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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3.04W

打卡制度精品多篇

考勤規章管理制度 篇一

考勤管理

1. 校務辦負責學校教職工的考勤管理。

2. 半(整)天假(含機動假):所有教職工請假(半天或以上)均實行事先請假制度,並附請假條(電話請假的則事後補辦手續)。

3. 公出:上班期間,行政人員公出由校務辦開公出證明單,教學活動出則由教務主任或德育主任開具公出證明,後勤人員公出由總務主任開具公出證明,特殊人員另行處理。

4. 每月初由校務辦統計並公佈上一個月的出勤情況。

5. 學校行政值班人員負責對教職工考勤情況進行抽查。

6. 門衞室記錄的教職工進出校門的時間,供校務辦月底核查。

上班

一) 正常上班:

全體教職工應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崗位準時上下班。上班時間內不準打牌、下棋、玩電腦遊戲、網絡遊戲等遊戲類活動(學校、工會組織的例外)。

二) 加班:

指由於學校工作需要,在節假日或晚上上班工作。部門加班需由分管領導同意,一般當月結清加班費用。

三) 曠工:

未經有關領導批准擅自不上班(指沒有辦理請假、公出等手續,半天或以上不到學校上班的)均屬曠工。

假 期

一) 機動假

不影響正常教學情況下每月可以有半天機動假。

二) 小時假

教職工因私外出或遲到、早退教職工本人應主動並如實在門衞登記。在不影響教學工作的前提下,允許教師有一定時間用來處理個人事務,每次時間必須控制在2小時內,每月使用機動時間不超過3小時,每次不超2小時,月遲到、早退、或中途外出合計不超過3次。

注:機動假與小時假不能同時享有,已有機動假存在的情況下,再有小時假或其它病事假,那麼機動假作為事假處理。

三) 探親假

1)工作一年以上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親假在寒、暑假期間內實施

2)職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

3)學校負擔享有探親假職工的往返路費。(按普通等級報銷)。

考勤打卡制度 篇二

一、出勤要求:

1、員工務必準時上、下班,並按公司規定進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違者給予當事雙方經濟處罰。

2、員工因工作無法到公司進行上、下班打卡登記,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進行説明,以便其補充登記。

3、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請假或曠工,違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經濟處罰。

4、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登記,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曠工,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將考勤表彙總至辦公室。

二、出勤時間:

1、公司實行雙休日製度,每週五個工作日;

2、每日工作時間為:9:00-17:00,

其中12:00-13:30為午餐時間。

三、考勤制度:

1、部門員工因事、病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准,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准。

2、如遇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到崗,須在上班後1小時內電話通知有關負責人。

3、員工請假時間不超過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門經理派駐;一天以上的須報請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准。

4、請病假三天者,須帶給區以上醫院證明,請事假須提交假條給部門負責人。

5、員工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到崗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視為早退;半天無故不到視為曠工一天。

四、管理規定:

1、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2、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領導視工作需要,進行調休。

3、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

4、員工享受帶薪直系親屬喪假3天。

5、員工享受帶薪工資病假半天。

6、員工請事假並獲得批准,扣發當天伙食補貼。

7、員工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請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

計算公式為:全部薪金所得÷22×實際請假天數

8、遲到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5元;二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10元;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崗位二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月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9、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予以除名。

10、一經發現代替打卡,扣發當事人雙方本月基本工資50%;

11、公司負責現場施工人員,因工作的特殊性,不要求每一天打卡,考勤由工程部負責人考核登記,所有現場工程師要嚴格遵守相關考勤規定,並隨時準備理解公司領導檢查。

考勤打卡制度 篇三

根據集團總公司人力部要求,對員工上、下班的打卡制度必須嚴格執行,在核算工資時,嚴格按實際考勤計算當月工資。相關的打卡制度要求如下:

1、全體員工一律按工廠規定時間打上、下班卡,打卡時間超出上、下班時間範圍,按遲到或早退計算。

2、遲到或早退時間扣除工資規定

遲到或早退時間扣除工資額

5分鐘及5分鐘以內5元

5分鐘以上~10分鐘10元

10分鐘以上~15分鐘15元

15分鐘以上~20分鐘20元

20分鐘以上~25分鐘25元

25分鐘以上~30分鐘30元

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上班時間請假外出,按其本人當月工資計算扣除請假時間段的工資額。

4、總公司按實際考勤計算相關統籌福利等。

5、其它上、下班紀律按《員工勞動紀律制度》執行。

考勤打卡制度 篇四

關於考勤機的使用規定

一、自行打卡記錄上下班時間,包括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時間。

二、上班時間一天內(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要按層級報告(科員向部領導報告,副部長向正部長報告,正部長向廠級主管領導報告)。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註明離開時間和事由,並有層級領導的簽名同意,廠級領導由考勤員簽名確認

三、上班時間超過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註明天數和事由,科員和副部長要有部長的簽名同意;正部長需經廠級主管領導副廠長簽名同意;副廠長需經廠長批准,每底由辦公室呈廠長籤認。黨政主要領導執行紡織集團公司《關於領導幹部外出請假的有關規定》。

四、若廠級領導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辦公室考勤員請假備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員提交考勤表若與辦公室收取的《個人電腦打卡鐘專用表》出現不相符情況時,則按照《考勤制度》處理。

六、凡發現代人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

七、對忘記打卡或塗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員,每次扣罰50元。

八、各部考勤員每月底要認真核對本部門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與打卡牌的情況,發現違反廠有關考勤機使用規定以及廠的考勤制度應如實記錄在《考勤表》上,並經部長、主管廠級領導簽名,才能交至辦公室。如有意或無意將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門《考勤表》上記錄的違紀情況,由辦公室或其它部門發現的每次則以雙倍扣罰當事人。

九、打卡機真實記錄員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時間,上至廠長、下至一般人員上、下班要打卡,回廠後外出(無論因公因私,也無論時間長短)也要打卡,否同,輕者作忘記打卡處理(本部門自報每次扣50元,抽查發現每次扣100元),重者視為早退或離崗。

十、各級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遵守以上規定,各部領導有責任指導考勤員執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員徇私失責,則酌情另行處理。

考勤打卡制度 篇五

一、為規範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給大家培養一個良好的工作習慣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考勤規定

1、指紋簽到記錄是核算基本工資的唯一依據,無記錄者不計算工資。

2、所有在職人員實行指紋機簽到考勤,時間以指紋機時間為準。

3、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後打卡均屬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離開均屬早退。遲到早退處罰標準:在5分鐘之內(含5分鐘)每次處罰5元,在6分鐘----10分鐘之間(含10分鐘)每次處罰10元,在11分鐘----30分鐘之間(含30分鐘)每次處罰20元,30分鐘以上者處罰50元。一月內遲到早退合計超過2次者(含2次)除相應的處罰外並取消當月全勤獎。

4、除正常休假外,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兩次指紋簽到,缺一不可。

5、關於在本單位內部工作性質流動的人員遵循你去那上班你的簽到考勤就在那,有指紋機的進行指紋簽到無指紋機的進行書面簽到,月底由各部門彙總到財務作為工資核算的唯一依據。

6、除正常休假外,因故未能進行指紋簽到按此程序執行:當事人簽寫書面説明→部門負責人簽字→項目總監簽字→當事人保存→月未交財務。店長、經理、部長、項目總監本人的未簽到説明在上級簽字後必須要有總經理的簽字,方可有效。

此制度至20xx-9-1日起執行,與以前制度有衝突的均以此制度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