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新版員工外出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6.9K

新版員工外出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最新員工外出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1、外出人員一律穿戴本公司安裝下發勞保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大頭鞋(電工為絕緣鞋),要求衣服整潔乾淨,衣物不全者每件罰款5元,衣物不整潔者罰款3元。負責人:王秀金、帶隊者

2、外出安裝及售後服務主要負責人一定要帶有安裝、售後服務記錄表,在現場做好記錄,並請對方單方相關負責人簽字驗收,丟失、忘記、不認真填寫者罰款5元。負責人:帶隊者

3、外出安裝售後服務主要負責人事先要計劃好所帶物品、工具等,如在現場需外購物品則要請示公司負責人,待服務結束後,由公司視情況進行處理。

4、外出所購物品、工具等在服務結束後交於庫房保管人員清點查收,並請其列單簽字後交於總經理。

5、外出人員在未完成任務情況下,如家中有事中途須回,則必須請示公司生產負責人或總經理,在准假後方可進行,途中日工資、車票、飲食票據視情況予以削減;如出現隱瞞不報的情況除扣除相應工資、車票飲食等補貼外,當事人並每天罰款10元,另外主要責任人知情不報者,要連帶每次罰款10元。

6、外出人員任務完成後,返回時要及時向公司彙報説明。

最新員工外出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目的

規範公司各部門、項目部人員外出安全管理,明確外出審批程序,全面提高員工安全防範意識,杜絕員工出行期間安全事件的發生。

2、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因公出差、外出期間的安全管理。

3、人員出行期間安全規定

3.1項目部人員日常外出時,應至少兩人同行,並保證至少有一人掌握項目部所在地本地通用語言。

3.2乘坐火車、飛機不攜帶易燃易爆等違禁品,自覺遵守登車(機)秩序。

3.3不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

3.4機動車行駛中,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跳車。

3.5車(船)、飛機進站時,要站在有標誌線的安全地帶;車(船)、飛機開動時,要退到標誌線外。

3.6不隨車跑動和車上的親友握手或遞東西。

3.7不在火車、飛機上飲酒。

3.8不要進入標有“旅客止步”的地方。

3.9乘車時提醒司機車速不要超過80公里/小時,司機和副駕駛位置要系安全帶。

3.10儘量避免乘坐貨運機動車;必須乘坐時,不要站立在後車廂裏或坐在車廂板上。

3.11自己駕車時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規、交通信號和交通標誌,不疲勞、酒後駕車。

3.12外出時,要準備好備用通訊器材、工具,確保通信暢通。

3.13赴外出差期間要去手續合法、證件齊全的正規旅館,不要到個體小店住宿。

3.14住宿時不和同行人員以外的陌生人合住,休息及外出時要鎖好門窗。

3.15住宿期間要將貴重物品寄存,若非必要,避免攜帶過多的現金,更不要在他人面前談及自己身上所帶錢財。

3.16住宿後,應熟悉旅館內部情況,特別是安全疏散通道、緊急出口的位置,做到心中有數。一旦出現意外事故可以安全、迅速的撤離現場,確保人身安全。

3.17住宿期間要對房間電器的安全狀態進行檢查。如使用燃氣熱水器進行洗澡時,必須加強通風,以防發生煤氣中毒;使用電熱淋浴將水温調好,將電源斷後方可洗澡,以防觸電。

3.18住宿後要與所在部門聯繫,報告出差所在地點、旅館名稱、聯繫電話等,與公司(項目部)隨時保持聯繫。

3.19夜間有訪客敲門時,確認訪客身份後再開門,儘量避免在房間內會客。

3.20不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借與陌生人使用。

3.21在外吃飯,一定要食用乾淨衞生的食物,不要到路邊的小攤吃飯,不吃半生不熟的食物,不吃腐敗變質食物,不吃不認識的野果野菜,不喝生水。

3.22不收受陌生人的食物及煙等,不出入不文明場所。

3.23進入當地村鎮應至少要有一名當地員工陪同,不隨意對婦女、老人、兒童、禮儀活動等拍照錄像。

3.24不私藏槍械,不隨意捕殺野生動物。

3.25不得私自到森林、河邊和偏遠地區遊玩。

3.26出差無特殊情況,不喝酒,參與應酬時要適量,不可酗酒,並至少兩人同行。

3.27到陌生地方時要先了解當地的習俗以及宗教信仰,不做禁忌的事情,避免發生誤會衝突。

3.28不在酒後、疲勞時或臨睡前躺在牀上吸煙。

3.29掌握所在地社會保障服務電話,如遇突發事件,立即撥打求救電話。

3.30治安防範知識

3.30.1車輛不要停放在黑暗的樓梯口或者街角,不管離開時間多長,停放的車輛都要上鎖。

3.30.2不要濫用同情心,對新認識的朋友,老鄉,遭遇不幸的落難者,若提出錢財方面的要求,要聽其言,觀其色,辨其行,理智分析,謹慎行事。

3.30.3切忌貪小便宜,對飛來的“橫財”和“好處”、推銷的非常便宜的貴重物品、不很熟悉的。人所許諾的利益等,千萬不要輕易相信。

3.30.4遭遇搶劫時,如情況不利,不可力搏,要記清歹徒的體貌特徵和逃竄方向,並及時報案。

3.31公共聚集場所安全注意事項

3.31.1當發現擁擠的人羣向着自己行走的方向湧來時,應該馬上避到一旁,但不要奔跑;此時要腳步靈敏,千萬不能被絆倒,避免自己成為擁擠踩踏事件的誘發因素。

3.31.2如果路旁有商店、咖啡館等可以暫時躲避的地方,可以暫時避一下,切記不要逆着人流前進,那樣非常容易被推倒在地。

3.31.3遭遇擁擠的人流時,一定不要採用身體前傾或者低重心的姿勢,即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貿然彎腰提鞋或繫鞋帶。

3.31.4當發現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馬上要停下腳步,同時大聲呼救,告知後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

3.31.5若身不由己陷入人羣之中,一定要先穩住雙腳,切記遠離店鋪的玻璃窗,以免因玻璃破碎而被扎傷。

最新員工外出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為加強夜間期間護衞員的管理,增強組織紀律性,制定本規定。

一、外出的定義:凡在當日22:00至次日07:00期間離開本單位管理區域者均視為外出。

二、正常情況下,除培訓(訓練)時間外,07:00至22:00期間為自由活動時間(應急分隊隊員除外),用於護衞員處理個人事務。

三、自由活動時間如需離開本單位管理區域,應當口頭告之本班護衞領班或在《外出登記薄》上註明外出去向,留下本人通訊聯絡方式,便於及時聯繫。

四、凡在當日22:00至次日07:00期間離開本單位管理區域或不在管理區域者,必須嚴格按級請(銷)假。

(一)22:00至00:00期間外出由護衞主管批准,但應口頭告之本班領班;

(二)00:00至07:00期間外出由管理處主任或授權人批准,但應口頭告之本班領班。

五、所有在外護衞員晚上22:00以前必須統一歸隊,如遇以下兩種情況應按此法操作。

(一)事前預知會超出22:00以前歸隊的,應提前向批准權限人請假;

(二)因特殊情況超出22:00以前歸隊的,應按預計歸隊時間提前向批准權限人請示,徵得同意後方可准假,否則視為不假外出。

六、本單位已婚護衞員其配偶居住工作地附近的,可向本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單位負責人核實情況後,應當允許在外與其配偶同居。

七、外出護衞員經過道口(大堂)時,應主動將已審批的《外出請假條》交給道口(大堂)值班員,當外出護衞員返回時,應及時向道口(大堂)值班員銷假,值班員應在請假條上註明請假人返回的具體時間,於次日上交護衞主管。

最新員工外出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在特殊天氣人員外出作業時,為提高人身安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作業時杜絕人生設備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雷雨天巡視設備必須戴安全帽不得靠近避雷針避雷器。

2、儘量避免在雷雨天在室外高壓設備上作業,極端惡劣天氣嚴禁人員外出作業,大霧和雷雨天氣嚴禁人員外出作業。

3、作業時應穿絕緣靴,並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中性點不接地系統發生單相接地巡視檢查時,不得接觸設備外殼。

4、遇有電氣設備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4米以內,室外不得接近8米以內。

5、雷雨天生產區不準使用雨傘,應穿雨衣,絕緣鞋不準靠近帶點設備。

6、雷雨天時端子箱、液壓機構箱、刀閘機構箱、低壓配電箱門要關嚴、擰緊。應檢查端子箱、液壓機構箱、閘刀機構箱、低壓配電箱是否進水,應斷開閘刀電動操作機構電源必要時投入加熱器電源,除濕乾燥。

7、遇有漏雨、水時應及時找到堵塞的源頭,疏通水道排除積水。

8、每季檢查站內排水設施。

9、大風、大霧天應穿絕緣靴巡視設備,注意保持安全距離,加強絕緣子檢查,防止霧閃放電,不得靠近火花放電較強區域。

10、巡視室外設備時應小心謹慎,注意安全距離,對於場區非安全區應心中有數。

11、遇有雷雨大風特殊天氣是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攔不得進行其它作業。

12、冬季氣温低於5℃時要採取保温措施,箱門關嚴,開啟加熱器,液壓設備將液壓機構頂棚蓋放下。

13、大雪天應小心慢行及時清掃積雪,走巡視道思想要集中。

14、遇有大雪;積雪時,場區孔洞;溝蓋應設置臨時標誌牌。

15、巡視人員應認真到位檢查構架及母線上無飄落物,對異物及時清理。

16、對常設標示牌移位者要及時整治。

17、大風天氣(風速在每秒10米時)不得隨意登高巡視,禁止攀登塔筒,停止對風機的一切維護工作。

18、大雪惡劣天氣時如果確實需要巡視、必須有兩人進行、並相互協助、相互提醒。

19、對損壞的箱變門及時修復,打開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戴安全帽,離開後應把門關嚴。

20、巡視設備應專心應注重檢查注油設備,防止油位過高益處或漏油,導致設備停用。

21、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現場配備有充足的防署降温藥品。冬季做好防凍工作,現場應配備有充足的防凍霜。

22、巡視風機;箱變時避免走草地,必要時穿上絕緣靴要認真履行工作票手續必須有兩人進行、做到認真、仔細、到位)穿好絕緣靴、手臂抬起時不得超過頭頂,與被測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23、氣温超過40℃儘量不安排人員外出作業或者外出作業必須實行人員防止中暑措施。

24、大霧天氣行車速度應控制在20公里/小時。

最新員工外出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為保障員工外出安全,防止人員外出時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特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所有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外出安全教育,並通過安全教育考試,簽訂員工外出安全管理協議。

2、公休、事假外出時必須持請假條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外出,並在請假條上註明外出事由、請假時間、歸隊時間、具體去向、緊急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安全保證書

3、外出人員必須遵守交通管理規定,如引發交通安全意外事故責任自負。

4、外出時不準酗酒,説話注意方式方法,做文明守法公民,否則後果自負。

5、外出時如有緊急事故發生,第一時間通知主管負責人,並保持24小時開機,便於事故處理。

6、未經領導批准私自外出,而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自身承擔。

7、因公差勤務外出,必須遵守交通管理規定、遵守社會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個人原因違反規定而引發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後果均由自己承擔。

8、外出期間亂丟亂扔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造成別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後果均由自己承擔。

9、在外參與打架鬥毆,而造成別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後果均由自己承擔。

10、在外參加賭博、吸毒等違反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的行為,保安部將進行辭退處理,並保留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11、員工因特殊情況超假,必須提前兩小時向部門經理申請,批准後方可繼續休假,在此期間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後果均由自己承擔。

最新員工外出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範員工外出流程及報銷,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外出定義

1、員工外出分為外勤和出差二種。

2、因公出差,於本市或本地區範圍內,當天往返的,視為外勤。

3、因公出差,不能當天往返,且發生住宿的,視為出差。

四、審批程序、權限和流程

1、員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並交由廠長審批,總工批准。

2、研發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由總工審批,並報請總經理批准。

3、項目組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報請總經理批准。

4、公司總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由人事部審批,報總經理批准。

5、員工出差國外一律由總經理批准。

6、各部門將填寫好《出差申請單》交由前台處,前台確定籤批完整後,掃描電郵至相關人員,並在第一時間通知到出納及人事行政部。

7、出納收到《出差申請單》,根據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員級別購買火車票或飛機票。若火車售票系統內車票不足或無票情況下,需要更換出差日期,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到相關部門負責人。

8、員工外出時,必須嚴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況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或相關人員代為填寫或出差後補辦。否則,視為曠工。

五、外出人員管理原則

1、出差人員必須採用高效、經濟、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線和時間出行,反對浪費行為,提倡節約。

2、外出人員公幹時,應隨時保持熱情、禮貌、友好,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六、差旅費構成

1、長途交通費:飛機、火車、輪船、高鐵、長途大巴產生的費用。

2、市內交通費:公交、地鐵、出租車產生的費用。

3、住宿費:異地出差因過夜住宿產生的費用。

4、餐費補貼:按地區標準和職務,限額計發補貼。

5、通訊費用:因工作需要電話溝通產生的費用。

6、其它費用:傳真、複印、郵寄等公共費用。

七、具體規定如下:

1、外勤人員外出時,須在《外勤人員登記表》上登記簽字即可。外勤人員報銷:公司這邊只報車費,工廠除了報車費,另外報銷餐費和住宿費。但是沒有出差補貼。外勤寫外出單,出差寫出差單。餐費按15元/餐補貼中/晚餐。

2、出差人員選擇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車/長途大巴為主,火車行駛6小時以內,乘坐硬座;6小時以上為硬卧。管理級人員或研發部人員可乘坐高鐵/飛機出行。特殊情況下,出差人員選擇飛機出行,必須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出納也可綜合市場票價,擇優選擇交通工具。

3、普通員工一線城市餐費補貼5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40元/天;主管級以上人員一線城市餐費補貼7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60元/天。

4、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出差具體情況(如工作量、工作環境等),為外出人員申請出差補貼,補貼標準為15—20元/天。

5、因工作需要產生的通訊費,出差負責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補貼,特殊情況,可酌情增加報銷費用。出差人員出差時間不足一個月情況下,也可按此標準執行。

6、普通員工住宿費用報銷一般不超過120元/晚,管理人員不超過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

7、因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人員,須事前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執行。否則不予報銷。

8、因公務出差,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辦理私事時,應提前向廠長/總工申請,同意後方可辦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9、出差人員中途改變路線時,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同意後方可執行。

10、員工出差必須每天以郵件/電話形式向部門負責人彙報工作,不能以郵件形式彙報的,應每天記錄當天工作內容,並於返回後以郵件形式發放至相關人員。重要人員出差返回5天內應向總工和相關人員提交出差報告。

11、出差人員需要借款時,填寫《借款單》,並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後方可領取。

12、管理人員因個人原因需要參加會議、學習、培訓期間,公司提供有薪假,但每月不超過二次,每次不超過一天。公司不承擔任何食宿和交通費用。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13、員工因病、因事需要在當地請假,可由出差負責人批准,並知會相關人員。出現無出差負責人或請假超過二天以上者,須報請廠長或總工批准。

14、因生病(需要住院)可按標準支付出差補貼,不報住宿費、餐費和市內交通費。住院期間出差補貼不超過10天。

15、出差中公休:出差過程中,若遇公休日,應以公務為重,繼續執行出差任務;若遇到出差單位公休無法辦公,可安排休息。

16、超期停留:出差過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斷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過預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實基礎上,按實際差旅費報銷。

17、出差結束後回公司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出差地請事假/病假,不直接回公司的,按出差地到公司的交通費用(火車硬座/硬卧)報銷;出差時遇法定節假日放假,不直接回公司的,不予報銷。

18、員工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國家規定加班費計算。出差在途遇週六日可計作加班或安排調休。

19、外出時借道探親訪友須經部門負責人批准方可,相關費用不予報銷,探親訪友期間公司不予發放任何補貼。

八、出差費用報銷審核

1、出差人員按相關標準範圍內實報實銷,超支自理。

2、出差住宿費用的審核以實際過夜天數和限額標準確定,並附有出差時間、出差地點一致的有效住宿憑證發票,超過限額標準部分,個人自理。住宿一般由出納負責預訂,相關出差人員離開入住酒店後,領取並保管好發票。待出差返回公司後上交至出納處即可。

3、同性人員一起出差的,應以標準間為主,且報銷費用只允許一人報銷。嚴禁重複報銷。

4、外勤人員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報銷住宿費用;外勤人員外出範圍包括公司所在地及周邊城市和地區。因特殊情況需要住宿的人員必須經總工批准。

5、乘坐火車以硬座或硬卧為原則;高鐵以二等票為原則;輪船以三等倉為原則;乘坐飛機以經濟倉為原則,總經理級以上可乘坐商務倉。

6、外出人員返回後應於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並交到財務部。報銷人員應填寫《出差報銷單》按財務要求粘貼好票據,否則財務部可以不予辦理。出差報銷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由總經理批准。

7、財務應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原則辦理報銷手續。

8、外出報銷儘可能提供正規發票。住宿費用100元以上或乘坐長途大巴時,必須提供正規發票,否則不予報銷。

9、出差人員負責保管好各項票據,若有遺失,財務不予報銷。嚴禁借、買其他日期相關票據代替。

10、由接待單位免費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的,公司一律不予報銷任何費用和發放餐費補貼。

11、搭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再報銷交通費用。

12、出差人員在外有酗酒導致鬥毆,或其它與公司無關事件發生意外傷害的,公司不承擔任何費用。

13、外出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如發現從事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一經發現,立即按相關規定解除勞動關係,並不予經濟補償。

九、差旅費報銷違規追究

1、出差人員應實事求是原則,嚴禁虛報情況。一經查出,責令退回虛報金額,並以虛報額三至五倍金額,處以罰款。虛報金額,一次超出500元,或年終累計超2000元以上者,公司根據相關規定,解除勞動關係,並不予經濟補償,並向其追究公司損失。

2、各級審籤人員把關不嚴而失職,使弄虛作假的票據得以報銷,後經查實收回的,審籤人員罰款50元,當月考核扣5分,年終考核扣1分。情節嚴重的,罰款100元,當月考核扣10分,年終考核扣5分。經查實無法收回的,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各級審籤人員承擔相應連帶責任,並由各級審籤人員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3、部門負責人或直接分管領導,如有故意包庇、縱容員工弄虛作假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虛報額三至五倍金額罰款,並取消年終獎金。情節嚴重者,公司將根據相關規定以降職或解除勞動關係。

十、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