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集合一點新認識<?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摘要】: 空集(Ø)是一類特殊集合,在集合研究中處於基礎地位。本文運用邏輯演繹方法,從理論上通過對空集的重新認識闡述,敍述了空集的現行概念、與非空集(Ø)關係及悖論性;初步定義“嵌套集”的相關概念及推廣。
【關鍵詞】: 空集;悖論性;嵌套性;循環節
一、對空集(Ø)的認識
1.空集(Ø)的現有定義
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稱為空集,記作Ø。
2.空集(Ø)與非空集(Ø)之間的關係
現行教材的規定:
空集(Ø)是一切集合的子集;空集(Ø)是一切非空集(Ø)的真子集。
空集(Ø)與非空集(Ø)之間定義了2種關係,即“子集”,“ 真子集”關係;或Ø C Ø Ø C Ø
3.悖論性,“空集的二重性”
若給定空集(Ø)與集合A={1,2,Ø},那麼存在如下命題:
(I) Ø ∈A ,理由:集合的定義;
(II)Ø C A 或Ø C A,理由:空集的性質(規定)。
前者反映集合與元素之間關係的唯一性;要麼屬於,要麼不屬於;後者反映集合與集合之間關係的明確性,定義出“包含”、“不包含”、“真包含”等意義。
由此説明空集(Ø)的二元性:在同一條件下,既是集合又是元素,從而説明集合、元素概念的矛盾性(並不完備)。
二、對非空集(Ø)的認識
給定2個集合A={1,2},B={1,2,A}。試確定二者之間的關係。顯然,從集合與元素之間的關係出發,有A ∈ B;若從集合與集合之間的關係考慮,A與B之間滿足“真包含”關係,即B C A。前者肯定了集合與元素之間的關係,後者肯定了集合與集合之間的關係。那麼在同一條件下集A與集B究竟應該明確如何關係呢?目前中學教材尚無定論。當問題出現時,老師和學生就不好把握。
三、“屬於”“ ∈ ”,“子集”“ C ”,“真子集”“ C ”在同一條件下的地位分析
[例證]:給定集合A、B,
A={1,2}
B={1,2,A}
從現有的教材我們可以看出,集合與元素之間的從屬關係在前,集合與集合之間的(真)子集關係在後。這2種關係是相對獨立的。
討論:
1O.如果肯定了A ∈ B,那麼就否定了A與B的子集關係;
2O.如果肯定了A C B,則否定了A ∈ B,也就是不能肯定A與B的從屬關係,進而否定了集合的定義。
分析:
由於集合與元素之間的從屬關係在前,是鋪墊、是基石,因而先要作出肯定。為了避開或解決它們之間的矛盾,排除以子集為元素的情況。我們規定A C B<=>任意a ∈ A,則a ∈ B, 且A <?xml:namespace prefix = v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vml" />
四、嵌套集
定義集合A={1,2,B},B=A.則A為嵌套集。其中{1,2}為嵌套集的循環節。
例證推演:
設集合A={1,2,B},且B=A;則集A可作如下的推演,
A={1,2,B}={1,2,{1,2,B}}={1,2{1,2{1,2,B}}}=……
這裏集A中存在嵌套元素B。
[特例]
考察數列{an}, an=
解法一:利用代數方程求解
令A=
對A=
解法二:利用等比數列性質公式求值
an= 2[
從以上兩種證法比較看出,利用代數方程求解(嵌套分離)方法較為簡單。
像這種循環根式如上例
思 考:
根式化簡
T1:
T2:
T3:
求解循環根式重要的是找出循環節;如T1式,循環節
作者:老**職業技術學校 陳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