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新時代激勵幹部擔當作為機制建設

欄目: 黨建工作總結 / 發佈於: / 人氣:2.77W

新時代激勵幹部擔當作為機制建設

新時代激勵幹部擔當作為機制建設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於充分調動和激發幹部隊伍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切實增強廣大幹部的政治擔當、歷史擔當、責任擔當,努力作出無愧於時代、無愧於人民、無愧於歷史的業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同時當前推動在幹部擔當作為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各級幹部的擔當作為。

在激勵擔當作為機制建設方面,我們既要鼓勵幹事創業、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的信號,為那些“想為、敢為、勤為、善為”的幹部解決了後顧之憂,必將充分激發各級幹部幹事創業熱情,為全面深化改革,攻堅克難,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不竭動力。同時也要通過建立負面機制,向不擔當不作為者“亮劍”,鐵腕治理不擔當不作為,對於庸官、懶官、太平官出重拳、下猛藥。

一、現在存在的問題

作為帶頭人、領路者,廣大幹部的責任不僅關乎個人,更關乎一個地方的發展、一方百姓的福祉。責任與機遇成正比,“良農不為水旱不耕,良賈不為折閲不市”,如果有責缺少擔當作為,在位不在狀態,就會錯失機遇、耽誤進程,幹不出成績,打不開局面。當代社會,幹部在擔當作為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三類問題。

一是精神懈怠、不思進取,不想擔當作為:

1.有等靠思想。對中央、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缺乏深入研究思考,思想懶惰,態度消極,行動遲緩;貫徹上級部署要求照搬照抄,不結合實際,不深入瞭解情況,不研究具體落實措施,上下一般粗,大而化之、沒有實效;對上級安排的任務敷衍了事、得過且過;對承擔的工作能拖則拖,不推不動、撥一撥轉一轉。

2.有守攤思想。工作標準不高,滿足於一般化,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工作平推平擁。有的小成即滿,取得一點成績就津津樂道,自我感覺良好,裹足不前。有的在崗位上無所作為,混天數熬日頭,工作多年面貌依舊。

3.有旁觀思想。習慣當“二傳手”、“甩手掌櫃”,不願親力親為,層層批辦轉辦,誰也沒有靠上抓落實,最後工作落了空。

4.有本位思想。對簡政放權,明放暗不放,形放實不放,依然用行政的“手”干預市場的“手”,面對權力清單、負面清單、責任清單,如同套上了緊箍咒,渾身不自在。大局觀念、合作意識不強,對職責邊界上的事推諉扯皮、互踢皮球,對全局性、整體性任務不願出面、不願多做,能推則推,能躲就躲。

二是心存顧慮,畏首畏尾,不敢擔當作為:

1.怕決策失誤,不敢大膽拍板。對一些正常辦理的事項,怕出問題、不敢辦,凡事層層請示彙報,讓領導簽字,一直要到主要負責同志那裏才能定。對本來自己能夠單獨拍板的事,非要召開會議研究研究,看似作風民主、決策民主,實際目的是有責任大家共同承擔。

2.怕有風險,不敢創新突破。面對改革發展任務,不敢啃“硬骨頭”,缺乏攻堅克難的志氣、敢闖敢試的鋭氣、大膽負責的勇氣,沒有先例的事不敢幹,不敢越“雷池”半步,缺少大刀闊斧、奮力開拓的精神頭。面對困難和矛盾,瞻前顧後,患得患失,凡事先想退路,只求自身安全,不想事業推進。

3.怕惹麻煩,不敢直面羣眾。對羣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或信訪,心存顧忌,擔心一旦接手脱不了身,不表明態度、不正面迴應、不積極解決。

4.怕得罪人,不敢堅持原則。奉行“幹不成事不要緊、至少別得罪人”的思想,愛惜羽毛,明哲保身。不敢真抓真管,害怕動了別人的“奶酪”,損害個別人的利益,將來會影響自己。

三是能力不足,辦法不多,不會擔當作為:

1.對中央精神和上級重大決策部署學習不主動、不深入,看不到新常態帶來的新機遇新挑戰,不能正確判斷分析經濟發展中出現的階段性現象,對深化改革、轉方式調結構等方面的新政策新要求,特別是對當前應對經濟下行的政策研究不夠、理解不深,導致工作深不下去、打不開局面。

2.思想觀念轉變不及時,存在慣性思維和路徑依賴。習慣於憑經驗、憑老辦法看問題、辦事情,面對新常態、新要求,感覺這也不舒服、那也不得勁,面對困難束手無策。

3.對新情況新問題研究不夠,知識儲備不足。簡單把工作推進慢、任務不落實,歸咎於政策調整、體制機制等外部因素,不能從自身找原因;有的學習憑個人興趣,對工作相關的新知識、新業務學習上沒有積極性。

二、機制建設設計需要考慮的基本原則

(一)實現組織目標與個人追求統一

目標激勵是激勵理論中常用的基本方法,而對於肩負新時代偉大使命的廣大幹部的目標激勵,必須將組織目標與個人追求統一起來。《意見》要求廣大幹部要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盡責。幹部承擔不同的工作職責和日常工作,都是為實現黨在新時代提出的目標任務而努力工作。實現黨的目標就是廣大幹部的工作目標,同時也是幹部幹事的主要動力來源。幹部在完成組織目標的同時,還有提升能力、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個人追求,把個人追求寓於組織目標之中。因此,把組織目標與個人追求即“大目標”與“小目標”統一起來是建立激勵機制的內在要求。一是強化目標認同。強化目標價值認同,使廣大幹部在工作中深刻感受到,實現組織目標既是完成新時代黨的事業,是幹部的使命、責任和義務,同時是在促進幹部自身的發展。二是實現目標量化。目標是行動的最大理由,要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的總目標、總任務與本地本單位目標任務統一起來,把組織目標與幹部自身長遠發展目標和近期工作目標統一起來,使幹部看到工作的價值,對目標前景充滿信心。三是優化目標考核。按照《意見》要求,增強考核的科學性、針對性、可操作性;改進年度考核,推進平時考核,構建完整的幹部考核工作制度體系;在考核中尤其要防止不切實際定目標,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既不能走過場,也不能設立名目繁多、導向不正確的考核,更不能搞過多過濫、“一票否決”泛化的考核,以免挫傷幹部的工作積極性。

(二)堅持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

《意見》要求堅持嚴格管理和關心信任相統一,政治上激勵、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關懷,增強幹部的榮譽感、歸屬感、獲得感,健全乾部待遇激勵保障制度體系。實質上就是要實行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並舉。習近平總書記在貴州調研時指出,基層幹部是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的關鍵。要關心和愛護廣大基層幹部,為他們創造良好工作和成長條件,保障他們的合理待遇,幫助他們深入改進作風,提高發展經濟能力、改革創新能力、依法辦事能力、化解矛盾能力、帶領羣眾能力,引導他們紮根基層、愛崗敬業、爭創一流。對基層幹部中的先進典型,要大力宣傳表彰。在對全國優秀縣委書記廖俊波同志先進事蹟作出的指示中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關心這些優秀基層幹部的家屬,滿腔熱情幫助他們解決困難,特別是要把他們的老人和未成年子女照顧好。這項工作,要有專人負責、專人落實。貫徹總書記的講話和批示精神,就是要建立完善對基層幹部進行多方面激勵的制度機制,包括髮展激勵、事業激勵、信任激勵、榮譽激勵、待遇激勵、環境激勵、人文關懷激勵等,關心和愛護廣大基層幹部,幫助基層幹部解決實際困難,做到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實行兼容性激勵機制,調動廣大幹部的積極性。

(三)注重問責鞭策與容錯激勵並行

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規範和強化黨的問責工作,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的方式鞭策幹部嚴格約束自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完成目標任務,這無疑增大了幹部幹事創業的外在壓力,對失責幹部進行問責追責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內在要求,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涉險過灘,開創性地開展工作,需要冒險擔責,難免會出現失誤,就需要制定容錯糾錯機制為改革創新的幹部保駕護航,正如《意見》所要求的那樣,切實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鼓勁。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區別不同類型的失誤錯誤,甄別無意過失與違紀違法行為,公正對待幹部,以調動廣大幹部幹事創新的積極性。目前,問責機制執行的力度比較大,而執行容錯糾錯機制則相對滯後,應儘快建立完善,尤其是要積極探索在執行中對容錯的把握尺度,使之與問責機制並行,對幹部既有問責的鞭策,又有容錯的保護,共同發揮對廣大幹部的激勵作用。

三、十項機制建設

(一)幹部激勵考核評價機制

幹部考核是“指揮棒”、是“風向標”。建立科學完善的幹部激勵考核評價機制,有利於引導幹部正確的價值觀,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強化改進作風的導向,激勵幹部擔當作為、幹事創業。

一是要有針對性的進行考核。對不同的部門實施差異化考核,針對不同的考核類別特點設置差異化指標和權重。二是要全面統籌安排考核。整合精簡各類專項考核,着力解決“多頭考核、重複考核”問題,提大學聯考核效率,降低考核成本,減輕各層級的負擔。三是考核機制要嚴格實施。杜絕在考核工作過程中當“老好人”,要拉開差距,防止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使得考核評價機制喪失激勵作用。四是要靈活運用考核結果。將考核結果運用到幹部選拔、評先獎優上,讓實幹者得到鼓勵,引導廣大幹部見賢思齊,在新時代拿出新擔當、有番新作為。

(二)幹部能上能下機制

流水不腐,户樞不蠹。長期以來,幹部能上不能下問題成為制約幹部工作的一個難點,是幹部隊伍建設的痼疾。有的幹部會想,只要我不犯錯,我就至少還在這個位置,“一勞永逸”的思想就產生了,他們的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和進取意識就會逐步消失;而有的幹部又會認為,幹部的編制只有那麼多,除非有人高升,再努力又有什麼用,他們自感晉升渺茫,前景不亮,產生一種安於現狀的思想,從而影響他們工作的積極性和內心改革創新意識的萌發。能上能下機制的不健全,將導致缺乏激烈的競爭環境,使得整個幹部隊伍缺乏生機和活力。

《意見》明確指出了對不擔當不作為的幹部,根據具體情節該免職的免職、該調整的調整、該降職的降職,目的就是為了讓“讓無為者無位、不勝任者無位”無位。優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只有當能上能下兩個導向都明確清晰,幹部隊伍方能始終處在活水循環狀態。

(三)創新激勵工作機制

創新是發展的動能。習近平總書記講:“抓創新就是抓發展,謀創新就是謀未來。不創新就要落後,創新慢了也要落後。”當前,機遇和挑戰並存,幹部作為帶頭人應當首當其衝的提高創新意識,在工作中進一步解放思想,敢為人先,勇於破除思維禁錮,在學習中不斷提高自己的整體素養,在羣眾工作實踐中不斷探索新思路、新舉措和新方法,以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優化、深化工作。

建立創新激勵工作機制,首先要強化物質激勵,通過物質刺激的手段調動創新人才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其次要搭建發展平台,改進事業激勵,優秀的幹部一般都渴望得到更大的發展空間,要真正激勵幹部創新創效,必須滿足他們的發展需要,及時為他們搭建更大的、充分施展其才華的舞台。最後要重視精神激勵,新形勢下的精神激勵應着力營造尊重創新、鼓勵創新的濃厚氛圍,把創新作為國家、企業發展的寶貴財富。

(四)緊急重要事項報告機制

緊急重要事項報告機制是一項能夠確保及時準確高效處置各類緊急、重要事項的工作制度。首先應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工作生產範圍各項內容圈定緊急重要情況報告的範圍;其次要設置好緊急重要情況報告的主要內容,一般涉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具體內容主要原因、發展進程、產生的後果等情況。再次要注意確定緊急重要情況報告時限和緊急重要情況報告程序。最後要建立健全緊急重要情況報告責任追究制度。

緊急重要事項報告機制就是要求廣大幹部在重大事件、重要案件和緊急情況發生後,及時組織上報,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不得避重就輕、遮遮掩掩,要實事求是。因為報告不實,影響領導決策,影響事件處理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的問題,由哪一級負責。對因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查處,並給予必要的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歷史舊賬倒查機制

目前許多幹部不擔當體現在對歷史遺留問題不想管、不願管,“這事不是我任上的”,而這些歷史遺留問題不處理往往帶來更多的風險和不穩定因素。因此要建立“新官要理舊賬”、“舊賬要查新官,也要查舊官”既要避免新官不理舊賬,也要防止新官把新賬拖成舊賬“拖到任期過了一走了之”

“新官不理舊賬”是極其惡劣的官僚主義作風,不僅會損害到企業和羣眾利益,更有違誠實守信的法治原則,極大地損害了政府公信力。首先要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增強決策的前瞻性和長遠性,確保所有決策和規劃等依法而為,受到法律保護。其次要強化離任審計,合理評價官員任職期間的履職情況,落實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倒逼官員不留“舊賬”。最後要講“新官理舊賬”納入政績評價考核指標體系,既鼓勵履新干部大膽創新、再創佳績,又提醒他們維護髮展大局、維護政府誠信、敬畏法律底線,既謀新事又理舊賬,接好發展“接力棒”。

(六)精準糾錯容錯機制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重拳反腐,從嚴治吏成為常態,但也有少數領導幹部怕出錯、怕出事、怕問責,“為官不為”。因此,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讓廣大幹部願幹事、敢幹事、能幹成事,激勵幹部積極作為,敢於擔當。

良好的容錯糾錯機制,必須精準界定容錯的範圍。首先要對這個“錯”進行科學界定,要堅持把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要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要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這樣才能得到經驗教訓,吸取前車之鑑。一是要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的清單制度;二是要建立容錯與糾錯之間的聯動體系制度;三是將容錯糾錯區分等級,並寫人黨政幹部的職位説明書。

(七)無法辦理事項報備機制

廣大幹部在日常工作中有時會碰到發生無法辦理的事項,也許是該事項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或是對辦理該事項存有疑慮,而某些幹部就會選擇擱置或推諉。無法辦理事項報備機制就是一項能夠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的良好機制,能夠增強幹部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

無法辦理事項報備機制要求幹部在工作中無法定辦理的事項時,應當實事求是地説明原因,並同時將無法辦理的理由以書面形式送上級領導備案審查的制度。此項機制對廣大幹部的政治素養和專業水平有極高的要求,一方面將幹部的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直接呈現,幹部的各項行為將受到廣大羣眾的監督;另一方面促使幹部主動轉變工作作風,深入實地調查研究,解決具體問題。求真務實蔚然成風。

(八)極限指標管控機制

近年來,同業對標作為貫穿各個單位重要工作,越來越被大家所重視和關注,但是過多的指標要求也將導致分不清工作重點,眉毛鬍子一把抓,顧此失彼,工作提升效果不明顯。極限指標管控機制就是要抓住工作中屬於重點、難點的指標進行着重管理控制,通過將極限指標產生的事後結果監控逐步轉變為過程監控、事前預防。

首先是建立極限指標預警管控機制建設前期準備,梳理重點管控的極限指標,明確協同部門、管控對策及工作要求,明確極限指標管控責任,細化管控措施,實施全方位、全過程管控。其次是確定極限指標預警管控機制建設具體內容。確定指標預警等級、強化指標協同管控、開展弱項指標監測、閉環指標評估驗證。最後是做好指標預警管控結果發佈。按週期將極限指標監測情況進行彙編並及時發佈,加強與專業部門之間溝通並專題通報。

(九)事項辦理限時機制

隨着反腐敗鬥爭深入推進和中央“八項規定”的嚴格執行,很多時候“門”好進了,“臉”好看了,但辦事卻並未感到好辦,原因就在於遇到了“不作為”。幹部拖沓推諉,不作為、慢作為等,是“事”不好辦的重要原因,而事項辦理限時機制就是解決這一頑症的有力手段。

事項辦理限時機制要求幹部在工作中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政策規範以及行業內部管理要求,對工作的事項“限時辦結”。“限時辦結”就是責任,就是壓力,就是考核的標準,沒完成的要講明原因,沒原因的就要進行追責,這樣才能夠使得幹部在工作中不拖延不推諉,增強幹部在工作的緊迫性和服務的自覺性,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

(十)誣告陷害倒查機制

從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及監督責任,進一步暢通了公眾監督舉報渠道,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努力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嚴格採取事故倒查機制,對責任幹部嚴肅追責。然而,不少別有用心者利用這一渠道誣告、陷害、捏造事實,無端指控與自己為“敵”的幹部,給他們帶來思想上的負擔,挫傷了工作積極性。區分誣告和錯告,在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嚴肅查處誣告陷害等行為,還好乾部清白。

依紀依法規範信訪舉報,是保護黨員幹部權益、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辦公廳公佈《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強調:對一時存疑、暫未使用的幹部,要及時查清問題、作出結論,為那些受到誣告、誹謗、陷害的幹部澄清正名,嚴肅處理打擊報復、誣告陷害行為。保護作風過硬、敢作敢為、鋭意進取的幹部,對那些想幹事、能幹事、敢擔當、善作為的幹部要旗幟鮮明地撐腰鼓勁、大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