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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44W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一、鍋爐房重地閒人勿進,禁止吸煙,並沒明顯標誌牌。

二、鍋爐房必須制定相關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逐項落實。

三、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持有鍋爐證的方可上崗,嚴禁非鍋爐工操作。

四、各種鍋爐體安全閥、水位表、氣壓表必須靈敏有效,定期外送檢修。鍋爐房內不得設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鍋爐的`爐體、燈具、各種管道、閥門、安全閥、水水位表等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裂縫,空隙或隔熱不良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檢修。

消防設備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二

一、根據消防法律、法規要求,按規定使用場所的性質、特點設置消防栓、防火門、火險報警、安全疏散標誌、應急照明等設施、設備,配置滅火器、滅火沙、滅火石棉布、消防工具等器材;配備專用防火、逃生器材。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單位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週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並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委託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並出具月報告書。

六、在安全狀況下,任何單位與個人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消防安全設施及其附件和線路。因檢修、建築裝修和改造確需移動、更換消防安全設施時,必須事先向所在單位報告,經批准後方可施工。竣工後必須負責將消防安全設施恢復原狀。

七、在局內運輸與搬運物資過程中,應注意周圍消防安全設施,以免碰撞損壞。如因不慎損壞了消防安全設施,應及時報告消防控制中心。負責維護保養單位有權要求損壞方恢復原狀或進行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其相應責任。

八、消防安全設施周圍,嚴禁堆放各類物品。

九、自動消防設施的操控設施周圍應保持整潔、暢通,不得進行遮擋或堵塞。

十、防排煙系統風口周圍嚴禁堵塞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

十一、防火門應保持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改變。

十二、嚴禁在防火門周圍下堆放物品,以免妨礙其正常使用。

十三、嚴禁在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周圍停放車輛和擺放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三

一、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一)車站每季度召開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全體成員必須參加會議。必要時,可要求全體員工參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分析車站消防安全形勢,通報火險隱患情況,分析、查找產生隱患的原因,總結教訓,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提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研究部署車站下一階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三)車站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由專人負責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存入消防檔案。

二、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一)義務消防隊受車站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

(二)義務消防隊,應編制名冊,明確負責人,並隨組成人員的變化而及時補充、調整。

(三)車站的義務消防隊,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消防法規、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培訓應有培訓情況記錄並存入消防檔案。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四、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車站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火災隱患整改第一責任人,提供人員、場地、資金等資源,由義務消防隊負責組織人員、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

(二)車站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並做好記錄:

1、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違章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用電器具;

3、違反規定吸煙、亂扔煙頭、火柴的;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佔用,影響疏散的;

6、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他用的;

7、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三)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整改,並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措施。

(四)整改完畢,負責整改人員應上報至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未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個人或部門,車站應根據相關獎懲措施對責任人進行懲處。

(五)對於涉及城市規劃佈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車站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車站應當提出解決方案

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六)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當採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七)車站要認真做好火災隱患整改記錄,並存入消防檔案。

五、消防值班制度

(一)車站要堅持24小時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於兩人。

(二)值班人員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規和本單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應急措施;熟悉消防重點部位的佈局、建築特點、防火區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設備的配置情況;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做到不脱崗、不睡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值班人員要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五)值班人員要對管理範圍內的各種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確保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六)值班人員對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車站的人員要進行驅逐並採取必要的措施。

(七)發現火警信號或接到報警時,要進行實地查看,並及時將着火地點、火勢情況、燃燒物質、報告人姓名、撲救情況向有關領導報告,並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做好詳細記錄。

六、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標誌、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設施應設置齊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應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圖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佔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誌。

(四)使用期間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固定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七、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義務消防隊負責實施對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無損。

(二)對消防設施、器材應進行登記,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消防設施、器材的類型、數量、部位、檢修或充裝記錄和維護理責任人。

(三)滅火器維護管理要求:

1、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強輻射熱等環境影響。

(四)義務消防隊員要熟悉本單位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

(五)義務消防隊員要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瞭解防火知識,掌握滅火與疏散技能,會使用滅火器材及消防設施。

(六)發生火災時,義務消防隊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服從現場指揮,積極參加撲救火災、疏散人員和物資、保護現場等工作。

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篇四

一、員工入職需經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茶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員工必須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懂“四懂四會”,瞭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實行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制度,崗位員工對本部門每兩小時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四、對營業場所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必須定期進行檢察、維護,以保證其靈敏度和應有功效。

五、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部門,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六、建立用電、用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電、氣焊工等)作業時需持證上崗。

七、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單位,如發現危險情況,立即報告妥善處理。

八、組建義務消防隊伍,並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九、根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十、定期進行消防安全考評工作,對不合格的員工進行整改。

附:消防安全四懂四會

四懂

一、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

1、防止觸電;

2、防止引起火災;

3、可燃、易燃品、火源。

二、懂預防火災的措施

1、加強對可燃物質的管理;

2、管理和控制好各種火源;

3、加強電氣設備及其線路的管理;

4、易燃易爆場所應有足夠的、適用的消防設施,並要經常檢查,做到會用、有效,管理制度《茶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懂滅火方法

1、冷卻滅火方法;2、隔離滅火方法;3、窒息滅火方法;4、抑制滅火方法。

四、懂逃生方法

1、自救逃生時要熟悉周圍環境,要迅速撤離火場;

2、緊急疏散時要保證通道不堵塞,確保逃生路線暢通;

3、緊急疏散時要聽從指揮,保證有秩序的儘快撤離;

4、當發生意外時,要大聲呼喊他人,不要拖延時間,以便及時得救,也不要貪婪財物;

5、要學會自我保護,儘量保持低姿勢匍匐前進,用濕毛巾捂住嘴鼻;

6、保持鎮定,就地取材,用窗簾、牀單自制繩索,安全逃生;

7、逃生時要直奔通道,不要進入電梯,防止被關在電梯內;

8、當煙火封住逃生的道路時,要關閉門窗,用濕毛巾塞住門窗縫隙,防止煙霧侵入房間;

9、當身上的衣物着火時,不要驚慌亂跑,就地打滾,將火苗壓住;

10、當沒有辦法逃生時,要及時向外呼喊求救,以便迅速的逃離困境。

四會

一、會報警

1、大聲呼喊報警,使用手動報警設備報警;

2、如使用專用電話、手動報警按鈕、消火栓按鍵擊碎等;

3、撥打119火警電話,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報警。

二、會使用消防器材

各種手提式滅火器的操作方法簡稱為:一拔拔掉保險銷,二握握住噴管噴頭,三壓壓下握把,四準對準火焰根部即可。

三、會撲救初期火災

在撲救初期火災時,必須遵循:先控制後消滅,救人第一,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

四、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

1、按疏散預案組織人員疏散;

2、酌情通報情況,防止混亂;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五

為了使本單位的消防設施保持良好的狀態,以確保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

1、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統一由本單位專人管理;

2、滅火器材每半年必須檢測一次氣壓,每一年必須對罐體及滅火藥劑進行一次檢測、維護。

3、消防器材、消防設備、設施應由專人維護、保養;

4、滅火器材放在指定地點,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堵擋和損壞消防器材;

5、消防設備、設施及器材必須有維修、維護記錄。

二、固定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1、為確保建築物消防安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與其它消防設施必須經當地消防監督機構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後應保持系統在自動狀態下連續正常運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隨意中斷運行,如必須中斷,必須及時上報公安消防機構。

2、系統必須要有專人負責,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無關人員不得隨意觸動。

3、系統投入正常使用後,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定期檢查和試驗:

(1)每日值班人員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區和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復位、消音等)是否正常,有關指示燈有否損壞,值班人員應將每日檢查、處理問題情況記錄在冊。

(2)每週進行一次主、備電源自動轉換試驗。

(3)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各項功能進行檢驗和檢查。

(4)每年本單位應聯合生產廠家有關技術人員對自動化消防系統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

三、水滅火系統的維護、管理

1、室外消火栓及結合器的維護、管理。

(1)每月檢查消火栓供水情況,在放淨鏽水後再關閉,觀察有無漏水。

(2)經常消除消火栓附近障礙物,清除井內積聚的垃圾、塵土等雜物。

2、室內消火栓的維護、管理

(1)嚴禁擅自使用消防水帶、水槍,不得把消防水源當作生活水使用。

(2)每半年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消火栓、水帶火槍是否齊全好用;報警按鈕、指示燈及報警控制線路是否正常);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維護與管理。

(1)每兩月對水流指示器進行一次功能試驗。

(2)每季度應對報警閥進行一次功能試驗。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必須始終處於正常的警戒狀態。

(4)每年應對給水消防系統進行一次模擬火警聯動試驗。

消防安全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六

一.為加強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築自動消防設施(主要指自動噴水、滷代烷、二氧化碳、乾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和機械防排煙系統等)的維護和管理。

1、建築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後,學校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企業,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築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保衞處應對建築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保衞處應定期對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並填寫記錄。

5、點型感温、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後,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杴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台賬,並報歸口部門備案。

2、保衞處根據有關消防規範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合理佈置,並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週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錶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採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保衞處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鏽蝕嚴重、壓力不足、乾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並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單位或友鄰單位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保衞處,補充滅火器材。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物業管理行業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設備、治安、消防、車輛等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物業服務公司應當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並以本規定為依據,嚴格進行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管學結合的方針,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其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管理網絡,實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物業系統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處理和培訓工作,督管系統內各級安全管理機構。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成員組成如下:

第五條物業公司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物業公司應當逐級落實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崗位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單位和崗位安全職責,確定各單位、各崗位的安全責任人。

第三章安全管理原則

第七條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原則

(一)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保養與按計劃維修並重,使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狀態。對設備設施做到“四會”和“五定”。“四會”是指維修人員對設備要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五定”是指對主要設備的清潔、潤滑、檢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點、定時和定質,通過對消防系統的定期試驗、檢修,使維修人員對系統全面掌握,確保及時排除相關故障。

(二)明確責任,持證上崗。

(三)制訂安全操作規程。

(四)加強培訓與考核工作,加強崗前培訓和崗位考核。

(五)加強對業主的宣傳,提高業主對相關設備設施的操作能力。

第八條治安安全管理原則

(一)建立健全物業安全保衞組織機構。

(二)制定和完善各項治安保衞崗位責任制。

(三)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

(四)完善區域內安全防範措施。

(五)提高保安人員素質,加強培訓,持證上崗,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六)加強區域內車輛的安全管理。

(七)聯繫區內羣眾,搞好羣防羣治,並在當地派出所的指導下搞好治安管理。

(八)與周邊單位建立聯防聯保制度。

第九條消防安全管理原則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建立高素質的專人負責與羣防羣治結合的義務消防隊伍;

(三)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定時檢查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誌完好有效。

第四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條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各屬下公司分級管理的體制。

第十一條各屬下公司依法對設備、治安、消防等進行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責是:

(一)制定物業系統安全管理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問題;

(三)指導、檢查和監督各屬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協調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

(五)負責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十三條物業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管理法規;

(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協同工商、公安、衞生等有關部門,對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機構、規章制度及消防、衞生防疫等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及驗收工作;

(四)組織和實施對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規章制度 篇八

(一)按每年、每月、每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組織,每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會同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各科室負責人實施。

(二)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櫃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錶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三)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四)每年工作:

1、委託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於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2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繫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