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羣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整治工作督導檢查實施方案
為着力解決羣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按照區區紀委監委統一安排,我駐教體局紀檢監察組將重點對教育系統開展督導檢查工作,為確保督導檢查工作有序開展、取得實效,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督導檢查時間
督導檢查時間,每月15日將發現問題台賬報送區紀委整治辦。
二、督導檢查範圍
峯峯礦區教體局管轄範圍內的高中、國中、職教、國小、幼兒園。
三、督導檢查內容
1、違規招生,違規收取擇校費;
2、收費不開票、私設“小金庫”;
3、違規從教、有償補課;
4、貪污侵佔、截留挪用;
5、違規推介教輔資料;
6、其他。
四、督導檢查方式
1、聽取學校彙報,與教師座談,查看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資料、台賬;
2、走訪學生及學生家長;
3、走訪學校附近書店;
4、檢查學校財務收支。
通過本次整治工作,切實解決羣眾身邊的“微腐敗”“小腐敗”問題,樹立教育系統良好工作作風,力爭形成一個風清氣正的局面。
駐教體局紀檢監察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