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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管理方案【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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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管理方案【新版多篇】

停車管理方案 篇一

隨着汽車的普及,私家車數量劇增,小區停車場配套設施不足,尤其是對於一些老舊小區,由於建設之初缺乏必要的停車位規劃,導致居住小區停車難現象突出。

小區停車現狀

1、車多位少導致停車難,出現亂停亂放現象。

2、業主上下班時間集中,進出車效率低下,出入口通行緩慢。

3、小區物業管理跟不上,出現停車糾紛。

影響

1、小區車輛亂停亂放,影響小區形象和環境,有些還會損害小區綠化。

2、小區出入口通行緩慢,影響門口道路通行,從而易引發交通擁堵。

3、小區物業對於停車位大多是隻收費不管理,停車場車輛出現事故問題無人問責。

解決方案

1、建設立體車庫,增加停車位

立體車庫具有佔地少、車輛排列緊湊的優點,可利用小區的空地,進行建設。在對綠化影響最小的前提下,滿足更多的停車需求。

2、安裝智能管理系統,提高出入口車輛進出效率

目前最先進的車牌識別系統,進出場不需要停車刷卡,而是通過出入口的車輛識別來判斷車輛進出場的權限,實現不停車進出,快速通行的目的。

3、引入專業管理團隊進行停車場管理

專業的事情交由專業的團隊做,停車場管理直接影響到小區的環境和業主的關係,聘用外部管理人員可以嚴格執行管理制度,保障停車場及業主車輛安全。

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制定依據

根據《道路危險貨物管理規定》、《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停車場以及相關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工作。

三、實施主體及其職責分工

本項安全設施設備(停車場)管理制度執行者為公司安技科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停車場及相關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工作。

四、安全設備配置的種類、數量及質量要求

①、車輛安全設施設備。具體來説主要分為:預防事故設施,如導靜電拖地帶、各種捆綁防散失工具等;控制事故設施,如緊急切斷裝置、電源總開關等;減少和消除事故影響設施,如多種類型的滅火器等。安全設施設備的質量好壞,直接關係到運輸作業安全性以及在發生事故時能否及時救援、減少損失。所以,企業安全設施設備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均應符合國家標準,在維護和檢測時應當做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確認。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衞星定位系統和行駛記錄儀。必須按照規定懸掛標誌和標誌燈。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罐車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保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不發生任何滲(灑)漏。

要求公司所屬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兩個4kg的滅火器,配備齊全各項安全設施設備,包括橡膠手套、防靜電服、三角警示牌等,車輛尾部安裝拖地帶以導除靜電。如有損壞應立即報告安技科,由安技科配備齊全。

②、停車場安全設施設備。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沙、消防池、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並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停車場要配備齊全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查更換,做好檢查記錄,確保齊全有效。

五、專用停車場安全環境要求

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停車場須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車場地:

①、自有或者租借期限為3年以上,且與經營範圍、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地,停車場地應當位於企業註冊地市級行政區域內。

②、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專用車輛以及罐式專用車輛,數量為2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數量為20輛以上的,超過部分,每輛車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運輸其他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數量為1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數量為10輛以上的,超過部分,每輛車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

③、停車場地應當封閉並設立明顯標誌,不得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

依據上述條款,我公司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是租賃停車場,租賃期限為5年,停車場地面積約16000平方米。停車場是封閉式的,遠離生活區和居民區,停車場內設有各種警示標誌,並有專人值守,安裝大門。停車場內配備消防池、消防砂、鐵杴、滅火器等消防安全設施。我公司停車場規模與專用車輛數量和經營範圍相適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停車場安全環境要求,包括周邊警戒區劃定、警示標誌的設置等均符合要求,且不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

六、日常運行管理要求

6.1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6.2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方能進入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停放。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後方可准予導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彙報並按照處置。

6.3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1)停車場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保證停車有序,對停車場四周24小時不間斷巡視,重點是防火防盜。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並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2)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3)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4)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停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5)車輛出入停車場地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實行准入、準出工作程序,停車場地嚴禁其它車輛和閒雜人員出入。

6.4停車場內發現險情應及時報告,並果斷採取措施。停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並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6.5公司對違反危險化學品車輛停放管理的行為人,按照責任追究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6.6公司安排專人職守停車場,做好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維護,嚴禁其他閒雜人員進場。

七、管理檔案或台賬記錄

7.1建立車輛安全設施設備台賬,記錄車輛配備的安全設施數量、配置時間等內容。

7.2建立停車場安全設施設備台賬,記錄配備的安全設施設備數量、位置等內容。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三

一、管理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車輛的停放秩序,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規範現有停車場使用及車輛停放,實現廠區車輛停放的統一管理,保障公司利益及車輛安全,保持公司內環境工作秩序的良好態勢,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管理責任

1、安保部:履行對公司停車場所有區域的監督管理責任

2、業務部、生產部、品控部、財務部、行政部、採購部:履行對各自部門停車場區域的管理責任

三、車位劃分

公司停車場共計127個車位,為契合各部門用車位需求,對公司停車場車位按部門實際情況進行分區域管理,具體劃分如下:

001-005號車位交給XX和XX員工使用;

006-051號車位由業務部使用;

052-090號車位由生產部使用;

091-106號車位由財務部使用

107-127號車位由品控、採購、安保、行政共同使用。

業務部停車區域,中間通道允許10輛車,單排停放。

公司領導及各部門負責人、副經理以上人員車輛統一停放至公司行政樓前停車區域。

四、車位分區管理

1、各部門根據部門實際情況合理調配車位,根據員工崗位、工作時間、家庭住址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並按照集體研究、民主決策、會議決定執行。部門按照公司要求統計車輛信息,將審核確認的信息報安保部統一製作車輛通行證。

2、各部門做好員工宣傳教育工作,務必告知員工各自部門所在車位號段,不得違規佔用其他部門停車位。

3、員工車輛進入公司停車場後,必須嚴格按照停車場相關規定執行,一旦發現有違規者,按公司規定處罰。

4、員工離職需將車輛通行證交回各自部門,由部門確認無誤後交安保部註銷。

5、各部門做好對各自車位責任區內的秩序、設施設備狀況的管理監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五、通行製作發放

1、各部門根據車位分區管理要求,將審核通過的員工車輛信息統計彙總上報至安保部。

2、安保部根據各部門上報的員工車牌信息統一製作公司停車牌並下發。

六、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1、入場車輛須出具車、證相符的有效通行證(放置於機動車擋風玻璃前),公司公務車輛、來訪車輛、參觀車輛除外;

2、入場車輛自覺保持停車場清潔衞生,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3、入場車輛應按規定路線依次行駛,注意行人,時速不得超過5km/h,並禁止鳴號;

4、場內停放車輛應按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不得壓線、佔位停放;

5、入場車輛必須遵守安全防火、防暴規定,嚴禁使用明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及航空違禁品等危險物品;

6、停放於場內的車輛,必須鎖好門窗和啟用防盜系統,凡現金、重要文件、其他貴重物品發生遺失,公司概不負責;

7、入場停放的車輛及其使用人應自覺主動維護場內的設施設備的完好,嚴禁私自佔用、挪用及破壞一切設施設備;

8、本場僅供車輛停車使用,禁止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9、發生突發情況時,場內車輛須遵守保安人員指揮停入制定位置或駛離停車場;

10、所有入場車輛應遵守以上規定,凡違規、拒不配合管理者,將依據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及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

停車管理制度(通用 篇四

停車場管理規定

為加強停車場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維護區內交通秩序,保證車輛、人員安全,根據交通部門的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一、停車場的交通秩序有專職人員負責;

二、各類車輛在停車場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停車場統一發放通行證,進入停車場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停車位,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停放停車場內的車輛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車時車主(司機)要鎖好門窗,否則後果自負。

3、禁止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

4、保持停車場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5、禁止在停車場內洗車、修車、試車、練車。

6、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停車場的道路、公共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7、停車場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停車位位置停放車輛。

8、車輛進入停車場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長時間發動機車工作,以免造成尾氣排污現象。

10、不得碾壓綠化土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路面和公共設施。

11、駕駛人員應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停車場停車位停放滿時,所有車輛不得駛入。

12、凡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壞的概不負責。

停車管理方案 篇五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住建廳、發改委、財政廳等7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強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陝建發〔20xx〕1267號)精神,進一步緩解城市停車矛盾,切實改善城市出行環境,現就20xx年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不斷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為出發點,以解決中心城區停車設施供需矛盾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引領、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總要求,盤活存量,擴大增量,合理配置停車資源,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引導交通需求,創新信息化應用,構建有序停車環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車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規劃引領,保障供給。依據漢中市中心城區整體規劃,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資源,科學編制完善停車場專項規劃,優化停車設施佈局,切實保障用地供給,解決停車亂、停車難等靜態交通問題。

(二)堅持突出重點,統籌推進。聚焦醫院、學校、商場、黨政機關、體育場館等停車矛盾突出的區域,強化周邊停車秩序管理,充分挖掘資源潛力,着力增加停車設施供應,分區域、分路段穩步實施,以點帶面,整體推進。

(三)堅持簡政放權,共建共享。按照轉變職能、主動服務的工作思路,堅持政府投資和社會資本參與雙輪驅動,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進一步簡化投資建設、運營管理手續,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停車產業化發展。

(四)堅持信息驅動,規範管理。加快智慧停車管理平台建設,融通停車資源數據信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發揮價格槓桿作用,合理制定停車收費標準,提升停車資源利用率、週轉率。完善停車設施建設、運行管理規章制度,健全長效監管機制,推動停車管理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和規範化。

三、主要任務

(一)修改完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

統籌考慮中心城區停車現狀及長遠供需關係,結合城市區位特徵、停車矛盾等因素,按照差別化供給和需求調控的基本原則,明確停車設施佈局、規模和建設時序,修改完善具有前瞻性和長期性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二)科學配建建築物停車設施

加強建設項目管控力度,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工程規劃等關口,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築按照國家標準配建相應的停車設施,對不按要求配建停車設施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核發不動產權證,確保新建停車設施不欠“新賬”。(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三)盤活現有停車資源,擴大停車設施供給

1.挖掘道路資源擴充停車泊位。在不影響通行能力的情況下,可在符合條件路段單側或雙側規範施劃路內停車泊位。對已施劃車位的。路段和新開通路段,可視具體情況增設車位。對較為寬敞、路面條件允許的廣場和道沿以上超過8米的人行道,在兼顧行人出行暢通的前提下增設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交警支隊、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漢台區政府、南鄭區政府、濱江新區管委會、興漢新區管委會)

2.利用閒置資源增設停車泊位。在未開發空地、拆遷徵收空地、邊角空地上新增停車泊位,面向社會停放車輛。充分發揮人防工程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在不影響國土防空及戰時保障情況下,利用部分地下人防工程新增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人防辦、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漢台區政府、南鄭區政府、濱江新區管委會、興漢新區管委會)

3.推進集約化停車設施建設。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引導醫院、商場、酒店等單位利用現有資源新建、改建、擴建停車設施,積極推進停車樓、機械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衞健委)

4.整治規劃停車位挪作他用現象。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嚴格排查整治建築物配建停車位挪作他用現象,對規劃停車場、地下人防工程改作商場、超市等行為要求限期整改,恢復原規劃用途,增加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人防辦、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

5.有效解決小區車位閒置問題。對中心城區部分小區配套車位只售不租、租價過高等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實行租售並舉,滿足小區業主停車需求。推動具備條件的小區配套停車設施面向社會開放,實行有償使用、錯時共享,充分釋放小區停車資源,緩解小區周邊停車難問題。(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

(四)實施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

充分利用價格調節機制,對我市中心城區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實行分區域、分時段、分路段管理模式,制定和調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合理調控出行停車需求,引導機動車輛向城市中心外圍停放,提高停車泊位週轉率、利用率。(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五)加大停車管理執法力度

健全停車執法聯動機制,綜合運用巡邏、執法車攝錄、監控抓拍等手段,嚴格查處機動車亂停亂靠、隨意侵佔人行道等違法行為,對佔用公共資源私設私劃車位的現象進行強力整治。加大對違規收取停車費的整治力度,規範停車經營秩序,實現停車管理執法全覆蓋。(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隊、市市場監管局、漢台區政府、南鄭區政府)

(六)優化城市交通出行環境

通過進一步增設公交線路、提高公交車發班頻次和優化公交、客運站點佈局等措施,有效擴大公共出行供給。提高共享單車管理水平,打造便民出行交通體系,引導市民綠色出行,進一步緩解交通壓力。對學校上、下學期間安排專人維護引導,減少接送車輛的通行干擾,改善學校周邊交通秩序。(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交警支隊、市教育局、漢台區政府、南鄭區政府)

(七)提升停車管理信息化水平

建立智慧停車管理系統,逐步將中心城區既有和新建的停車設施納入智慧停車平台實施統一管理,利用手機APP、微信小程序等現代信息手段,科學引導停車,減少尋位繞行時間,促進靜態交通高效運轉。(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智慧城市建設局、市交警支隊、漢台區政府、南鄭區政府)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制定規範減免、減税降費等優惠政策,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簡化停車設施審批手續,鼓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統籌做好停車設施項目建設財政資金安排和管理工作,加大財政資金支持保障力度,對公共停車設施及老舊小區改造中新增的停車設施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對單獨建設、超配建及結合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項目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全力推進城市停車產業化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城管局局長為副組長,漢台、南鄭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衞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人防辦、市智慧城市建設局、市交警支隊,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為成員單位的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和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統籌推進各項任務細化落實,及時總結工作經驗,不斷健全長效化停車管理機制。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相關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提升使命感和緊迫感,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任務分工,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應工作方案,緊盯任務目標,採取靈活有效措施確保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務。請各相關部門、單位將本部門、單位的工作方案及分管負責人、聯絡員信息(姓名、職務、聯繫方式)報送至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同時抄送市城管局。每月25日前將本月工作開展情況及相關印證資料(含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後的影像印證資料)加蓋公章報送至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彙總後向市委、市政府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堅持跟蹤問效。由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對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工作進行定期督查,對工作開展過程中動作遲緩、推諉敷衍、未按計劃完成任務的予以跟蹤督辦,推動工作有序開展。年底由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牽頭,市城管局配合,對各成員單位完成情況進行驗收,並向社會進行公開,確保年度任務圓滿完成。

(四)加大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刊、網站、微博、微信等平台,積極宣傳城市停車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及相關優惠政策,發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共同補齊停車設施短板。大力開展交通文明宣傳活動,進一步提倡綠色出行,培養市民文明停車意識,爭取廣大羣眾對停車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最終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為加強小區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對小區業主有固定車庫、使用小區內停車位的車輛和外來在小區停留的車輛進行停放管理。

2.職責

2.1項目經理部負責辦理停車位使用手續;

2.2保安主管負責車輛停放管理。

3.規定

3.1有固定車庫的車輛停放管理

3.1.1公司統一發放紅色通行證;

3.1.2進入小區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其車庫內;

3.1.3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2使用停車位車輛的停放管理

3.2.1採取使用固定車位方式,對停放車位上的車輛實行統一管理(保安人員24小時值班、巡視)。每個車位月使用費80元;

3.2.2各車主到所在項目經理部辦理車位使用手續,領取統一的綠色通行證,方可使用停車位;

3.2.3車輛進出小區和停車位時,保安人員認“證”對車,通行證與車牌號不符者,保安人員有權禁止該車輛停放;

3.2.4車主(司機)保管好通行證,如通行證丟失或損壞,車主(司機)要立即報告保安主管,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後果由車主(司機)自負。

3.3外來車輛的停放管理

3.3.1外來車輛進入小區前要進行登記,方可進入;

3.3.2外來車輛停放時必須接受保安人員引導,不得隨意停放;

3.3.38:00--16:00時,外來車輛在小區內停放二小時以上每次收取停車費3元;當日16:00--次日8:00時,外來車輛在小區內不允許停放。

3.4有通行證的車輛一律把通行證放在車內明顯處。

3.5小區內禁止2.5噸以上的貨車、大型客車以及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入內(搬家車、消防車、工程車等特殊情況除外)。

3.6禁止出租車入內,遇有乘載老、弱、病、殘以及攜帶過重物品的,視情況可以放行,但10分鐘內必須離開。

3.7進入小區內的車輛不得鳴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員指揮,按規定車位和地點停放,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又經勸阻不聽者,將按市交通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3.8進出小區時應保持謹慎,避免碰撞其他車輛,否則除負責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做出禁止使用停車位的處理。

3.9停放小區內的車輛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車時車主(司機)要鎖好門窗,否則後果自負。

3.10車位使用者應保持車位清潔,無油漬。

3.11根據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定,保安人員通過值班和巡邏,避免停放在小區內的車輛受損壞,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責任。

停車場停車管理制度 篇七

停車場管理制度

停車場、車庫,如果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車輛管好。健全的管理制度應該包括:門衞管理制度、車輛保管規定等。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住宅區(大廈)、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住宅區(大廈)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佈署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並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繫,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户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管理處主任彙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一)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庫)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3.按規定着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並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小區交通、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庫)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庫)、值班室,崗亭和洗車台的清潔工作。(分別按小區清潔工作手冊中《停車場清潔》、《值班室、崗亭的清潔》進行清潔)

(二)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範,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嘻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業範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説髒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

9.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或房管員)批准。

三、門衞管理制度

這裏的門衞包括停車場庫的門衞和物業區域大門門衞。某些區域,既需保持相對寧靜,又需保證行人的安全和環境的整潔,為此,必須控制進入物業區域的車輛,這便是大門門衞的一部分職責。除救護車、消防車、清潔車、小區各業網點送貨車等特許車輛外,其他車進入物業區域時,都應限制性規定,經過門衞允許後方能駛入。大門門衞要堅持驗證制度,對外來車輛要嚴格檢查,驗證放行;對從物業區域內外出的車輛也要嚴格檢查,驗證放行。對可疑車輛要多觀察,對車主要細詢問,一旦發現問題,大門門衞要拒絕車輛外出,並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停車場庫門衞一般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並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衞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停車場庫門衞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閒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min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瞭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並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業主(住户)的車輛管理,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房管員監督、檢查,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大廈)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大廈)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大廈)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大廈)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大廈)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責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明顯位置。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並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置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大廈)。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台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六、摩托車、自行車保管規定

住宅區(大廈)摩托車實行統一保管。摩托車、自行車的保管分月保與臨保兩種方式,兩者的管理規定有所不同。

1.摩托車、自行車月保的管理:

a.需辦理月保的車主先到停車場收費處辦理登記,繳納月保費用(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文件規定),領取月保號牌;

b.月保車輛憑號牌停放,月保號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車輛使用,用户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手續;

c.月保車輛需每月按時繳納月保費用(可預繳多月),過期按臨保車輛處理;

d.月保車輛進場需按指定的月保區域停放,並將號牌掛放在所保車輛上,以便車管員核對。

2.摩托車、自行車臨保的管理:

a.臨保車輛進場需按車管員指示到臨時停放點停放;

b.車管員發放臨保號牌,並做好車輛登記工作,臨保號牌分為兩個相同的號碼牌,一個掛在臨保車輛上,另一個給車主隨身攜帶,作為取車憑證;

c.車輛停放後,車主需到收費處繳納臨保費用;

d.臨保車輛離場時,車主需交回號牌,車管員核對無誤後放行。

3.禁止車主在停車場內洗車、修理摩托車,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4.已繳納保管費並有原始收費憑證和保管卡的單車,如有遺失,由保管單位負責賠償。

5.需要保管的摩托車必須購買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由車主及時報案,保管部門出具證明,協助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

6.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車,長期存放沒人使用,且未繳保管費達3個月者,由車管班清出保管站,不再負保管責任。

七、停車卡的辦理和使用規定

1.停車卡的辦理

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用户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後,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用户,並收取電子出入卡押金。

2.停車卡的使用

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用户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保管費逾期不繳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若用户遺失停車卡和電子出入卡,應及時告知車管員,並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用户不再租用車位時,將停車卡、電子出入卡交回車場,由車場退回電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車卡、電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減少被盜的機會,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

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要根據各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一般來講,經濟較發達地區,收費標準較高,反之收費標準低些。以廣州市為例,目前室內停車場收費標準仍沒有具體明確的規定,一般只規定最高限額或制定指導價,具體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政府規定的指導價,並參考周圍室內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來確定,同時可以在市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限度內臨時調整保管費。

八、值班室(崗亭)管理規定

1.值班室(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主要為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營業執照,保管員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內設一套完好的單人辦公桌椅作記錄使用,不準放長椅和牀,不準閒雜人員進入,崗亭外不準擺放凳椅。

3.在值班室外適當位置(室內也可)配置一塊800mm×600mm的白寫字板出通知用,停車場、摩托車、單車棚(庫)固定值班室,根據車輛停放數量製作一個懸掛準停證、停車牌等用的標牌框。

4.值班室(崗亭)內不準存放雜物,隨時保持室內外清潔。

5.值班室(崗亭)“值班記錄”、“車輛出入登記表”及“車輛保管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應擺放整齊。

6.值班室(崗亭)不準作其他使用。

九、對講機使用管理規定

1.僅值班員和車輛巡邏管理員每人配一部對講機,另配一個備用充電池和一個充電器。

2.對講機在更換充電池時,必須先關掉電源和主機上的開關,保護和延長機身使用壽命。

3.電池不準經常更換,必須按規定時間(8~10h)輪換使用。

4.不準用對講機談論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5.認真做好對講機交接工作,以防出問題時互相推卸責任。

6.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負責”的原則。

十、車輛管理員儀容儀表規定

1.着裝規定

①統一按當地機動車保管場保管員的着裝規定着裝,要求舉止文明、大方、端莊,精神抖擻。

②制服統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員工證,服裝整齊、乾淨、筆挺。

③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制服外不得顯露有個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

2.形象規定

①經常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整潔。

②不準留長髮、蓄鬍子、留長指甲,蓄髮不得露於帽檐外,帽沿下發長不得超過1.5cm,鬍鬚要天天刮,不留長鬢角,鬢髮長不超過耳屏,指甲不得超過1mm,鼻毛不得長出鼻孔。

③精神振作,姿態良好,抬頭挺胸,不得彎腰駝背,不得東倒西歪,前傾後靠,不得伸懶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袋,不準邊執勤邊吸煙、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鬆、坐如鐘、動如風。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聽收錄機、看書報。

⑤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⑥不挖耳、摳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腳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務”,對待車主、業主(住户)友善、熱誠,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文明禮貌服務用語。

⑧上崗前,必須對照整容鏡整容,檢查衣、帽、領帶、鞋帶及裝備是否穿戴整齊、規範,班組長、分隊長、房管員在場應檢查或予以糾正。

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1、制定完善的停車場管理制度,並遵照執行。

2、定期檢查停車場配置足夠的消防栓等滅火器械,並可通過防火捲簾將整個車場分割成若干個防火區域;車管員對易燃易爆物品、煙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項嚴格把關,提高警惕性,杜絕隱患。

3、私家車位設立明顯識別標示,車管員不讓其他車輛擠佔私家車位;對於一些禁止停車的場所,設置顯著的禁停標誌,對違禁的車輛實施處罰。

4、對於臨時泊車卡、月保卡與私家車位卡採用不同顏色印製,便於識別管理,在車卡背面註明有關事項如:不賠償損失、車輛應自辦保險等,儘量避免事後糾紛。

5、車場配置顯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標誌、禁鳴標識、限速標誌、車場管理須知、收費標準等。

6、車管員對每輛進入車場車輛作適當檢查,注意車輛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跡象做好現場記錄由車主簽字確認,在此減少不必要的糾紛;主動禮貌提醒車主不要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同時阻止閒雜人員進入車場。

7、停車場將安排專職車管員對停車場實施巡查管理,並引導車輛停放,提供問詢服務。

8、對車場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實施人車分流,確保區內人員進出及活動的安全;對於易產生交通瓶頸、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時進行有效疏導。

9、在停車管理員手中將備一份月保車主基本檔案,以便車輛發生危險情況或緊急疏散時使用;車管員巡查中若發現停放車輛有異常情況(自燃等)要立刻採取措施實施補救,若車輛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要儘快處理,以不妨礙車輛通行為準則,並好事件報告。

10、對於長期亂停亂放、耍賴不交車輛保管費的車輛,物業部要通知服務處按規定給予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