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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教育案例分析 教師教育案例【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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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教育案例分析 教師教育案例【精品多篇】

教師教育案例分析 教師教育案例 篇一

學校:高壩中心國小 姓名:宴 冰

性別:男 年齡:十二歲 班級:五年級一班學生

二、問題及行為表現

1、學習缺乏主動性。經常不能完成作業,但不刻苦,缺乏毅力,沒有鑽研精神。

2、性格倔強、固執。與人相處辦事,不計後果,缺乏自制力,責任感淡薄。

3、處事情緒化,易衝動。遇事不冷靜,有逆反心理,虛榮心較強。

4、有依賴和惰性心理,有時愛拿家中的錢物。

5、主要原因是由於父親常年外出打工,母親文化水平低,僅上二年級,對兒子疏於管教。

三、調查訪談結果

通過調查、家訪和對其本人的訪談,我瞭解到他在家裏是獨生子,父親常年外出打工。其母親是一個文化素質較低,只上了國小二年級,對兒子的管教疏鬆,也不知如何管教,隨着兒子的漸漸長大,一些壞習慣也越來越多,其母親也感覺對兒子無所適從,也有願與老師溝通。由於家庭監督基本處於空白狀態,就養成了他的惰性,學習缺乏自覺性,老師布臵的作業能拖則拖,多一點也不想做。由於根基打得不牢,使學習成績不斷滑落。粗心馬虎,做了錯事,不接受批評,不讓人家説,表現出較強的虛榮心和反抗心理。

四、個案分析

針對張某同學的個性心理特點,經調查瞭解,我認為他的個性問題來源於家庭環境的影響和學校教育的影響兩個方面:

1、鑑於他從小嬌生慣養,被捧為掌上明珠,凡事隨心所欲,被家庭主要成員所溺愛,過於放縱,使他過着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缺乏自理自立能力,養成了依賴別人和惰性心理。

2、在班級裏,由於知識掌握不牢。就極易產生了自卑心理。認為反正也就這樣了,甘拜下風,自暴自棄,致使成績下降,加之部分學科的老師對他採取訓斥等過激的態度等,使他開形成了逆反的心理現象。

五、採取的方法和實施過程

1.根據宴冰的實際情況,我認為他的本質是好的,如果與家長配合共同對他進行耐心細緻的教育和幫助,他是會有改變的。於是我多次家訪,與其母親進行溝通,温和的態度,耐心地説服,使她認識到,教師的所作所為都是為她的兒子着想,孩子如果現在管不好,將來後患無窮。真心相勸,其母親也理解了老師的一番苦心,主動與老師交流,家長和教師之間的關係得到了改善。在多次交流中,我把自己的想法以及對孩子的教育方法對她進

行了傳授,並讓他的媽媽一定要改變對孩子的教育態度,與老師更好的配合,嚴格管教孩子。爭取到了家長的配合,這是一次好的開端。

2.他經常犯錯誤,出問題的方面,我則耐心指導,認真幫助他分析錯誤原因,讓他自己找出錯誤所在。保護其自尊心,同時沒有放鬆對他的教育,用愛心去關懷愛護,用愛心去嚴格要求,使他真正理解教師對他的關愛,有利於形成他良好的行為規範。

3.針對宴冰惰性強的缺點,激發他熱愛生活,熱愛勞動的熱情,值日生工作他認真做,就給予鼓勵;主動幫助教師拿教具等則給予肯定,經與家長溝通得知,他在家中能幫助父母幹力所能及的家務,我則耐心幫助他建立起熱愛生活的信心。

六、教育效果

經過近兩個月的瞭解及教育,宴冰有了一定的進步,正如人的性格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變的一樣,它具有穩定的特點,要徹底改變是要經過長時間的努力。現在,宴冰學習目的有了明確的認識,能堅持上滿上好各門課程,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門功課,成績逐步提高。他對生活也滿懷信心,情緒較穩定,衝動事件逐漸減少,對勞動有了初步認識,值日主動、熱心肯幹,犯了錯誤能認識到錯誤在哪兒。任性、固執得以緩解,辦事能有目的性,逆反心理在減弱,他現在仍缺乏刻苦學習的精神,對較難的問題易放棄,缺乏堅強的毅力,抗挫折能力較弱,對於他今後的教育仍是長期的,我希望他會成為堅強、有知識的身心健康的人才。

教師教育案例分析 教師教育案例 篇二

【案情】小張與小陳是某校的學生。20xx年 11月 17日下午,學校的體育老師同時給兩個班級的學生上體育鍛煉課,安排學生進行地滾球練習。在練習過程中,小張與被小陳發生相撞。招致小張眼、臉部受傷。該傷致左眼眶底骨折、左眼下直肌嵌頓,構成輕傷;小張外傷後能複視,但損傷己達10級傷殘程度。

小張稱:自己按照學校體育老師的要求上體育鍛煉課進行地滾球練習時,與小陳發生相撞,導致受傷,且傷害程度達10級傷殘,認為是學校安排課程不合理,管理措施不嚴謹,小陳練習動作不準確所導致,故小陳應對他的受傷負責。學校辯稱:學校教師系按綱施教,該教學大綱已經教育局審核批准,而事故發生在瞬間,難以預料,認為自己沒有過錯之處,且對原告無監護之責,故不同意賠償。小陳辯稱:他是按照體育老師的佈置要求進行地滾球練習,並非有意衝撞小張,對事故的發生無過錯之處,故不同意賠償;但鑑於實際情況,願給予原告經濟補償人民幣2o00元。

【評析】 本案涉及的主要問題也就是:學校的責任問題和事故的性質問題。

1.學校的責任問題

學校與在校學生之間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是處理本案的一個重要問題,由此可以確定學校對學生在校期間遭受傷害所應當承擔的責任。學校與學生之間雖無有關保護學生人身安全之書面協議,但從學校接受的對象多是未成年人、身心尚不完全成熟來看,以社會一般觀念考察,學校也應盡到一般善良人應注意之義務,不能以其無事先約定而可以免除過錯責任。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在“學校保護”一章中明確規定“學校„„應當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該法將防止人身安全事故作為學校之責任,因而學校對於在校的未成年學生具有保護、照顧、管理的職責是毫無疑義的。但是,學校對學生應盡到保護、照顧、管理之責,並不意味着學校成為學生的監護人。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未成年人監護人只能是父母等親屬,學校不在其列。監護權是一種身份權,學校不具有法定的監護人身份,不能成為法定的甚至是“推定的”監護人。一同時’,學生進入學校學習、生活的期間,也不意味着其法定代理人的法定監護責任轉移給學校,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

見》第十條的規定,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照顧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二是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其進行民事活動;三是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活動。因此很顯然,在通常情況下,學校不可能承擔起所有的監護職責,監護權也不可能全部自動地轉移給學校。。學校承擔的職責是獨立的責任。”委託監護應有協議存在,家長送子女進校接受教育並不構成委託監護協議。因此,學校對學生不能承擔監護的責任。

2.事故的性質與民事責任的承擔問題

從本案來看,根據查明的事實,小張之傷害是在上體育鍛煉課期間,按照老師的佈置要求進行運動練習過程中與其他學生髮生了相撞事故所致。就小張而言,學生依老師的要求進行體育鍛煉,不存在過錯的情況;反過來,就小陳而言也是同理。因為他們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主觀的認識對事物發展過程中的判斷能力本身就不健全,因此在體育運動過程中,要求他們完全預知授課內容有無危險,並根據老師要求進行而沒有偏差,顯然是不合理的,即使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也不能保證其每次運動都不發生事故,我們又怎能苛求學生呢?那麼老師有無過錯呢?應該講也是沒有的,因為該老師的授課,是按照教育局審核批准的教學大綱而進行,並無偏差或越軌之舉;與此同時,整個事故是在片刻瞬間發生的,故要求老師及時採取措施,保證避免等也是不切實際的要求。所以此事故的發生屬意外事件,三方均沒有過錯。判斷學校有無過錯時,我們要避免不從個案的具體情況分析,而是認為學生只要在學校發生了事故,學校就應承擔過錯責任。此種認識與實踐,是與過錯責任原則相悖的。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二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本案既是意外事件,當事人都無過錯在此情況下適用公平原則,不但是合理的,而且也是必要的。

教師教育案例分析 教師教育案例 篇三

某年某月某日,某電化廠液氯工段發生液氯鋼瓶爆炸,使該工段414平方米廠房全部摧毀,相鄰的冷凍廠廠房部分倒塌,兩個廠房內設備、管線全部損毀。並造成附近辦公樓及廠區周圍280餘間民房不同程度的損壞。液氯工段當班的8名工人當場死亡。更為嚴重的是,由於電化廠設在市區,與周圍居民區距離較近。爆炸後擴散的10.2 t氯氣波及7. 53平方千米,事故共導致779人氯氣中毒,59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達63萬元。

事故調查確認:

(1)最初爆炸的1只液氯鋼瓶是由某藥物化工廠(簡稱“藥化廠”,該廠液化石蠟工段以液化石蠟和液氯為原料生產氯化石蠟)送到電化廠來充裝液氯的。由於藥化廠在生產設備與液氯鋼瓶連接管路上沒有安裝逆止閥、緩衝罐或其他防倒灌裝置,致使氯化石蠟倒灌人液氯鋼瓶中。

(2)電化廠液氯工段工人違章操作,在充裝液氯前沒有對欲充裝的鋼瓶檢查和清理,就進行液氯充裝。充裝時,鋼瓶內的氯化石蠟和液氯發生化學反應,温度、壓力升高,致使鋼瓶發生粉碎性爆炸,並導致一連串鋼瓶爆炸。

一、單項選擇題

1.下列選項中,_不屬於特種設備。

a.電梯b.氣瓶c.衝牀d.大型遊樂設施

2.氣瓶充裝後應有專人逐只進行安全檢查。在下列檢查內容中,敍述錯誤的選項 是_。

a.瓶閥及其與瓶口連接的密封是否良好b.充裝量是否在規定範圍內

c.瓶體温度是否有異常升高跡象d.瓶體是否清潔

二、多項選擇題

3.下列選項中,屬於氣瓶安全附件的是_。

a.色環b.爆破片c.瓶帽d.減壓閥

4.氣瓶在充裝前必須進行檢查。在檢查中,發現_等情況時,禁止充裝。

a.瓶內混有可能與所裝氣體產生化學反應的物質

b.氣瓶外皮有污垢

c.易燃液化氣體中的氧含量達到或者超過規定值

d.氣瓶存在嚴重缺陷

三、簡答題

5.對氣瓶充裝單位有哪些基本要求?

6.為什麼氣瓶除了應當符合壓力容器的一般安全要求外,還需要有一些專門的安全規定和要求?

事故案例分析28

某年春,某鄉鎮化工廠為降低成本,將金屬鈉儲存在塑料袋裏,口紮緊,外套麻袋。結果袋中的鈉發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燒燬庫房一座,金屬鈉21噸。

一、單項選擇題

1.以下物質中,不會發生自燃的是_。

a.稻草b.硝化纖維c.棉籽餅d.鐵砂

2.以下選項中,不會發生爆炸的粉塵是_。

a.可可粉b.鉛粉c.魚粉d.鎂粉

二、多項選擇題

3.以下物質中,屬於遇濕易燃物質的有_。

a.金屬鉛b.金屬鉀c.碳化鈣d.氧化鐵

4.在本次事故中,該單位違反了_等法律、法規。

a.《安全生產法》b.《職業病防治法》

c.《勞動法》d.《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三、簡答題

5.簡述為什麼袋中的鈉會發生爆炸,正確存放鈉的方法是什麼?

6.簡述露天堆放的煤堆為什麼會發生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