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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品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5.37K

危險品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一

目的:制定危險品和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標準操作程序,確保用藥安全

範圍:藥庫等

責任人藥庫及各部門負責人

程序:

1、購買、儲存、使用危險品和易製毒化學品,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和相關行政法規的規定。屬於藥品和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

2、危險品和易製毒化學品由藥庫統一採購,藥庫應向有資質的經營企業採購,並建立台帳,台帳和證明材料複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嚴禁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製毒化學品交易。

3、危險品應設立專庫存放與管理,環境、設施符合消防及安全要求。

4、危險品庫應由專人負責,清潔衞生,温濕度控制,安全、昆蟲、鼠類的`控制按有關條例實施。

5、危險品庫管理人員必須瞭解危險品的理化性質及意外情況的處理辦法,並按危險品的理化性質將其分類存放,做到物品隔離、隔開或分離儲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及滅火方法。

6、危險品庫必須有一定的通風設施及消防設備。定時開啟排氣扇,保持通風、隔熱、防潮。嚴禁煙火,定時檢查消防設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危險品中轉庫門前必須有醒目的危險品'標誌。

8、各使用科室必須專櫃加鎖、專人負責保管易製毒化學品,並建立使用台賬,對每一批易製毒化學品的領用數量、使用數量、結存數量、日期、使用人、保管人等如實登記,定期盤存,做到帳物相符。台帳保存2年備查。

9、發現易製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各使用科室應當立即向保衞科(晚上向總值班報告)報告,保衞科再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並同時報告當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衞生主管部門並協同查處。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二

1、總則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對項目部危險品的安全管理,避免危險品事故發生,確保危險品搬運、使用、儲存安全,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1)本規定所指的危險品是本項目部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等。以下統稱為危險品。

2)本規定適用於本項目部氧氣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等危險品的搬運、儲存、使用的安全管理。

3、管理職責

1)物資部負責對氧氣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的儲存保管。對搬運、儲存的。安全負責。

2)試驗室、電焊作業班按規定領取相應物品,對使用安全負責。

3)安全質量部對危險品搬運、儲存、使用的安全進行全面監督管理。

4、管理規定

1)氧氣瓶、乙炔瓶管理規定

(1)氧氣瓶、乙炔瓶搬運時要輕拿輕放,不得相互碰撞和摩擦,嚴禁拋擲或劇烈滾動,不得戴有油污的手套進行搬運;

(2)不得同車運送兩種氣瓶;

(3)使用中嚴格遵守規章制度,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非專業人員操作氧氣瓶、乙炔瓶;

(4)使用氧氣瓶、乙炔瓶時,兩瓶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米,與明火間距不得小於10米;

(5)使用中必須配備氧氣瓶帽、防振圈、壓力錶、回火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

(6)室外使用氣瓶必須做好防曬、防雨、防潮,嚴禁在太陽下暴曬,冬天使用氣瓶凍結時,嚴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屬敲打。

2)酒精、柴油管理規定

(1)作業場所應設置“禁止煙火”的警示標誌;

(2)使用酒精、柴油時,應檢查周圍環境,避免作業環境存有易燃易爆物品;

(3)使用酒精、柴油時,應做好周圍環境保護措施,不得將酒精、柴油灑落地面或濺到周圍設備、設施、牆壁上;

(4)用過的空油桶、空瓶、廢油抹布等,應放到項目部指定危險廢物儲存點,不得隨意丟棄污染環境;

3)危險品儲存規定

(1)危險品儲存要用專門的倉庫,配備消防設施或滅火器,設置防火防爆、嚴禁吸煙等警示性標識;

(2)倉庫應設在通風、防潮、陰涼的地方,不得在陽光下直射;

(3)各種氣瓶、油品、酒精要密封完好、分類儲存,不得混放,不得放倒或傾斜;

(4)危險品倉庫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擺放距離要符合安全標準距離,不得超量存放;

(5)危險品要有專人保管,分類登記上賬;出入庫要嚴格按照倉庫物品管理制度進行登記、簽收;

(6)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倉庫,嚴禁穿帶鐵釘的鞋進入,避免摩擦產生火花;

(7)庫區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8)經常對危險品倉庫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檢查與考核

1)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對本規定執行情況作定期檢查與考核。

2)依據項目部安全生產獎罰條例的有關條款,對考核結果進行獎罰,並與年終考核相掛鈎。

6、附則

1)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2)本規定由安全質量部負責解釋。

危險品管理制度 篇三

1、財務室是單位的安全重點部位,財務人員應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務管理制度,各類帳目都必須做到帳冊齊全、手續完備,安全保衞責任落實。

2、現金管理必須專人負責,財務室存放現金必須執行銀行方面的統一規定,超規定存放現金要報經院領導批准,同時落實防護措施。否則發生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3、財務室門窗、牆壁要堅固、防盜,報警設施經常檢查,確保有效,使用經公安、技監部門檢測合格的保險櫃,保險櫃不得存放過夜現金,保險櫃應及時關鎖,鑰匙由專人隨身攜帶和管理,不準放在辦公桌內或轉交他人。

4、財務人員應按現金管理制度使用現金,去銀行取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由專人護送,不得單身去銀行取款。

5、財務室內注意來往人員,非本院財務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財務室。

6、對藥品實行科學、規範的管理,保證藥品儲存質量。

7、藥品與倉庫之間地面、牆、頂應有相應的距離或隔離措施。藥品與牆、屋頂(房樑)間距不小於30cm;藥品與地而的間距不小於10cm。

8、藥品應按貯藏要求,將藥品分別存放於常温庫,陰涼庫,冷櫃。對有温度要求的藥品,應設定相應的庫房温濕度條件,保證藥品的。儲存質量。各庫温濕度要求:冷櫃温度為2—10℃;陰涼庫温度不超過20℃;常温庫温度為10—30℃:各庫房相對濕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

9、庫存藥品應按藥品批號及效期遠近依序存放不同批號藥品不得混放。

10、根據季節、氣候變化,做好温濕度調控工作,堅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觀測並記錄《温濕度記錄表》,並根據具體情況和藥品的性質及時調節温濕度,確保藥品儲存質量。

11、藥品存放實行色標管理。待驗品、退貨約品區一一黃色;合格品區、待發藥品區一一綠色;不合格品區一一紅色。

12、藥品實行分區、分類管理,特殊藥品按規定存放。

13、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性藥品,要注意安全,單獨存放。

14、保管人員必須熟悉所貯危險品的性質,在貯存中採取適當措施,單獨貯存,不得與其他藥品混合貯存,預防事故發生。

15、搬運危險品要避免碰撞、衝擊,並注意輕拿輕放,防止摩擦、傾倒。

16、危險品庫內嚴禁煙火和引火物質、禁止明火照明、安裝火爐和吸煙;氧氣瓶閥門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氧氣瓶嘴嚴禁沾污任何油脂。

17、加強入庫驗收和定期檢查制度,對性質不穩定、易分解、變質、易燃、易爆的危險性藥品,應定期進行測温、檢驗。

18、氧氣瓶在高温狀態下不得運輸,不得受日光爆曬。

19、應保持室內通風,專用消防設備應保持良好狀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根據《關於中國小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1、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化學實驗室管理,化學實驗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櫃進行保管。

2、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管理,保管員應忠於職責,認真細緻,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生。

3、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於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4、危險化學品的採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入庫,管理和使用前後都必須有準確詳細的記錄,使用後剩餘部分應及時歸還。做到帳物相符。

5、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6、危險化學品的範圍見國家化學藥品及化學試劑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