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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關於開展教育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方案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88W

安圖縣朝鮮族學校關於開展教育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方案

學校關於開展教育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和省、州、縣紀委全會精神,根據縣紀委下發的《關於開展教育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安圖縣教育系統開展清廉教育實施方案》要求,集中整治羣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嚴肅查處教育領域各類違規違紀行為,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懲治羣眾身邊腐敗問題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教育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緊盯羣眾反映強烈的違規違紀行為,開展專項治理,壓實主體責任、強化監督檢查、健全完善制度,推動教育領域突出問題源頭治理,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公平公正的教育環境,不斷提升人民羣眾的滿意度、獲得感。

二、工作重點

針對學校在招生、錄取、分班、教育教學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重點查處7個方面違規違紀行為:

(一)違規招生行為。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查處無計劃、超計劃、跨區域、提前招生等違規行為和腐敗問題。及時向社會公開相關招生制度,暢通舉報渠道,廣泛接受人民羣眾和社會各界監督。

責任部門:副校長室

責任人:姜連淑馬紅花

(二)違規擇校行為。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特長生”、“擇校生”、“借讀生”,禁止各種違規擇校行為,重點查處跨學區擇校、借讀、違規轉學擇校,以及收取或變相收取“捐資助學款”方式招生入學的違規行為和腐敗問題。認真開展新生入學户口、房產證複查,全面加強學籍管理,嚴肅查處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行為。

責任部門:教導處

責任人:金美花

(三)違規擇班行為。健全相關制度,制定相關計劃,實行“陽光分班”,加快引進智能化分班系統,在分班過程中邀請社區代表、家長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參與,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重點查處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違反“陽光分班”工作紀律,通過“找關係”等破壞公開透明分班秩序的違規行為和腐敗問題。

責任部門:副校長室

責任人:馬紅花姜連淑

(四)違規補課行為。任何教師不得利用節假日補課和變相補課,嚴禁在職中國小教師課上不講課下講、課上泛講課下精講,並收取補課費,重點查處學校和教師違規辦班補課,以及教師有償介紹補習班、介紹生源到社會辦學機構兼職等違規行為。

責任部門:副書記室

責任人:許承龍

(五)違規訂購教輔材料行為。嚴禁任何學科教師組織或變相組織、誘導學生違規訂購教輔材料,重點查處學校或教師變相強制學生亂訂教輔材料,指定地點購買複習資料,以及在訂購教輔材料中收取回扣等違規行為。

責任部門:教導處

責任人:金美花 金月梅

(六)違規收禮行為。重點查處教師利用年節收受家長或學生禮品、禮金、購物卡、電子紅包、有價證券,以及讓學生家長支付應由本人承擔相關費用等違規行為。

責任部門:工會 安全科

責任人:成基永韓東輝

(七)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重點查處公職人員利用職務影響干預插手學校招生入學、裝備採購、基礎建設、職稱評審等工作,以及截留剋扣“學生營養膳食補助” 以及擅自將工程建設、校舍維修、物資採購專項資金挪作他用,在工作中以權謀私、貪污受賄、吃拿卡要以及在工程建設、校舍維修、物資採購等違紀行為和腐敗問題。

責任部門:校長室副書記室 計財科

責任人:金正一 許承龍 禹亨根

三、方法步驟

專項治理共分4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7月13日至7月20日)

7月13日,學校召開領導班子會議,認真解讀和討論研究此次教育系統專項治理活動具體落實方案,7月15日,學校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及時將專項治理有關要求傳達到各科室、各學校每一名教職員工。要統一思想認識,相關科室負責人要切實擔起專項治理職責,認真貫徹落實專項治理工作部署,進一步研究細化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明確責任人員,抓好專項治理工作落實。校長長與三位校級領導圍繞重點治理內容簽訂責任狀,層層壓實主體責任,推動專項治理工作有序推進、有效開展。信息技術中心要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宣傳報道,及時公佈相關信息,引導廣大教職員工和家長積極支持、有序參與專項治理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責任部門:黨支部

第二階段:自查整改階段(7月20日至7月30日)

學校和相關處室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圍繞7 個方面的專項治理重點,逐一進行對照檢查,全方位查擺存在的問題,堅持邊查邊改、立改立行,並針對存在的問題,認真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內容、時限和措施,力求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各處室要於7月25日前將自查整改報告報送至副書記室,學校要於8月5日前,將自查整改報告彙總後報送黨辦備案。

責任部門:黨支部 副校長室教導處 政教處

第三階段:集中整治階段(7月20日至10月30日)

學校要把解決教育領域違規違紀問題作為監督主體責任落實的重要內容,要求學校各處室負責人在招生、入學、分班及日常教育教學等重要工作環節簽訂保證書,校長向教育局承諾“加強隊伍建設,嚴守工作紀律,堅決杜絕發生違規違紀行為,如違反相關規定,自願接受組織處理。”黨支部要及時公開公佈專項治理監督舉報電話和反映問題途徑,主動接受全體教師和家長的監督,同時要認真受理羣眾來信來訪,對問題較為嚴重的及時移交、優先處置,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採取提醒談話、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談話、責令整改等方式處理;對輕微違紀行為綜合運用談話、函詢方式處置;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特別是專項治理開展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的,依紀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責任部門:黨支部 副校長室

第四階段:建章立制階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學校要針對專項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原因,梳理查找共性問題,對現有制度進行全面梳理,列出計劃,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制度規定,從制度層面完善機制、堵塞漏洞,着力構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責任全覆蓋”的制度落實責任機制。要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按照抓在日常、嚴在經常的工作要求,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實現專項治理長治長效。

責任部門:副書記室 副校長室 教導處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精心部署實施。要高度重視專項治理工作,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黨支部負責組織實施,確保每所學校均落實專項治理包保責任人。

(二)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輿論氛圍。要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專項治理工作,採取新聞媒體宣傳、內部文件通報、微信公眾號推送等多種形式,及時宣傳報道專項治理工作動態信息,切實提高人民羣眾的知曉率和參與度。要堅持“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加大對典型案件的通報曝光力度,充分發揮典型案例警示震懾作用,對專項治理期間公職人員頂風違紀的,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三)強化監督檢查,從嚴懲處問責。學校將組成專項治理工作督導小組,對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專項治理工作進展緩慢、推動不力、落實不到位、問題線索反映突出的,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對黨員幹部、教師參與違規辦理相關事宜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理。

(四)強化協同配合,形成整體合力。黨支部負責督促各責任處室按要求開展專項治理,各責任處室應主動認領工作任務,密切配合、全力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