅字普通發票衝減銷售後,再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進行抵扣;四是將前期購入並且取得增值税專用發票的固定資產,發票開具日期未超過90天的,在xx年1月1日以後認證抵扣,發票開具日期超過90天的,退回銷售方重新開具並認證抵扣。

風險點之二,增值税一般納税人企業將非抵扣範圍的固定資產,變換花樣進行抵扣。

可能採取的做法:一是將購入生活用的汽車、高檔家用電器等固定資產以及電腦、摩托車等用作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變換產品名稱,作為企業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進行抵扣;二是在購入為建造房屋、基礎設施等非抵扣範圍的固定資產時,將購入的鋼材、水泥等建築用材料以及其他固定資產,索取增值税專用發票進行抵扣;三是將非增值税應税項目、免税項目等購入固定資產取得的專用發票進行抵扣。

風險點之三,增值税一般納税人企業將其他納税人購入的固定資產用作本企業進行抵扣。

可能採取的做法:一是將其相關聯的小規模納税人或增值税免税項目納税人購入固定資產的增值税專用發票進行抵扣;二是非法買入其他納税人開具的固定資產增值税專用發票進行抵扣。

風險點之四,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將前期實現的銷售,延遲到xx年1月1日以後申報納税。

可能採取的做法:一是將應在xx年1月1日以前確認的銷售,推遲到xx年1月1日以後確認,按3%的税率申報納税;二是將xx年1月1日以前已確認實現的銷售用紅字普通發票衝回,在xx年1月1日以後,再重新確認銷售收入,按3%的税率申報納税。

上述問題,嚴重違法了税收法律,直接影響税收收入,應當引起重視,並且通過加強日常税收徵管,嚴防税收管理風險。

二、加強税收管理風險點管理的對策建議

(一)對購進固定資產抵扣的企業要突出加強“三流”審核

一要加強“票據流”的審核。對企業xx年1月1日以後購入固定資產取得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一方面,要認真審核其票面貨物所填列名稱,是否是抵扣範圍內的固定資產,是否是本企業生產所用的固定資產,防止生活用的固定資產或其他企業的固定資產在本企業進行抵扣;另一方面,要認真審核開具發票時間與企業購貨驗收入庫時間是否一致,防止在前期購進的貨物在xx年1月1日以後申報抵扣。

二要加強“實物流”的審查。對單筆金額較大,或累計金額較大的固定資產專用發票,在加強票面審核的同時,結合固定資產明細賬逐一核對,要深入企業,查看實物,驗明生產廠家,查明具體用途,並與購貨合同進行一一核對,防止虛假購進,騙取抵扣税款。

三要加強“資金流”審查。一方面,要審核購進固定資產的資金來源,特別是短期內進行大量固定資產投入的企業,要審核其資金是政府投資、銀行貸款,還是自籌資金、社會融資等,其中,對政府投資要審核固定資產立項批文;對銀行貸款要審核銀行貸款協議;對自籌資金和社會融資,更要加強全面的評估和檢查,防止企業弄虛作假。另一方面,要審核購進固定資產的資金去向,是否按規定付款,是否付給了增值税專用發票所列的銷售企業,防止從第三方取得發票。

對購進固定資產抵扣的企業,除了要加強一定時點上的“三流”審核外,還要加強後續跟蹤監控。一方面,要對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控,看其新增固定資產在用電、用料、新增銷售方面是否有明顯變化,投入產出是否配比,防止虛假投入;另一方面,還要對固定資產處分情況進行跟蹤監控。

(二)對銷售固定資產的企業要全面加強紅字普通發票監控

在加強紅字增值税專用發票監控的同時,特別要對機器設備銷售企業在xx年1月1日前後開具的紅字普通發票的監控,要逐份查明原因,是否是真實退貨,有無實際收到所退貨物,是否將貨款全部退給購貨方,防止企業虛假衝回以前年度銷售,重新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給購貨方抵扣税款。

(三)對小規模納税人要全面加強銷貨合同審查

對小規模納税人xx年1月1日以後確認的銷售收入,要與銷售合同、發貨記錄進行逐筆比對,看銷售確認時間、確認金額是否真實、準確,有無故意延遲銷售的行為。

第二篇:增值税起徵點調高後個體税收徵管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增值税起徵點調高後個體税收徵管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2014-4-29閲讀次數:395

現行增值税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納税人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增值税起徵點的,免徵增值税,增值税起徵點的適用範圍限於個人。增值税起徵點的幅度規定為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14-5000 元,銷售應税勞務的,為月銷售額1500-3000元;按次納税的,為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税務局應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徵點,並報財政部、總局備案。但實際上全國大部分地區都將增值税起徵點調整為:銷售貨物的起徵點為月銷售額5000元,銷售應税勞務的起徵點為月銷售額3000元;按次納税的起徵點為每次(日)200元。然而,調高增值税起徵點在税收徵管實踐中出現一些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

一、面臨的矛盾和問題

(一)依法納税意識淡化。達不到起徵點的不納税,使“經商開店必納税”的觀念受到衝擊。有的個體納税户受利益驅動,採用人為分拆大店面,夫妻親朋都辦下崗證等方式“創造條件”享受優惠,擾亂了税收秩序。

(二)税務監控力度趨弱。由於絕大部分個體户達不到起徵點,不需繳納增值税,且點多面廣,打破了多年形成的徵管格局。由於這些業户只需辦理税務登記而不需繳税,易導致税務機關弱化監控力度,日常管理偏鬆。不少税務人員認為即使登記辦證也屬免徵户,不必投入太多人力、物力、財力管理,疏於管理、淡化責任。

(三)徵免界定難把握。增值税起徵點調高後,徵納雙方關於起徵點臨界點的界定存在異議。同一街道、同一市場,相鄰且規模相差不大的個體户,一家徵税,一家不徵税,易造成納税人心理不平衡,税務部門界定工作難度加大。尤其是個體户銷售收入時高時低,絕大多數不建賬,税務部門對起徵點邊緣户的徵免界定難以準確把握。

(四)定額核定有彈性。個體納税定額核定主要是運用《“雙定户”納税定額測算系統》,考慮其地理位置、經營規模、經營品種等多種參數綜合測算。由於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各種因素又較為複雜,增值税定額核定易受人為因素影響,很難完全做到科學、合理、準確,“人情税”、“關係税”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

(五)普通發票管理難度大。由於未達起徵點户月度開具發票銷售額超過起徵點的,必須全額申報補繳税款的管理方式,個別未達起徵點的個體户往往會在發票上做文章,發票管理越來越難。接近起徵點的個體户會盡量少開、不開或延緩開票,以免突破起徵點而繳税;遠低於起徵點的個體户卻又違規開具、虛開或者代開發票,造成普通發票管理不規範。

(六)個體户建賬工作難開展。大部分個體業户因不達起徵點而不徵税,即使國税機關對其建立管理台賬,但税收管理力度已相應減弱,在此基礎上再去花很大精力要求其全面按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和進貨銷售登記簿或建簡易賬,難以實施。

(七) 對一般納税人及其他正常納税的小規模納税人形成衝擊。如目前有許多個體車牀、服裝加工户,由於其不需繳納增值税和其他一些費用,故加工費遠比一般納税人及其他小規模納税人低廉,造成同行業一般納税人及小規模納税人加工收入鋭減,為與個體户競爭不惜採取降價方式或採取加工不開票等手段,惡化了市場環境,對正常的經濟秩序形成不良衝擊。

二、建議與對策

存在上述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一是税務管理人員工作責任性不強。對免徵户的税收雖然可以免,但是,税收管理卻是不能免的。有的税務管理員有畏難情緒,認為那些免税户本來就不交税,管不管無所謂,加之,人難找,工作難度大,管不管沒有關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怕登記後影響徵管質量,在考核時扣分,扣獎金,放鬆對免税户的監督管理。二是受現有的定税評税手段較為落後的影響,個體工商户是否達到起徵點的問題上,税務人員的主觀判斷起着很大作用。三是起徵點提高後,税務人員的管票意識相對淡化,特別是對起徵點以下的業户使用發票,由於達不到起徵點、不徵税,税務人員責任淡化、管理過少、很少檢查,使發票管理工作相對削弱,直接影響了發票管理工作的開展。

(一)提高認識。税務機關應牢固樹立依法治税的理念,正確處理加強個體税收徵管與執行優惠政策的關係,促進個體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深入分析個體税收徵管面臨的新形勢和新問題,切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政策到位、方法得力、管理規範,普遍提高納税人的法律遵從度。

(二)分類管理,實行限額免税制度。由省級税務機關統一制定一個個體增值税免税限額,個體户月經營額低於免税額的,實行全額免税,高於免税額的,扣除免税額後按徵收率徵税。這樣既體現了税收調控職能,又照顧了個體工商户,體現了税法剛性和公平性。對於真正需要扶持的納税人應由其他社會部門如民政福利部門政策照顧,或者有選擇性的或有目的的對部份行業或部份類別個體工商户實行免税政策。對享受政策照顧的對象,只應包括從事小額經營活動的待業人員、從事經營活動的殘疾人員、邊遠地區、貧困地區的小額經營者以及其他確需照顧的經營者。

同時根據未達增值税起徵點的個體户定額情況,實行分類管理:a類(也稱臨近起徵點户):銷售貨物月銷售額4000元(含)以上5000元以下;銷售應税勞務月銷售額2500元(含)以上3000元以下。b類:銷售貨物月銷售額3000元(含)以上4000元以下;銷售應税勞務月銷售額2014元(含)以上2500元以下。c類:其他未達起徵點個體户。針對不同類別的未達點户,區別對待,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把監管重點放在a類户及城區範圍內。

(三)完善手段。一是嚴格税務登記。對未達起徵點户依照《税務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全面納入綜合徵管軟件管理,除進行税務登記、信息維護外,還要建立未達起徵點户的管理台賬和部門聯繫制度。加強與工商、地税等部門的聯繫,進行數據比對,及時溝通相關信息,隨時掌握個體業户登記情況,防止漏徵漏管户出現,杜絕“線外”操作。二是完善計算機定額測算系統。完善《“雙定户”納税定額測算系統》軟件,科學測算各項參數指標,既考慮業户的銷售額水平,也考慮利潤率水平,確保採集數據的完整與準確;利用各項參數指標精細化計算應納税額,實現定税管理的規範化、程序化。對納税人經營情況實行動態監控,對未達起徵點户實行半年或一年認定一次,並將認定工作納入考核範圍。對經核實其實際經營額連續三個月達到起徵點的,主管税務機關應及時調整其定額,納入正常管理。三是加快推行税控裝置。通過信息化手段從源頭上掌握業户的物流和現金流信息,為準確界定其實際經營額提供技術支持,堵塞偷税漏洞。四是強化普通發票管理,實行以票控税。堅持“普遍供票、區分票樣、分類管理、以票控税”的原則。所有領購發票的個體業户必須是已辦理税務登記並納入綜合徵管軟件監控的業户。對不達起徵點b類、c類業户一律提供百元版、十元版定額發票, 對a類業户建立發票使用台賬。加強普通發票使用宣傳,大力開展發票有獎活動,依法推行普遍開票制度。強化發票日常稽核,把業户用票情況與定額調整相結合,逐户按月統計發票開具金額,作為定額核定的主要依據。完善税務機關代開發票制度,對已辦理税務登記的個體業户不得為其代開普通發票,督促其按規定領購使用發票;對未辦理税務登記的業户需使用發票的,按規定的手續代開發票並依法徵收税款。

(四)規範管理。一是規範納税申報管理,加強日常巡查。主管國税機關應依據《税收徵管法》規定,告知所有未達起徵點户需履行的納税申報義務及具體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加強和規範日常納税申報管理的質量。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定期開展對未達點户日常巡查,尤其是加大對臨近起徵點户的巡查力度,及時掌握未達點户生產、經營的變化情況,並將其申報情況、發票使用情況、巡查情況分户登記到專門的台賬,加強日常監管。二是推行建賬建制。大力推行包括未達起徵點在內的所有個體業户建賬建制工作力度,將健全個體建賬建制與落實起徵點税收優惠政策工作相結合,對未按規定建賬建制的,不得享受起徵點税收優惠政策。改革現行對個體業户實行定期定額為主的徵收方式,逐步向納税人主動申報納税、查賬徵收等方式為主過渡,運用《税收徵管法》職權,加大對個體業户稽查力度,提高税法的威懾力,逐步實現對個體納税人規範管理。三是實行公開辦税。各地國税機關要不斷完善公開辦税制度,全面開放税收徵管過程,大力推行“陽光作業”,保障個體業户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建立税負調整聽證制度,定期召開税負調整聽證會,對季節性、行業性、區域性等涉及面廣,影響面大的納税定額調整進行社會公開聽證,接受納税人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五)加強隊伍建設。加強税務隊伍建設,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重組業務機構,實行税收管理員崗位責任制。不斷優化對未達起徵點户的服務方式,推行納税信用等級制度,倡導誠信納税,讓廣大納税人充

分真正瞭解國家“讓利於民、長遠發展”的目的,確保優惠政策的落實到位,營造寬鬆和諧的税收環境。

第三篇:淺析税收徵管改革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近年來,各級税務部門按照國家税務總局提出的建立“以納税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託,集中徵收,重點稽查”的新型税收徵管模式的要求,好範文不斷深化税收徵管改革,收到了明顯成效:鞏固完善了新税制,促進了依法治税;強化了税收徵管,促進了徵管質量、效率和水平的提高;強化了税收聚財功能,保證了税收收入的穩定增長。但是,隨着徵

管改革的不斷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顯現,相當多的實際問題羈拌着改革的進程。在此,筆者就現行税收徵管模式存在的問題及如何通過進一步深化改革解決這些問題作一點粗淺探討。一、新的徵管模式運行過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問題對照國家税務總局“以納税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託,集中徵收,重點稽查”的新税收徵管模式要求,通過幾年來的工作實踐,筆者認為,現行徵管運行機制主要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納税申報管理上的問題建立納税人“自核自繳”的申報制度是新的徵管運行機制最重要的基礎,也是深化徵管改革的核心內容。目前納税申報上存在的主要問題集中表現在:一是納税申報質量不高。由於納税人的納税意識以及業務技能方面有一定差異,出現了納税申報不真實的問題,突出反映在零申報、負申報現象增多等;二是內部納税申報制度不盡完善,手續繁雜,環節較多,對納税人監控不力。(二)税務稽查的地位與作用問題新的徵管模式賦予税務稽查十分重要的職能,並強調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實際運做中,受多種因素的制約與影響,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與作用並沒有充分體現:一是稽查力量相對不足,財力投入較少,稽查手段和裝備有待改善。二是實際工作中“重徵收、輕稽查”的觀念仍然存在,税務稽查的職能不夠明確。只重視了税務稽查對納税行為的監督檢查職能,而忽視了其對執法行為監督制約和對行政行為監督檢查的職能。三是税務稽查操作規範還不盡完善,稽查工作缺乏應有的深度和力度。目前按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實施税務稽查,在實際操作中還不夠規範,某些環節(如稽查選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學性亟待提高,各環節的有序銜接制度要進一步健全,選案的隨意性,檢查的不規範性,審理依據的不確切性,執行的不徹底性等問題還比較普遍,影響了稽查整體效能的發揮。(三)計算機開發應用上的問題新的徵管模式以計算機網絡為依託,即税收收徵管要以信息化建設為基礎,逐步實現税收徵管的現代化。所謂現代化徵管,計算機的開發應用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但從當前情況看,税務部門在計算機開發應用上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計算機的配置與徵管過程全方位的應用滯後。計算機的開發應用難以滿足管事制實施後徵管工作的要求,硬件的投入與軟件的開發反差較大,成為深化徵管改革的瓶頸。二是計算機的功能和作用沒有充分發揮,應用效率不高。只注重了計算機的核算功能,計算機對徵收管理全過程實施監控的功能沒有體現。另外,利用計算機提供的税收數據、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為制定政策和科學決策提供參考的作用也沒有發揮,技術浪費較大。三是內部計算機管理制度不夠健全,計算機綜合應用水平較低,部分幹部的計算機水平較差,也制約了税收徵管現代化步伐的加快。(四)為納税人服務上存在的問題深化徵管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建設全方位的為納税人服務體系。要使納税人依法申報納税,離不開良好的税收專業服務。但目前,這一服務體系並未完全建立起來:一是徵納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還需進一步理順,雙方平等的主體地位沒有得到真正體現,税務幹部為納税人服務的意識還需進一步增強;二是税收宣傳手段單一,社會效果不明顯,需要探索更加符合納税人需求的、更有效的税收宣傳途徑和辦法。三是管事制實施後,納税人辦税環節多、手續繁等問題沒有根本解決,税務部門內部各項辦税程序、操作規程要進一步簡化、規範、完善,真正把“文明辦税,優質服務”的落腳點體現在方便納税人、服務納税人上。(五)徵管基礎管理上存在的問題税收徵管是深化徵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工作,但目前徵管基礎管理仍相對簿弱。主要表現在:一是税源控管上缺乏有效手段,管事制實施後,由於缺少了專管員,信息來源途徑、税源變動情況、經濟税源調查、重點税源户管理、漏管户的監控等問題成為管理上的難點。二是內部各項徵管制度、徵管程序和操作規程還不盡完善,各環節之間的銜接協調還不夠緊密合拍。如部分崗位出現人少事多的現象,影響了徵管效率與質量。三是徵管資料管理不夠規範、實用。近年來,在徵管資料的建立與完善方面,各級税務部門投入了大量精力,推廣了檔案化管理,檔案資料從賬、表、單、冊越來越齊全,程序、系統也越來越繁雜,但實際工作中資料的利用率卻很低,實用性也不強,不僅浪費了大量人力、物力,也使納税人應接不暇,這與“以計算機網絡為依託”,用現代化技術手段簡化和減輕手工勞作、寓服務於徵管的目的相悖。二、進一步深化税收徵管改革的幾點思考針對上述徵管改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筆者認為,當前深化税收

第四篇:淺析税收徵管改革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近年來,各級税務部門按照國家税務總局提出的建立“以納税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託,集中徵收,重點稽查”的新型税收徵管模式的要求,文祕部落不斷深化税收徵管改革,收到了明顯成效:鞏固完善了新税制,促進了依法治税;強化了税收徵管,促進了徵管質量、效率和水平的提高;強化了税收聚財功能,保證了税收收入的穩定增長。但是,隨着徵管改革的不斷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顯現,相當多的實際問題羈拌着改革的進程。在此,筆者就現行税收徵管模式存在的問題及如何通過進一步深化改革解決這些問題作一點粗淺探討。一、新的徵管模式運行過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問題對照國家税務總局“以納税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託,集中徵收,重點稽查”的新税收徵管模式要求,通過幾年來的工作實踐,筆者認為,現行徵管運行機制主要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納税申報管理上的問題建立納税人“自核自繳”的申報制度是新的徵管運行機制最重要的基礎,也是深化徵管改革的核心內容。目前納税申報上存在的主要問題集中表現在:一是納税申報質量不高。由於納税人的納税意識以及業務技能方面有一定差異,出現了納税申報不真實的問題,突出反映在零申報、負申報現象增多等;二是內部納税申報制度不盡完善,手續繁雜,環節較多,對納税人監控不力。(二)税務稽查的地位與作用問題新的徵管模式賦予税務稽查十分重要的職能,並強調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實際運做中,受多種因素的制約與影響,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與作用並沒有充分體現:一是稽查力量相對不足,財力投入較少,稽查手段和裝備有待改善。二是實際工作中“重徵收、輕稽查”的觀念仍然存在,税務稽查的職能不夠明確。只重視了税務稽查對納税行為的監督檢查職能,而忽視了其對執法行為監督制約和對行政行為監督檢查的職能。三是税務稽查操作規範還不盡完善,稽查工作缺乏應有的深度和力度。目前按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實施税務稽查,在實際操作中還不夠規範,某些環節(如稽查選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學性亟待提高,各環節的有序銜接制度要進一步健全,選案的隨意性,檢查的不規範性,審理依據的不確切性,執行的不徹底性等問題還比較普遍,影響了稽查整體效能的發揮。(三)計算機開發應用上的問題新的徵管模式以計算機網絡為依託,即税收收徵管要以信息化建設為基礎,逐步實現税收徵管的現代化。所謂現代化徵管,計算機的開發應用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但從當前情況看,税務部門在計算機開發應用上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計算機的配置與徵管過程全方位的應用滯後。計算機的開發應用難以滿足管事制實施後徵管工作的要求,硬件的投入與軟件的開發反差較大,成為深化徵管改革的瓶頸。二是計算機的功能和作用沒有充分發揮,應用效率不高。只注重了計算機的核算功能,計算機對徵收管理全過程實施監控的功能沒有體現。另外,利用計算機提供的税收數據、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為制定政策和科學決策提供參考的作用也沒有發揮,技術浪費較大。三是內部計算機管理制度不夠健全,計算機綜合應用水平較低,部分幹部的計算機水平較差,也制約了税收徵管現代化步伐的加快。(四)為納税人服務上存在的問題深化徵管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建設全方位的為納税人服務體系。要使納税人依法申報納税,離不開良好的税收專業服務。但目前,這一服務體系並未完全建立起來:一是徵納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還需進一步理順,雙方平等的主體地位沒有得到真正體現,税務幹部為納税人服務的意識還需進一步增強;二是税收宣傳手段單一,社會效果不明顯,需要探索更加符合納税人需求的、更有效的税收宣傳途徑和辦法。三是管事制實施後,納税人辦税環節多、手續繁等問題沒有根本解決,税務部門內部各項辦税程序、操作規程要進一步簡化、規範、完善,真正把“文明辦税,優質服務”的落腳點體現在方便納税人、服務納税人上。(五)徵管基礎管理上存在的問題税收徵管是深化徵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工作,但目前徵管基礎管理仍相對簿弱。主要表現在:一是税源控管上缺乏有效手段,管事制實施後,由於缺少了專管員,信息來源途徑、税源變動情況、經濟税源調查、重點税源户管理、漏管户的監控等問題成為管理上的難點。二是內部各項徵管制度、徵管程序和操作規程還不盡完善,各環節之間的銜接協調還不夠緊密合拍。如部分崗位出現人少事多的現象,影響了徵管效率與質量。三是徵管資料管理不夠規範、實用。近年來,在徵管資料的建立與完善方面,各級税務部門投入了大量精力,推廣了檔案化管理,檔案資料從賬、表、單、冊越來越齊全,程序、系統也越來越繁雜,但實際工作中資料的利用率卻很低,實用性也不強,不僅浪費了大量人力、物力,也使納税人應接不暇,這與“以計算機網絡為依託”,用現代化技術手段簡化和減輕手工勞作、寓服務於徵管的目的相悖。二、進一步深化税收徵管改革的幾點思考針對上述徵管改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筆者認為,當前深化税收徵管改革,關鍵要在“轉變觀念,優化要素,強化職能,夯實基礎,搞好配套”等五個方面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求取得新的突破。(一)轉變觀念,深化對徵管改革的認識轉變觀念、提高認識是深化徵管改革的前提。從當前情況看,要突出強化以下四種觀念:一是要強化改革觀念。充分認識深化徵管改革對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防止税款流失、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的重要作用,消除對深化徵管改革的等待觀望思想、畏難發愁情緒,進一步提高推進和深化税收徵管改革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要強化依法治税觀念。改變傳統的保姆式的管理方式,按新的徵管模式履行職責,按章辦事,依法徵收,體現執法公正。三是要強化服務觀念。增強為納税人服務的意識,深化納税人對徵管改革的理解,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對改革的配合的支持。四是要強化全局觀念。自覺服從、服務於改革。(二)優化要素,為深化改革創造良好的税收環境。優化徵管要素,即優化納税主體、徵收主體和服務主體,其實質就

是健全税收服務體系,為徵管改革的全面深化創造良好的內外環境。一是積極改進税收宣傳的途徑和辦法,優化納税主體。建立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除設立辦税服務場所外,還要建立税法公告制度,確保納税人及時、準確地瞭解税收信息。因此當前加強和改進税收宣傳,關鍵要健全和延伸税收公告制度,為納税人提供現行有效的税法信息、納税指南,對政策法規的變動、變更及時公告,促進納税意識的提高。可採取在辦税服務廳設立“税法諮詢窗口”、開通公開諮詢電話、建立定期信息發佈會制度等形式,傳達輔導税收政策,以暢通納税人瞭解税法的渠道,引導納税人如實申報納税。二是深化“文明辦税,優質服務”活動,優化徵税主體,明確服務主體。税務部門徵税的對象是納税人,服務對象也是納税人。要在強化税務人員的服務觀念和服務意識的同時,重點簡化辦税手續、環節,建立科學、規範的辦税程序,養成文明、熱情的辦税行為,營造良好有序的辦税環境。通過快捷、準確、規範地為納税人提供納税申報、税款徵收和税務事宜辦理等服務工作,加深徵納之間的業務交流和情感交流,增強納税人對税務部門的認同感和信任感。另一方面,要適應改革需要,下大力氣提高税務幹部素質,突出稽核查帳技能、計算機應用能力、税收會計知識等方面的內容培訓,提高税務幹部的實際工作能力。(三)強化職能,確保税收收入的穩步增長深化税收徵管改革的最終目的,是要增強税收聚財職能和監控能力,確保國家財政收入。衡量徵管改革的成敗得失,也主要以能否有效地組織税收收入為標準。因此要以新的徵管模式為依託,不斷強化税收聚財職能,確保税收收入的穩步增長。1、鞏固和完善納税申報管理機制,確保税款及時足額入庫。一是要完善納税申報管理制度。簡化申報手續,建立科學、簡便的申報程序。歸併統一申報表格式,設計簡便易行、填寫方便的申報表,方便納税人。二是對外強化申報制約機制。試行分類管理的申報管理辦法,把納税人按申報情況分為a、b、c三類,與日常税務稽查工作相結合,對財務制度不健全、納税申報不正常的納税人,加強日常檢查,加大處罰力度,促其儘快走上正軌。同時,強化“以票管税”,對不能按期申報的納税人嚴格發票使用控管。三是提高申報準確性。加強對零申報、負申報等異常申報現象的稽查,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四是積極推行電話申報、郵寄申報、遠程電子申報等多元化申報手段,方便納税人,提高申報質量和效率。2、建立嚴密科學的税務稽查體系,突出稽查的地位和作用,最大限度地減少税收流失。税務稽查是組織收入的重要保證,也是建立新的徵管運行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是根據“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健全稽查工作制度,規範稽查行為,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學性和規範性。二是堅持分類稽查制度,提高稽查的針對性。按重點稽查、日常稽查(調帳稽查和實地稽查)、專案稽查等方式實施税務稽查,加大申報稽核力度,增加調帳稽查的比例。三是科學地考核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成效。在考核查補收入的基礎上,增加一些更加科學合理的質量指標的考核,如人機選案的準確率、重大税收違法行為的立案率、案件審理的規範率、税收違法行為處理的準確率、重大案件結案率等等,促進稽查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四是繼續充實稽查力量,改善稽查手段。充實稽查人員,並在財力上向税務稽查作必要的傾斜,儘快實現以計算機手段為基礎,以快速便捷的交通、通信手段為支撐的税務稽查手段的現代化。3、適應徵管改革的新形勢,積極探索新的税收計劃管理辦法。在税收計劃的編制中,應堅持“從經濟到税收”的原則,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和國內生產總值增長比例,逐步淡化計劃,使組織收入與經濟增長相適應,力求改變以往那種基數加增長比例、按支出來定計劃的做法,使税收計劃管理更趨科學合理。(四)夯實基礎,不斷提高税收徵管水平和效率夯實徵管基礎工作,是提高徵管質量的基礎,也是深化税收徵管改革的重要內容。1、以強化監控為重點,儘快建立以計算機網絡為依託的徵管體系。計算機的開發與應用是深化改革的先行條件。在計算機的開發與應用上,要堅持做到正確處理硬件投資與軟件開發以及開發與使用的關係。一是要根據新機制的要求,加強計算機軟件開發,確保統一、共享、正確的税收徵管軟件的正常運作。二是要突出監控重點,積極運用計算機對税收管理的全過程實施有效的監控,真正體現計算機網絡在新的徵管運行機制中的依託作用,把計算機全方位應用到税務登記、納税申報、税款徵收、催報催繳、發票管理、會統核算、數據分析、税務稽查、税政管理、綜合查詢等税收徵管工作的各個環節上,並依託計算機對其進行全程監控管理,體現計算機網絡的運行實效。三是要健全計算機軟、硬件管理制度,加快實現計算機聯網和信息共享,提高計算機綜合利用效率。2、加強徵管基礎管理。內部進一步健全各項徵管制度,規範徵、管、查業務流程、工作程序和銜接、協調製度,提高徵管各環節的整體效能,形成以效率為中心,網絡為依託,稽查為重點,各環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和促進的現代税收徵管體系。對外健全協税護税網絡和制度,調動一切社會積極因素,加強對漏管户和重點税源户的管理,有效地控管税源。3、規範徵管資料管理,提高徵管資料的利用效率。當前要在徵管資料檔案化管理的基礎上,重點把工作轉移到對檔案資料的簡化、規範、提高利用效率上,可按照“按崗收集,按類整理,按期歸檔”的原則,以計算機管理為主,部分手工為輔,減輕手工勞作,提高工作效率。(五)搞好配套,為深化徵管改革提供保障適應新的徵管模式的要求,要繼續深化兩項配套改革:1、深化機構改革,建立較為科學、合理的徵管機構體系。以“精簡、效能”為原則,調整和理順機構。要按照管理服務、徵收監控、税務稽查、政策法規四個系列科學設置機構、崗位。在此基礎上,健全部門間的工作銜接制度,明確職責,嚴格執行管理程序,使徵收管理各項工作有效開展。2、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與新的徵管機制相適應的人事管理制度,促進幹部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當前關鍵要建立健全三項機制:一是競爭機制。通過推行競爭上崗制度,改善各級領導班子的年齡結

構和知識結構,為徵管改革提供組織保證。二是激勵機制。結合專業化管理,制定科學合理的崗責體系,明確各崗位的工作職責和考核要求,完善崗位責任制考核。結合崗位責任制考核,按工作實績核定獎金數額,改變以往獎金分配上的“大鍋飯”現象,增強幹部的事業心的工作壓力感、責任感。三是監督制約機制。結合徵管改革,在税務登記、票證管理、税款徵收、税務稽查等環節和重要崗位建立監督制約機制,重點加強對税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制約,以制度規範和約束幹部的行為,確保税務部門依法行政,公正執法。總之,建立“以納税申報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託,集中徵收,重點稽查”的新型税收徵管模式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需要納税申報、税務稽查、計算機應用、税收服務、徵管基礎管理等税收工作的各個環節和方面配套協作,相互支持和促進,隨着形勢的發展,這一徵管運行機制中還會出現一些新問題、新矛盾,這就需要我們通過不斷深化改革,進一步理順徵收、管理、稽查等之間的關係,在税收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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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增值税轉型改革的税收經濟效應研討

增值税轉型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允許所有增值税一般納税人抵扣新購進的設備所含的進項税額和礦產品增值税税率恢復到17%。這項改革是我國曆史上單項税制改革減税力度最大的一次,也是應對當前世界金融危機、保障我國經濟持續平穩較快發展的財政政策之一,必將產生積極的税收經濟效應。此項改革的税收經濟影響可以分為短期效應和長期效應。不論短期看,還

是從長期看,均會刺激經濟發展。但是,短期會對税收收入產生較大的減收效應,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產業結構減收效應大小、程度也不同;隨着政策的經濟發展促進作用不斷顯現,經濟發展速度提高,又會帶來税收收入增長,所以從長期看此項改革對税收收入的減收效應會逐漸減弱。當然,分析短期效應和長期效應的思路方法也不同。

一、分析增值税轉型税收經濟效應的思路和方法

分析增值税轉型改革的税收經濟效應的思路和方法主要有兩大類,一是局部均衡的思路和方法,二是一般均衡的思路和方法。

(一)局部均衡的思路和方法

局部均衡的思路是:增值税轉型改革作為一個政策衝擊,降低了設備購進和使用價格,推動設備需求上升,進而導致設備價格開始上升,供給也隨之增加,最後在新的價格體系下形成設備市場的新均衡。在新均衡下得出設備需求量,再根據税收政策計算增值税的減收效應。

局部均衡的思路和方法假設政策變化僅影響設備供求市場、及此市場內的經濟主體的決策,而其他市場--比如要素市場、商品市場和國際市場—及這些市場的經濟主體決策是不受影響,是靜止的。這種假設的優點是簡化了分析過程,降低了分析難度和數據要求。缺點是它割裂了整個經濟系統,分析過程是不完整的,得出的結論與實際差距較大。較適合於短期效應分析。

(二)一般均衡的思路和方法

一般均衡理論認為,如圖1所示,經濟活動是一個整體、一個系統,各個市場及其主體是普遍聯繫的。在一個政策衝擊進入經濟系統後,通過價格體系傳導改變所有市場主體的決策,經過一系列複雜的相互影響、博弈後,各個市場達到新的均衡。比較新老均衡數據計算政策變化對税收和經濟的影響。

如圖2所示,增值税轉型改革降低了含税要素價格,即資本的使用價格,設備需求者(主要是生產者)首先直接感受到政策變動的影響,開始調整其生產決策。生產決策的變化既包括其設備和勞動力等要素需求,也包括商品生產數量和價格等。生產者的要素需求變化首先影響要素市場和要素價格,要素市場逐步進入新的均衡,從而影響要素收入及消費者收入。生產者的商品供給決策的變化一方面影響商品的生產者價格和消費者價格,另一方面影響商品供給量以及進出口,最終在商品市場上達到需求和供給平衡。在新的均衡下,增值税轉型改革促進了經濟發展,引起消費、投資、物價、就業、進出口等指標變化,也帶來税收收入增加;同時允許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税降低了增值税收入。增減相抵,則可以得出增值税轉型改革税收收入的影響。

圖2 增值税轉型改革的税收經濟效應示意圖

與局部均衡方法相比較,一般均衡把政策衝擊的税收經效應描述的更系統、完整和細緻,得出的結論誤差更小,比較適合於長期效應分析。但是,一般均衡方法比較複雜,需要用聯立方程組來刻畫各個市場、各種主體的行為,以及收入、消費、投資、進出口以及物價、税收政策等變量;對數據的要求也更高,需要描述整個國民經濟運程成果的投入產出數據,以及國民收入二次分配等數據。

二、分析增值税轉型改革税收經濟效應時需要注意的若干關鍵問題

國務院會議決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推行增值税轉型改革,允許企業抵扣新購入設備所含的增值税,同時取消(推薦打開範文網:)進口設備免徵增值税和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增值税退税政策,將小規模納税人的增值税徵收率統一調低至3%,將礦產品增值税税率恢復到17%。

根據上述增值税轉型改革的內容,在分析其效應時需要注意以下關鍵問題:

(一)此次增值税轉型並沒有完全轉為消費型。一般來説,在消費型增值税情況下,企業購進的固定資產進項税額均可以抵扣,而當前政策僅允許抵扣固定資產中的設備購置進項税額,仍不允許抵扣固定資產中的建築安裝工程和其他費用進項税額。形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我國現行增值税徵收範圍較窄,主要對採掘業、製造業、水電氣生產和供應業及批發零售業納税人徵收。

(二)增值税轉型改革對不同地區影響各異。由於各地區產業結構差異,所受影響也不同。總地來説,資本密集型產業比重較大的地區財政讓利受益較大大,但也可能税收減收較多;設備器具生產企業較比重大及礦產品生產能力大消費較少的地區税收增收效應較大;在電力價格不變情況下,火電生產能力較大的地區税收減收較多。

(三)購進設備進項税額抵扣條件。我國增值税採用發票法抵扣,所以“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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