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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校清潔、紀律評分暫行辦法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6.1K

嶽池縣雷峯國小校清潔、紀律評分暫行辦法

國小校清潔、紀律評分暫行辦法

為了更好地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持校園清潔衞生,讓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使學校教學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1、教室、公地必須每天堅持打掃,由值周人員負責檢查,登記,並予以當天公示。

如不打掃當天清潔分扣1分,打掃不徹底一次扣當天清潔分0.2—0.5分。

2、廁所必須天天打掃,掃後要用水沖洗,若打掃不徹底一次扣0.2—0.5分。

3、教室打掃之後,必須將桌凳擺放整齊,否則視情扣0.1—0.5分。撮箕、掃把、水桶擺放整齊,否則扣0.1―0.5分。

4、每週四下午放學後進行清潔大掃除,教室門、窗、牆壁上的紙屑;走廊上瓷磚、窗户上灰塵要擦拭乾淨。若不徹底視情況一次扣0.5—1分。

5、各班要管好本班教室的桌、凳、門、窗、燈;下午放學後,必須將門、窗户關好,以免損壞玻璃,否則扣0.1—0.3分,門未鎖釦0.3分;放學後必須檢查教室電扇、電燈開關是否關好,若電源開關未關,按電扇一把扣0.1分、燈一盞扣0.1分。

6、垃圾倒在指定位置,若將撮箕裏的垃圾倒在樓梯間的垃圾桶裏、或從教室裏面向窗户外到、發現一次扣該班當天清潔分2分。學生向窗外、樓上向樓下或在校園內亂扔紙屑、果皮等物,發現一人扣0.5分/次。本條檢舉經查證屬實後同樣扣分。

7、中午學生上自習、午睡時必須保持教室安靜,如不安靜大聲喧譁時,值周教師發現一次視情況扣紀律分0.5—2分,經招呼不聽可重複累計扣分。

8、各班安排保潔員,隨時注意教室,公地打掃後必須注意保潔、各班要安排人員隨時撿掉教室、公地上的紙屑等垃圾。值周負責人和值周成員一道分別在規定時段進行檢查並作好詳實記錄(每日檢查三至四次):早自習鈴響5分鐘後;上午第三節上課5分鐘後;午自習鈴響5分鐘後;大掃除後10分鐘。發現教室、公地上有紙屑一次視情況扣0.1—0.5分。

9、每天早讀3分鐘後檢查清潔並清點教室實有人數,缺席按0.1分/人。國小1、2年級按0.05分/人 扣分(本條缺席含所有3天以內病事假的人員)。

10、 若發現有學生在校園內牆壁上亂寫亂畫,和過道和板報黑板上亂檫、亂塗、亂寫、亂畫,發現一人扣該班紀律分0.2分/人。檢舉查證屬實按同標準扣分。

11、課間操及集會活動等到場不迅速、不整齊、不守紀等,視情節扣紀律分1-3分。

12、國小、國中每週按到校人數情況、清潔、紀律扣分情況評出送紅旗各一個班,得紅旗兩個班,納入期末班主任績效考核。

此評分細則暫行辦法解釋權歸學校行政辦。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