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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整理26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0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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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整理26篇)

篇1: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目的:為了加強本車間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以明確各小組、各崗位的`職責範圍,做到有章可循,使車間的管理工作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項制度。

1、早上上班必須提前十分鐘到車間全體集合。由組長列隊、清點人員,然後開早會(週六、週日除外),宣導勞動紀律和生產事項。

2、上班時間有廠服者必須穿廠服上班,配帶好廠牌;上班時間嚴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短褲等;嚴禁在車間禁煙區吸煙。

3、上下班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等。上班期間嚴禁吃零食;不準消極怠工、睡覺、打鬧、妨礙生產、無故離崗、串崗等違章事宜。一經發現按廠規廠紀處罰,根據事態的嚴重性,相關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4、各小組師傅負責本小組一切生產按排、產品品質與勞動紀律,做好區域的環境衞生,生產現場要規範的排放整齊,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擺放,並加以標識;認真督導員工填寫流程卡,並卻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

5、下班前依據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貨的難易度,提前相應時間停機,對自己工作範圍內的區域清理乾淨,廢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嚴禁混放,並且關閉好相關電源、門窗,有秩序的排隊下班。

6、愛護公司財物、生產工具和生產設備,因生產而領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後歸還,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嚴禁亂塗、亂貼等不良現象。

7、所有人員對車間物料控制負責,確保材料充分利用,減少浪費;嚴禁工作台下隨處可見物料,每位人員對交期負責,對師傅交待的任務按期定量完成,製程中所用到的棧板必須擺放整齊。

8、所有人員必須對產品的品質負責。生產前籤核相應樣板,生產中按樣板隨時自檢,確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質合格率在99%以上。

9、員工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保持安全通道暢通,嚴禁堵塞。所有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

10、所有員工必須對自己負責,心中時刻擁有我要安全之理念。盡全心做好防範措施,絕不可抱有僥倖心理,加強自衞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安全生產警鐘刻不容緩、長鳴不息。

篇2: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㈡獎勵措施:

1、員工貢獻獎(不定期獎勵):①各類合理化建議,對提高管理工作質量確有成效。②工作細緻負責,經常獲得客户的書面表揚。③解決疑難雜症,降低成本,節約費用。④拾金不昧,見義勇為(救火搶險等表現良好)。⑤維護公司聲譽,受委屈忍辱負重,不計較個人得失。⑥其他應給予獎勵的行為。

2、星級員工、局先進個人、公司先進個人的相關獎勵。

3、其他獎勵:①義務獻血獎勵 ②獲得各類榮譽的獎勵

十九、公司原有勞動紀律規定如與本規定牴觸時,按本規定執行。

二十、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十一、本規定解釋權屬總經理室。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範本二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衞生管理,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衞生設施的設置、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衞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以及食堂的衞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為環境衞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所有的環境衞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關室(窗口)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衞生的管理工作。

5、環境衞生設施的開支經費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審批。

二、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1、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幹道、公共綠地、職工宿舍外環境等)的清掃與保潔,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

2、統一使用的建築物、會議室、宣傳設施、公告欄、廁所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清掃與保潔。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築物、辦公室等,應當由室(窗口)自行負責保持清潔。

3、禁止在中心所隨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

4、公共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清掃一次,並須採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偏僻地段,每週清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死角。

5、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保持清潔暢通。

6、廁所及其他公共衞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做到無異味、無污穢。

7、辦公、生活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保持鮮活完好,不準損毀、攀摘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在辦公區晾曬衣物。

三、室內衞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輪流清掃衞生的制度。

2、室內應保持整潔,做到地面無污垢、痰跡、煙蒂、紙屑;桌面、櫃上、窗台上無灰塵、污跡,清潔、整齊,窗明几淨。

3、室內不准許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4、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車間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區域內。

5、室內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衞生管理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飲食衞生“五四”制。

2、食堂的環境衞生、個人衞生,由行政部督導,炊事員包乾負責,明確責任。

3、炊事員必須每年體檢一次,並進行衞生知識培訓。新上崗的炊事員必須先體檢後上崗,取得體檢合格證後,進行衞生知識教育,並經簡單考核後才能上崗。

4、食堂操作間和設施的佈局應科學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間及其環境必須乾淨、整潔,每餐清掃,保持整潔,每週徹底大掃除一次。

6、食堂門窗、沙窗無灰塵、油垢,玻璃明亮;牆壁、屋頂經常打掃,保持無蜘蛛網、無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煙機、工作台、放物架等應潔淨,無油垢和污垢、異味。室內的燈具、電扇見本色。

8、各種飲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簾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衞生,呈現本色。

9、炒菜、做飯的鍋鏟、鐵瓢等工具一律不許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種蔬菜加工時,必須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進行。

11、凡洗完的各種蔬菜,不得有泥沙、雜物,用乾淨菜筐裝好,存放架上,不允許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餚、米飯,加蓋防蠅、防塵罩。

13、炊事人員上崗工作時必須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必須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員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塗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煙,不得隨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備消毒櫃,使用的盆、碗、盤、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須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須堅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必須生熟分開,生、熟菜板應有文字標識。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須生、熟分開,有條件應將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開購置。冰箱要求清潔、無血水、無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級愛委會有關滅鼠、滅蠅、滅蟑螂的安排和實際情況,按照技術要求在食堂內投放鼠藥,噴灑藥水,擺放夾鼠板,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五、獎罰

1、行政部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訂具體的衞生標準和衞生獎懲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對衞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職工要表揚、獎勵。尤其是食堂的衞生檢查結果要與炊事員的工資掛鈎,以促進食堂的食品衞生質量不斷提高。

2、同時,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行政部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採取整改措施,並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經濟處罰。

篇3: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脱崗,不溜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

2、上班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公司規定,正確佩戴勞動用品。異常是安全帽和自救器,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後上班,違者每次罰2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20元。

違反以上規定除處罰當事人外同時對違紀者的直接上級按處罰金額的50%進行處罰。遲到、早退、脱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分管領導同意)飲酒後原則上應不再上班。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6、嚴禁員工打架鬥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並處留礦查看處分,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處理,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能夠解除勞動合同。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並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8、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佔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並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獎金,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9、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後,視情節給予罰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0、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留用察看、開除的處分,並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3、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凡以財物做賭博比輸贏的活動,都是賭博行為。公司規定每晚12點後禁止一切聚眾娛樂活動。

14、辦公場所及員工宿舍內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參與賭博,違者將給於經濟處罰500元,圍觀者罰款200元。

15、任何人不得煽動他人賭博,不得為他人供給賭博場所,賭博道具

和賭博資金,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員一經發現,應立即向礦領導彙報。對於煽動他人賭博,供給賭博場所,賭博道具和賭博資金的人員給予1000元的處罰。對舉報賭博人員,一經證實給予1000元獎勵。

16、領導幹部參與賭博給予加倍處罰。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能夠給予警告一次、罰款30元處理:

1、員工出礦,進出大門必須在門衞進行登記,如果不登記或拒絕登記,門衞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或報公司處理;

2、着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着裝要求的,值班人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不允許遲到早退;員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工作時間飽和;未到休息時間提前離開崗位或關掉生產電源的視同早退;

5、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衞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遊戲;

6、不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7、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產品混亂的;

8、未經許可,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食堂後廚、倉庫、財務部門等。

9、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10、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譁干擾他人工作的。

11、沒有健康的衞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衞生的;

12、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3、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4、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技術操作規程的;

15、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景,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6、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景,不立即採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7、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煙區域吸煙的,造成損失的並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8、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衞生,關好門、窗的;

存在以下行為的,企業能夠給予記過一次、罰款50元內處理:

1、警告到達二次的;

2、不經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3、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

4、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5、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後,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7、上班時間出礦,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礦的;

8、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9、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並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衝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能夠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能夠認定重大過失並處罰款100元:

1、記過到達三次的;

2、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礦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3、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範,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

7、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到達2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8、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9、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後不改正者。

10、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有下列情景之一者,應研究進行獎勵,其中嘉獎,每次獎勵30-50元;立功,每次獎勵100元以上;突出表現的,由企業另行研究給予獎勵。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的行為給予表揚和獎勵。

3、及時發現並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進行表彰和獎勵。;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提議並被採納。進行表彰和獎勵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職責,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進行表彰和獎勵。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於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和分管領導認可,進行表彰和獎勵;

7、非本職工作的員工,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進行表彰和獎勵。

8、員工在工作中能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並及時得以消除隱患,進行表彰和獎勵。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善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儉費用;堅守企業利益,企業效益和安全生產有很大的提高,得到各級領導和廣大員工的一致好評;給予表彰和獎勵。

10、在搶險救災中做出重大成績的領導和員工應於重獎。

勞動紀律行政處分資料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1、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3、不睡崗、不串崗、不脱崗;

4、不酒後上崗;

5、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不違章指揮,不違章蠻幹;

7、不打架鬥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8、不聚眾賭博;

9、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10、不起鬨滋事;

11、不準在員工中散佈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12、不準組織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景出現。

二、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景給予行政處分(警告,記過,降(職)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等)以及經濟處罰(處罰同上):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員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和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4、工作不負職責,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經濟損失的;

5、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異常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三、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範管理。

四、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五、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職)級,辭退,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獎懲規定給予一次性經濟處罰。

六、處分條件

1、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2、消極怠工,無故不參加學習、工作等,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3、無故曠工或者逾假不歸,時間較短、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時間較長、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4、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5、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起鬨滋事、聚眾賭博等妨礙正常生產工作秩序,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6、打架鬥毆或者聚眾鬧事,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7、在員工中散佈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或組織職工停工和抗議,在公司造成極壞影響的,直接給予開除處分;

8、違反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作業規程,造成職責事故或者其他損失,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9、違反公司保密規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10、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財物丟失、產品質量嚴重下降或產品損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11、盜竊、詐騙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12、其他方面違反紀律,其性質、情節同上列違紀行為相當的,分別給予警告至除名處分。

七、對員工給予辭退和開除處分,應以《《勞動合同法》》和公司規章制度為依據,貼合條款後,方可進行。應報經分管領導審核後,經主管領導批准。

八、對於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同時降低其工資級別。

九、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會議討論經過或宣佈。

十、職工受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被除名,公司應當書面通知本人,並且記入本人檔案。

對受處分者應當説服教育,熱情幫忙,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視、侮辱。

篇4: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工作時間管理,嚴格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保證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員工管理機制,根據國家、集團公司及省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嚴肅紀律,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及請銷假管理

第三條:日常考勤

(一)機關

機關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為工作日,週六、日為公休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午時13:30-17:30。公司機關員工(領導班子除外)都需實行指紋考勤,打卡時間為:

上午上班6:30-8:30,上午下班12:00-12:40,

午時上班12:50-13:30,午時下班17:30-24:00。

(二)站場

站場實行倒班制,根據工作需要輪休,連續在崗工作滿10天,可調休5天,每月26號值班表報於綜合辦公室與安全環境部。站場實行紙質考勤,按每日考勤實際情景填報《員工考勤登記表》,並由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審核簽字,每月24日將本月紙質版考勤表報送至綜合辦公室。

(三)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節假日,如逢休息日,按通知執行調休。因工作性質,站場員工節假日不安排休假,按正常工作輪休執行。

(四)考勤週期

考勤週期為上月24日至當月23日,考勤情景由綜合辦公室進行彙總審核。

第四條:請銷假管理流程

(一)請假

員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需經過OA系統履行請假手續,並按流程審批,否則按缺勤處理。員工因請假期間影響所從事的工作,公司有權對其進行崗位調整。對於長期曠工、擅自離崗、請假超過相關法律法規和單位規定期限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員工,單位有權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二)銷假、續假

員工請假期滿回到工作崗位後,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回到上班時,需及時辦理續假手續。對於既無正當理由,又未辦理續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三)審批權限

1.員工及正副職經理請假1天(含)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2.領導人員正職請假,須報請山西天然氣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獲准,其餘領導班子人員請假須報請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獲准。領導班子請假須報山西天然氣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章:假期及相應薪酬規定

假期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等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喪葬假、哺乳假、脱產學習假及其他個人因素請假等。

第五條:事假

月累計事假不超過1天(含1天)的,不影響工資發放,累計事假超過1天的扣除超出天數的日基本工資。

第六條:病假

(一)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停止工作休息治病,須持三甲以上醫院出具的提議病休證明作為病假憑證。

(二)嚴格依照國家《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對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員工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三)薪酬標準

(1)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按“基礎工資+工齡工資+50%崗位工資”標準支付病假工資,不發放績效工資,不享受獎金、補貼待遇。

(2)執行年薪的領導班子成員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按“同等職位年薪標準的月預發薪金的50%”支付病假工資,病假期間不實行年薪並且不享受效益獎、補貼待遇。

(3)超過規定醫療期的,不再發放薪酬(包括:工資、獎金、補貼),各項社會保險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數繳納,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停止繳納,賬户封存。

第七條:工傷假

(一)員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止工作理解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制度。工傷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的治療醫院提出意見,經企業職工勞動本事鑑定委員會確認,並與單位簽訂《工傷治療協議書》。

(二)工傷期間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一樣情景確定為十二個月,嚴重工傷需要延長醫療期的,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員工在確定的工傷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第八條:婚假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天,婚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第九條:產假等計劃生育假

(一)貼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計劃內二孩)的女職工可休產假,其中預產期前一個月,本人可提出申請休產前假(包含在規定產假期間)。女員工休產假,在享受社保生育津貼期間,產假工資按照“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標準執行,不發績效工資及獎金。不享受社保生育津貼的產假期間,產假工資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二)女職工流產,須由醫院出具提議病休證明,依照國家及公司《人口和計劃生育實施細則》相應規定的時常休假,並按其規定待遇執行。

(三)貼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計劃內二孩)的男方可休護理假15天,護理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四)凡休以上計劃生育相關假期的,均需由公司工會出具意見。

第十條:探親假

在集團系統工作滿一年,服務場所及工作環境為基層一線和艱苦崗位的外省籍員工,可根據工作實際安排探親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第十一條:喪葬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可休喪葬假,假期為5天,如路途遙遠可酌情研究給予1至3天路程假。在批准的喪葬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本人自理。

第十二條:哺乳假

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員工,享受哺乳假,需提交哺乳假申請,經審批同意後每一天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兩次哺乳時間,能夠合併使用。站場人員中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員工,哺乳假與產假合併使用,產假可延長15天。

第十三條:年休假

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年休假。

第十四條:其他個人因素請假

員工須合理安排個人事宜,如無特殊情景,要控制因其他個人因素隨意請假。因其他個人因素請假期間不發放薪酬(包括:工資、獎金、補貼),請假連續超過30天(不含),各項社會保險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停止繳納,賬户封存。

第十五條:脱產學習

(一)員工自我安排脱產學習,經公司綜合辦公室審核貼合單位發展需要,可提前兩週提出書面申請及相關學習證明,根據單位(部門)的工作安排休脱產學習假。

(二)薪酬標準

(1)學習期間,按“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標準支付學習期工資。不發放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不享受獎金、補貼待遇。

(2)執行年薪的領導班子成員,在學習期間,依“同等職位年薪標準的月預發薪金40%”支付學習期工資,不執行年薪並且不享受效益獎、補貼待遇。

(3)連續學習超過十二個月(二年累計學習超過十八個月),不發放薪酬(包括:工資、獎金、補貼),各項社會保險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數繳納,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停止繳納,賬户封存。

第四章:缺勤規定

第十六條:遲到、早退

由於個人原因而造成的遲到、早退情景,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除當天應發績效工資的14。因城市公共交通設施延誤、癱瘓或極端惡劣天氣影響等人為不可控因素造成員工遲到的,經綜合辦公室核實確認後可視為正常出勤。

第十七條:曠工

員工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缺勤行為,視為曠工。

(一)員工曠工1天,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同時扣發曠工當日全部工資。

(二)員工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轉為待崗。

第五章:工裝管理

第十八條:機關員工工作期間,要求夏季上身着白色襯衣,冬季上身着工裝及白色襯衣,不可着長款(超過工裝外套20公分)毛衣,下身着深色(黑、深藍或與其相近的顏色)裙裝或褲裝,着深色(以黑、深棕色為主)鞋靴。

第十九條:一線員工工作期間統一穿着工作服。

第二十條:公司員工在崗期間,未按規定着裝,一經發現,個人予以通報批評並與績效考核掛鈎。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篇5: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勞動紀律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員工的行為,維護大慶石化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堅持公司和諧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中油人事〔2010〕26號)、《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石油人事〔2010〕1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遵守和執行勞動紀律是公司員工的一項基本義務。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簽訂的勞動合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崗位職業道德,忠於職守,愛崗敬業,服從管理,聽從指揮,認真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在冊員工。

第二章:勞動紀律的管理

第四條:公司人事處是勞動紀律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勞動紀律的規定,起草、修訂公司勞動紀律管理規定,監督、指導各單位勞動紀律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公司各二級單位、公司機關各部門在工作過程中要依據勞動紀律管理要求,做好本單位勞動紀律管理的教育、規範、檢查、考核、懲處等一系列工作。

第六條:公司勞動紀律檢查要採取多種形式,構成公司抽查、二級單位抽查、車間(科室)檢查和班組自查,不定期抽查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檢查體系。

第七條:車間級單位要建立員工勞動紀律檢查台賬、請銷假台帳、違紀台帳和員工離崗登記表。

第八條勞動紀律資料:

一、服從管理,聽從指揮,盡職盡責工作,在崗工作嚴格執行集團公司六大禁令。

二、不得串崗、不得私自換班或連班,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干擾他人工作、影響生產(工作)秩序。

三、按規定持卡出入廠區,嚴禁私自攜帶煙、火、酒等違禁物品進入廠區或其他規定區域。

四、嚴禁在工作場所打麻將、打撲克、下棋、玩電子遊戲及從事其他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嚴格遵守請銷假和考勤管理規定,嚴禁未請假、請假未經批准離開崗位或不上班的曠工行為。

六、遵守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到離崗時間不準離崗。

七、嚴禁擅自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

八、嚴格執行操作崗位人員替崗管理規定。

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班清、接班嚴。

十、嚴格按規定填寫崗位操作記錄和交接班日記,保證數據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及時。

十一、愛護公有資產,嚴禁利用公司設備、原材料幹私活;嚴禁偷盜產品、原材料及其它物品;嚴禁損壞公物。

十二、嚴禁濫用職權、弄虛作假、出據假證、打擊報復、有意包庇違紀的員工。

第三章:罰則

第九條:對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堅持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相結合、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嚴明紀律,警戒他人,鞏固和提高員工隊伍的組織紀律性。

第十條:員工因過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或被限制人身自由(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和被勞動教養除外)的,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被限制人身自由累計三次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員工被勞動教養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勞動紀律處罰:

一、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管理、不聽指揮、不服從調動的,一次扣當月獎金;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違反集團公司六大禁令的,視情節給予處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勞動合同。

二、在工作場所無理取鬧、干擾他人生產(工作)、侮辱、恐嚇領導和同事或打架鬥毆的,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留用察看處分。

三、擅自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私自攜帶煙、火、酒等違禁物品進入廠區或其他規定區域的,一次扣當月獎金200元;累計二次及以上的,扣當月獎金500元。

四、串崗、私自換班或連班的,扣發當月獎金200-1000元。

五、在禁煙區內吸煙的,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累計二次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累計三次的,解除勞動合同。

六、在工作場所打麻將、打撲克、下棋、玩電子遊戲及從事其他與本職工作無關事情的,一次扣當月獎金500元;二次扣當月獎金1000元;累計三次及以上的,給予警告處分。

七、曠工1天的,扣當月獎金;累計2天至5天的,給予警告處分;6天至10天的,給予記過處分;11至15天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遲到、早退的,一次扣當月獎金100元,二次扣當月獎金200元,累計三次及以上的,扣當月獎金。

九、公司門衞守衞人員不能履行出入轄區管理規定的,一人次扣當月獎金50-2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不按規定考勤、缺失原始憑證的,一人次扣相關職責人當月獎金50元。

十一、不按規定巡檢,每次扣當月獎金200-1000元;不按規定填寫崗位操作記錄和交接班日記的,每次扣當月獎金50元。

十二、員工不按規定出入廠區的,一次扣當月獎金50元。

十三、車間管理者不嚴格執行操作崗位人員替崗管理規定的,一次扣當月獎金500元;操作服務人員不嚴格執行操作崗位人員替崗管理規定的,一次扣當月獎金200元。

十四、各單位領導必須按管理權限審批假期,不得越權給假,對於越權給假的要嚴肅處理。超越權限批假的,扣審批人當月獎金;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

十五、利用公司設備、原材料幹私活的,情節較輕,能夠處以經濟處罰;情節較重,要賠償公司經濟損失,並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六、濫用職權、弄虛作假、出據假證、打擊報復、有意包庇違紀員工的,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七、故意損壞公物及破壞生產的,要賠償公司經濟損失,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八、偷盜公司產品、原材料及其它物品的,除追繳經濟損失外,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盜竊累計價值到達2000元立案標準或未到達2000元卻造成重大生產安全損失和影響的,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盜竊累計價值隨國家盜竊罪立案標準變化而調整。

十九、員工因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按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和公司生產安全事故與環境事件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十、員工在處分期間違反勞動紀律的,應從嚴從重予以經濟處罰或處分。留用察看期間有違紀行為且到達處分條件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次數以當年度為一個週期計算,第三章第十三條第十八款除外。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處分及處理的種類和期限:

一、警告;處分期6個月。

二、記過;處分期9個月。

三、記大過;處分期12個月。

四、降級;處分期12個月。

五、降職;處分期12個月。

六、撤職;處分期12個月。

七、留用察看;處分期12個月、24個月。

八、解除勞動合同。

受到處分的員工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獎金、不能評選先進,不得列為後備幹部,不得晉升職務(含技術職稱),不得提高級別和工資檔次。

第十六條:睡崗、串崗、脱崗的界定:

一、睡崗是指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區域睡覺,不在工作狀態。

二、串崗是指工作時間內到工作區域其他崗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三、脱崗是指工作時間內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離開本職工作區域。

第十七條:曠工的界定:

在規定應出勤工作的時間內,未經批准無故未到本職工作崗位上班的行為即為曠工。以下情景均按曠工處理:

一、未請假或請假(包括續假)未經批准不上班的。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證明、偽造證明和謊編理由,騙取組織批准假期的。

三、酒後上班或在崗喝酒,被責令停止工作的。

四、脱離工作崗位參加培訓學習,有曠課行為的。

第十八條:本規定與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有關規定不一致之處,按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規定由公司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篇6: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一、為嚴肅公司紀律,規範員工日常工作行為,制定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二、員工除遵守本條例外,還應主動遵守...有限職責公司員工守則以下簡稱守則,違反守則相關規定的,根據情節輕重比照本制度給予處罰。

三、處罰分類: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解除勞動合同”、“記大過”、“記過”、“警告”。

四、員工具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屬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應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1.假借、濫用權力營私舞弊或者利用職權吃、拿、卡、要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有危及或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行為的。

4.擅自在外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財、物為兼職工作供給便利的。

5.泄漏公司機密或泄露本崗位規定應當保守的.工作祕密的。

6.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或者其他直接導致公司在新聞媒體出現負面報道的。

7.偽造公司印鑑、管理人員簽字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8.故意為自我或他人設置工作障礙導致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

9.與客户直接接觸的崗位工作人員對待客户態度惡劣,辱罵客户或與客户發生肢體衝突的。

10.嚴重瀆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多次(兩次以上含兩次)嚴重瀆職的。

11.月份內遲到或早退5次(含5次)以上者。

12.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13.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三個月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或六個月曠工累計達8個工作日者。

14.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又拒絕公司培訓或崗位調整的。

15.嚴重違反本崗位工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損失或多次違反本崗位工作規程的。

16.嚴重違抗上級主管的合理指令或工作不當又拒絕上級主管的批評的。

17.設計人員“做私單”,或相關監督、管理類人員發現設計人員“做私單”隱瞞不報的。

18.其他在相應崗位合同或崗位職責説明中列明屬於嚴重違紀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五、員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屬於違反勞動紀律,予以“記大過”處分

1.管理人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較大損者。

3.故意違抗上級主管的合理指令但情節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但情節輕微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聲譽者。

6.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7.六個月內曠工或請假未獲批准擅自休假累計3個工作日以上者。

8.有探聽與本職崗位職權無關公司機密的行為的。

9.監督、管理人員對所監督、管理的對象違紀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隱瞞不報的。

10.客户服務人員因工作態度問題被客户投訴經查證屬實的。

11.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報表、工作文件等出現重大差錯但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六、員工具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屬於輕度違反勞動紀律,應以予“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使公物損壞造成較大損失者。

2.未經准許,擅自帶外人進入公司辦公場所參觀者。

3.月份內遲到3次(含3次)或早退3次(含3次)以上者。

4.曠工或請假未獲批准擅自休假者。

5.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報表、工作文件等出現差錯的。

七、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屬輕微違反勞動紀律,予以“警告”處分

1.遇突發事件,故意規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譁或口角,及其他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3.辦事不力,於工作時間吃零食或有其他怠工行為者。

4.辦公時間,私自外出不超過30分鐘者。

篇7: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打造一支優秀高效的工作團隊,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根據公司有關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公司倡導“一家人”思想,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為了提高全體員工的業務水平,充分發揮員工的進取性、創造性,經過公平合理的競爭使每個員工各盡其責、才有所用,促進公司良性發展。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供給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參與公司的管理,充分發揮員工才智,提出合理化提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為員工供給收入和福利保障,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倡厲行節儉,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團體合作和團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的例會定在每週一的早晨,在例會上探討和辯論經營思想,管理戰略,就發現的問題進行討論並提出解決辦法。

員工着裝管理規定

1.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求穿工裝。

3.部門經理以上級別管理人員辦公室必須要備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動或重要業務洽談時穿用。

4.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髮梳理整齊。男職工不得留長髮及鬍鬚;女職員上班提倡化淡粧。

5.各部門負責人應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員工月累計違反本規定超過3次者,或該部門員工違反本規定人數佔到總數20%的,該部門負責人應罰款100元。

6.公司名牌一律掛在上衣胸前,違者以未配名牌處理。

7.試用人員於試用期間暫不發放名牌及工裝,試用期滿經

考核錄用後,由公司統一發放名牌及工裝。

接待禮儀

接待工作及要求:

(1)有客户來訪,立刻起身來接待。

(2)接待客户時應主動、大方、微笑、熱情。

(3)名片應先遞給長輩或上級。

(4)把自我的名片遞出時,應把文字向着對方,雙手拿出,一邊遞交一邊清楚説出自我的姓名。

(5)接對方的名片時應雙手去接,拿到手後立刻看,記住對方姓名後將名片收起。

考勤制度

一、公司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二、公司工作時間為每週六天,日工作8小時。即每一天上午8時至12時,午時13時30分至17時30分,每週日休息(輪休)。公司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三、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崗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四、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8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的一半。

五、請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2天以內的(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5天以內的(含5天),由副總經理批准;5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六、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七、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假等,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員工病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

八、員工的考勤情景,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

公司辭退、辭職管理規定

1.公司對違紀員工經警告、教育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利。

2.公司員工工作不適應、工作不滿意等原因有主動辭職的權利,但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請。

3.有以下行為者公司將給予辭退:

(1)一年內記過3次者

(2)連續曠工5日或全年累計超過10日者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

(4)工作疏忽,致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

(5)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的工作與生產秩序者

(6)因破壞、盜取、譭棄、隱匿公司設施、資材製品及文書等行為,致使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者

(7)違反公司管理制度,情節嚴重者

(8)泄露商業機密,情節嚴重者

(9)辦事不力,玩忽職守,有具體事實,情節重大者

(10)年終考核成績不及格,經考察試用仍不合格者

(11)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分員工時

(12)工作時因受刑事處分而經法院判刑確定者

本公司下屬各分公司或部門辭退員工,必須經由公司人事部、人事經理審核批准可執行。被辭退員工要及時辦理移交手續,填寫移交清。

篇8: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目的與範圍

為規範公司員工工作、勞動行為,加強員工團隊意識教育,提升公司整體形象,高效、有序地組織經營、管理和生產活動,根據公司管理規定和公司實際,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2職責

2.1總經理助理:歸口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工作,負責勞動紀律規範的制定、日常勞動紀律的檢查與考核。

2.2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按照規定開展日常工作。

2.3各部門與生產車間: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工作考勤、勞動紀律具體工作。

3管理資料與要求

3.1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資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每月考勤週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終一天。

3.2作息時間

3.2.1職能管理部門或辦公室工作人員實際每週六天工作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

8:30——12:00,午時:13:00——17:30;週六:上午:9:00——12:00,午時:13:00——15:00,星期日和節假日串休。

3.2.2車間生產人員的日常工作時間由生產廠長按照各生產工作整體安排以及季節氣候的具體情景確定,並將確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時間上報行政人事部。

3.1.2銷售部因工作性質的不一樣,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據具體情景制定的崗位制度、勞動紀律與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工作考勤

3.3.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和書面申報審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勤管理。公司職能部門每日打卡3次,分別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車間和生產崗位打卡由車間主任組織,按生產班次時間進行打卡,分別為上班時、下班時。

3.3.2公司所有員工每日應自覺、親自打卡,因工作原因無法在上班時間內報道的,應提前經過電話請示本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負責考核並書面申報,否則一律視為未報到。

3.3.3公司執行每月考勤制度,各考勤人員必須在每月3日前(節假日順延),各部門(含車間,下同)應當將本部門考勤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上報行政人事部,每遲報一次,扣罰部門負責人和考勤人員各50元。

3.3.4結合公司個別崗位員工上、下班時間較為特殊,不能與職能部門員工一齊考勤的,該員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記錄為依據,具體情景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景決定。

3.3.5員工須按時打卡並如實出勤,對於虛報考勤或弄虛作假,情節輕微的予以雙倍扣出勤,情節嚴重的予以記過並罰款。

3.3.6員工確因手指受傷脱皮等實際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報部門領導後到考勤員處簽字報道,但未簽到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3.7由公司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以及各類值班統一考勤,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正常考勤制度予以處罰。

3.3.8如員工未能在規定時間上報考勤資料或考勤資料不全的、錯誤的,暫不發放工資或記錄不全的部分暫不發放。

3.3.9考勤員因工作不當,造成虛假、漏報的,對考勤員予以100元次處罰。

3.4考勤分類

3.4.1凡上班後(以作息時間為準)5分鐘以外到崗者,視為“遲到”;超過一小時者,視為“曠工”;未到下班時間便擅自離崗者,視為“早退”。

3.4.2結合人性化管理,員工當月確因特殊原因遲到早退或早退2次且不超過5分鐘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書面批准後,可不按遲到或早退扣發工資。

3.4.3如因雨大、大雪等惡劣天氣或突發事件引發的遲到、早退時,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實際情景酌情統一研究。

3.4.4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必須填寫《外出登記表》(附件四),經部門(車間)負責人簽字同意後方可外出,未辦理請假手續而離開崗位1小時及以內,視為“擅自離崗”,超過一小時,視為“曠工”。

3.4.5對於無故缺勤者,一律視為“曠工”。凡被界定為“曠工”的員工,公司將按以下規定處理:

1)員工每“曠工”一小時,按其本人換算小時工資標準的2倍扣罰其工資;

2)員工連續曠工6天或1年內“曠工”累計到達12天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3.5根據工作需要,凡加班(車間上晚班不含此列)且超過晚上11點的員工,部門(車間)負責人可對該員工第二天的作息時間進行適當調整,確保員工正常休息。

3.6員工因公出差,連續出差四天(含四天)以上的,原則安排半天休息,連續出差七天(含七天)的,原則上公司安排一天休息,長期出差一個月(含一個月)的,原則每個月予以安排3天休息。

3.7請假

3.7.1凡休各類假期(含請假,下同)的員工,必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審批程序如下:(圖:略)

3.7.2員工休各類假,應當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如確實因事必須請假者,部門負責人應當安排好相關工作交接後方可批准休假。員工請假2日及以上時,必須經部門經理批准,請假3天以上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如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沒審批時,經電話或信息請示同意後先行休假,回公司後再補辦請假手續。

3.7.3《請假條》(附件一)分存根和填寫連,請假時,有指定考勤員統一管理。請假時,請假人須兩聯同時填寫,存根留存考勤員,填寫連負責審批報備,各職能部門人員及生產車間人員請假時到考勤員處填寫,請假完成後及時歸還考勤員,考勤員必須妥善保管各類假單,並隨同每月考勤表一同報交行政管理經理。

3.7.4行政人事部必須妥善保管各類假單,每月統計後計入個人當月考勤,經簽字審核後報財務部;

3.8各類假期的規定

3.8.1事假:員工應個人私事需佔用工作時間的可請事假,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發本人工資。扣除其當日換算工資:

3.8.2病假:員工請病假,須持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按請假的審批權限辦理請假手續後,方可按病假處理,確因特殊情景不能及時請假者,事後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一律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3.8.3病假當月在15天內的(不含節假日),按本人日工資額的50%計發工資,超過15天的,有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審批。

3.8.4員工因公負傷的,應當有所在部門填寫《工商報告》(樣式另處發佈)報告行政人事部,一句有關程序確認後,根據醫院休假證明及批准管理權限,經批准後,方可按工商處理,其考勤計工傷考勤,住院期間基本工資照發,但不享受獎金和其他浮動工資;出院後視情景按公司相關規定計算工資。

3.8.5婚假

A: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給予7天(以下含節假日)婚假,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7週歲、女25週歲)的職工,增加婚假3天,總共10天。

B:員工婚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超假扣發當日工資外,免去當月所有獎金。

3.8.6喪假

A: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帶薪假期3天。

B:員工旁系親屬(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帶薪假期2天;

C:超期按事假論;

3.8.7年假

A:假期標準:

本企業工齡滿1年不滿2年的,帶薪年假3天

本企業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帶薪年假7天

本企業工齡滿4年或4年以上的,帶薪年假10天

B:員工有一下情景之一的。不享受帶薪年假:

1)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病假累計超過30天的,病假和時間累計超過50天的,曠工超過5天的;

2)試用期內的員工;

3)本人有違紀行為,受到公司行政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

3.9加班

3.9.1公司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確因工作原因,公休假期間(星期天、法定節假日)或八小時以外需要加班的,任何人都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和上級領導的安排。

3.92.加班前要嚴格履行審批程序,無論何種公勤必須徵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加班,加班後,加班人要嚴格履行公司的加班審批程序。

3.9.3凡未取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未經安排的加班或加班後未履行加班審批程序的,統一不給予本人按加班計算:

3.9.4員工加班時不得消極怠工或謊報加班時間,凡行政人事部查實後謊報現象或弄虛作假的,本次加班視為作廢,如部門負責人和驗證人簽字認可的加班有誤,公司對部門負責人與驗證人視情節予以相應的處罰;

3.9.5職能部門員工加班原則上安排換休,換休時可在《請假單》的請假類型上註明“換休”請假的程序審批後即可休假,本月加班因工未換休的,經批准後能夠次月予以換休,但不得隔月,加班時間隔月未休視同放棄,公司不予進行調休;

3.9.6生產車間加班每月可換休也可換算成加班工資,換算成加班工資時,每月底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統計後報財務部,加班工資按日工資標準換算成小時工資後,按時長核算計入個人薪酬;

3.10勞動紀律

3.10.1擅自離崗的員工,每次處罰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上者(含3次),按時每次50元處罰,給予全公司內通報批評,取消其本年度內所有獎勵和工資晉級資格的處分。

3.10.2在公司內,各級管理人員(高級人員除外)因工作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向部門負責人説明原因、去向和時間。

3.10.3公司內嚴禁打架鬥毆,違反者將給與當人事200元次的處罰,並由去部門負責人負責進行思想教育。對屢次(3次及以上)打架鬥毆者或者單次鬥毆情節異常嚴重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3.10.4任何人不準在公司內打架、罵人,違反者每次處罰100元;對情景異常嚴重或事後認錯態度不好的,處罰200元,並由其部門負責人負責進行思想教育。

3.10.5工作時間不得利用公司設備、材料幹私活,違者每次處罰100元;所使用的材料、工時按其價格費用的2倍從當事人工資中扣除,同時給予其全公司內通報批評,取消其本年度內所有獎勵和工資晉級資格的處分。

3.10.6上班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和如下棋、打牌、賭博、睡覺、打遊戲等,如有違法,每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100元,當月連續兩次(含兩次)以上者,按每次200元次處罰。

3.10.7工作時間,各級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或領導的工作安排,如有疑問先執行後申請,如若無理取鬧或消極抵制,一律按不服從管理對待。一經查實按200元次對待,情節嚴重的直接開除處理:

3.10.7嚴禁酒後上班

1)公司所有員工嚴禁酒後駕車,如確實因為工作需要,應當在酒後由他人駕車回到;

2)生產車間管理人員嚴禁酒後上班,每發現一次處罰50-100;

3)因工作需要而中午應酬,應儘量謝絕飲酒;

4)凡因飲酒引發人身傷害事故的,其後果由其個人全部承擔。

3.11其他規定

3.11.1員工因違犯國家有關法規而被收容、檢查或拘留的,均按其基本工資標準發給既基礎工資,持有最終處理結果後,再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3.11.2員工違犯國家刑事法律被判刑、勞教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3.11.3凡當月同時違犯本制度數條紀律者,其經濟處罰應數條並罰,同時期行政處分均以最高處分為準。

4檢查與考核

4.1公司員工考勤、勞動紀律工作由行政人事部具體負責管理並負責按本規定進行日常檢查與考核,凡違犯本規定的,按本規定具體條款處理,由行政人事部開具《處罰單》,經綜合辦公室主任批准後執行。

4.2對本規定未做明確説明但又屬於公司勞動紀律範圍內的事件,行政人事部可根據具體情景提出具體的處置方案,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篇9: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所從事工作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2、職工應自覺理解安全保護衞生教育,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3、職工對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作業有權拒絕執行,並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職工凡有以下行為之一者,公司將一次處以20元罰款,行為嚴重者,一次處以100元罰款,一年內超過3次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

4.1不按規定穿戴和使用勞保用品及安全防護設施;

4.2未經調度或主管批准,車輛夜間停放場外或私自開車外出;

4.3工作時間內無理取鬧、尋釁滋事、罵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時間內干與公司無關的事情;

4.5未經分管職責人批准,擅自請人代班、上班;

4.6脱崗串崗,未經主管允許離崗到其他崗位而影響正常工作者。

5、職工病、事、假事宜參照《員工福利制度》執行。

6、公司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職工加班工資由公司行政部門統一統計,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統一發放。

7、每一天工作必須在當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當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時間不視為加班。如電話聊天、上網遊戲,一律不算加班。一經發現,將對其進行20元的經濟處罰。

8、病假一個月內累計達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誤餐費及當月年終獎,事假一個月內累計達10天(含10天)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合同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者,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9、職工請假程序:請假半天由主管和項目副經理書面批准;請假一天由項目經理書面批准;請假一天以上書面假條報公司批准。公司規定不允許請假的工作和活動以及集團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動,本人向項目經理請示,項目經理報公司批准按事假規定處理。

10、職工無正當理由、無請假手續,遲到、早退5—30分鐘者,處以20元罰款,黨員、管理人員罰款50元。遲到、早退累計到達7次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一月之內遲到、早退達7次者視為嚴重違紀或一年之內遲到、早退累計達15次視為嚴重違紀,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1、職工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及班組工作安排者,當日按缺崗處理,處以50元罰款。一年累計達三次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12、被通知待崗培訓的職工需簽署書面的《待崗培訓通知書》,該通知書將作為職工日常考評記錄之一,到達2次內部培訓的非在編職工職工,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在編職工到達3次內部待崗培訓的職工,予以開除。

13、職工無故不上班者為曠工。曠工半天處以20元罰款;曠工一天處以50元罰款;連續曠工3天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曠工累計達5天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取消一個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達10天者,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全年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累計超過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編職工)。

14、職工因突擊任務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崗者,一次處以20元以上罰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崗;三次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15、職工工作時間內嚴禁喝酒、賭博。違者作曠工處理;一月內發現三次以上(含三次)處理後,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16、駕駛人員、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操作規程,對於任何違規操作,一月內發現三次取消駕駛資格或上崗操作資格,作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司機械每日完工後,操作員必須停置於規定地點,嚴禁私作他用,違者處以50元罰款;嚴禁進行經營活動,違者除經營所得應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職責。

17、職工利用職權理解賄賂,致使團體經濟利益遭受損失者,一經發現,除全額賠償損失外,另按損失金額的10%處罰,並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情節嚴重追究其法律職責。

18、職工盜拿公物或盜賣公司廢舊物資,給公司經濟造成損失者,一經發現,按原價值賠償並按盜拿物資價值的10%予以處罰,並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物被盜,對值班人員按盜竊物資價值10%予以處罰,並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司物資失竊,職責人按失竊物資價值的10%予以賠償。

19、職能部門工作推諉、辦事不力,影響他人工作者,對部門職責人及當事人處以50元罰款,經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調離崗位,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20、財務管理中心職工應將重要財務數據設置加密程序並不允許上網。發現未經允許上網者,公司將對當事人及其主管處以20元罰款。

21、公司對私自外接工程情節輕微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情節嚴重者或發生兩次以上者按照集團公司規定處理。

22、待崗培訓公司內學習1—3個月,學習期間按社會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取消年終獎50%。待崗培訓期間上下班進行出勤簽字(早上8:00—11:30,午時2:00—5:00),節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現遲到、早退、曠工累計達三次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如重新上崗者需徵得公司領導同意,並經崗位部門試用經過後方可上崗,上崗工資由部門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崗一年內仍不能適應新崗位或再次違反勞動紀律,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3、年度考評不及格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三個月,培訓重新上崗後再次考評不及格者,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4、年終獎、過節慰問費由各部門根據員工表現情景及考核情景確定發放標準。提前解除勞動關係者不享受年終獎。

25、由於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的10%進行賠償。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達3萬元以上(含3萬元)者,視情節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7、泄露商業機密、項目意向和招投標信息,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職責。

28、領導幹部原則上不允許自行駕車辦公事,如私自駕車出現任何事故,職責自負。

29、如出現私人業主借車的情景:

29.1活動範圍只限於在武漢市內,必須給其配備專職司機。

29.2活動範圍超出武漢市並要在外過夜,必須上報公司書面批准。

凡以上兩種情形用車,造成任何人身損害和財物損失,均由借車人獨自承擔賠償職責。

30、對個人和部門重複違反本制度的相同錯誤者,公司將加倍或者遞增式進行加重處罰。

31、當職工違反相關制度承擔職責時,如果處罰和賠償金額一個月不能處理完時,能夠分月扣除工資和獎金(以不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為限)直至支付完畢。

32、待崗培訓規定:

32.1在編職工:待崗培訓後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工資照發;三個月以上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實行內退。(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崗培訓後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工資照發,取消各種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係。(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32.3勞務派遣人員:待崗培訓後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公司將其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篇10: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衞生管理,創立禮貌、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衞生設施的設置、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衞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以及食堂的衞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為環境衞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所有的環境衞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關室(窗口)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衞生的管理工作。

5、環境衞生設施的開支經費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審批。

二、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1、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幹道、公共綠地、職工宿舍外環境等)的清掃與保潔,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

2、統一使用的建築物、會議室、宣傳設施、公告欄、廁所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清掃與保潔。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築物、辦公室等,應當由室(窗口)自行負責堅持清潔。

3、禁止在中心所隨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

4、公共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清掃一次,並須採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偏僻地段,每週清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死角。

5、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堅持清潔暢通。

6、廁所及其他公共衞生設施,必須異常堅持清潔,做到無異味、無污穢。

7、辦公、生活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堅持鮮活完好,不準損毀、攀摘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在辦公區晾曬衣物。

三、室內衞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輪流清掃衞生的制度。

2、室內應堅持整潔,做到地面無污垢、痰跡、煙蒂、紙屑;桌面、櫃上、窗台上無灰塵、污跡,清潔、整齊,窗明几淨。

3、室內不准許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4、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車間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區域內。

5、室內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衞生管理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飲食衞生“五四”制。

2、食堂的環境衞生、個人衞生,由行政部督導,炊事員包乾負責,明確職責。

3、炊事員必須每年體檢一次,並進行衞生知識培訓。新上崗的炊事員必須先體檢後上崗,取得體檢合格證後,進行衞生知識教育,並經簡單考核後才能上崗。

4、食堂操作間和設施的佈局應科學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間及其環境必須乾淨、整潔,每餐清掃,堅持整潔,每週徹底大掃除一次。

6、食堂門窗、沙窗無灰塵、油垢,玻璃明亮;牆壁、屋頂經常打掃,堅持無蜘蛛網、無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煙機、工作台、放物架等應潔淨,無油垢和污垢、異味。室內的燈具、電扇見本色。

8、各種飲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簾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衞生,呈現本色。

9、炒菜、做飯的鍋鏟、鐵瓢等工具一律不許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種蔬菜加工時,必須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進行。

11、凡洗完的各種蔬菜,不得有泥沙、雜物,用乾淨菜筐裝好,存放架上,不允許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餚、米飯,加蓋防蠅、防塵罩。

13、炊事人員上崗工作時必須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必須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員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塗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煙,不得隨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備消毒櫃,使用的盆、碗、盤、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須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須堅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必須生熟分開,生、熟菜板應有文字標識。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須生、熟分開,有條件應將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開購置。冰箱要求清潔、無血水、無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級愛委會有關滅鼠、滅蠅、滅蟑螂的安排和實際情景,按照技術要求在食堂內投放鼠藥,噴灑藥水,擺放夾鼠板,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五、獎罰

1、行政部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景,制訂具體的衞生標準和衞生獎懲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對衞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職工要表揚、獎勵。尤其是食堂的衞生檢查結果要與炊事員的工資掛鈎,以促進食堂的食品衞生質量不斷提高。

2、同時,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行政部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採取整改措施,並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經濟處罰。

篇11: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一、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脱崗,不溜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

2、上班務必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公司規定,正確佩戴勞動用品。個性是安全帽和自救器,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後上班,違者每次罰2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20元。

違反以上規定除處罰當事人外同時對違紀者的直接上級按處罰金額的50%進行處罰。遲到、早退、脱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分管領導同意)飲酒後原則上應不再上班。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6、嚴禁員工打架鬥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並處留礦查看處分,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處理,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能夠解除勞動合同。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並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8、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佔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並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獎金,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9、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後,視情節給予罰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0、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留用察看、開除的處分,並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3、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凡以財物做賭博比輸贏的活動,都是賭博行為。公司規定每晚12點後禁止一切聚眾娛樂活動。

14、辦公場所及員工宿舍內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參與賭博,違者將給於經濟處罰500元,圍觀者罰款200元。

15、任何人不得煽動他人賭博,不得為他人帶給賭博場所,賭博道具

和賭博資金,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員一經發現,應立即向礦領導彙報。對於煽動他人賭博,帶給賭博場所,賭博道具和賭博資金的人員給予1000元的處罰。對舉報賭博人員,一經證實給予1000元獎勵。

16、領導幹部參與賭博給予加倍處罰。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能夠給予警告一次、罰款30元處理:

1、員工出礦,進出大門務必在門衞進行登記,如果不登記或拒絕登記,門衞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或報公司處理;

2、着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着裝要求的,值班人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不允許遲到早退;員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工作時間飽和;未到休息時間提前離開崗位或關掉生產電源的視同早退;

5、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衞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遊戲;

6、不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7、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產品混亂的;

8、未經許可,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食堂後廚、倉庫、財務部門等。

9、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10、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譁干擾他人工作的。

11、沒有健康的衞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衞生的;

12、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3、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4、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技術操作規程的;

15、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狀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6、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狀況,不立即採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7、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煙區域吸煙的,造成損失的並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8、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衞生,關好門、窗的;

存在以下行為的,企業能夠給予記過一次、罰款50元內處理:

1、警告到達二次的;

2、不經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3、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

4、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5、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後,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7、上班時間出礦,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礦的;

8、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9、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並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衝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能夠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能夠認定重大過失並處罰款100元:

1、記過到達三次的;

2、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礦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3、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範,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

7、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到達2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8、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9、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後不改正者。

10、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有下列狀況之一者,應思考進行獎勵,其中嘉獎,每次獎勵30-50元;立功,每次獎勵100元以上;突出表現的,由企業另行研究給予獎勵。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的行為給予表揚和獎勵。

3、及時發現並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進行表彰和獎勵。;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推薦並被採納。進行表彰和獎勵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職責,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進行表彰和獎勵。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於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和分管領導認可,進行表彰和獎勵;

7、非本職工作的員工,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進行表彰和獎勵。

8、員工在工作中能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並及時得以消除隱患,進行表彰和獎勵。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善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企業效益和安全生產有很大的提高,得到各級領導和廣大員工的一致好評;給予表彰和獎勵。

10、在搶險救災中做出重大成績的領導和員工應於重獎。

勞動紀律行政處分資料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1、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3、不睡崗、不串崗、不脱崗;

4、不酒後上崗;

5、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不違章指揮,不違章蠻幹;

7、不打架鬥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8、不聚眾賭博;

9、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10、不起鬨滋事;

11、不準在員工中散佈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12、不準組織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種抗議的狀況出現。

二、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狀況給予行政處分(警告,記過,降(職)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等)以及經濟處罰(處罰同上):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員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和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4、工作不負職責,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經濟損失的;

5、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個性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三、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範管理。

四、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五、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職)級,辭退,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獎懲規定給予一次性經濟處罰。

六、處分條件

1、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2、消極怠工,無故不參加學習、工作等,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3、無故曠工或者逾假不歸,時間較短、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時間較長、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4、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5、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起鬨滋事、聚眾賭博等妨礙正常生產工作秩序,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6、打架鬥毆或者聚眾鬧事,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7、在員工中散佈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或組織職工停工和抗議,在公司造成極壞影響的,直接給予開除處分;

8、違反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作業規程,造成職責事故或者其他損失,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9、違反公司保密規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10、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財物丟失、產品質量嚴重下降或產品損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11、盜竊、詐騙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12、其他方面違反紀律,其性質、情節同上列違紀行為相當的,分別給予警告至除名處分。

七、對員工給予辭退和開除處分,應以<<勞動合同法>>和公司規章制度為依據,貼合條款後,方可進行。應報經分管領導審核後,經主管領導批准。

八、對於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同時降低其工資級別。

九、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務必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會議討論透過或宣佈。

十、職工受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被除名,公司應當書面通知本人,並且記入本人檔案。

對受處分者應當説服教育,熱情幫忙,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視、侮辱。

領導職責和紀律監察

一、各級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職責。

各級領導應當以身作則,嚴於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經常對部屬進行紀律教育,增強職工的紀律觀念;有針對性地進行紀律整頓,解決本部門在紀律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各級領導應當對下級實施紀律監察,並自覺理解上級的監察以及下級和羣眾的監督。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應當從重給予處分。

二、各級領導務必按照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職責,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休假種類和請假程序

一、員工請假分為病假、事假、公傷假、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1、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30天以上需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醫院休假證明為準,病假期間沒有工資。

2、事假:因私事需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事假期間沒有工資。

(1)、請假一天由部門領導批准,2至3天由分管領導批准,4天和4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准。

(2)不服從工作分配或組織調動,延期不報到者是,視為曠工。

3、無論何種原因請假:假期已滿沒有按時上班者,應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准而延期不上班,視為曠工。

4、無故曠工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和礦區的員工,發生意外傷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5、員工因休假日或請假時間發生點意外傷害或意外事故,造成點一切後果自負。

6、其它因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的缺勤者,經領導批評後,仍不上班,視為無故曠工。

6、工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醫院診斷證明假期為準。

7、法定節假日,以公司安排的天數為準。

二、請假

1、請假逾期不辦理相應手續者,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癒,經醫院證明屬實者,可視病況補辦手續,最多一次15天,事假逾期系因個性或意外事故者經領導批准能夠補辦手續,最多一次7天。

2、員工請假原則上均應本人辦理請假手續,病假在3日以上者,應附正規醫院證明,工傷假應附指定醫院證明,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3、員工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者其他方法迅速報告。

4,、員工請假不得超過15天至20天,離開時辦理離礦手續,解除勞動合同。進礦時辦理入礦手續並同時鑑定勞動合同。員工聘用、崗位管理與離職

一、新員工招聘管理

1、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之原則公開面向社會招聘。

2、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潛力、經驗適合於工作崗位需要為原則。

3、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工作和業務需要,到公司辦公室辦理各手續,經審查後,把合格人員帶給給部門和單位考察。

4、錄用前務必進行崗前培訓,考試合格後,通知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5、新進員工透過審核、考試及體檢合格後,經公司主管領導簽署同意聘用意見後,由公司辦公室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員工試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請假。

6、試用期滿後,由分管領導提出意見報主管領導批准後,正式錄用並簽定<勞動合同>,成為正式員工。

二、崗位管理

1、公司辦公室與新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務必帶給有效證明文件簽訂<勞動合同>。首籤期限及所含試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除個性在勞動合同中註明者外,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或潛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公司可隨時停止試用。表現優異之員工可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主管領導批准。在試用期申請提前轉正。試用期內累計遲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計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轉正。

2、公司基於工作上的需要,可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各單位負責人和分管領導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工作態度、學識和潛力,可向公司主管領導進行推薦。經主管領導批准簽字後並下達至員工本人。調崗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後,按要求需在2個工作日內快辦理交接手續就任新職。

三、解除勞動合同

本公司透過以下途徑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要以<勞動合同法>和公司規章制度不相違背為前提。

2、提前書面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辭職,自行離職。

(1)、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在下列狀況下,本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而無任何經濟補償,並有權視狀況要求賠償或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1、疏忽職守或違章操作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財產蒙受損害者;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公司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財產損失達1000元以上的;

3、塗改重要文件或損壞重要公物者;

4、貽誤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或毆打同事、打架鬥毆者;

6、連續曠工或全年累計曠工觸犯規定者;

7、偷竊、侵犯他人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

8、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規、財經紀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者;

9、故意煽動員工罷工或罷工者;

10、偽造或濫用公司印鑑,在外行騙者;或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或經濟蒙受損失者;

11、參加非法組織者;

12、因盜竊、賭博、打架、流氓等行為而違反社會治安、受到公安機關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訴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違反政府的有關法令者;

13、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被記過三次以上者;

(2)、員工貼合下述狀況之一的屬於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能夠依照<勞動法>和<聘用合同>的規定單方面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

1、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給公司帶來較大的經濟損失或商譽損失的;

2、蓄意或輕率導致公司設備或物品材料較大損失者;

3、不服從領導合理安排,屢勸不聽者;

4、對公司/部門組織的培訓,無部門負責人的同意或正當理由,累計三次不參加培訓的`;

5、未履行公司規定請假手續不到崗或超過請假期7天不到崗也未有任何書面説明的;

6、犯有其它嚴重錯誤,貼合解聘條件的員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門具體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3)、員工辭職和自動離職。

1、正式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本部門領導提交辭職報告並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在本公司有辭職記錄的原則上不在聘用,經公司主管領導或分管領導批准後生效。

2,試用期員工辭職須提前一週向本部門領導提交辭職報告,並公司辦公室備案。

3,員工在離職通知期內與各有關部門辦理清楚所有離職手續,如員工有欠公司財物款的,須在離開公司前還清所欠所有財物,如員工在辭職前給公司造成了必須的財產損壞或經濟損失,須在離開公司之前依照相關規定給予公司相應賠償,公司並保留向其繼續追討的權利;由員工本人提出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4,未按以上相關要求辦理辭職,公司有權追罰其因強硬辭職造成生產秩序混亂所產生的損失。

四、解聘程序。

1、解聘試用人員

a)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公司員工勞動紀�艄芾碇貧�>相關條款的規定,公司對試用期員工能夠隨時解聘;

b)部門負責人直接向試用人員發出解聘通知,部門安排工作交接後,填寫<離礦申請表>,報辦公室備案;

c)離職當月工資於下月發放工資之日統一發放。

2、解聘正式員工

a)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公司員工勞動紀�艄芾碇貧�>規定對不貼合繼續在崗工作條件的員工,由直接負責人填寫<解聘員工申請表>,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後報公司辦公室,必要時應帶給該員工以往的<員工違規行為處理意見表>。公司辦公室根

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規定以及雙方的<聘用合同>對部門的解聘申請確認後,由行政辦公室在2個工作日內向該員工發出正式的<解聘通知書>,通知書中將寫明解聘理由和處理方法及依據;

b)被解聘員工持<解聘通知書>,依照公司離職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始工作交接以及離職。並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辭職

a)員工辭職務必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至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部門負責人同意後交公司辦公室備案並安排其工作移交,併發辭職工作移交表至所在部門,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工作移交監交人進行遺留工作交接,工具設備交接等,工作移交完畢後由辦公室牽頭至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在本公司有辭職史人員原則上不在聘用。

b)員工在遞交辭職申請之日起至正式離職前不准許有任何請假。

c)員工才辦理辭職手續期間,移交工作的同時,一切工作照常,並嚴格遵守各項規制制度,如出現違規現象處罰及處分照常。

員工自動離職;沒有請假和辦理相關手續,勞動合同自動解除。

篇12: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衞生管理,建立禮貌、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衞生設施的設置、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衞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以及食堂的衞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為環境衞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所有的環境衞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關室(窗口)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衞生的管理工作。

5、環境衞生設施的開支經費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審批。

二、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1、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幹道、公共綠地、職工宿舍外環境等)的清掃與保潔,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

2、統一使用的建築物、會議室、宣傳設施、公告欄、廁所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清掃與保潔。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築物、辦公室等,應當由室(窗口)自行負責持續清潔。

3、禁止在中心所隨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

4、公共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清掃一次,並須採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偏僻地段,每週清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死角。

5、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持續清潔暢通。

6、廁所及其他公共衞生設施,務必個性持續清潔,做到無異味、無污穢。

7、辦公、生活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持續鮮活完好,不準損毀、攀摘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在辦公區晾曬衣物。

三、室內衞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輪流清掃衞生的制度。

2、室內應持續整潔,做到地面無污垢、痰跡、煙蒂、紙屑;桌面、櫃上、窗台上無灰塵、污跡,清潔、整齊,窗明几淨。

3、室內不准許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4、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車間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區域內。

5、室內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衞生管理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飲食衞生“五四”制。

2、食堂的環境衞生、個人衞生,由行政部督導,炊事員包乾負責,明確職責。

3、炊事員務必每年體檢一次,並進行衞生知識培訓。新上崗的炊事員務必先體檢後上崗,取得體檢合格證後,進行衞生知識教育,並經簡單考核後才能上崗。

4、食堂操作間和設施的佈局應科學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間及其環境務必乾淨、整潔,每餐清掃,持續整潔,每週徹底大掃除一次。

6、食堂門窗、沙窗無灰塵、油垢,玻璃明亮;牆壁、屋頂經常打掃,持續無蜘蛛網、無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煙機、工作台、放物架等應潔淨,無油垢和污垢、異味。室內的燈具、電扇見本色。

8、各種飲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簾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衞生,呈現本色。

9、炒菜、做飯的鍋鏟、鐵瓢等工具一律不許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種蔬菜加工時,務必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進行。

11、凡洗完的各種蔬菜,不得有泥沙、雜物,用乾淨菜筐裝好,存放架上,不允許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餚、米飯,加蓋防蠅、防塵罩。

13、炊事人員上崗工作時務必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務必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員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塗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煙,不得隨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務必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備消毒櫃,使用的盆、碗、盤、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務必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務必堅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務必生熟分開,生、熟菜板應有文字標識。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務必生、熟分開,有條件應將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開購置。冰箱要求清潔、無血水、無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級愛委會有關滅鼠、滅蠅、滅蟑螂的安排和實際狀況,按照技術要求在食堂內投放鼠藥,噴灑藥水,擺放夾鼠板,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五、獎罰

1、行政部結合本公司具體狀況,制訂具體的衞生標準和衞生獎懲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對衞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職工要表揚、獎勵。尤其是食堂的衞生檢查結果要與炊事員的工資掛鈎,以促進食堂的食品衞生質量不斷提高。

2、同時,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行政部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採取整改措施,並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經濟處罰。

篇13: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為了有效加強班組的勞動紀律,規範班組成員的行為,保證班組工作能夠及時有效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上班時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1分鐘罰款1元,遲到30分鐘報綜合辦,按曠工處罰;

2、曠工一天罰款100元,1個月內曠工3天,第4天起視為自動離職;

3、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均不得無故拒絕;

4、請假需提前與班組長溝通,寫請假條批示後方可休假;

5、如有特殊情況遲到或早退需事先電話請示班組長。

二、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對於出現以下情形之一者,視情節程度,處以20-200元罰款:

1、每週週一至週四不着工裝,不佩戴工作牌;

2、上班時擅離職守,睡覺,看雜誌,看小説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3、不服從領導安排;

4、工作時間酗酒、賭博;

5、公司領導打電話不接,並在半小時內未回覆;

6、謊報實情者;

7、泄露公司商業機密者。

以上制度從制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篇14: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按時上、下班,不曠工、不擅離職守。

2、不準請霸王假,非特殊情況,不準電話請假。

3、請任何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得私自調班,不準串崗

5、穿正式工裝上班上崗,不準穿工裝在酒樓周圍及其他地方閒逛。

6、後廚人員嚴禁穿工裝進入大廳和包間。

7、員工上班前不得飲酒、吃生葱、生蒜等食品,上班時不準抽煙、吃零食、口香糖,不得剔牙齒、扣鼻孔、挖耳朵、打飽嗝、伸懶腰、打哈欠,不準對食物和鮮榨果汁咳嗽、打噴嚏。

8、不隨時隨地吐痰、亂丟雜物、修指甲、搔癢、扣腳趾。

9、上班時間不準做私活、會客、洗澡、看書報、下棋、打私人電話、外出買東西。

10、不得帶親友到酒樓公共場合、餐廳、廚房玩耍、聊天。

11、不準開放收音機、電視機,不準哼歌曲、小調。

12、前台人員要站立服務,面帶微笑,做到“請”字當頭,“謝”不離口。

13、愛護高檔的財產,愛護一切工作用具,注意節約原材料、節約用電、用水、用油,注意設備的維修、保養,不私拿公家得物品。

14、如不為正常損壞的物品,應照價賠償所用物品。

篇15: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增強全體職工主人翁責任感,發揚愛公司如家的思想,加強勞動管理,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提高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職工勞動紀律,有關規定如下:

1、嚴格的紀律是組織的和指揮生產活動的高效工作的前提條件。

2、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並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規定。

3、按規定時間下班,不遲到早退、曠工,不提前下班洗手,自覺執行考勤制度,不代人打卡。

4、出滿勤,幹滿點,工作時間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5、上班時聚精會神,不打瞌睡、不嬉戲打鬧、不串崗聊天、不看無關書報,努力完成工作任務,力爭高質量高產量。

6、工作中不推委扯皮,勇於承擔責任。

7、精誠團結,通力合作,積極配合他人的相關工作。

8、愛護公司的財物,不蹬、座、靠產品及其它設施和物品。

9、嚴禁徇私舞弊,不利用公司設備或原材料幹私活,以及搞第二職業。

10、講究文明禮貌,上班穿戴整潔,不準赤膊上班,禁止穿拖鞋去上班,上班必須穿工作服和工作鞋。

篇16: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勞動紀律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管理,嚴肅企業勞動紀律,規範職工自律行為,保障企業正常工作環境,樹立企業內外形象。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企業未來發展的需要,特制定企業勞動紀律。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勞動紀律

第三條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企業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企業管理。

第四條

嚴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第五條

公司員工在工作時應盡職盡責,不準消極怠工。嚴禁脱崗、串崗,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凡無故離崗達半天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

公司員工在工作時要忠於職守,熟練掌握自己的工作業務,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自己所擔負的和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第七條

員工不得以任何藉口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或無理取鬧、謾罵頂撞或糾纏領導。凡有上述情節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

嚴禁喝酒上崗(工作接待除外)如發現必須勸其離崗,並按曠工處理。酗酒鬧事給公司和他人造成經濟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給予不定額的經濟處罰。

第九條

公司員工要嚴守公司的機密,維護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機密和公司的經營情況。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條

公司員工應相互尊重、友善團結。嚴禁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打架鬥毆、目無法紀,凡有上述情節者,無論何人,公司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資源謀取個人私利。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二條

愛惜公司財產,維護好公司設施、物品。如發現有人盜竊、侵佔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公司將嚴懲不怠。

第十三條

員工要時刻維護企業、個人的形象,行為禮貌、語言文明、工作場所嚴禁大聲喧譁、吵鬧、爭執。要以公司大局為重,努力提高個人行為素質,加強個人文化修養。

第十四條

注意保持清潔、良好的辦公環境,養成良好、健康的衞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煙頭及雜物,保持、維護好公司的環境衞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條

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要節約辦公用品、節約用水、用電,嚴禁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條

公司員工在使用電話時應注意禮儀、語言簡明,接打電話時聲音要温和、禮貌。

第十七條

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應保持儀表整潔,着裝得體、整齊乾淨,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第十八條

公司員工要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公司安全。下班後要關閉電源開關,確保門窗鎖好。外出時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

懲罰

第十九條

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嚴肅勞動紀律。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通報批評或警告、解除勞動合同二種。

第二十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對其通報批評或警告。

1、上班遲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請假,無故曠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盡職盡責,消極怠工,經常脱崗、串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的;

4、醉酒上崗不聽從領導和同事勸阻的;

5、無意泄露公司的機密,未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6、員工之間不能相互尊重、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破壞團結,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7、因個人原因造成公司財產損壞,但未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8、不以公司大局為重,不注重個人的形象、行為,工作場所大聲喧譁、吵鬧、爭執,造成惡劣影響的;

9、隨地吐痰、亂扔煙頭及雜物,污染環境衞生且屢教不改的;

10、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經查證屬實的;

11、經常穿短褲、拖鞋上班,工作期間不注意個人的儀表、着裝整齊乾淨,領導和同事多次勸阻無效的;

12、因安全意識淡漠,給公司造成輕微損失的;

13、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予其解除勞動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連續曠工5日的。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0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5日的;

3、不服從領導的管理,無理取鬧,目無法紀、打架鬥毆,影響公司正常的辦公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

4、工作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

5、在別處兼職,從事競業或其他參與有損公司利益的經濟活動,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6、酗酒鬧事給公司或他人造成經濟損失,情節惡劣的;

7、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機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8、明知不可為確又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賄賂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9、為泄私憤,盜竊、侵佔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情節惡劣的;

10、不遵守交通法規,不聽領導和同事的勸阻,酒後駕駛公司的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11、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情節惡劣的。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如本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有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修改及解釋權歸xx公司。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篇17: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一)請銷假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辦公紀律,規範請銷假管理權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運作,特制定本規定。

1、運銷分公司所有人員無論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須辦理請銷假手續。

2、所有請假人員必須按規定辦理正規請銷假手續,期滿後,辦理銷假手續。請銷假的基本程序為:個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調度室備案--期滿到調度室辦理銷假手續。

3、按照逐級負責制的運行規則,各級管理人員的請銷假實行逐級審批制。具體為:公司副經理請假,須經公司經理批准;三天以上須經呂梁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公司副科級以上人員請假,須分管經理同意,公司經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員請假,三天以內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分管經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須經理批准。

4、請假期滿不能按時返回的,須委託他人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按請假程序執行。

5、未經批准,擅自離崗或期滿未辦理續(銷)假手續人員,一律按曠工論處。對不及時銷假和虛擬原因請假、超假不歸者,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通報直至行政處分,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6、建立考勤制度,專人負責,認真執行考勤登記,嚴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團公司開會、出差等)須辦理離崗手續。

8、公司所有人員請銷假手續在公司綜合辦備案。

(二)運銷分公司機關工作人員守則

為轉變機關工作人員的作風,強化勞動紀律觀念,體現團結協助的團隊精神,保證銷售工作順利有序的開展,特作以下規定:

1、工作時間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準在電腦室娛樂,否則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負責人按時參加班前會,按職責劃分書面彙報前一天工作情況,接受領導工作安排,對相關事宜提出建議,統一思想,達到共識。

3、科長不在時,相關科室人員全部參加,就各自分管業務進行彙報,做到有事請假,凡不參加者一次罰款10元。

4、機關所有人員每日早6:45分按時起牀,7:00做好班前會準備,否則一次罰款5元。

5、各種會議期間一律關閉手機,否則一次罰款5元。

6、機關人員積極參加集體勞動、公益性活動,特殊情況向經理請假,否則一次罰款10元。

7、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假3天以內,由科長簽字,副經理批准。3天以上必須經理批准,否則視同曠職,曠職一次處罰20元,按銷假時間算起,綜合科存檔。

8、凡享受手機費補貼工作人員,不準停機、關機,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綜合科告知聯繫方式,凡出現一次聯繫不上取消手機補貼並處罰20元。

9、司機夜間輪流出車,做到有事提前請假,否則處罰司機20元。

10、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不得在辦公場所嬉戲、打鬧、高聲喧譁,不得串崗聊天,不得將小孩帶入辦公場所,上班時間不許打撲克、玩電腦遊戲或做其它娛樂活動。

11、主動熱情接待來客,實行首問負責制,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應積極辦理,不得拖拉推諉。對屬於他人或其他部門職責範圍的事項,應負責帶到並介紹給有關人員;不清楚歸屬範圍的事項,應帶到辦公室或單位領導處詢問,不得推諉。

12、對來客應用語禮貌,舉止文明,辦事認真負責,為來人提供優質服務,不得冷落、訓斥、辱罵來人。13、辦公時間不得安排私人來訪,對未經預約的私人來訪,應儘量縮短時間,同時不得影響他人工作;不得用辦公室的電話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需使用的.,應儘量縮短談話時間,嚴禁因私事打長途電話及信息電話。

14、機關工作人員,人人負責監督執行,凡觸犯規定,由綜合科負責記錄,建立台帳。月末工資中扣減,並做通報。

(三)考勤制度和輪休辦法

為了保證公司各部門、各環節運轉正常,各項工作能夠有條不紊按秩序開展,更好的服務於用户,樹立良好的形象,現將加強考勤管理和實行輪休制的規定通知如下:

1、各單位必須嚴格加強考勤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實行上午下午雙考勤,並保存好原始考勤記錄,每月底統一交回綜合辦備案,作為計發工資、獎金依據。

2、嚴格請銷假制度,按照“兼顧公務、工作允許”的原則,逐級審批,假條保存在綜合辦,返回及時銷假,不準逾期。特殊情況延期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員,月工作日不得少於制度工作日22天,否則不得享受當月獎金,並按缺勤天數核減工資。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數計發加班工資和超額獎金。出勤日計算方法:月天數減去請假日,12點以前離崗按整日計算,12點以後按半日計算。每人每月允許請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因公務出差、下礦等原因離崗時,須告知其他工作人員和綜合辦,不得因離崗而影響工作。

5、所有工作人員不分節假日,一律實行輪休制。兼顧工作需要,綜合辦排出輪休表嚴格執行。其它時間不得請假離崗,特殊情況下調整必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四)計算機及網絡使用的管理辦法

為加強工作紀律和辦公電腦使用管理,促進辦公自動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規定:

1、各科室使用計算機應以辦公、學習、科研為主,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看影視碟片及其它與工作、學習、科研無關的活動,禁止qq聊天、視頻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計算機原已設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安全、泄露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一經發現查實,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3、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黃色遊戲和看黃色影片,嚴禁查閲、調用、複製、傳播網絡中反動、黃色的影像製品,刊物和計算機軟件,禁止瀏覽不良網站,破壞ie瀏覽器。一經發現即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理,並追究刑事責任。

4、各科室要求網上辦公的業務,需上網的內容必須上網。

5、嚴禁私自進行計算機聯網。

6、計算機擁有者必須妥善保管自己的計算機,如向他人違紀使用提供便利,計算機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擔責任。

7、各科室加強辦公電腦的電源檢查,下班時要關閉電源,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80%。

三、費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電管理

1、不得使用電爐、熱的快等自備電器取暖、燒水、煮飯。

2、上班時將宿舍燈具、電視機關掉,下班時將辦公室燈具、電腦關掉,嚴禁長時間無效開機。

3、當日值班人員負責大門口照明燈以及院內室外公共場所燈具的晚上開啟和天亮時關掉事項。

4、及時關閉自來水閥門,不出現長流水。

5、發現線路、管道出現斷裂、滲漏現象或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6、不得私拉亂接,隨意改動原供電線路。

7、裝有空調、電視、電腦的房間做到人走機關,嚴禁長時間開機,嚴禁無人狀態下開機,不得將空調温度設置過低。

8、綜合辦公室對公司院用水用電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者一次處罰10-100元,並予以通報批評。

(二)差旅費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專項費用的管理辦法,以逐步適應現代企業管理要求。根據集團公司和呂梁煤電公司有關規定,並結合運銷分公司實際。特制定差旅費管理辦法,望遵照執行。

1、因公出差必須填制差旅費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經理審批後方可外出。

2、差旅費報銷要註明出差時間、地點、事由、路線、出差人數等事項,由單位負責人及經理審批後,到公司財務科報銷。

3、嚴格按出差時間及路線報銷,超出審批範圍的費用自行處理。帶車外出,只報銷住宿費及補助。按集團公司規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須在集團公司辦事處,否則不予報銷。

4、對於因公出差報銷車、路卡等票據,當事人要詳細註明事由、時間、起止路線等,經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及經理審批後到財務處報銷。財務人員要按規定嚴格審查,凡不符合財務規定的財務處一律不予報銷。

5、各科室人員外出辦事、到上級部門報送資料不準坐出租車,凡出租車票,費用不律不予報銷。

(三)通訊費用管理

1、通訊費用按核定標準使用,固定電話超支由工資支付。

2、所有人員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回集團公司本部換號需事先通知綜合辦,不在服務區時,必須向綜合辦告知就近固定電話,不得因聯繫中斷影響工作,否則停發手機通訊費用補貼。

3、各單位必須控制固定電話費用支出,禁止外單位人員撥打無關電話。

4、手機通訊費用公司綜合辦統一按標準和在崗人數做表,經理審核發放。

(四)業務招待費管理

1、凡公司內部一般辦公人員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標準在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到食堂就餐,不準上煙、上酒、上飲料,超標準招待的必須經經理或書記審批。

2、綜合科要嚴格完善審批手續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帳,詳細説明每次招待的時間、事由、人數、金額等。

3、因工作關係需要安排客飯時,分管經理要提前與綜合科聯繫,有關單位到辦公室具體辦理客飯手續。

4、各單位發生客飯時,首先到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按開具的客飯金額經分管經理簽字後,交由經理審批方可進行就餐,如遇特殊情況可先就餐,事後補辦就餐手續。

5、上級部門業務檢查、大型會議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統一安排。

(五)磁卡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有效控制電話費的超標,杜絕非辦公性濫用電話,運銷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從2006年元月份起用磁卡電話,有關規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執行。

1、話費分配:科級幹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員每月30元。

2、用户卡實行一人一卡的辦法,每人保護好自己的個人卡,防止丟失、損壞。丟失、損壞者自費申請補辦磁卡。

3、因特殊情況費用不夠時,經運銷公司經理批准可向綜合辦申請補費;

4、工作人員不準隨意變更磁卡電話設置,因此造成話機不能使用,責任自負;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綜合辦統一充費,剩餘話費可用於次月使用;

6、不得在電話線上串接其它普電話機,否則沒收普通電話機,取消使用公司電話資格。

篇18: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公司員工要自覺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凡無故遲到早退者每分鐘罰款2元,超過30分鐘取消當日考勤並加罰50元。

2、公司員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須以請假條的形式親自向部門領導或主管領導請假,批准後方可離開。未經批准或未請假不來者,按曠工對待。曠工一天罰款100元,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若有事需要離開,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否則取消本日工資,並加罰30元。

4、無部門主管人員批准,員工不得私自換崗、頂崗、調班,發現一次取消雙方當天(班)考勤,並對每人罰款30元;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者負全部責任。

5、在工作中,員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串崗、脱崗、睡崗,不準玩耍瘋鬧,不準高聲喧譁,不準聚眾閒談,不準把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東西帶進工作場所,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

6、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在工作場地會客,如確有急事,必須向本部門領導請假後,在非工作區域進行,否則每次罰款30元。

7、公司員工上班期間一律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違者一次罰款30元,並責令其立即更正。進入果汁車間工作的員工必須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從鞋靴消毒池內走過。違者每次罰款30元。

8、公司員工不得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公司或生產崗位,違者對當事人及門衞人員每次罰款30元。

9、嚴禁在公司區域內吸煙、吐痰、亂扔雜物,違者罰款20元,員工不準吃公司的蘋果和飲用產品。凡發現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罰款50元,發現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罰款100元,數量較大的予以辭退。

10、員工擅自動用不屬於自己分管使用的設備、車輛,一次罰款20元。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者負全部責任。

11、工作中嚴禁打架鬥毆,凡違犯者,責任各方一律取消當天(班)考勤,並按情節輕重處50-500元罰款,如有受傷者,由肇事人負擔其一切費用,並報請公安機關備案,可視情況決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門(各工序)劃分的衞生區域必須每天打掃,並保持清潔,檢查時發現不合格的,每次罰款30元(責任落實的直接罰責任人,未落實的罰部門領導)並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處罰。

1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透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員工不得進入車間。違者罰款30元。

14、工作期間員工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完成好本職工作。否則的處以50-100元罰款,態度特別惡劣的予以辭退。

15、員工必須經常洗澡、洗頭、理髮、剪指甲保持個人衞生。進入車間的員工須穿戴整齊潔淨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頭髮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飾等可能掉進產品、設備、包裝容器中的物品,嚴禁染指甲和化粧。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6、員工在進入車間之前,必須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鈉消毒液(或4%高錳酸鉀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對其靴子進行消毒。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7、車間員工離開車間工作區必須換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嚴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廁所。違者罰款30元。

18、員工在生產車間嚴禁吃飯、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飲料等。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員對本工序記錄必須按要求填寫清楚、記錄真實,不許在記錄表上亂寫亂畫,若達不到標準的每張罰款10元。

20、各生產車間交接班時,必須一對一交班,若發現提前離崗、脱崗的一次罰款50元,若因交接不詳而出現嚴重後果的,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元以上罰款。

21、各生產車間在交接班時,設備出現故障沒有排除,員工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並要積極配合維修人員,否則罰款100元。

22、生產過程中,車間各工序員工要不定期的對運行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因此出現設備故障的罰款50元,操作人員通知維修人員而維修工沒有及時採取措施出現問題的,罰款維修工100元。

23、對各工序的運行設備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如因缺少潤滑油或齒輪油而出現故障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嚴重者按設備事故處理制度處罰。

24、工作中員工玩忽職守、擅離職守等造成重大損失,除包賠損失外,並根據情節的輕重處以100-500元的罰款,情況嚴重的,予以除名。

25、嚴禁公司人員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不正當行為,若發現除退回贓款外,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0-1000元罰款,連續三次被查獲,予以除名。

26、對盜竊公司財物的員工,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100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除名。

27、員工要愛護公司財物,凡無故損壞公司財物的,要照價賠償。並根據情節處以50-100元罰款。對故意損壞公司設備、設施的,除包賠全部損失外,並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8、公司職工凡被國家公安機關收審的,公司立即予以辭退。

篇19: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為規範公司的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職工從事集體生產勞動共同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它要求每個職工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第二條、職工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勤奮工作,全面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維護和鞏固紀律,主要依靠經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紀律教育,依靠經常性的嚴格管理,依靠各級幹部骨幹的模範作用和職工之間的監督,使廣大職工養成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

第五條、強化勞動紀律管理,是保證公司有序進行運作的基礎。各級各部門要做好對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宣傳教育和日常檢查,把嚴格貫徹執行勞動紀律納入崗位職責中。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工。

第二章、職責範圍

第七條、勞動紀律管理實行公司、部門管理體系,逐級負責。公司辦公室是勞動紀律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各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並做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考核和通報。行政部做好公司各個部門勞動紀律的監管工作。

第八條、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九條、公司行政部對崗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並制定出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

篇20: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十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一、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二、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三、不睡崗、不串崗、不脱崗。

四、不酒後上崗。

五、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六、不打架鬥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七、不聚眾賭博。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九、不起鬨滋事。

十、不準在員工中散佈自由主義或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十一、不準對公司的一些臨時規定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

第十一條、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視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

(二)無不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公司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員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和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公司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財資,損公肥私,使公司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八)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二條、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範管理。

第十三條、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第十四條、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行政警告,記過,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懲責相當的原則給予一次性罰款。

第十五條、處分條件

(一)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消極怠工,無故不參加學習、工作等。

(三)經常遲到、早退、無故曠工或者逾假不歸的。

(四)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

(五)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起鬨滋事、聚眾賭博等妨礙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打架鬥毆或者聚眾鬧事的。

(七)在員工中散佈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的。

(八)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造成責任事故或者其他損失的。

(九)違反公司保密規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的。

(十)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財物丟失的。

(十一)盜竊、詐騙公私財物的。

(十二)挪用、隱瞞、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違反財經紀律的。

(十三)其他方面違反紀律,其性質、情節同上列違紀行為相當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情節嚴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降職(級)或開除處分。

第十六條、對職工給予辭退和開除處分,須經部門經理提出,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給予職工降級的處分,降級的幅度一般為一級,普通員工降為試用期員工,薪酬按照試用員工薪酬計算,試用期不超三個月。

第十七條、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會議充分討論,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辯,慎重決定。

第十八條、實施處分的程序

(一)由行政部組織或者承辦部門負責,對違紀者的違紀事實進行查證,並寫出書面材料。

(二)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對違紀者的處分,會議必須有公司總經理參與。

(三)根據會議決定,由行政部實施處分。

第十九條、處分決定宣佈前,應當聽取受處分者本人意見。在批准職工的處分以後,如果受處分者不服,可以在公佈處分以後一週內,向行政部提出書面申訴。但在未作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然按照原處分決定執行。

第四章、考勤管理和請假管理

第二十條、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員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時打卡的,應事先向考勤員説明原因。上下班時間按公司通知執行。

第二十一條、考勤獎懲:公司所有員工考勤按月計算出勤率,每月未發生任何缺勤現象的,計全勤獎,每月獎勵、50、元。

第二十二條、請假管理:公司所有員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請假的,應先向本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併到人事部領取假條填寫。凡未請假或請假不準未到者,以曠工論處,曠工一日扣發、100元、工資。

第二十三條、公司實行國家統一的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四條、具體實施辦法參照“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章、領導責任和紀律監察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責任。

行政部和財務部作為公司的職能部門,應當以身作則,嚴於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各部門領導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應當從重給予處分。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領導必須按照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篇21: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項目部勞動紀律管理,維護工作秩序,保持團隊的團結、和諧、高效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項目部所有員工。

三、勞動紀律

1、項目部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作息時間如下:

(1)夏制工作時間:(5月1日至10月1日)

早餐:7:00時—7:30時

上午工作時間:7:30時—12:00時;

中餐12:00時—12:30時;午休12:30時—14:00時

下午工作時間14:00時—18:00時。

晚餐時間:18:00時—18:30時

18:30時—19:00時召開日生產例會(參加人員另行通知)

(2)冬季工作時間(10月1日至次年5月1日)

早餐:7:30時—8:00時

上午工作時間:8:00時—12:00時;

中餐12:00時—12:30時;午休12:30時—13:00時

下午工作時間13:00時—17:30時。

晚餐時間:18:00時—18:30時

18:30時—19:00時召開日生產例會(參加人員另行通知)。

2、請假或休假、臨時離開工作崗位的,必須按要求填寫《員工請假單》(見附件),經分管領導同意、批准後方可外出。員工請假或休假返回項目部後應及時向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月允許休息時間為3天。

3、上班期間不得串崗、脱崗,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聚眾聊天、追逐打鬧、幹私活、吃東西、聽音樂、電話或上網聊天、炒股、玩遊戲、會客、打牌等。

4、不得酒後醉意上班。

5、未經領導允許,不得私自調班、調崗。

6、要嚴格服從工作安排,按時完成工作計劃。在崗期間,下級必須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如有異議,應先執行後討論,不得影響正常工作。

7、員工及各部門除應對本職工作盡職盡責外,還應按項目部要求配合、支持其他員工和部門的工作,不得因一己之利,拒絕、拖延損害項目部的整體利益。

8、對外要維護公司及項目部的榮譽和形象,不得做出損害公司及項目部榮譽和形象的行為。

9、項目部成員出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權謀利貪污受賄等違紀行為以及嚴重違反公司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責任由當事人承擔,並取消績效工資,扣罰獎金。

10、由於酗酒鬧事、打架鬥毆等方面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項目部當事人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11、對進場材料、租賃機械計時、公司機械油料及維修費用等,有弄虛作假、隱私舞弊現象者,取消獎金、扣罰工資。

四、請假及考勤制度

1、請假應以書面形式事先請假;確有特殊原因事先不能請假,須及時以電話或其它方式向本部門負責人或主管經理説明情況,並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期滿不能按時返回的,須委託他人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按請假程序執行。

3、請假程序:

所有員工請假需寫請假條,請假一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一天以上由項目經理批准。部門負責人請假需經項目經理批准。副經理請假需經項目經理批准。

4、考勤由辦公室負責,考勤表要清楚、完整、公開。

五、違反勞動紀律及請假制度處罰措施

1、遲到、早退、脱崗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半天扣除1天工資,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曠工2天扣除7天工資。

4、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含3天),扣發當月工資,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含5天),予以辭退。

5、無故不準時參加各類會議無故缺席的,第1次給予口頭警告,第2次給予通報批評,累積3次以上的,每次罰款200元。

6、違反上述勞動紀律第2~8條的,每出現1次,扣發1天工資。出現5次以上者,予以辭退。

六、管理規定

1、新員工上崗後,首先學習公司各項制度,進行勞動紀律教育。

2、項目部領導每月不定期檢查不少於兩次,並對各檢查情況記錄。

3、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考勤制度等違紀現象,部門負責人、分管經理均可按本文件規定相應條款直接開具違紀處理單,經項目經理批准後,在責任人當月工資中處理。

篇22: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本企業實行夏時、冬時兩種作息時間。

夏時制:7:30—11:30,13:30—17:30

冬時制:8:00—12:00,13:00—17:00

1、嚴格遵守企業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服從企業管理,作息時間、嚴格職工遵紀守法,維護企業個人合法利益,嚴格倡導職工講文明、愛企業、重自律。

2、企業內各辦公室是生產行政管理的重要場地,非管理者,無論是誰,無事者,嚴禁入內,職工反映,解決問題,要逐級上報,任何越級上報者,其被訪部門有權拒絕,以保證辦公室正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環境,確保職責功能的權力責任。

3、工作期間嚴禁從事非工作範圍外的各種事情,各本職崗位,應盡職盡責,嚴禁脱崗、串崗、睡崗,無理由離崗10分鐘以上者,均按曠工處理。

4、員工因病、事假不能正常上班,必須按“病、事假管理規定”,提前申請報告,並履行病、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嚴禁喝酒上崗(工作接待除外)如發現必須勸其離崗,並按曠工處理,酗酒鬧事給企業和他人造成經濟損失者,除肇事人賠償外,還要給予不定額的經濟處罰。

6、維護企業、個人的形象,行為禮貌、語言文明、工作場地嚴禁大聲喧譁、吵鬧、爭執、有事説理、協助協商,以企業為大局,提高個人行為素質,加強個人文化修養。

7、企業員工應相互尊重、友善團結、嚴禁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聚眾鬥毆、偷雞摸狗、目無法紀,凡上述不服管理者,無論何人,堅決除名。

8、保持、維護廠區、工作場地的環境衞生,各生產區域必須按公司統一部署規定,按其分工,進行必要的修正和整頓,各車間班前、班後必須按要求進行現場打掃和清理,並且沒有任何理由保質、保量的予以完成,由總經辦檢查、考核和處罰。

9、愛惜公司財產,維護企業內的一切設施,物品的運行安全,各生產車間班組內的機械、設備、電器、工具、生產輔助器械、模具、容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有專人負責,責任到人、分工明確、發現損壞、故障及時上報,如有人故意破壞,嚴懲不怠。

10、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線,各車間主管、班組長均是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有不可推卸的職責義務,任何達不到質量、技術、尺寸、性能的產品,各製作工序責任者,必須照價賠償,能再生利用的可按比例賠償,屬違規操作引起質量事故,責任人必須全額賠償一切損失,質量第一責任人也要接受相關經濟處罰。

11、工作時間內嚴禁會客(工作需要除外)如迫不得已,必須經本部主管同意,會客時間,應按事假時間來計算,並及時上報辦公室,履行事假手續。

12、安全生產、安全操作、安全使用機械設備是職工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的基本保障,任何違規違章操作造成人身、設備、產品的傷害,責任自負,造成設備、產品、物料損害的,原則上企業還要追究責任人的經濟賠償。

13、員工有義務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呈報合理化建議,有責任對企業工作和業務發展提出個人的看法、見解,有權對企業生產管理、行政管理提出建設性的思路,更有權力和義務來維護企業的聲譽和利益。

14、必須嚴格遵守企業的技術、工藝、圖紙、產權的保密制度,如個人原因造成公司的利益損害,將受到嚴厲的處罰。

15、搞好企業的“防火、防盜”工作,是企業各部門、員工必須常備不懈的預防大事,任何有損企業裏通外聯、串通勾結的破壞行為,並給企業造成損害者,按其責任大小,追究法律、經濟責任。

16、以上勞動紀律管理規定,望全體員工認真學習,並從下達之日起予以執行,對本文沒明確處罰的章節,本公司有權規定處罰的額度。

17、本文的解釋權在厂部。

篇23: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班組所有成員都要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

2、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全面優質完成本質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一切任務。

3、不遲到、不早退、出滿勤、幹滿點;不脱崗、不串崗,不幹私事。

4、在崗位上不準會客訪友,嚴禁看小説、報紙、雜誌等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5、在班上禁止用手機、微機打遊戲。

6、禁止打架鬥毆、吵嘴、無理取鬧,謾罵他人,不做有損團結之事。

7、在上班、下班、刷卡和打飯時要排隊有序。

8、上班期間一律穿工作服,佩戴公司徽標和安全牌,工作服要乾淨整潔,不準穿高跟鞋,不準留長髮。

9、儀表必須端莊,日常工作中善用禮貌用語,撥打電話時先問候,並自報崗位,結束時禮貌道別,待對方掛斷電話,自己再放話筒,不許在電話中聊天。電話來時,聽到鈴響,在鈴響三聲之內取下話筒。

10、不準在崗位上或宿舍樓唱歌、吹口哨、大聲喧譁或嬉笑打鬧。

11、嚴格考勤制度,上下班在規定時間內自己刷卡,如遇特殊情況無法刷卡,可有本單位中層幹部或內勤代刷。

12、必須按照排定休班順序休班,原則上不準調休,如有特殊情況,得到班長批准後方可調休。

13、嚴格請銷假制度,休班必須寫請假條,得到本單位領導或班長批准後方可休班。班長權限為一天,車間權限為三天,三天以上報人力資源部批准。休假類別分為:公休、婚假、喪假、工傷假、病假、產假、探親假和事假等。

14、嚴格遵守《西門管理制度》,出西門必須填寫西門出門證,並得到本單位領導批准後方可出行。

15、嚴格遵守《離廠許可證管理制度》,離廠時必須填寫離廠許可證,並得到本單位領導批准方可離廠。

16、嚴格遵守《飲酒管理規定》,在班前、班中嚴禁飲酒。

17、嚴格遵守《禁煙管理規定》,進入廠區不準帶煙帶火,在公司生產區、生活辦公區、和樓道禁止吸煙。

18、嚴格遵守《公司交通管理規定》,上下班要兩人成行,三人以上列隊靠右側行走。

19、紀律檢查形式:自查、互查、專查。

20、每個班組設一名兼職的紀律檢查員,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經常檢查勞動紀律,確保安全穩定生產。並做好《班組紀律檢查台帳》。

篇24: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目的與範圍

為規範公司員工工作、勞動行為,加強員工團隊意識教育,提升公司整體形象,高效、有序地組織經營、管理和生產活動,根據公司管理規定和公司實際,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2職責

2.1總經理助理:歸口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工作,負責勞動紀律規範的制定、日常勞動紀律的檢查與考核。

2.2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按照規定開展日常工作。

2.3各部門與生產車間: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工作考勤、勞動紀律具體工作。

3管理內容與要求

3.1考勤詩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資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每月考勤週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後一天。

3.2作息時間

3.2.1職能管理部門或辦公室工作人員實際每週六天工作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週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星期日和節假日串休。

3.2.2車間生產人員的日常工作時間由生產廠長按照各生產工作整體安排以及季節氣候的具體情況確定,並將確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時間上報行政人事部。

3.1.2銷售部因工作性質的不同,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的崗位制度、勞動紀律與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工作考勤

3.3.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和書面申報審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勤管理。公司職能部門每日打卡3次,分別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車間和生產崗位打卡由車間主任組織,按生產班次時間進行打卡,分別為上班時、下班時。

3.3.2公司所有員工每日應自覺、親自打卡,因工作原因無法在上班時間內報道的,應提前通過電話請示本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負責考核並書面申報,否則一律視為未報到。

3.3.3公司執行每月考勤制度,各考勤人員必須在每月3日前(節假日順延),各部門(含車間,下同)應當將本部門考勤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上報行政人事部,每遲報一次,扣罰部門負責人和考勤人員各50元。

3.3.4結合公司個別崗位員工上、下班時間較為特殊,不能與職能部門員工一起考勤的,該員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記錄為依據,具體情況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3.3.5員工須按時打卡並如實出勤,對於虛報考勤或弄虛作假,情節輕微的予以雙倍扣出勤,情節嚴重的予以箭並罰款。

3.3.6員工確因手指受傷脱皮等實際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報部門領導後到考勤員處簽字報道,但未簽到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3.7由公司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以及各類值班統一考勤,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正常考勤制度予以處罰。

3.3.8如員工未能在規定時間上報考勤資料或考勤資料不全的、錯誤的,暫不發放工資或記錄不全的部分暫不發放。

3.3.9考勤員因工作不當,造成虛假、漏報的,對考勤員予以100元/次處罰。

3.4考勤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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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5: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管理,嚴肅企業勞動紀律,規範職工自律行為,保障企業正常工作環境,樹立企業內外形象。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企業未來發展的需要,特制定企業勞動紀律。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篇26: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三條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企業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企業管理。

第四條嚴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第五條公司員工在工作時應盡職盡責,不準消極怠工。嚴禁脱崗、串崗,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凡無故離崗達半天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公司員工在工作時要忠於職守,熟練掌握自己的工作業務,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自己所擔負的和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不得以任何藉口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或無理取鬧、謾罵頂撞或糾纏領導。凡有上述情節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嚴禁喝酒上崗(工作接待除外)如發現必須勸其離崗,並按曠工處理。酗酒鬧事給公司和他人造成經濟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給予不定額的經濟處罰。

第九條公司員工要嚴守公司的機密,維護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機密和公司的經營情況。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條公司員工應相互尊重、友善團結。嚴禁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打架鬥毆、目無法紀,凡有上述情節者,無論何人,公司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資源謀取個人私利。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二條愛惜公司財產,維護好公司設施、物品。如發現有人盜竊、侵佔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公司將嚴懲不怠。

第十三條員工要時刻維護企業、個人的形象,行為禮貌、語言文明、工作場所嚴禁大聲喧譁、吵鬧、爭執。要以公司大局為重,努力提高個人行為素質,加強個人文化修養。第十四條注意保持清潔、良好的辦公環境,養成良好、健康的衞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煙頭及雜物,保持、維護好公司的環境衞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條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要節約辦公用品、節約用水、用電,嚴禁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在使用電話時應注意禮儀、語言簡明,接打電話時聲音要温和、禮貌。

第十七條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應保持儀表整潔,着裝得體、整齊乾淨,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第十八條公司員工要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公司安全。下班後要關閉電源開關,確保門窗鎖好。外出時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懲罰

第十九條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嚴肅勞動紀律。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通報批評或警告、解除勞動合同二種。

第二十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對其通報批評或警告。

1、上班遲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請假,無故曠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盡職盡責,消極怠工,經常脱崗、串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的;

4、醉酒上崗不聽從領導和同事勸阻的;

5、無意泄露公司的機密,未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6、員工之間不能相互尊重、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破壞團結,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7、因個人原因造成公司財產損壞,但未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8、不以公司大局為重,不注重個人的形象、行為,工作場所大聲喧譁、吵鬧、爭執,造成惡劣影響的;

9、隨地吐痰、亂扔煙頭及雜物,污染環境衞生且屢教不改的;

10、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經查證屬實的;

11、經常穿短褲、拖鞋上班,工作期間不注意個人的儀表、着裝整齊乾淨,領導和同事多次勸阻無效的;

12、因安全意識淡漠,給公司造成輕微損失的;

13、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予其解除勞動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連續曠工5日的。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0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5日的;

3、不服從領導的管理,無理取鬧,目無法紀、打架鬥毆,影響公司正常的辦公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

4、工作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

5、在別處兼職,從事競業或其他參與有損公司利益的經濟活動,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6、酗酒鬧事給公司或他人造成經濟損失,情節惡劣的;

7、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機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8、明知不可為確又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賄賂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9、為泄私憤,盜竊、侵佔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情節惡劣的;

10、不遵守交通法規,不聽領導和同事的勸阻,酒後駕駛公司的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11、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情節惡劣的。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如本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有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修改及解釋權歸__公司。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