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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01W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新版多篇】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2017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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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垃圾分類工作有關法規政策,圍繞建設生態宜居、幸福××目標,大力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運和處置,建立生活垃圾綜合管理體系,推動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積極發揮黨政機關示範引領作用,促進城市精神文明與生態環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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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協調管理,統籌規劃。依據相關法規政策,強化示範引領,採取綜合協調、分工協作的運行機制,系統考慮分類投放、收運、處置各環節之間的銜接,配置完善的收運設施設備。

(二)科學易行,示範推進。結合分類收運和處置方式,按照先粗後細、先易後難的原則,制定科學分類方法,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運、處置示範區,以點帶面,推進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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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進黨政機關垃圾分類工作,積極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以“源頭分類、統一投放、集中回收”為原則,建立垃圾分類收運體系,配套相關設施設備,20×年3月底前實現全區黨政機關

垃圾強制分類,逐步建立長效監督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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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各機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及所屬社區作為垃圾分類工作重點實施區域。××大廈、下關大廈辦公區作為示範區推進,並全面推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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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準備階段(20×年年22月月1155日前)

11、召開工作部署會。組織召開區機關部門及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和聯絡員會議,對黨政機關垃圾分類工作進行宣傳發動,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佈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置工作。並動員廣大機關幹部職工積極參加垃圾分類活動。

22、開展宣傳活動。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短信平台、微信羣、qq羣、宣傳欄等載體宣傳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處理等模式和方法,並製作、編印、張貼和懸掛垃圾分類工作宣傳畫、展板、橫幅、標語,營造濃厚宣傳氛圍。

(二)全面實施階段(20×年年33月月131日前)

11、配置垃圾分類容器。機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及屬社區單位在各辦公室統一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兩種垃圾容器;每個樓層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各一個。集中辦公區和獨立辦公單位大樓配置有害垃圾、紙類可回收物、塑料玻璃金屬類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類垃圾容器至少一處,並在大廳、電(樓)梯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設置垃圾分類投放點示意圖。

22、設置臨時存放空間。各單位根據垃圾種類和數量設置有

害垃圾和可回收物臨時存放倉庫,並在醒目位置分類標識,清晰可辨認。

33、分類投放分揀處置。機關幹部職工按垃圾分類要求,將辦公室產生的垃圾,自覺地投放到各樓層或大樓垃圾容器內。物業保潔人員定期對投放的垃圾進行二次分揀歸類,並送至臨時存放倉庫。

44、定時定點收運處理。各集中辦公區和獨立辦公單位設立合理方便的垃圾收運點,並及時告知所負責的垃圾收運企業,由服務企業按照“一個單位一張收運服務表”的方式運輸處理。收運點需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類垃圾容器。

55、餐廚垃圾處理。日就餐人數200人以上有獨立食堂的黨政機關單位,均安裝餐廚垃圾生化處理設備。200人以下機關單位將餐廚垃圾交由所負責的廚餘垃圾收運企業回收處理,做到“日產日清”。

(三)檢查驗收階段(20×年年66月底前)

做好檢查驗收準備,迎接市對區黨政機關垃圾分類工作驗收檢查,改進提高,完善制度,制定考核辦法和獎懲措施,推動垃圾分類工作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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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是指日常生活工作垃圾,分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餐廚垃圾四類。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須強制分類,不得混入其他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生活垃圾中對人體健康或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潛在危害的物質,具有易燃性、腐蝕性、爆炸性以及傳染性等特點,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11、主要品種: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墨盒,廢水銀計(温度計、血壓計等),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等,過期藥品、廢化粧品以及電子產品等。

22、投放收運: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則,設立專門場所或容器,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投放、收集、暫存,並在醒目位置設置有害垃圾標誌,交由具備資質的機構進行收運處置,根據有害垃圾的品種和產生數量,合理約定收運頻率。

(二)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適宜回收和資源利用的垃圾。

11、廢棄電子電器產品

主要品種:包括廢棄計算機、打印機、複印機、傳真機、掃描儀、投影儀、電視機、空調機等。

投放收放:嚴格廢棄電子電器產品類資產管理,建立台賬制度,記錄電器電子類資產數量、去向。電器電子類產品超過規定使用年限或經專業技術部門鑑定無法修復的,履行資產處置程序後,交由具備資質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進行環保回收處理。

22、其他可回收物

主要品種:包括公開發行的廢舊報刊書籍,廢塑料、廢包裝

物、廢舊紡織物,廢金屬、廢玻璃等。

投放收運:根據可回收物的種類和產生量,設置專門容器和臨時存儲倉庫,實現單獨分類、定點投放,並由專人分揀打包,做到標識明晰。並及時與專業回收運輸企業溝通協調,確定具體回收運輸線路和時間。涉密的廢舊文件資料,按照保密規定和要求進行收運處置。

(三)其他垃圾

主要品種:包括衞生紙、餐巾紙、煙頭、果皮果殼等不可回收垃圾。

投放收運:在辦公室和公共區域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類桶(簍),引導幹部職工養成主動分類、自覺投放的良好習慣。

(四)餐廚垃圾

1、主要品種:機關食堂產生的有機易腐垃圾,包括廢棄和剩餘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葉渣、廢棄食用油等。

2、投放收運:設置專門的密閉容器單獨存放,明確專人清理,避免混入廢餐具、塑料、飲料瓶罐、廢紙等不利於後續處理的雜物。建立台賬制度,記錄餐廚垃圾數量和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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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推進垃圾分類收運處置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工作落實。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垃圾分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強檢查指導,確保取得實效。

(二)廣泛宣傳引導。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形式多樣的宣傳手

段,加強對垃圾分類工作的宣傳培訓,教育引導機關幹部職工從源頭實現垃圾減量,養成主動分類、自覺投放的行為習慣。同時落實物業保潔人員責任,每日對各樓層可回收垃圾進行二次分揀處置。鼓勵各單位採取定時定點積分兑換工作或生活用品的做法。

(三)強化督查考核。適時對各單位垃圾分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現場督促檢查,同時各單位自覺接受城管部門的督查指導。適時召開工作推進會,及時分析,定期通報垃圾分類工作進展情況。加大檢查督導和考核力度,並對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四)

建立長效機制。以垃圾分類工作為契機,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管理體系,推進生活垃圾全程監督管理,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促進垃圾分類常態化。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2017 篇二

隨着經濟社會發展和物質消費水平大幅提高,我國生活垃圾產生量迅速增長,環境隱患日益突出,已經成為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制約因素。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可以有效改善城鄉環境,促進資源回收利用,加快“兩型社會”建設,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生態文明建設水平。為切實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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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類制度覆蓋範圍,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推進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不斷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務,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

(二)基本原則。

政府推動,全民參與。落實城市人民政府主體責任,強化公共機構和企業示範帶頭作用,引導居民逐步養成主動分類的習慣,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

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綜合考慮各地氣候特徵、發展水平、生活習慣、垃圾成分等方面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實施路徑,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

完善機制,創新發展。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加強技術創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類效率。

協同推進,有效銜接。加強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資源化利用和終端處置等環節的銜接,形成統一完整、能力適應、協同高效的全過程運行系統。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在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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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區域。2020年底前,在以下重點城市的城區範圍內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1.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

2.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確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鄲市、江蘇省蘇州市、安徽省銅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東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廣元市、四川省德陽市、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陝西省咸陽市。

3.鼓勵各省(區)結合實際,選擇本地區具備條件的城市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各地新城新區應率先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二)主體範圍。上述區域內的以下主體,負責對其產生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

1.公共機構。包括黨政機關,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

2.相關企業。包括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

(三)強制分類要求。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要結合本地實際,於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辦法,細化垃圾分類類別、品種、投放、收運、處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須將有害垃圾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一,同時參照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再選擇確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強制分類的類別。未納入分類的垃圾按現行辦法處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種。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温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2)投放暫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則,設立專門場所或容器,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投放、收集、暫存,並在醒目位置設置有害垃圾標誌。對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39號)的品種,應按要求設置臨時貯存場所。

(3)收運處置。根據有害垃圾的品種和產生數量,合理確定或約定收運頻率。危險廢物運輸、處置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鼓勵骨幹環保企業全過程統籌實施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尚無終端處置設施的城市,應儘快建設完善。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種。包括:相關單位食堂、賓館、飯店等產生的餐廚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

(2)投放暫存。設置專門容器單獨投放,除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可設置敞開式容器外,其他場所原則上應採用密閉容器存放。餐廚垃圾可由專人清理,避免混入廢餐具、塑料、飲料瓶罐、廢紙等不利於後續處理的雜質,並做到“日產日清”。按規定建立台賬制度(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除外),記錄易腐垃圾的種類、數量、去向等。

(3)收運處置。易腐垃圾應採用密閉專用車輛運送至專業單位處理,運輸過程中應加強對泄露、遺撒和臭氣的控制。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餐廚垃圾運輸、處理的監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種。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塑鋁複合包裝等。

(2)投放暫存。根據可回收物的產生數量,設置容器或臨時存儲空間,實現單獨分類、定點投放,必要時可設專人分揀打包。

(3)收運處置。可回收物產生主體可自行運送,也可聯繫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上門收集,進行資源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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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民政府可結合實際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指南,引導居民自覺、科學地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前述對有關單位和企業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應選擇不同類型的社區開展居民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示範試點,並根據試點情況完善地方性法規,逐步擴大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實施範圍。本方案發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規、對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提出強制要求的,從其規定。

(一)單獨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區應通過設立宣傳欄、垃圾分類督導員等方式,引導居民單獨投放有害垃圾。針對家庭源有害垃圾數量少、投放頻次低等特點,可在社區設立固定回收點或設置專門容器分類收集、獨立儲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時投放,社區居委會、物業公司等負責管理,並委託專業單位定時集中收運。

(二)分類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採取靈活多樣、簡便易行的分類方法。引導居民將“濕垃圾”(濾出水分後的廚餘垃圾)與“幹垃圾”分類收集、分類投放。有條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區設置專門設施對“濕垃圾”就地處理,或由環衞部門、專業企業採用專用車輛運至餐廚垃圾處理場所,做到“日產日清”。鼓勵居民和社區對“幹垃圾”深入分類,將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收運和處置。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採取定時定點分類收運方式,引導居民將分類後的垃圾直接投入收運車輛,逐步減少固定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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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與分類品種相配套的收運體系。完善垃圾分類相關標誌,配備標誌清晰的分類收集容器。改造城區內的垃圾房、轉運站、壓縮站等,適應和滿足生活垃圾分類要求。更新老舊垃圾運輸車輛,配備滿足垃圾分類清運需求、密封性好、標誌明顯、節能環保的專用收運車輛。鼓勵採用“車載桶裝”等收運方式,避免垃圾分類投放後重新混合收運。建立符合環保要求、與分類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運系統。

(二)建立與再生資源利用相協調的回收體系。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合理佈局布點,提高建設標準,清理取締違法佔道、私搭亂建、不符合環境衞生要求的違規站點。推進垃圾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系統的銜接,建設兼具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交投點和中轉站。鼓勵在公共機構、社區、企業等場所設置專門的分類回收設施。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種類、交易價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與垃圾分類相銜接的終端處理設施。加快危險廢物處理設施建設,建立健全非工業源有害垃圾收運處理系統,確保分類後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處置。鼓勵利用易腐垃圾生產工業油脂、生物柴油、飼料添加劑、土壤調理劑、沼氣等,或與秸稈、糞便、污泥等聯合處置。已開展餐廚垃圾處理試點的城市,要在穩定運營的基礎上推動區域全覆蓋。尚未建成餐廚(廚餘)垃圾處理設施的城市,可暫不要求居民對廚餘“濕垃圾”單獨分類。嚴厲打擊和防範“地溝油”生產流通。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龍頭企業,推動再生資源規範化、專業化、清潔化處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勵回收利用企業將再生資源送鋼鐵、有色、造紙、塑料加工等企業實現安全、環保利用。

(四)探索建立垃圾協同處置利用基地。統籌規劃建設生活垃圾終端處理利用設施,積極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燒、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處置於一體的生活垃圾協同處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潔化、集約化、高效化配置相關設施,促進基地內各類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實現垃圾分類處理、資源利用、廢物處置的無縫高效銜接,提高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緩解生態環境壓力,降低“鄰避”效應和社會穩定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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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在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衞生城市、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園林城市和全域旅遊示範區等創建活動中,逐步將垃圾分類實施情況列為考核指標;因地制宜探索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建立協調機制,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分工負責推進相關工作;要加強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工作考核,向社會公佈考核結果,對不按要求進行分類的依法予以處罰。

(二)健全法律法規。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動相關城市出台地方性法規、規章,明確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要求,依法推進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發佈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目錄。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及站點建設相關標準。

(三)完善支持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完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發揮中央基建投資引導帶動作用,採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相關城市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設施。嚴格落實國家對資源綜合利用的税收優惠政策。地方財政應對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系統的建設運行予以支持。

(四)創新體制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積極探索特許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等方式,通過公開招標引入專業化服務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環衞系統研發和建設,通過“互聯網+”等模式促進垃圾分類回收系統線上平台與線下物流實體相結合。逐步將生活垃圾強制分類主體納入環境信用體系。推動建設一批以企業為主導的生活垃圾資源化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及技術研發基地,提升分類回收和處理水平。通過建立居民“綠色賬户”、“環保檔案”等方式,對正確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給予可兑換積分獎勵。探索“社工+志願者”等模式,推動企業和社會組織開展垃圾分類服務。

(五)動員社會參與。樹立垃圾分類、人人有責的環保理念,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垃圾分類知識,引導公眾從身邊做起、從點滴做起。強化國民教育,着力提高全體學生的垃圾分類和資源環境意識。加快生活垃圾分類示範教育基地建設,開展垃圾分類收集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建立垃圾分類督導員及志願者隊伍,引導公眾分類投放。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報道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情況和典型經驗,形成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2017 篇三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垃圾分類工作部署要求,根據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關於印發〈××市市區黨政機關垃圾分類工作方案〉的通知》(××事管字[20×]×號)要求,結合區情實際,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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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垃圾分類工作有關法規政策,圍繞建設生態宜居、幸福××目標,大力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運和處置,建立生活垃圾綜合管理體系,推動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積極發揮黨政機關示範引領作用,促進城市精神文明與生態環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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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協調管理,統籌規劃。依據相關法規政策,強化示範引領,採取綜合協調、分工協作的運行機制,系統考慮分類投放、收運、處置各環節之間的銜接,配置完善的收運設施設備。

(二)科學易行,示範推進。結合分類收運和處置方式,按照先粗後細、先易後難的原則,制定科學分類方法,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運、處置示範區,以點帶面,推進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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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進黨政機關垃圾分類工作,積極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以“源頭分類、統一投放、集中回收”為原則,建立垃圾分類收運體系,配套相關設施設備,20×年3月底前實現全區黨政機關

垃圾強制分類,逐步建立長效監督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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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各機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及所屬社區作為垃圾分類工作重點實施區域。××大廈、下關大廈辦公區作為示範區推進,並全面推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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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準備階段(20×年年22月月1155日前)

11、召開工作部署會。組織召開區機關部門及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和聯絡員會議,對黨政機關垃圾分類工作進行宣傳發動,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佈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置工作。並動員廣大機關幹部職工積極參加垃圾分類活動。

22、開展宣傳活動。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短信平台、微信羣、qq羣、宣傳欄等載體宣傳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處理等模式和方法,並製作、編印、張貼和懸掛垃圾分類工作宣傳畫、展板、橫幅、標語,營造濃厚宣傳氛圍。

(二)全面實施階段(20×年年33月月131日前)

11、配置垃圾分類容器。機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及屬社區單位在各辦公室統一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兩種垃圾容器;每個樓層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各一個。集中辦公區和獨立辦公單位大樓配置有害垃圾、紙類可回收物、塑料玻璃金屬類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類垃圾容器至少一處,並在大廳、電(樓)梯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設置垃圾分類投放點示意圖。

22、設置臨時存放空間。各單位根據垃圾種類和數量設置有

害垃圾和可回收物臨時存放倉庫,並在醒目位置分類標識,清晰可辨認。

33、分類投放分揀處置。機關幹部職工按垃圾分類要求,將辦公室產生的垃圾,自覺地投放到各樓層或大樓垃圾容器內。物業保潔人員定期對投放的垃圾進行二次分揀歸類,並送至臨時存放倉庫。

44、定時定點收運處理。各集中辦公區和獨立辦公單位設立合理方便的垃圾收運點,並及時告知所負責的垃圾收運企業,由服務企業按照“一個單位一張收運服務表”的方式運輸處理。收運點需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類垃圾容器。

55、餐廚垃圾處理。日就餐人數200人以上有獨立食堂的黨政機關單位,均安裝餐廚垃圾生化處理設備。200人以下機關單位將餐廚垃圾交由所負責的廚餘垃圾收運企業回收處理,做到“日產日清”。

(三)檢查驗收階段(20×年年66月底前)

做好檢查驗收準備,迎接市對區黨政機關垃圾分類工作驗收檢查,改進提高,完善制度,制定考核辦法和獎懲措施,推動垃圾分類工作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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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是指日常生活工作垃圾,分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餐廚垃圾四類。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須強制分類,不得混入其他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生活垃圾中對人體健康或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潛在危害的物質,具有易燃性、腐蝕性、爆炸性以及傳染性等特點,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11、主要品種: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墨盒,廢水銀計(温度計、血壓計等),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等,過期藥品、廢化粧品以及電子產品等。

22、投放收運: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則,設立專門場所或容器,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投放、收集、暫存,並在醒目位置設置有害垃圾標誌,交由具備資質的機構進行收運處置,根據有害垃圾的品種和產生數量,合理約定收運頻率。

(二)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適宜回收和資源利用的垃圾。

11、廢棄電子電器產品

主要品種:包括廢棄計算機、打印機、複印機、傳真機、掃描儀、投影儀、電視機、空調機等。

投放收放:嚴格廢棄電子電器產品類資產管理,建立台賬制度,記錄電器電子類資產數量、去向。電器電子類產品超過規定使用年限或經專業技術部門鑑定無法修復的,履行資產處置程序後,交由具備資質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進行環保回收處理。

22、其他可回收物

主要品種:包括公開發行的廢舊報刊書籍,廢塑料、廢包裝

物、廢舊紡織物,廢金屬、廢玻璃等。

投放收運:根據可回收物的種類和產生量,設置專門容器和臨時存儲倉庫,實現單獨分類、定點投放,並由專人分揀打包,做到標識明晰。並及時與專業回收運輸企業溝通協調,確定具體回收運輸線路和時間。涉密的廢舊文件資料,按照保密規定和要求進行收運處置。

(三)其他垃圾

主要品種:包括衞生紙、餐巾紙、煙頭、果皮果殼等不可回收垃圾。

投放收運:在辦公室和公共區域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類桶(簍),引導幹部職工養成主動分類、自覺投放的良好習慣。

(四)餐廚垃圾

1、主要品種:機關食堂產生的有機易腐垃圾,包括廢棄和剩餘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葉渣、廢棄食用油等。

2、投放收運:設置專門的密閉容器單獨存放,明確專人清理,避免混入廢餐具、塑料、飲料瓶罐、廢紙等不利於後續處理的雜物。建立台賬制度,記錄餐廚垃圾數量和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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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推進垃圾分類收運處置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工作落實。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垃圾分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強檢查指導,確保取得實效。

(二)廣泛宣傳引導。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形式多樣的宣傳手

段,加強對垃圾分類工作的宣傳培訓,教育引導機關幹部職工從源頭實現垃圾減量,養成主動分類、自覺投放的行為習慣。同時落實物業保潔人員責任,每日對各樓層可回收垃圾進行二次分揀處置。鼓勵各單位採取定時定點積分兑換工作或生活用品的做法。

(三)強化督查考核。適時對各單位垃圾分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現場督促檢查,同時各單位自覺接受城管部門的督查指導。適時召開工作推進會,及時分析,定期通報垃圾分類工作進展情況。加大檢查督導和考核力度,並對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四)

建立長效機制。以垃圾分類工作為契機,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管理體系,推進生活垃圾全程監督管理,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促進垃圾分類常態化。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2017 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後勤財務管理,嚴格制度約束,促進機關後勤財務運行健康有序、節儉高效,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執行以下制度。

1、辦事處財務一律由財務部門管理,會計要嚴格財經紀律,規範財務運作,嚴把票據入賬關,做到不做假賬、非正式單據不入賬。

2、借款管理制度。會計人員不準擅自動用資金,辦事需先借款的,由辦事處經手人員出具借款手續,書記或主任籤批後,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所借款項,經手人員必須在當月內歸還清算。確實無法歸還的,經主任辦公會研究後予確定。

3、支出清單制度。各項支出事項,必須填制由辦事處統一印製的支出清單,詳細填寫經辦人、批准人、審核人、支出事項、數量、金額等項目。清單填寫不具體或沒有支出清單的一律不予報銷。

4、統一採購制度。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採購,實行專人管理,領用憑主管領導審簽單。其他個人或部門未經批准不得

自行購買,否則不予報銷。

5、匯籤核銷制度。重大開支事項由班子會集體研究,一般日常開支事項由主任辦公會研究。研究後的各項支出由主任簽字後核銷。

6、來客接待制度。機關來客招待原則上一律安排在機關餐廳就餐,由辦公室出具派餐單後送交餐廳安排。嚴格做到一單一表,即每個派餐單要附有就餐明細表,每月末,辦公室依據派餐單和就餐明細表與機關餐廳及時進行結算。如有招商引資,需在機關外飯店就餐安排的,必須堅持事前報告制度,報請黨政主要負責人同意後,按照“誰接待誰報結”的要求及時履行審批手續。

7、固定資產登記制度。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對應計入固定資產的財產及時登記固定資產台賬。定期或不定期由辦公室牽頭,對辦事處固定資產進行盤點,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8、按時報賬制度。各項開支經手人當月月末憑正式單據憑證據實報賬簽字核銷,有借款的財務部門負責監督先償還借款,次月不再對上月支出事項進行審批。經手人所報支出單據憑證需附辦事處統一印製的支出清單,先由主管領導核實後,在憑證和清單上簽字,由主管領導統一把所報正式單據憑證集中上報主任,在主任辦公會上對票據及清單進行審核。支出事項對外要及時結賬,不準賒賬、記賬。

9、列支辦公用品、日雜用品、汽車維修、電腦耗材、辦公傢俱等項目時,必須由經銷商填制物品清單,並加蓋公章,連同正式發票入賬。

10、列支會議費時,必須有會議通知、參會人員簽到冊,連同正式發票入賬。

11、列支培訓費,必須有上級主管部門文件通知,發票要規範。

1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不得辦理無預算,無用款計劃,超預算,超計劃的撥款,不得擅自改變支出用途;按照《河南省財政廳關於規範地税系統經費管理的通知》:“各級地税部門一律不得在規定的增量經費之外向地方政府收取其他經費”的規定,不得超預算列支國税、地税部門信息化建設費用。

13、嚴格執行省紀委《關於進一步做好規範津貼、補貼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第五條的規定,嚴禁津貼、補貼的發放。發放補助、補貼要有上級文件規定,否則嚴禁發放各項補助、補貼,如值班費、點名費、加班費、誤餐費。

14、杜絕不合理開支。如:工藝品、牀上用品、禮品、服裝、旅遊、花卉等項目不得入賬。

15、嚴禁大額現金支出,嚴格執行國務院《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八條“除本條列第六條第(五)、(六)項外,開户單位支付給個人的款項中,支付現金每人一次不得超過1000元,超過限額部分,根據撥款人的要求在制定的銀行轉為儲蓄存款或以支票、銀行本票支付。確需支付現金的,應經開户銀行審查給予的支付”。

16、單位施工單項合同估價在20萬及以上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及以上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的;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前三項規定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不含徵地費、市政配套費與拆遷補償費)在3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進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招標。

17、財務公開制度。分季、半年、年度財務公開,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

18、落實報賬制度。會計每月要編制會計報表,將本月開支等情況報黨政主要領導。

19、各部門不準截留資金,所有收入資金應及時上交財務部門,否則按違犯財經紀律處理。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 篇五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中國共產黨機關和國家行政機關(以下簡稱黨政機關)工作需要,推進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各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第三條 黨政機關公文是黨政機關實施領導、履行職能、處理公務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傳達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公佈法規和規章,指導、佈置和商洽工作,請示和答覆問題,報告、通報和交流情況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條 公文處理工作是指公文擬製、辦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關聯、銜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條 公文處理工作應當堅持實事求是、準確規範、精簡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則。

第六條 各級黨政機關應當高度重視公文處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隊伍建設,設立文祕部門或者由專人負責公文處理工作。

第七條 各級黨政機關辦公廳(室)主管本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並對下級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

第二章 公文種類

第八條 公文種類主要有:

(一)決議。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二)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三)命令(令)。適用於公佈行政法規和規章、宣佈施行重大強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晉升銜級、嘉獎有關單位和人員。

(四)公報。適用於公佈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項。

(五)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佈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六)通告。適用於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七)意見。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八)通知。適用於發佈、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

(九)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

(十)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回覆上級機關的詢問。

(十一)請示。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覆。適用於答覆下級機關請示事項。

(十三)議案。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十四)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請求批准和答覆審批事項。

(十五)紀要。適用於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九條 公文一般由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誌、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説明、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等組成。

(一)份號。公文印製份數的順序號。涉密公文應當標註份號。

(二)密級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祕密等級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應當根據涉密程度分別標註“絕密”“機密”“祕密”和保密期限。

(三)緊急程度。公文送達和辦理的時限要求。根據緊急程度,緊急公文應當分別標註“特急”“加急”,電報應當分別標註“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發文機關標誌。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也可以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聯合行文時,發文機關標誌可以並用聯合發文機關名稱,也可以單獨用主辦機關名稱。

(五)發文字號。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發文順序號組成。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機關的發文字號。

(六)簽發人。上行文應當標註簽發人姓名。

(七)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組成。

(八)主送機關。公文的主要受理機關,應當使用機關全稱、規範化簡稱或者同類型機關統稱。

(九)正文。公文的主體,用來表述公文的內容。

(十)附件説明。公文附件的順序號和名稱。

(十一)發文機關署名。署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

(十二)成文日期。署會議通過或者發文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聯合行文時,署最後簽發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發文機關署名的,應當加蓋發文機關印章,並與署名機關相符。有特定發文機關標誌的普發性公文和電報可以不加蓋印章。

(十四)附註。公文印發傳達範圍等需要説明的事項。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説明、補充或者參考資料。

(十六)抄送機關。除主送機關外需要執行或者知曉公文內容的其他機關,應當使用機關全稱、規範化簡稱或者同類型機關統稱。

(十七)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公文的送印機關和送印日期。

(十八)頁碼。公文頁數順序號。

第十條 公文的版式按照《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準執行。

第十一條 公文使用的漢字、數字、外文字符、計量單位和標點符號等,按照有關國家標準和規定執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並用漢字和當地通用的少數民族文字。

第十二條 公文用紙幅面採用國際標準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紙幅面,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第四章 行文規則

第十三條 行文應當確有必要,講求實效,注重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四條 行文關係根據隸屬關係和職權範圍確定。一般不得越級行文,特殊情況需要越級行文的,應當同時抄送被越過的機關。

第十五條 向上級機關行文,應當遵循以下規則:

(一)原則上主送一個上級機關,根據需要同時抄送相關上級機關和同級機關,不抄送下級機關。

(二)黨委、政府的部門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重大事項,應當經本級黨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權;屬於部門職權範圍內的事項應當直接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三)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如需以本機關名義向上級機關請示,應當提出傾向性意見後上報,不得原文轉報上級機關。

(四)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不得在報告等非請示性公文中夾帶請示事項。

(五)除上級機關負責人直接交辦事項外,不得以本機關名義向上級機關負責人報送公文,不得以本機關負責人名義向上級機關報送公文。

(六)受雙重領導的機關向一個上級機關行文,必要時抄送另一個上級機關。

第十六條 向下級機關行文,應當遵循以下規則:

(一)主送受理機關,根據需要抄送相關機關。重要行文應當同時抄送發文機關的直接上級機關。

(二)黨委、政府的辦公廳(室)根據本級黨委、政府授權,可以向下級黨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得向下級黨委、政府發佈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級黨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經政府審批的具體事項,經政府同意後可以由政府職能部門行文,文中須註明已經政府同意。

(三)黨委、政府的部門在各自職權範圍內可以向下級黨委、政府的相關部門行文。

(四)涉及多個部門職權範圍內的事務,部門之間未協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級機關應當責令其糾正或者撤銷。

(五)上級機關向受雙重領導的下級機關行文,必要時抄送該下級機關的另一個上級機關。

第十七條 同級黨政機關、黨政機關與其他同級機關必要時可以聯合行文。屬於黨委、政府各自職權範圍內的工作,不得聯合行文。

黨委、政府的部門依據職權可以相互行文。

部門內設機構除辦公廳(室)外不得對外正式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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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2017 篇六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省、及市垃圾分類工作的具體要求,深刻領會《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市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共建共享高品質美好家園的實施方案(2020—2022年)》(辦發〔2020〕39號)《2020年鎮生活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實施方案》(周辦發〔2020〕28號)等文件要求,推進我鎮黨政機關2020年生活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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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會精神,按照國管局《關於推進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要求,緊扣黨政機關示範引領作用的目標和任務清單,積極營造宣傳氛圍,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以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總目標,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科學管理,構建成熟的分類體系,推動分類習慣養成,不斷提升黨政機關工作環境和文明水平,在全鎮生活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中真正起到帶頭引領、率先示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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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黨建引領、政府推動、部門聯動、全面發動、全民互動的“一領四動”工作推進機制,全面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構建成熟的分類處置體系,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工作路徑。

鞏固黨政機關幹部職工垃圾分類知曉率100%、垃圾分類台帳普及率100%、分類投放設施設置率100%的前期成果。2020年,在全鎮黨政機關率先全面開展源頭減量工作,全年生活垃圾減量超5%,垃圾分類投放準確率達到95%以上,廚餘垃圾分類投放準確率達到85%以上;全鎮黨政機關積極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光盤行動”,推動綠色採購、綠色辦公,限制使用一次性物品,促進節約使用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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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調整領導小組。調整鎮黨政機關生活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黨政機關生活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的總體籌劃部署,研究、協調和解決生活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堅持黨建引領。認真落實《關於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共產黨員作用的通知》(周辦發〔2020〕24號)文件要求,黨政機關要將生活垃圾分類及減量納入黨建工作,組織黨員在生活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中帶頭垂範、包片包乾,主動參與引領垃圾分類及減量行動,做到帶動身邊人、影響身邊人。要將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納入年度和月度工作計劃,積極組織開展各類垃圾分類活動,打造一批精品項目、品牌工程和優秀團隊。構建志願者服務制度,成立不少於1支志願者隊伍,號召黨員志願者參與垃圾分類宣傳、督導工作,加強對志願者隊伍的管理,每年組織不少於2次的教育培訓,做到人人掌握分類知識。指導結對社區等基層單位開展垃圾分類及減量文明公益活動,切實發揮黨建引領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傳遞垃圾分類正能量。

3.推進源頭減量。積極創建節約型機關,按照《條例》和《市公共機構綠色辦公制度》中涉及垃圾分類及減量內容,在全鎮黨政機關中率先開展源頭減量工作,實行綠色辦公制度。優先採購可循環利用的產品,節約使用和重複利用辦公用品;來客和會務統一使用陶瓷杯或玻璃杯,參會和活動鼓勵自帶水杯,開啟的瓶裝水喝完或帶走,內部辦公場所禁止使用一次性杯具;推進辦公信息化、無紙化,充分利用電子媒介修改文稿,倡導雙面打印,嚴格控制公文、資料印製數量,減少紙張消耗;減少紙巾使用,多用抹布和毛巾;限制使用一次性簽字筆、圓珠筆,倡導使用再生筆或可替換內芯的筆;食堂應設置提示牌,提醒適量取餐,文明用餐、節約糧食、反對浪費,倡導“光盤”行動,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筷子、餐具和塑料製品等。全面營造綠色辦公環境,積極踐行可持續發展理念。

4.強化督查考核。嚴格落實鎮生活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專班要求,每季度和年終對全鎮黨政機關的生活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開展督查評價。根據相關垃圾分類投放設施配置標準,完善黨政機關辦公區域生活垃圾設施標準化配置。對照《2020年鎮黨政機關生活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督查評價辦法》,加強垃圾分類設施配置、設施維護、分類投放、分類管理等方面的檢查督查。督查垃圾分類工作台賬,實地抽查垃圾分類實效及減量工作,督查結果報鎮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鎮級機關部門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將納入年度績效管理考核。建立引導激勵機制,對在生活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個人,授予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

5.開展宣傳培訓。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從社會宣傳、新聞宣傳、文藝宣傳等方面不斷髮力,形成強大宣傳聲勢和參與熱潮。要通過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組織開展覆蓋廣、規模大、效果好的各類垃圾分類及減量培訓和宣傳教育,對管轄範圍或條線內的管理人員、具體工作人員、物業人員、督導員等對象開展針對性培訓,提高對垃圾分類的理解和具體開展工作的操作能力,全年開展培訓不少於2次。在固化營造垃圾分類宣傳氛圍的基礎上,積極營造黨政機關“學分類、會分類、能分類”的良好氛圍,年內開展系列宣傳活動:

一是利用《條例》集中宣傳月行動,各黨政機關開展一次《條例》宣傳學習活動,參與率達到100%,截止日期為5月底;

二是組織一次黨政機關《條例》線上考試,各單位參與率達到95%以上,截止日期為10月底;

三是倡導黨政機關以支部為單位開展一次垃圾分類主題黨日活動;

四是按照《市公共機構綠色辦公制度》組織開展一次“綠色辦公,源頭減量,垃圾分類”專題宣貫活動。

五是相關單位聯合開展“垃圾分類及減量宣傳週”活動,帶動幹部職工踴躍參與,進一步提升普及宣傳效果。

6.強化分類實效。將黨政機關打造成為垃圾分類投放“優等生”,垃圾分類投放準確率達到95%以上。一是要完善窗口單位垃圾分類設施的配置,做到設置合理、標識清晰、內容明確;針對公共場所因地制宜設置垃圾投放設施,鼓勵根據場所特色設置少而精的特色投放桶,指示明晰,同時加派人員對所屬分類設施進行巡檢並及時制止錯誤投放行為,提升分類準確率。二是逐步開展辦公室撤桶工作,通過“定點集中投放、定人集中管理”方式,提升垃圾分類及減量實效,年內撤桶率達到20%。三是持續完善分類體系,實現精細化分類管理,持續完善分類體系。配備垃圾分類歸集點,便於垃圾進一步的細分處置和回收利用。特別要加強有害垃圾投放分類的管理力度,對於過期藥品、廢棄口罩等垃圾,嚴格執行分類要求,做到精準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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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強化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

各單位要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垃圾分類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強對中央、省、市垃圾分類政策的研究、學習和運用;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行動,全員參與。要將生活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第一責任人調整為單位主要負責人,事關垃圾分類的重要工作、重大問題要親自過問、親自協調,全年召開推動會議不少於2次,確保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組織有保障,人員能落實,制度有配套,問題能解決,工作有成效。

2.明確目標任務,落實責任分工

黨政機關要嚴格落實我鎮生活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各方面要求,緊盯“源頭減量”主要目標,積極主動,擔當作為。各單位必須落實垃圾分類及減量專職人員,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工作落到實處,要仔細研究任務清單,對照時序進度,按期高質量完成目標任務,推進黨政機關生活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目標化、節點化、責任化開展。

3.建立工作機制,規範分類管理

黨政機關要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及減量基礎台帳制度,記錄垃圾分類及減量工作日常開展情況、統計彙總分類垃圾數量,同時抓好信息收集、梳理和報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