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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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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施工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根據雨季氣候特點,為保證雨季施工生產安全及交通安全,充分考慮雨季給施工生產安全及交通安全帶來的困難,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加強各在建工程項目、物資運輸的雨季生產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因氣候原因導致的施工事故及其它事故,提高雨季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

3、雨季施工生產安全管理規定:

3.1電網施工

3.1.1根據雨季特點,結合施工生產進度情況,提出合理的雨季施工組織方案,及時調整施工保障資源,合理配置人員、機具、設備,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

3.1.2針對工程施工特點,編制雨季施工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按照措施組織施工,加強危險作業過程的監護工作,做好雨季施工的預防性管理、技術措施,重點加強邊坡防護、地基處理、高空作業等工作。同時要控制人員、物資在施工便道運輸過程中因路面濕滑、塌陷等原因造成的危害;還應充分考慮雨季對施工機具、個人安全防護造成的影響,認真檢查其可靠性,保障雨季施工過程的安全。

3.1.3加強與當地氣象、醫療衞生、應急救援部門的溝通與聯繫,廣泛瞭解當地的地質災害情況,對施工作業區域內可能發生泥石流、山體滑坡、山洪等自然災害,做好預控措施,發現異常及時向公司職能部門、建設單位進行彙報,避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及設備事故。

3.1.4結合項目實際情況,針對雨季施工可能導致的自然災害,編制應急預案,並組織交底,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3物資加工、運輸及後勤保障

3.3.1各單位要加強車輛運輸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駕駛人員及時瞭解沿途的氣候及路況,做好出發前的車況檢查,為安全運輸提供保障。

3.3.2各單位車輛管理部門要合理安排工作,避免駕駛人員連續、疲勞駕駛,同時,要求駕駛人員嚴格遵守雨季行車的安全要求。

3.3.3外租車輛及委託運輸時,要完善相關手續,對重要設備、施工機械的運輸應完善保險手續,預防因交通事故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3.3.4物資部門要對庫區的防雨、防雷設施及生產電源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各項生產任務順利進行。

3.3.5物資部門的材料運輸與裝卸,要充分考慮雨季運輸與裝卸的不利因素和危害,編制雨季材料運輸與裝卸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遵照措施組織運輸與裝卸工作。

4、雨季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4.1各單位(項目部)要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施工進度,嚴格加強雨季行車的安全管理,嚴肅車輛調度紀律,沒有特殊事由,減少出車頻率。

4.2嚴格加強雨季車輛檢查。重點檢查制動、轉向、傳動系統、燈光、雨刮、喇叭、輪胎、後視鏡、止退器、防火防盜裝置、安全帶等。

4.3嚴格貫徹執行“八不準”、“兩注意”、“一熟悉”。

4.3.1“八不準”:

(1)不準違法駕車。雨天行車,駕駛員視線受阻視力變弱,車輛行駛要減速慢行多鳴號。嚴格控制車速,正確操作駕駛車輛,嚴禁違法超速超載行駛。

(2)不準駕駛“帶病”車輛。嚴禁發生因機械原因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3)不準猛打方向。雨季行車路面較滑,輪胎與地面的附着力變小,磨擦係數降低,猛打方向會使轉向失控,導致車輛橫滑、調頭、方向失靈發生翻車、撞車等事故。

(4)不準使用緊急制動。雨季行車路面較滑,制動距離延長,使用緊急制動會使車輛調頭側滑。

(5)不準猛加油門。猛加油門會使車輪打滑,應保持平穩勻速行駛。

(6)高速公路不準盲目超車,路上積水容易產生側滑翻車。

(7)不準盲目進入涉水區,必須“一看二慢三通過”。

(8)不準盲目通過泥石流、山體滑坡地段。

4.3.2“兩注意”:

(1)注意避讓行人。雨中行人撐雨傘,騎車穿雨具,導致其視線、聽力受到限制,往往車輛臨近時才知來車,會發生驚慌避讓或自行滑倒等,使駕駛員措手不及。切記減速慢行多鳴號,合理避讓行人。

(2)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嚴禁熬夜及一切影響身體健康危害安全行車的活動。

4.3.3“一熟悉”:

熟悉各種道路的操作方法。柏油路、泥砂路、山區便道和彈石路的結構不一樣,行車時操作方法也各異。

4.4針對陰雨天霧大,道路能見度低,要求駕駛員在行駛前檢查車輛燈光,行駛中必須集中注意力,對前車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禁止盲目超車。

4.5雨天行車必須確保雨刮器處於良好狀態,注意減速行駛,通過泥濘路及其它容易引起打滑的道路,車速要慢,儘量不超車,會車時要慢。遇大雨、暴雨天氣禁止動車。

4.6雨季在濕滑的路面行駛,因車輛附作力小,車輪容易發生空轉和打滑,為確保安全,無特殊事情禁止駕駛員動車。

4.7雨季後,應對運輸道路進行整修,確保運輸道路暢通。對危險路段應設置警告標誌,提醒駕駛員注意行車安全。

4.8人力運輸的道路應事先清除障礙物,抬運苯重物件的道路,其寬度不宜小於1.2米,坡度不宜大於1:4。運輸用的工器具應牢固可靠,每次使用前應進行認真檢查,雨雪後抬運物件時,應有防滑措施。

4.9施工隊(班組)每週的安全日活動,駕駛員應積極參加,分析和總結雨季行車的安全經驗。安全員應經常對駕駛員進行安全監督和教育。

施工管理制度 篇二

一、安全、文明、現場管理

A、施工現場平面佈置

1.施工現場的庫房、機械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腳手工具、加工場地、辦公室、廁所等佈置,須嚴格按照批准的現場總平面圖中位置佈置,不按照規定的位置佈置,不按限定的期限進行整改,以每處為單位,每處罰款200—10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2.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按照現場總平面佈置位置堆放,不按時外運或垃圾堆放場已滿,不及時外運,每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3.廢舊材料不按照現場總平面圖佈置位置堆放,不按時外運或廢舊材料堆放場已滿,不及時外運,每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材料必須堆碼整齊,鋼筋必須上架掛牌,砂石必須打圍。不同品牌的水泥必須分開堆碼,違反的、罰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B、現場安全、文明施工

1、現場內的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現場地表面,廁所衞生間、沉澱池等,不及時清理排放,每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並按監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2、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的有關規定,現場臨時用電不符合要求的,如:無工作零線端子、無保護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線制、非一機一閘一漏電、開關無蓋、配電箱無箱門,無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項或每一條,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3、每天施工完後應作到“人走場清”,未做到“人走場清”或施工現場周圍及樓內的建築垃圾不及時清運,以每層、每處或每10平方米為單位,每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施工現場臨時施工用電方案須經監理部批准後,方可施工。現場內的臨時施工線路敷設,必須使用合格的電力電纜埋地敷設,架空或掛牆須按規範敷設,接入設備或配電箱的電線電纜要規整,否則按照電纜數或不規整處,罰款200-5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根或每處,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5、在施工現場穿拖鞋或涼鞋的工人,每人次罰款10元。管理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6、施工現場不正確戴安全帽的。,每人次罰款50元,管理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7、嚴禁酒後進入施工現場,一經發現將處以每次200~500元的罰款。

8、工地發生打架鬥毆事件的,將對打架雙方各處以500元的罰款,對負主要責任的(先動手的)追加罰款1000元。

9、對現場保潔及綠化未達到文明施工現場標準的,對相關單位每處每次處以200元罰款。

10、澆築混凝土時混凝土泵需架設在公共道路上的,必須經過批准。混凝土澆築完後應及時將道路沖洗乾淨,否則將受到每次500元的罰款。未經批准嚴禁佔用公共道路,否則將受到每次500元的罰款,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1、“四口”“五臨邊”防護不合格,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1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2、安全通道不合格、無安全通道指示標誌、無通道指示標誌、安全通道無照明、照明設施無人及時維護者,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3、施工現場應在規定的位置設置滅火器,未在規定的位置上設置滅火器、滅火器數量不足、滅火器沒有標註檢查日期,以每一項或每一處為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4、在樓層內隨地大小便,高空作業(高度超過2m)不繫安全帶,不按安全規範違章施工的,以每人每次為單位,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5、腳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進行搭設的,施工通道不暢通的,不按通知限定期限整改,罰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6、主體階段外架及安全網必須超越作業層(施工位置)1.5m搭設,並且外架必須按規定設置水平防護,違反的罰款1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7、現場施工機械設備無防護罩,以每一台為單位,罰款2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台罰整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C、對分包單位的管理

施工單位的分包單位由施工單位負責管理,分包單位違反規定的將直接對主包施工單位罰款。甲方分包的單位,該分包工程也由主包單位負管理、協調責任。

二、質量管理

A、材料進場

1.所有材料設備進場前須向監理提交計劃,並報相關質保資料證明,材料進場提前一天通知監理,進場不及時通知監理檢驗、不及時送檢(進場三天內)或由此影響正常使用的,除按合同承擔相應責任外罰款1000-3000元。

2.材料設備經檢驗不合格的,不及時退場(要求時間內)、退場時未通知監理見證的以每拖延一次罰款1000元。對於材料進場不予嚴格把關的、材料來源不明的、資料與實物不符的假冒偽劣產品的,對於明知不合格或未經檢驗的材料物品設備還在使用的除每次罰款3000-5000元外,並按相應條款處理;送檢的試驗報告,最遲在檢測部門發出的第二天17:00點前報監理,每拖延一天罰款300元。

3.材料、半成品三證不全、未經送檢或報審驗收就擅自上樓使用的,每次罰款2000元,並無條件拆卸下樓,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5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B、隱蔽工程驗收

1、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不按要求加強自檢,施工質量達不到規範要求,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情節嚴重的,每次罰款500-2000元。

2、施工中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經檢查屬於偷工減料的每次罰款5000元。

3、存在較大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視問題大小和事故的嚴重程度給予處罰。

4、蓄意影響阻饒業主、監理正常檢查驗收工作,不按監理通知單期限整改,每次罰款2000元。

5、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就擅自隱蔽或進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罰款2000元,並在限期內無條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6、各工序‘三檢’制度不健全、三檢人配備不完善,或雖有三檢制度和三檢人員,但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該檢查未檢查,罰款500元,並須在限期內健全和完善,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5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三、進度、報表

A、計劃、進度

1、各施工單位進場向監理提交工程的總進度計劃、月計劃、周計劃以及分項和各控制點的控制計劃,如未按要求提交的罰款500元。

2、月計劃、總進度計劃、分部分項、各控制點進度未按計劃完成而滯後的、又無正當理由的(書面),除承擔有關損失以外,按照每一項拖延一天,罰款3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3、不能按期完成業主工期要求,影響工程的正常交付使用,除承擔有關損失以外,根據具體情況罰款2000-5000元,並按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對施工單位不能按進度計劃完成又無搶工措施的,罰款500-1000元。同時甲方監理將安排其他人員代為搶工,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該施工單位承擔。

B、成本

1、不按要求及時報送月報、預、結算資料或監理要求須提供的計量依據,罰款300-1000元。同時甲方對未按要求時間報送的,當月工程量(款)將不予上表。

2、蓄意影響監理和業主開展正常工作,或弄虛作假,高估冒算,妨礙計量工作正常進行,罰款500-2000元。

四、會議制度、文檔資料管理、施工配合

1、監理例會、專題例會等,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0元人民幣。每缺席一次罰款300元人民幣,如拖延不交者,罰款將從工程款中雙倍扣除。(請假必須徵得總監理工程師及甲方現場代表的同意,並必須有正當理由。)

2、會議記錄由監理負責整理,會議紀要於兩日內分發各施工單位。

3、監理工程師負責對其負責的標段的資料進行收集,並交專人登記存檔。所有文件必須形成收發文簽收制度,任何單位不得拒籤。否則將受到200元罰款。

4、對施工單位送監理簽字的資料必須在48小時內籤認。無正當理由而拖延簽字的,每拖延一天對相關監理工程師罰款200元。

5、各施工單位須按監理單位要求報相關文件資料、施工組織設計、專題方案等,除業主要求的有關文件以外,所有文件資料必須先送達監理。由監理審核轉發。(其中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工程計劃、設計及工程聯繫單簽證單在報監理的同時報業主同時審核)對於拒絕不執行者罰款500-1000元。

6、施工單位應按監理或相關要求收集、整理、編寫檔案資料,工程資料必須與工程進度同步完善、如不按時提交的罰款100-500元。

7、施工單位管理人員不能有效組織現場施工,不能與業主或監理很好配合,開展現場的管理工作,或對於工人的無理取鬧行為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每次罰款200-1000元,並業主與監理有權要求更換該管理人員。

8、監理通知有關限期整改的項目(或每條),或監理例會上要求完成的工作,施工單位無正當理由的(書面),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在要求限定的期限不整改者,罰款3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3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9、監理部下發暫停施工指令期間,強行野蠻施工的,每次罰款2000元,並上報業主。

施工管理制度 篇三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工程建設管理,有效控制施工環節的質量、安全、進度和成本等各項指標,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新建、改建、擴建燃氣工程的施工管理。其它工程項目的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燃氣工程實行終身負責制,施工管理人員、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對工程質量終身負責。

第四條施工管理涵蓋的內容

1、施工組織與計劃管理

2、材料設備驗收管理

3、施工現場管理

4、簽證管理

5、施工單位資信管理

第五條與工程施工相關的招標、設計、合同及檔案信息管理按相關制度執行。

第六條公司規劃建設管理部為施工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工程建設的全方位、全過程管理。

第七條實行監理的工程項目,規劃建設管理部負責對監理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協調…本站 …、配合及管理工作,與監理單位共同保障工程建設的順利進展。

第八條施工管理人員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廉潔自律、剛正不阿,積極維護公司利益和社會形象。

施工組織與計劃

第九條規劃建設管理部應在每年初根據市場開發任務制定工程施工計劃,要合理平衡、先難後易、先緊後鬆、先重點後一般,確保工程建設任務圓滿完成。

第十條規劃建設管理部應根據中標的各施工單位資信情況、組織管理能力、施工質量效率等情況,合理分配施工任務。

第十一條各施工單位必須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科學完善的施工組織設計,由規劃建設管理部審核通過後遵照實施。

第十二條因用户市場開發的不確定性和多變性,工程計劃的實施也應機動靈活,以適應施工任務的頻繁變動。

第十四條工程建設任務應列入相關部門績效考核內容。

材料驗收管理

第十五條材料檢驗、驗收的範圍:

1、施工用各種管材、管件、銅件、法蘭、盲堵板等。

2、施工專用設備,如各種閥門、伸縮器、調壓器、流量計、燃氣表等。

3、施工用耗材,如螺栓、生料帶、警示帶、焊條等。

4、附屬工程用建材,如鋼筋、水泥、石子、沙、機磚等。

5、防腐材料,如石油瀝青、環氧煤瀝青、防鏽漆、玻璃絲布等。

第十六條材料檢驗手段包括目測和儀器檢驗,目測材料外觀無明顯缺陷和損傷;儀器檢測管壁厚度、內外徑、長度、設備氣密性等;對銅件應進行破壞性試驗,確保其強度和韌性。規劃建設管理部應積極探求先進的檢測手段,提高檢測標準和能力。

第十七條材料集中驗收

公司採購部門或施工單位按批次集中採購的材料,由規劃建設管理部對每個批次的生產許可證、材質書、材料合格證、檢驗報告、試驗報告等進行檢驗校對,在倉庫集中檢驗並出具驗收報告。

第十八條材料進場驗收

採購、領用的材料進場後(施工現場臨時倉庫)必須進行檢驗,檢驗數量不低於進場總量的10%,庫存時間較長即將使用的閥門應進行試壓,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十九條防腐驗收

對於管道防腐如石油瀝青、環氧煤瀝青、3PE防腐等,在首先對管材、壁厚等驗收合格,防腐材料驗收合格後對管道集中防腐進行現場檢驗,檢驗包括:除鏽、防腐材料調製、防腐工藝、防腐等級進行全過程間斷性檢驗,每批次防腐完畢,進行防腐管的抽樣檢查,結果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第二十條施工現場抽檢

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後,施工管理員應不定點、不定時對進入現場的材料進行抽檢,以確定使用材料是否與已驗收材料相符,杜絕偽劣材料混入施工現場。施工管理員對發現的不合格材料有權進行沒收、銷燬並處罰。

第二十一條生產運行部門在參與工程驗收時,有義務對材料設備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二條對因工作失職、工作不力、粗心大意等因素導致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現場造成質量問題和損失的,根據公司《違紀職工處罰條例》中的工作不作為相關條款追究責任。

現場管理

第二十三條施工現場實行工地代表(施工管理員)負責制,工地代表對所管理的工程項目全權負責,並接受部門經理和相關職能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二十四條現場管理包括:質量控制、成本控制、進度控制、安全監管以及為實現上述目標實施的一系列管理活動。

第二十五條質量控制是現場管理的核心內容,為實現質量管理目標,應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嚴格遵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和規範,嚴格履行技術交底和設計變更程序,照圖施工,規範施工。

2、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資信條件,包括施工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人員崗位操作證書、技術人員實際操作能力、機械設備配置水平等。

3、加強合同管理和項目分包管理,是保障工程質量的前提條件。

4、加強對施工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審查、論證、比對、調整、監督和落實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關鍵因素。

5、加強材料設備的質量檢驗複核,是保障工程質量的基礎。

6、建立嚴格的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制度。階段驗收至少應包括:下管前的溝槽驗收,回填之前的焊接檢驗、防腐檢驗、技術措施驗收(如套管和隔離保護措施等)、警示帶(或金屬示蹤帶)驗收,隱蔽工程簽證驗收和管線定位等;竣工驗收至少應包括:強度試壓、氣密性試驗、管道吹掃驗收、防腐檢測、金屬示蹤帶檢測、外觀驗收和室內佈局合理性驗收等。有埋地管道或大中型的項目驗收,應由規劃建設管理部經理組織或參與,生產運行相關部門應派人蔘加驗收。

7、實行項目監理的,應按照監理制度進行施工監管,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應旁站管理。

8、施工管理部門應積極探索新工藝、新材料、新標準,努力提高工程質量,降低投資成本。

第二十六條成本控制是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主要包括:

1、工程發包應嚴格履行招標程序,工程結算應嚴格執行中標價格和相關決算標準。

2、工程簽證應及時、準確,簽證必須和圖紙相符,不得重複簽證。

3、施工管理人員應提前辦理施工的相關手續和外部溝通協調工作,並適時處理解決隨時出現的各類問題和糾紛,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減少停工窩工導致的成本增加。

4、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做好甲供材料(設備)的出庫管理,有效杜絕公司財產流失。

5、做好工程預算及合同管理,避免合同索賠導致的成本增加。

第二十七條進度控制主要針對大型獨立工程項目以及有工期要求的其它項目。保障施工進度應具備以下條件:

1、科學完善的工程施工計劃、公平合理的任務平衡分配機制以及靈活機動的調節保障措施。

2、科學合理的施工組織措施、儲備充裕的施工技術力量和強有力的管理手段。

3、組織有效的工程協調例會,高效務實的協調解決問題的機制。

4、可靠的物料供給渠道和充足的資金來源。

第二十八條安全施工是現場管理的基本任務,安全施工的責任主體是施工企業,但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員承擔着重要的監管職責,對施工安全承擔連帶責任,應做好以下工作: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施工管理人員應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施工的組織保證措施,健全安全責任體系,檢查安全責任制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落實和專(兼)職安全員設置情況。

2、審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中有無保證工程安全的具體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並督促其實施;核查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的種類和編審手續,安全措施是否合理。

3、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4、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的安全檢查與監督,杜絕不規範的施工方式和措施,加強安全防護和現場警示管理,確保施工人員和行人安全。

第二十九條規劃建設管理部可制定具體的現場管理措施,在不違背合同主要條款的情況下制定必要的處罰措施,對影響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和成本的行為進行適當的處罰,以保障工程建設任務的圓滿完成。

第三十條施工管理人員應做好詳細的施工日誌和相關的各種記錄,並對施工資料進行系統的整理、彙總和存檔管理。

簽證管理

第三十一條施工管理員(工地代表)是工程量簽證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核實工程數量,嚴禁以任何方式虛報、多報、重複報工程量,違者將按照《違紀職工處罰條例》進行處分。

第三十二條重大的或可能導致投資增加的設計變更應在變更前徵得總經理的同意。

第三十三條實行固定總價合同的,原則上不得有任何簽證;但設計變更頻繁、工程量出入巨大,可由施工單位提出意見,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後予以簽證;增加幅度超過合同總價10%的,應報董事會批准。

第三十四條實行固定單價的,合同內涵蓋、但實際工程量與合同不投的按“工地代表-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經理”的順序進行審核簽證;合同內未涵蓋的新增項目,由施工管理員上報部門經理,造價在一萬元以內的分管副總經理審批,一萬元以上(含)的由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三十五條實行可調價格或“成本加薪酬”結算方式的,應根據合同界定的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內容及計價單位,嚴格履行現場簽證程序,確保簽證數據真實準確。

第三十六條因設計變更需要改變施工方案的,應根據合同及上述相關規定確定是否進行簽證;如果已經按原設計開工或完工,設計變更後需要返工的,應按實際增減工程量(或造價)進行簽證。

第三十七條由建設單位委託施工單位完成的合同以外的工程、支付的費用,因建設單位責任導致的工程量增加、形成的窩工及機械擱置,不可抗力導致的工程重建或返工等,應按相關規定據實簽證。

第三十八條以庭院户內工程為包乾單價的,應按下列方法確定簽證範圍:

1、中壓管道及調壓站等附屬設備(以調壓站出口閥門或低壓出口管道出調壓站基礎/箱體為界)應單獨簽證。

2、有院牆的居民小區,庭院户內工程以院牆為界,無院牆的以樓前管道起始端退後20米為界,界外工程應做簽證。

3、商業用户表前閥之前的工程應做簽證。

第三十九條隱蔽工程必須在隱蔽前由施工管理員和施工單位代表、監理工程師共同確認後現場簽證,特殊原因未能現場籤認的,應做好詳細的施工日誌,竣工後及時補籤。補籤時存在爭議的,以建設單位工地代表記錄為準。

第四十條工程簽證量必須同測繪數據一致,必要時可由測繪人員複核工程量並簽字,部門經理全面把關。

第四十一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後,施工單位應根據現場簽證單在7日內做出竣工資料,報規劃建設管理部審核。為便於運行管理,竣工圖應在工程驗收前向參與驗收的部門提供。

質量信譽等級評定

第四十二條為了促進施工企業提高施工質量,增強項目管理水平和效果,規劃建設管理部應建立各施工企業的質量信譽等級評定體系。

第四十三條質量信譽等級評價的內容包括:施工企業組織管理能力、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情況、合同履約情況、施工技術力量和水平、施工質量(含材料)、安全管理、施工效率進度、服從指揮情況等。

第四十四條規劃建設管理部應將各項評價指標按重要程度設置不同的分值和權數,制定詳細的評分細則,按百分制建立各施工企業的質量信譽等級檔案。

第四十五條質量信譽等級評價於每年年底工程結束後舉行,由工地代表、監理工程師、規劃建設管理部相關人員、生產運行部門相關人員進行投票打分。投票權數中工地代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經理應占到30-50%,所有投票加權平均後為最終得分,質量信譽等級按得分高低劃分排序。

第四十六條質量信譽評價等級將作為每年工程招標評分的一個參考,可佔到招標評分的10-30%,具體由總經理辦公會在開標前確定確定。

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同《招投標管理制度》、《規劃設計和圖紙會審管理制度》、《檔案信息管理制度》、《合同及工程預結算管理制度》結合使用。

第四十八條本制度自二Oxx年一月一日起實行。

施工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條:全體工程人員根據各自的崗位職責,嚴格建立質量,工期、成本、安全、配合等工程管理概念,以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對整個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管理、控制和把握,順利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第二條:工程已正式開工,項目經理和專業工程師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技術及安全交底,進行必要的安全及防火教育,使每一位施工人員對各項制度能夠隨時體會,嚴格自律。

第三條:進入施工工地的所有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嚴禁穿拖鞋及高跟鞋,嚴禁從高空拋扔東西,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第四條:現場安全負責人每天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每天下班後須對現場進行仔細巡視,在用電、工具、設備、材料等現場均無問題的情況下方可離開現場。解決不了的,即可報告工地現場負責人,不得有誤。

第五條: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嚴格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擅自使用有關設備或作特殊工種的作業。

第六條: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並將“嚴禁吸煙”等字樣貼於施工現場的明顯地方。電焊等明火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範進行施工作業,做到持證上崗,並經施工管理人員檢查確認後方可開始施工。凡違章吸煙或動用明火者,將從嚴、從重處罰。

第七條: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保管工作,每一區域須配置消防滅火器材,並規定兼職的消防責任人。發生意外情況須立即採取措施,隨時報告主管人員以便及時消滅隱患。正常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挪動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八條: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稀釋劑等)使用後必須及時歸庫或收回到指定地點,做好密封處理,由管理人員檢查無事故隱患後方可存放。

第九條:任何人不得在室內使用電爐子,不得亂拉電線。嚴禁人為破壞室內暖氣、線盒等電器設備。

第十條:電工作業須嚴格持證上崗,非電工人員嚴禁操作電工作業的工作。所有電動工具均須接有漏電保護器,防止施工人員觸電,並定期檢查漏電開關的靈敏性。所有手持電動工具均採取可靠接地措施。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須保持清潔有序。材料、工具均應妥善管理,每天收工後必須清理現場,無關人員嚴禁在工地逗留或留宿。工地使用工具、材料未經主管同意並辦理手續一律不得帶出現場。所有工程人員應嚴守現場進出通道並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

第十二條:施工人員之間如有矛盾須及時向上級彙報,嚴禁打架鬥毆事件發生,違者將受到嚴厲處理。

第十三條:施工現場須做到文明施工,嚴禁在現場大小便,否則一律處以200元罰款並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注意成品保護,嚴禁在樓內牆上面亂寫亂畫,天天要保持牆面、地面的清潔,及時封閉窗口及通道,防止室內成品受損。因個人原因造成成品之損壞,除進行通報批評外,還要處以損失額兩倍的罰款。

第十五條:施工中嚴格控制材料的數量與品質,對材料進行定量控制,並進行整體工程綜合管理,制定合理的材料用量計劃。

第十六條:制定合理的材料進場計劃,明確材料需要的品種、型號、數量、品質及進場時間,以便材料部計劃安排。

第十七條:現場材料堆放整齊,做到垃圾成堆,沙子成方。

第十八條:施工用的機具、設備專門庫房,指定專人負責,工人領用工具、設備等須經工程主管批准,由領用人簽字登記,每日下班後將工具交回庫房。

第十九條:工具管理人員每日對發出及收回的工具進行清點、核對,發現損壞或短缺要及時向主管彙報。

第二十條:工具使用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使用辦法,因使用不當造成工具之損壞或遺失須照價賠償。

第二十一條:工具管理人員須對所管設備、工具進行定期檢查、維修,發現隱患及時彙報或處理,嚴禁帶病使用,工具管理應登記造冊,並分類放置。

第二十二條:施工管理人員應把工程質量放在首位,並將質量第一的觀念貫徹於每個具體作業人員。對各道工序要嚴格把關,質量不合格者嚴禁進入下道工序,必須做到對質量嚴格把控。

第二十三條:現場管理人員值班時間要堅守崗位,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二十四條:每日收工後要召開施工會議,總結當日工程情況,並對次日的施工進行安排。對工程進度、質量、工期、材料、安全等重大問題進行協調解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本《條列》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施工管理制度 篇五

1.勞務隊伍的選擇及農民工工資的發放

(1)要選擇信譽好,管理能力強,技術水平優,工程進度快的勞務隊伍,嚴把選擇關,不合格的隊伍絕對不能進場,從源頭上避免因施工問題而引發的勞資糾紛和拖欠工資現象發生。

(2)對各勞務企業及分包企業建立檔案,詳細記載該企業所承建工程質量,安全措施和農民工工資的發放情況。

(3)實行履約保證金制度。為規避或降低建築業經營管理風險,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無論是建築工程分包還是勞務分包,施工隊要在簽訂合同時繳納一定數量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的繳納、用途和返還條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細化,避免產生糾紛。作為督促協作隊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經濟手段,其中一部分資金作為“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的資金來源。

(4)建立獎懲制度,對施工隊實行等級評定,將農民工工資的發放情況作為評級標準之一,一旦有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發生,在進行處罰的同時,對其進行降級處理,同時記入企業檔案備查。

(5)農民工工資具體管理辦法:

1)建立農民工信息檔案,農民工自入場之日起即將個人的身份證信息、工種、住址及聯繫電話等資料登記入檔,便於核對。

2)開辦實名工資卡,實行一人一卡制,並制定農民工花名冊,,按花名冊由公司財務部門進行網上工資實名支付,保證工資能直接發放到農民工本人手中。3)嚴格要求各勞務企業在工資發放時將工資情況在生活區至少公示7天,保證信息獲取的透明公開。

4)公司各部門嚴格監督管理,各項目部上報當月工程量,產值和工資表後,工程部按工程形象進度審查核定工程數量,計算出所使用的物料成本,安全部門負責審核工資表上的人員名單,最後由財務部進行網上支付,將每個人的工資打入個人工資卡。

5)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並將農民工的權利作為宣講內容,讓農民工真正認識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2.勞務隊伍管理辦法

(1)勞務隊伍應服從項目經理和技術員的管理與調度。對不服從技術員合理安排、建議的勞務隊伍民工:發生第一次時,項目部對該民工處罰30元;發生第二次時,施工處對該民工處罰50元;發生第三次時,施工處有權直接將該民工辭退;因勞務隊伍民工自身原因侮辱、漫罵項目部所屬員工的,將對該勞務隊伍處罰1000元,毆打項目部所屬員工的,將對該勞務隊伍處罰5000元,同時將直接責任人送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2)勞務隊伍所屬民工必須無違法亂紀記錄,必須身體健康,具有與本工程相適應的勞動能力。

(3)勞務隊伍所屬民工進場後,必須及時將其身份證複印件、名單列表上報到項目部辦公室,由項目部辦公室統一辦理暫住證件,費用從勞務隊伍結算中扣除,中途離場或辭退的民工,要及時通知經理部辦公室。

(4)勞務隊伍歸各技術員管轄,技術、進度、質量、文明施工等應服從現場技術員的管理,要按技術交底、圖紙及技術規範施工,若達不到要求,現場技術負責人有權減少或停止勞務隊伍的支付。

(5)項目部向勞務隊伍提供合格的鋼筋、砼等半成品材料,勞物隊伍對施工質量負責,不準偷工減料,不準試用不合格的材料,應配備足夠的業務熟練的技術工人及精幹的管理人員,要保證每道工序必須有一個負責人。如因勞務隊伍自身原因出現一次不合格須再次檢驗的,每不合格一次罰款50元;監理提出指令性整改的,每次罰款500元;監理提出肯定表揚的,每表揚一次獎勵300元;對需要停工整頓的,每次罰款1000元;對停工整頓且業主、監理對項目部進行罰款的,勞務隊伍必須承擔罰款並加罰1000元。對因勞務隊伍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全部由施工的勞務隊伍承擔。

(6)勞務隊伍所承擔工程的資料由勞務隊伍承擔填寫,勞務隊伍必須配備工程技術人員,每道工序完工後由勞務隊伍技術人員自檢合格後填寫施工資料,然後將資料交給技術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複檢合格,再由項目部檢驗,工程科檢驗合格,方可由工程科聯繫監理驗收,嚴禁無資料報驗和自行找監理驗收。勞務隊伍技術人員在填寫原始施工資料前,必須仔細閲讀圖紙和技術規範,原始資料的填寫必須符合圖紙和技術規範的要求,上交後如被檢查出錯誤,將處以10元/份的罰款,罰款針對填寫人及複核人,並重新填寫。

(7)勞務隊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技術生產規定、規程、設計、施工等文件及與公司簽定的安全協議制定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保障安全施工;各勞務隊伍對自己管轄範圍內的施工機械、人員安全要妥善管理,認真履行安全合同及執行公司下發的關於安全施工的相關規定,勞務隊伍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勞務隊伍承擔。

(8)勞務隊伍應按時完成項目部下達的施工任務,各勞務隊伍應配備足夠的機械設備和人員,同時根據甲方與其簽定協議上規定的工期每月上報施工計劃,項目部審批後下發執行。如超額完成任務,當月獎勵1000元,如完不成任務罰款1000元;項目部有權根據具體情況對勞務隊伍的計劃進行調整。對連續3月不能完成計劃的,項目部有權對其承擔的施工範圍、內容進行分割。

(9)為規範現場文明施工,工地沿線除設置必要的質量警示牌、施工里程牌、各種宣傳標語牌外,整個施工現場應做到佈局整齊、文明責任區明確,並有明顯標識;每一個施工環節必須做到不因施工而給已完工程及其它工程造成損傷或影響,施工現場不得出現由於施工組織不合理而造成停工的現象;施工管理人員及主要工種應佩掛證卡,所有施工人員應自覺遵守工地各項管理制度,避免和降低施工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

(10)項目部統一提供質量警示牌、施工里程牌、各種宣傳標語牌、旗幟等,勞務隊伍有義務進行保管、擺放,各勞務隊伍在日常生產中要負責保管、擺放好自己所屬責任區內的質量警示牌、施工里程牌、各種宣傳標語牌、旗幟等,如有丟失或損壞,由勞務隊伍按價賠償。

(11)項目部根據工程進展情況下發給各勞務隊伍的半永久材料、週轉材料或租賃給勞務隊伍的小型機具,由勞務隊伍自身負責使用、保管,不準私自轉讓,一經發現根據情況扣款,若有丟失或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3.施工工地勞務隊伍結算及支付辦法

(1)結算、支付依據雙方簽定的合同且勞務隊伍完成的工程項目進度,公司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其進行適當調整,所有支付金額數量由項目經理確定並簽字後方能支付。

(2)各勞務隊伍每月應按計劃完成工程量,經現場技術負責人審核後上報項目經理,經相關責任人審核並經總經理審批後支付。

(3)勞務隊伍屬現場技術負責人直接管轄,現場技術負責人可根據勞務隊伍的管理、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情況調整其支付金額;若勞務隊伍不服從現場技術負責人的管理,現場技術負責人可拒絕其支付申請。

(4)各勞務隊伍必須保證材料、機械的正常使用,如不執行機械材料的規章制度,項目經理可以拒絕其支付申請。

(5)各分項工程的原始資料及檢驗資料在該分項工程完成後48小時內交項目部,要求正確無誤並經現場技術負責人及監理簽字齊全。項目部按其已上報資料的工程數量佔完成工程數量的比例調整其支付數量。

(6)勞務隊伍應保證全部資金用於工程建設,並定時上報資金使用情況,如發現挪做他用,項目部將停止其下期計量支付。

(7)本工程以監理工程師籤任並經現場技術人員籤任後的數量結算;項目部使用零工一般以小段包工為主,若使用人工,一般8個小時為一個工日;使用機械,按每小時單價進行結算。

(8)項目部提供的鋼筋、成品砼、波紋管、鋼絞線等用於工程的永久性材料,最後以圖紙設計數量進行結算,超出部分由勞務隊伍自負;對於勞務隊伍領用的模板、架管、木材等週轉性材料,如有丟失或損壞,由勞務隊伍負責賠償,並從每月結算中扣除,對於租用公司的機械設備要保證其正常運轉,如有丟失或損壞,由勞務隊伍負責賠償,並從工程款中扣除;

(9)勞務隊伍的暫住證費用、地方需交的其他費用由項目部代交,費用在每月支付款中除。

4.施工工地臨時工管理辦法

(1)所招臨時工年齡應在18-35週歲之間。特殊工種或技術工的年齡可放寬,但決不能招收18週歲以下童工及病殘人員。非特殊崗位不得招收女工。

(2)所招臨時工必須有身份證並無任何犯罪記錄。必要時,應要求提供户籍所在地開具的證明。

(3)臨時工的需用數量、工程或增減必須由各工種負責人報項目經理批准並報公司備案。

(4)臨時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技能、質量、紀律等培訓。

(5)臨時工招收後應由項目部及時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工資、安全、紀律、技能等方面的責權要求。

(6)臨時工的直接管理人為各班組負責人。

(7)各班組負責人必須做好對臨時工人員的日常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杜絕臨時工人員出現質量安全事故和違反公司紀律或違法犯罪等行為。

(8)臨時工原則上不得安排其從事駕駛、控制、倉庫保管等重要工作。

(9)技術工的待遇按公司有關規定或特殊執行。

(10)臨時工必須掛牌上崗,工作牌上應註明其工種,並帖照片。

(11)正式員工的《行為守則》適用於對臨時工的管理。

5.施工工地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含以下幾個作業內容。

(1)電工作業(含發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作業(含起重機械司機,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質化驗工);

(7)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保管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必須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

(3)按上崗要求,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並取得地、市以上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4)凡公司需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報市建委安排進行培訓、考核、發證,操作證到期的人員要按期限進行培訓複審。無操作證者,嚴禁上崗作業。

(5)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和複審費用,由單位進行支付,由於學員考核不及格需進行補考或再次參加培訓複審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6)特種作業人員要佩證上崗,並要按“操作證”限定的作業內容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犯規定,強迫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施工管理制度 篇六

1.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之前要做好施工設計工作,並繪製總體的平面圖,而且要佈局合理,任務明確標記等。同時對於工地上的標牌、工程名稱、概況、各負責單位等都進行全面的記錄。

2.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網、年度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牆,並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本工程項目將準行計算機動態跟蹤管理,各單位應配備必要的設備,軟件及人員。

3.施工現場所有管理人員、監理人員都必須佩帶胸卡(上崗證),同時按照管理處的有關要求統一着裝。

4.施工現場(工地)作業道路應保持平整,設有路標。機具和材料應做到“二整”:機械設備保持狀態良好、整潔、停置整齊: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儲規整合理,並插置標示牌。

5.工地現場外觀應做到“三潔”:施工場地整潔、生活環境清潔、施工產品美觀潔淨。場區及施工範圍內的溝道、地面無廢料、垃圾和油污,應做到工完、料盡、地清。現場使用的主要拌合設備,如瀝清拌合樓,無機料拌合樓,水泥砼拌合站等,應在控制室設立混合料生產拌合的配合比控制牌。

9.施工現場每個施工點,均應有負責人現場指揮施工,主要部位應有技術人員在崗,現場指揮和技術要熟悉操作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對路面造成污染的附屬工序要提前進行或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有礙於層間結合的工序不準在路面上施工或堆放材料。

11.施工車輛行駛的便道應進行日常性養護,保證晴天行車無揚塵,雨後能行車無積水,不影響當地羣眾正常生活、生產和通行。

12.施工企業應具有環保意識,對施工中產生的廢料不可亂棄亂放,應按要求運往指定地點進行處理存放:對易於造成環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運輸、存放及使用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將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現場進行的各項施工操作,必須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應的有關規定進行做到層次清楚,緊張有序,杜絕違章操作和野蠻施工。

14.監理人員對施工企業的文明施工情況應隨時進行監督檢查,對不能滿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時予以下令整改。

15.工程完成之後要做好進行監理工作時候所佔地方的清理工作,特別是施工中佔用的道路、橋樑等,應該儘快做好恢復工作。

施工管理制度 篇七

一、安全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違者每人每次罰款:工人每次20元、班組長每次50元、管理人員100元。

2、高空作業,作業人員必須佩掛安全帶,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3、嚴禁酒後及穿拖鞋、涼鞋進人工地,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4、違章指揮者及違章操作者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5、未經項目部批准,班組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每次罰款1000元(如各種臨邊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防護、外架連牆杆)。

6、安全員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安全防護標準,檢查及督促施工班組搭設各種安全防護,班組未及時搭設各種安全防護每次罰款500元。

二、質量管理制度

1、各施工員及班組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及設計修改施工,對圖紙中存在的疑問應做到及時提出。待設計單位明確後在照圖施工,未按圖施工,現場施工員每次每人罰款100元。

2、各施工班組必須嚴格按照質量驗收規範及項目部的技術交底施工,未按質量驗收規範施工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施工班組自行承擔。

3、施工班組對自己完成的各分項工程必須自檢,合格後報項目部質檢員自檢,複檢合格率必須達到80%,合格率未達到80%以上每次罰款1000元。

4、未經項目部安排施工班組擅自拆除支撐系統每次罰款1000元。

5、未盡事宜按勞務分包合同執行。

三、工期管理制度

1、項目部各承包班組必須按照項目部所規定的工期完成每月工作任務,如不能按期完成承包班組每月罰款3000元,如因材料、機械設備、氣候等特殊原因工期順延除外,工期順延必須有工長簽證,如班組每月能按項目部安排的工期完成每月工作任務,每月獎勵3000元。

2、如因項目部各種材料未及時組織進場給班組造成停工待料,則項目部負責賠償各施工班組每人每天20元生活費。

3、各施工班組材料計劃因做到提起7天以書面形式提交給項目部,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四、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項目部各施工班組必須做到每層衞生及時清理乾淨,材料必須分類堆放,未按此條執行每次罰款1000元。

2、施工現場不能隨意大小便違者每次罰款20元。

3、不得隨意損壞項目部各種宣傳設施,違者每次罰款50元。

未盡事宜按勞務分包合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